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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律師實習日記10篇

時間過得真快,一天又過去了,一定會有值得記錄的想法吧,因此我們要寫好日記了。在寫之前,要先考慮好內容和結構喔!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律師實習日記,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品】律師實習日記10篇

律師實習日記 1

2月6日

今天閒來無事,就開始整理卷宗。整理卷宗,看似平常的事情卻並不像我想象的那般簡單,在做之前還是需要一些時間去熟悉和掌握。卷宗的分類很仔細,有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一些簡單的案子,卷宗只有30多頁,而遇到複雜的案子,卷宗可多達200多頁。一個案件的卷宗通常包括授權委託書、起訴書、證據資料、代理詞、答辯狀、判決書等,可以說是一個案件的完整記錄和完全再現。因為卷宗的整理關係到其他程式的進行,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式相對應,所以在整理的過程中應該格外認真和細心。而我也在這樣的細心中渡過了充實的一天。

2月10日

今天起草了一份強制執行申請書,是關於一個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糾紛案件的,案件很簡單,申請書也很簡單。主要是實習這麼久以來,我發現要實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難點不在怎樣打贏官司,難點在於執行。很多案子的執行都舉步維艱。往往一個案子判決下來,執行卻成了難題。唉,有的時候看到那些經濟非常困難的當事人急需用錢時,總覺得幫不上什麼忙。即使我儘自己最大的努力幫他們勝訴了,卻無法保證那些該屬於他們的賠償款要如何才能得到。但這也是所有律師頭疼的問題吧。希望我們可以加強法院的執行力,這樣的話才能真正意義上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月15日

今天還是在整理卷宗,在整理的過程中我仔細閱讀這些卷宗,一些律師告訴我說,在閱讀卷宗的過程中,最關鍵的工作是要認識各項證據在整個案件中的作用,結合所學知識,分清哪些是直接證據、間接證據、原始證據、傳來證據等。弄明白每項證據能證明什麼事實,證據間的聯絡又是怎樣的.。然後,根據這些證據,假設自己是法官,將會怎樣去審理這些證據,運用什麼法律去判決。最後,結合判決書,找出自己的知識漏洞,弄懂法院判決的依據,不斷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注重理論聯絡實際。

2月19日

今天在與指導律師的聊天中,感受到收集資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兒,這件事不能一蹴而就,而需要長期的積累。資料收集佔工作的百分之三十左右,包括通過網路、電話的方式,幫助律師蒐集案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地方部門的具體規定。這項工作我很喜歡,因為可以瞭解各種不同的法律規定、相似案例,並且可以同律師討論案件情況。我搜集了關於外商投資、商標註冊、房地產管理、物業管理等等方面的資料。並且這項工作對鍛鍊資訊蒐集、整理整理能力很有幫助。

2 月20 日

今天我對司法實踐的問題有了一些思考。在司法機關製作的各類法律文書中,適用相關法律法規對案件的實體或程式問題作出處理時,有些法律文書中只寫適用何種法律法規的第幾條,、第幾款,沒有寫出這些法律法規條款的具體內容。這樣會造成許多不利.首先不利於當事人理解法律文書內容。每份法律文書都是司法人員根據案件事實和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對案件作出的處理決定,是法律給當事人的一個“說法”。當事人根據法律文書認定的事實和對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來判斷自己行為的對錯和所承擔責任的大小。處理案件的司法人員對具體的法律條款的內容是清楚的。但當事人不一定知道或根本不知道對此責任認定的法律法規是如何規定的,也不利於當事人息訴服判。

律師實習日記 2

2-25 星期四

昨天一口氣把方律師交代要看的兩個案件看完了,儘管棠下的那個物權糾紛案令我感到頭暈——實在是講述案情的資料太厚了,一看到就覺得痛苦。今天,我又試著以無比的耐心去看物權糾紛案。在細看了幾遍後,我終於把物權糾紛案看懂。原來它與老師在課堂上要我們做練習的案情法律適用基本一致,但就是對案情詳略敘述不一,所以我才會對物權糾紛案這個厚厚一疊資料的案件感到頭暈。不是案情的複習性而是厚厚的資料給我打垮,這實在是令人可笑的理由。我定要把這個不成理由的缺點克服。假如我連這小小的事情都不能幹好,又何談將來的長遠發展呢?

2-26 星期五

今天,方律師同樣沒有進辦公室。其實我感到很困惑——在律師事務所裡,我基本沒有看見律師們在辦公室裡辦公。而我又常聽聞方律師要出差。如此頻繁地出差,地域涉及的範圍如此廣。讓我感覺地域差異似乎完全不存在。無論是出市還是出省,這好像一般上班族上下班那樣自然,似乎已成為他們呼吸的一部分。也許這就是律師與平常人的其中一個區別。當代的律師涉及的業務範圍不僅僅是訴訟業務,更多的是非訴訟業務。非訴訟業務的開展就要求我們具備更泛更為豐富的知識面。

2-27 至2-28 週末 律所公休

3-1 星期一

今天,一切如常地平靜地開展。自律師事務所開工的第一天後,方律師已連續好幾天沒有踏進辦公室。他當然也沒有再吩咐我要幹什麼。為了熟悉案情,我再三地看案件以準備後天的開庭。看完後,無聊的我不禁開始漫遊太空,心想:這不會又是一次浪費時間的虛度吧!畢竟在這之前的法院實習已給足了我足夠的教訓。想想要是那樣的話,那真的那可怕,而我又是會為此感到深深的不甘以及時失落。雖說我們的青春還揮霍得起,但我們又有多少個這樣的青春可以供我們揮霍呢?我也希望自己能過一個充實而有意義的實習日子。

3-2 星期二

之前,我一直以為明天開審的那宗案件對我來說只是一宗旁聽的案件。我看資料只是讓我儘量熟悉案件能夠快速把握弄懂整個開庭過程的重點。但事實上不是這樣!今天早上,方律師居然同我講明天這宗案件由我去做訴訟代理人,他就不到場了。頓時,空氣對我而言已經是凝結了。捫心自問,我能行嗎?要是輸了,那該怎麼辦?我能出承擔這個責任嗎?方律師也大概教我明天該怎樣做。但試問,這能假設得了嗎?我現在能怎麼辦呢?努力再看看資料,不僅要把資料看熟還要看透。在強大的壓力下,我也只能拼死一搏了!

3-3 星期三

今天早上九時於倉後法庭開庭。方律師下午三時在惠州還有一宗案件要開庭,所以上午的案件他交託給我開了。說真的,之前的我還是相信自己能夠應付的,畢竟我已熟悉了整個案件,而且方律師又在昨天教了我大概如何應付對方。但預設的情景跟現實的情況實在太不一樣了。我整體上全過程都處於捱打的份上,法官問我的問題我也啞口無言,不斷地跟方律師發簡訊求救,但奈何遠水救不了近火。整個過程只有一個感覺——糟透了!心裡的那份苦實在是無法言喻。我今天的行為總結來說就是失敗。我在法庭模擬課情景在現實並沒有上映。心裡的承受能力不是太差了,抗辯性不強——應該說完全沒有才對。

3-4 星期四

方律師今天打電話來問我昨天出庭的律師的聯絡方式是什麼。我一下子懵了,我完全不知道。他又問我說難道我昨天在審判記錄上簽字時沒有注意到嗎。事實上,我真的沒有看。心理壓根就沒有要看對方律師的聯絡方式、哪裡人,感覺自己仍未投入到一個律師的角色中,完全沒有這方面的思維意識。方律師並沒有指責我,但這比狠狠地罵我讓我更難受。我昨天我不是抄對方的答辯理由嗎,為什麼當時就沒有想過哪怕是多眼地看一下對方律師的來歷呢。其實,作為一名律師應當不僅在處理法律事務時要有法律思維更要在日常生活裡以法律思維思考問題。

