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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安全保證書

一、 嚴格遵守《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安全管理條例》、《北京市展覽、展銷活動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國家會議中心展覽施工管理規定》、《國家會議中心展覽會用水、電及壓縮空氣管理規定》、《國家會議中心展覽施工管理處罰規定》以及其它相關規章制度,服從國家會議中心主管部門的施工管理和監督檢查,保證展臺和人身安全。

會議安全保證書

二、 施工前應按照國家會議中心有關規定辦理施工資質登記備案、施工圖紙報審等手續,並交納相關費用。

三、 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單位須確定一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管理工作。

四、 舞臺、展臺結構必須牢固、安全,搭建材料應使用難燃或阻燃的材料,禁止使用彈力布和針棉織品做裝飾材料。

五、 舞臺、展臺結構嚴禁在展館頂部、柱子、圍欄及各種專用管線上吊掛、捆-綁,所有結構應和展臺自身主體結構連線。嚴禁利用展館頂部網架作為吊裝展臺結構的工具。

六、 館內搭建二層或結構複雜的展臺以及搭建館外展臺時須提供展臺細部結構圖,並由國家會議中心展覽運營部稽核。從設計到施工應充分考慮展臺的安全性,確保搭建展臺各連線點及展臺整體結構的牢固性。

七、 搭建二層展臺必須設定年檢合格的`滅火器。

八、 舞臺、展臺結構不準遮擋展館內的消防設施、電氣裝置、緊急

出口和觀眾通道。搭建地臺必須於展位範圍內部地臺邊緣處設定緩坡通向公共通道,防止地臺與地面的落差造成人身傷害。展館防火捲簾門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臺、整體地臺及堆放各種貨物,防火捲簾門所處的展館立柱嚴禁採取任何形式的包裹及遮擋,保證防火捲簾門升降暢通。

九、 特裝舞臺、展臺不得超過限定高度。

十、 室外搭建的展臺要做好防風措施,確保展臺結構的強度、剛度、穩定性以及區域性穩定性。

十一、 使用玻璃材料裝飾展臺,必須採用鋼化玻璃,要保證玻璃的強度、厚度,玻璃的安裝方式應合理、可靠,必須製作金屬框架或採用專業五金件進行玻璃安裝,框架及五金件與玻璃材料之間要使用彈性材料做墊層,確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積玻璃材料應貼上明顯標識,以防破碎傷人。若使用玻璃地臺,則結構支撐立柱、牆體必須固定於地臺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設展臺結構。

十二、 展臺搭建材料的選用要符合國家有關部門關於臨時性建築的材料用法標準並結合展覽會的特點合理選材,選材時應符合國家環保要求。

十三、 館內嚴禁吸菸。展臺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作業。

十四、 展臺嚴禁採用全封閉式頂棚,展臺頂棚不得阻擋展館頂部消防設施,要保證展臺頂棚至少有50%以上的平面開放面積,以確保展臺的消防安全性。

十五、 施工人員應佩戴國家會議中心統一核發的證件進場施工,

嚴禁發生使用過期、仿造、人證不符、轉借證件的行為,專業技術人員須持上崗證施工。

十六、 施工人員施工時應在申報批准的時間期限和工作區域內工作,未經批准不得在非工作區域和非工作時間內工作,施工期間,須自覺愛護展館內的各類公共設施。

十七、 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宣傳教育,自行保管好施工材料、工具、貴重物資,嚴禁發生偷盜、丟失等事件。保證文明施工,不得尋釁滋事。

十八、 嚴禁使用霓虹燈作為展臺裝飾照明。照明燈具等各種用電設施及材料應具有國家專業安全認證,應按照北京市電氣規程標準施工、安裝、使用。電器連線安裝應使用雙層絕緣護套線,連線端子必須完全封閉不許裸露並加蓋絕緣盒。

十九、 國家會議中心提供的24小時供電,不能作為不間斷電源使用。

二十、 施工單位不得動用展館配電箱、水源、氣源等固定設施。室外安裝燈具、插座、配電盤等應選用防雨型,室外用電裝置應有可靠防雨措施。

二十一、 特裝展臺搭建完畢後,必須經專業公司對用電系統進行檢測。對檢測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二十二、 展會開幕後,施工單位須留現場安全負責人及專職人員現場值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十三、 撤館時,施工單位須將所有搭建材料全部撤出展館並清

運乾淨,嚴禁堆放在展位或卸貨區內。

二十四、 國家會議中心展覽運營部保留對特殊情況實行特別限制的權利。展會場地提供方管理人員,有權進入展臺進行檢查。

施工單位在進館施工、撤館以及運輸過程中因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人員傷亡、火災及場館建築物設施損壞等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由此給國家會議中心造成的所有的名譽及經濟損失,相關經濟損失則從施工方押金中扣除。

單方已仔細閱讀此展臺施工安全責任書,並保證嚴格遵守此規定,如違反上述規定,將服從國家會議中心相關處罰條例,處罰金從施工押金中扣除。

單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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