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

當前位置 /首頁/範文/合同協議/列表

【推薦】代理進口協議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代理進口協議,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推薦】代理進口協議

代理進口協議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_________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_________,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

二、雙方責任義務

甲方責任

1、負責與外方商定所有合同條款,並對合同的全部內容及交貨內容負責。

2、及時向乙方支付定金及貨款。

定金為合同總金額的25%,於雙方協議簽訂三日內支付,其餘75%貨款由甲方提供工廠擔保,並於信用證開出後十天內付清,擔保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按時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比例為合同金額的.3%,於協議簽訂三日內支付。

4、預付港口一切費用,預計為_________元。

支付銀行利息及銀行費用。

5、保證該票貨物進口加工後以_________公司名義再出口,詳見雙方出口代理協議。

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外銷合同條款對外簽約,詳見_________合同。

2、負責辦理進料加工手冊及其它相關手續。

3、負責代甲方辦理報關、接貨等手續。

4、及時將有關單據轉交甲方。

5、如發生索賠等經濟糾紛,乙方可在甲方委託下,代辦有關涉外手續。

三、甲乙雙方應各自履行職責義務,如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出現問題或發生損失由各自承擔責任。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與甲方出具的擔保函同時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進口協議2

甲方: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銀行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直接代理甲方異地資金匯劃及其資金清算業務。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在其資金清算系統內承辦甲方的異地資金匯劃及其清算業務。

第二條 代理異地資金清算業務的範圍包括:異地資金匯劃及其資金清算,查詢查復。

第三條 甲方及其營業網點與乙方資金清算系統的介面和業務收發方式為第_________種:

1.集中方式:甲方代表其所屬營業網點統一設定一個集中清算點,並連線到乙方資金清算中心(組)。甲方所屬營業網點異地資金匯劃業務及查詢查復業務統一由集中清算點發送與接收。

2.分散方式:甲方及其所屬營業網點分別設立清算點,各清算點直接與乙方資金清算中心(組)連線,分別傳送電子匯劃業務及查詢查復業務。

第四條 甲方及其營業網點在乙方清算系統的賬戶設定方式分為:

1.集中方式:委託行在代理行資金清算中心開設一個同業存放款項戶,其所有營業網點業務資訊均通過委託行集中清算點與代理行清算系統交換,匯出、匯入款項均通過該賬戶予以清算。

2.分散方式:委託行及其所屬營業網點分別設立應用終端與代理行清算系統交換業務資訊,各自開設同業存放款賬戶,並通過該賬戶進行匯劃資金清算,或者委託行及其所屬營業網點設定一個同業存放款賬戶,所有營業網點發出的異地結算業務所產生的匯差均使用該賬戶清算。

第五條 乙方資金清算中心每日依據甲方在資金清算系統上傳送的電子匯劃業務,直接在甲方同業存放款賬戶清算資金。

第六條 甲方在乙方資金清算中心開立的同業存放款賬戶應確保有足夠的資金用於傳送電子匯劃業務。甲方應實時監控本行清算資金情況,避免發生匯出資金大於同業存放款賬戶資金餘額的.情況。

第七條 當出現甲方匯出資金大於同業存放款賬戶資金餘額情況時,清算系統自動中止匯出業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除因不可抗力及乙方所不能控制因素導致系統中斷,乙方保證甲方發往異地的匯劃資訊及時到達甲方指定的匯入地。當清算系統出現故障,導致傳送電子匯劃業務不能正常開展時,雙方應立即聯絡,儘快解決。

第九條 資金清算系統因不可抗力及通訊故障等乙方所不能控制的因素導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開展業務時,乙方應當免責。

第十條 甲方開戶時,應預留印鑑卡片。匯劃資訊發出次日,甲方應將匯劃憑證加蓋預留印鑑後,送交乙方。

第十一條 乙方按時向甲方提供同業存放款賬戶滿頁副本明細賬頁;年終時提供剩餘副本明細賬頁。

第十二條 乙方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業存款掛牌利率按季結計利息。

第十三條 以《支付結算辦法》及人民銀行電子聯行收費標準為基礎,經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標準,按月結算。

