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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兒童承諾書

1.忠誠黨的教育思想,認真執行教育方針,切實履行人民教師的光榮職責。

留守兒童承諾書

2、加強師德修養。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奉公守法,敬業愛崗。

3、做到為人師表,把熱愛家鄉,熱愛學校,遵守秩序,明禮誠信,團結友善,體現在一言一行之中。

4、熱愛教育,熱愛每一個學生。熱情關心幫助後進學生。

5、堅決做到廉潔從教,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搞有償補課,不攤派任何資料,不接受學生家長吃請,自覺遵守軟環境建設的有關規定。

6、轉變教育觀念,認真執行新課程標準,不斷改進教學方法,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7、樹立教育即是服務的理念。認真做好家校聯絡工作,利用多種渠道和手段與家長溝通,取得社會、家長對學校教育的支援和理解。以上各條本人向社會慎重承諾,堅決兌現。

承諾人:

留守兒童承諾書

中國下一代教育基金向我校捐贈電腦及教學用具等,設立“留守兒童教育幫扶中心”(簡稱“中心”)。我校承諾遵守以下規定:

一、遵守基金會制定的規章制度。基金會捐贈給師生需要下發的教學用具和圖書,保證按時按量發放到師生手中;

二、保證發揮“中心”的視訊通話功能

1、免費向留守兒童開放,不收取任何費用;

2、制定定期開放時間表,學生在校期間,保證每週在正常教學期間開放2次以上,以保證留守兒童與父母進行溝通交流;

三、保證發揮“中心”的拓展功能

1、“中心”可作為微機室使用,學生可上機學習;

2、“中心”裝置可用於師生遠端教育和計算機課程教學;

四、對“中心”的管理

1、學校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管理人員除保障維修需要,不擅自拆卸計算機;對因未按規定要求造成計算機及裝置損壞的,查明原因,追究責任,照價賠償,保證“中心”正常使用;

3、嚴禁學校之外的無關人員進入“中心”;

4、落實責任制,按規定配備防火、防潮、防盜、防塵設施。

承諾人: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72留守兒童幫扶教師承諾書

為促進留守兒童健康、快樂成長我校經研究決定開展教師“一對一”的幫扶活動。為了將這項活動做好幫扶教師做出如下承諾:

1.每位幫扶教師要切實負起責任,從學習、生活、情感上幫扶,確保自己所幫扶的留守學生生活上有人照料、行為上有人管教、學習上有人輔導、心靈上有人安慰,安心學習、生活舒適、情感溫馨。

2.每位幫扶教師要詳細瞭解幫扶兒童,家庭、學習、生活情況,深入家庭瞭解家庭經濟、人口、留守兒童父母或第二監護人的詳細資料。

3.每一位幫扶教師要熟記自己幫扶的兒童家長或監護人的電話,保證隨時能聯絡幫扶兒童的家人,每週給留守兒童提供條件和其父母通話,每月幫扶教師要保證和其父母通話一次,向其通報其子女在校學習、生活情況。

4.幫扶教師要經常找幫扶兒童談心交心,瞭解他們在學習上、生活上是否有困難,及時把握幫扶兒童的思想動態,積極為他們解決所面臨的各種困難和問題,給予關愛,並做好談新紀錄。同時要做到定期家訪。

5.幫扶教師在日常活動中要優先照顧幫扶兒童,課外輔導也要幫扶兒童位於最前面,組織各類活動也要讓留守兒童有更多的參與機會。在實踐活動中細緻的教他們自主的.生活、自護自救的知識,讓留守兒童在遠離父母的日子裡也能健康快樂的成長。

6.幫扶教師對學習成績欠佳的留守兒童,應在班上組織看展“一幫一”活動,讓成績好的學生幫扶他們搞好學習成績。並在課餘時間利用一定的時間給這部分兒童“開小灶”,是他們的學習成績逐步提高。

7.幫扶兒童在校期間,如發現其生病,幫扶教師要立即送其到醫院就診,嚴重時及時與監護人取得聯絡。

8.幫扶兒童如是住校的,幫扶教師要經常與其交流、溝通,掌握他們的思想、生活情況;如非住校的兒童,幫扶教師應定期走訪,與監護人交流,及時反饋兒童的情況,幫助做好兒童的思想工作。

幫扶教師(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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