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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如何驅動銀行委外業務轉型

小編語:銀行委外業務作為商業銀行影子銀行業務的一個十分活躍的領域,從規模上看近兩年快速增長,但其中隱含了一部分以金融機構的期限錯配和加槓桿為支撐的增長方式客觀上加大了金融風險。2017年三月以來,在去槓桿的金融政策基調下,監管部門出臺了一系列監管新政來縮減委外規模,降低商業銀行的投資槓桿。在這一浪潮下,銀行委外業務出現了哪些新趨勢?面對日趨嚴格的監管,銀行委外業務如何實現平穩轉型?

監管如何驅動銀行委外業務轉型

從一般意義上來說,銀行委外是指商業銀行將資金委託給其他專業化的資產管理機構進行投資管理的業務模式,但是到目前為止,監管部門在其監管檔案中並沒有專門針對委外業務出臺相應的管理辦法,僅在2016年底釋出的2017年新版1104非現場填報制度針對理財的委外給出了定義(具體包括購買資產管理產品和進行協議方式委外投資),以及在2017年4月釋出的《中國銀監會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6號文)中提到,“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審慎開展委外投資業務,嚴格委外機構審查和名單管理,明確委外投資限額、單一受託人受託資產比例等要求”。從趨勢看,在去槓桿的政策基調引導下,監管要求日趨嚴格,銀行委外業務正面臨轉型的現實壓力。

一、監管強化,銀行委外規模趨減

1、對於銀行委外業務的監管力度明顯加強

在加快金融去槓桿的大背景下,近期,監管部門陸續針對委外投資出臺了監管新政,旨在降低商業銀行的投資槓桿。3月中旬,證監會提出,委外定製基金需採取封閉運作(或定期開放運作)、發起式基金形式等模式;若不是委外定製基金,單一持有人佔比不可超過50%。銀監會在4月初公佈的46號文《關於開展銀行業“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提到,非銀機構利用委外資金進一步加槓桿、加久期、加風險等現象屬於理財空轉套利的範疇,銀行業機構需對此進行自查。此外,通知還要求銀行簡述其理財資金委外規模以及主動管理和非主動管理的規模情況,並列明簡要交易結構。5月,理財登記託管中心釋出《關於進一步規範銀行理財產品穿透登記工作的通知》,要求銀行理財產品的穿透登記應遵循分層原則,不得省略資產管理計劃和協議委外而直接登記底層資訊。對於多層巢狀的情況,也須按照逐層穿透原則登記至最底層基礎資產和負債資訊。

2、銀行委外規模收縮,對股市債市帶來直接影響

目前關於銀行委外的規模,不容易找到系統性的統計資料公佈,市場上對銀行委外規模估算存在差異。目前從掌握的資料以及四大行交換的資料粗略估算(實際資料可能會有一定的出入),2016年高峰時四大行委外規模為2.5-3萬億,工行的規模突破了1萬億,建行的規模在7000億-8000億,其他兩個行規模在3000億左右,整個銀行業委外資金規模在5萬億-6萬億,如果算上保險公司以及央企國企下屬的財務公司,這個資料可能還會更大。

受到監管新政的影響,2017年整個銀行業委外規模有所下降,而且市場上部分銀行開始贖回委外。從表1可以看出,2017年上半年銀行業金融機構理財均有所下降,不僅更依賴於資管業務的中小銀行理財產品餘額下降,國有大型銀行、全國性股份制銀行也下降明顯。從統計資料觀察,2017年初以來,月末理財產品餘額從年初的30.31萬億下降到6月份的29.38萬億。從調研情況看,理財產品中委外比例在1/3左右,少量的自營資金委外投資暫且不統計在內,從理財規模的角度粗略估算看,理財資金通過委外投資的規模大致從10億元下降到9.7萬億元,呈現回落趨勢,標明金融機構在監管政策引導下開始在採取調整措施。

同時,委外贖回也對股市債市帶來了一系列影響。從資產構成角度看,理財資金大部分是投向信用債、利率債、貨幣基金等資產,權益類佔比較少,如圖1所示。委外投資更是如此,九成以上投向信用債、利率債、貨幣基金等資產,權益類佔比不超過10%。因此,從直觀上看,委外壓縮對股市的影響要小於對債市的影響。