第十四條 甲方遵守乙方系統執行時間。

第十五條 乙方向甲方有償提供辦理異地資金匯劃業務的清算點軟體、安全卡、ic卡及有關操作手冊,對甲方有關人員進行入網業務培訓,並負責今後執行過程中該軟體的維護、升級以及升級後的培訓工作。甲方有關操作人員應按乙方要求嚴格操作。

第十六條 甲方在協議簽定後_________日內,按照《操作手冊》要求配置執行主機及配套的相關裝置,裝入操作軟體和應用軟體,並完成清算點與清算中心之間的通訊網路建設,以及今後執行過程中該套硬體裝置及通訊網路的維護、升級工作,確保軟體執行環境良好,清算點與清算中心(組)線路連線通暢。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以在清算點軟體中設定數字簽名的方式確認雙方收發業務的有效性。甲方必須對匯劃資訊的正確性、合法性負責。

第十八條 乙方負責甲方清算點安全控制系統的安裝及安全卡、ic卡的發放,甲方應妥善保管使用安全卡、ic卡,一旦出現丟失,應及時向乙方掛失,掛失生效前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九條 在日間,甲方可隨時檢視清算點的匯劃傳送和賬戶餘額情況。

第二十條 甲方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遵守《中國_________銀行代理其他商業銀行異地資金清算業務章程》。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有責任就協議內容、條款對第三方保守祕密。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辦理異地資金匯劃業務的清算點軟體及有關業務操作手冊應保守祕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洩露給第三方。

第二十二條 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滿後可續簽。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未盡事宜除甲方、乙方另有約定外,依據慚方業務規定和有關金融業務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中國_________銀行

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進口協議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外貿代理甲方直接進口_________(採用包乾費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一、包乾費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專案如下:

1、品名:_________(新技術新機器);備件一套(清單附後);商標:_________(_________牌);型號:_________;原產地:_________;

2、起運港_________至中國_________;外方交貨到_________港口的時間,應由買方提前15天通知乙方;

3、價格中已包括貨物成本、國外海運費和海運保險費;

4、外方來華人員(安裝、除錯、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國際機票等)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

5、進口關稅和增值稅,按海關實際徵收數額繳納。外貿進口代理手續費、商檢費、銀行費用、保險費、港口費、運雜費、國內短途運費以及其他相關費用,均包括在總額_________元人民幣包乾費之內。

二、付款條件

1、簽訂進口代理協議書後(貨到_________前6天)買方應預付每臺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支付進口關稅、增值稅和國內運費。

2、接著,貨到_________後3日內,由外貿支付有關進口關稅清關提貨給買方;

3、當買方收到機器一週內,外方來華人員負責安裝除錯,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在機器執行正常3天后,由買方支付給乙方每臺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外方來華人員的安裝除錯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和國際往返機票等費用;

4、當安裝除錯、正常執行30天內,且經買方驗收合格後,買方應將貨款餘額一次付清。

三、其他說明

1、_________型號_________產量:_________。

2、_________文字軟體系統:中文/英文

3、有關備件一套清單:_________。

4、_________由買方在安裝除錯_________前自理購置。

5、外方1—2人在華安裝除錯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期間(約7天)的食宿費用,由買方承擔。

6、如果機器出現故障,經外方培訓的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無法修復時,機器將由外方負責終身維修,來回路費由外方自負。甲方也可以退貨給乙方。對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負責對外交涉協商索賠。若協商無效,可提交簽約地法院解決。

7、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_________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口代理協議範文2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為甲方進口業務的唯一代理人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 代理進口商品

產品名稱:

英文名稱:

二、 合作方式及責任義務

(一)合作方式

1、 甲方自行與出口方(外方)協商確定甲方所需進口貨物的品種,規格, 質

2、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簽訂進口合同所需的各種相關資料及甲方認可的貿易

3、 進口商品到貨後,乙方負責辦理清關的各種手續。經乙方授權, 甲方也可

4、 甲方自行提貨。

5、 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二)雙方責任義務

1、 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在貨物進口之前應將必要的資訊提供給乙方, 以便乙方對外簽訂進口合同。

(2)甲方應在進口商品到貨後及時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提單,發票,裝箱單,產地證,檢驗檢疫等相關報關檔案,以便乙方及時辦理進口通關手續。

