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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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責任承諾書

茲授權我單位 同志為 工程專案負責人,全權代表我單位履行工程質量安全職責。

專案責任承諾書

本授權自簽發之日起生效。

授權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

簽發日期: 年 月 日

專案負責人基本情況: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電話號碼: 手機號碼:

執業資格證書號: 執業印章號:

單位職務: 職稱:

專案責任人廉政承諾書

工程建設專案名稱:_________

本人作為該專案的責任人,根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有關要求,現作如下承諾:

1、加強政治理論知識學習,不斷提高思想素質、增強廉潔自律意識、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

2、自覺遵守黨和國家工程建設領域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

3、愛崗敬業,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為承包方提供優質服務,不刁難或故意為難承包方。

4、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利,秉公辦事,不利用手中權利為個人謀私利,做事力求做到公開、公平和公正,杜絕暗箱操作。

5、不向工程承包方推銷、介紹或暗示使用特定人或特定品牌的工程材料等。

6、不向承包方索要或收受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或乾股等;不在承包方報銷任何應由工程發包方或個人支付的費用。

7、不收受或者以借為名收受承包方提供的通訊工具、交通工具、高檔生活或辦公用品,或以其他形式非法收受承包方財物。

8、不接受承包方安排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健身和高檔娛樂等活動。

9、不進行其他各種形式的商業賄賂活動。

10、本人將努力踐行上述承諾,自覺接受社會和監督部門的監督,如有違反,願接受組織給予的嚴肅處理。

承諾人:

年 月 日

專案責任人承諾書

專案名稱:宿松縣隘口鄉西源橋工程

專案責任人:

1、 配合工程部經理做好工程前期運作及招投標工作。

2、 負責專案的整體運作和管理。

(1) 專案開工準備階段,負責編制《專案開工監督管理計劃》,並報工程部經理批准。

(2) 負責向各承包單位正式發出《工程施工管理配合要求》。

(3) 開工準備階段應對開工必須具備的檔案和資料進行核實。

(4) 組織設計圖紙會審、設計交底工作,對設計交底工作的過程及結果進行檢查。

(5) 組織專業工程師對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施工監理規劃》、《施工組織設計

(6) 組織專業工程師及相關部門對《施工組織設計中重大技術措施和經濟方案進行初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7) 對《施工組織設計

藝的應用,以及可能導致工期、造價等變動的因素,結合監理單位的審。

(8) 負責專案隊全面領導工作,代表公司履行合同。

(9) 執行公司決定,對公司總經理負責。

(10)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教育員工、民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11)對工程質量負領導責任,教育員工、民工尊重甲方。

(12)教育員工尊重當地民風民俗,依法行為,搞好與群眾關係。

/方案》進行審查。 /方案》中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 專案責任人: 日 期:/方案》

“愛老友”專案團隊成員承諾書

本人自願參加重慶醫科大學“愛老友”專案活動,對本次活動的內容、目的、性質、實踐地的情況以及可能的風險有清楚的瞭解,並保證本人身體和心理狀況適合參加本次社會實踐。在本專案活動開展期間,遵守以下承諾: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尊重實踐地區當地民族、民俗習慣;實踐過程中要注意防盜、防交通事故、防意外傷害。

2.我已經按要求參加團隊的安全教育培訓,我完全同意本次活動制定的安全保障措施,我一定會嚴格執行有關安全保障的規定,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儘可能的避免一切不必要的損失。

3. 不得以專案組的名義進行任何違法活動,也不得利用志願工作的名義進行個人商業行為。

4. 要以誠懇、踏實、認真、負責的態度開展活動。

5.如萬一在活動中發生本人財物的遺失、被盜、毀壞等事件,或由於本人實施的違法行為或違反實踐當地各項規定以及民族習慣等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和引起的法律後果,以及其他任何意外情況,我同意責任自負。

6.我已經通過面談()電話()信件()將本次活動的詳細情況告知了父母,並徵得了他們的同意。父母知道此次活動我個人自願參加,如萬一在活動中發生任何意外情況,父母同意責任自負。

7. 實踐過程中,團隊成員將互相關心,互相幫助,遇到緊急情況時與團隊負責人聯絡。

8.本人保證已經詳細閱讀並認可上述各項內容,由本人簽署的所有內容均屬實。

簽名 :

年月日

城市更新改造專案合作協議書

協議編號:

甲方: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

郵政編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其它證件號碼: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其它證件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深圳市城市更新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改變擬更新改造區域[1]----片區老工業廠房/舊住宅區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差/產業收益低/環境落後/存在安全隱患/土地用途和利用效率與規劃功能不符等狀況,甲乙雙方經多次協商,本著“改造增值,優於現狀收益,互惠互利共贏”的原則,就------片區的城市更新專案的合作事宜訂立合同,內容如下,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專案更新範圍及現狀

