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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轉讓協議書模板集合10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協議書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書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轉讓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轉讓協議書模板集合10篇

轉讓協議書 篇1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友好協商,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飯店整體轉讓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座落在 的***飯店轉租給乙方;該飯店內相關設施所有權一併轉讓給乙方,主要包括餐桌餐椅、廚房裝置等設施。

第二條: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轉租款及相關設施轉讓款人民幣 元整。

第三條:乙方支付款項由***飯店負責人 收取,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當日向該負責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項下之價款。

第四條:***飯店承租權的轉讓應取得出租方的同意後,該合同項下之承租權轉讓方為有效。

第五條:乙方在支付***飯店轉讓價款後,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項下之權利。乙方在付清轉讓價款的當天,即正式取得***飯店承租權及相關設施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飯店整體轉讓後,乙方應繼續履行原***飯店與出租方簽訂的合同期內的全部合同或協議,如乙方確需提前終止或變更原袁大頭飯店與出租方簽訂的合同期內全部合同或協議,可與出租方另行簽訂協議。

***飯店整體轉讓後,甲、乙雙方承擔的所有交納稅費和相關證件的登記工本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飯店整體轉讓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享有和承擔,乙方在獲得***飯店整體轉讓權益之後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第七條:乙方在獲得***飯店整體轉讓權益後,乙方在***飯店原址不得進行違法經營,應照章納稅,自負盈虧,承擔其民事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約定將轉讓價款支付給甲方,應向甲方承擔轉讓總價款每日萬分之一的違約責任;甲方未能及時將合同項下之權利移交給乙方,應向乙方承擔轉讓總價款每日萬分之一的違約責任。

除上述違約責任明確規定外,出現本合同其它爭議和違約責任,將按照《合同法》規定執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雙方共同簽署正本一式貳份,每份文字的條款內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轉讓協議書 篇2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位於永嘉縣甌北鎮陽光大道公園管理房一幢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200平方米。

二、租期為三年,XX年3月10日至20xx年3月9日止,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租金為35萬元人民幣(大寫:叄拾伍萬元)。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東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 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甲方所有,任何東西不得破壞。如房屋需要裝修,房屋外不得有任何改動,如進行改動造成所有損失全面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在租賃期內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五、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店鋪轉讓給他人。發現轉讓給他人,甲方立即收回,造成的損失有乙方承擔。

六、由於該店鋪產權屬於甌北鎮人民政府這以特殊產權的原因,乙方租賃後對外不得講該店由甲方轉讓使用,要講乙方與甲方共同經營,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和解釋。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甲方退還實際租賃天數的租金,其它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乙方必須如實向甲方講明經營專案,如超經營專案或經營過程中出現違法行為或造成不良後果,政府部分出面要求停止經營的,甲方立即收回經營權,造成的損失全部有乙方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轉讓協議書 篇3

協議書編號(交易所填寫):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_________商品交易所標準倉單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_________商品交易所_________標準倉單_________手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格為_________元/噸。

二、甲乙雙方委託其代理會員到_________商品交易所辦理倉單轉讓事宜,甲乙雙方及其代理會員應履行相應義務,承擔相關責任。

三、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_________商品交易所、甲方、乙方、甲方代理會員、乙方代理會員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轉出方)客戶號:_________ 乙方(轉入方)客戶號: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甲方代理會員號:_________ 乙方代理會員號:_________

甲方代理會員(簽字):_________ 乙方代理會員(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協議書 篇4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主辦報價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副主辦報價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鑑於:

一、甲方為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資格確認函;

二、乙方、丙方為已取得從事報價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

甲方委託乙方擔任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負責推薦甲方股份進入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並指導和督促甲方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擔任甲方股份報價轉讓的副主辦報價券商,當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由丙方擔任甲方的主辦報價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證券公司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主辦報價券商推薦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進入證券公司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掛牌業務規則》、《股份進入證券公司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資訊披露規則》等相關規則規定,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釋義

除另有約定外,本協議中下列詞語僅具有本章所賦予的含義:

(一)報價轉讓業務:證券公司接受投資者委託,通過報價系統為其轉讓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供代理報價、成交確認和股份過戶的服務業務;

(二)報價券商:取得報價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

(三)主辦報價券商:推薦園區公司進入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並負責指導、督促其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的報價券商;

(四)報價系統:股份轉讓系統中專門為報價券商提供報價和成交確認服務的技術系統;

(五)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

(六)《試點辦法》:《證券公司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

(七)《推薦掛牌規則》:《主辦報價券商推薦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進入證券公司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掛牌業務規則》;

(八)《資訊披露規則》:《股份進入證券公司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資訊披露規則》;

(九)園區公司: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十)高階管理人員:甲方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祕書及負責資訊披露事務的人員。

第二章 甲方的承諾及權利、義務

第一條 甲方基本情況:

(一)設立時間

(二)股份發行情況:

(三)股本總額:

(四)股東人數:

(五)股權結構(以圖表形式附後);

(六)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持股明細。

第二條 甲方就委託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諾:

(一)保證遵守《試點辦法》、《資訊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對園區公司的相關規定,並遵守就股份報價轉讓事項對政府部門作出的承諾,乙方依據《試點辦法》、《資訊披露規則》及其他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對甲方作出的指導、督促及採取的相關措施,均構成本協議項下對甲方有約束力的合同義務。

(二)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對中小股東權益保護的相關內容。

(三)公司如發行新股(不包括公開發行),優先向公司股東配售。

第三條 甲方就委託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享有以下權利:

(一)甲方及其高階管理人員有權就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獲得乙方輔導,並可就相關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向乙方進行諮詢。

(二)甲方有權就公司治理、財務及會計制度、資訊披露等方面獲得乙方業務指導。

第四條 甲方就委託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推薦掛牌備案工作,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備案所需檔案,並保證所提交檔案均真實、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二)甲方應於協會對推薦掛牌備案檔案出具備案確認函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並協助股東辦理股份登記、存管;

2、核對並向乙方提交股東持股明細以及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名單及持股數量;

3、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簽訂證券登記服務協議,將公司全部股份進行初始登記。

(三)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股東名冊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誤造成股東股權爭議或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甲方初始登記的股份,應全部託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六)甲方擬披露資訊須經由乙方在指定網站進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會全體成員須保證資訊披露真實、及時,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八)甲方披露資訊,應經董事長或其授權董事簽字確認;若有虛假陳述,董事長應承擔相應責任。

(九)甲方及其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公司內幕資訊直接或間接為本人或他人謀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會祕書負責股權管理與資訊披露事務;未設董事會祕書的,應指定一名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股權管理與資訊披露事務。董事會祕書或負責資訊披露事務的人員為甲方與乙方之間的聯絡人。

(十一)甲方應將董事會祕書或負責資訊披露事務的人員的通訊方式(辦公電話、住宅電話、行動電話、電子信箱、傳真、通訊地址等)和變更情況及時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會祕書被解聘或辭職、指定資訊披露負責人員被更換或辭職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應配備資訊披露必需的通訊工具和計算機等辦公裝置,保證計算機可以連線國際網際網路,對外諮詢電話應保持暢通。

(十四)甲方擬披露資訊須及時報送乙方,應同時以紙質文件(包括傳真)和電子文件形式報送,甲方應保證電子文件與紙質文件內容一致。

(十五)甲方應於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完成並披露年度報告。公司年度財務報告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十六)甲方披露半年度報告或季度報告的,半年度報告或季度報告應按照乙方要求編制。半年度報告或季度報告的披露應按《資訊披露規則》規定的資訊披露程式進行。

(十七)甲方及其高階管理人員應瞭解並遵守《試點辦法》、《資訊披露規則》及本協議的相關規定,履行相關義務。

(十八)甲方全體董事、監事應按乙方要求的內容和格式簽署董事、監事宣告與承諾書。如董事、監事發生變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告知並要求新任董事、監事簽署董事、監事宣告與承諾書。