(3)甲方負責所進口商品的品種,質量和數量的核查驗收。

(4)甲方承擔繳納進口關稅,增值稅及其它通關費用。

(5)甲方承擔銀行手續費,產生乙方代為支付的費用,甲方亦應承擔。

(6)甲方須在 進口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將進口所需付的全部貨款,銀行手續費等款項劃入乙方賬戶。

(7)甲方應在進口貨物通關之前將所需的各種通關費用劃入乙方賬戶,以備辦理通關之用。

(8)貨物通關後,甲方應及時提貨。如發生滯港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9)甲方應自覺遵守海關等有關部門的規定,貨物品名、數量、價值等必須真實準確。如發生海關對貨物歸類和申報價值重新核定而導致增加的進口關稅和增值稅由甲方承擔,即使貨物通關放行後,如海關事後發現缺證、少證或漏徵稅收等情況,海關依法補徵稅收或補證,甲方仍須依法補稅或補證。

2、乙方責任義務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資料後應及時準確的.與外方簽訂貨物進口合同,並將合同副本給予甲方。

(2)乙方在接到到貨通知後應及時通知甲方,在接到進口通關所需全套單據後

(3)進口商品屬於法定商檢、檢疫產品的,乙方應及時向商檢、檢疫部門辦理有關手續,不得延誤。

(4)甲方將通關所需費用匯入乙方賬戶後,乙方應及時繳納進口關稅、增值稅及其它各項費用。

(5)如需開具銀行信用證,乙方應按照合同要求及時準確的辦理開證事宜。

(6)乙方向甲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必須合法、有效。

三、 甲乙雙方的結算

(1) 甲方應隨貨款同時向乙方支付進口總貨值百分之一的代理費,代理費不足

(2) 支付貨款金額依照實際支付當日的銀行匯率牌價核算。

四、 其它約定條款

1、 進口合同一經簽訂,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能自行就進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也不能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進口合同。

2、 凡甲方同意的進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3、 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已支付的各項費用並應承擔代理方因此發生的一切損失。

4、 因外商不履行合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5、 當外商違約時,如甲方提出索賠,應在索賠期內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據,承擔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6、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由於產生各種雙方無法預料的問題(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等),雙方將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合理調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或你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該補充協議也將視為本協議的有效部分。

7、 甲乙雙方需終止本協議的,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且之前所簽訂對外及對內合同必須執行完畢。

8、 甲乙雙方若發生單方違反本協議或產生爭議和分歧,應本著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

9、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正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制定補充協議。

11、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進口協議4

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20xx年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貨物是以達成如下協議: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數量、金額等資料,由乙方對外付匯。

2、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向主管部門申請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3、 在貨物裝運前甲方應提前通告乙方,以便乙方辦理貨物進口手續。

4、 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貨物品質或數量與甲方訂貨不符,一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5、 進口口岸:以實際訂單為準。

6、 貨物運至進口口岸後由乙方負責安排貨物的清關、報檢等事宜,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7、 貨物到達進口口岸,辦理完所有清關手續放行後,乙方應將貨物完全原封不動的交與甲方。

8、 關於索賠:如外商不履行合同或不按期履行合同,延遲交貨,交付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則甲方應於收貨後三十日內向乙方提交索賠證據,並授權乙方向外商提出索賠,進行和解;和解不成,由乙方代理甲方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切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甲方不履行進口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導致外商提出索賠,則乙方對外所承擔的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對外交涉提供依據,並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9、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進口協議5

甲方(受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委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議,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貨物事宜。簽定以下協議:

一、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託,以甲方的名義與國外出口商簽定進口貨物合同。乙方承諾承擔該進口合同下賣方的權利義務及其法律責任。

二、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應於提貨前5個工作日將貨款、銀行費用、關稅、報關費用、代理費用及其它相關費用支付給甲方,甲方在確認款項到帳後,開始辦理清關手續。

三、 以L/C方式付款,乙方應於開證前一星期內將貨款的30%作為保證金支付給甲方。餘款以及代理費應於提貨前2個工作日或信用證到期前一週支付到甲方帳戶,甲方確認款項到帳後開始辦理清關手續,否則由此時間上產生的'滯港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果信用證到期前5個工作日,乙方餘款沒有支付給甲方,甲方有權扣留貨物,並且可以做出拍賣貨物的決定以填補貿易上餘款的空缺。

