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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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通用15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通用15篇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

甲方: 乙方:

乙方有自留地 平方米左右,座落於 地界,因乙方家離該地太遠對其無法管理及使用,現今與甲方(南苑花城三期徵地戶)協商,將乙方有自留地 平方米左右與甲方座落於惠水縣和 平鎮 平方米自留地互換,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就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互換土地

甲方土地約為 平方米左右,乙方土地約為 平方米左右。

二、互換土地期限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為永久性互換。

三、互換土地的承包經營權

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對互換後的.土地享有承包經營權,擁有相應權利,承擔相應義務。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如遇國家徵撥和使用徵撥費用歸甲方,乙方無權干涉及阻止)。

四、交付時間

交付的時間為 。

五、違約責任

1、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請求調解或申請仲裁或直接訴訟解決。

七、生效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雙方村委會簽字月下花前後生效。

八、其他條款

1、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章): 鑑證單位(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2

合同編號:××縣(市、區)××鄉(鎮)〔年份〕第號

甲方(入股方):聯絡電話:

甲方住所:

原土地承包合同編號: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編號:

乙方(受讓方):聯絡電話:

乙方住所:

為了保障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面積、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願以其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土地畝向乙方入股,入股土地的面積、位置及用途詳見下表:

(說明:表格可調整,行數可增加)

二、入股期限

期限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股金分紅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入股土地的折股方式及份額:

(二)股金分紅約定:

(三)股金分紅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四)其他約定。

四、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股金分紅;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甲方作為原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應繼續履行相應的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和保護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約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入股土地,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2、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3、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股金分紅。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規定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不得棄耕拋荒,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乙方在入股期限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土地流轉給他人。入股土地不得進行抵押。

五、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影響,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六、糾紛解決方法

流轉期內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本轄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入股合同到期後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約定:

(1)當前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統計: 。

(2)當前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作價和歸屬約定: 。

(3)到期後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約定: 。

2、有關國家政策性補貼歸屬的約定: 。

3、入股土地被徵收、佔用依法應獲得補償費歸屬的約定:。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流轉當事人可以向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鑑證。

九、本合同如有變更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簽訂地點: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字、蓋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3

合同編號: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絡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或街道 村或社群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詳見附表)的承包經營權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專案是__(稻穀、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__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0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 ___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4

編號:(舉例) 區 鎮(鄉)流轉第 號(出租)

說明:合同編號,6位(流轉合同統一編號,不分型別)

北京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示範文字)

甲方(出租方) 甲方代表姓名:

甲方住所:

原土地承包合同編號: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編號:

乙方(受讓方) 乙方代表姓名:

乙方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7號)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面積、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土地 畝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的面積、位置及用途詳見下表:

出租土地

總面積(畝)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5

甲方(出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住所:聯絡方式:乙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住所: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鄉(鎮)或街道村或社群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畝承包地(詳見附件)的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用途為:養殖業及配套設施。

二、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1.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9月中旬均價折算現金支付給甲方。

2.租金逐年支付。於每年日前支付租金。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享有該租憑土地的所有權。

2.租憑土地期間若國家依法徵收、佔用時,按當時國家政策辦理土地的補償費、安置費以及按土地面積或人頭而補償的農田的補償款歸甲方所有。

3.甲方負責協商周邊關係,維持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干涉乙方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4.甲方在簽訂租地協議並收到乙方租金後三日內將土地交給乙方使用。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3.該土地被國家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租憑土地上的青苗、綠化、建構築物補償及投資權屬歸乙方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4.按照協議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租憑費用。

5.土地租憑期內因乙方原因不再租用的'及租憑期滿乙方不再續租的,乙方三個月內恢復土地原貌,如不能恢復土地原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兩年的土地租金作為復耕費用。租憑期滿乙方需續租的,在同等價格下享有優先租憑權。

6.乙方在租憑期間,不得改變土地使用性質。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違反此協議。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可變更;