具體來說,對於信用債而言,委外收縮可能會推動資金迴流銀行表內,而監管穿透原則的實施,會逐步降低銀行風險偏好,低等級信用債需求可能會下降。從圖3,圖4可以看出,信用利差從2014年底到目前為止一直呈下降趨勢,套利空間縮小,2016年下半年到2017年上半年處於一個低峰期,2017年下半年有回升,但回升幅度不大。

二、銀行委外業務的前世今生

說起委外業務的歷史,就要從商業銀行影子銀行業務談起。從發展歷程看,與發達市場上通常所說的影子銀行業務體系不同,中國的影子銀行業務規模是從2008年金融危機後開始快速啟動的。客觀的市場需求,規避監管以及套利空間的現實存在,是推動影子銀行業務發展的主要動力。一般來說,影子銀行試圖通過繞過傳統的存貸款業務等表內業務形式,利用資產負債表內外的其他科目進行業務創新,通過與非銀行金融機構合作達到信用擴張的目的,其形成的資金鍊條不斷增加槓桿,如果風險管理不當,就可能在不被充分識別的條件下推動金融風險上升。中國影子銀行的發展始終處於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博弈之中。

委外業務是商業銀行影子銀行業務中的一個活躍的領域。從統計資料分析,委外業務規模在2014年之前還比較小,2015年下半年可能說是轉折點,由於受到當時股市異常波動的影響,銀行理財產品投資渠道受限,此時銀行理財規模在繼續增長,但投資渠道有限,於是就催生出了銀行委外業務的增長,尤其是中小銀行更為活躍。從客觀資料評估,商業銀行對於委外業務的依賴程度和銀行的資產負債結構、特別是自身投資能力有關,在一定區域範圍內經營的“負債強、資產弱”的中小銀行更容易產生委外投資需求。中小銀行在傳統信貸業務利差收窄的大背景下,迫使其拓展新的業務來源,而資管業務、特別是委外業務自然受到重視。

從資金流向看,銀行委外資金可以來源於自營部門、資管部門、同業部門,其對於委外資金的管理方式和辦法也根據所述機構、條線、部門的不同有所差異。總體來看,委外投資首先需要滿足銀監會對於銀行投資的相關規定和監管要求,例如投資品種的限制、槓桿比例等;其次要滿足委外管理人所受到的監管要求,比如銀行將資金委託給券商資管, 則要受到證監會針對券商資管業務的監管規則約束。滿足外規要求的.情況下,銀行再根據內部的管理辦法開展委外業務,首先根據銀行業務發展需求和風險偏好確定委外的規模、市場與品種、風險收益要求、產品結構等要素;然後通過定性和定量的指標選擇外部管理人,包括團隊成員、歷史業績、風控指標等方面;委外業務落地之後, 要持續對管理人進行跟蹤管理,包括績效評估、管理人溝通和動態管理等方面。

在選擇委外管理人時,商業銀行同業可以選擇的金融機構不少,以選擇私募基金管理人為例,根據最新版G06報表的思路,銀行理財層面委託在基金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進行資產管理是符合未來監管要求的。私募基金相較於傳統管理人,投資策略更加靈活和多樣化,可以為銀行委外提供一些個性化的定製服務,但是也有部分銀行通過私募基金違規進行高槓杆投資,放大了風險。未來伴隨資產管理行業的監管規則重塑,銀行委外業務和私募基金的投資業務都將更加規範。

三、監管新政為何劍指銀行委外業務?

從目前的業務模式分析,一般所說的銀行委外業務,通常是因為銀行從市場獲得資金成本較低,而市場上存在相對高收益投資標的,銀行通過委外業務獲取套利機會,如果在這個套利過程中風險控制不當,其中所存在的期限錯配和加槓桿等可能會加大金融風險。因此,近期監管部門出臺了一系列監管新政來縮減委外規模,降低商業銀行的投資槓桿。多層產品的鑲嵌以及同業鏈條的加長是這次監管政策關注的焦點,這是一個有針對性的去槓桿過程。具體來說,委外有兩層加槓桿:

第一層加槓桿,就是銀行通過發行同業存單,或者是同業理財,從銀行間市場募集資金,在資產端進行投資,就是銀行擴表的加槓桿。

第二層,資產管理機構和委外投資人,將投資債券等的資產,採用質押和期限錯配的方式再次加槓桿。

如果委外業務要去槓桿,其實就是這兩層加槓桿的逆方向、逆過程。

在通過委外業務加槓桿的過程中,監管套利和資金套利是十分明顯的。通常所說的監管套利,就是通過特定的交易結構的設計,通過表外運作減少風險準備金的計提、資本金的要求,而且可以通過通道方式突破行業的限制、區域的限制、信貸投向和規模的限制。

多層產品的鑲嵌以及同業鏈條的加長,為什麼是這次對委外業務強化監管中關注的重點?從市場微觀個體層面上看,主要是兩個問題:第一是客戶風險的適應性,是不是把合適風險的產品賣給了合適的客戶,還是說通過結構安排把高風險的資產類別賣給了低風險承擔能力的客戶。第二,是最終資產投向的合規性,產品方向底層資產穿透來識別最終的資產類別是否符合資產管理的監管規定,它的風險是否經過了適當的評估。

從整個金融系統上看,當前中國國內的融資成本與歷史水平相比仍然處於相對偏高的水平。引起融資成本上升的原因之一,是融資通道的複雜化。近年來,中國各類金融機構進入快速發展期,金融行業的資產規模擴張迅速。金融業交易結構日趨複雜帶來的問題是,在資金流轉的過程中,脫虛向實的鏈條被明顯拉長,資金在經歷更多的環節和機構分成之後,實體部門的融資成本也會有所上升。金融去槓桿的實質是拆解這一被拉長的環節,促進整個交易過程的透明度提升;但由於金融槓桿與實體部門槓桿存在相互交叉的問題,如果金融去槓桿程序過猛,對於企業融資產生的壓力也會相應上升。在當前的經濟“穩增長”和“控風險”的雙重目標下,去槓桿政策需要注重控制降低現有槓桿率和緩解企業融資壓力之間的節奏。

四、在強監管引導下,銀行委外業務呈現新的發展趨勢

1、隨著金融去槓桿的深化,委外業務增長將回歸理性

從市場環境上看,隨著金融去槓桿逐步深化,委外業務將回歸理性。金融去槓桿的核心在於縮短融資鏈條中的套利環節並降低金融風險。2017年上半年,在監管方面,央行將表外理財納入2017年MPA考核以及通過貨政執行報告官方宣告 2018年將同業存單納入MPA考核。銀監會推動“三套利”、“三違反”和“四不當”,積極整頓金融違規業務。這些監管舉措會措施委外業務迴歸理性增長。

2、優化對委外機構的動態管理,由通道型向解決問題型轉變

雖然近期委外業務增長有一定程度的回落,但從長期來看,在強化風險監管之後,規範發展的委外業務空間依然存在。不同的金融機構不同的核心競爭力,委外業務在強監管的推動下的規範化會促使管理人的洗牌,重塑銀行資產管理的業態。一方面,為實現風險有效管控下的收益最大化,銀行應更加嚴格地挑選委外投資管理人,考慮不同機構的投資策略和管理特長,對其設定不同投資額度的限制,明確其投資許可權。此外,定期評估委外投資機構的投資業績、合規內控、風險管理等情況,定期進行資格重驗,動態調整委外投資機構的准入,優勝劣汰,並動態調整銀行理財注資金額。另一方面,委外業務將由原來簡單的通道業務,升級為優勢互補。中小銀行需要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幫助進行資產配置,即問題解決型的資產配置方案,而不僅僅只是通道型的資產配置方案。優勢互補,強化資產配置能力,委外投資有望出現市場的分化,市場關注的重點從資產配置的通道轉向多策略跨界資產配置和資產交易的能力。

3、積極探索建立表外資產負債表管理體系

從公司治理層面上看,積極探索建立表外資產負債表管理體系是有效防範委外投資風險的舉措之一。目前,委外投資仍存在期限錯配、客戶錯配、信用風險累積抬升等問題,亟須規範化、系統性的管理。傳統的銀行資產負債表管理體系無法充分反映金融創新產品和業務的經營特點,因而無法有效管理非信貸業務,而既有的表外業務管理體系也不完全適用於委外投資等非信貸業務的經營管理。因此,應積極探索建立表外資產負債表管理體系,在強化風險管理能力的基礎上推動委外投資的規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