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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實習週記

2015年1月7日 週一 陰

律所實習週記

這是到律師事務所實習的第一週。這一週來讓我感觸最為深刻的 就是,我所學的專業知識與我將來想要從事的律師行業所需具備的“素質”,差距還是很大的。因此,也就讓我真正的開始思考一個問題,做律師應具備的專業知識素質到底是什麼呢?

首先,我們所從事的法律行業的基本素質。也就是我們從事這個行業所要達到的最基本要求。例如,通過國家的司法考試,獲取律師資格證書等等。這可以說是我們“立業”之基礎。

其次,就是相關領域的專業知識。在學校的時候,我是十分難以理解這一點的,作為一個法律系的學生,能把自己的專業學好已經是不容易的一件事情了,我們哪裡還有什麼心思去關心其他專業的知識呢?然而在律師事務所的工作中,不僅要求你有深厚的專業功底,更要求你對案件中所涉及到的相關專業知識有一個深入的認識。

我聽所裡的律師就介紹過一起這樣的案件,案件涉及的是一起因為離婚所導致的糾紛,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訴至法庭。按理說,雙方已經是進行了充分的考慮後才會做出解除雙方婚姻關係的決定。然而,事情的發展卻不是這樣的。所裡的律師是男方的訴訟代理人,女方並未請律師為其做代理,在第一次證據交換結束後,女方則開始到律所中找到男方的代理律師,不斷的向其哭訴男方在過往生活中的種種“惡行”,這讓所中的律師甚是尷尬。從代理的角度來講,律師代理的是當事人在法律方面的業務,而案件中對方當事人的行為已經是將自己的“家事”牽扯了進來,從某種程度上說,這已經“超越”代理

的範圍了。所裡的律師也是十分無奈,只能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對其進行心理的疏導,慢慢的平息對方當事人的“憤恨”。面對這樣的當事人,還是對方的當事人,純粹的運用法律專業知識似乎並不能完滿的解決吶!

這些是我們生活中所常常能看到的案例,對於它們的處理,不僅要求我們具備專業的法律素養,有時還要懂一點生活的哲學。

2015年1月14日 週一 晴

實習第二週,所裡面讓我試著開始草擬一些法律文字,例如合同書,起訴書,答辯狀等。這就涉及到一個基礎性的問題,對事實的認定。也就是案件中的事實,哪些是社會事實,哪些是法律事實,這裡有一個“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的過程。誰能能夠將法律事實從社會事實中最大程度的抽離出來,並在自己的法律文書中將這部分事實與法律規範做最相近的解釋,誰就能寫好法律文書。這是我這一週來在事務所實習的最深感受。所以,要剝離出我們所需要的事實來,關鍵的問題就在於法律意識的提高。那麼我們有該如何來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呢?

就這個問題,我請教了所裡面的律師。總結了幾個律師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得到了以下的結論。

首先,法律意識的獲得並非一朝一夕之功,它需要我們循序漸進的努力。法律其實並不深奧,它的許多原則其實都是常識性的道理,因為法律是一種規則,它源於生活,源於人們的生活習慣和人們普遍接受的道德倫理。因此,法律的悟性(意識)是通過對知識的理解培養形成的,講-法律變為實踐,學以致用,才能提高對知識的運用。其基本要求就是能夠做到邏輯性較強,能夠及一反三,能夠觸類旁通。

其次,每當我們在讀一條法律規定的時候,作為律師不僅僅要讀懂文字字面的意思,更要讀懂這條法律規定背後的原則,立法者的原意。要我們的在社會事實中所抽取出來的東西與法律的文字完全相符是十分困難,甚至說是不可能的。但是對於立法者的立法本意,我們

確是可以掌握的。

再次,做律師一定要有自己的看法。由於中國的法律制度尚不成熟,加上中文在運用的過程中容易產生理解上的偏差,一條法律規定往往會出現不一樣的理解,在這種情況下,律師應該根據自己的理解,對法律規定做出一個最接近立法者本意的解釋。

