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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車位租賃合同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電動車車位租賃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電動車車位租賃合同

電動車車位租賃合同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 車,車牌號碼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 租金

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僱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效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裝置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 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 押金條款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頁,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電動車車位租賃合同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車輛有償出租給乙方做辦公用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達成以下車輛租賃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租賃車輛狀況

本合同所指的車輛是甲方的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轎車____________輛(型號:____________,車輛原值發票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車輛識別代號:________________);核定載人數為____________人(不含司機);車輛原值________萬元;該車輛附屬設施裝置和購入發票見附件。

上述車輛的所有權屬於甲方。

二、租車時間及租金

1、車輛租賃期為________,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止,如有變更,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2、在上述租賃期內,雙方共同約定租賃期內車輛每租金為(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______)〔不含稅〕〔含稅〕。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3、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________個月的_______日交付給甲方,甲方收款後應當開具收款收據或者按《發票管理方法》及時提供合法的發票。甲乙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4、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三、押金條款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時,須向甲方支付車輛租金之外的押金(___________幣)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且押金不能作為租金使用。合同期滿後,租金及相關費用繳清後,甲方在________天內無息將押金退還給乙方。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提供車輛應當設施裝置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營運證、道路通行證、保險協議及相關證件齊全有效,應該按期繳納該車輛的強制保險費、年檢費、養路費、車船稅費等相關稅費,確保該車輛達到合法的行駛狀態。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該車輛交付給乙方,乙方確認簽收清單。在租賃期內,乙方在租賃期內承擔所租車輛所有的燃油費、過橋路費、保管停車費、清洗維護保養費。

2、在租賃期內,乙方應當安全文明駕駛,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法、交通違章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和給甲方帶來的各種經濟損失。租賃期間,該車輛發生故障,如屬乙方人為操作或疏忽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全部負責維修;如屬於車輛正常故障,由甲方負責承擔維修費用,但乙方於維修前須告知甲方,徵得甲方認可後方可進行維修,否則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

3、因乙方的原因發生________次性的車輛修理費金額達到該車輛原值的________%以上,則由乙方應當承擔車輛的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總修理費金額的________%。

4、甲方負責該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車損、盜搶和第三者責任險,乙方應在事故發生的________小時內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並提供全部相關證明,甲方僅就乙方或甲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如保險公司認為不符合賠付條件的和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若長期租賃要求增保其它險種的,甲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有下列情況發生,視同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乙方擅自以任何形式將所租該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給他人的。

(2)乙方利用所租該車輛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的。

五、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守約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如果造成的實際損失大於違約金,守約方擁有要求違約方按照合同法規定增加補償的權利。

若甲方違約,除退還乙方押金及剩餘租金外,還須賠償乙方違約金,如果實際損失大於違約金,則甲方須按實際損失賠償。若乙方違約,乙方須賠償甲方違約金,違約金先用押金和剩餘房租衝抵,多退少補,如果實際損失大於違約金,則乙方須按實際損失賠償。

2、在租賃期內,雙方不得提前退租。如甲方提前退租,甲方需賠償雙倍押金給乙方,如乙方提前退租,甲方有權沒收押金。

3、如因國家政策、不可抗力因素產生的甲方車輛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是雙方有義務採取積極措施防止對方經濟損失進一步擴大。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2、本合同變更及補充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或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或條款為準。

3、乙方在租賃到期後,應該屆時歸還所租車輛,應當保證車輛完好及附屬設施裝置齊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要求修復或向甲方交納修復所需費用。如需繼續使用車輛,必須與甲方重新簽訂《租車協議》,否則視為非法佔用甲方車輛。

七、合同爭議解決

如有未盡之事宜,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車輛登記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共一份,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經雙方簽名後即時生效,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電動車車位租賃合同3

甲方(出租方):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經辦人______:證件名稱:______證件號碼: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聯絡電話: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明確甲方、乙方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車輛:

乙方從甲方處租賃的車輛為:______,車型:______,車牌:______,車架號:______

交接地點:______,交車日期:______;還車地點:______,還車日期:______。

注:所租車輛狀態以雙方確認《車輛交接清單》(見附件)為準。

二、乙方所押證件:

駕駛證影印件、身份證掃描件+影印件,信用卡原件+影印件。

三、租期: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開始租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結束租期止。共計______(趟/天/月)。

四、租金及押金

a、車輛租賃價格為:¥______元(趟/天/月/輛)。含在租賃期限內的租賃費□;保險費□;車輛本身原因產生的維修費□;定期保養的材料及人工費□。

b、選擇是否帶司機:(是/否)______。駕駛員服務費為(含稅/不含稅):¥______(______趟/天/月),合計:______元。此車駕駛人員資訊為:駕駛員姓名:______;聯絡電話:______;駕駛證號:______。

c、是否有其他費用:費用名稱:______,費用金額______元。

2、乙方需交納車輛押金¥______元(人民幣:______元)。違章押金人民幣______元作為違章抵押金壹月後退還。

五、租金、押金的交付與退還:

1、乙方採取款方式,每個月為一個付款週期,前的前______天內,即當月______日前乙方應支付給甲方該週期租金。

2、乙方應於本合同書籤署之日5個工作日之內一次性交付甲方首次租金

3、乙方指定退還押金賬戶為(開戶行/名稱/賬號):______。

4、甲方工作人員憑甲方開出的發票或開出的票據收取乙方租金或押金,或者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公司指定賬戶:______。除此之外,甲方任何工作人員向乙方收取任何款項的行為都不代表甲方行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乙方提前退租時,乙方支付違約金。實際使用租期未至合同約定租期時,須向甲方支付提前退租期(提前退租期=合同約定租期—實際租賃期)未付租金總額10 %的違約金且已付租金不予退還。