本城市更新改造專案獲得相關部門批准納入城市更新單元規劃制定計劃後,專案區域現狀見附件一。(本城市更新改造專案的城市更新單元規劃制定計劃的申報材料:地塊現狀一覽表、更新單元範圍圖、現狀權屬圖、建築物資訊圖。)

本城市更新改造專案的專項規劃情況見附件二(城市更新單元規劃通過審批,可附本城市更新專案的專項規劃)

甲方在專案區域內的房地產佔地(包括構築附屬物)平方米,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平方米,廠房面積平方米),詳細情況見附件三。

第二條專案改造期限:

2.1本協議簽訂後,應在個月內(建議12個月內)制定房地產收購搬遷補償安置方案,並通過甲方的股東代表大會表決同意;

2.2本協議簽訂後,應在個月內(建議24個月內)完成%以上(建議90%以上)的房地產收購搬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簽訂工作;分期建設的,應在個月內(建議24個月內)完成首期%以上(建議90%以上)的房地產收購搬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簽訂工作。

2.3本協議簽訂後,應在個月內(建議36個月內)完成更新改造區域中的房地產收購搬遷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建築物拆除工作;分期建設的,首期應在個月內(建議36個月內)完成更新改造區域中的房地產收購搬遷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建築物拆除工作,其它期應在個月內(建議60個月內)完成更新改造區域中的房地產收購搬遷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建築物拆除工作。

2.4本協議簽訂後,從取得本專案(或各期)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3年內完成本專案(或各期)的全部改造建設工作,建設期限內如遇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准許順延。

第三條合作方式

3.1本專案現已納入城市更新單元規劃制定計劃,已完成城市更新單元規劃的審批,還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制定更新單元的實施方案,簽訂房地產收購搬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除建築物,申請確認專案實施主體,辦理房地產證登出,申請建設用地審批,辦理土地出讓手續,專案建設,房地產預售和規劃驗收等。

3.2甲方同意以專案區域內自有的房地產,佔地面積約為平方米、建築面積平方米與乙方合作進行更新改造。

3.3甲方負責為合作專案提供非農建設指標約平方米。

3.4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甲方自有的房地產佔地面積計算,具體金額由雙方約定,其中工業專案的履約保證金不得低於每萬平方米(土地面積)500萬元,商住專案的履約保證金不得低於每萬平方米(土地面積)1000萬元,共元,本協議簽訂後十天內支付。

3.5乙方負責本專案的全部出資,包括拆遷補償款項、物業拆除及場地平整、本專案報批立項、申請用地規劃許可證、按相關規定繳交地價款、申請辦理土地出讓手續、申辦開工許可證、工程建設開發及地盤管理、樓宇銷售等工作及辦理上述工作中所需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當保證投資到合作專案的所需資金充足和及時到位。

第四條房地產收購搬遷補償安置原則

本專案搬遷補償安置原則為:以政府同類同期補償安置標準為基線,以周邊相同的舊改專案搬遷補償安置標準為引數,以被搬遷房屋的市場價格為依據,制定搬遷補償安置方案。在尊重本專案補償安置標準的基礎上,搬遷補償方式尊重被改造業主的選擇權。甲、乙雙方協商共同擬定本專案城市更新改造搬遷補償安置方案。

第五條甲方權利義務

5.1甲方同意以專案區域內自有的房地產與乙方合作進行更新改造。

5.2本協議應經甲方董事會、股東代表大會決議通過,表決過程參照《龍崗區基層集體經濟組織實施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專案工作指引》的相關內容。甲方應將專案可行性報告、資金來源說明、董事會和股東代表大會決議等相關材料報街道和區集體資產管理部門備案。本協議經甲方董事會、股東代表大會決議通過並經街道辦備案批准後簽訂。

5.3甲方應做好本專案各階段的宣傳、動員、解釋工作。

5.4從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書之日起,甲方應停止在甲方專案區域內的建設、裝修等相關行為。因甲方搶建、裝修等行為造成的補償款增加部分,乙方不予補償,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對於擬更新改造區域內的其他搶建、裝修行為,甲方及時向乙方反映。

5.5甲方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本專案審批工作,包括及時蓋章、及時提供所需要的一切檔案、資料等。

5.6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後6個月內,應將搬遷區域內屬甲所有的房地產的產權資料、建築面積,外賣地(包括租賃土地使用權)以及合作建房的相關協議、房屋租賃合同等資料影印一套給乙方。屬其他權利人所有的房地產的權屬核實工作,甲方可予以配合,並收取協助費、工作費,協助費及工作費的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行決定。

5.7甲方配合乙方完成房地產收購搬遷補償安置協商工作及簽訂房屋收購搬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的工作,甲方有權收取協助費、工作費,協助費及工作費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5.8乙方完全、適當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甲方應於乙方將屬甲方所有的的安置房交付後天內,將乙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返還於乙方。

5.9甲方應做好安置房的選房工作,根據被搬遷業主簽訂搬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的順序來確定選擇回遷安置物業的順序號。