2.因戰爭、疫病使協議無法履行的;

3.因國家依法徵用、佔用時,並於徵地公示之日起1個月內此土地權屬必須交給甲方,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

1.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五條第5款約定。

2.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3.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村委會一份,報送蘇稽鎮人民政府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村民代表:

村民委員會:

鎮人民政府:

年月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6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絡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 村或社群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流轉土地登記表》的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專案是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他。 。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平昌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平昌縣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7

甲方(轉出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微訊號:

乙方(轉入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微訊號:

為發展農村經濟,促進農村土地經營權的合理流轉,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本著優勢互補、共謀發展、互惠互利、實現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自願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流轉的土地情況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xx鄉(鎮)xx村xx組共計xx畝土地,流轉給乙方從事xx(主營專案)生產經營。

二、流轉形式

採取下列第xx種流轉形式,甲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雙方應共同承擔下列相應的義務,享有下列權利。

1.甲方將土地流轉給乙方(除集體經濟組織之外的第三方),有下列五種流轉形式:

(1)轉包:甲方將土地經營權轉包給乙方,雙方簽訂此流轉合同。甲方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承包合同仍然有效,乙方對接轉的土地在一年內不得再行轉包。

(2)轉讓:甲方將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雙方簽訂此流轉合同。甲方經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由乙方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後原土地承包關係自行終止,甲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滅失。

(3)互換:甲方和乙方本著自願互利的原則互相交換土地承包權,並簽訂此流轉合同。雙方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承包合同由對方履行。

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見表1;

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見表2;

(4)入股:甲方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將土地經營權作為股份流轉給乙方,雙方簽訂此流轉合同。甲方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承包合同仍然有效。

(5)出租:甲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給乙方經營。甲方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繼續履行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將土地經營權流轉給乙方(村集體經濟組織或中介組織),有下列兩種流轉形式:

(1)無償轉讓(自願交回土地經營權):甲方將土地經營權無償轉讓給發包方,雙方簽訂此流轉合同。甲方在規定的一個調整週期內不得向發包方重新要地。

(2)委託經營:甲方將土地經營權有償委託給發包方或中介組織,雙方簽訂此流轉合同。受委託方既可直接對委託的土地進行經營,也可再將其流轉給其他經營者。

無論採取上述哪種流轉形式,甲乙雙方都應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荒蕪土地,不得從事破壞性、掠奪性經營,不得違反有關土地管理的其他規定,按時交付流轉費和各種稅款。在土地流轉期間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三、流轉費金額及交付辦法

1.流轉費金額及交付辦法採用以下第xx種方式:

(1)流轉價格為xx元/年畝,年流轉費金額為人民幣(大寫)xx(¥xx元)。每xx年遞增xx%。在當年的xx月xx日前由乙方向甲方交納。

(2)流轉價格為xx元/年畝,流轉期內總計人民幣(大寫)xx(¥xx元),由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納。

2.在流轉期內,如遇流轉土地被徵用,按實際流轉時間計算流轉費金額,其青苗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第xx種方式處置。

(1)歸投資者所有;

(2)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3.流轉合同到期後,若繼續流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四、保密義務

1.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2.未經上述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根據相關規定向相關監管機構依法履行披露義務以及根據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依法披露的除外。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賠償金。

2.乙方不按期交納流轉費,每天按所欠承包費(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即構成違約,守約方有權停止與違約方的所有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且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損失(含直接損失

和間接損失)。

4.一方接受對方的逾期和/或不完全履行的義務的,不等於對對方違約行為的認可,接收方仍然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直至解除合同。

5.在對方未履行義務前,一方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的,不等於認可對方已經履行了先前的義務或同意對方可以不再履行其義務。

6.因出現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本合同無法有效及時履行的,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遭遇不可抗力方應當立即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通知對方,並在通知後的三日內將不可抗力的書面有效證明及本合同無法有效及時履行的.書面理由提交給對方確認。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爭議解決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約定的,在對方催告後十五個工作日內沒有改正為全面履行的,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且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相當於合同總額5%的違約金及所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損失、可得利益、律師費用等全部損失)。