3-5 星期五

今天方律師吩咐我寫買賣合同糾紛案的代理詞。之前方律師說到時再送份代理詞,將代理詞潤飾下就行。我還以為這份代理詞是方律師自己寫。直到今天我才知道這份代理詞是要我寫的。當他問我會寫代理詞的時候,我居然說不會寫沒有教過。後來我回家翻閱書時才發現原來我上課時學過,但我居然完全忘記了,真不知道自己當時的腦袋怎麼了。我覺得錄音的有效性這方面很難寫。我翻閱《證據學》從而知道要從證據的三性(合法性、關聯性及真實性)著手。但是我就是不知道該如何寫。因此,我只好先寫自己比較有把握的部分,而錄音的三性容後再思考該如何去寫。

3-6 至3-7 週末 律所公休

3-8 星期一

今天早上,方律師突然叫我把代理詞拿給他看。我的直覺反應就是有點類似反問地回答方律師這個不是明天才要交給他。他說先看看看有什麼修改的`地方明天定稿。我只好把先的那部分交給他看,乖乖地交待著我不懂怎樣寫錄音的有效性。方律師看後,他說我把合同的有效性寫得太過理論以至於容易給審判員以空洞套話的感覺。他同時從證據的三性這方面列了提綱給我,讓我朝著這個方向去寫。於是整個早上我就忙於修改及重寫代理詞。套句俗話“時光飛逝,明月如梭”,我直到感到肚子餓了才發現已經十二點有多了。而此時,方律師也準備離開辦公室。我趁方律師離開後趕快訂餐吃飯。這實在是餓得要命!晚上我把代理詞發給方律師看看,然後他跟我說錄音的有效性要從肯定方面上著筆不要反推。於是我按照他的要求把它修改好再發給方律師批閱。代理詞的終極版就這樣誕生了!

3-9 星期二

今天要到棠下法庭開庭。這次是我跟著方律師,不用再像上次那樣膽戰心驚。到今天我想起倉後法庭的那次開庭,我到現在還是心悸尤存。在去的途中,我看見了我所念的高中學校的校門,心中感慨不已。複雜的情緒不斷湧上心頭。正式開庭後,方律師給我的感覺很鎮定——雖然這是每個基本律師都應該具備的素質。開庭對他來說只是小菜一碟。那份沉著、鎮定、理性、謹慎讓我敬佩不已!當事實擺在大家面前,有時候打官司打的是策略。在回去的路上,方律師跟我聊了些現在司法行業裡的一些情況,讓我獲益良多。

3-10 星期三

今天早上我去了趟倉後法庭把代理詞交給法官。下午,方律師讓阿藍和我放假。這可能是因為三月八日下午律師裡所有的女性都放假而方律師沒有讓我們放假而補放的。真的是沒有聽過有私人性質的工作單位會放三八婦女節的假!畢竟它不是法定假期,而且現實中很多法定假期根本沒有讓人們享受到這項權利。

3-11 星期四

又再一次來到倉後法庭。這次也是買賣糾紛案,但這次不同的是方律師沒有叫我事先熟悉案件,不過我暗地裡已先看了這個案子。一開始,方律師就已經記錯時間 ,但這也不影響接下來的發展。方律師跟對方代表談了將近一個多小時和解。我不知道對方怎麼了,居然沒有請律師——他們本身的目的是和解,但今天同時也是要開庭的呀。非法律人是不是就缺乏了某些法律素養呢?我感覺他們很單純,也許他們在商場上有些成就,但在這次開庭過程中就唯獨缺少了謀略而只有濃厚的誠意頂替。距離上次模擬法庭實習後,我今天再次看見這樣如此“乖巧”人完全供認不諱寄託於一個變動性很大的和解上而置一個不推進利於自己的判決不顧。這實在讓我太困惑了!

3-12 星期五

今天中午休息時間我扔垃圾時,突然有一個人來尋求法律服務。正處於休息時間,律師事務所裡沒有一個律師在。我就告訴他現在是午休時間請他在上班時間再來尋求幫助。在律所裡經常看不到律師在辦公室裡,只有鄧律師每天在律所裡。而更令我訝異的是,鄧律師她每天都很閒。她這樣的情況可以嗎?也許她在暗地裡做了很多事情只是我不知道而已。如果單從表面來看她的工作量來看,這不失為一個舒適而有質量的工作。

律師實習日記 3

(一)

上午張律師跟會計組溝通資產調查情況,會計組工作人員也表示本次補充調查的難度比第一次調查還要大,很多實質性的資料和高層機密對方都不願提供,這也是盡職調查中最難的部分。如果搞不清楚目標公司的真是財產狀況,將來的併購可能會造成專案公司重大的財產損失。我認為目標公司不遠提供最真實最核心的資料的原因有兩點:一是為了在併購中獲得好的價格;而是考慮到自身是老國企,資產權屬不清、權責不明、資產流失等會涉及到違規甚至違法犯罪。下午我們一直在對調查情況做整理,拾遺補缺,看看還有那些地反沒有搞清楚,那些地方是不可能搞清楚。

(二)

本次盡職調查又要接近尾聲了,上午專案公司的負責人員和目標公司的高管就補充調查情況展開會晤,就目標公司不遠提供資料無法確定的部分要求目標公司作出書面說明和承諾,下午我和師姐就需要承諾的部分把承諾書書寫列印好找相關部門簽字蓋章,直到最後還有一份書面說明對方沒蓋章,原因是該工作人員請假,給我們的答覆是可以在我們返程後郵寄給我們。晚上,目標公司請我們吃飯,正宗的河南菜吃的我們非常滿足,我對於這種有工作機會又有吃喝的狀態很滿意,我非常感激所裡給我提供這樣的機會。

(三)

早晨起來收拾東西,午飯後我們就做大巴到達鄭州乘飛機返回長沙,結束本次愉快的行程。本次盡職調查我總結:目標公司提供的書面檔案不能反映資產真是狀況,與工作人員的溝通技巧非常重要。

(四)

今天蔣老師讓我處理一份《房屋訂購協議》,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後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並沒有房屋預售許可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規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於“定購”其只反應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並不違反《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擔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

(五)

事實勝於雄辯,律師實務不同於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並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法律為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蒐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基礎。並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援。在分析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係。主要工作在於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請求的關係、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的關係,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絡,孤立的審查證據。

(六)

所裡的潘老師也是一位老律師,曾經給我上過《合同法》的課程,他現在在處理一個交通侵權案件,原告方的訴訟請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擔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長沙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表明在事故發生後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於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援。由於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於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承認的事實與其訴訟請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請求的成立。

(七)

今天在所裡沒事幹,自己就一個人亂想。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為律師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因此應從多個角度去分析問題。訴訟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手段,在現代法治國家中,法院並不是展示律師法律技能的唯一舞臺。行政手段也是解決爭議的一種高效方式。在遇到糾紛時,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間靈活靈活的選擇。而不僅僅拘泥與訴訟或是仲裁這些成本高昂,耗費時間較長,且存在著訴訟風險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權屬糾紛中,即可以選擇民事訴訟中的確認之訴,又可以提起行政裁決或者行政確認。而且還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間可以靈活切換,避免對自己不利的結果發生,減少解決問題的成本。比如,當遇到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如果政府的公證性受到外來因素不正當干涉,可以從行政手段跳躍到訴訟手段,將爭議問題的管轄權由政府轉移到法院。同時為了防止不利於己的終局性行政結果,也可以在行政確認和行政裁決之間靈活切換適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強制力,確能夠對當事人的實體權利義務產生影響的行政措施去解決問題。

(八)

今天跟隨著肖律師去天心區法院立案。首先在立案大廳裡立案視窗交我們提交的材料(包括證據),裡面的工作人員就審查,審查完後就給了我們一張繳款通知單,叫我們填完後去銀行交錢,完事後,就給了我們正式發票和案號,有了這些,肖律師就讓我們回去,說過一個星期再去法院六樓問下分案情況,看看具體落實到那個法官手上,接著就和法官的書記員聯絡,送達訴狀和開庭時間,這一系列的工作都是以備後續溝通。一通下來接近中午,回所裡吃飯,整理相關案卷。

律師實習日記 4

律師實習日記1

今天,我如常到律師事務所實習。九時許,林哥突然進辦公室問我方律師是否有交待過司法局的事。我困惑不已,方律師根本一丁兒都沒有談及。後來林哥叫我接方律師的電話。原來方律師忘了叫我替他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那裡代班。