四、 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成交, 由甲方對外付匯, 結匯方式是信用證或T/T,甲方收取進口發票金額的1.0%作為代理費,如是遠期信用證, 30天遠期甲方收取乙方發票金額的1.2%; 60天遠期以發票金額的1.4%; 90天遠期以發票金額的1.6%計算作為代理費。

五、 甲、乙雙方約定,貨物到港後,甲方負責準備進口報關所需單證,辦理貨物的進口手續,其間所產生的清關費用、包括相應的關稅、增值稅、報關雜費、運輸費、倉儲費等由乙方承擔。如乙方需甲方代辦託運,其運輸費用也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運輸途中的損失責任。

六、 代理貨物進口過程中,甲方只負責辦理進口相關手續,貨物的金額、品質、數量、交貨期限等方面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如果因貨值、貨物的品名、數量等原因造成報關的延滯,其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清關結束後,甲方及時將提單或提貨單據轉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貨。

七、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 法院,通過訴訟程式解決糾紛。

八、 甲方有義務在每筆合同履行結束後,將費用支出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乙方,並根據乙方需要傳真相關付款憑證。雙方對支出款項無異議後,甲方將於提貨後一個月後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從簽定時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十、 本協議有效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代理進口協議6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本合同項下貨物一事達成一致,茲同意按照下述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下述貨物: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品牌/商標其它

二、委託專案:

1、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名義與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外商”簽訂進口合同,向其購買上述貨物。

2、乙方向外商購買上述全部貨物的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_。

3、進口合同中對貨物的質量要求應為:

技術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

2、按照進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在中國境外的運輸、保險事宜。

3、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對外付匯手續。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貨物。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甲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將購買貨物所需全部資金、相關稅費及代理費付至甲方賬戶。

2、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

3、應乙方要求,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有關貨物技術標準、質量要求等方面的對外談判及有關活動;必要時,負責編制合同附屬檔案。

4、檢驗貨物並及時對貨物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五、付款條件:

1、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賬戶;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為: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稅款匯入乙方賬戶。

3、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為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____%。

六、貨物交付:

1、貨物進口批文由_________________方負責辦理。

2、乙方應於貨物預計到達中國口岸前________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有關情況;並於貨物到達中國口岸後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應在乙方發出到貨通知後_________________日內赴交貨地點收貨。

4、貨物在中國境內的法定商檢由____________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_方承擔。

5、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_將貨物交給甲方,貨物自進關口岸至_________________的運輸及保險由____________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_方承擔。

七、對外索賠:

如外商在履行進口合同時有違約行為,甲方決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由此而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乙方無義務對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訴訟。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支付有關款項,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金額為逾期支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每天;逾期超過十五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全部款項前,乙方有權留置全部貨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應承擔延遲提貨期間發生的貨物倉儲費及其它費用;逾期超過十五天不提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處置未提取貨物。

九、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的規定執行。

十一、特約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進口協議7

甲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為使甲方的硫糖鋁混懸凝膠(Sucralfate Gel)產品獲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頒發的《進口藥品註冊證》,甲方願意接受乙方提供的進口藥品註冊諮詢服務,經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此項合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註冊的藥品為:

1、品名:糖鋁混懸凝膠(Sucralfate Gel)

2、商品名:素得(Sucrate)

3、劑型:凝膠劑

4、規格:5ml:1g

5、包裝規格:12袋/盒

6、註冊分類:進口註冊,按化藥3類註冊。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甲方責任:

1、甲方應在乙方指導下向乙方提供該產品註冊所需的各種資料,包括書面資料和圖譜資料,以及必需的證明性檔案;

2、甲方應提供本產品註冊送檢所需的合格樣品;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要求的本產品註冊所需的其他必要的支援;4、甲方應根據本協議按期支付給乙方本產品進口註冊諮詢服務費;

5、如有必要,甲方應進行相應的藥學研究或臨床前試驗,以獲得必要的資料和資料;6、如有必要,甲方應進行相應的臨床試驗,以獲得必要的資料和資料。

乙方責任:

第一階段—申請臨床批件(如減免臨床,則直接獲得進口藥品註冊證)1、乙方應成立工作小組,指定聯絡人並制訂工作計劃;

2、乙方應提供註冊所需資料和資料的清單給甲方,並提供指導手冊指導甲方收集整理資料;

3、乙方負責稽核整理甲方提供的資料和資料,在可能的範圍內由乙方進行補充和修改,如有必要,由乙方指導甲方完成;

4、乙方負責翻譯本產品註冊所需的資料和檔案;5、乙方負責中文申報資料收集、整理及撰寫;

6、乙方應在甲方提供註冊所需的資料和檔案後的80個工作日內完成申報資料的撰寫,並代表甲方前往SFDA遞交資料,直至申請被受理;

7、乙方負責就藥品註冊檢驗的有關事宜與藥品檢驗所溝通,並保持聯絡以便能儘早得知檢驗結果;

8、受理後乙方應負責對該申請材料的審評情況進行跟蹤,與審評專家聯絡,力使甲方在SFDA規定的期限內獲得進口藥品註冊證(減免臨床)或臨床批件。

9、如附加臨床前研究(藥學研究或藥理毒理研究)必須執行以獲得必要的資料和資訊,而且甲方委託乙方執行這些研究,那麼乙方將負責遴選研究機構、制定實驗方案、監督實驗執行、評價實驗結果等。此將另行協議加以規定。第二階段—申請進口藥品註冊證

10、如有必要進行臨床試驗,乙方應在收到完整併合格的臨床試驗報告後的50個工作日內完成申報資料的撰寫,並代表甲方前往SFDA遞交資料,直至申請被受理;

11、如果SFDA對申請人生產設施進行現場檢查,而且甲方願意尋求乙方的幫助,那麼乙方將提出迎接檢查的準備要去,幫助甲方準備和接受檢查。此種情況發生時將另行協議加以規定。

12、受理後乙方應負責對該申請材料的審評情況進行跟蹤,使得甲方在SFDA規定的期限內獲得進口藥品註冊證;

13、乙方將及時告知甲方在註冊過程中的任何重大事件;

14、如果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臨床試驗,乙方負責聯絡臨床試驗機構,制訂臨床試驗方案,監測臨床試驗過程。此種情況發生時將另行協議加以規定。

三、註冊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註冊諮詢服務費分為三個部分:

註冊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元

如有必要進行藥學研究和臨床前研究,諮詢服務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決定。如有必要進行臨床試驗,臨床試驗諮詢服務費為人民幣_______元,如果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臨床試驗,甲方應支付乙方CRO收費的15%作為乙方臨床試驗執行費。此將由雙方另外簽訂關於臨床試驗的協議。

以上費用按下述方式支付方式:

1、自本協議簽訂後5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註冊服務費的60%,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即¥_______萬元作為首期費用,乙方在收到首期費用後啟動該服務專案,包括但不限於:成立專案工作小組;起草工作計劃;提供指導檔案,指導甲方提供註冊所需的檔案和資料;

2、甲方在獲得第一階段的《受理通知書》後5日內,向乙方支付註冊服務費的30%,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元,即¥________萬元作為二期費用。乙方收到二期款即開始該產品在SFDA及CDE的追蹤工作;

3、甲方應於SFDA釋出該產品《進口藥品註冊證》或臨床批件後的5日內(以SFDA網站公佈之日起計算),向乙方支付所餘註冊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即¥________萬元作為三期費用。

4、如有必要進行臨床試驗,甲方應支付臨床試驗諮詢服務費的60%作為臨床試驗階段的首期費用,收到該費用後立即啟動臨床試驗諮詢服務工作。

5、甲方在獲得第二階段的《受理通知書》後5日內,向乙方支付臨床試驗諮詢服務費的20%作為臨床試驗階段的二期費用。乙方收到二期款即開始該產品在SFDA及CDE的追蹤工作;

6、甲方應於SFDA釋出該產品《進口藥品註冊證》後的5日內(以SFDA網站公佈之日起計算),向乙方支付剩餘的臨床試驗諮詢服務費作為臨床試驗階段的三期費用。如果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臨床前試驗研究