2015年1月18日 週五 晴

這一週來,總算是真正的和到所裡來辦事情的客戶們面對面了。當然我的工作十分的簡單,就是坐在一邊拿一支筆在那裡聽和寫,也就是聽所裡律師和客戶的談話並將其記錄。

在學校學習的時候,我們十分注重的是自身的讀和說的能力,而在聽和寫的方面是不受重視的,特別是在聽的方面,我們基本上就沒有受過這方面的訓練。在律師事務所的工作,多數情況下都是由當事人到所裡向律師用口頭語言的方式來傳達資訊的。因此,在聽的方面就對一個律師的執業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就是說了,我們生活中的每一天都要說各種各樣的話。但是這些話是否真正傳達了我們所要表達的資訊,以及我們用言語所表達的資訊是否為對方所瞭解和接受,這個問題似乎就很少人去思考了。

首先,就拿聽來說。聽,我們需要聽什麼內容?有的時候當事人因為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而情緒十分的激動,每當談起那段經歷時總是無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緒動輒是聲淚俱下或是血壓上升、面紅耳赤。此時我們不能隨著當事人的“情緒化”而將自己的思維繞進去,我們應該從當事人的語言中去剝離出我們所需要的法律事實即可,切不可自己也情緒高昂的失去理智。對法律事實外的內容,我們只需要認真聽當事人傾述即可。

其次,就是寫。寫的內容那真是太廣泛了。泛泛而談也沒有意義,我就拿自己的一點感受來說吧!除非是做談話記錄,我們需要面面俱到,對於寫,我有以下幾點感受。(一)足夠多的資訊量 作為一

個初學者,比較容易掌握的方法就是先保證我們對一件事情的虛實篇幅足夠長,內容傳遞的資訊量足夠多,然後才是逐步的精選。 (二)注意保持前後說法的一致性 這是法律文書的嚴謹性決定的。凡是比較複雜的、多次出現的詞語,應當在他第一次出現的時候就給他下一個定義,然後一直保持不變。對於同一主體,應當堅持相同的稱謂,否則容易讓讀者產生疑惑。 (三)對同一事物從多角度描述 開始的時候就要點明觀點,段末重複;或者從正面和反面寫;或者從不同的側面寫。如此不斷反覆,反覆陳述同一中心意思,可以有效避免誤解。

2015年1月25日 週五 多雲

這一週來,做的主要是事情就是整理案件中的證據,總體上的感覺是,一團亂麻啊!

我們都說證據有三性,證據的合法性、證據的真實性、證據的關聯性。可是要在實踐中將這三點根據邏輯的順序將其一一串聯起來,那可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為你從當事人那裡所獲取的資訊是紛繁複雜的,同時這些證據是各自為戰,毫無順序,它們需要你定出一定的標準對其進行分類,提煉最後形成一條完整的證據鏈。

因此,我們可以將一個案件中所涉及到的證據工作總結如下:

(一)準備階段,基本工作室證據的採集和組織,幫助當事人逐一尋找證據證明客觀事實,尤其是確定法律關係所需要的證據。如果證據不足,就需要及時考慮補強和創造。

(二)立案階段,主要是編制證據清單並及時提交受訴法院,完成立案,同時注意做好證據原件的儲存工作。原件平時應當由當事人自行保管和向法庭出示,律師儘可能不經手原件,這是保護自己的重要方法。接到訴狀後,閱卷檢視對方提交的證據。找出當中的效力不足、存在瑕疵紕漏或與事實相悖之處,有針對性地組織、收集證據;如有需申請人民法院調取的證據,或者需要鑑定、勘驗、或需要延長舉證期限等事項,及時寫出並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請等。

(三)證據交換階段,逐一分析雙方證據,哪些有利、哪些要害、哪些能用、哪些不能用;己方證據是否有原件、證據效力是否充分、證明責任分配是否合理等,必須先行確認清楚。證據交換之後,將證

據所反映的分歧要點記錄下來,為質證階段做好準備。

(四)質證階段,圍繞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對證據進行辨認、形式確認、內容說明並辨明與其他證據關係等。質證重點有二:意識訴訟雙方有爭議的問題,二是法官有疑問的問題。律師應當依據自己和對方的證據反駁對方觀點,發表綜合性意見,支援己方觀點,為法官斷案思路提供參考。