就這樣,我在什麼都不知道的情況下來到法律援助那裡。我簽到時看了看簽到這個月分配的簽到表,發現江門其實有挺多的律師事務所的,只是我沒有發現而已。整整一個早上,只有一通來電來諮詢。他諮詢問如何到警察局拿證據,坦率說一句我根本就不知道。在這種情況下,我叫那個實習律師來聽。這應該沒有關係吧?不過,我就這樣因此浪費了一次寶貴的經驗。

律師實習日記2

今天,我和阿藍在空閒時看了《法苑》介紹的電影《十二怒漢》。坦率地說,我看不明白——無論是那些陪審團的推理還是整部電影的意義。雖說該電影探討的`是人性與法律的關係,但我真的是弄不懂——即使我已經不斷重複地回想或重看。

也許我在將來的某一天會豁然開朗,弄懂《十二怒漢》想要表達的深層含義。畢竟,對於問題的深層意義的思考是需要一定的人生閱歷為基礎的。

律師實習日記3

今天就是紐邦買賣糾紛案上訴期限的最後一天。方律師跟這件案的委託人談起這件事。他們均對被告的行為感到奇怪。因為通常大家都會耍程式或者什麼的,但對方完全沒有這種動作。被告方並沒有暗地裡轉移財產,也沒有上訴。更奇怪的是他們也不屬於那種即使強制執行也沒有財產執行的那類,而他們這種完全漠不關心的行徑實在令人感到困惑不已。

這也是我第一次親自感受到居然有這種人的存在。真不知道該用哪種形容詞來形容他們。我對他們真的很無語!如果在律師生涯中常遇到這類人,那麼律師這行業實在是太好混了!但事實上,這類人是世間罕有的果實,另類的程度不一般啊!

律師實習日記4

今天阿娟跑進來問我買哪些司法考試資料比較好。林哥、阿娟與我在這方面的交流時非常融洽。並不是我平常跟大家有矛盾,只是我感覺自己始終跟男性有溝通有問題。其實,我跟女性總不能保持一個長遠的聯絡。

總之,我的溝通交際就是存在著一個致命的缺點。這究竟是我的性格、習慣還是別的原因而導致我現在所面臨這種困窘呢?我很困惑,也很想改變這樣的狀況。這是很迫切而重要的問題!人不可能永遠生活在自己建造的象牙塔裡!我深信只有改變才能迎來我生命裡的機遇!

律師實習日記 5

20XX年9月26日

今天是我在智勇律師事務所實習的第一天,我懷著興奮又緊張的心情踏上了我的旅程,開始了我的實習生涯。

在去律所之前,我怕到了律所總出錯,被人批評,所以我就準備了個揹包,裝了三本法規合本,又帶了一本有關文書寫作的教科書。在做了準備工作後,我出發了。滿懷憧憬與激動,我推開了律所的門,迎接我的是一位姓馬的姐姐,姐姐人很好,給我介紹了律所的各部門,並詳細介紹了律所的業務範圍,並給了我一份實習協議,讓我閱讀後簽字,當我接過那份協議,我有一種正式工作了的感覺,好像自己一下子就從大學生變成了工作者,那是一種質的飛躍,讓我有點無措。閱讀後,我簽了字,姐姐又把我介紹給律所的所有律師認識,我也在忐忑的心情下做了自我介紹。

就這樣,我成為了智勇律師事務所的一員,帶我的律師是曹律師,他是一位資深的律師,胖胖的,很和藹,讓我有一種親切感,也讓我忘記了自己對實習的恐慌。曹律師把我帶進了會客室,和我談論未來的職業規劃,這讓我有點感動,我本以為來了律所實習會被人無視,讓我自己去找事兒幹。曹律師問了我的基本情況,並和我說了一些現今的律師行業環境,這讓我頓時覺得自己成長了很多,已不再是一個無憂無慮的大學生了。

聊完天,曹律師就給我傳了幾個資料夾,讓我熟悉一下里面的業務情況。我看著裡面的完整案例的情況,很幸福,覺得自己終於能在現實中接觸法學了,也有點小激動。後來曹律師就給我分配了工作,寫一篇律師函,當然他給了我一份模板,讓我借鑑,我非常感謝曹律師對我的照顧,這讓我不會那麼的無措,看了那份模板和我自己帶來的書,我信心倍增,終於開始實踐了。就這樣一個上午過去了,中午我和馬姐姐她們一起去吃飯,大家對我都很照顧,我也很開心,感覺自己融入了一個新的集體。

下午工作開始後,我把上午的勞動成果——律師函,給曹律師看了一下,他耐心的給我進行了指點,就連措辭、標點也給我進行了細緻的解說,這使得我獲益匪淺,也為自己的粗心感到羞愧。很快的,我調整好自己的態度,修改了律師函,最終通過了曹律師的稽核。

一下午時間,在曹律師的指導和馬姐姐的招呼下很快的過去了,我背起了我滿載希望的揹包,結束了我一天的工作,很欣慰,很憧憬,希望未來我會做的更好。

20XX年10月10日

歷經了國慶的長假,新的一週又開始了,對於之前所做的工作和所學的知識,我有了深刻的領會。今天,我提早來到了律所,幫助馬姐姐一起打掃衛生、整理檔案和擺放訂閱的報紙。

按照曹律師的規定,我今天上午的基本任務是從網上搜集網站侵權的證據,並把訴訟材料整理好。我按照上週曹律師教我的方法,先開啟網站,把侵權頁整個頁面剪下下來,再把首頁、線上諮詢等整個頁面剪下下來,形成一個完整的侵權體系,最後建立一個全名資料夾,把各個小的資料夾放入其中,形成最終的訴訟材料。這一系列的流程教會了我很多知識,也明白了蒐集證據應該注意的事項。當然我寫的圖片見證書、文字見證書還有很多需要修改的地方,但是我依然很欣慰,感覺自己真正的涉入了這個案件之中,也成為了其中的一員,發揮了我的作用。

下午,有幾位律師出去開庭了,只留下了我、馬姐姐還有一位陳律師。快下班前來了一位當事人,諮詢交通事故的問題,陳律師帶著我會見了當事人,我認真聆聽陳律師給出的法律建議,並把不懂的問題記錄在了本子上,並且,我也感受到了陳律師得體的言談舉止,讓我學到了更多。

今天,我收穫良多,從證據的提取到會見當事人,一天的時間充實飽滿,為了更好的實踐我的理想,我會更加努力的工作,讓自己變得更專業。

20XX年10月17日

時間飛逝,一週的實習工作又悄然而至。今天,我作為曹律師的小助理,終於有幸跟隨曹律師去法院看下午開庭審理的離婚案件了。這讓我異常興奮,以至於整個早晨的.整理材料工作,我都處於激昂的狀態,出了好幾處小錯誤,雖然沒有被批評,也覺得有點不好意思。今天上午曹律師因為有事,就沒有來所裡,一上午,馬姐姐都在和陳律師討論明天開庭的案件,我也就沒有什麼工作可做了,自己在一旁看看書、上上網,看看下午開庭的案例。

就這樣,下午上班的時間到了,我滿懷期待的等著曹律師來所裡,終於皇天不負苦心人,我盼來了曹律師,並和他一道去了法院,雖然我不能像他一樣坐在辯護人的位置,但是我對於自己能旁聽也感到很榮耀,感覺自己能學以致用是身為一個法律人的無上光榮。這個案件的案情大概是男方有了第三者被女方發現,要求離婚,因為有一個一週歲的小寶寶,所以撫養權問題一直沒能得到妥善的解決,也因此走上了離婚訴訟的道路。

整個庭審下來,雖然沒有最終判決寶寶的撫養權歸屬,但是我從整個審理過程來看,男方對於自己出軌的行為並沒有深刻的認識和悔悟,如果寶寶歸他撫養,對於寶寶的教育和道德的培養,顯然是不利的,並且女方有能力,也更適於照顧寶寶,我個人更傾向於女方獲得寶寶的撫養權。庭審結束後,曹律師和當女方當事人談完話,我就隨他一起回來了,在回來的路上,曹律師給我講了很多關於離婚的案件,聽他的敘述,我感覺好像自己在聽八卦,五花八門的離婚原因。

