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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協議書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書的重要性,簽訂協議書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一起來參考協議書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同工協議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同工協議書5篇

合同工協議書 篇1

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1、根據有關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共同執行。

2、本協議期限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工作任務:

3.1甲方安排乙方在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3.2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勞動報酬: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遵守按勞分配原則,結合工作價值,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依法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為元(人民幣)/月(大寫:),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

5、勞動紀律:

5.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6、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在雙方同意條件下,可續簽協議,並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並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均應提前15日通知對方。

7、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成經濟損失,應視其後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9、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xx年xx月xx日

合同工協議書 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本人自定區域建村級衛生室一所,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此建築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況:按施工設計圖紙的全部內容施工;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室內佈局、室內外裝修、地面及門窗等以施工圖紙要求為準。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合同價款:按每平方850元計算。

 四、質量要求:按設計圖紙施工,經得起質檢,符合衛生局、衛生院驗收質量要求。

  五、計價辦法:工程如有變更,按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付款方式:由乙方墊付建設資金,工程款在甲方驗收合格後,預付 元,剩餘款項在衛生局、衛生院驗收合格後由甲方一次性付清。

七、安全生產:乙方施工應注意安全,不能違規操作,如出現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含經濟責任)。

 八、甲乙分工:甲方負責解決涉及工程建設的相關糾紛。乙方負責提供通水、電、路,保證工程質量合格, 若出現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其他要求: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

  十、以上合同條款自簽字時起生效,雙方必須遵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年月 日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年月 日

合同工協議書 篇3

甲方(主管單位):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建設單位):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丙方(施工單位):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對乙方開發丙方建設但處於停工狀態的_________(以下簡稱停建工地)的安全管理,明確責任,防止停建工地因管理不嚴而發生完全事故,根據安全管理實行國家監察、行業管理、群眾監督、企業負責的原則,乙、丙方特向甲方簽訂停建工地安全管理合同書。現將乙、丙責任明確如下:

一、甲方(主管單位)責任

1.甲方切實做好監督職責,每月巡查停建工地一次。

2.甲方發現停建工地安全隱患時,有權責令乙方和丙方改正。

二、乙方(建設單位)責任

1.監督丙方按責任履行職責;

2.負責安全防護和值班所需費用。如丙方墊付,待工程結算時一併結算;

3.施工單位(丙方)已解除合同離場的,其丙方責任由乙方履行。

三、丙方(施工單位)責任

1.切實做好停建工地的安全防護。未建圍牆的停工工地待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後,按規定砌築_________米高、美觀大方的封閉式圍牆(樣式由甲方提供),設一處封閉式大門並上鎖。平時加強對圍牆的監測,防止因基礎不牢或颱風暴雨發生圍牆倒塌造成傷人事故;

2.建立值班制度,定人、定職責並安排24小時值班,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停建工地範圍;

3.停建工地四周懸掛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4.加強對現在腳手架的檢查,對搭設時間長,已出現變形和快要倒塌的腳手架,應採取措施加固或拆除。不能留有任何安全隱患,要防止颱風吹倒腳手架而傷人傷物。

5.帶地下室的停建工地,要加強對地下室的管理,儘可能長期抽乾地下室的積水,將地下室的所有入口暫時封閉,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地下室,要加強臨邊洞庭洞口的防護。

6.做好工地內的臨時用電管理,對已停止使用的線路、電箱、開關等全部切斷電源,防止雷擊、颱風帶來的觸電傷亡事故和人為的誤觸傷亡;

7.徹底清理三無人員在停建工地生活居住,要堅持未完工驗收絕不能使用的原則;

8.不準將停建樓房出租經營方式或居住,已出生經營的單位要採取措施結束經營,封閉經營場所。停建工地和空地不能用作廢品收購站,堆放廢品雜物和有害物品,已作廢品收購站和倉庫的要儘快清理。

