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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入駐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

商家入駐合作協議

本著豐富在校大學生的課餘生活,並展示徐州這個歷史文化名城的深厚底蘊,使在校生能夠進一步瞭解徐州師範大學所依託的這個城市的背景,真正融於這片土地,學於這片土地;提高企業在校的影響力,進一步樹立其良好的企業形象,增加其在校市場佔有率,互利互惠,就甲方與乙方在首屆校園文化美食節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義務:

2 向乙方提供贊助金費共計rmb8700.00元;

其中:舞臺搭建包括音響裝置共rmb2500.00元;演員及主持人等的服裝、道具、化妝、演出費等共rmb2000.00元;場地租用費及水電費共rmb1500.00元;所有工作人員工作餐(包括演員共約 75人,8.00元/人,每人兩餐)總共rmb1200.00元;宣傳海報10份,rmb50.00元/份,共rmb500.00元;宣傳板10塊,rmb100.00元/塊,共rmb1000.00元。

3 向乙方提供美食街街口搭建設施(即兩個大型氣球門); 4 向乙方提供美食節“十佳菜餚”的獎品、獎盃及證書; 5 甲方應在美食節開始前一個星期向乙方落實有關經費等事項。

二、乙方義務:

1 允許甲方在美食節期間進行企業宣傳;

3 提供美食節期間精彩照片可供其今後一年內宣傳;

4 為甲方製作和放置宣傳廣告牌一至兩塊(廣告牌規格樣式由甲方提供) 5 向現場觀眾派發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宣傳單

三、雙方應遵守上述約定,任何一方如有違約,守約方享有高於贊助金額兩倍的賠償,並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四、此協議有效日期至2015年10月23日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二00五年十月

二00五年十月 日 日

商家入駐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更好地為商家服務以及保障消費者權益,甲乙雙方本著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不違反市場競爭的情況下,甲方須遵循乙方的運營管理規範,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署以下入駐協議。

一、合作內容

1、乙方在甲方app平臺釋出乙方餐品的團購基本資訊,甲方提供app平臺,供乙方釋出其餐廳的團購資訊。

2、本協議自甲方餐品在乙方美團外賣平臺上線之日起生效。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app平臺的網路宣傳。

2、甲方為乙方在消費群體中做相關宣傳介紹並進行相關推廣,以提升乙方的知名度。

3、如乙方提供餐品出現任何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權隨時告知解除本合同,並操作乙方餐 品下線,乙方因食品安全事故所帶來的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乙方一旦註冊成功,成為本站的合法使用者,將得到一個密碼和使用者名稱。您可隨時根據指示改變您的密碼。乙方將對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安全負全部責任。另外,每個使用者都要對以其使用者名稱進行的所有活動和事件負全責。乙方若發現任何非法使用使用者帳戶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況,請立即通告甲方。

4、甲方不對使用者所釋出資訊的刪除或儲存失敗負責。甲方有判定使用者的行為是否符合甲方服務條款的要求和精神的保留權利,如果使用者違背了服務條款的規定,甲方有中斷對其提供網路服務的權利。

4、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無法控制的原因使甲方銷售系統崩潰或無法正常使用導致網上交易無法完成或丟失有關的資訊、記錄等,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是甲方會盡可能合理地協助處理善後事宜,並努力使客戶免受經濟損失。。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保證需提供有蓋章的單位資質證明覆印件,包括工商登記證明、稅務登記證明、 衛生許可證及相關資質,因乙方資質問題貳使本協議無法正常履行的結果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條例並保證自身具備提供本合同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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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品及履行本合同項下乙方餐飲服務的必要的資質批文、管理制度及合格人員,保證送達甲方使用者餐品安全、及時、無汙染。

4、凡甲方已經在乙方上線的外賣餐品及相應服務內容,在雙方規定的上線時間內,未經乙 方同意甲方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的取消或變更,如因特殊原因甲方確實需要進 行變更或取消的,由甲方至少提前5個工作日告知乙方,並由雙方另行商議對頁面做相 應的調整後方可進行變更。

5、乙方有義務提供合作期間在甲方app團購平臺營銷活動和品牌形象展示所需要的所有文字、圖片和視訊等資料以工甲方方創作,乙方保證對其提供的該等資料具有完全權利,並有 權授權給甲方基於本協議目的進行使用。

6、如甲方使用者要求就餐發票,由乙方負責提供。

7、甲方系統通知乙方下單後,如乙方因餐品售罄原因,不能提供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 下單的消費者和甲方,並做好合理的'安撫和處理。

8、甲方使用者退訂情形,甲方應在收到退訂申請後告知乙方取消對應外賣訂餐專案。乙方應 根據甲方通知做相應調整。

四、合作約定

1、雙方的品牌歸各自所有。

甲、乙雙方均不可在對方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使用對方名稱、logo以及涉及相關內容的銷售、促銷宣傳材料及廣告、報紙、雜誌、宣傳單等。如因此產生的不良後果及損失由違約方自行全部承擔。

2、任何雙方違反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導致另一方受到包括但不限於投訴、舉報、訴訟或處 罰、賠償等損失,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要求糾正其違法行為的書面通知之日,應立即停 止其違約行為,並在10日內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3、本協議任何一方均應對其獲得對方的業務、經營、財務狀況和其他保密資料予以嚴格保 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因任何一方未能履行保密義務而給其他方造 成任何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在使用甲方平臺中,應保證每月成交單以上,否則甲方有權將乙方下線。

5、 物料包(甲方為乙方提供宣傳所用的物料包,乙方需要支付相關的費用)

6、 甲方可提供促銷、引流、推廣等增值服務。乙方如需定製,需支付相應費用,具體須籤 訂補充協議。

商家合作協議

五、爭議解決

本協議項下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無法達成一致情形,任何一方有權將整體提交至 一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六 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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