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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15篇)

當閱讀了一本名著後,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何不寫一篇讀書筆記記錄下呢?那要怎麼寫好讀書筆記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15篇)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1

《一個人的朝聖》是英國資深劇作家喬伊斯.蕾秋的小說處女作,該書曾榮獲20xx年英國最佳小說新人獎。寫劇本的作者寫起小說,有這樣幾個特點:一是場景鮮明,二是對白細膩,三是金句頻出。有了這麼三個特點,讀這本書的感受就是兩個字:不累。

這本小說雖說出自劇作家之手,但是它卻並不戲劇化,故事樸素、人物平凡,讓人感動的正是字裡行間的那種簡簡單單的細膩質感。這不禁讓我想起周杰倫的《安靜》:“睡著的大提琴,安靜的舊舊的。”就像該書的宣傳語:“有關自我發現、愛的迴歸、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萬物之美”。這本書之所以能一度成為歐洲最暢銷的小說,大概是因為主人公哈羅德是一個和我們一樣,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的經歷、思考也是我們每一個人可能會經歷的。簡單地說,平凡人的故事、平凡人的信念,直指平凡人也就是我們的心靈。

在《一個人的朝聖》的扉頁上節選了第五章的一段文字:你還以為走路是世上最簡單的事情呢?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多麼困難,吃也是一樣的,說話也是。還有愛。這些東西都可以很難。正是因為很難,所以我們不妨跟著哈羅德一路向北,一同發現生活、發現自我。

本書將從十個主題點來帶大家領讀:

1、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1-3章)

2、不趁著現在偶爾瘋狂,日子就沒什麼盼頭了(4-6章)

3、生活充滿了令人恐懼的未知,但一切都會好起來(7-9章)

4、把目光集中在比自己偉大的事物上,希望無比豐盛(10-12章)

5、想要堅持一件事情,你得站定你的立場(13-15章)

6、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16-18章)

7、人生最後悔的事,莫過於沒有搏一搏(19-22章)

8、人要學會放手,放開自以為離不開的東西(23-25章)

9、滿目山河空念遠,不如憐取眼前人。(26-28章)

10、愛的威力讓一切都開朗起來(29-32章)

周國平說:世上有多少個朝聖者,就會有多少條朝聖路。每一條朝聖的路都是朝聖者自己走出來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確走在自己的朝聖路上,你其實並不孤獨。

是的,走一條自省的朝聖之路。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2

看草地,看花園,看樹,看籬笆,看樹葉,看楊柳,看地裡的馬鈴薯。

達特姆爾高原,有紫色,綠色,黃色的山。

看田埂的土地高低起伏,被劃分成一個個方塊,周邊的樹籬高高低低。看深深淺淺的綠,深得像黑色天鵝絨,淺的幾乎成了黃色。看陽光的亮點,看蒼白的不知名的小花。看一切以前坐在汽車裡飛馳過從來沒有注意到過的景象。

轉過山,涉過水,一直順著馬路走,看散落在樹叢上的烏鴉撲騰翅膀,看灌木叢中倏忽衝出的年幼小鹿,看路旁房屋門後的狗,看排水溝旁邊的一隻毛茸茸的獾,路旁邊的櫻桃樹站在厚厚一裙花雲裡,一陣風吹過散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紙。

離開金斯布里奇,夜晚端一杯檸檬水,到外面屋簷下和那些抽菸的人一起多餘。這一季開的最早的勿忘我在月光下的水窪裡閃閃發亮。

陽光滲過厚厚的枝葉,新發的葉子在風中起伏,乍一看去像極了銀箔。到了布萊福斯貝克,屋頂都變成了茅草,外牆也不再是打火石的顏色,而是轉為暖暖的紅色調。樹枝被沉沉的繡線菊壓低,飛燕草的新芽破土而出。哈羅德對著手中的辭典,認出了老人須,鐵角荷葉蕨,朝顏剪秋羅,羅伯特氏老鸛草,白星海芋。他捧著辭典又走了兩英里半,

天空是冷冷的鈷藍色,太陽還未升起,霧氣還微微閃著白光。

到目前為止,順著A396國道走到提伯頓的三英里半是最艱難的。路邊幾乎沒有躲避來往汽車的餘地,雖然越過剛剛修剪過的灌木可以看到埃克斯河面閃爍的銀光,但他寧願自己沒有看見那些四稜八葉的枝葉。

暴風雨突然停頓,東邊的雲層撕開一道裂縫,一道矮矮的,閃亮的銀光破雲而出。哈羅德停下來看著那塊巨大的灰雲一點一點裂開,呈現出全新的藍色,明亮的琥珀色,還有蜜桃色,綠色,深紅色,漸漸雲層透出了一種暗暗的粉色,放佛被那些鮮活的色彩穿透了,融合在一起,他動彈不得,急切想要親眼看見每一點改變:地上的光是金色的,連他身上的面板也因此暖起來;腳下的土地咯吱作響,放佛在耳語什麼;空氣聞起來是綠色的,充滿了新生;軟軟的水汽升騰而起。

第二十五天,一層層厚厚的烏雲灰壓壓蓋住天地,一場又一場豪雨幾乎要將所有東西的顏色輪廓都打掉。每一步都走得十分艱難。

他不再望向天空,山麓,樹木,不再尋找能表示這趟旅程進展的標誌物。埋頭逆風而行,看到的只有雨,天地之間剩下的也只有這無窮無盡的雨。

臨近傍晚的時候,哈羅德到了陶頓的郊區。這裡的房子密密麻麻疊在一起,頂著圓圓的衛星天線。窗內一律掛著灰色的窗簾,有些還裝了金屬防盜網。

每天早晨,太陽升上地平線,爬到最高點再回落,這一天就宣告結束。為下一天讓路。哈羅德花很長時間看天,看遠方的地面如何在天色轉變下幻變。日出時山頂是金色的,反射朝霞的窗戶是橙色的,彷彿有一團火在燃燒。傍晚暮色在樹底投下長長的影子,變成黑暗匯聚成的另一片深林。

他穿過廣闊的薩默賽特溼地,看過銀光一般閃爍的水流,格拉斯頓伯裡突巖遠遠佇立在地平線上,在他前方看不見的還有門狄普山。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3

“雙腳泛著一層不健康的白色,幾乎發灰;襪沿在腳腕勒出了一圈粉色的痕跡;腳趾、腳跟、腳背上都有水泡,有些在流血,有些已經化膿;大腳趾的趾甲像馬蹄一樣粗糙,近鞋頭的位置還有一道藍紫色的淤血;腳跟上起了厚厚一層硬皮,有些地方裂開了在流血......”

