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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無一用最痴情散文

今天寫了大楷,爽。好久沒寫了。上次寫還是國慶在家裡的時候,十天左右了吧。我是憋不住了才寫。寫毛筆字僅僅是個消遣,是出於真正的愛好才寫,無關名利。在如今的喧囂和熙攘的浮躁裡,毛筆字幾乎成了百無一用的存在。這一屬性卻也有個好處,讓我明白,我是真的想寫,愛寫,才會不勝其煩地準備墨汁,泡筆,鋪紙,收住心,勻住氣,慢條斯理地控制著柔軟潤澤的一束毛尖兒,在紙上拖、按、捺。宛如洪水退卻,露出了地皮,這才是心底對毛筆字的本真態度,不帶一絲煙火氣,僅僅是戀著那種軟潤的筆尖在紙上拖拽、施力、收力的感覺。

百無一用最痴情散文

寫完一頁,再來一頁,體內淤積已久的一種黏稠液體,似乎被這一過程給絲絲縷縷地抽拔出來,又彷彿體內某種日益擴張的空白地帶被逐漸填滿,沉甸甸地如十月裡紅彤彤的高粱穗子。一筆一劃,漸漸搭建成一個個完整的楷體字,中規中矩,黑潤飽滿,骨架均衡,轉折有力。每一個字落在淡黃色的竹紙格子裡的一剎那,都宛如新生嬰兒,被賦予了生命的形態,同時又被灌入了靈魂。由於我筆力尚淺,它們的身姿顯得稚嫩。它們一個接一個地鋪展在紙上,按照我從字帖裡體悟來的心法,出拳踢腿,擺招拿勢,頗具模樣,彷彿武功圖譜裡展示標準動作的俠士畫像。它們被我創造了出來,落在紙上,就變成了這張小小的二維世界裡的.生命體,是靈性的撒播,是心力的凝聚。這是我體內分泌出來的,當然也是我的靈性的延續和展示。

哎,你這百無一用的東西啊,如同看小說讀詩歌,換不來一塊饃,如同胡思亂想、背唐詩楚辭,也換不來一瓶汽水。用大鬍子馬克思的理論來說,大概不具備什麼交換價值,也不屬於“資本”的範疇。

無價值,似乎就是世俗貼給這些東西的標籤。

無價值的東西該怎麼辦?自然不會像金磚元寶一樣被爭來搶去,也不會像流行歌曲一樣被廣為傳唱、蔚然成風,而是被扔在大街上,生長在田野裡、飄舞在空氣中,如春夏秋冬,如風霜雨雪,如花草樹木,誰想要,拿去。

這些東西百無一用,不是財產,財產都是有價的。

然而沒了這些無用之物呢?我身體裡的空白會無限擴大,像史前洪水一樣把我淹沒。我身體裡淤積的黏稠液體會讓整個人濁重、混沌,漸漸喪失了靈魂的清澈和輕盈。當然,我還會繼續生活,吃喝拉撒,喜怒哀樂,一樣也不少。不過卻是另一種活法,肉身沉重,心靈渾噩,彷彿一個人再也不經歷了春夏秋冬的流轉,不被風吹雨淋,沒有寒暑冷暖,聞不到花香,看不見草綠,找不到樹影的蔭翳……一樣也不少,卻又似乎少了些什麼。

這些無價值的事物,似乎發揮著精神通道的職能,把一些濁重的分泌液排洩出去,把一些清爽的感受填充進來,恰如精神的世界裡適時降臨的和風細雨。當我放下手中的毛筆,深深地吐一口氣,體味著精神上風雨滋潤後的微妙清爽,如同剛剛讀到一首迷人的詩,看完一本精彩的小說,心中漫漶著同一種品質的安恬氣息。獨屬一隅的私密享受,不足為外人道,也不需為外人知,正如世外桃源的景緻,不能跟紐約的奢靡繁華放在一個天平上去稱量比較——它們分屬絕然不同的質地。

這份感受,能用世俗的標籤貼出價格嗎?這是無價值的事物分泌出來的精神汁液。也許正因其無價值,才無價。也許,正因其不受世俗名利的淹遮,褪卻了所有功利性的刺目光芒,才能保留著最本真的快慰。

百無一用,最是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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