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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蘭普勒希特的介紹

一、蘭普勒希特簡介

關於蘭普勒希特的介紹

卡爾·哥特哈德·蘭普勒希特(Karl Gotthard Lamprecht,1856—1915)是19 世紀末20 世紀初德國著名歷史學家。蘭普勒希特的主要著作有兩本:一本是1885 年至1886 年完成的3 卷本《中世紀德國經濟生活》,該書史料豐富,研究的範圍較為集中。在書中,他詳細地記述了莫塞爾(Mosel)河流域與萊茵河流域中部地區的經濟生活發展狀況。這本書為他贏得了很高的聲譽,儘管他已在書中稍微體現了他自己關於歷史寫作的某些想法,但是由於當時德國史學界被德國傳統的政治史學統治,迫於生計,他不得不小心翼翼地去避免過多地偏離政治史的地帶。另外一本就是他廣受爭議的12 卷本《德意志史》。這本書集中體現了蘭普勒希特的文化史觀,同時也將蘭普勒希特置於一種奇怪的境地:一方面由於德國的統一,德國的經濟和文化建設受到了較以前更為廣泛的關注,許多業餘的史學研究者和高階中學的歷史老師更多的關注於政治以外的事物。蘭氏這本書正好迎合了他們的這種需要,所以受到了他們的一致好評。另一方面,職業史學家們對他的猛烈抨擊。認為他太過自大,而且對於細節與型別之間的矛盾出來的不好。他的這部書中有很多的錯誤,職業史學家們擔心蘭普勒希特著作中的某些史實錯誤會誤導讀者,批評他“沒有打算把德意志的歷史與歐洲事件的主流聯絡起來,而且閉眼不看民族偉人的重要性”。他的突出貢獻是,他特別注重物質生活方式,尤其是經濟因素的作用,這樣就使人非常容易地將他歸入唯物主義史學的陣營,而在幾乎整個19 世紀,德國正統史學界都對馬克思的唯物主義史學存在著偏見。蘭普勒希特大論戰,是指從19 世紀90 年代開始,在德國史學界興起的以政治史還是以文化史作為研究中心的關於歷史方法論的爭論。蘭普勒希特以其新作《德意志史》以及《文化史的方法論》等書向政治史學派展開進攻。他抓住了蘭克史學的最大缺陷,即研究視野的狹隘,只著眼於政治人物及政治事件的影響,而忽視了社會的集體作用,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即歷史應該具有更為廣闊的研究視野,應當打破蘭克史學和普魯士學派只關注政治史的觀念,他認為政治史的核心就是個人史,政治史實際上就是在禮讚個人,稱頌權貴。

二、蘭普勒希特集體主義

蘭氏在其研究題材的選擇上,他選擇的是德國中國學科全面經濟與文化史,研究的物件則是整個德意志民族。他認為,一個民族的歷史就是這個民族的精神成長史,“是心理的逐步豐富史,是心理能量的完成史,是心理活動和意識的增殖史,是心理意識的區別史。”在蘭氏看來,文化的變革是由群體的力量所決定的,並不是由某一傑出的人物決定,可以說這就是蘭氏集體主義的精髓。

 (一)蘭氏恪守集體主義

蘭普勒希特認為,人類文明之初,人們的心理大體相同,因此可以透過個人的心理去理解集體心理,但是隨著社會的日益發展,不同個體的心理有了巨大的差異,這種差異統一於集體心理,個體始終是集體組成中的一部分,而不能以個體的心理去概括集體的心理。他認為,歷史的發展更多是由於集體心理的變更引起的,也就是說,對於蘭普勒希特來說,集體心理的變更推動著社會的進步。

 (二)民族是蘭氏研究人類集體史的突破口

在蘭氏看來,民族是研究人類集體的一個再好不過的突破口了。中國信譽為上通過研究一個民族集體精神的種種表現,我們就可以看到人類在歷史發展中的變化,因此,在他的《德意志史》裡,他試圖把德意志的歷史寫成德意志民族集體精神變化的歷史。蘭氏將整個德意志民族從遠古至今的精神生活分為束縛的和自由的時代,再細分為五個文化時代:象徵時代、型別時代、因襲時代、個人主義時代、主觀主義時代。前三個時代歸入束縛的時代,後兩個則歸入自由的時代。對於他所處的時代,蘭氏將其描寫為神經緊張和敏感時代。