如果你認為走路就是把左腳放在右腳的前面,再把右腳放在左腳的前面,剛剛引用的這段文字告訴你絕非如此。這就是哈羅德在連續徒步25天以後雙腳所遭受的苦痛。所以作者喬伊斯說:“你以為走路很簡單嗎?但是這些原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非常困難;吃也是一樣,有些人吃東西困難;說話也是,還有愛;這些看起來簡單的東西有的時候很不易。的確如此,如果不做任何的準備,連走路這樣簡單的事情都會讓你苦不堪言。”

沒有徒步經歷的人應該很難理解為什麼說走路很難。可是讀完《一個人的朝聖》,和哈羅德一起用87天來完成開車10多個小時就能完成的這段路,我所能感受到的除了自由、欣喜和感動,更加觸動我的,是:“只有陷入真正的絕望才能重生;而在重生的旅途中,自己所要面對的彆扭、糾結和痛苦又是如此深刻而不可逃避。”

退休半年的老人哈羅德接到20多年前同事奎尼的來信,信中寥寥數語告知哈羅德她身患絕症不久將告別人世,特寫信來和哈羅德道別。哈羅德不知所措立馬回覆:“祝你早日康復”,然後批了一件防雨衣穿上一雙帆布鞋就出門去寄信。路過一個一個郵筒時,糾結於“早日康復”四個字太過於簡單,他從一個郵筒走向下一個郵筒,然後在小鎮盡頭的便利店裡,售貨女孩告訴他:“信念會讓一切好起來的,如果你堅持認為病人會好轉,那麼你就一定可以找到幫助她的辦法。”聽了女孩的話,哈羅德莫名其妙地認為如果自己可以徒步穿越627英里,奎尼就能活下來。他特意打了電話給奎尼所在的療養院:“請告訴她,她的朋友哈羅德正在來看她的路上,她要等著我;我會走著過去,讓她一定要好好活著。”於是一個人的朝聖之旅就此開始。

87天,627英里,無數次覺得堅持不下去了,又一次次踏上征程。路上哈羅德與許多的平凡人相遇而後揮手告別,每一次離別似乎都成就了嶄新的開始。旅店客人、騎自行車的母親、斯洛伐克移民瑪蒂娜、一群追隨者,一條喜歡石頭的流浪狗,甚至路邊的花草和天邊的雲彩都給了哈羅德不同的啟示和勇氣。“他明白,在彌補自己錯誤的這段旅途中,讀書筆記.他也在接受著陌生人的各種不可思議。站在一個過客的位置,不但腳下的土地,連其他一切也都是對他開放的,人們會暢所欲言,他可以盡情傾聽。一路走過去,他從每個人身上都吸收了一些東西,他曾經忽略了那麼多的東西,他欠奎妮和過去的那一點點慷慨。”

徒步87天,最艱難的部分是什麼呢?是體力不支?還是風餐露宿?讀完這本書後,自己開始一個人早晚在公園獨自行走2個小時,再細細回想哈羅德的這87天,慢慢的越來越體會到最艱難的部分應該是他一個在路上,必須不間斷的回想自己的全部過往,想起自己這一生如此碌碌無為平庸不堪。長時間獨自行走在路上,哈羅德才意識到自己面對生活的不如意,他逆來順受,選擇了用孤獨和麻木的態度來對待一切。

一個人徒步旅行,意味著一個人長時間的獨處,可以掌控也最無法掌控的應該正是自己的思想,那猶如一場戰爭,沒有硝煙沒有敵我但一樣哀鴻遍地撕心裂肺。在路上,哈羅德斷斷續續主動或者被迫的回想自己的過往,想起少年時期母親的訣別、父親的放縱、成年後兒子的叛逆和妻子的絕望,回想自己一直以來習慣性的靜默。他會後悔自己沒有在兒子無助時大膽的給他一個擁抱告訴他“我愛你”,後悔在妻子痛失愛子絕望時選擇逃避。也許正是這樣一幕幕的昨日重現,逼著哈羅德去想清楚:“自己是誰?兒子為什麼選擇自殺?妻子為什麼會20年來形同陌路。”逼著哈羅德重新審視自己的人生。

人生是可以選擇逃避的,如同哈羅德這一生,面對生活中的種種不盡人意,他選擇沉默來把自己置於孤獨的自我空間裡。而就在快要走完這一生的風燭殘年,哈羅德突然有了第一次改變,突然有了逃離一切的勇敢和果斷。正是這樣的一次變化,才讓哈羅德開始如此重新思考自己的人生。或許這樣的改變和調整為之晚已,或許任何時候,認真思考和審視自己的人生,都如同一次朝聖一樣,神聖而隆重。

所以,與其說哈羅德的這次旅行是拯救老友的生命,不如說他在藉此來追尋真正的自我。將自己逼到絕境尋求失去的自我,一如置於死地而後生的自我突破,最痛卻最有效。在絕境中,內心裡的焦慮和卑微被一點點丟棄,那些被摧毀的激情和渴望開始慢慢復甦,行將就木的生命開始顯現生機。每個人的人生都會有佈滿遺憾,每個人都需要直面痛苦,是選擇鬱鬱寡歡逃避到老,還是早一天如同哈羅德一樣勇敢的邁出第一步,而後再慢慢的解開生命中所有的心結?

讀完這本書,想起看了好幾遍的電影《轉山》。書中的哈羅德和電影裡的張書豪都是最普通的平凡人,生活中的他們平淡無奇到微不足道,但是因為一個有點率性的決定從此自己開始一段讓所有人豔羨朝聖之旅。

他們的勇氣和自由確實讓你我羨慕,不過細細想來,更加羨慕的應該是這樣的選擇促使他們對世界、對人生、對生活有了不一樣的感悟,也許經歷和體驗才是找到自我和超越自我的唯一途徑,而讓自己一生過得“真我”就是每一個人的朝聖之旅。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閒暇時喜歡看電影讀小說。電影如同點心,書本則是主食。讀小說,一個人,一本書,看似單調,但實際上卻是一場精彩絕倫的舞臺劇。導演是你,劇務是你、作曲是你,主角配角全是你,隨著劇情的展開,一個人對著文字或載歌載舞,或舉杯獨飲,或興高采烈或痛不欲生,一本書讀完,自己彷彿經歷了不一樣的人生,會有一種不現實的酣暢淋漓之快感。如此來看,閱讀豈不也算是一個人的朝聖!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4

一個人的朝聖,完成了三個人的救贖。主人公哈羅德帶著對三個人的愧疚活了幾十年,對死去兒子戴維的愧疚,愧疚未曾好好陪伴,未曾好好表達愛。對愛人莫琳的愧疚,愧疚未曾在她最需要的時候給與陪伴,導致兩人像同在一個屋簷下的陌生人生活了幾十年。對奎尼的愧疚,因為他酗酒過度,在釀酒廠犯錯後奎尼替他背鍋,而他未曾對她說過一句感謝。八十多天的步行,一路上他走著回憶著,途徑的每個過客的故事都讓他回想起自己的過往,每一個人都在努力的活著,他也開始重新審視自己的過往。他是否好好愛過自己的家人,他是否對該感謝的人表達過感謝。他的一生,平淡無奇,一直都是默默無聞,對家人和朋友的愧疚和對兒時遭遇的怨恨一直充斥著他的一生。他是否要繼續這樣再去,如果挽救這些還來得及嗎?一個人的朝聖,一場自我的救贖。願我們在該說愛的時候表達愛,該感謝的時候勇敢說出感謝,想做什麼就去做,想說什麼就去說,不壓力給自己太多說如果的機會,不要有那麼多遺憾,願我們都可以活的任性。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5