3.一方只主張違約責任,沒有主張解除合同,合同應當繼續履行。一方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後,對解除有異議的,應當在15日內向法定機關提出,否則,視為對解除無異議。

4.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或請求有關部門進行調解。經協商、調解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附則

1.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提供經核實的身份證明和相應資質證明檔案的影印件作為合同附件。

2.變更住所地(居住地)、代表人(聯絡人)、電話等的聯絡方式的,變更方在變更後24小時內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本合同載明的聯絡方式繼續有效,微信和簡訊內容也作為雙方來往檔案。通知、訴訟文書等檔案以郵寄方式傳送的,將檔案按有效聯絡方式交給經營特快專遞的單位郵寄後,郵件被簽收或拒收均視為已經送達。

3.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的其他所有檔案內容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合同約定。

4.本合同的標題僅為便於閱讀和對合同內容的理解,不作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條款。

5.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地點:xx省xx市xx區

簽署時間:xx年xx月xx日

甲方(簽名捺印):

乙方(簽名捺印):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8

編號:(舉例) 區 鎮(鄉)流轉第 號(出租)

說明:合同編號,6位(流轉合同統一編號,不分型別)

甲方(出租方) 甲方代表姓名:

甲方住所:

原土地承包合同編號: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編號:

乙方(受讓方) 乙方代表姓名:

乙方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7號)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面積、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土地 畝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的面積、位置及用途詳見下表:

(說明:表格可調整,行數可增加)

二、出租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大寫,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標準(或金額)約定: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三)租金標準變更約定:

四、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作為原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應繼續履行相應的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和保護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應報發包方(村集體經濟組織)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2、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3、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搭建違章建築,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乙方在承租期限內因故不能繼續經營土地的,應將土地退還給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土地流轉給他人。

五、違約責任

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影響,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六、糾紛解決方法

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本轄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約定:

(1)當前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統計:

(2)當前地上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作價和歸屬約定:

(3)到期後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約定:

2、有關國家政策性補貼歸屬的約定:

3、出租土地被徵收、徵用依法應獲得補償費歸屬於的約定:

4、其他約定: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可以向鄉鎮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部門申請鑑證。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鄉(鎮)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部門備案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1、本合同文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製定,是土地流轉雙方流轉關係確立的依據。

2、按不同流轉方式,我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具體分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同》。

轉包,指承包方(即《轉包合同》中甲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其他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轉包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受讓方(即《轉包合同》中乙方)按轉包時約定的條件對流轉方負責。承包方將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出租,指承包方(即《出租合同》中甲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出租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承租方(即《出租合同》中乙方)按出租時約定的條件對承包方負責。

互換,指承包方(即《互換合同》中甲方、乙方)之間為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對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塊進行交換,同時交換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轉讓,指承包方(即《轉讓合同》中甲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的,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由受讓方(即《轉讓合同》中乙方)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後原土地承包關係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

入股,指承包方(《入股合同》中甲方、乙方)之間為發展農業經濟,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股權,自願聯合從事農業合作生產經營。

3、本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流轉土地的面積、用途;流轉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為必填專案,否則合同無效。

4、流轉合同簽訂後,雙方當事人不得對合同內容隨意進行增補或刪減。應妥善保管,如有嚴重汙損、毀壞、遺失,應及時報告鄉鎮經管部門作出處理。

5、本合同文字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當事人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在保留適用條款的同時,注意將不適用條款劃去,避免產生歧義。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9

甲方(入股方): 委 託 代 理 人: 乙方(受讓方): 委 託 代 理 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標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的位於 區(縣) 鄉(鎮) 村 組(社)的 畝(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所登記的面積)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入股到乙方從事(主營專案) 合作生產經營。前述入股土地摺合成股份後為 股。