(五)上訴(申訴)階段,重點是根據原審判決適用證據、認定事實是否證據規則等方面展開分析判斷。一般而言,如果有新證據提交,上訴(申訴)成功的可能性就大。所以上訴案件的重點在於發現新證據。

2015年2月1日 週五 小雪

這一週來,讓我體會最為深刻的是宋律師對我這幾周來在事務所中所草擬的法律文書提出的兩點建議。

首先,不要輕言法理。這個幾乎已經成為每一個法學畢業生的通病。儘管中國是成文法國家,以抽象法條為主,而且不會沿用先例,這意味著不會凡事皆有具體規定或指引。但是,我國市場經濟建設至今十多年,在各個經濟領域均有大量的法律法規規定和政府規範性檔案或操作指南等,只要我們耐心尋找,總會找到直接或間接法條和依據。所以,除非窮盡法條(這個法條應該作廣義的理解),否則不要輕易動用法理來解釋或解決問題。因為理論和實踐的結果往往出入甚大。如果動輒運用法理,很容易閉門造車,不著邊際,難以取得法官的認同。 其次,隨時注意補強和“回溯”。對當事人提出的目標,依據目前的事實和證據,如果可以達到的,就要考慮補強,即注重尋找理由和證據更充分的法條,收集或創造更多的事實和證據,直至達到對方無法反駁的程度;如果發現有風險或者不能充分證明的,就應當及時評估可能需要付出何等代價和承擔何種法律風險。一旦發現目標和成本太高,就應當及時建議當事人退而求其次,選擇替代方案或者及時修正目標。

2015年2月7日 週四 霧

看到文書的外觀與質量這樣的標題,肯定會覺得奇怪。這二者之間有什麼聯絡呢?文書的外觀真的有那麼重要嗎?對於這些問題,宋律師問了我以下的幾個問題。

一份文書儘管是列印的,但與你通常見到的排版四至、字型大小和段落間隔是不一樣的,會不會頓時產生一種很不舒服的感覺?

可能是因為劣質影印機的毛病,紙張表面還殘留著幾道黑黑的槓槓,是否感到不清潔?從而對法律意見書的嚴謹性產生懷疑?

一份解釋上萬元案件糾紛的法律意見書,居然是用訂書機簡單釘在一起的,有無感到這位律師不重視你的案件?

法律文書的外觀有多重要?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決定了當事人對文書內容質量和作者專業水平評估的第一印象。對於律師而言,甚至決定了當事人是否採信你的法律意見。 一般人可能會覺得,內容才是最重要的,外觀只是表面裝飾,不起到決定性的作用。但在實務中,這種觀點是錯誤的。當事人不是專業人士,對於法律文書內容寫得好不好、觀點是否明確、分析是否嚴謹、解決方案是否完美等等,不一定能夠立即分辨出來。但是,如果你排版錯誤、裝訂隨意甚至是有錯字,當事人心中就會立刻做出這樣的判斷:從這些小錯誤可以推斷出這個律師不嚴謹,不專業,既然他在細節上如此馬虎,我又怎能指望他能夠用專業和認真的態度對待我的事務呢?

我們不可以貌取人,但是也不輕易地做出這種容易引誘他人做出以貌取人的舉動.

律所實習週記 [篇2]

這個星期,律所的某律師帶我們出去開庭,庭審是關於離異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借款償還問題,男方借款,離異後失蹤,借款人向女方討要。在我第三週的週記中有總結過類似問題律師在代理時,應該注意的問題。我方律師是女方代理人,去開庭之初,翻看相關材料後,在我的內心已經有所裁判,對於這一借款,女方肯定是要還的,因為除了幾類特殊情況,對於存續期間的借款,夫妻是有義務的共同償還的,並且夫妻間的協議不可對抗善意第三人。而女方不符合這幾類特殊情況,即使其聲稱這一筆借款其並不知情,並且未用於家庭共同支出,但作為這一觀點的舉證責任方,並不能提供有利證據支援其這一觀點。判決結果也是毫無懸念的。

