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業務合作協議
甲 司) 乙 方:
(家電維修商) 為了進一步拓展保險服務領域,提高保險理賠服務水 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和英大泰和財險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理賠服務管理有關規定, 本著平等、誠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對被保險人供電單 位所承保的供電責任險項下使用者受損電器維修業務同 乙方 進行合作,特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維修業務費用標準以甲乙雙方認可的《家電維 方:英大泰和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修費價目表》 (見附件一)為準, 《家電維修費價目表》上沒 有的專案須經甲方同意後。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理。
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對於更換下的配件,收歸甲方處理。
對於維修配件費用 100 元以上的受損電器, 乙 乙方須將單證收集齊全的案件以特快專遞方 配件價格在現行市場價格標準基礎上由甲乙 對於修復的受損電器,乙方負責的質量保證期 對報廢的電器須經甲方確認,並交由甲方處 雙方協商確定後,甲方授權乙方處理。
限為維修後一年。
在保修期內的維修費用, 甲方不負責承擔。方應及時和甲方溝通,甲方有權確定如何作進一步處理。式按時送交甲方,經甲方稽核無誤後,通知乙方向甲方提供 維修費發票。
第八條 乙方每月 5 日(遇節假日順延)前將上月維修 結案明細表報送甲方,甲方在確認無誤後,在收到維修費發 票後 5 個工作日內支付上月維修費用。特殊情況下,經甲乙 雙方協商後,可調整結算時間。
第九條 第十條 甲方每月依據保險合同向被保險人結算,乙方 本協議執行期間,乙方如果出現違約行為,甲 定期到被保險人處進行維修款項結算。
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對違約產生的修理費用及其他費用不予 支付,情節嚴重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不得將甲方委託的電器維修業務轉委 託第三方, 乙方如果出現轉委託行為, 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對違約產生的修理費用及其他費用不予支付,情節嚴重的追 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在維修現場工作時應嚴格遵守甲方有 關標準和規定,自覺維護甲方利益,對受損使用者做工作應和 顏悅色、細緻耐心。如因維修人員單方面服務態度惡劣遭致 使用者投訴,影響到甲方形象的,一經核實,甲方有權立即終 止合作。
第二章 第十三條 第十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供電責任項下電器損壞案件發生後,乙方接 乙方通知供電單位提供甲方所需要的索賠甲方轉報案,代為查勘、取證、檢驗並對受損電器進行維修。資料(單證由甲方提供) ,並負責資料收集和送達甲方。一 般情況下,索賠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出險通知書》 (須有乙 方簽章) 、 《現場查勘報告》 (須有乙方與供電單位簽章) 、 《供 電方責任引起的損失統計表》 (須有乙方、供電單位及其代 表的簽字或簽章、受損使用者簽字,即三方簽章) 、 《受損客戶 資訊表》 、 《權益轉讓書》 、 《委託付款通知書》等單證。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合作中應保證及時溝通和協 調,遇到案件進展過程中的重大事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 告,積極進行溝通,並在取得甲方認可的前提下進行進一步 處理。
第十六條 電器維修業務合作區域為( ) 。發生 維修案件時,乙方維修人員應在接到派工通知五分鐘與供電 單位聯絡,並在如下時間內趕到現場與被保險人一起查勘:
發生在分支機構所在地市城區內的案件,應在接到甲方 通知 2 小時內趕到現場; 發生在分支機構所在地市周邊地區縣或村鎮的,應在接 到甲方通知後 4 小時內趕到現場。
若現場未開放或根據有關方面意見暫不能進入現場時, 乙方須將情況及時反饋給甲方。如遇雨雪天氣或其他特殊原 因,乙方也可在與甲方及被保險人商定的時限內到達。
第十七條 乙方維修人員應對事故現場應進行拍照取 證,拍照標準如下:
(一)受損使用者的身份證件照片一張; (二)受損電器正面照片一張(將受損使用者身份證件置於電器之上) ; (三)受損電器銘牌照片和發票照片各一張(僅在電器 無法修復或全損,需要折價賠償或更換時拍攝) ; (四)受損配件與新更換配件置於一起拍攝一張。
第十八條 乙方維修人員到達現場後,應按戶對受損電 器進行登記,填制《供電方責任引起的損失統計表》 ,並由 乙方、受損使用者簽字確認;受損電器修復後,應及時送還用 戶,並由其在《供電方責任引起的損失統計表》上簽字確認 電器修復。
第十九條 對於維修配件費用在 100 元以下(含)的受 損電器, 乙方在甲方授權下自行處理; 對於維修配件費用 100 元以上的受損電器,乙方應及時和甲方溝通,按照甲方處理 決定和授權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 乙方在與甲方合作過程中,對可能涉及的甲 方商業祕密應嚴格保守。
第二十一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能代表甲方向 第三方做出任何形式的承諾。
第二十二條 維修費發票。
第二十三條 乙方每月 5 日(遇節假日順延)前將上月 《結案明細表》報送甲方。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本著對甲方和供電單位負責任的 態度,確保誠信、及時、保質保量的完成維修業務,維護甲 乙方須將單證收集齊全的案件以特快專 遞方式按時送交甲方,經甲方稽核無誤後,乙方向甲方提供方合法權益,不與任何第三方串通,損害甲方和供電單位利 益。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如發生下列行為,丙 方應承擔法律責任:
(一)虛報、虛列相關維修及其他費用; (二)串通被保險人、受益人或第三方等欺詐甲方; (三)阻礙被保險人如實告知、引誘被保險人不如實告 知、故意隱瞞或虛構賠案資訊,造成甲方較大損失; (四)其他違法違規、重大過失行為。
第三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如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 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 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 年 月 日止。
本協議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如有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修 改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甲 方:英大泰和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地 年 月 日 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金水路東路 49 號綠地原盛國際 1 號樓 c 座 10 樓 1006 室 郵政編碼:450018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電話: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地 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電話:
介紹業務合作協議 [篇2]
對病人調治方(稱甲方):
介紹業務方(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介紹業務合作協議如下:
一、甲方委託乙方介紹病人前來調治,甲方按每次收費額的35%,給乙方及時提取業務介紹費。兩天內必須打到乙方銀行賬戶上,每推遲一天按提高1%結算給乙方。乙方介紹的病人在調治中或調治後,又介紹了第二代病人,第二代病人又介紹了第三代病人,第三代病人又介紹了第-四-代病人前來調治,以此類推下去。同樣按每次收費額,及時給乙方提35%的業務費。每推遲一天按提高1%結算給乙方。甲方必須做好收治病人記錄和收費記錄,不得錯漏,乙方有權檢視記錄和核實情況,甲方必須真誠與乙方合作,才能愉快雙贏。
二、乙方和甲方不是經營合作關係,更不是上下級工作關係,純粹是平等業務合作關係,所以乙方不參加甲方培訓、調治體驗、醫術宣傳和服務工作。乙方對甲方的經營不作任何投入,也不承擔經營中的任何費用(成本費、調治糾紛費等等)。甲方的經營盈虧與乙方毫無關係。
三、乙方向甲方介紹病人,乙方對病人沒有詳細瞭解病情的.義務,也沒有和病人談調治價格的權力和義務,甲方必須對病人作詳細的瞭解和診斷。並立好病案,擬定調治計劃,與病人協商調治收費價格,及時收費。
四、甲方必須崇尚醫德,精心為病人調治,要對病人調治效果負責,不得誇大醫術和誇大調治效果來誘-惑病人調治,甲方收治病人要謹慎,對沒有把握調治的病人不能收治,如造成調治糾紛和賠償,概由甲方負責,與乙方毫無責任關係。對調治無效的病人,病人不願繼續調治下去,要求退款的,經核實後,乙方可退還其業務介紹費。
五、本協議從2011年9月1日起執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中間人一份,簽字生效,具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的修改和終止,必須甲乙雙方和中間人協商確定才有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中間人簽字:
年 月 日
介紹業務合作協議 [篇3]
業務合作協議
甲 方:
乙 方:上海三牛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經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雙方就相關業務合作達成以下協議 ,並共同遵守。
一 、合作宗旨 :
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房產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專業的裝飾設計和施工能力 ,實現裝飾技術與房產資源的直接聯盟。
二 、合作範圍 :
別墅、公寓、商業空間裝飾設計和施工。
三 、合作方式及條件 :
1、甲方以現有的工作便利及社會資源為基礎,為乙方提供購房客戶轉介紹裝修業務;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轉介紹客戶需求,安排專業的銷售或設計師與客戶深入的溝通,為客戶提供裝修設計及施工服務。
四 、 權力義務
1、在雙方合作過程中, 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工作和公司內部管理; 2、雙方應以誠信為本 ,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
五 、 利益分配
1、屬於甲方轉介紹的客戶,在和乙方簽訂施工合同繳納一期工程款後,按合同預算半包總價的5 % 比例分成,每月20號結算;
2、屬於甲方提供的客戶資訊,可在雙方協商後,另外確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 密保條款
、甲方1提供給所方乙一切的資料要嚴保密格 並,只能合在作雙公司的業務範圍方內用;使
2、凡經雙未書面同意而方直接間接,口,或頭者書面的形向第式三提供方涉及保密容內行為均屬洩密的。
七、 它其
1、甲、 雙乙在方執本行議協發時爭議生,可過雙方友通協好解決商若,雙方調解無經,效向可有關裁仲構提請機裁;仲
、2協議未本事盡,雙宜方議訂協充協補議與本,議同樣具協有律法效應; 、本協議一式3份兩, 雙方各執份一;
4本協、議雙經籤方字生。效
甲 :方 方:
單 位 :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簽定:地
簽定間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