9.加強對停建樓房的自身質量監測工作,對已砌好的磚牆要加強檢查,防止颱風吹倒磚牆、吹壞門窗玻璃傷人;

10.按市政府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做好其它方面安全管理工作;

11.因丙方管理不嚴,工作失職造成本單位或外單位人員在停建工地內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全部責任由丙方負責。_________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理。

四、乙、丙方管理的停建工地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與_________路交界處。

本責任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協議書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監理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方),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工程專案”是指發包方委託監理方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專案。

2.“發包方”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託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方”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監理方派駐本工程專案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5.“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6.“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方提名並經發包方同意後,委派到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7.“承包方”是指與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9.“月”是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10.“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並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11.“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所簽署並生效的有關本工程專案建設的合同。

12.“進駐”是指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13.“現場”是指建設專案實施的場所。

14.“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第三條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適用於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准的工程專案建設檔案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檔案和本合同檔案。

  第四條 發包方委託監理方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專案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_________,靜態:_________,動態: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

二、監理範圍: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範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_元,由發包方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方結算支付。

  第五條 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檔案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託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檔案

四、合同條款

五、監理招標書(或委託書)

六、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檔案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籤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檔案。

  第六條 通知與聯絡

發包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做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方聯絡並通知監理方。更換常駐代表,需提前通知監理方。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一切聯絡均以書面形式為準。特殊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

  第七條 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後,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方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方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6.合同簽約後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後可做調整,並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八條 監理方的義務和責任

1.監理方應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方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方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方人員的名單、簡歷。

2.監理方應按照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範圍和內容,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監理規劃派出專業配套、符合資格條件的監理方人員進駐施工現場,組建監理方,編制監理細則,並正常有序地開展監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監理任務,並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

3.在監理期限內,監理方可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和監理業務量的大小,對監理方和人員進行合理的調整。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經發包方同意,同時應保持其他主要監理方人員的相對穩定,如有調整應報發包方備案。

4.監理方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建立監理崗位責任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

5.在監理期間,監理方人員必須遵守監理工作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範,運用合理的技能提供優質服務;應堅持“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勤奮、高效、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服務,維護髮包方的利益和承包方的.合法權益。監理方人員不得受僱於承包方或接受其利益。

6.現場監理方人員應按照施工作業程式及時到位,對工程建設進行動態跟蹤監理,工程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應進行旁站監理。

7.監理方人員必須採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實施階段各種資訊的收集、整理和歸檔,並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以及質量檢查等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8.監理方應認真作好《監理日記》,保持其及時性、完整性和連續性;應向發包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題報告。

9.監理方所使用的發包方提供的裝置、設施,除有特殊規定外,產權屬於發包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應按照合同條款的規定移交給發包方。

10.在本合同期限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發包方同意,監理方和所有監理方人員不得洩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資料;並應妥善作好發包方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檔案資料的儲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11.如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超過本監理合同約定的期限,監理方應就延長監理期限與發包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12.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如因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違約或自身的過失造成工程質量問題或發包方的直接經濟損失,監理方應按本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13.監理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監理方不承擔責任。

14.監理方對承包方因違反有關工程建設合同規定而造成的質量事故和完工(交圖、交貨、交工)時限的延期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發包方的義務和責任

1.發包方應負責作好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為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外部條件。

2.發包方應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向監理方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需要的有關工程建設的檔案資料。

3.發包方應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方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並及時送達監理方。超過約定的時間,監理方未收到發包方的書面決定,監理方可認為發包方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4.發包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管理人員名單以及賦予監理方的許可權等內容,在工程開工前書面通知工程建設的承包方。

5.發包方應向監理方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必須的工作、生活條件,提供上述條件應在合同條款中明確。發包方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條件的應給予補償。補償的費用應在合同條款中明確。