一天的工作就在精彩中告一段落,帶著小小的興奮,我圓滿完成了今天的工作任務。

20XX年10月24日

又是一週的開始,我依然提早來到了律所,幫馬姐姐打掃衛生、整理材料等。上午,我按照常規,忙著曹律師分配給我的任務,今天的工作中多加了一篇起訴狀,這份起訴狀是關於交通肇事的,基本案情就是原告乘坐其哥哥駕駛的白色小轎車由西向東行駛,途徑一十字路口處時,右側一輛大車猛向左打方向盤,急速轉彎,致使原告遭受右臂神經受損、鼻樑骨折等多處傷害,經查明,被告是疲勞駕駛,是全責。

接到這個案件情況時,我有些憤怒,因為在前段時間我的姐姐也因為對方違反交規出了個小的交通事故,以至於現在行動還有些不便。現在的司機總是無視生命,酒駕、飆車、疲勞駕駛事件屢屢發生,在社會反映如此強烈的情況下,他們依然頂風作案,可見,很多司機根本沒有把法律當回事,這種情況很令人擔憂,當然,我是心有餘而力不足,也只能在心裡感嘆了。

為了幫助原告更好的爭取權益,也為了懲罰一下被告的行為,我查閱了很多材料,也參考了所裡其他律師以前寫的有關交通肇事的起訴書,在我的努力下,我最終完成了起訴書,並交給了曹律師。曹律師看後,對我進行了表揚,說我進步很大,同時也和我討論了這個案例,我把我自己的想法告訴了曹律師,他認為我的行為很好,就應該有自己的見解,這使得我心裡有些許的滿足感。

伴著忙忙碌碌的身影,今天的工作又結束了,很開心,很有收穫的一天,期待著明天的到來。

20XX年10月31日

還是和往常一樣的開始了一天的工作,今天來了位當事人,他是一名工人,諮詢的是關於工資拖欠的問題。

這個案子我很感興趣,所以就主動向曹律師表明,想和他一起會見當事人,曹律師欣然接受了我的提議。我從書架上拿了本《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法律彙編,就隨曹律師進入了會客室。基本案情是這樣的,當事人的公司由於業績下滑的非常厲害,瀕臨破產,但是又不申請破產,一直拖欠當事人的工資,當事人現在的合同還未到期,詢問討資的程式。曹律師首先給出了勞動前置的意見,讓當事人先去勞動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仲裁機構諮詢,然後看看結果再商討對策,並且把勞動法的相關條文,例如合同的時間、和型別(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都向當事人解釋了一遍,還有一些關於這方面的注意事項等。

從這次會見當事人的過程中,我體會到了曹律師的認真態度和細心程度。他不僅針對當事人的特種情況進行了法律分析,還把其他一些可能遇見的情況也做了分析,這種服務態度是值得我學習的,也是一個法律人所擁有的品質。

上午的時間就這樣過去了,下午的工作很清閒,整理整理材料、把證據等訴訟材料裝訂成冊,看看書架上的書,上上網,下午就這麼過去了,輕鬆中帶著滿足,完美的一天結束了,明天繼續努力,加油!

20XX年11月7號

短暫的兩天假期結束了,我的實習生活又翻開了新的篇章,今天我所學習的是如何查詢背景資料、相關法律、法規。

曹律師今天也很早的來到了律所,他給了我一份案件材料,讓我以此為例,查詢過去發生過的類似案件、判決結果,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等。我瞭解到,對於案件大背景的查詢,在理清辦案思路,深入瞭解案件上,都起了不小的作用。另外,對法律法規的查詢也讓我得到不少感悟,實務中的法律依據顯然沒有學校案例那樣容易找到,畢竟學校的案例內容都是基礎,只涉及幾部簡單的法律,對於規章、條例這些很少涉及。但在實務中往往勝訴的關鍵就在這些不起眼的小法當中,它可以說是制勝的法寶,因此查詢相關法律、法規對於案件的勝負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我今天做了兩個案子,當然都是曹律師以前做過的,我把背景材料和相關法律法規列在了兩個word中,也附上了一些連結,最後交給曹律師,曹律師很耐心的看了我搜集的檔案,同時也指出了我的不足,經過了今天的鍛鍊,我又多了一項基本技能,很開心,也對未來幾周的實習充滿著希望。

20XX年11月14日

實習時間已經到了倒數第二週,但是我的熱情依然存在,每天還是很努力的在工作,也學著接受很多新鮮的事物。今天我來的尤其早,因為馬姐姐今天有事,下午才會到所裡來,所以昨晚她就把所裡的鑰匙給了我,讓我早早的過來開門。我很開心,因為我覺得我雖在這裡實習的時間不長,但是卻成為了其中的一員,他們給予了我信任,這讓我有些得意,覺得自己的交往能力還不錯。

開完門,我就像往常一樣打掃衛生、整理內勤事物,都整理好,看著自己一個人的傑作,想象著大家在這樣一個明亮的辦公室裡工作的情景,我就不由的笑了。保持著這樣明快的心情,我迎接了所裡的每一位成員,工作開始進行。

今天我的工作是和曹律師去外面會見當事人,這是第一次我離開所裡去外面會見當事人,感覺還是新鮮的。我們相約在一家咖啡廳,對方是個大老闆,看起來很有錢,他的事情是這樣的:他和妻子離婚一年了,是協議離婚,在離婚前他瞞著妻子獨自買了一棟別墅,所以離婚協議上並沒有涉及此財產,現在妻子發現了,要求他分這棟別墅。他想請曹律師給他一些建議,讓他的妻子得不到這棟別墅。聽完這個案情,我的思緒就跑了,有些鬱悶,本是一個挺美滿的家庭,卻要相互隱瞞,就是因為沒有信任,婚姻才會破裂,現在還在為財產爭得面紅耳赤,真是可悲。就在我自己一陣遐想後,曹律師已經和當事人談完了,我沒有太注意他們的談話,心裡怯怯的,生怕曹律師問我剛才談話的內容。但是顯然,曹律師知道我走神了,沒有為難我,只是讓我回去找三個關於婚姻財產糾紛的案例進行分析,並把結論打印出來交給他。我知道這是對我的懲罰,我心甘情願的接受了,也為自己最初的行為感到抱歉。我知道自己是個法律人,不應該只想情感、道德,應該從委託人的立場出發,這才是律師的職責。

一整個下午我都在分析離婚的案子,一整天下來很累,但很值得,收穫頗多。

20XX年11月23日

新的一天又來臨了,實習工作即將接近尾聲,回想自己這段時間的實習經歷,感觸頗多,訴狀的書寫已經練習很多了,會見當事人也不再茫然無措了,各種案件也見得不少,雖然自己的能力有限,但是眼界還是開闊了不少,現在工作起來也相當順手了,能獨立完成一些簡單的工作,這讓我很開心,覺得自己實習得很有價值,實現了自我的超越。

今天我在所裡一天,沒有太多的工作,主要是和馬姐姐、曹律師聊聊天,馬姐姐也大學畢業沒多久,我們兩個聊起來很隨意,說說大學生活的小趣事,談談畢業生的心情,偶爾的,曹律師他們那些資深的律師;還有兩天我就要離開這個實習了兩個月的律所了,心裡;聊天之中,我也深刻體會到實習僅僅是個美好的開始,談畢業生的心情,偶爾的,曹律師他們那些資深的律師也插上幾句,所裡的氛圍溫馨又和諧,有種讓人陶醉的感覺,暖暖的,溫暖著我的心。

還有兩天我就要離開這個實習了兩個月的律所了,心裡很是不捨,但又有些輕鬆,終於不用每天都早早的起床了,可以睡懶覺了,也算是件美事兒吧。在實習期間,我很感謝曹律師,他做事一絲不苟的態度和生活中和藹的模樣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將影響我未來的法學之路。