哈羅德在旅途中不斷回憶過去,兒子的聰明、孤獨、酗酒、溺水到去世,這些其實都不是誰的錯,而他責怪自己沒能作為父親給予兒子更多一點關注和陪伴。

奎妮替他承擔下納比爾的怒火而辭職時,他沒有站出來承認錯誤,連道別都沒有,就與奎妮失去了聯絡。

莫琳因為兒子的去世,悲痛不已,甚至會和去世的兒子對話,莫琳一直責怪丈夫沒有盡到父親的責任,他也手足無措無法安慰妻子,以至於兩個人的關係越來越疏遠。這麼多年,夫妻兩人各自悲傷,互相折磨,喘不過氣。

一個人的朝聖,是一場逃離壓抑、面對自己的旅程,只有一個人在獨處時,才能直面自己不願承認的錯誤,盡情地折磨自己,直到幡然醒悟……只有一個人在孤獨無措時,才知道自己最應該珍惜的是什麼……生活不可能是完美無憾的,過去的某一天某一刻某一瞬間,現在的我們想起來都可能後悔沒有多做一點,再多做一點……

哈羅德一路上遇到各種各樣的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那麼多人想要一場哈羅德似的朝聖,卻沒有勇氣逃離現實,跳出生活圈。當哈羅德聽多了看多了各式人們的生活之後,反而能鼓起勇氣面對自己的過去,寫出給加油站女孩那封坦白一切的信……

承認錯誤很難,放下過去很難,哈羅德的自責內疚,莫琳故意忽略的那些細節,不是不愛了,只是生活的挫折模糊了內心,而這場朝聖之旅開始之後,所有的愛都漸漸清晰。

看了這本書,我突然覺得每年計劃一次旅行是非常好的事情,一個人也好,和愛人也好,或者和父母,畢竟在諸多繁雜瑣事和壓力山大的現在,時不時地跳出生活圈,看看外面的人和世界,確實可以淨化心靈,找到自己生活的動力。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6

哈羅德·弗萊和夫人莫琳曾經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孩子戴維患了憂鬱症自殺,夫妻二人一度失陷在痛苦之中不可自拔,互相猜疑埋怨,導致感情危機。一次意外哈羅德收到了多年失去聯絡的同事奎妮·軒尼斯的一封來信,信中寥寥幾句,得知奎妮癌症晚期。65多歲退了休的哈羅德經過反覆的思想鬥爭終於踏上了徒步去另一座城市去看望奎妮。奎妮年輕有才智是個獨身,在工作上相互幫助在事業上有了共同的語言,無話不說,逐步建立了深厚的友誼。一次哈羅德惹了禍,差點就被開除,是奎妮挺身而出背了黑鍋,最終奎妮被老闆開除。從那以後兩人再無緣相見,哈羅德出走以後才鼓足勇氣給莫淋打電話告知他內心的想法,但是妻子並沒有理解他,出門在毫無準備,一無所有的情況下開始了長達87天647英里的跋涉故事,只憑一種信念,只要他還活著,奎妮就能多延長生命。一路的種種磨難和艱辛最終從新贏得妻子的理解和感動,圓滿地送走了奎妮。

愛的威力,讓夫妻兩人又一次牽起對方的手,走向海岸,兩個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越走越遠。只是剛走了一半,肯定有誰又想起了那句話,再次激起一輪狂笑。兩個身影就這樣拉著對方的手,站在海邊,在笑聲中搖晃。

指甲縫裡塞著泥土的感覺真好。

重新養育一些東西的感覺,真好。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7

一人的朝聖,就是關於他——65歲的哈羅德弗萊的故事。他,毫無預兆毫無準備地就出發了,他用自己的雙腳從西南到東北跨越了整個英格蘭。讀完他的故事,內心久久不能平靜,有太多想表達的感受,有太多喜愛的句子(ps:共標記89處)。這注定又是將成為我不斷向他人推薦的一本書。

因為想說的實在太多,而自己平乏的文字還並不能表達內心真實感受。所以,暫且用幾個詞來概括這個故事了:溫暖與難過,振奮與沉重,孤獨與寬慰,失去與得到。這是一個關於救贖的故事,救贖的不只是一個人。

1、溫暖與難過

故事的開頭是美好的,我們看到的是一個溫暖的退休的老頭,因為加油站女孩的一句話,下定決定通過步行來拯救老友。這是信念的力量,堅信只要自己還在走一天,對方就還會活一天。一路遇見的人的信任和支援,堅定了他的信念,他又信念又傳遞給病人,支撐著她努力活下去。故事中充滿著溫暖和感動。

或許是這根想看著哈羅德不斷走下去奎尼最終會怎麼樣的主線一直牽引著我們的好奇心地往下讀下去。然而故事的結局卻是那樣倉促簡單,就像整個行程的開始,突然,毫無準備,哈羅德最終沒能救回奎尼,在讀故事的過程中其實我們能猜到,但是親眼看到整個結局,心裡還是滿滿地難過。

也許,這個故事一開始就不是為了結局而寫的,而是為了過程——這段救贖的旅程。

2、振奮與沉重

這趟旅程是振奮人心的。讓他穿越自我、走過社會百態、跨越時間和地理風景。天空中雲彩的變化,腳下土地的變化,充滿了新生與希望,行走在路上的自由的感覺對他來說太珍貴了,自由自在,他終於不再是以前的那個他自己了,再沒有什麼可以阻止他,讓他再回到小花園裡除草去了,他能將眼光集中在比自己偉大的事物上——神祕的大自然,他不斷地挑戰著自己,為自己小小的成就感到滿足,也希望得到“贏得”戴維的認同和妻子的滿意。

然而,旅程並不是一直美好的。在行走中,他一邊探索著這個新奇的世界,一邊又在回憶和後悔著過去。他是一個糟糕的丈夫,也沒有做好父親和朋友的角色。兒子的角色都做不好,不僅辜負了奎尼,他的父母不想要他,他還把和妻兒的關係弄得一團糟,他就這樣走過了一生,沒有留下任何印記,他痛苦不已。這樣的哈羅德讓我們看著很沉重很沉重。

3、孤獨與豐盛

哈羅德是孤獨的,他不是用英里丈量自己走過的路程,他用的是回憶。哈羅德是孤獨的,沒有人知道他行走的真正原因,他們都憑空猜測,沒有一個人是對的;哈羅德是孤獨的,他用力邁步,更像是為了逃避自己,而他要做的卻是直面並克服了自己的短處,這注定是一場深埋於內心孤獨的戰鬥。在旅途中,過去二十年就這樣被抽絲剝繭、原形畢露,他再也無法躲到那些平淡無奇或陳詞濫調背後,所有偽裝都不復存在了。沒有誰可以想象這樣的孤單。