出租方(甲方):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

電動車車位租賃合同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_________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備胎一個。

二、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數額為每年____萬元,共計______萬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前兩年租金_____萬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____月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它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養路費交付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計程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它風險,具有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它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宣告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絡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生效及其它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車車位租賃合同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標的及租期

1、乙方自__年_月_日_時至__年_月_日_時止,向甲方租用______品牌_____型__座車一輛,顏色:___,車牌號:________,詳細內容見《車輛交接單》。合同起始日期以具體的發車日為準。

2、車輛產權為甲方所有,乙方擁有承租期內的使用權。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____租金人民幣____元(含稅率___%),大寫為__________元。

2、每____基本行駛里程為____公里,超出基本里程的,乙方應按____元/公里向甲方支付超公里費,每月__日結算一次。

3、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___元。該保證金於乙方返還車輛並結清費用後的__個工作日內退還給乙方。

4、每月___日至次月___日為一個結算月,甲方應在每月__日開出當月租金的發票交乙方,乙方在收到發票後__個工作日內足額支付。

5、合同期內,如遇國家相關的稅費制度調整致使車輛運營成本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可對租金予以相應調整。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具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經營資質和符合要求的證照。

2、甲方應保證所提供車輛車況完好,裝置齊全且效能符合使用標準,證件齊全有效。

3、甲方負責對車輛進行定期保養和年度檢驗,對非人為造成的故障予以維修,負責_____市境內車輛拋錨處理和急修。協助乙方處理行車事故,辦理保險理賠手續。

4、如遇車輛年度檢驗、發生非人為引起的故障及無責交通事故,甲方應提供同等級或以上的替代車輛,確保乙方用車。

5、甲方對乙方的相關資訊負有保密責任。

6、甲方委派的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交通違法行為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關費用。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的營業執照、身份證和駕駛證等證件,加蓋的公章或合同章必須真實有效。名稱和地址等基本情況變更的,乙方須在該變更情況發生之日起__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乙方提供無效證件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將車輛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等,不得利用車輛從事違法活動。

3、乙方應保持車輛機件裝置和相關標誌完好,不得擅自拆換裝置、車輛零部件,不得私配車輛鑰匙。

4、乙方配備的駕駛員必須具有與所租車型相符的有效駕駛證,駕駛證影印件和聯絡方式須在甲方留存。

5、乙方每月__日至__日之間須將車輛里程錶讀數告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將車輛送到指定地點進行保養、檢測。

6、車輛證件有效期屆滿前,乙方須配合甲方更換證件。租賃期內乙方遺失車牌或其它證件的,應承擔補辦證件所產生的費用。

7、承租車輛發生機件故障或交通事故的,雙方約定的維修地點為_______________。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維修地點的,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8、乙方承租的車輛必須加註廠方規定的油品,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9、乙方委派駕駛員的,須承擔租賃期間因交通違法行為而被記分、罰款的責任。

10、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由乙方承擔。返還車輛時,存油少於車輛交付時數量的,乙方需按燃油市價折算費用支付給甲方。乙方委託甲方代購燃油的,油價為___元/升,如油價調整幅度超過±__%,燃油費應作相應調整,調整後的計算公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車輛保險及理賠

1、租賃期間,甲方為車輛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第三者責任險(保額為___萬元)和車輛損失險。

2、租賃期間,甲方提供的替代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因替代車輛保險與乙方租賃車輛投保額差異造成的理賠差額由甲方承擔。

3、發生交通事故的,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和公安部門報告,配合甲方辦理保險理賠事宜,逾期不能提供相關材料造成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乙方應承擔相應損失。

4、雙方約定,交通事故涉及的費用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租賃期滿,乙方無法返還車輛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須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賃費的__%作為違約金。

2、甲方的違約責任

(1)賠償因提供的車輛、證照等不符合約定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未按約定提供車輛拋錨處理和急修服務的,應向乙方支付__元違約金。

(3)未按約定提供替代車車輛的,每日應向乙方支付__元違約金。

3、乙方的違約責任

(1)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部分租金的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賠償因偽造證件或將車輛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以及擅自拆換裝置、車輛零部件,私配車輛鑰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賠償未配合甲方進行車輛保養、修理、檢測和更換有效證件而造成的損失。

七、其他約定

1、乙方委託甲方提供第三方駕駛員的應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按下列第__項方式解決。

1、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電動車車位租賃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租賃時間:起租______月______日還______月______日

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甲方向乙方交付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並對承租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進行合理審查。

2、車輛租賃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需有乙方自行負責。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行駛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安全及車輛外部零件損壞任何責任。

4、甲方提供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費用。

5、甲方不承擔由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經濟責任。

6、甲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二、乙方的責任義務

1、安全使用租賃車輛,自覺承擔租賃後車輛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相關費用支出。(例如:車輛外觀損壞、車架﹑輪圈碰撞變型等)

2、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及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如乙方違反交通規則自行承擔交通處罰。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另:因新車沒有上牌,甲方提供電車發票已證明電車的正規來源,租借結束時退還。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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