然而這次旁聽,讓我印象最為深刻的,是我方律師、當事人和對方律師、當事人在庭審上的衝突。對於當事人的衝突我可以理解,當時作為律師,在庭審上爆粗口,雙方發生衝突,是我所萬萬想不到的。何談作為律師的專業素養?律師在庭審中如何學會管理情緒,在作為當事人一方,切身實際為其考慮、爭取利益的同時,如何體現一個專業律師的素養,管理好情緒,不被對方律師、當事人的言語激怒?

首先,應該處理好自己和當事人之間的關係。在律師和當事人的關係中,律師的角色和作用是:站在當事人的立場和角度,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能力和經驗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最大限度的實現當事人的利益。切身為當事人考慮的同時,時刻保持自己的專業素養,從專業角度為當事人提供幫助,而不僅是被當事人和對方律師、當事人的情緒所帶動。

其次,應該處理好自己和對方律師、當事人的關係。和對方律師可以說是“各為其主”,而律師本身是沒有任何矛盾的,庭審上的任何“攻擊和被攻擊”,只是從法律角度的專業辯論,不應把情緒帶到針對對方律師本身。而與對方當事人,會因為我方當事人與其有各種問題的爭執和“較量”,但是有時也同樣會因為我方當事人而出面與對方進行調解、溝通,所以也不存在根本性的衝突。

最後,應該處理好自己和法官的關係。在庭審中不要對法官產生任何偏見,要相信法官的任何判斷是看證據的,對於法官的言辭和判斷,應相信其公正性,在庭審時切記不要帶著情緒和法官說話。

律所實習週記 [篇3]

實習週記

法學1151 李婷 9114115107

2月1日

這一週來,讓我體會最為深刻的是周律師對我這幾周來在事務所中所草擬的法律文書提出的兩點建議。

首先,不要輕言法理。這個幾乎已經成為每一個法學畢業生的通病。儘管中國是成文法國家,以抽象法條為主,而且不會沿用先例,這意味著不會凡事皆有具體規定或指引。但是,我國市場經濟建設至今十多年,在各個經濟領域均有大量的法律法規規定和政府規範性檔案或操作指南等,只要我們耐心尋找,總會找到直接或間接法條和依據。所以,除非窮盡法條,否則不要輕易動用法理來解釋或解決問題。因為理論和實踐的結果往往出入甚大。如果動輒運用法理,很容易閉門造車,不著邊際,難以取得法官的認同。 其次,隨時注意補強和“回溯”。對當事人提出的目標,依據目前的事實和證據,如果可以達到的,就要考慮補強,即注重尋找理由和證據更充分的法條,收集或創造更多的事實和證據,直至達到對方無法反駁的程度;如果發現有風險或者不能充分證明的,就應當及時評估可能需要付出何等代價和承擔何種法律風險。一旦發現目標和成本太高,就應當及時建議當事人退而求其次,選擇替代方案或者及時修正目標。

2月7日

看到文書的外觀與質量這樣的標題,肯定會覺得奇怪。這二者之間有什麼聯絡呢?文書的外觀真的有那麼重要嗎?對於這些問題,周律師問了我以下的幾個

問題。

一份文書儘管是列印的,但與你通常見到的排版四至、字型大小和段落間隔是不一樣的,會不會頓時產生一種很不舒服的感覺?

可能是因為劣質影印機的毛病,紙張表面還殘留著幾道黑黑的槓槓,是否感到不清潔?從而對法律意見書的嚴謹性產生懷疑?

一份解釋上萬元案件糾紛的法律意見書,居然是用訂書機簡單釘在一起的,有無感到這位律師不重視你的案件?