然而,他的旅程又是豐盛的。加油站女孩、等待男朋友歸來的護士、偶然出現又突然離去的小狗……這些一路上見過的人和風景,表面上看似很平凡,實際上卻千差萬別。在路上,他可以對一個陌生人表現出不是自己的那一面,或者很久之前已經失去了的那一面,甚至是成為一個自己“可能會成為的人”,這對他來說是充滿感動的;在路上,他明白了他旅程的真諦,他既是一個偉大過程的一部分,又不屬於這個偉大事物;在路上,他學會了給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饋贈,既需要謙遜,也需要勇氣;也正是在路上,這些人、事、景,教會他生活,在最艱難的時刻支撐著他走下去。

4、失去與得到

他錯過和失去的那些東西:那個不再願意與他對話的兒子,還有被他辜負了的妻子,療養院裡的父親,丟棄他的母親,一個在二十年前就已經證明了自己一篇真摯的朋友。給他換來的',是他無恐懼和沉默的童年,父母親都不想要自己的痛,糟糕的妻兒關係,自己卑微的一生。

而在彌補自己錯誤的這段旅途中,他的人生似乎在不斷地變化。他開始接受陌生人的各種不可思議。一路走過去,他從每個人身上都吸收了很多東西,那些他曾經忽略的東西。隨著行走,他更加思念妻子,更加想念兒子,更加感激奎尼。經歷磨難後他又重獲新生,重新認識自己,重新贏得妻子的愛。

5、救贖與重生

一段旅程,整個人生。行走中堅定與猶豫,振奮與痛苦,各種複雜情緒交織伴著他走過千山萬水:道路、農田、森林、河流、狂野、荒原、高峰、深谷,還有數不清的人。他救贖的不只是他自己,更是身邊的人和千千萬萬的讀著。

他看清了很多東西,看清了自己的人生,看到了自己的性格弱點。他通過對維爾夫的關照關愛,來彌補從前沒有為戴維做過的事情,小狗的出現也把他與戴維聯絡在一起,在於小狗的相處中,讓他更瞭解自己的兒子,小狗的來來去去,讓他體會到失去的痛苦。通過旅程,他化解了與莫林間二十年的沉默與距離,喚醒了她最初的愛,換來了她的成全與支援,這是比什麼都珍貴的。這段徒步之旅,他雖沒能讓奎尼活過來,但卻讓她帶著笑容和滿足離開。與其說是對奎尼的救贖,倒不如說是奎尼對他的救贖,讓他走了這麼遠的路,終於找到了最重要的是什麼。

故事看完了,作為千千萬萬讀者之一的我們,還要繼續我們的生活。這段救贖之旅,哈羅德完成了他救贖的使命,接下來是我們要對自己進行救贖了,學會去愛,學會珍惜,學會感恩,學會接納,學會包容,學會看這個世界。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8

這本書主要記載了哈羅德從英國最西南走向最東北的途中所見、所聞和所想。接下來,讓我們一起重溫哈羅德的自我救贖之旅。

這場自我救贖由星期二寄到的一封信開始。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寫信向主人公哈羅德告別。哈羅德寫了回信,但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於是越走越遠,歷時87天,行程627英里,橫跨了整個英格蘭。旅途中哈羅德遇到了不同的人,聆聽了不同的故事,最後實現了自我的救贖:加油站女孩使他有了朝聖的信念;一個全新的開始使他意識到自己對妻子莫琳的依賴;跟隨者維爾夫的出現使他自責對兒子戴維的虧欠;與瑪蒂娜的談話使他釋然了父母的行為。

在整個閱讀過程中,我能感覺到哈羅德身上滲透出一種安靜而勇敢的力量。 在這趟經過自我、走過現代社會百態、跨越時間和地理風景的旅程,哈羅德敞開了自己傷痕累累的心,讓世界走進來,讓生命重新發光。《泰晤士報》中有這樣一條書評:“遇見哈羅德那一刻起,我再也不想離開他。”其實,讀完這本書,你會發現哈羅德就是你自己。

每個人內心深處都有傷疤:回想,你是否因為害怕傷痛而不敢回憶你失敗的戀情?你是否因為經常沒有時間陪伴孩子而不敢再靠近他?你是否因為錯過了父母的老去而不敢面對他們……

沒有勇氣去觸碰,只是一味地逃避,那麼什麼時候才能活出自己呢?記得《誰動了我的乳酪》書中的一句話:“克服你內心的恐懼,改變你自己,釋放你自己。”

記得一句話:“生而為人,實屬不易。”每個人出生以後,在成長過程中都會經歷不同的苦難,這些苦難就像火紅的炭,在我們心上烙印一道道印記:朋友的離去、愛人的背叛、上司的責罵……血淋淋的殘酷現實給了我們一個又一個耳光。最後,我們遍體鱗傷,因而把自己封閉在自己的世界裡。

後來,我對世界,冷漠以待。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一旦受過傷,我們就會決定不再觸碰它。有時候這是一種優點:決心;有時候卻是一種缺點:懦弱。豺狼虎豹固然可怕,但其實世上最可怕的是人。沒有什麼可以戰勝人。可是為什麼那麼多人是逃兵?因為打敗人的是人本身。手被刺了,便再也不伸手,那麼沒有了手的幫助,人又能完成什麼呢?

理想遠大,奈何目光恐懼;志在千里,奈何止步不前?

“每件事情發生都有它的道理,它在教你人生的道理 ”雲來,為你帶來風的撫慰;風來,為你帶來雨的問候;雨來,為你帶來彩虹的微笑……萬事皆有緣由,我們應該養成自我反省的習慣:挖掘因,尋找果。世界如此精彩,為什麼偏愛蜷縮於一處無光的角落?

面對真實,迎接未來!

“撥開雲霧見青天。”烏雲不會一直做天空的主宰。很多困難並不難,只不過我們把自己困在裡面了。理清思緒,找出解決辦法,太陽又將照耀大地。

萬丈光芒,仍是少年!

我曾經是一個很缺乏自信的人,因為擔心出錯不敢在班級回答問題,因為擔心出醜不敢當眾講話,因為擔心孤立而不敢做自己……但我不喜歡那樣的自己,然後我開始挑戰自己,例如,現在我敢站在這裡與大家分享一本書。

每個人要做的是真實地面對自己,正視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個日子裡努力著,整裝待發,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湊完整的自己。

《肖申克的救贖》中,安迪選擇了一條自我救贖之路——他成功穿越自己19年挖成的密道來到自己嚮往的自由世界;《追風箏的人》中,富家少爺阿米爾在拉辛汗的鼓勵下,踏上了充滿生命危險的自我救贖之路;《無問西東》中,不同時空、不同主題的四個故事連貫起來表達了聽從自己的內心,實現靈魂自我救贖的主題……

思考這樣幾個問題:如果你自己都放棄了自己,還有誰會來救你?你是否屬於20歲就死了,80歲才被埋葬的那類人?再回過頭面對自己的生命和摯愛的人,你又是否已留下了諸多遺憾?

