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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股份合作協議書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各種協議書頻頻出現,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一般協議書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超市股份合作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超市股份合作協議書

超市股份合作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申請運營甲方旗下__________網上超市及相關業務等,達成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合作目的

1、互利,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實現共贏。

2、人氣,共同發展校園消費市場。

3、__________網上超市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塑造品牌美譽度,擴大市場範圍。

第二條、合作專案

1、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市____________高校內進行網上超市的獨家運營,並且經甲方允許可以使用甲方提供的商業名稱、商標、服務標準以及相關宣傳品等。

2、乙方在區域內享有獨家經營權並享受區域保護政策及優先加盟當地其他高校的政策。

第三條、合作時間

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後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願望,以本協議為基礎重新簽訂協議。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合同生效____天內,甲方負責為乙方開通分站,並規定統一網站後臺使用許可權,按照乙方的需求保證網站前臺後臺的正常執行,並做好相關的技術工作。

2、甲方提供全國聯盟站統一的基於網路績效管理辦公系統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運營管理等各方面提出修改意見。

4、如乙方運營出現長期虧損,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____天),未按照甲方指示解決問題即不能正常運營的情況下,甲方在該區域內將有權另選合作伙伴,同時扣除乙方交納的網路服務費並取消乙方的資格及所享受的權利。

5、甲方有權保留對網站系統的修改權和解釋權,如網站程式出現問題,造成網上超市不能正常經營,甲方須在接到資訊反饋後24小時內解決該問題。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獲准在授權範圍內享有甲方網站系統的使用權及網上超市經營權,並且獨自享有本地__________網路廣告業務的所有收入。

2、乙方在自主運營,自負盈虧的前提下,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責任乙方自負。

3、乙方應按時出席甲方召開的網路會議和接受甲方的各項工作的網路培訓。

4、乙方在網上超市運營中要嚴格規範操作程式,所有的商品銷售一律在電腦系統中完成;如違反規程操作或誤漏等,後果由乙方自負。

5、乙方不得擅自將區域運營權轉讓他人,並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源經營其他與___________網上超市無關的商業活動,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運營資格。

6、乙方不得有如擅自披露公司運營祕密等違反公司忠實義務的行為。

7、乙方經甲方授權後,可以自行生產__________品牌的產品,並有權利面向全國其他分站供貨。

第六條、保密

雙方對在本協議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業祕密,非經另一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任何一方違反本條規定的,應全額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如果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損失程度向對方進行經濟賠償。

2、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同時,合同的其它條款可以繼續履行。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或解除

1、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雙方應於____日內通報對方,可以提前終止合同,雙方免於責任及賠償。

2、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並提前通知對方結清雙方的債權債務。

3、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和利益關係(未造成損失的),如有損失,由不作為方承擔責任。

4、任何形式的終止合同,甲方均不再退還乙方交納的網路服務費。

第九條、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有效期內如一方要求中止協議,須提前向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書面通知,如果對方同意解除協議,則協議在對方在書面通知上簽字後自動廢止。

2、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變更事宜,均需書面檔案。

3、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

聯絡人: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聯絡人: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超市股份合作協議書2

合夥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丙方:,身份證號碼: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資訊,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乙方的好萬家超市為主體,以甲方的名義,共同出資另開辦一家好萬家超市張書安分店(專案),好萬家總店提供營運期間的活動設計籌備、軟硬體維護技術、人員管理培訓和商品採購資訊共享支援,並協助構建與各供貨商之間的供應關係,維護合夥超市的共同利益。

專案地址: ,營業執照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出資比例

各方出資所佔比例為:出資目前總額為:元,甲方目前出資額_______佔出資總額的 _%;乙方目前出資額______佔出資總額的%;丙方目前出資額______佔出資總額的 %。

第四條 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盈利的70%用來合夥人分紅,分紅按合夥人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盈利的10%用來支付總店的協助費用,其他的20%留作專案的擴充套件資金和維護專案的正常執行。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夥的合夥人對入夥前專案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申請退夥: a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c 發生非主觀之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經營之事宜。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專案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並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夥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

分配利潤,並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夥一方。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專案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資義務;

b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損失;

c 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專案經營信譽等行為); d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夥之行為者,依照退夥時專案之經營狀況:

a專案若有所盈餘,則由全體合夥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專案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週轉等情況),則按照退夥時專案的財產狀況按合夥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夥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夥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夥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夥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專案盈利分配);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夥約定辦理退夥手續。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專案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夥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夥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夥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夥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專案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後由所有合夥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籤字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徵得合夥人同意,但事後該合夥人要補簽字,下附財務管理協議)。

第七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專案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專案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專案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專案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專案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一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叄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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