(十九)董事長不能正常履行職責超過三個月的,甲方應及時將該事實告知乙方。

(二十)甲方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轉讓期間不得賣出;甲方應將新任及離職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名單及其持股數量及時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股東掛牌前所持股份在進入股份轉讓系統進行掛牌報價轉讓前,甲方應提前三十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請。

(二十二)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問詢、調查或核查,不得阻撓或人為製造障礙,並按乙方要求辦理公告事宜。

(二十三)甲方出現下列情況時,應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告知乙方:

1、經營方針和經營範圍的重大變化;

2、發生或預計發生重大虧損、重大損失;

3、合併、分立、解散及破產;

4、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5、重大資產重組;

6、重大關聯交易;

7、重大或有事項,包括但不限於重大訴訟、重大仲裁、重大擔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權的大股東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長或總經理髮生變動;

10、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正常經營活動受影響;

11、因涉嫌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調查或受到行政處罰;

12、涉及增資擴股和公開發行股票的有關事項。

第三章 乙方的承諾及權利、義務

第五條 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諾:

(一)具備報價轉讓業務資格,具有協會頒發的報價轉讓業務資格證書。

(二)具有符合《試點辦法》規定的從事報價轉讓業務的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

(三)勤勉盡責地履行主辦報價券商職責。

第六條 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享有以下權利:

(一)乙方有權依據《試點辦法》的規定,終止甲方股份的掛牌報價,並報協會備案。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提出的公司掛牌前股東所持股份進入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的申請進行稽核,並報協會備案。

(三)乙方有權依據《試點辦法》、《資訊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的規定,指導和督促甲方真實、及時地進行資訊披露。

(四)乙方有權對甲方披露資訊檔案進行形式審查。

乙方可對甲方擬披露或已披露資訊的真實性提出合理性懷疑,並對相關事項進行專項調查。

(五)甲方未能規範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的,乙方有權要求其限期改正,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以下措施:

1、向投資者進行風險提示;

2、暫停解除其股東股份的限售登記;

3、向協會報告。

第七條 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依據《試點辦法》、《推薦掛牌規則》、《資訊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的規定,勤勉盡責地履行主辦報價券商職責,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依據《推薦掛牌規則》的規定,向協會推薦甲方股份掛牌報價並進行備案。

(三)對甲方高階管理人員進行輔導,使其瞭解《試點辦法》及其他報價轉讓業務規則。

(四)代理甲方及時辦理新任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凍結手續,辦理離任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所持已解除限售登記公司股份的解凍手續。

(五)乙方及其專職資訊披露人員不得洩露尚未披露的資訊,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資訊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六)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丙方,並將主辦報價券商業務轉移至丙方。

第四章 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八條 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其在本協議中對甲方的權利與義務全部轉移至丙方,由丙方擔任甲方的.主辦報價券商。

第九條 丙方享有在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承接其主辦報價券商業務的權利,並履行以下義務:

(一)做好業務轉移的準備工作;

(二)按照協會規定程式承接乙方主辦報價券商業務;

(三)完成業務轉移後,與甲方協商選擇另一家報價券商作為甲方的副主辦報價券商,簽訂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並報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協會備案。

第五章 費用

第十條 甲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費用:

(一)委託備案費( )元;

(二)乙方代收的備案費()元;

(三)乙方代收的資訊披露服務費()元/年。

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為()。

第十一條 甲方股份終止掛牌報價的,已經支付的相關費用不予返還。

第六章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二條 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的,甲方、乙方應協商選擇另一家報價券商,約定其為甲方的副主辦報價券商,重新簽訂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

重新簽訂的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應由甲方和乙方分別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協會備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依據《試點辦法》、《資訊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簽訂,如因相關規則進行修訂或頒佈實施新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而導致本協議相關條款內容與修訂或新頒佈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內容相牴觸,本協議與之相牴觸的有關條款自動變更,以修訂或新頒佈後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相關內容為準,其他條款繼續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本協議。

第十四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本協議自動解除:

(一)協會對推薦掛牌備案檔案決定不予備案的;

(二)甲方股份終止報價轉讓的。

第七章 免責條款

第十五條 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任一方損失,其他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發生不可抗力時,三方均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第八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七條 本協議項下產生的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一)仲裁;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本協議規定的事項發生重大變化或存在未盡之事宜,甲、乙、丙三方應當重新簽訂協議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九條 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條 本協議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報北京市人民政府、協會各一份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轉讓協議書 篇5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深圳市設立,由甲方與共同出資,合夥經營。甲方出資額為幣______萬元,佔企業全部財產的 %。甲方願意將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財產份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幣________萬元的價格將其佔“企業”的財產份額的 %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以銀行轉帳 (或現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次(或一次)將上述款項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財產份額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保證在財產份額上未設定抵押、質押,保證財產份額未被查封,保證財產份額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轉讓的效力:

自本協議書項下的轉讓完成之日起,乙方對上述受讓的“企業”財產享有所有權及相關的權益,並與其他合夥人共同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

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財產份額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_____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在深圳進行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深圳市公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轉讓協議書範本2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

頂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房東(丙方):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街(路) 號的店鋪(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 ,產權人為丙。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為 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三、 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裝置(包括附件二 )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六、 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方同意甲方轉讓店鋪,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 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乙方接手該店鋪的裝修損失費,並支付轉讓費的10%的違約金。如果合同簽訂之後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裝置損失費,並支付轉讓費的10%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轉讓協議書 篇6

轉 讓 方(甲方):

受 讓 方(乙方):

經營證照持有人(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將位於 房屋租賃使用權轉讓和洗浴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其位於 的浴池全套裝置、設施、裝潢等一次性轉讓給乙方。本次一次性轉讓範圍包括甲方投資的浴室裝潢,儲水罐及管道,池水加溫裝置,1個休息室、所有個包間、更衣間、前臺等處的空調、按摩擦背床、休息椅、更衣廚櫃、監控通訊設施、影視設施、前臺設施等經營性裝置,浴室必備的裝置等經營物品,甲方已交付給房東至年月 日的房租等,轉讓費總計為人民幣大寫整(¥元)。

二、甲方、丙方必須在年 月 日將浴室經營必備的、完整的、合法有效的手續、通過法定年審的經營證照交付乙方。丙方同意將位於的浴池經營經營證照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合法經營權;丙方同意今後協助乙方在其持有的證照有效期內的年審工作。

三、交接及付款方式:

1)乙方於年 月 日支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 元整(¥元);

2乙方在 年月 日前支付給甲方轉讓費人民幣 元整(¥ 元),實付人民幣元整(¥元);甲乙方共同清點交接裝置物品,甲方交付乙方房東開具的房租收據及與房東簽訂的至 年 月 日止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取得裝置、物品所有權和經營權;交接完畢

3)乙方取得經過年審的浴室經營必備的合法有效做營業證照時支付餘款。

四、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轉讓費時已取得所有動產所有權,甲方在當日交付甲方經營時,必須保證所有裝置物品與清單一致,如有毀損按價在餘款中扣除。

五、轉讓前浴室所有債務及甲方經營期間所有費用與乙方無關,由甲方償付;轉讓後發生的債務及費用與甲方無關,由乙方償付。如因甲方未償還轉讓前債務及費用與債權人發生糾紛而影響浴室經營或造成浴室裝置設施被強行抵債或損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經營損失及物資損失。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乙方支付定金後如有違約,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

2)如因丙方不願或延遲提供浴定營業證照年審換證所需丙方應提供證件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或受到經濟處罰的,丙方應向乙方賠償經營損失和罰款。甲方必須保證丙方與乙方簽訂房屋續租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個一份三方確認無競爭已後簽字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 日年月日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轉讓協議書 篇7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系泰安市泰山區省莊鎮羊東村村民,擁有羊東村新村樓房購買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羊東新村一套樓房的購買權轉讓給乙方(即乙方以甲號樓元室),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頂名費)人民幣 元(大寫萬 千元整),該款項在本協議簽訂同時,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一切與購房有關的便利,如因甲方的失誤造成最終購房無效,甲方全額退還乙方支付的轉讓費(頂名費)。

