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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板房裝修合作協議書範例

甲方:重慶市創達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樣板房裝修合作協議書範例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合作天江酈城樣板房裝飾工程的專案進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 天江酈城A棟804室、C棟802室、C棟604室 。

1.2 工程內容以甲方批准。

1.3 工程承包方式:

(1) 包工、包全部材料及窗簾;

(2) 開發商提供傢俱、電器、裝飾品、裝飾畫及植物。

1.4 工程期限 天。

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5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元,金額大寫: 。

第二條 合作方式

3.1 甲乙雙方各承擔開發專案25%的費用 元。(因有四家合作,所以每家按25%承擔)

3.2 甲方負責設計、施工,與開發商的合同簽定。

3.3 乙方可以為樣板房提供主材,主材可以作為出資費用(須成本價),計入成本核算,如不夠,另行補費。

3.4 恆森.陽光國際六部電梯門、圓形門衛室的.廣告位、圓形門衛室二樓甲乙雙方無條件使用到2009年11月30日。

第三條 利潤分配

4.1 利潤定義:賣掉樣板房後所產生的利潤。

4.2 分配方式:甲乙雙方按利潤各按25%分成。(因有四家合作,所以每家按25%分成)

第四條 免責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專案終止,甲乙雙方不負法律責任,經濟責任各承擔25%。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任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

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將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5.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協商合同終止,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5.3 因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一方在該工程進行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工程價款支付方式

6.1 工程驗收合格後,開發商在天江酈城交房後三個月內結清工程全部款項。

6.2 本樣板房成本價:

(1) A棟804室以萬元作為本工程的成本價;

(2) C棟802室以萬元作為本工程的成本價;

(3) C棟604室以萬元作為本工程的成本價;

6.3 在此期間,

(1) 若開發商將樣板房售出,開發商按工程合同價支付款項;

(2) 若售出價格高於合同價格,開發商按實際售出價格支付款項;

(3) 若開發商未售出或售出價格低於9.2約定成本價,則開發商按9.2約定成本價支付款項。

(4) 甲乙雙方在樣板房未售出期間,享有向開發商優先購買權,享受開發商優惠價格,優惠價格為元,購買樣板房方須付清合作方所承擔的裝修費用。

第七條 透明化

具體合作專案進行期間,所有的交流、對話、協議、成交等均需甲乙雙方進行或在對方知曉的前提下進行。

第八條 其它

未盡事宜將由本協議甲乙雙方通過協商解決。

第九條 附則

9.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2 甲、乙雙方直接簽定合同的,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9.3 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單位名稱:重慶市創達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單位名稱:

(公章)(公章) 法人代表:劉 洋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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