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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合同有哪些必備條款

二手房買賣在房產交易市場也是很常見的現象,在二手房買賣中,購房者和房屋出售人需要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在合同中約定好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這樣也是為了進一步促使買賣房屋的順利進行。下面小編為您介紹二手房買賣合同的內容。

二手房買賣合同有哪些必備條款

二手房買賣合同的必備條款

依據我國《合同法》及業務實踐,下列內容在一份二手房買賣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

這裡主要是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絡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二)標的

這裡應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裝置等情況;同時還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書資料的移交過程。

(三)價款

這裡也是很主要的.內容,主要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定金;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這裡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五)違約責任

這裡主要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這裡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採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採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七)合同生效條款

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撓條件成熟或不成熟;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在此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十)附件

在司法實踐中經常遇到二手房的買賣糾紛,有些是因為價款,有些是因為房屋質量,還有些是因為房屋產權問題。這些問題的出現提醒二手房的購買者一定要仔細審查二手房的產權和質量以及相關內容,避免在購買後自己房屋的權屬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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