法律文書的外觀有多重要?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決定了當事人對文書內容質量和作者專業水平評估的第一印象。對於律師而言,甚至決定了當事人是否採信你的法律意見。 一般人可能會覺得,內容才是最重要的,外觀只是表面裝飾,不起到決定性的作用。但在實務中,這種觀點是錯誤的。當事人不是專業人士,對於法律文書內容寫得好不好、觀點是否明確、分析是否嚴謹、解決方案是否完美等等,不一定能夠立即分辨出來。但是,如果你排版錯誤、裝訂隨意甚至是有錯字,當事人心中就會立刻做出這樣的判斷:從這些小錯誤可以推斷出這個律師不嚴謹,不專業,既然他在細節上如此馬虎,我又怎能指望他能夠用專業和認真的態度對待我的事務呢?

我們不可以貌取人,但是也不輕易地做出這種容易引誘他人做出以貌取人的舉動。

2月14日

本週我的主要工作仍然是寫法律文書。當然,也有一些突破,我開始走出辦公室,跟宋姐一起踏入那些跟工作有關的場所,比如去工商局調取對方公司的資

料,去公安局調取戶籍資料,去民政單位調取相關資料等。這些工作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困難與繁瑣,當然,持有律師證或者實習律師證就更方便了。這是對於戶籍在奉獻南橋的當事人而言,如果不是當地人,我們還要去很遠的地方調取相關證據,曾經有一次我們幾經周折才調取到戶籍資料,只因兩鎮合併後有一些麻煩之處。還有一次,我們為了證明對方公司在奉賢有實際營業地而方便在奉賢法院對其進行起訴便找到公司地址對其進行拍照取證。過程很辛苦,但結果很開心。

在這周裡,主任不在時,周律師就想讓我自己接待一下來的當事人。她剛有這個想法,就有當事人上門進行諮詢。因為自己在學校裡成績比較好,雖然心裡很忐忑,但自信可以抵擋一段時間 。然而事情發展遠不如我預料當中的好,噹噹事人問出關於工傷的問題時,我竟然發現腦子裡沒有任何的資訊可以供我調配。最後只能由周律師接待,這對我而言是很大的打擊。也直到此時,才深刻的理解了理論和現實的差距。故決定從那天開始按照實踐的要求擴充自己在相應領域內的知識,當晚便在書店買了工傷、合同、交通事故方面的書籍進行學習,希望藉此機會能夠使自己跟得上實踐的腳步,可以符合律所對於一個實習律師的要求。

2月28日

在上週工作的基礎上,這周終於開始接觸較為完整的卷宗。剛開始較為簡單,只要按照之前觀察後學到的順序進行整理即可。印象較為深刻的是一起法律援助案件,檔案比較厚重且繁瑣,而且時間跨度較大。市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整理一份檔案上交給他,還須整理一份檔案由律所自己備案。由於檔案袋裡檔案重複、缺

漏較為嚴重,故要識別有用材料,並須與市法律援助中心聯絡補缺漏檔案,於是學會了收發郵件,學會了怎樣藉助其他機構或單位滿足律所的需要。工作完成後,又按照律所要求進行了歸檔,該案整理極考驗做事者得耐心,不過慶幸的是自己做到了。

本週的另外一項工作便是登記案號。登記案號指的就是隻要對方當事人是保險公司的案件,我都必須記錄在案,根據判決書體現出來的資訊,記錄錢款事項等,並在特定時間即將來臨時提醒律所的主辦人員查證是否收到對方當事人的款型。整體來說,較為簡單。

3月7日

本週的主要工作仍然是整理卷宗,但整個過程中仍需要做之前幾周的工作,因為本週卷宗的整理是完整的、體系的,而之前我都是單獨的、孤立地做著律所老師交代的任務,如法律文書寫作、調取證據等。但整理卷宗以後我的這些工作就連貫了起來。比如一個案子,在起訴之前,我寫了起訴狀,調取了該案所需要的當事人的資訊材料,對案件證據材料進行了歸類排序,交通事故的案子還需要列出詳細的損失清單、對其住院治療的各種費用還需要歸類整理。記得有一次助理讓我把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證據進行貼上,我以為都是住院期間的各種費用單據、病歷卡等,沒有什麼性質差別,但後來才知道自己犯了錯誤,一些證據不得不裁剪開重新貼上。因為這些證據本應是按照營養費、住院費、護理費等性質不同的費用進行歸類整理的,而不應混雜在一起,這樣計算損失清單時才會更明瞭,更有說服力。等到案子結束後,所有的材料又都交到了我的手中,接下來我便是