5.10甲方配合本專案的建築物拆除工作。

5.11根據本專案工作需要完成其他相關配合工作。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6.1乙方應按照城市更新單元規劃制定計劃申報內容中的改造目標、建設意向等城市更新訴求,實施本城市更新改造專案。

6.2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就本合作專案與第三方簽訂任何合作開發協議,亦無權轉讓本專案,不得設定任何第三方權益

6.3作為本專案改造實施主體自行負責本專案的財務管理及資金安排、專案策劃、宣傳、銷售、銀行按揭及產權過戶等相關工作。

6.4負責本專案的全部出資、規劃設計、開發建設、工程招投標、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竣工驗收及資料歸檔等工作。

6.5根據本專案進展足額投入所需資金,確保專案順利進行,保證本專案按期完成改造建設任務,及時支付本專案搬遷補償過程中產生的專項工作經費:包括測繪費、評估費、法律顧問費等;及時向被搬遷人交付回遷安置的安置房及支付補償款項。

6.6乙方作為本專案改造實施主體,負責在房地產收購搬遷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完畢及拆除工作完成後,報請區城市更新辦及相關部門確認改造實施主體。

6.7乙方協助甲方完成本專案收購搬遷補償安置協商工作及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的工作。乙方向甲方支付協助費、工作經費及獎勵,協助費按每平方米用地面積元標準收取,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如有協助費、獎勵等約定)

6.8乙方應優先建設用於安置用途的房屋,取得竣工驗收證書後交付給被改造業主,並保證安置房的建設檔次符合本協議的約定。

6.9根據相關主管部門制定拆除重建類專案中配建一定比例的政策性用房的辦法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設及產業用房建設的有關要求,建設保障性住房。

6.10對甲方在完成工作過程中產生的疑問及上報的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6.11對於城中村以外的區域上的工作,乙方對於甲方的配合工作給予協助費標註由雙方另行協商。

6.12根據本專案工作需要完成其他相關工作。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乙方未按照城市更新單元規劃制定計劃申報內容中的改造目標、建設意向等城市更新訴求,實施本城市更新改造專案的,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以及有權不返還履約保證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就本合作專案與第三方簽訂合作開發協議、轉讓本專案、設定任何第三方權益的,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以及不返還履約保證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乙方與第三方簽訂合作開發協議無效,轉讓本專案、設定第三方權益的行為無效,甲方不對此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責任。

7.3乙方未按專案進度及工作需要按時支付各項費用,導致本專案工作進展遲緩或造成中途停止相關工作,屬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4乙方未能及時支付甲方協助費及工作經費,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暫停協助工作,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5乙方未在本協議簽訂後個月內(建議12個月內)制定房地產收購搬遷補償安置方案並通過甲方的股東代表大會表決同意,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以及有權不返還履約保證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6乙方未在本協議簽訂後個月內(建議24個月內)完成%以上(建議90%以上)的房地產收購搬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簽訂工作;分期建設的,未在個月內(建議24個月內)完成首期%以上(建議90%以上)的房地產收購搬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簽訂工作,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以及不返還履約保證金,給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7乙方未在本協議簽訂後個月內(建議36個月內)完成更新改造區域中的房地產收購搬遷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建築物拆除工作;分期建設的,首期未在個月內(建議36個月內)完成更新改造區域中的房地產收購搬遷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建築物拆除工作,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不返還履約保證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8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從取得本專案(或各期)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3年內(如遇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准許順延)未完成本專案的全部改造建設工作,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以及不返還履約保證金,給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其他

8.1任何一方對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8.2任何一方在本協議的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公司的有關檔案、資料、資訊等,非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方洩漏,否則,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8.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4本合同書經雙方簽署蓋章並經股份合作公司簽字蓋章、乙方按時支付足額履約保證金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5本合同書一式八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報甲方主管部門一份,其餘份數根據工作需要報政府相關部門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股份合作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時間: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時間:年月日

甲方所在街道集體資產主管單位意見:

甲方所在街道集體資產主管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時間:年月日

專案責任人承諾書

專案責任人:

按照公司專案責任管理制,本人接受公司安排,承擔 專案管理的全部責任,並向公司承諾如下:

一、嚴格履行公司與總包方的合同內容。

二、在公司受權範圍內,處理施工現場的一切事務。

三、對本工程的質量、安全和進度全面責任。

四、與民工簽訂勞動合同。

五、接受公司對資金使用的監管,確保民工工資及時到位。

六、自願承擔裝置、輔助材料及週轉材料。

七、如本專案需要保證金的,由本人承擔,並願意在退回保證金時

不影響民工工資發放,如有影響,公司有權用於發放工資。

八、服從公司的有關規定,並按公司要求制定專案管理制度。

九、按專案總造價向公司上繳:管理費 利潤

稅金 ,並承擔專案管理部人員的工資。

十、承擔本專案的一切經濟責任,自負盈虧。

十一、本承諾書與專案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

專案承諾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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