人生不是用來埋怨的,要學會領悟其中的真諦。

他人終是過客,不要為離別感傷,學會接受一個人的生活;

所有事情都是經歷,不要為失敗哭泣,學會微笑每一段旅程;

過往均是雲煙,不要為回憶傷感,學會感謝每一場邂逅;

完整的你還在路上,等著你去尋找。向自己的內心深處看去,克服自己的短處,這樣你的旅程才真正揭幕。學會傾聽,學會傾訴,學會釋然過往壓抑自己的一切。理解、原諒、支援。那將是一次內心救贖的朝聖之路,是一次自我發現、愛的迴歸的朝聖之路。

拂去歲月蒙塵,歷經心路孤獨,實現自我救贖!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9

最近心情很壓抑,有點小崩潰,和同事吃了飯,和同學聊了天,貌似好了很多,但時不時還是會難受,那就找點事情去做,看到靜靜推薦的書目《一個人的朝聖》,我就利用這段時間看了。

哈羅德並不是個職業的步行者,不懂路線、裝備、安排;他甚至不是個熱血澎湃的年輕人,自己年輕的時候,並沒有做過什麼讓別人深刻記得的事情。他要走,僅僅是個念頭,是聽聞好友奎妮罹患癌症後,他想到兩人之間隔著他從不瞭解、只能想象的千山萬水:道路、農田、森林、河流、野、荒原、高山、深谷,還有數不清的人。他要去認識它們,穿過它們——沒有深思熟慮,也無需理智思考,這個念頭一出現,他就決定了。

這樣簡單的決定和行動嚇住了不少人,包括自己的妻子。可是人們都接受了他的行為,用心說服了理性,選擇忽略一切,去期待一種瘋狂性、可能性。最重要的,奎妮相信他,與相隔幾十年未蒙面的朋友相聚是他出走的動力,也會是她頑強活下去的信念。讀後感·你信我信你,這就夠了,而我貌似是那麼多疑的一個人,我不知我該相信什麼,可能我需要這樣一種無所畏懼的信念吧。

有一句話傳得特別廣:我們大多數人,都活在一種平靜的絕望裡。

我們正在,或是終將會像哈羅德一樣的生活著:只是一團穿著西裝的空虛,有時說話,有時聽到身邊人講話,每天上車下車,上班回家,卻與其他人沒有真正的交流。

幾年、幾十年都會這樣過去。其間會經歷若干的喜樂和痛苦,也可能會收穫一些慰藉和情意,但最終只有自己銘記。一生就這樣過去。習慣甚至執著於這種平靜的絕望。

我們其實也可以像哈羅德一樣,突然間想跳開這樣的生活,邁起步,到外面去。那我也是要改變這種貌似很平靜又壓抑的生活,去看看不一樣的世界,去過一過不一樣的生活。人生的終點,不是在山水踏盡時,亦不是在生命結束後,而是在於放下包袱的那一刻。放下包袱,去勇敢地做一切想做的事情,所謂勇敢,不是遺忘,而是要和痛苦再一次狹路相逢,然後很淡然的面對。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10

我外出上學時,只有寒暑假才會回家。沒回家的時候,媽媽總是打電話一而再再而三的確認我的歸家日期,每次到家都有一大桌美味佳餚在等著我。可待不了多久,媽媽就會嫌棄我睡懶覺,不收拾屋子,問我為啥還不回學校。

媽媽是同一個媽媽,可為何差別待遇如此之大?讀《一個人的朝聖》時,我亦發現了這個問題。莫琳是同一個莫琳,可為何對哈羅德態度變化如此快?

莫琳擦好桌子、洗好衣服、鋪好床單時,很慶幸哈羅德不在家。哈羅德在家,她大概又有更多的事情好忙活了。可這慶幸之情未過一刻鐘,她又有些焦慮了,為啥哈羅德還未回家?他以前從不會這麼晚回家。

仔細想想上述的問題,不過是因為待一起的時間久了,會產生厭煩感。就像一成不變的生活,總要有點新鮮事才能與眾不同。

我拿起水杯,淺淺地抿了一口白開水,靜靜地繼續往下讀。

莫琳想找點事情轉移自己的注意力,可隨處都是哈羅德的影子。給他打電話,電話又在樓上。找不到人,不知道他身在何處,莫琳內心開始慌亂,腦子開始亂想。

忽然她的腦子裡蹦出一個可怕的想法:哈羅德遺傳了他父親的老年痴呆,他會不會迷路?又或者沒被人發現?莫琳被自己的想法嚇了一跳,找到鞋子和鑰匙就往門外衝。可衝到門外又覺得自己真荒唐,又回到門內。

慌慌張張確實有些滑稽,可我卻怎麼也笑不出來。因為這種事情,我經歷過,所以我懂。

去年某日大半夜,凌晨1點左右,我朋友在微信裡跟我說她的車拋錨了,停在了半路,真是倒黴。當時我已經進入夢鄉,早上睡醒看到她發的微信被嚇得半死。

一個女孩子,三更半夜車子拋錨,想想都後怕。我立馬翻身坐起,忙打電話,可只聽到冰冷的女音:歡迎使用來電助手業務……氣得我差點把手機扔了。

那一整個上午,我都不在狀態,實驗頻頻出錯,腦子總是走神,對同事也是愛理不理。滿腦子都是我朋友的影子,她會不會出事?她該怎麼辦?我一邊安慰自己她不會沒事,可一邊又靜不下心來。直到接到她的平安電話,我才回到正常狀態。

當隔壁的好心人雷克斯打電話詢問哈羅德有沒有回家時,莫琳選擇了隱瞞,她說:已經到家了。有人說這個善意的謊言是為了讓雷克斯放寬心,但我更覺得這個回答是讓莫琳自己相信哈羅德沒事,相信他會平安到家。當時的莫琳內心定是無比惶恐,她怕哈羅德出事,她只能一遍遍自我安慰。或許這個答案本就是下意識的回答。

當莫琳接到哈羅德的電話,她是欣喜的。終於,聽到了他的聲音。可當她知道哈羅德要走路去看奎妮時,她開始慌了。那麼遠的距離,他一個六十五歲的老人竟然要走路去?莫琳一次次地阻止他,希望哈羅德從實際出發,她希望他不要去。

哈羅德一副勢在必行的樣子,似乎只是告知他的妻子莫琳,而不是與其商量。莫琳生氣、發怒,可電話忽然就斷了,她的勸說於事無補。哈羅德還是上路了,她要去看奎妮,去那個遙遠的地方。他相信只要他在路上,奎妮就不會死。

可莫琳就可憐了,她一個人在家擔心受怕忽,這件事對她來說卻是噩耗。毫無疑問,莫琳是愛著哈羅德的,他和她一起牽手走過長長久久的歲月。

可原文卻在此埋下了伏筆:

這麼多年過去了,那些久埋的回憶,開始在她身體裡簌簌發抖。

回憶裡的那些東西是什麼?