按照順序對其進行整理,以符合司法程式的要求。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熟記卷宗流程以後,不僅可以幫助快速整理卷宗,同時在案件訴訟期間還可以幫助自己查漏補缺,把需要的檔案材料都準備好,或提醒其他實習生把檔案準備好。只要你認真和細心,通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瞭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式,這很重要。我並沒有因為工作的繁瑣而粗心甚至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並在其中受到啟迪。

3月14日

這周我終於開始走出辦公室,而更多的與法院、法官接觸。隨著漸漸主動,我便開始要求陪同辦案律師一起去開庭,當然,我是旁聽人員。在剛開始的一兩次旁聽中,因為我的要求比較突然,他們並未來得及跟我講案件概況,所以在法院旁聽時感覺雲裡霧裡地摸不到頭緒。但在之後的旁聽中,我基本上都是事前瞭解了案件概況,庭審中又做了較為詳細的記錄,回來後又上網查相關問題,故對案件便有了較深的瞭解並收益頗多。記得較為清楚的一次,是一起工傷案件,因為對方代理律師與方老師曾有過合作,再加上法官從中斡旋,大家便選擇了調解。在調解時,我跟另外一個實習生積極獻策,再加上當事人和代理律師的努力,最終取得了較為滿意的結果。親身參與審理中的案件,對於我來說是一件值得興奮的事情。這不同於校內的模擬法庭。在校時,我們始終想著維護-法律的嚴肅性,並且基本上所有案件都是以判決結束,故失了真正案件審理過程中的靈活性。同時,因為大部分真正案件中都有律師,他們都熟悉庭審流程,故在審理中,往往簡化了一定的程式。即使如此,旁聽並參與案件還是給了我很長時間的積極性

3月21日

這周開始,我逐漸接觸立案和申請執行工作。二者都是程式性的事項,比想象中的簡單,但一開始,自己仍然是有一些不足。例如,在剛開始整理立案材料時,可能會發生缺漏和順序不對的情況,如送達資訊聯絡卡和送達地址確認書的位置與順序,以及該案起訴書的寫作等。於是,在最終前去法院立案時就會反覆地詢問律所的其他人員材料是否還有其他任何問題,得到他們的肯定答覆後,才決定出發。在之前陪同其他人立案時,他們偶爾會被法官批評,甚至在立案庭就直接被退案。故自己孤身一人前去時,心裡不免有些忐忑,並且萬分的小心翼翼。不過幸好我理的案件較為簡單,材料準備的較為合理,才最終順利通過。申請執行方面,剛開始填寫申請執行表中的申請執行內容時總擔心缺漏,於是根據判決書中判決部分詳細羅列並詢問律所的主辦人員某項錢款是否到賬才敢往上填寫。於我而言,法律無疑是權威且嚴肅的。記得有一次申請執行時,只因當事人簽名位置不對,申請便被退了回來,然而很鬱悶的是,申請是當事人的意願,因程式不對,法院又不能選擇相信我們,只能把材料帶回重新要求當事人填寫。由此可見,實體性權利固然重要,程式性事項也容不得出現任何紕漏。

3月28日

本週基本上是重複上幾周的工作,法律文書寫作、法院案件旁聽、整理卷宗

等,每天都在很認真的做著前輩們交代我的任何事情,並從中受益頗多。故想到要離開,心裡有一些不捨得,想到他們對我的好,就覺得很難過。他們教會了我在學校學不到,掌握不深的東西,還讓我懂得了為人處世的態度和方式,並經常鼓勵我要自信、要主動。真的很想對他們說聲謝謝,謝謝實習期間幫助過我的每一個人。在他們的幫助下,我從剛開始對律所工作的懵懂成長到可以熟練掌握讓我做的每一份工作。即使曾經有很多不足之處,他們都選擇了包容,並諄諄教導,沒有一絲的不耐,選擇用最真誠的方式讓我適應工作的環境。他們是我即將步入社會時的啟蒙老師,讓我更加堅定了在法律道路上前進的信念。同時在律所的工作更讓我瞭解了理論和實踐的差距,有些問題本看似簡單,卻讓我深深受挫。有時覺得相關知識已經掌握,但在運用時卻不知從何著手。有時接觸的問題更是讓我束手無策,因為在大學甚至司法考試中都沒有很多的涉及。所以,我們不能以大學理論學習的經驗來挑剔律所的實務工作,而應該去適應律所,去學習或者鞏固律所實務中涉及到的法律問題和知識

