徵稅和納稅高一政治知識點
1、稅收的的含義:稅收是國家為實現其職能,憑藉政治權力,依法取得財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1)稅收以國家為主體,採取法律形式的分配。
(2)目的:國家為實現其職能
(3)手段:憑藉政治權力
(4)依據:稅法
稅、利、債、費是財政收入的來源,其中稅收是財政收入最重要的源泉。國家通過稅收位其自身的存在和發展提供物質保障。
(5)稅法是稅收的`法律依據和法律保障。
2、稅收的基本特徵: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
(稅收的基本特徵是稅收與其他財政收入形式區別的主要標誌。)
強制性國家憑藉政治權力強制徵稅。納稅人必須依法納稅,稅務機關必須依法徵稅。
無償性國家取得稅收收入,既不需要返還納稅人,也不需要對納稅人直接付出任何代價。
固定性國家在徵稅之前就以法律的形式,預先規定了徵稅物件和稅率,不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不能隨意改變。
這三個基本特徵是緊密聯絡,不可分割的。稅收的無償性要求它有強制性,強制性是無償性的保障;其強制性和無償性又決定了它必須有固定性,隨意徵稅會造成經濟秩序的混亂,最終將危及國家利益。
3、我國稅收的種類
根據徵稅物件劃分,目前我國稅收為五大類:
流轉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關稅等)
資源稅(礦產稅、土地資源稅)財產稅(契稅)
行為稅(印花稅、屠宰稅)
4、增值稅:(1)屬於流轉稅,是以生產經營中的增值額為徵稅物件的一種稅。納稅人是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加工、修理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
(2)增值稅的基本稅率為17%。
一般計算方法:增值稅=商品銷售額稅率上一環節已繳稅金
(3)增值稅只對增值額徵稅,不僅可以避免對一個經營額重複徵稅,而且可以防止前一生產經營環節企業的偷漏稅行為。它有利於促進生產的專業化和體現公平競爭,也有利於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