聊天之中,我也深刻體會到實習僅僅是個美好的開始,我未來的法律道路還很漫長,為了能夠更好地實踐我的理想,我會繼續努力,爭取讓自己變得更優秀。

律師實習日記 6

星期一

今天有一位客戶來諮詢方律師。也許對學習法律的人來說是一個非常淺白易懂真理,但非法律人有時候會對這個所謂真理費盡心思都弄不清。他們對這種情況感到非常困惑甚至到了偏執的程度。在旁邊旁聽的我對這種感到非常好笑。但細想這個問習題後其實這是個有意義的問習題而非一個好笑的笑點。因為這代表著法律人與一般人之間存在著不同,而正是因這種不同才存在著一般人需要法律人服務的需求。這要求法律人在服務的過程中用顯淺易懂的生活用語向客戶解釋。而我呢,還需要在此多加努力的。

星期二

今天下午,方律師帶我到古鎮造訪客戶。當然,這也不是純粹造訪客戶而是要完成一個小小的程式。我覺得有時候一些看起來很無聊沒必要要的事情在律師手上完成就不是一件單純無意義的事情。也許只是我們的腦袋還沒有想到這件事情的重要性。小小的事情卻讓事情到達極致。小小的事情因而不再渺小了!同樣,其隨後到荷塘造訪客戶的一些行為讓我倍感無聊。但隨後細想,我覺得其實方律師通過這些看起來沒有意義的事情來告訴客戶一個資訊——我很重視你,一心一意為你服務。這樣一個小小的動作其實存在著他深層的意義。我還需要在此多加努力。

星期三

學校的思維方式和律師的思維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很多問習題在學校裡碰都不會碰到,想也不會想到,即便想到了你也以為會很簡單。律師辦案的話,關鍵不在他的理論功底,當然理論很重要,關鍵的在於他的人脈。案源是很多年輕律師首先應該解決的`問習題,而發達的人脈就是問習題的答案。當然人際交流有很多的技巧,其實不一定要別人介紹才能認識,很多朋友都是可以爭取的。方律師就是一個交際高手!而我還是沒有擺脫那種青澀幼稚的狀態。好好加油吧,相信我一定能行的!

星期四

接下來的星期六就是公務員考試。而我也報名了公務員考試。趁著今天律師事務所沒有什麼事情趕快複習公務員考試。我感覺自己不斷在反覆臨急抱佛腳的行為。其實這樣的行為很令人懊惱、討厭。但我卻迴圈往復地不斷呈現這樣的行為。我真的要下定決心改掉這種不良的習慣。尤其是準備當一名律師,事前的準備是很重要的,一切皆草率不得!

星期五

今天,那位審買賣糾紛案的倉後法庭的法官找方律師談說從錄音的談話聽出雙方對貨款的詳細數額有相當大的爭議其實不是原告認為的已經確認了。其實被告方的河南腔調實在是沒有人能聽得懂。大家都處於一種矇或者我都不知該怎樣形容的狀態。而這種狀態很容易導致事實的偏離從而不能真正地梳理案情、正確適用法律。地域的差異性具有巨大的影響力。雖然這位法官跟方律師很要好,可能他在背後會支援或偏袒方律師,但不可否認的是他在總體上還是依據事實而適用法律審案的。但這種背後的支援偏袒在某些情況對律師來說很重要。其實,開庭只不過是走一個程式,案子的勝負早在開庭前就已經決定了。

律師實習日記 7

實習日記一 7月6日

一大早我就坐公車來到了律師事務所,希望給事務所的其他同事。領導留下好印象。推門進到走廊,卻已經看到幾個人在辦公室見奔走忙碌,我不禁感嘆律所工作的繁忙。在一個工作人員的接待下,我找到了負責為我介紹工作的尚律師。他是這家律所的合夥人之一,同時也是律所的負責人。

他熱情的接待了我,並和我聊起了我的專業學習情況。尚律師由於工作較為繁忙,他特別指定了一個有豐富知道實習生經驗的律師助理來幫助我儘快適應工作環境。 這位律師助理姓劉,是個很熱情風趣的姐姐,她和我談起她當年到律所實習的經歷,鼓勵我要自信應對實習中面臨的各種問題,遇到疑難一定要積極請教,才能更快進步。也許是同齡人的關係,和她聊天非常輕鬆愉快,我也從她的介紹中對律所的工作內容。流程有了基本瞭解。

實習日記二 7月7日

我十分幸運地發現律所裡不只有我一個大三生在實習。今天來了一位廣西大學法學院的大三生,他也和我一樣希望到律所接受鍛鍊和挑戰。劉師姐帶我們到專門存放結案卷宗的辦公室,讓我們通過閱讀並整理卷宗來儘快找到法律文書的感覺。 我出於對民法的興趣選擇了民事代理案件的卷宗。結果發現最多的是債務糾紛,其次是一些侵權索賠糾紛,其中有不少當事人竟然是未成年人。劉師姐告訴我,這類案子總是很棘手,一般雖能以雙方和解告終,但過程總是反反覆覆。有些時候,往往“犯事”的未成年人往往來自疏於管教的家庭,遊離於學校之外,甚至與家庭基本沒有斷絕關係,導致受害人家庭索賠艱難。我覺得,如今青少年違法犯罪率連年上升,一個孩子的錯誤,賠上兩個甚至幾個家庭的痛苦,不能不說是家庭教育責任和社會幫扶責任的缺失造成。

實習日記三 7月8日

今天繼續翻閱卷宗。當然不可能再只看不動手了,實踐出真知嘛。劉師姐說準備教我寫法律文書。於是我開始有了實質性的工作——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裝訂。雖然看起來並沒有多大的法律技術含量的歸檔工作,但我還是決定懷著十二分認真把工作做好。尚律師曾經說過,法律文書初學者通過閱讀整理過往的案卷,把那些當做範本進行模仿,能夠較快掌握寫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病。另外,大量枯燥的整理裝訂過程中,還很好的培養了我的耐性和細心。

實習日記四 7月9日

今天是週五,明天是週末了,所以早上尚律師抽空把我們實習生叫到跟前,和藹地詢問我們實習一週來的感受和遇到的難題。他還讓我們討論了一個律所最近接受的一個離婚訴訟代理案件,考驗我們的邏輯思維和法律知識儲備。我非常緊張,說來一些自己的觀點。在聽取了尚律師的代理意見後,我感到了我的應試思維與他的靈活經驗和閱歷之間的巨大差距,暗下決心今後要注重實際案例的分析。

實習日記五 7月x日

經過兩天的休息和自我總結,星期一,我在走進律所門口的時候,想比於上一個星期的好奇和忐忑,多了一份瞭然和自信。 麼間斷,一直在跟不同的人打交道,周旋在幾個利益方之間,為委託人爭取有利的材料。若是沒有電話的,坐一會就離開辦公室到外邊取證或是忙交涉去了。律師行業果然是個高壓力。高勞力。高風險,雖然委託費不算少,但大部分都歸律所所有,總的來說是一個很辛苦的職業。

實習日記七 7月x日

這幾天來,主要是跟隨尚律師去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勞動仲裁委等部門調查取證。在市裡幾個區來回奔波,我覺得有點疲勞。有些時候有些想偷懶,但想到這些對尚律師來說是家常便飯,作為年輕人的我卻因體力而怯場,實在慚愧,於是我決定堅持下去。跑一些公共機構取證總要走一堆程式,辦不少手續,有些時候還得被擺臉色,相比於找個人取證,麻煩甚多。我總算明白為什麼很多糾紛寧可調節幾回,也不願走訴訟這條路的原因——耗時。耗力。耗材,結果還不定讓雙方滿意。

實習日記八 7月x日

隨著我漸漸熟悉了律所的'基本工作,我開始跟隨劉師姐以及其他助理律師處理一些糾紛相對簡單的案件。

實習日記九 7月x日

今天尚律師比較有空,跟我們實習生談了很多。他用了一個很經典的“受賄案”,作為案例給我們說明律師的職責和作用。作為被告人的代理人,一定要儘量的在法律範圍內,為自己的代理方謀利。首先,對於刑事案件,我們一定要根據法條,以三段論的方法來明確罪名的定義。“受賄罪”的主體是什麼,被告的主體是否適格。該罪的客體是否滿足條件。主觀上是故意還是過失。客觀上是否有其他條件的介入。然後,我們要看看檢方的立場,檢方的證據,針對性的找出證據漏洞,提出辯駁。從而確定檢方提出的該罪是否成立?如果罪名成立,是重罪還是輕罪?被告是否有法定減輕情節?是否有從輕情節?檢方在調查取證的程式中是否合法?最後,還要從當事人的表現中盡力的發掘其立功表現。自首情節。認罪態度等等,多角度的在法律准許的範圍內程度的保障當事人權益。 實習日記十 7月23日