3、購買樓房計建築面積 元,儲藏室面積 平方,每平方價格 元,計款元,以上兩項共計房款 元。所需款項由乙方負責,並按照羊東村村委要求按時打入指定賬戶,如因乙方不按時限或不按要求交款造成最終購房無效,全部責任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擔,甲方不退還乙方支付的轉讓費(頂名費)。

4、乙方已對羊東村樓房的相關情況做了充分了解,所購樓房的戶型、樓層、單元等完全由乙方確定,甲方不得干涉。

5、本協議主要用於證明樓房購買權及產權轉讓問題,所購樓房產權歸乙方所有。

6、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互利的態度,協商解決。

7、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中間人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中間人:

年日月

轉讓協議書 篇8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街(路) 號的店鋪(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為 元人民幣(大寫: ),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四、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裝置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裝置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店面轉讓合同

立契約書人_______即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營業轉讓事宜,訂立本契約,條件如下:

一、 轉讓標的:甲方願將獨資設立,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_號的______________,轉讓予乙方經營。

二、 本件轉讓價格及其計算標準:

(一)______________全部生財器具,存貨作價為人民幣_____萬元。生財器具及存貨另列清冊交分別標明價格。

(二) 上列生財器具,存貨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清冊所記載價格,增減給付現金。

(三) 甲方應收未收款約計_____萬元(詳移交清冊),悉數由乙方承受,不另計價。惟乙方應承受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詳移交清冊)。

三、 付款辦法:於簽訂本契約的同時,乙方交付甲方_____萬元;其餘款於點交完訖之日一次付清。

四、 點交日期及地點:雙方訂定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點交日期,並定於商行現場為點交地點。

五、 特約事項:

(一) 本件點交以前,所有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概由乙方承受教育,並由乙方將營業承受承擔債務的情況通知各債權人。點交前所積欠一切稅捐、水電費用、房租、員工薪資亦同。

(二) 商號名稱或延用原名稱,或變更名稱,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並應協同乙方辦理商號變更登記手續,不得藉故推辭。

(三) 商號現承租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號的租賃權,由甲方讓與乙方,並由甲方負責出租人與乙方辦理續租_____年,與乙方另行換立租約,如出租人不允許續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條件,致乙方受害時,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 違約處罰:任何一方違反本契所列各條情形之一,即視違約論,對方有權解除契約。如系乙方違約,願將已付款項,任由甲方沒收;若系甲方違約,則應按所收的款項加倍返還以為違約處罰。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請求賠償。

七、 甲乙雙方應各覓保證人,對甲乙雙方的違約對他方應負賠償責任,願各負連帶賠償之責,並均拋棄先訴抗辯權。

八、 本契約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_____

甲方:_____ 保證人:_____

乙方:_____ 保證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轉讓協議書 篇9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一、甲方自願將昌平區平西府村西排水溝東側一處院落,其中附著物一棟二層住宅建築面積350平方米,一棟一層住宅建築面積110平方米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證圖號:3201-0394,昌平縣村鎮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昌建農字第8-2號)。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院落,住宅轉讓價格為人民幣伍拾萬元(50萬元),乙方2月6日前向甲方交付全款後,甲方將院落及住宅正式交付乙方使用。

三、乙方向甲方交付全款後,甲方向乙方交付上述院落住宅的縣土地局出具的土地使用證,縣城建局出具的准許開工證,平西府村村委會開具的購地發票。

四、如遇國家規劃、拆遷使用此院落拆遷此住宅時,補償歸乙方所有。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轉讓協議書 篇10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經協議甲方將位於烏中旗海流圖鎮一中北開發區____________建住宅壹戶東西_______米,南北_______米,合計_________平米。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次性付清。

變更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變更手續。

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生效。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年月 日

合同簽名頁(此頁無正文)

出賣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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