律所實習週記 [篇4]

實習週記一

xx年2月1號—xx年2月8號

北京市安園律師事務所實習有半年的時間了,說是半年,其實真正來的日子也就兩個月吧。明天我就要回家了,以後就要自己奮鬥了。在實習的日子裡,有很多切身體會,我受益匪淺。大夥都說現在律師都很黑呀,不是全部,至少有95%都是吧。聽到這些話我很驚訝。非也,非也。崔律師是所的主任,他為人和藹,親切,第一次在電話裡聽他的聲音,我以為是他是一位上了歲數的律師。見面了才發現他還很年輕,只不過給別人一種很成穩的感覺。張律師,是我很欣賞的一位律師,他的當事人好多都是上訪的,但是對他來說辦理申訴的案子是很簡單的事,很有經驗的律師。為人真誠,做事認真,很有才華。生活非常的節儉,中午吃一根玉米棒子,或吃一塊大餅。我知道後非常吃驚。

李律師和周律師都是很實在,很有同情心的律師,記得有一次,他居然特地打電話叫一位當事人來取辦案沒有用完的500塊錢,周律師說:“像我們這樣實在的人,麼能發財”李律師說:“他自己都夠可憐的了,這錢必須還他。”於律師,以前是一位老師,現在辭職,專門當律師,很認真,記得有一次我把刑事的.辯護人說成代理人了,他馬上糾正說:“什麼代理人,是辯護人。”我當時挺慚愧的。自己學了三年的法律,連這麼基本的問題都沒有弄明白,而他以前不是學法律出身,現在對法律已經很有經驗。別的律師就不一一介紹了。總之,他們都是很有經驗很知深的律師,各個都風華正茂,為人正直,把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貫徹到實際生活中。

實習週記二

xx年2月9號—xx年2月16號

人性是善還是惡?是自私?還是善良的?對這個問題我以前從來沒有認真的想過,但是因為最近看馬基亞維裡的思想,才認真的思考了關於人性的問題,我覺得人生來都是自私的。但是可以通過後天的培養和改造改變人的自私問題,變得不至於那麼的讓人無法忍受。舉個例子吧, 最近每天都在教室看書,有時候有些人在講話,我會很討厭影響別人學習的人,所以要是誰講話講了很久的話我會很反感,但是我也不是從來不講話的,但是我自己講話的時候我就不會討厭我自己更不會反感,感覺自己的講話是有理由的。況且我也不會講很久。而為什麼別人講話的時候,我卻會反感呢?

我覺得人都是自私的,當別人的行為侵犯了你的利益的時候你就會反抗,因為你覺得你的利益受到了侵犯,而相反當你在侵犯別人的利益時你卻不會覺得你的所做所為也讓別人無法容忍/

這樣的例子我想在很多人的身上都發生過,自不過我們覺得這太普通了而沒有去注意而已。

為什麼對別人的講話會反感會義憤會討厭?而對自己的講話卻一點也不會反感呢?我想可以用馬基亞維裡關於人性惡的思想來解釋這一現象。

實習週記三

xx年2月17號—xx年2月24號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人人生而平等,每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利和獲的教育的權利。權利相對應的英語單詞的文章" target="_blank" >英語單詞是“right”,“right”的另一個意思是正確的,對的。權利也有正確的,對的,正當的意思。