7、如果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必要的臨床前研究試驗,在與試驗機構簽訂協議後的5日內,則甲方應支付臨床前試驗費用的60%作為臨床前試驗研究的首期費用。

8、試驗完成後5日內,甲方應支付餘下的`臨床試驗費用,乙方在收到費用後的5日內,將試驗報告的影印件交至甲方。如果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臨床試驗

9、如果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臨床試驗,在確定臨床試驗機構後的5日內,則甲方應支付臨床試驗費用的60%作為臨床試驗的首期費用。

10、臨床試驗完成後5日內,甲方應支付餘下的臨床試驗費用,乙方在收到費用後的5日內,將臨床試驗報告的影印件交至甲方。

四、保密責任

雙方應保守對方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未經所有方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場合洩露。註冊當局和甲方同意的第三方除外。

五、獎懲與違約責任

1、本協議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法規。

2、如因乙方不履職責造成甲方產品在SFDA不能成功註冊,乙方退還所收註冊服務費;如因其它客觀原因造成不能成功註冊,乙方將退回已收費用的30%(乙方可能的最大利潤率的兩倍)。

3、若因甲方原因如:甲方不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的證明性檔案無效,提供的樣品不合格,試驗資料虛假等導致的註冊延期或失敗,由甲方負有關責任。

4、協議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完整履行本協議,積極合作,共同完成好本產品的註冊工作。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雙方協商不能達成協議,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本協議履行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5、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政策變化)造成雙方的任何損失,均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六、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在雙方法人代表(或指定負責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代理進口協議8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三、乙方的免責

1.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2.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四、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_____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檔案按先付款,後退單的方式辦理。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檔案,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五、糾紛的解決

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六、 通知

1.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2.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3.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採用資料電文形式通知或通訊的`,是指該資料電文進入被通訊人的收件系統。

七、保密

一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且該義務不受本協議履行終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八、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規定的免責事由外,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履行本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經書面通知之後,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十、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一、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進口協議9

代理方:

委託方: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以下商品達成協議如下:

一、商品名稱、品質、規格、數量:

二、乙方保證於訂貨前將全部貨款的%(約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匯到甲方帳戶。其餘的貨款,乙方在收到裝船通知後,在三日內,將貨款匯到甲方帳戶上。若在付款日前,乙方貨款未及時付給甲方,影響甲方對外支付貨款,乙方保證承擔甲方對內對外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貨物所有權和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即歸甲方所有,同時甲方保留進一步的索賠權利。

三、甲方收取進口貨物代理手續費為1%,銀行費按實收。

四、甲方代理乙方對外簽訂進口合同、辦理對外付匯、報關、報驗。

五、乙方在貨船抵達目的港後三日內,將保險費、關稅和增值稅、報關報驗費、卸貨費、港雜費等的.大約款付到甲方帳面,結算時多退少補。由於滯報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代乙方對外支付貨款時,按當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折算。

七、如乙方發現貨物質量不合格、數量短缺(除合同規定溢短裝的百分比外),自貨物抵港之日起30天內,向甲方提出並提供國際公認有關當局的檢驗證明書,以便甲方辦理對外索賠事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本協議對外代理合同號:。乙方應對貿易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屆時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或辦法視為本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

十、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先友好解決。如協商不妥,請求法律解決。

十一、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一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本協議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印章)

(印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代理進口協議10

甲方(受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委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議,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貨物事宜.簽定以下協議: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託,以甲方的名義與國外出口商簽定進口貨物合同.乙方承諾承擔該進口合同下賣方的權利義務及其法律責任.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應於提貨前5個工作日將貨款、銀行費用、關稅、報關費用、代理費用及其它相關費用支付給甲方,甲方在確認款項到帳後,開始辦理清關手續。

以L/C方式付款,乙方應於開證前一星期內將貨款的30%作為保證金支付給甲方。餘款以及代理費應於提貨前2個工作日或信用證到期前一週支付到甲方帳戶,甲方確認款項到帳後開始辦理清關手續,否則由此時間上產生的滯港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果信用證到期前5個工作日,乙方餘款沒有支付給甲方,甲方有權扣留貨物,並且可以做出拍賣貨物的決定以填補貿易上餘款的空缺。

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成交, 由甲方對外付匯, 結匯方式是信用證或T/T,甲方收取進口發票金額的1.0%作為代理費,如是遠期信用證, 30天遠期甲方收取乙方發票金額的1.2%; 60天遠期以發票金額的1.4%; 90天遠期以發票金額的1.6%計算作為代理費.