哈羅德、奎妮、莫琳之間又發生了怎樣的故事呢?

讓我們拭目以待。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11

87天,627英里,一個退休老人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突然決定出發,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隨即克服大量難以想象的困難徒步穿越英格蘭,以其執著和勇氣將不可能變為現實,用實際行動塑造了一段傳奇。然而,當我們跟隨《一個人的朝聖》的作者蕾秋喬伊斯的筆觸,拋開紛雜與浮華,一步步揭開明亮的光環下所隱藏的真相時,卻漸漸發現故事的主人公哈羅德不僅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個,甚至,按當下的流行說法,他幾乎可以稱得上是一位loser,木訥寡言的他不過是憑著一份最單純的初衷,以最為質樸的方式在回報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與歉疚。

人生如同一個錯綜複雜的迷宮,每個岔口的不同選擇都指向千差萬別的結果。《一個人的朝聖》的主人公是一個年過六十的退休老人哈羅德弗萊,他的一生沒有任何閃光點,沒有朋友也沒有敵人,幹了四十年的銷售代表,既無升遷,連最後的告別儀式都沒有,和妻子疏離,退休後更是循規蹈矩,每天重複一樣的生活,走的最遠的路就是門口到車裡。這樣的一個人,受了加油站女孩的一句關於信仰的話的刺激,開啟了他的627英里的旅程,更是一段內心的旅程。

其實,追究他出發的動機,你會覺得,哈羅德的一生都是在封閉自己的感情,他不會表達自己的感情,所有的喜怒哀樂全都壓抑在自己的心底。母親的出走,父親酗酒,兒子的死去,和妻子的疏離,他的木訥和收攏,讓自己的一生都平淡甚至失敗。唯有一次就是和莫琳相識的那一晚,也是他做的最成功的選擇。封閉太久的感情在收到奎妮的信後,轟然倒塌,他焦灼不安,奎妮是唯一一個朋友,但單薄的文字無法表述他內心的澎湃,於是在這個時候——也許是加油站女孩隨意說出的安慰之詞,也許是突如其來的死亡穿透了他的壁壘,哈羅德決定徒步去看自己的朋友,用如此堅定的信念換來奎妮一絲求生的希望。

627英里,不僅是用腳邁過的距離,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靈和回憶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許是當身體放歸大自然時,心靈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記憶,更容易從逝去的歲月中尋回隱匿的自我,那些蟄伏的思緒漸漸奔湧,那顆早已日漸麻木的心也開始悸動。也許是因為擴大的視角、開放的交流容易讓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學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羅德不僅漸漸讀懂了人生,學到了只追求最珍貴的親情、愛情、友誼,而放棄其他一切外物,更學會了接納自己,從而感悟到要直麵人生,瞭解它的本質,一些不能接受和理解的東西要學會理解並漸漸放棄。也正是因為自己對過去的痛苦和遺憾,不肯放手,造就了他的痛苦。

走到最後的時候,哈羅德還是很痛苦,他一開始篤定的相信只要他一直走,奎妮就會活下去。可實際上並非這樣,奎妮即將死去的事實擺在那裡,他意識到了自己的渺小,沒有他,一切都是照舊,儘管他努力過,依然無法改變結局,他的這次旅程似乎也沒了意義。不過在莫琳的陪伴下他漸漸釋然,因為一切確實有所不同了。如果說旅程改變了什麼,那不是事情的結局,而是看待世界的方式。他終於能自然的接受命運給予的一切,不再糾結於內心的痛苦,甚至讓負罪感毀了自己和他人的生活,而是學會了珍視他人和卑微的自己,去接納,去愛,更要去放下。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12

一個人老了的時候,總會有些遺憾,有些悔恨。有些事情總是鬱結在心頭,揮之不去,又遺忘不了。

哈羅德就是這樣一個人。

當他在那天清晨,開始踏上旅途,為了就是消解心中的這一點鬱結的遺憾和悔恨。

徒步去貝里克代表了什麼呢?代表著哈羅德這一生從來不敢做的事情,從來不敢去爭取的事情。名義上是去看望他的朋友奎妮,實際上是期望對自己人生的一個突破,一個和解。

奎妮代表什麼呢?奎妮本身就是一個遺憾,一個悔恨。當年奎妮幫他頂罪,而哈羅德卻沒有正式的感謝她。類似的事情,在哈羅德一生中不斷髮生,而哈羅德的選擇卻始終是逃避。

當他的母親離開他的時候,他沒有去阻止。

當他的兒子溺水的時候,他不知所措。

當奎妮離開的時候,他避而不見。

當他們夫妻關係出現裂痕,他也不曾去補救。

哈羅德就像是一葉浮萍,隨著世間的波濤起伏流轉,看似隨遇而安,其實就是內心軟弱,提不起一絲改變現狀的勇氣。

這世界上平凡的人千千萬萬,每個看上去平凡的人,說不定都歷經了苦難。但是像哈羅德這樣的,說實話,我並不同情。他的一切遭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當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他的父母給他的影響。

但是我依然被哈羅德所感動,他的善良,他對莫琳的愛,他對兒子的愛,深深打動著我。

莫琳對於哈羅德來說,是拯救他生活的天使,卻也是毀滅他生活的魔鬼。哈羅德在看見莫琳的第一眼,就愛上了他。他們的第一次相遇就帶著命中註定的色彩。

她一眼就注意到了哈羅德。不可能看不到他,這個人在舞廳中央搖擺,彷彿要把體內鎖著的東西都跳出來。她從來沒見過這樣的人,母親給她介紹的年輕人個個都了無生氣地繫著黑領帶。或許是感覺到了她的目光,他突然向她看過來,身體繼續搖擺。她沒有移開眼睛,彷彿被粘住了,吸引她的是那種原生態的能量,他是一個完整的人。他再次停下,看向她,終於曲曲折折穿過擁擠的人群來到她跟前。他站得那樣近,她能感覺到他身上散發出的熱量。

如今憶起這場景,她彷彿親眼看著它發生:他微彎下腰,嘴脣貼近她的耳朵,伸手撥開她的一綹頭髮,才開口說話。這大膽的舉動讓她感覺到一股強烈的電流順著脖子傳上來,甚至今日想起,肌膚下仍能感受到那一份悸動。

這一份相遇,多麼美好。哈羅德對莫琳的愛是自始而終未曾改變的。即使莫琳對他惡語相向,對他冷漠,精神上折磨他。他依然深深愛著她。

在一個人的旅程中,哈羅德每到一個景點城市,都要給莫琳買一份禮物,給她寄一張明信片。他經常要給莫琳打電話,即使莫琳對他冷漠,即使兩人基本是無言以對,但是哈羅德依然在內心湧起要跟莫琳訴說的衝動。

