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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誠信承諾書六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新時代,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承諾書,相比於口頭承諾,承諾書的約束力更強。相信寫承諾書是一個讓許多人都頭痛的問題,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誠信承諾書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關誠信承諾書六篇

誠信承諾書 篇1

由於家庭生活困難,現代表家庭向政府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並慎重承諾如下:

1、積極配合政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或政府委託從事低保工作的人員入戶調查、並如實反映情況,決不騙取最低生活保障。

2、在領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間,按規定定期到所在社群居委會簽到,並積極參加所在街道(鄉鎮)、社群居委會組織的各種公益性社群服務勞動,積極參與政府和社群為我家庭成員進行的職業培訓和介紹的工作。

3、當我的家庭成員發生變化以及家庭收入出現變化的時候,我保證在1個月內及時到所在社群居委會如實反映。

4、我在申請及被調查中所表述的內容完全真實。如有虛假,願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及省、市、縣的實施細則或實施辦法的規定以及相關檔案接收處罰。並同意將自己不誠實的行為通過各種媒體向社會公佈,本人絕無異議。如採取不正當手段騙取低保金,我願意全額退回所領低保金及三倍的罰款,並不再享受國家的一切優惠政策。

承諾人:戶主(簽字): (蓋章)

家庭成員(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誠信承諾書 篇2

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營造誠實守信的招投標交易環境,我單位自願加入“泗洪縣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誠信庫”(以下簡稱誠信庫),誠信庫釋出的相關資訊均經我單位確認無誤,對此鄭重承諾如下:

一、我單位提交併在誠信庫釋出的相關資訊均真實有效,提交的材料無任何偽造、修改、虛假成份,材料所述內容均為本單位真實擁有。若違反本承諾一經查實,本單位願意接受公開通報,自願退出所有在泗洪縣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正在進行的投標專案並取消會員資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五十四條款規定,禁止一至三年內進入泗洪縣招標市場。

二、凡我單位提交至誠信庫的`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專案負責人證書、業績和獲獎情況等,均同意在泗洪縣公共資源交易網誠信平臺公示。

三、我單位在參加投標過程中嚴格遵守各項廉政制度,如有違反自願按規定接受處罰。

四、我單位今後將認真、及時維護和更新誠信庫中與我單位有關的內容,如未能及時維護和更新,將自願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

承諾人法定名稱(法人公章):

承諾人法定地址:

承諾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電話:傳真:

年 月 日

誠信承諾書 篇3

本人鄭重承諾不會違反以下學術誠信行為:

一、學術造假行為:

(一)弄虛作假。捏造、偽造、篡改引用資料或其他研究成果等;

(二)抄襲和剽竊。將他人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據為己有:照抄或變相照抄別人已發表或未發表的成果;將合作成果作為自己成果發表;將他人論著篡改後發表;竊取他人論著的實質性內容和結論部分作為自己論著的主體;竊取他人的資料作為自己論著的資料等;

(三)替寫論文。請他人代替自己撰寫論文或論文的主要章節。

二、學術不端行為:

(一)引註文獻不端行為

1、使用、引用他人的觀點、論據、資料調查、統計資料、防案和構架等不註明出處;或對他人的上述原用語作了修改,但基本觀點不變、論據未變而不註明出處的;

2、將多個他人觀點混在一起,作為自己的論點,不註明出處;

3、將他人論點、論據與自己論點、論據混在一起,不明確區分標註

4、轉引他人論著中的引文、註釋,不註明出處;

5、使用他人未發表的成果不註明出處或從外文書刊中摘譯的部分,不註明出處;

6、包含或引用本人已用於其它學位申請的理論、調研資料、學術論文獲成果,但不加註釋或說明;

7、未引用他人文獻而作虛假引注。

(二)不當署名

未參加相關社會調查等活動而在別人發表的成果上署名,或未經他人(包括導師)同意,簽署他人姓名。

本人保證提交考評的論文/作業是我自己完成的作品,我承諾沒有學術造假和學術不端行為。

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誠信承諾書 篇4

科信學院管理工程教學部

期末考試誠信承諾書

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此次期末考試中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努力學習,刻苦鑽研;不遲到,不早退;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作業,不抄襲、剽竊他人作業、文章和論文。

二、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攜帶“特殊答案”、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三、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並有抄襲現象;不抄襲他人答案;不在試卷上故意寫他人姓名、考號。

五、不交換答案,不強搶他人答卷,不有意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

六、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員老師安排。

我們鄭重承諾: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考場紀律,如有違反,願意接受學校處理。

承諾人:

年 月 日

誠信承諾書 篇5

我是報名參加中央財經大學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的考生,我已閱讀並瞭解了中央財經大學20xx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簡章的有關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資訊、證件和其他有關材料均真實、準確。如有虛假資訊和作假行為,本人承擔一切後果。

二、承諾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招生考試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接受學校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理。

承諾人 (簽名):

年 月 日

誠信承諾書 篇6

期末考試來臨,為了圓滿完成此次考試,考出真實水平,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已認真閱讀《河南城建考學院學生手冊》、《河南城建學院學生考試違紀處分規定》,《河南城建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在考試中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不違紀不作弊;

二、我將牢記“考試失敗還有機會,考試作弊失去誠信”的訓誡,考前認真複習好每一門功課,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考出真實水平,考出誠信學風,共同營造“誠信考試光榮、違紀作弊可恥”的考試氛圍;

三、本人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試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

四、本人承諾如有違紀行為,依照《河南城建學院學生手冊》20xx版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第二十一條:

(一)在考試、考查中違規違紀、作弊(含協同作弊)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二)對於不遵守考察紀律不服從監考人員安排或要求,視為考試違紀。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三)考生違背公開、公正原則在考試過程中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企圖得到試題答案,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四)省級以上統考中作弊和協同作弊者,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依照河南城建學院學士學位授予細則第三章第十條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授予學士學位:

(五)在校學期期間,經確認在考試(考查)中有作弊行為(含協同作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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