甲、乙雙方約定,貨物到港後,甲方負責準備進口報關所需單證,辦理貨物的.進口手續,其間所產生的清關費用、包括相應的關稅、增值稅、報關雜費、運輸費、倉儲費等由乙方承擔。如乙方需甲方代辦託運,其運輸費用也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運輸途中的損失責任。

代理貨物進口過程中,甲方只負責辦理進口相關手續,貨物的金額、品質、數量、交貨期限等方面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如果因貨值、貨物的品名、數量等原因造成報關的延滯,其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清關結束後,甲方及時將提單或提貨單據轉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貨。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法院,通過訴訟程式解決糾紛。

甲方有義務在每筆合同履行結束後,將費用支出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乙方,並根據乙方需要傳真相關付款憑證。雙方對支出款項無異議後,甲方將於提貨後一個月後向乙方支付佣金。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從簽定時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本協議有效期自二OO五年 月 日至二OO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代理進口協議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 ,高效優質服務宗旨,就有關代理進出口報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進出口報關的一切手續,如報關、動植檢、商檢、衛檢、繳納關稅增值稅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2、甲方只作為乙方的國內委託進出口代理商。貨物歸乙方所有。甲方每票收乙方代理費元

3、甲方如果有幫乙方墊付海運費,報檢費,碼頭費,換單費等,報關完畢時候由乙方直接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帳號或者是付現金給甲方。

(二)乙方責任:

1、及時向甲方提供進出口報關的發票、提單、裝箱單等報關資料,協助甲方做好報關前準備工作。

2、貨物到達目的`地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正本提單(後面背書),裝箱單,商業發票,合同,報關報檢委託書,進口報關單,空白蓋章A4紙2張以及產地證、衛生證等有關單證。

3、乙方保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貨物進出口實際品名、數量、重量、規格等,應與提貨單和隨船艙單相符。如海關、檢驗檢疫等部門查實貨票不相符,由此產生的全部後果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在貨物放行前、將進出口所產生的費用如:代理費,商檢費、植檢費、代理定倉海運費、碼頭費、代理進出口報關手續費等一次性支付給甲方。關稅、增值稅乙方自己繳納並負責補齊稅差。海關稅票乙方抵扣使用。

( 四 )本協議如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固定電話: 固定電話:

傳真號: 傳真號:

手機號: 手機號:

聯絡地址:聯絡地址:

年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進口協議12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瀋陽格萊博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為明確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業務,主要為進口國外奶粉。

由甲方直接向國外公司訂貨。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提交給乙方關於此次委託進口貨物簽字確認的清單,並保證實際進口貨物及其價值與清單及發票相符。

2.對進口貨物提供必要的產品解釋及技術解釋。

3.負責辦理進口貨物的國際運輸以及國際、國內保險事宜,並承擔相應費用。

4.甲方負責辦理進口貨物運抵甲方指定倉庫後的接貨驗收等事宜,並對進口貨物品種、數量負責。

5.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及時支付乙方各項費用,以便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6.及時向乙方通報與本協議執行有關的資訊,以便乙方及時、正確的行使代理權。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按甲方提供的產品清單,辦理進口機電產品許可審批手續。

2.接受甲方委託與國外賣方認真謹慎簽定本協議項下的進口合同,其條款由甲方與國外賣方確定。

3.收到甲方相應預付款項後,根據甲方要求及合同條款辦理對外付款的有關手續。

4.乙方負責辦理貨物到港後接貨,報關,納稅,商檢等,清關事宜。關稅,增值稅及相關的清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5.進口貨物在抵達北京口岸時如發生錯發、缺損等情況應配合甲方完成檢驗、索賠工作,出具相關手續,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向甲方收取進口合同總額的1.5%代理費(最低收費人民幣1000元),對外付款的銀行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由甲方負擔。