上週律所接了一個案子,這周案子快審結了,尚律師讓我和另一位實習的同學一起討論並發表意見。一位老大爺和自己的養女簽訂了此協議,由養女負責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種事情,而在其死後由養女繼承自己的遺產,而老大爺的親身女卻以遺贈撫養協議不能和本身具有贍養權的人簽訂為由提起訴訟。 按照我國繼承法的理論學說,遺贈撫養協議關係成立的相關主體應是本身沒有撫養權和贍養權的雙方,要是雙方本身具有撫養贍養關係就不必簽訂此協議。因為子女本身就對父母賦有贍養的義務,這種義務是法律所規定的,且這種義務的履行並沒有相對應的“對價”予以對等。而在此案中,雙方簽署“遺贈撫養協議”既是屬於私法的範疇,且法律上並沒有禁止此種協議,到底是認可這種協議還是按照理論學說不予認可即成為本案的焦點。我們傾向於認可此種協議,考慮的原因是:老大爺與本身享有贍養自己的養女簽訂此協議,一是並沒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種協議對於保障老大爺的晚年生活有益無弊,三是此協議的內容與形式都沒違反法律的規定。假設老大爺的晚年生活沒有一個人願意贍養,而老大爺又想享受細緻周到的關懷,以此種協議去約束子女無疑是眾多選擇中的子女在沒有盡到贍養義務時老太太可單方面解除協議,此種對於子女的約定約束是比法律的強制規定要好的多。當然我並不很是贊同將此種協議在社會推廣,因為我們的生活中還有些老人自己本身並沒有所謂的“財產”,或是自己的財產與子女的並沒有明確的分割,二是讓老人以財產的繼承要求子女贍養自己於情理上老人做不來。本案代理律師在向法官舉證說明時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闡述,並詳細說明了此種協議的在法治的精神下並沒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則應是此案的見證。最後法官的判決是我們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們所應看到的私法的原則體現並不是僅僅停留在書面上更應以看得見的方式展現於現實社會。 實習日記十一 7月24日

今天所裡接到了一起關於家庭暴力的案件,涉及到兩個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歸屬和夫妻財產分割的問題。案件內容如下:

8月3日,當事人親屬到律所諮詢上述由家庭暴力引發的離婚案件,主要涉及到兩個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歸屬和夫妻財產分割問題。當事人長期經受家庭暴力,於最近一次驚動1x,遂產生離婚決心。但是由於當事人已經38歲,學歷低,一直沒有工作經驗,且因長期經受家庭暴力導致勞動能力受損,所以要求兩個孩子撫養權都歸其丈夫。當事人在當地法院立案,法院也發出了傳票,但是當事人丈夫躲避在外,傳票無法送達。當事人姐姐前來諮詢,並且希望自己的8000元債務(尚未到期)劃歸到其丈夫身上。 我和另一位同學經過討論,並隨同劉師姐和當事人談話,得出的的初步意見是:當事人要蒐集鄰居的證人證言,證明當事人所受的外傷是由於長期經受家庭暴力造成的;主動向法官提出希望孩子的撫養權歸丈夫所有,當事人積極給付孩子每月的撫養費;主動向法官提出關於其姐姐債務的分割問題,希望法庭能給明確答覆,到債務到期之時再另起訴訟,要求男方返還。

實習日記十二 7月27日

今天,劉師姐跟隨尚律所出外辦公,我一時無所事事。磨了一會洋工,我決定到別的助理律師那裡旁聽他們接待委託人。雖然不能發表什麼實質性意見,但學學他們與委託人交流的技巧還是很有收穫。

實習日記十三 7月28日

今天還是蠻閒,於是跟助理律師聊天,向他們取經。他們聽說我即將要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都向我傳授他們的經驗和教訓,讓我充實了應試信心。 實習日記十四 7月29日

我到文件處理辦公室觀摩律所行政人員的工作。他們主要負責列印。製表。裝訂材料等工作。正好有一個打字員因病請假未來上班,我也就馬馬虎虎暫時代替她的工作。真正坐到電腦前,我才發現之前一直不甚在意的錄入工作實在也不簡單。在畫WORD表格的時候我遇到了很多阻礙,多虧其他工作人員的耐心指導,才勉強把成果做了出來。想到自己的OFFICE技術,還是經不起實際工作的考驗,不僅汗顏。

下午我基本就坐在電腦前研究Word和Exel,有了不少收穫。

實習日記十五 7月30日

又是一個工作日的末尾,經過一週的工作,我又積累了許多經驗。在跟尚律師分享我的本週實習心得時,感覺能說的內容多了,也自信多了。下午我還在打字室的姐姐教導下,學會了試用傳真機和掃描器。

實習日記十六 8月1日

不知不覺,實習活動走到了尾聲,我有些不捨。下午,我到每個辦公室跟“同事”告別。這一個月裡,受到了尚律師。劉師姐等人的熱心教導,學了很多東西。通過此次實習,讓我對律師行有了更加深入的瞭解,對律師工作有了更加真實的體會。我們總是在電影中看到律師在庭上慷慨激揚的魅力,通過自己犀利的言語改變了當事人命運的神奇。現實中,律師自然有魅力四射。自由自在的一面,同時也有不知所措。夾雜在各種公權力中無奈的一面。但他們始終嚮往自由。不畏強權。同情弱小。匡扶正義。維護公平。他們的優秀讓我下定決心,在回校後要更發奮學習知識,同時珍惜每一個實踐機會,更好的鍛鍊自己!

律師實習日記 8

星期一

今天早上,有一宗案件在江海區開庭——我看方律師的日曆裡圈寫著。我以為他會帶我去開庭。結果,卻不然。心裡有點淡淡的失落。雖然實則觀看開庭沒有什麼了不起的地方,但是每一次開庭過後,方律師都會跟我談談這個案件出現的一些情況及現在法律界的一些現實情況。每一次旁聽,我都會有點不多但是總有不同的感受利益。這與以前在學校裡的法庭模擬課甚至是真實地到法院旁聽的情況不同,似乎存在著一種名叫真實有聯絡的感覺,不再像以前那樣冷冰冰的,一點兒交流真切的感覺也沒有。今天很難得才有時機開庭,方律師都沒有帶我去旁聽。我看方律師開庭的日程表暫時只有四月九日的潮蓮那件案件了。嘆息呀!

星期二

昨天接到陳翰教師的電話,我跟他回憶了我的'實習過程,談了我的實習感受。說真的,自己談話的要點覺得經過教師的口說出來感覺就是不一樣,那可我所說的要簡潔有力多了。這種簡單而有力的擊中要點的語言能力是我們要好好學習的。不知這是天賦還是經驗的累積而成就的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我們現在必然不斷加倍地努力——我們這一輩人似乎總是能夠為自己的懶惰找到的藉口,我們的勤奮努力度遠遠不夠。作為一名應屆畢業生,我終於懂了大學生活是應該如何過、如何享受這個過程。但挖苦的是,我即將不是一名在校的大學生了。

星期三

今天早上,方律師叫我上網查有關海上救助的資料。我剛上網看了看海上救助的含義和內容及把海商法第九章海難救助的法條複製下來,方律師就回來了。他把相關法條看了看,於是跟我講有件這樣的案件要找律師,他從未接觸過此類案件,所以找找資料看看。林哥笑說,此案標的如此之大,假如方律師接到就好了。後來,方律師自己找了關於強制拍賣船舶的相關手冊。坦率說一句,我的海商法真的是白學了。我感覺對它是如此地生疏,壓根連一絲記憶也沒有。這是我的悲哀,也是我的愚笨!籍此時機,我要把海商法補回來。

