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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貼牌銷售授權書

下面是產品貼牌銷售的授權書範文,歡迎大家瞭解。

產品貼牌銷售授權書

  合同編號: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願簽定本合同,以便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為乙方貼牌生產“XX”品牌內牆磚產品。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品牌生產使用授權書(由此品牌而產生的一切糾紛由乙方獨立負責);產品品種、規格、數量。

 第二條法律關係,本合同雙方為各自依法註冊登記的法人或者自然人,雙方的自主經營行為及後果由其獨立承擔責任。

 第三條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合同。合同期滿後仍未續簽的,視為雙方自願放棄,但雙方應結清帳單。

  第四條合同價格:

1、產品規格及價格

2、產品品種、規格及價格經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可以增減。

3、價格調整:價格調整時甲方應在提前10天通知乙方。

4、產品開票:甲方產品價格並不包含運輸費及相關稅費,乙方如需開具發票時則需加收相應的稅費,並提供需票單位的開票資料。

  第五條產品包裝

產品使用泡沫封頭和紙箱包裝。

  第六條 合同保證金

1、因為貼牌生產需要一次性設計和批量生產產品的內外包裝、磨具、網版,因而需要一定費用,其費用以合同保證金的形式支付。

2、合同保證金為人民幣 萬元整,合同簽字後3天以內支付。

3、合同保證金在合同到期後,雙方未續簽的情況下可按下列條款歸還。

1)、應扣除貼牌包裝設計及製版費元。

2)、餘留的空包裝物按實際發生的.費用扣除保證金。扣除包裝物費用後的剩餘包裝物屬乙方,但乙方必須在結清保證金後的3日內搬走剩餘包裝物,否則甲方有權處理剩餘包裝物,並不承擔經濟責任。

3)、餘留的定製產品應按產品品種及價格扣除剩餘定製產品的費用。扣除定製產品費用後的剩餘定製產品屬乙方,但乙方必須在結清保證金後的3日內搬走定製產品,否則甲方有權處理定製產品,並不承擔經濟責任。

4)、歸還保證金的時間為:在結清全部餘留貼牌包裝和產品帳目後的3日內。

4、合同保證金在乙方違反下述條款而解約的情況下,不予歸還。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行撤消合同時。

2)、乙方無正當理由任意連續兩個月要貨量累計不足 箱,本合同自然終止。

3)、乙方與第三方簽定與本合同類似的合同或者協議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 、乙方自行生產本合同規定的類似產品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七條 訂單及貨款結算方式

1、訂貨實行現款現貨,乙方訂貨時以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

訂單內容包括:訂貨數量、單價、訂貨時間及產品規格、色號等要求,收貨地址,甲方接到訂單後,按價格表報價給乙方。

2、結算方式:採用銀行電匯或銀行卡轉帳方式將貨款轉入到甲方指定賬戶。

3、庫存方式:甲方按乙方交付定金的3倍生產產品,乙方在2個月之內發出產品,不得留有尾貨。

  第八條 交貨時間、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

1、交貨時間: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的三日(個別不常用的產品為五日)內在甲方所在地物流或運輸公司發出該批產品。

2、交貨地點:甲方代辦運輸,發往乙方所在地倉庫。當貨物到達乙方所在地後,由委託的物流公司通知乙方提貨。

3、運輸方式及費用:汽車或火車運輸。乙方承擔送貨的費用。

4、甲方將按定貨時提供的詳盡收貨(地址、電話、收貨人)資訊辦理貨物運輸手續,如因乙方提供的資訊有誤或者接收失誤(電話不通)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因甲方失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驗收標準、方法和異議:

1、質量驗收標準:

2、質量驗收方法:按產品標準進行。如發生質量問題可由乙方找當地國家權威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由乙方自付責任,不合格由甲方負責無條件換貨或退款,並承擔因退換貨引起的費用。輕微、明顯質量問題,由乙方發照片證實即可。

3、物流運輸驗收:甲方在貨運公司實行驗貨發運,包裝及封貼完好、數量足額,當貨物到達乙方時,應首先按貨運公司運單上載明的包裝數量和品種進行驗收。

4、數量品種驗收:收到貨物後,應即取出隨貨出庫單與訂單對貨物進行核對,如與訂單不符,必須在收到產品的三日內與甲方聯絡核實、查明原因,如因甲方責任,甲方負責補發,過時不再受理。

5、因乙方貨物管理不善、積壓等不屬甲方產品質量責任,不能退換貨,所有出廠產品概不退換。

6、不論何種原因退貨時,乙方應先將貨物發回,甲方收到退貨後5日內處理退換貨事宜。

  第十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自主研發產品,研發及生產的經費完全自行承擔,擁有全部產品的技術知識產權。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研發新產品。

2、按合同規定及時組織生產質量符合標準、產量符合訂單的貼牌產品。

3、按合同所列產品價格和品種向乙方長期供貨。

4、合同終止後甲方即不再使用乙方授權的品牌標識,但剩餘包裝物可以實用完畢。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合同所約定之貨物銷售給其他銷售商,並在接到乙方的加盟、合作商電話或來人諮詢時,說明為乙方生產基地並不直接銷售該產品,保密乙方的價格。

6、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定單及貨款時,有按時按量發貨的義務,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時照乙方定單發貨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不低於當時實際損失的賠償。

  第十一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按乙方授權的品牌、品種和要貨量進行生產。

2、在合同期間擁有全部產品的貼牌權利。

3、遵守定製產品不得打擾甲方加盟商的規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當一方違反合同規定時,應當承擔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當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乙方有權要求退貨或換貨,並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直接經濟損失(退貨或換貨、運輸費用)。

3、如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雙方不能履約,則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4、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合同終止,可按本合同第六條相關規定辦理合同保證金。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可先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合同附件,補充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加蓋公章和簽字的合同文字有效。

3、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完清帳單。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

5、本合同終止後,乙方的品牌授權書亦同時廢止。

甲方名稱:

甲方代表:

乙方名稱:

乙方代表:

簽約時間: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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