(三)注重研究社會集體心理現象

蘭普勒希特注重研究社會集體心理現象。蘭氏的文化概念實質是基於人類在某一時代的集體精神生活的,是一種社會精神或者說是一種民族精神。文化現象必須與集體精神生活聯絡起來才有意義,哪裡有集體精神生活,哪裡就存在著一種與之相對應的文化形式;一個時代的文化,實質就是這一時代佔支配地位的精神(或心理)狀態及其外在表現,如政治狀態、社會關係、文學藝術、哲學與科學、經濟制度等等。

三、對中國思想文化史的啟示

蘭普勒希特的集體主義是其學術思想的重點,其以民族作為研究人類集體的突破口,為我們研究中國思想文化史提供了新的思路。每一種文化形式都不是突兀出現的,也絕不可能是某一個人的思想所能左右的。舉個簡單的例子,在中國,儒家思想可以說是在中國人心中佔據絕對的地位。在儒學的產生過程中雖然孔子起到了相當重要的作用,但是也不能忘了孔子的七十二賢人弟子,正是他們與孔子一起創立了儒家學派。因此,研究思想文化史就絕不能脫離集體主義精神,去簡單的研究某一個人的思想。

(一)將中華民族作為集體進行研究

中華民族是一個文化概念,它包括漢族和少數民族在內的各個民族,中國團隊專業在研究中國思想文化史的過程中,我們應當將中華民族作為一個有機的、統一集體來研究,以探究出整個中華民族的共性。將整個中華民族作為一個集體,很早已經有了一定的萌芽。因此,我們在研究中國思想文化史的過程中,也應接受這種思想,將中華民族視為一個有機的、統一的集體,通過對集體中華民族的精神研究,從而進一步的用於研究中國的思想文化史,無疑給我們提供了一種新的觀念。

 (二)將不同人群作為單獨集體進行研究

在研究中國思想文化史的`過程中,中國客服全程一對我們應當理解和研究廣闊的中國人群的集體現象。在具體到某一人群,某一民族的時候,我們也應當將這一人群,這一民族看作一個統一的集體來進行研究。中華歷史上下五千年,自古以來,我國人民就按地域,將全國分為九州,還有“北狄、南蠻、東夷、西戎”之說。這種分法有貶低的成分,自然應當摒棄,但是在客觀上仍然對於我們分析中國人群的集體現象,有一定的意義。

 (三)著眼於集體的精神生活

在研究中國思想文化史的過程中,如要研究某一時代的思想文化,應當著眼於這一時代的集體精神生活。蘭氏的連續史觀中,包含著這樣一種思想,即文化的變革是群體力量決定的,而不僅僅是由某一英雄人物決定的,群體對文化的創造力是不應該忽略的。哪裡有集體的精神生活,哪裡就存在著一種相應的文化形式。集中到中國思想文化史上,如要研究先秦文人的思想文化,就不能不研究當時士大夫群體的精神生活;如要研究平民的文化,就不能不研究普通大眾的集體精神生活;如要研究宋明理學,就不能不研究宋明時期儒生集體的精神生活,這些都是相對應的。

四、結語

總之,蘭普勒希特作為19 世紀末20 世紀初富有聲譽、且引起巨大爭論的西方史學家,中國論文絕對原創提出了“關心事件是為何如此的”這樣一種大別於傳統政治史學的歷史研究方法論,其注重集體主義,聚焦於集體心理變更與社會進步的關係,對於我們研究思想文化史都是具有重要影響的。雖然在蘭氏的書中存在著某些錯誤,但他關於史學任務的看法卻應得到我們的尊重。以民族作為研究集體主義的突破口,亦有其可取之處。正如溫特勞布所說:“即使他在許多細節上有失誤,並且不再有人把他的體系看作是一種分析人類全部歷史的體系,但他的視野作為一種補充,仍是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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