星期四

今天,方律師又回來辦公室了。最近他回來辦公室的機率似乎大了點。不過,他也只是回來打電話或者幹些什麼之類的又回去了。當然,他最通常回來都是因為要見客。他在今天早上離創辦公室之際吩咐阿藍把有關股權轉讓的檔案全部打印出來後交給我看看。我咋看之下感到十分訝異——這個謝代平的案件不是在三月二十九時日就開庭審訊了嗎,為何現在……後來我再看看方律師的日程表,發現於四月十二日上寫著謝代平案。現在終於明白方律師在三月二十九日那天沒有帶我去聽庭了。現在方律師又叫我把這件案件的資料看看,他應該是要於四月十二日那天帶我去聽庭了。因為他有把要帶我去聽庭的案子讓我熟悉的習慣。

星期五

今天下午,方律師突然帶客回辦公室。在我做好倒水給客人後,我就回到自己的位子上實行名為看書實則暗暗注意方律師跟客人談話的內容。方律師跟他聊著聊著,看了看他給的資料後說“這專官司必輸,你被別人設計了”。現今中國大陸的鑑定技術對一年內的字跡鑑定能力有限,通常都檢查不了,更何況此案是在當事人雙方簽字後的兩天把這們客戶告上法庭。更奇異的是,平常我們籤合同的時候都是一式兩份的,而此案的合同簽訂只有一份,還是被對方持有。再加上,這們客戶不知是缺少心眼還是怎樣的,在簽名地方上面有如此之大塊的空白地方居然完全沒有用筆把它塗畫下以防對方在事後加些其他不利於自己的條款。種種的情況都顯示著對這位客戶很不利。方律師說現在只能儘量減少損失而已,咱們也就只能玩程式拖時間。

律師實習日記 9

11月19日星期一

隨著近幾年法治宣傳的不斷深入,農民的法律意識也不斷提高。這對我們建設法治社會有這實質性的意義。同時,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也感到欣慰。

今天,所裡來了兩位來自窯坑的農民。說是來法律處諮詢的,我和潘律師很樂意得接見了兩位當事人。根據他們的簡單介紹,是當今比較敏感的“土地問題”,應該說他們的法律意識並不弱。案情大概是這樣的:他們村有六十畝耕地,被一家磚廠“租用”。顯然,磚廠是沒有經過合法、正當的程式進行審批的。但是他們已經意識磚廠的行為違法,卻不知道通過什麼方式來阻止磚廠這一非法徵用土地行為。有一位農民說信訪到上級機關來解決,希望律師幫忙收集質料。潘律師如實告訴他,信訪是個途徑,但效果不大。潘律師還是建議通過上述方式來解決,可兩位農民提到磚廠主是社會分子(這是當今非常常見的)他們害怕報復。這也是司法實踐中一個大難題。潘律師給出第二個建議希望他們出面解決。不過,媒體是否能報道也要經過審批(中國輿論自由,可不像西方國家)。

最後,還是李律師給出了一個明智的選擇,以村委會名義上述,吩咐兩農民回到村裡聯絡好所有涉案農民。以集體述訟方式進行,同時,是村委會出面也避免報復。

通過兩位農民的諮詢,在為他們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而欣慰的同時,也意識到了當今中國司法體制的不完善。另外,政府部門的不正之風也令人深思。

1 11月20日星期二

在我這段實習過程中,仍然存在著重實體、輕程式的問題,這與“司法為民”的宗旨是相悖的。我覺得的很多辦案人員還沒有真正體味到“司法為民”宗旨的價值內涵,沒有真正認識到程式價值對於實現“司法為民”宗旨的意義。

我們知道,實體公正關注的是結果的公正,程式公正注意的是過程的嚴肅性,實體上的公正是相對的,只有程式上的公正才具有絕對意義。程式雖然只是一種手段,但如果沒有這一手段就無法達到所要追求的目標,因為有時候在社會公眾的心目中,最終的結果恰恰不是關注的焦點,更關注的是過程的正當性;如果在結果出來以前,人們就已經感到了不公現象的存在,那法律的實現過程就要打折扣。

通過實習,眾多律師和我們這些實習生深深認識到,在處理實體公正與程式公正方面,一是應該儘可能地追求實體公正與程式公正的和諧統一,即在保證程式公正的同時,儘量查清事實的真相,給社會一個滿意的交代;二是強化程式優先的理念,當實體上的公正不能實現時,應當追求程式上的公正,也就是程式優先。

因為公正只有實體公正和程式公正兩種,當實體公正不能實現時,如果連僅有的程式公正都不能保證時,法律就失去了起碼的價值。

11月21日星期三

今天上午來諮詢的是一個涉及農民維權的問題。農民維權問題,是我們社會面臨的一到這邊的教育質量比較高,沒想到報名就讓夫妻兩傷透腦筋,學雜費,書本費且不說,光借讀費、建校費、贊助費就上萬元,讓他們這些打工者實在吃不消,於是就來我們這諮詢一下。我這樣解答到:

1、中國小教育屬義務教育,國家的基本政策是“一個都不能少”,充分保證適齡兒童就學。

2、學校的做法是嚴重錯誤的,其行為已經違反了國家出臺的《中國小義務教育收費標準》你可以到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去反映,近來教委對此事很重視,嚴禁中國小亂收費。

3、福建各大媒體對此事曾作過相關報道,每天都會通報好多學校的違規行為,你也可以去它們那反映,請求媒體監督協助解決。

聽完我的解答,他走了,晚上給我打來電話,說學校已經停止各項違規收費,教委還對學校進行了通報批評。

這就我今天在律所主要的工作內容了,想想還是比較有意義的。

12月10日星期一

民間借款合同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存在這諸多缺陷。一旦發生糾紛,債權人往往難以追回債款的風險。

一位中年男士今天來所裡諮詢,說是1999年與其好友簽訂借款合同,借款金額20萬元,利息0.2%,借款期限一年。該好友在x年到20xx年期間,有陸續的還款,但在一年期滿為止並未還完。直到20xx年該好友因發生車禍導致死亡,20xx年至今債務人兒子有陸續還款。但還剩餘餘額7萬元,該男士再主張還款時,屢遭拒絕。債務人丈夫及其兒子表示沒有義務繼續還款,現該男士向我們諮詢該怎麼辦?

首先,從訴訟時效角度開說,最後一次還款時間在20xx年5月已超過了訴訟時效,債權人喪失了勝訴權。第二,“父債子還”在現行法律中沒有明文的規定,因此她兒子沒有繼續還款的義務。第三,律師提出一個建議就是如果雙方可以再重新訂立一份合同,則剩下債務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聽潘律師說這是根據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而給出的建議,但實際上能不能重新訂立合同還是個問題。

一個看似簡單的借款合同案件,涉及訴訟時效,繼承等方面的相關知識,還真似受益匪淺。

12月11日星期二

對於律師這個行業,雖然發現她不一定如心中想象的那樣金碧輝煌,她也有艱辛與汗水,但如果我將來做了律師,就決定做個快快樂樂的律師!下面就是對將來做律師的感言。

前國家足球隊主教連米盧先生曾提出過“快樂足球”的理念。雖然國足在世界盃賽上鎩羽而歸後。包括球員在內的很多人都對這一理念表示質疑,但筆者對這些反應卻不以為然。事實上,無論足球還是其它行業,一旦失去了“快樂”的因子,恐怕也就失去了前進的原動力。

做一個樂觀向上的律師,這個目標本不遙遠。但目前律師圈兒內確實常常飄蕩著一些浮躁甚至頹廢的氣息。歸納起來,無非是收入不平衡、執業環境不理等等。也許這些都是事實,但這就是生活,是需要我們以快樂的'心境去面對和解決的問題。

律師應當擁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精神風貌,時刻保持自己獨立思考和獨立判斷問題的能力。盧梭有一句名言:“生而快樂的人卻處處被套上枷鎖。”那麼,當我們面對某些“枷鎖”時仍然能夠笑看雲捲雲舒,這實際上是一種樂觀而徹悟的人生態度。我希望,當有人問起:律師啊,你過得快樂嗎?我們能夠挺直胸膛,意氣風發地告訴他們,我們是一支樂觀向上的隊伍。當然,如果這個問題註定問得多餘時,那倒更是一件好事。