在旅程中,哈羅德不止一次遇到苦難,每次在苦難中,莫琳的身影總會浮現在他腦海。有時候跟莫琳的回憶讓他輕鬆愉快,他記起他們新婚的時候,那麼快樂,那麼幸福。

他想起剛結婚的那幾年莫琳緊貼著他的身體,以及她雙腿間美好的隱蔽。

有時候一想到莫琳,卻又覺得特別痛苦。他的痛苦並不是莫琳如何折磨他,而是他們之間的愛怎麼會變成今天這樣,為什麼莫琳不再愛他了。他並不怨恨莫琳,而是深深地責怪自己,恨自己沒有做好一個父親,一個丈夫,從而導致今天這樣的局面。

哈羅德對兒子也是充滿悔恨和自責的。他深愛著自己的兒子,卻從來不知道怎麼去表達。他連抱一下兒子都做不到,因為他的父親、母親從小就沒有言傳身教過怎麼去愛一個孩子。

哈羅德把兒子戴維的照片深藏在床頭的抽屜裡,是他抽屜裡唯二的兩張照片之一,另外一張是年輕的莫琳。

當哈羅德來到貝里克的咖啡店,看到一對年輕夫婦抱著一個嬰兒的時候,哈羅德第一次表達出了自己對兒子戴維的思念。

她回頭看向管理層和咖啡店裡的其他顧客,直視他們的眼睛。他說:“我想要我的兒子。”

這句話讓他身體整個顫抖起來,不是輕輕的戰慄,而是從身體深處發出來的劇烈的震抖。那股疼痛撕裂胸前的肌肉撞上他的喉嚨,哈羅德的臉都扭曲了。

哈羅德是一個內向的人,他連跟妻子、兒子都沒有表達過自己的情感,但是在這段旅程的最後,他終於說出了自己內心深處最痛的思念。

對於兒子的去世,哈羅德的痛苦其實不亞於莫琳。莫琳因為戴維的去世,無法接受,開始變得精神不正常,一直在等待戴維回來。

哈羅德其實也是無法接受,但是他只能埋在心底。莫琳怪他,連兒子的最後一面也不見。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哈羅德正是由於失去愛子的痛苦,才無法面對已經去世的兒子的遺體。

這一段旅程,起因是奎妮,但是真正解脫的其實是哈羅德和莫琳。他們在兒子去世20年後,終於能面對自己的內心,面對現實,接受現實,跟現實和解。

每個平凡的人,每個普通的家庭,都會經歷這樣那樣的苦難。哈羅德和莫琳的悲劇之處,在於哈羅德在幼年時期的缺愛,導致哈羅德不懂得怎麼去表達愛。

當磨難出現的時候,哈羅德完全是消極的,茫然無措又放任自流,以至於事情越發惡化,最終釀成苦果。

所以這段旅途,與其說是為了他人的極善之旅,還不如說是意外獲得自我解離線會。解脫的契機就是打斷生活的常態,破壞了生活的慣性,使得自己能跳脫出來,從而能回頭看,能有時間、空間去思考,從而直面痛苦,獲得解脫。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13

哈羅德一個人堅持87天走完了長途漫漫的627英里。這一路上他的信念便是:只要我還在路上,奎妮就不會死。

由此可見,奎妮的病情是哈羅德出發的直接原因。我腦海一次又一次在想:奎妮是怎樣一個人?竟值得哈羅德不遠千里前去相見?

文中第一次出現對奎妮評價的時是在第一章。哈羅德看見流暢又整潔的信時,回憶起奎妮做什麼事都一絲不苟、叫人無可挑剔的樣子。按理說有這樣優秀品質的人應有光明的前途,可奎妮不盡然。

哈羅德與奎妮第一次見面是在一個文具櫃裡。哈羅德臨下班前,聽見櫃子門後傳來陣陣抽鼻子的聲音,這聲音連續響了幾次。他鼓起勇氣開啟那個傳出聲音的櫃門,發現有個人背對他蹲著,緊緊地貼著牆。她的外套包在脊背上,繃得緊緊的。而這個人就是奎妮。

奎妮一邊抽噎一邊跟哈羅德說她的工作都做得挺好的了,而且她有一個學位,可她不明白為什麼老闆納比爾先生總要盯著她看,同事們都要取笑她。

奎妮身材矮矮胖胖,走路時會支起手肘,彎下腰,扎穩下盤,像母雞扇翅膀一樣搖搖晃晃。釀酒廠裡的幾個同事包括老闆在內,都以學她走路的姿勢尋開心。

儘管奎妮工作得十分出色,不出幾天已經有訊息說她為財務部帶來了前所未有的進賬,但這並沒有減少逐漸蔓延到公司走廊上的各種模仿和譏笑。奎妮的無助和難過不由讓我想起我的高中同學阿歡。

阿歡其實長得挺好看,水靈靈的大眼睛,淡淡的遠山眉,粉嫩的櫻桃小嘴外加高挑的身材。她的周圍總是圍著許多男生。

文理分班後,我見她的次數越來越少,可每見一次,我總覺得她又胖了不少。我不斷告訴自己這一定是錯覺,直到一些風言風語傳到我的耳朵。

“2班那個胖子阿歡現在胖得走路地面都會跟著震三震,而且一到夏天就渾身汗味。”

“我跟你們說,別看這胖子現在這個模樣。高一剛入學時可是個大美女,追她的人還不少。”

“現在都高三了,你還提高一。你這小子是不是有病。她現在這個樣子,誰還敢追她啊。又高大又結實,男生都吃不消。”

我聽到這些風聲後,立馬去找阿歡,沒分班前我們曾在一個小組,關係還不錯,只不過分班之後各忙各的又加之沒有手機,便漸漸疏遠。

阿歡笑笑跟我說沒事,可我明明在她的眼睛裡看到了一絲落寞。明明是天之驕子,都是被人捧在手心裡,可現在卻從雲端跌落至塵埃,這該是有多痛啊。我緊緊地握住她的手,想給她一些力量。

她拍拍我的手背,接著輕輕地回握著我的手,開口說道她媽媽在高二分班之後怕她學習跟不上,特意找人託關係買了一些補腦的藥,價格還貴得離譜。這才吃了不到一年就變成現在這個模樣了。藥已經停了,可這身上的肥胖卻沒那麼容易消失。“既然無法改變,那就坦然接受。”這是那個月朗星稀的夜晚,阿歡跟我說得最後一句話。

直到大學聯考結束,她還是沒有瘦回吃藥前的模樣,不過整個人看起來精神多了。現在大學畢業後的她,身材也沒有特別高挑,但正因為略帶豐腴,更顯成熟穩重。在工作上兢兢業業、一絲不苟的她很快就得到了領導的認可,升職加薪,一路提拔,早已在全國有名的上市公司站穩了腳跟,而那些曾經的男生又開始蠢蠢欲動。

