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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師範大學旅遊學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

根據相關檔案精神,特制定我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辦法。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湖南師範大學遊學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湖南師範大學旅遊學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指導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並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採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客觀評價,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堅持公平公開公正。複試錄取工作應做到政策透明、程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四)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五)發揮複試的選拔作用。根據培養目標和學科特色,結合學校和生源特點,進一步發揮複試的選拔作用。

  二、組織機構

成立由學院主要領導負責的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小組,負責制定學院複試錄取工作具體方案,指導複試小組進行復試考核工作。成立複試小組,複試小組成員以學位點導師為主,一般由不少於5人的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務專家組成。

  三、招生計劃

根據研究生院下達到學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今年我院有三位導師招生,每位導師招收博士研究生1名,共計3名。

  四、複試方案及安排

(一)複試分數線:外語成績不低於48分,各門專業課成績不低於60分。

博士研究生複試實行等額複試。同一導師上線考生數多於招生計劃數時,在報考該導師的上線考生中按專業總成績(專業總成績=專業課一成績+專業課二成績,即外語成績不計入總成績排序)從高到低確定複試人選。專業總成績相同時,以考生的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複試人選。如考生的專業總成績和初試總成績均相同,則都確定為複試人選,進行差額複試。

導師有招生計劃但上線考生不足時,經研究生院稽核同意,可從同一一級學科其他未進入複試名單的上線考生中調劑,調劑人選須從某一導師未進入複試名單的上線考生中按專業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調劑人選的確定應徵得調入導師、調出導師及考生本人的同意。

(二)複試時間:5月8日-9日。

(三)複試程式及內容:

資格審查:5月8日8:00—11:30,由學院科研與研究生工作辦公室負責審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應屆碩士畢業生學生證及准考證原件。

繳納複試費:通過資格審查的複試考生需繳納複試費120元。由學院負責代收本院複試費,統一交學校財務處收費科開具收據,並及時將複試費收據發放給複試考生。

心理健康測試:測試時間5月8日15:00—16:00;測試地點教育科學學院504、513教室。測評的形式是採取網上集體施測,測試時間40-60分鐘。

面試:面試時間5月9日14:30—16:00;面試地點旅遊學院116會議室。面試由複試小組組織,複試小組根據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對考生的綜合能力和素質進行考察。面試小組配備祕書一人,詳細記載複試情況,《複試登記表》存檔備查。面試成績滿分100分,考生的面試成績取複試小組專家的平均分(保留2位小數)。面試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60分。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鐘。

複試小組判定考生面試成績低於60分應充分說明理由,並做好詳細記錄。面試結果經報考導師、複試小組組長、學院院長簽字確認,報研究生院稽核後,方可允許專業總成績排名下一位的上線考生參加複試。

思想政治情況考核:學院根據考生提供的《2017年博士研究生複試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審查表》,在複試期間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評定為合格或不合格。

體檢:體檢時間5月9日8:00—11:00。考生到學院領取《體格檢查表》,體檢表上貼上考生照片後須加蓋學院研究生工作辦的騎縫章。考生須空腹到學校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五、錄取程式及辦法

學位點根據考生複試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並報學院初審。學院初審通過後,彙總擬錄取名單上報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彙總全校各學院擬錄取名單並複審,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批通過後,確定最後擬錄取名單,並報上級部門批准。

學院的錄取人數不能超過研究生院下達的招生計劃。專業總成績和初試總成績均相同考生的錄取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如面試成績也相同,通過複試小組投票的方式決定最終排名(複試小組人數為偶數時,隨機抽籤減少1人後投票,不投棄權票)。

面試成績低於60分的考生不得錄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錄取;考生體檢不合格不得錄取;思想政治情況考核結果被評定為不合格的考生不得錄取。

最後擬錄取名單確定後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10天。

  六、時間安排

5月2日,研究生院佈置複試相關工作。

5月4日,學院確定複試名單,上報《複試審批表》,通知考生複試,並在本院網站公佈各位導師的招生計劃和複試名單(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資訊)。

5月8日,上午資審,下午心理健康測試。

5月9日,上午體檢,下午面試。

5月12日前,學院報《錄取審批表》。研究生院稽核通過後,學院在本院網站公佈複試結果(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編號、面試成績等資訊)。

  七、其他

(一)所有參與複試錄取工作的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有關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法規。凡有違反規定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學校監察處對整個複試錄取過程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731-88872744(研招辦),88872206(監察處)。

(二)複試過程中的試題、試卷、複試記錄等相關材料由各學院妥善儲存備查。

(三)為防止初試中有舞弊違紀考生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僥倖過關,複試中要加強核實考生的身份(包括核對居民身份證、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對在複試過程中違反有關規定、有舞弊行為的考生,學校將視不同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四)學院研究生辦聯絡電話:0731-8887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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