土地基本情況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股權分紅與支付方式 1.該土地實際面積(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四至界限所丈量的面積)與登記面積(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所登記的面積)不一致的,雙方約定轉包價款按:□實際面積計算;□登記面積計算。

2.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公紅利:

①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填黃谷、玉米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公斤(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

②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如果原來約定以第1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甲方要求變更為以現金方式支付的,乙方應當同意,並參照當地當年中等市場價格折算。

四、支付時間

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入股價款,以後的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 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轉包價款;以後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且每 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轉包價款。

4.其他 五、補償標準、方式及時間

甲方在入股前對該土地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以及在該土地上的青苗、構(附)著物等,雙方約定補償標準、方式及時間為:土地轉讓

六、土地交付方式及時間

1.甲方按下列第( )項方式將轉包土地交付給乙方: ①一次性全部交付。

② 2.交付資料:

①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影印件(含紅線圖);

②土地交付時的地形、地貌、土質、青苗、構(附)著物等情況的書面描述、圖片等(經雙方確認);

3.交付時間為:

七、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應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土地轉讓

6. 八、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2.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3.乙方應當向甲方開具股權證明書,並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股權紅利。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 九、合同到期後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合同期滿後,甲方收回該土地承包經營權。乙方對該土地進行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構(附)著物等,雙方約定處理方式、時間為:土地轉讓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③不按時限支付股權紅利的。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期支付轉包價款的,每延遲壹天,按應付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不按期交付土地的,每延遲壹天,按轉包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一方無故擅自解除合同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 元違約金。

4.一方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 元違約金。

5.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了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6.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外增加支付賠償金,以補足對方損失。

7.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 日內提供證明,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8.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該土地所在地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

1.合同期內,該土地涉及的國家有關政策性補貼、補助及其他費用等權利按如下方式處理:

2.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相關補償款按如下方式處理: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雙方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不申請合同鑑證。

5.在本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6.其他:

7.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鎮(鄉)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 所: 住 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0

河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

甲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

乙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

因_________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依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互換標的

1.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畝,坐落於_________(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

2.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畝,坐落於_________(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

二、互換土地期限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三、互換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不改變土地的用途及承包義務。土地互換後,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的互換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的地塊的承包經營權。甲乙雙方仍然要按照發包時確定的該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該地塊原來負擔的義務,雙方享有互換前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應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登記,並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

四、交付方式和時間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交付的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經營主體型別:□農村居民□城鎮居民□村集體經濟組織

□居民委員會□企業法人□農民合作社

□其他______所屬集體經濟組織程式碼證: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經營主體型別:□農村居民□城鎮居民□村集體經濟組織

□居民委員會□企業法人□農民合作社

□其他______所屬集體經濟組織程式碼證:_____

為規範農村土地流轉行為,維護流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流轉土地及用途

(一)流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以土地承包證書登記面積為準,共計_________畝。

(二)甲方將土地經營權流轉給乙方。

(三)甲方現通過□轉包□租賃□互換□轉讓□入股□作為出資、合作條件□其他____________方式流轉給乙方。

(四)流轉土地上原有附屬建築和資產情況及處置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最長不超過甲方原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第三條土地的交付

甲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時,經由雙方驗收交接,並辦理《土地交接單》。

第四條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以資金進行計價(單位:元人民幣):

□一次性付款方式。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價款按每年每畝為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於______年__月___日前付清。

□分期付款方式。共分為___期,每期___年,每期土地流轉價款遞增___%。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轉價款__________元,以後每____年於當年____月_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土地流轉價款。

(二)以實物或實物折資進行計價或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保證金

乙方須在簽訂合同之後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作為合同保證金,保證金在流轉合同期滿後___日內,甲方在扣除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及違約金後,將剩餘保證金一次無息返還乙方。(憑原始收據)。

第六條甲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規定支付土地經營權流轉價款。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開發和保護土地。