我曾開玩笑地問她是否要感謝青春裡那段刻骨銘心的痛。隔著手機,阿歡爽朗的笑聲直達我的心底,她說是要好好感謝那些深夜裡痛哭流涕的日子,被嘲諷,被嫌棄,被鄙視的日子終究成為過去。正是那些不堪過往,才造就了現在年輕有為的自己。

奎妮哭過之後,走出櫃子時,已經恢復了神態,她順了順短裙,道了聲謝謝後,便挺直腰板抬著頭離開了。她打消了辭職的念頭,更加賣力地工作,用自己的成績證明自己的能力。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14

《一個人的朝聖》講述了一位65歲的老人哈羅德,收到近乎20年失去聯絡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時寫下的一封道別信,在震驚、悲痛中帶著回信去投遞,路上塵封許久的記憶零零星星不斷浮現在腦海中,走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箱,在一處加油站停歇就餐時,受到一個女孩的啟發,內心騰起一股信念,只要徒步從自己所在的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奎妮所在的最東北,那她便可以活下去。在沒有計劃、沒有手機,甚至沒有一雙徒步專用鞋子的情況下,哈羅德僅是憑藉信念歷時87天、行走627英里,克服重重困難最終來到了奎妮的身邊,見到了這位苦苦支撐等待他到來的老友,雖然這場飽含希望的徒步行走並沒有挽救奎妮的生命,甚至相見時場面令人痛心,但是此番一個人的朝聖既是結束亦是開始。

這一路,是發現自我的道路。當用一個窗簾隔開室內與外界的連線,整個人呆坐在一把椅子上,一坐一整天,日復一日、年復一年錯過的不只是鳥語花香,還有人生的各種可能性。是奎妮的這封來信促使哈羅德走出家門,起初只是覺得回信的分量太輕便不斷的走到下一個郵箱,後來當察覺到了內心的舒暢,體會到了自由的味道,尤其是萌生強烈的信念時腳下的步伐便更加堅定。這一路風餐露宿、食不果腹,哈羅德在行走的過程中欣賞著身邊的美景,學會了辨識種類繁多的植物,掌握了通過日月星辰判斷天氣、方向和時間。一路上,哈羅德由最初的與他人說話含糊不清到可以侃侃而談,目光從躲躲閃閃到可以坦然直視。一路上,哈羅德一直在和自己的身體做鬥爭,學著讓身體和勞累、疼痛達成和解。一路上,哈羅德一直和肯定、否定兩種不同的聲音做鬥爭,在回憶帶來的痛苦與現實中的艱難雙面夾擊的情況下,他絕望到幾近放棄,卻又再次出發。

這一路,是自我救贖的道路。哈羅德有一個不幸的童年,父親酗酒、母親不帶一點眷戀的離開了這個沒有溫度的家,隨後父親帶不同的女人來家裡廝混,在他剛剛年滿16歲時又被父親趕出家門,這使得他的內心極度缺乏安全感,怯懦、敏感、內向。當兒子戴維出生後他實際滿心歡喜,卻不懂得該如何去愛,他羞於在兒子面前直接表達情感和愛意,總是顯得冷漠、自私,甚至冷血。在親子關係出現問題時,他的第一反應會是像鴕鳥一樣躲避。在戴維自殺後,他陷入到了深切的自責與悔恨中。一次酗酒後他去釀酒廠砸了凶殘老闆保留的母親遺物,是他唯一的好友奎妮為他頂罪,但是他卻沒有勇氣站出來說出真相,在奎妮被解僱離開時,也沒說過一句對不起,亦或是謝謝。當無法面對這些時,遺忘便成了最好的止痛藥,正是這一路的行走讓自己內心的愛意再度湧出,雖然痛苦但是能夠直面曾經的錯誤,漸漸平靜的接受自己。

這一路,是愛迴歸的道路。哈羅德與莫琳曾經也是一對恩愛的夫妻,在兒子戴維自殺後,雙方都難以承受那份撕心裂肺的痛楚,由最初的不斷爭吵到最後的形同陌路。當恨與責備成了常態,愛不但不會再次出現還會被忘卻。在哈羅德最初離開家時,莫琳對這一瘋狂的舉動表示不理解,憤怒、焦慮、不安,後來經過認真的思考內心逐漸平靜下來,發現了那些過錯原來不只是出現在對方身上,發覺了哈羅德對兒子和自己深沉、細微的愛意。於是莫琳由客房搬回了主臥,重新整理了衣櫃,將兩人的衣服相互搭配並掛在了一起。點瓜種豆,再次將荒廢的菜園子打理的生機勃勃。拂去歲月的蒙塵,原來自己內心深處對丈夫依舊充滿了愛意。哈羅德在這一路的走走停停之間,大腦不斷由一個個昔日的生活片段填充,他對妻子和兒子的愛逐漸復甦,是生活的苦難遮擋了最溫情的記憶。

掩卷而思,感覺自己也跟隨著哈羅德的腳步行走,靈魂也隨著他的救贖得到了淨化。哈羅德,一個性格上有缺陷的普通人,就是憑藉一個讓眾人看來近乎瘋狂、妄想的信念,給自己、妻子的生活帶來了重生,也促使奎妮和死神做著頑強的鬥爭。這一路,與其說是一個人的朝聖,不如說是芸芸眾生行走在人生道路上去朝聖的一個縮影,信念有可能成就一番事業,實現一個夢想,踐行一句諾言,履行一份責任,亦或是扮演好一個角色等等。人生這條朝聖路充滿著未知,需要勇氣,去面對悲歡離合甚至天災人禍;人生這條朝聖路充滿著孤獨,需要智慧,學會與自己和諧相處、學會在眾說紛紜中堅持判斷、學會拒絕誘惑不忘初心;人生這條朝聖路充滿著平淡,需要激情,給漫長、平凡的歲月不斷賦予色彩和意義。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15

開始一直以為戴維是活在現實中的,只是感覺奇怪他為什麼一直不真正現身,直到最後揭曉謎底才恍然大悟。有點像電影靈異第六感。

故事的主線無非愛情親情友情,情節並無特色。最吸引我的,也許不是故事的情節,而是哈羅德一個人在路上的自由、與自然合一的心態。

還有路上的那隻小狗,是那麼通人性,真讓我有養狗的衝動。而且最近被幾隻接近我的陌生小狗舔過,愈發覺得狗有著特殊的感知能力。

另一個引發思考的問題是:有人陪伴就不孤獨嗎?一個人就算是孤獨?當看完書,走在斜塘的街上的時候,看到紛紛擾擾的人群迎著我的面走來,有家人陪伴的,有情侶攜手的,而那時的我,竟不覺得有什麼孤獨可言,也許是因為這世界都可以被我擁抱,只要我願意邁出腳步,同時也因為我知道這個世界上有那麼幾個愛我的人並且有值得我付出所有去愛的人。

以前什麼都不懂的時候,真的是不怕孤獨;後來因為一些人和事,發現自己還是怕的;在與它相處的過程中,讓自己變得強大,慢慢就不怕了,甚至是愛上了。真是升級打怪,最後發現自己愛上了野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