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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群建設建議

建設農村社群是推進城鄉一體化的切入點,是統籌城鄉發展的結合點,也是促進農村發展的增長點。各地在按照中央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二十字”方針要求穩步推進程序中,創造性地探索出多種農村社群建設模式,強村帶動和“雙強”村主要幹部推動下的“多村一社群型”又因其集約集聚程度高而被高度重視和普遍採用。由於其構成複雜、發展不均衡,在建設推進中仍存在一些急需關注、解決的問題:

農村社群建設建議

(一)社群持續建設資金亟待解決。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投入投入資金難以持續,直接制約著農村社群建設步伐。一般情況下,農村社群內建設一棟新住宅最低也需十幾萬元,新整合進社群的“弱”村農戶大多無力承擔;社群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也需大量資金。由於農村集體收入渠道單一,集體經濟年結餘少於10萬元的村莊大量存在,同時缺乏條件實施村企共建,社群建設資金持續能力就成了制約農村社群建設的瓶頸。即便社群擁有勇於奉獻、敢於擔當的大企業家,讓其每年都拿出數千萬元投入社群建設,也是有一定難度的。對此,可以建立各級財政投入、村集體投入、單位幫扶、社會捐助相結合的農村社群建設多元化投入機制,以提升資金持續能力:一是專案傾斜。將社群公共產品公共服務投入列入國家發展計劃,上級政府或職能部門應避免“撒胡椒麵”,給予社群建設專案傾斜扶持,集中投放一批基礎設施專案,減少或取消基層匹配資金。二是資金整合。在政策範圍內,地方政府可以把國家對“三農”的投入,社會各方面的投入,社群(村)現有資源及一切可利用資源進行整合實現定向投放。三是財政扶持。市級以上財政要將農村社群建設所需資金列入財政預算,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於農村社群公益性服務場所建設或者以獎代補。四是市場運作。成立招商中心專門負責社群招商、專案服務、專案投資和物業管理,用市場化運作方式緩解社群建設專案資金短缺。五是社會幫扶。積極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農村社群建設,在鞏固省市縣直機關聯幫包建的基礎上,廣泛動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營企業投身農村社群建設,成立社群發展基金、互助基金會等。

(二)社群建設管理體制亟待創新。由於社群居民來自多個行政村,他們的土地等生產資料在老村,居住地在新社群;在管理架構上,既有社群黨總支、管委會,又有村黨支部、村委會、村民組。在現有條件下,“多村一社群”模式的農村社群往往都是各村在管理上仍然保持相對獨立。由於社群不是一級政府,如何建立一個合理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對居民進行管理與服務,成為一個需要思考的問題。對於建立“多村一社群”模式管理體系,一要創新黨組織、村民自治管理體系設定。理順社群黨組織與各村黨組織之間的`關係,同步設立黨組織,配強黨務幹部隊伍,建好用好活動陣地;理順社群管委會與村委會之間的關係、社群與鄉鎮、村、業務部門之間以及駐地村與其他村之間的關係,實現各村由組合到融合的轉變。按照便於服務管理以及地域性、認同感等因素,在條件成熟之後逐步調整社群所轄區域,取消行政村建制建立社群居民委員會,實行鄉鎮——社群——片——網格四級社群管理模式。二要加強社群管理隊伍建設。改變多數農村社群工作人員普遍存在年齡偏大,學歷、能力和工作效率偏低的情況(包括依靠黨員志願服務),明晰社群人員所承擔的任務、職責等,提升服務能力,適應農村社群建設和發展需要。同時要不斷優化社群幹部配置,改善社群幹部待遇。三要建立多層次的社會參與機制。培育和建立社群內部“自我整合的機制”,依靠村民自身力量解決問題;依託共青團、婦聯組織等成立社群志願者組織,充分發揮老黨員、老幹部、老教師的作用,積極開展志願服務。

(三)社群公共服務水平亟待提升。不少已建成農村社群現有公共服務水平和生活環境比周邊行政村高出不少,但與城市公共服務水平相比差距還很大,主要表現為社群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明顯滯後於基礎設施建設、軟體建設明顯滯後於硬體建設,且存在服務設施不完善、服務效能不高、服務內容針對性不強、服務手段單一等情況,民政、計生、警務、醫衛等服務專案還不能到位。如何進一步提升社群公共服務水平,實現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是我們推進農村社群建設必須正視的一個問題。對此,一要建設完善社群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包括“一站式”便民服務大廳、民政和社會保障室、計生指導室、社群警務室、圖書室、村民學校等基本服務設施和室外健身活動場所在內的綜合性社群服務中心,鼓勵引導各類投資主體到社群興建幼兒園、敬老院、衛生所、便民超市、餐飲店等社會性服務設施,為開展社群服務搭建平臺。二要逐步推進社群城市化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一站式”公共服務網路,推動政府公共服務向社群延伸,開展社群就業、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社會治安、醫療衛生、人口計生、文教體育、物業管理為主要內容的公共服務,逐步實現城鄉公共服務均衡化。鼓勵和引導各類組織、企業和個人開展百貨供應、餐飲服務、農資供應、農機維修、郵政通訊、金融保險等服務專案,建立市場化服務體系。三要完善社群經費保障機制。社群經費短缺是一個共性問題。政府應儘快建立制度化的社群運轉經費財政資金投入保障機制;實行“權隨責走、費隨事轉”制度,將財政轉移支付、政府職能部門轉移給社群的社會事務的經費劃撥給社群,實現社群建設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制定優惠政策,鼓勵發展各類民間組織和中介組織,實現社群服務無償、低償、有償的有機結合。

(四)社群居民增收途徑亟待拓展。目前,相當一部分農村社群附近還沒有大企業(或規模以上企業群)落戶,普遍存在居民除了農業收入外其他就業增收渠道不多的情況。農民進入社群改善生活條件只是第一步,如何逐步增加收入讓社群居民留得住,也是急需解決的問題。發展是第一要務,我們必須用發展的辦法解決社群建設中遇到的問題。一要大力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堅持不以農民放棄土地承包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為前提,所有經營收益都歸村民,都用於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支援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興辦為社群產業發展配套的各種專案,鼓勵利用集體用地發展物業經濟,利用集體資源優勢吸引民間資本,參與農產品開發、休閒旅遊等二三產業專案建設,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變“輸血”為“造血”。二要農工商並舉助農增收。把“三農”工作放到全域性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生活水平為目的,突出特色、突出優勢,因地制宜發展經濟,大力發展非產業,不斷拓寬增收渠道、有效改善群眾生活。三要提高農民素質助力自我發展。以提高社群居民素質和生活質量為宗旨,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培訓活動,換“觀念”富“腦袋”,促進內在精神層面文明程度的提升,實現從身份、價值觀念到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向城市市民轉化,農業村落向城市社群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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