為自己的權利而鬥爭是你的義務,這是自然法對你的要求,或著說是神法對你的要求,是人類出於本能的需求。從原始社會到現在的社會主義或資本主義,人類的進步是人類不斷

的為自己的權利而鬥爭的成果,如果大家都放棄自己的權利,不去為自己的權利而奮鬥而鬥爭,那麼,現在我們也許還處於原始社會,還處於野蠻的社會,處於暴君的統治之下。 雖然法律沒有強行要求你要為自己的權利而鬥爭,權利在民事法律關係中是可以放棄的,但是人類出於自己生存和發展,還有為了自己的後代,有一個相對人性的,舒適的,民主的,自由的社會,為自己的權利而奮鬥是歷史賦予你們的神聖的責任和義務。 U8

律所實習週記 [篇5]

實習週記一

xx年2月1號—xx年2月8號

在北京市安園律師事務所實習有半年的時間了,說是半年,其實真正來的日子也就兩個月吧。明天我就要回家了,以後就要自己奮鬥了。在實習的日子裡,有很多切身體會,我受益匪淺。大夥都說現在律師都很黑呀,不是全部,至少有95%都是吧。聽到這些話我很驚訝。非也,非也。崔律師是所的主任,他為人和藹,親切,第一次在電話裡聽他的聲音,我以為是他是一位上了歲數的律師。見面了才發現他還很年輕,只不過給別人一種很成穩的感覺。張律師,是我很欣賞的一位律師,他的當事人好多都是上訪的,但是對他來說辦理申訴的案子是很簡單的事,很有經驗的律師。為人真誠,做事認真,很有才華。生活非常的節儉,中午吃一根玉米棒子,或吃一塊大餅。我知道後非常吃驚。

李律師和周律師都是很實在,很有同情心的律師,記得有一次,他居然特地打電話叫一位當事人來取辦案沒有用完的500塊錢,周律師說:“像我們這樣實在的人,麼能發財”李律師說:“他自己都夠可憐的了,這錢必須還他。”於律師,以前是一位老師,現在辭職,專門當律師,很認真,記得有一次我把刑事的辯護人說成代理人了,他馬上糾正說:“什麼代理人,是辯護人。”我當時挺慚愧的。自己學了三年的法律,連這麼基本的問題都沒有弄明白,而他以前不是學法律出身,現在對法律已經很有經驗。別的律師就不一一介紹了。總之,他們都是很有經驗很知深的律師,各個都風華正茂,為人正直,把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貫徹到實際生活中。 實習週記二

xx年2月9號—xx年2月16號

人性是善還是惡?是自私?還是善良的?對這個問題我以前從來沒有認真的想過,但是因為最近看馬基亞維裡的思想,才認真的思考了關於人性的問題,我覺得人生來都是自私的。但是可以通過後天的培養和改造改變人的自私問題,變得不至於那麼的讓人無法忍受。舉個例子吧,最近每天都在教室看書,有時候有些人在講話,我會很討厭影響別人學習的人,所以要是誰講話講了很久的話我會很反感,但是我也不是從來不講話的,但是我自己講話的時候我就不會討厭我自己更不會反感,感覺自己的講話是有理由的。況且我也不會講很久。而為什麼別人講話的時候,我卻會反感呢?

我覺得人都是自私的,當別人的行為侵犯了你的利益的時候你就會反抗,因為你覺得你的利益受到了侵犯,而相反當你在侵犯別人的利益時你卻不會覺得你的所做所為也讓別人無法容忍/

這樣的例子我想在很多人的身上都發生過,自不過我們覺得這太普通了而沒有去注意而已。 為什麼對別人的講話會反感會義憤會討厭?而對自己的講話卻一點也不會反感呢?我想可以用馬基亞維裡關於人性惡的思想來解釋這一現象。

實習週記三

xx年2月17號—xx年2月24號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人人生而平等,每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利和獲的教育的權利。權利相對應的英語單詞是“right”,“right”的另一個意思是正確的,對的。權利也有正確的,對的,正當的意思。

為自己的權利而鬥爭是你的義務,這是自然法對你的要求,或著說是神法對你的要求,是人類出於本能的需求。從原始社會到現在的社會主義或資本主義,人類的進步是人類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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