6.如雙方約定,發包方免費向監理方提供工作人員,應在合同條款中明確。所有這類人員均應被視為監理方的成員並接受監理方的統一安排和使用。

7.發包方應當維護監理方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方監理業務的開展。

8.如因非監理原因使工程建設的進度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監理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發包方應接受監理方相應增加監理報酬的要求,並就服務期的延長和增加的監理報酬儘快簽訂補充協議。

9.發包方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責任、義務,如有違約,應賠償因違約給監理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監理方的權利

1.選擇工程施工、裝置和材料供應等單位的建議權。

2.對承包方選擇的分包專案和分包單位的確認權和否認權。

3.協助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

4.工程建設實施設計檔案的稽核確認權。只有經監理方稽核確認並加蓋公章的工程師圖紙和設計檔案,才能成為有效的施工依據。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施工計劃和施工技術方案的審批權。

6.按照合同條款規定的金額範圍內,設計變更現場的處置權。

7.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對工程實施中的重大技術問題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意見,並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

8.組織協調工程建設有關各方關係的主持權。

9.按工程建設合同規定釋出開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復工令,釋出停工令、復工令應事先徵得發包方同意。

10.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項工藝、材料、構件和工程裝置的檢查、檢驗權。但上述的一切檢查、檢驗不免除承包方按有關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

11.對全部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裝置的檢驗權和確認權;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權。

12.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建設合同工期的籤認權。

13.對承包方設計和施工的臨時工程的審查和監督權。

14.工程款支付的稽核和籤認權,工程結算的複核確認和否認權。未經監理方簽字確認,發包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項。

15.有權要求承包方撤換不稱職的現場施工和管理人員。

16.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裝置,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自己承擔。

  第十一條 發包方的權利

1.有權依據本合同對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的監理工作進行檢查。

2.有權選定工程設計單位和承建單位。

3.有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對工程建設中質量、進度、投資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最終決定權。

4.有對工程款支付、結算的最終決定權。

5.監理方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前經發包方同意,並有權要求監理方更換不稱職的監理方人員,直至合同終止。

6.有權要求監理方提交監理月報和監理工作範圍內的專題報告。

  第十二條 監理費用計算與支付

正常的監理業務報酬,按照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發包方應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監理方根據發包方要求,完成額外監理工作應得到的額外報酬,或因工期延長增加的報酬,應按監理補充協議或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應按正常監理報酬的規定進行。

發包方在約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約定支付之日起到實際支付之日止,還應支付滯納金或利息。

發包方對監理方提交的監理報酬支付通知書中報酬專案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方支付通知書7天內向監理方發出異議通知,由雙方協商解決。無異議,按約定支付。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由發包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發包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監理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2.由監理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監理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3.發包方或監理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後,15天內沒有答覆,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4.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四條 合理化建議

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發包方得到了直接經濟效益,發包方應按監理合同條件的約定,給予監理方合理化建議獎勵。專案提前投產獎按條件約定執行。

  第十五條 發包方可視監理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第十六條 特殊條款

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發包方委託監理方承擔本合同範圍以外的任務,發包方應另行補籤委託合同。如果發包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監理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絡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監理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籤補充協議。

4.合同簽發後,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5.發包方向監理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專案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發包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監理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洩露,專案結束後歸還發包方。

6.發包方接受監理方提交的需發包方決策的報告、檔案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並採用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方。

7.監理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8.違約金

(1)由於發包方原因終止合同,發包方支付監理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由於監理方原因終止合同,監理方支付發包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3)因發包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發包方負經濟責任。

9.獎罰

(1)發包方可視監理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獎金在_________元範圍內,罰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內;

(2)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監理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監理方使用時受發包方監督並且立賬備查。

  第十七條 宣告及保證

一、發包方:

1.發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發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發包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發包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發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監理方:

1.監理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監理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監理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監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八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監理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同工協議書 篇5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品名、規格、產地、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品名 規格、型號、牌號、商標 產 地或廠家 質量標準 包裝要求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備註 執行記錄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貨方式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運輸方式到達站(港)及收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損耗計算及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裝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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