(二)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流轉土地期限屆滿後收回流轉土地經營權。

(三)所提供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應屬於甲方並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其他經濟糾紛。如在流轉後發現原轉出的土地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提供所流轉土地轉出方合法的集體決議紀錄或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承包、流轉經營合同等證明材料。

(五)不干涉和妨礙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協助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

第七條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一)依法享有受讓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如該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的,有權依法按規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三)依法辦理土地經營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

(四)不得閒置拋荒,並保護好生態環境和水資源。

(五)不得有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流轉土地內進行開墾、採石、挖沙、取土等給土地造成損害的行為,在流轉土地內發生破壞土地行為時,應採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管理規定開發利用,不得擅自改變農業用地、耕地用途,不得破壞土地綜合生產能力。

(七)對所流轉的土地上未列入流轉協議的水系、道路、建築設施等農村集體資產應協助甲方做好管理和維護工作,如需使用或變更必須徵得甲方及發包方同意。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土地再次流轉,如乙方確實需要再次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二)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應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土地經營權流轉款退還給乙方,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應作相應調整。

(三)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土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90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應在合同期滿後___日內將原流轉的土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土地妥善處理。未收穫農作物的處理約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終止或解除後,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特殊情況下的利益分配及資源處置

流轉期間土地被徵收、徵用時利益分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如甲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須向乙方雙倍返還保證金;如乙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保證金不予退還。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間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應繳納的流轉價款的__‰作為滯納金。逾期___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流轉的土地手續不合法,或土地經營權屬不清,產生權屬糾紛或其他經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給乙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防礙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流轉價款的____‰作為滯納金。逾期___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給流轉土地造成損害,或者擅自改變農業用地、耕地用途或者造成土地資源嚴重破壞,經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經營權,所收取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約定採用如下方式解決:

□提請當地農村土地仲裁機構仲裁□向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出讓方、受讓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可另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或蓋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出讓方、受讓方、土地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縣農業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 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2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標的

土地名稱

坐落

塊數

面積(畝)

備註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花園村五組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生產經營。

二、轉包期限

轉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轉包價格

轉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元人民幣。

四、轉包付款

簽訂合時轉包金一次性付清。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元。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縣(市、區) 鄉(鎮) 村 組

合 同 編 號 (編號以縣為單位以民政部門統編的地方編號為臺頭,鄉、村、組以下由各縣自編)____________

鑑 證 編 號 (鑑證號以縣為單位自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規條例規定,在不改變土地所有權性質的原則下,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面積和方式

甲方將享有承包經營權的座落在 ( )級 畝土地(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以 方式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轉給乙方用於 。

二、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

2.監督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及經營土地,阻止乙方改變土地用途;

3.該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土地的補償;

4.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與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5.流轉期滿要及時向甲方交還該土地或者協商續簽合同。

三、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轉價格為每年每畝 公斤稻穀(以實物或按當時市場價折成現金兌付)。

(二)支付方式: 。

(三)經營使用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標的按時兌現。

四、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違約責任

(一)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服從國家建設徵收及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佔用該土地的需要,並均不負違約責任。

(二)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三)乙方違背合同規定,兌付流轉價款逾期一天加罰乙方應兌付總額 %的滯納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全部直接損失。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及未經允許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不按時限交付土地流轉費的。

違約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數額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裁定。

六、爭議的解決

(一)流轉合同簽訂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先行協商解決。

(二)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鄉、村組織進行調解。

(三)無法調解或調解不成的,由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提出申請,由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四)當事人對仲裁機構的仲裁不服的,可以在規定的時限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爭議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時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而變更,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壞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土地採取轉讓的方式流轉,必須經發包方同意,變更原承包關係。土地採取入股的方式流轉,必須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並審查乙方資信經營能力,如乙方經營破產,甲方土地不能作為清償資產。土地採取互換、轉讓方式流轉,當事人要求登記的,應當向縣(市、區)人民政府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三)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承包期剩餘期限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四)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平等協商可在補充欄目中(附後)完善合同內容,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機關(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鑑證機關: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鑑 證 人: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鑑證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4

