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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商鋪交易的注意事項

購買二手商鋪就像購買二手房一樣,需要注意的事項很多,在購買的過程中,購買證需要向業主瞭解該商鋪是否存在贈與、租賃關係等情況。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二手商鋪交易的注意事項,歡迎大家閱讀參考,希望幫助到你。

二手商鋪交易的注意事項

 賣方注意事項

一、掛牌時要明確委託內容和期限。

賣方大多數情況下會通過中介公司予以掛牌出售。賣方在掛牌時除要明確掛牌價格外,還應明確委託方式和掛牌期限。此外,有些中介公司往往自行或者讓自己的中介人員先付定金把房子定下,但最後簽約的肯定是他人。

二、謹慎收取定金。

中介公司找到客戶後會同賣方議價。如賣方接受購買條件,則從中介處簽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會要求保管該定金,賣方對此要注意。房子賣了,定金轉為佣金倒也就算了,就怕買方毀約賣方可以沒收定金時,要與中介公司扯皮了。

三、簽約時要注意四點。

1.核實房屋產權證書及房主本人及其身份證明原件;

2.將房屋的物理狀況和權利狀況在合同中明確寫下來;

3.提供“三項證明”,即如有共有人須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證明,如有抵押,則提供已經書面通知房屋抵押權人的證明(包括解押),如該房已經出租,則提供房屋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證明;

4.交易流程必須與房款支付掛鉤,即確保在房屋過戶前後拿到房款。

四、儘量取得放款承諾。

簽約時,買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餘款待過戶後由銀行支付。但銀行只根據買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過戶後、銀行放款之前,買方取消了貸款,則銀行自然不會再放款給賣方,或銀行不予放款,則存在不能依約付款違約風險.

五、交房過戶時避免違約責任。

交房和過戶是賣方的兩大義務,需買賣雙方配合。當出現一方因種種原因不予配合時,另一方應書面催告,同時要求中介出具相關證明,避免日後違約責任。

買房注意事項

1.要約定房產用途。要調查該土地用途是住宅還是商業綜合用地,能否作為公司註冊地。

2.要對公攤部位進行約定。有的商鋪公攤面積佔到總面積30%,這就需要對公攤部位的組成、面積、面積誤差的處理方式詳細約定。

3.對房屋裝置裝修裝飾的約定要詳細。二手商鋪都是經過裝修的,可能帶有各種裝置,在買賣合同中要單獨做個附件,列出《房屋裝置裝修裝飾清單》。房價中是否包含這些裝置裝修的'費用要說明,如果不包括,折價是多少也要說清楚。

4.物業服務方面的約定。物業服務的種類、服務是否到位,費用的組成等都要提前調查。

二手房交易稅費

1、契稅

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

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一般情況下,首次購房90平米以下按1%稅率徵收,90-144平米1.5%,144平米以上2%

2、增值稅

增值稅(賣方支付)徵收稅率為5.5%。個人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

3、個稅

個稅(賣方支付)鄭州市個人住房轉讓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標準為:普通住房全額的1%或差額的20%,對於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徵個人所得稅。

4、印花稅(買賣雙方各0.05%)

印花稅是針對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所收的一類稅費。

5、土地增值稅。

個人轉讓非住宅類房產的”核定徵收方式“由登記中心代徵,其他均由納稅人自行到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或辦理核實手續後由登記中心代徵。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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