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信函

當前位置 /首頁/範文/書信函/列表

戶外廣告代理合作協議

甲方(出租方):

戶外廣告代理合作協議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廣告位租賃事宜,經協商自願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代理給乙方的廣告位的位置:烏海市海勃灣金盤商廈樓頂三面翻廣告位,規格30米*7米。

二、代理期限:2012年4月1日起至2015年4月1日止。合同滿期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代理權。

三、廣告發布費及繳納方式:廣告費按年計算,每年為150000元(壹拾五萬元)。合同簽訂時交清當年租金,以後乙方須在每年的4月1日前繳清下一年度的廣告費。此價格不包括製作費安裝費稅費,製作費安裝費稅費另行支付。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乙方有按時付款的義務和責任

乙方有按合同審批、釋出本廣告的義務。

五、甲方權利與義務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政府行為(如遇市政建設、都市計畫調整、市政動遷等特殊情況和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確需提前停止本廣告發布,甲方須提前15日書面告知乙方。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廣告發布所必須的檔案及有效證明

甲方有向乙方提供審批時使用的一切相關檔案及手續營業執照影印件等相關法律檔案的義務。

甲方應保證該廣告媒體後續維修服務合同期內的安全性,在此過程中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全部由甲方負責。

六、不可抗力

如遇法定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按已釋出廣告時間、(按天)單價進行結算,且無須向對方承擔其它相關責任。

如政府釋出公益廣告乙方須出示市級政府機關的證明檔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廣告發布時間,協商不成,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廣告發布費用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

七、維修及後續服務

廣告牌如框架、牌面、鋼架、等出現問題,甲方應急時進行修復。

戶外廣告代理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約定,由乙方負責甲方開發的江西盛世東方商貿城專案二零零三年度平面類廣告設計代理工作。並簽定如下合作合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至二零零四年三月十日,合同期滿,如雙方同意續約,則另行簽訂新的合同。

二 服務內容:

1. 乙方負責設計專案銷售及招商過程中(不包括商貿城開業經營方面)所需的所有平面類廣告,具體內容包括圍牆設計、dm圖稿、指示牌、報紙廣告、車身廣告、戶外廣告、銷售中心展板、掛板、掛圖、旗幟、樓書和商業會刊等。

2. 乙方負責廣告所涉及的文案,並寫作所需的軟性廣告(軟文)。

3. 如甲方提出平面製作要求,乙方應儘量滿足,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 為加強資訊交流,甲乙雙方設立專人進行廣告製作業務的對接。

三 服務流程

1.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為本合同約定工作內容服務的具體工作組人員名單,包括策劃、設計和文案人員,並由甲方確認。乙方工作級人員變動,須通報甲方認可。

2. 乙方根據專案的各個推廣階段設計出平面樣稿後交予甲方,甲方有權對設計稿提出修改意見,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意見進行修改,甲方對設計稿滿意後在設計稿上簽字確認,乙方開始製作正稿並根據圖片應用要求選用適當的方式傳予甲方,在製作時間上必須滿足甲方的要求。

四 工作費用:

全年平面廣告設計代理費人民幣 (¥)

五 工作費用支付方式

合同簽定之日甲方即預付總金額的%,即人民幣(¥0)給乙方;餘下總金額的%,即人民幣(¥)在合同期內逐月支付給乙方,從二零零三年四月起每月八日前支付人民幣(¥)。

六 雙方責任:

1. 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甲方應及時支付款項並提供乙方所需資料,如因甲方工作延誤導致乙方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乙方不負違約責任。

2. 甲方負責制定廣告及媒體釋出計劃,並負責廣告的釋出。

3. 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乙方應按時完成所負責工作,工作完成以甲方負責人書面確認為準。

4. 甲方確認的所有檔案,其法律責任與乙方無涉。

5. 乙方不得向其它代理個案提供本案機密資料(如成本、客戶資料、銷售計劃等)。

6. 合同終止後,乙方於合同有效期內提供合同內容有關的'資料,其著作權及作用權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繼續使用。

七 合同終止

1. 本合同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戰爭、地震等發生時自動中止,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乙方出現重大失誤,甲方有權中止合約。

3. 合同期滿後,合同內容自動失效。

4.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在本合同中所委託之專案須繼續委託專業公司負責專案工作,在相同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簽約。

八 合同修改

1. 本合同中所涉工作專案,可能未臻全面,若有增加或修改,雙方協商解決。

2. 合同有效期內如需增減條款,雙方書面同意簽字後,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十 本合同執行中如出現爭議,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簽約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510070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戶外廣告代理合作協議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廣告主或廣告代理單位(甲方):_________

廣告發布單位(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間釋出_________戶外廣告。

二、戶外廣告媒體形式、規格、地點等要求(填寫不完的可附頁):

1.媒體形式: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釋出地點:_________;

4.交付、亮燈時間:_________;

5.規格尺寸:_________;

6.材料要求:_________;

7.質量要求:_________。

三、廣告採用_________樣稿(附樣稿),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動廣告樣稿。

四、乙方有權審查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應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權拒絕釋出。

五、廣告費用:釋出費_________元,製作費_________元,其它費用_________元,總計_________元。

六、甲方分_________期將廣告費用付給乙方,付款方式如下:_________。

七、乙方釋出廣告必須符合法定的質量標準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並負責廣告的安全、養護和維修。一般損壞(故障),乙方應在_________小時內修復(修復時間最長不得超過72小時)。較重損毀(故障),雙方約定:_________。

八、乙方負責辦理戶外廣告各類審批手續。

九、乙方不得在廣告發布前擅自將甲方提請釋出的廣告內容告知與釋出業務無關的第三方(廣告監管機關除外)。

十、因廣告牌脫落、損壞等而致他人權益受到損害的,侵權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廣告費用,除支付拖欠的廣告費用外,並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天。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內容、質量要求等釋出廣告,若無合法或正當理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天。

3.乙方遇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未能在約定時間內對廣告進行修復的,廣告發布時間應順延,無法順延的按延誤的時間抵扣退還甲方相應的釋出費。乙方若無特殊原因未能在約定時間內對廣告進行修復的,廣告發布時間應順延,同時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天;無法順延的,按延誤的時間抵扣退還甲方相應的釋出費,並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天。

4.若遇市政建設或行政管理需要,政府有關部門依法要求撤除戶外廣告的,甲、乙雙方應無條件執行,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應向甲方退還相應的釋出費。

5.其它:_________。

十二、合同爭議的處理方式

將不選定的劃除):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合同內容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悖,應服從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十四、本合同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戶外廣告之日起生效。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TAG標籤:戶外廣告 代理 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