甲方:農戶姓名:身份證號碼:

乙方:土地(轉包方):身份證號碼:戶籍地址:

為了埁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利,本著依法、自願、有償、平等協商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制定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承包合同。

一、甲方沿河陳組將承包土地面積,畝成方成遍能灌能排優質土地甲方農戶口糧地應統一劃遍,土地經營權流轉給乙方承包。

二、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雙方約定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年,自年月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1、甲方採用出租方式將期承包地流轉給乙方承包經營農業生產,不得在所流轉土地上開挖池塘,建永久性建築物和改變土地用途。

2、旱地由甲方平整後交給乙方承包地,承包費另計,農戶轉讓給乙方承包地在合同不得任意退出。

3、農戶轉讓給乙方後留作口糧田的承包地,如農戶在乙方承包期間內中途繼續流轉承包地時,乙方應於以接受承包。

4、甲方流轉土地埂邊農戶不得栽樹,現有埂邊樹,離田2米以內,農戶應自行砍伐,不得影響乙方農作物生長。

5、沿河陳村現有水面和農田有利益相關的不能作種值和養殖用途。四、流轉價格及支付方式、時間1、承包地流轉承包費用現金支付,合同期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轉承包費,每市畝按計算,秈稻糧價上漲到壹元陸角時,每畝加承包費捌拾元,糧價低於壹元時,每畝降捌拾元,糧價到貳元時每畝再加捌拾元承包費,國家政策性糧補,歸甲方所得,國家對種植大戶的補貼資金由乙方所得。

2、乙方必須於每年月日前付清下一次流轉承包費。

五、流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收取承包流轉費,按照合同的期限收回流轉的承包地,收割前交每畝100元預付款,待水稻收完一次性付清下年承包費,如不能繼續承包預交款不再退還。

2、義務:在不干預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情況下,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各農戶養殖不能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

3、甲方將提水電站轉交給乙方使用,機臺機電裝置現在不完整的由甲方負責交付乙方使用後,乙方在使用過程中自行維修,維修費自理,承包期結束後,機臺和電機等裝置完好無損交給甲方,

4、甲乙雙方要遵守村規民約,不要無故滋事、鬧事,給雙方帶來損失,各農戶養殖不能給乙方造成損失。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乙方在新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如流轉承包合同未到期,乙方必須服從國家政策性開發利用土地,乙方只能有權獲得土地青苗補償費,土地及其它補償費歸甲方所得。

2、義務:乙方在國家政策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流轉承包費,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承包的土地進行有效保護。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甲方任意收回土地和無理鬧事的,水田打不上水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鎮農經站一份,土地流轉交晚中心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受法律保護,本合同未尺事宜,由甲乙雙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村民組長)簽字蓋章:乙方:

簽證單位:(蓋章)

甲方:各農戶簽字蓋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充分發揮退耕還林地的經濟效益,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基礎上,並經村兩委會研究同意,特訂立如下土地承包協議,供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將位於__村X組__X荒地承包給乙方經營,其土地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經營管理權。若該土地納入退耕還林後,承包受益權X年內退耕還林政策由乙方享受糧款補助,甲方不得隨意將本合同進行買賣或轉包他人。

二、承包時間:從__X年__月__日起至__X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三、承包費交納方式: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__X元承包費,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土地承包費__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其它經營收入。

四、承包土地____X,經乙方開荒,乙方對該溝樹木有權做出決定,甲方將免除一年承包費

五、甲方將土地承包給乙方作產業地經營,乙方不受外界干擾,在合同到期後,乙方如不願承包,甲方可將該溝樹木按現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六、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如有一方無故違約需向對方支付____元的違約金,並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七、本協議不因雙方當事人的變更而解除,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並做出補充規定,合同到期若甲方再行發包,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甲方將該地轉包他人,乙方有權對該溝樹木做出決定,甲方不得干涉。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