12月12日星期三

今天突然對律師這個職業有點自己的想法:做律師還是要謙卑一些,但不是說就要掩蓋了大氣。律師對不同的當事人不應分等級對待,都應當給予相同的尊重。要成為一個讓人尊重的人,認可的人,就要先去尊重別人。律師應當告別自我中心,真誠地去對待他人,與人做適度的感情交流,把握好人際間的交往距離,注意空間分寸,謹慎言行舉止。古語云:君子不失足於人,不失色於人,不失口於人,言語之美,穆穆皇皇。就是說在與人交往時要注意體現出君子的風度,坦然自若,不卑不亢,談話時也要有君子的風範。律師,平和的心態很重要。律師這碗飯不是人人都能吃得開的,律師職業對律師的內涵,律師的素質,各方面的要求都很高,說白了,律師先是一門做人的學問,其次才是做事的學問。一名成功的律師,要有雄辯家的敏捷口才,哲學家的思辨能力,心理學家的洞察眼光,政治家的處事技巧以及高度的社會責任感。要做成功的律師,就得從現在開始,想做個成功的律師就得從自己的身邊的小事做起,努力用自己的汗水去爭取。

12月13日星期四

對於各個法院、各個審判員的證據採信標準是不一樣的。但司法實踐中,所普遍認可的證據採信標準還是不能夠否定的,這就要求律師在舉證的過程中,儘量符合司法實踐所認可或已被實踐過的證據採信標準。

餘大媽因被鄰居打傷而提起民事賠償訴訟。訴訟請求中包括:營養費、誤工費、精神撫慰金、交通費、醫療費等。餘大媽並沒有請律師,而是委託了一個法律工作者。在一審中,醫療費8000餘元地得到了支援。而其他訴訟請求被縣人民法院駁回,餘大媽心裡很不服。所以,來到我們律師事務所諮詢,打算向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

首先,餘大媽受傷後,經公安機關鑑定為輕微傷,故被告人夠不成犯罪,只是要受治安處罰、拘留。另外,餘大媽事後還進行了傷殘等級鑑定,不構成傷殘等級,故所請求的精神撫慰金也得不到支援,因為沒有法律依據。第二,很重要的是誤工費,餘大媽提供的是一張她所在單位蓋章的工資一覽表,存摺。因為其真實性值得懷疑,故法院沒有采納,也許是她沒有委託律師的緣故吧!潘律師說在司法實踐中最後提供納稅憑證以及社保憑證,才能證明其實際工資。存摺本來也是非常重要有利的證據,可能由於各個法院證據採信的標準不一樣,所以也得不到支援。

因此,在證據收集過程中,不但要符合證據本身固有的性質,而且還要聯絡司法實踐,儘量作到符合這樣的標準。

事務所作為多家公司的法律顧問,要定期為該公司所簽訂的合同進行法律上的審查並出具法律意見。這幾日,跟著蔡律師他們進行的審查活動,收穫頗多。使我知道了審查同合同時應該注意的基本問題。

首先在使用合同統一文字時要注意合同名稱與合同內容是否一致,例如本是加工承攬合同,卻使用購銷合同文字,為合同以後的履行和適用法律條款增添了爭議。

其次要注意列明每項產品的單價。如果在購銷合同中標的是多類商品,就要注意在合同中不能只明確各類商品的總價款,一定要確定具體每種產品的單價,否則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後發生爭議,就難以確定尚未履行的部分產品的價款。

第三要注意用詞嚴謹。不要在合同中使用模零兩可的詞句或多義詞。

第四要注意合同條款必須具有對等性。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權利義務的協議,合同法明確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一方享受權利,必須承擔義務,合同條款的對等性是公平原則的重要內容。尤其是格式合同,如果己方權利多、義務少、責任輕的,發生爭議時另一方就可能以該合同違背公平原則對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辯。

第五就是要注意審查簽約物件的主體資格。當前,經營單位的性質、種類、背景比較複雜,有關部門的管理不到位現象比較普遍。在此情況下,為防範欺詐行為,減少交易風險,非常有必要考慮交易對方的主體資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況等。主體資格方面應當檢視對方的營業執照和企業參加年檢的證明資料。不能僅憑其名片、介紹信、工作證、公章、授權書、營業執照影印件等證件。因為有的企業因連續兩年不參加年檢很有可能已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12月14日星期五

我對律師的收費制度一向都不清楚。除了訴訟費是交給法院的以外,我發現律師代理費由誰承擔的問題根本沒有明確的標準。有時有勝訴方支付,有時由敗訴方承擔。對此,我認為律師代理費應該由敗訴方來承擔。

首先,當事人之所以聘請律師是由於敗訴方的侵權或者是違約的行為所造成的結果,當事人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則就是由於敗訴的侵權或違約所造成的直接損失,這是敗訴方強行加給勝訴方的成本。

其次,由敗訴方支付的律師費則增加了敗訴的危險,可以避免。敗訴方濫於起訴,減輕勝訴方的壓力,使司法資源更有效率的得到利用。

最後,有敗訴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可以增加當事人違約,侵權的成本,從而更有利於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且也有利於社會的穩定與發展。

所以我的觀點就是由敗訴方承擔律師代理費用,以體現法律的公平、公正與正義。

律師實習日記 10

星期一

今天有一位律師到辦公室需要阿藍帶他到倉後法庭。這位律師開庭完畢後,他跟我交流了一些情況。他個人認為現今的應屆法學畢業生的就業選擇就是一畢業過了司法考試後就考公檢法的公務員。雖然律師的自由度相對大,但公檢法卻有穩定的案件來源不需要個人費盡心思開託案件來源。其實,這也是我現今心中的藍圖的選擇。要想通往公檢法公務員之路,首先要通過司法考試。現在再也不像從前那樣不需通過司法考試就可以考公檢法公務員。其實,這也是令人欣喜的事情。至少我們可以看出我們國家對司法的重視以及我們國家司法業的開展。

星期二

公務員考試的結束意味著司法考試的開始。作為一名法學專業的大學生,我覺得我無論將來是否需要都應該去嘗試考司法考試。因為這至少可以對我們大學四年學習進行一個檢測,而且通過一系列的複習能夠讓我們溫故而知新,更加充實我們的專業知識。更何部獲得司法證是我將來必須完成的一件事情!司法證的獲得與否直接影響我人生的規劃歷程。趁著今天沒有事情要忙我幹勁十足地開始了我司法考試複習的生活。

星期三

今天下午,有幾個人來諮詢方律師離婚問習題。他們諮詢了一個下午,他們也沒有決定是否要方律師服務。常日我們看香港電視講到律師的時間是用秒來計算。但事實顯然不同於電視劇。當然,教師上課時也曾經說過這是中國人所謂的重情而導致的。迴歸此次離婚案上,我覺得法條我也懂。但是,真正面臨如何取證,判斷證據力度的大小,如何遊走法律的灰色地帶……這都是我所不懂的,也是需要實踐累積的`。雖然我不是很贊同遊走於法律的灰色地帶,但我不可否認現實中存在這樣的事實。只有體驗多,我們的思想才能夠成熟,真正判斷法律這個行業是否合適自己。

星期四

今天一整天我都在與阿藍一起整理卷宗。我跟阿藍好不容易把卷宗分類整理好。但悲劇隨之發生——方律師說我們分類排序的方式不合理,考慮得不夠周詳。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跟阿藍不得不又重新將卷宗分類排序。那可是相當大的一項工程呀!可把我跟阿藍累死了!不過,從這次看出我在思考問習題時缺乏一顆細膩的心,是一位粗心大意人。從現在開始,我要改掉這種不好的習慣。我要在把握大方向的前提下注重各個細節。

星期五

今天我在方律師的書櫃裡拿《富律師與窮律師》來閱讀。這本書是一位法官通過與大量的律師交流而總結歸納的關於富律師與窮律師區別的一些觀點。這是方律師少數收藏在書櫃裡的其中一本書。這是否意味著這本書對我們這種想從事法律職業的人士有某些啟發的作用。閱讀之後,我不禁自問:我能否熬過那段艱辛而可能沒有收穫的時期嗎?在踏入律師征途的初始,律師的生活只能用“工作量大、實效不多”來形容。假如想當一名出色的律師,那麼就必須我充分的準備來度過邁向成功之路前的律師生涯初始試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