四.本協議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精神予以協商解決。

五.若本協議執行過程中情況有所變化,需對本協議進行更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後以書面方式確定,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併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一部份。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為簽字起3個月

補充條款:

在甲乙雙方簽訂此協議同時,甲方向乙方交付五萬元(50000.00)整作為合作的代理的保證金,此保證金在甲方順利進口奶粉到崗時由乙方從代理費中扣除,如奶粉由於甲方責任導致不能進口,則乙方扣除相關費用後退還餘款。如乙方責任導致奶粉不能進口則全額退還給乙方。

甲方:乙方:

簽章:簽章:

日期:日期:

代理進口協議13

編號: 日期: 地點: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 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甲方代理乙方進口以下商品:

1、 商品名稱:

2、 規格及數量: 總數量:

3、 產地:

4、 價格: 總金額:

5、 包裝:

以上條款最終以甲方對外欠約合同為準。

二、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對外簽署合同並向乙方提供合同副本。

2、收到乙方的開證保證金後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3、負責辦理代理進口報關、商檢及其他接貨手續,但所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如需索賠,在收到乙方的索賠委託、依據及索賠費用後及時代理乙方按甲方對外簽署的合同規定向外索賠,索賠利益歸乙方所有,但代理手續費不做任何退回。

5、如乙方未按規定向甲方付清全款,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並自行處理貨物,以及向甲方索賠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

6、 及時向乙方通報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特別是貨物備妥期、裝運期、預計抵達情況,以便乙方及時做好接貨準備。

7、收到國外正本單據稽核無誤後,及時向乙方結算。匯率以甲方實際對外付匯日匯率為準。

(二)乙方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全額%的'代理手續費。

2、協議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作為開證保證金。

3、接受甲方採用的貨物進口標準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甲方代表乙方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買方"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4、收到甲方交來的對外進口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同協議要求有不符點時,應在收到合同副本後三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甲方。否則,即視為乙方已承擔該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5、貨到目的港後,應積極配合甲方的港口貨運代理辦理貨物的交接事宜。乙方必須在貨到後天內向甲方交清貨物的全部稅款(進口關稅及增值稅)和港口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報關費、商檢費、港雜費、倉儲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及全部貨款,以便甲方放貨。

6、如果外商系乙方自己所定,如發生遲交貨或不交貨等問題由乙方負責追索,甲方協助。

三、索賠處理:

(一)甲方必須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發現問題時,及時處理。凡屬於船方或保險責任的,應會同甲方在港口的貨運代理向有關責任方面索要貨損、貨差證明,通過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有關索賠手續。凡屬於國外發貨人責任的短重及/或品質索賠,及時申請商檢,並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有效期終了前15天將商檢證書送到甲方,以便甲方稽核及時對外提賠。

(二)甲方必須積極辦理屬於發貨人責任的短重及/或質量索賠。甲方不承擔直接的賠償責任,但有義務代表乙方向國外發貨人提賠,並須據理力爭督促國外發貨人儘速理賠。甲方須及時向乙方通報對外索賠進展情況,並對此索賠案負責到底直至乙方同意結案為止。

四、爭議解決:凡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長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其它本協議未盡事宜,適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人: 簽約人: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代理進口協議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_________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_________,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

二、雙方責任義務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與外方商定所有合同條款,並對合同的全部內容及交貨內容負責。

2、及時向乙方支付定金及貨款。定金為合同總金額的25%,於雙方協議簽訂三日內支付,其餘75%貨款由甲方提供工廠擔保,並於信用證開出後十天內付清,擔保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按時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比例為合同金額的3%,於協議簽訂三日內支付。

4、預付港口一切費用(報關、接貨、滯報、滯箱費等),預計為_________元(根據實際費用結算金額,多退少補)。支付銀行利息(_________個月,金額為_________)及銀行費用。

5、保證該票貨物進口加工後以_________公司名義再出口,詳見雙方出口代理協議。

(二)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外銷合同條款對外簽約,詳見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

2、負責辦理進料加工手冊及其它相關手續。

3、負責代甲方辦理報關、接貨等手續。

4、及時將有關單據轉交甲方。

5、如發生索賠等經濟糾紛,乙方可在甲方委託下,代辦有關涉外手續。

三、甲乙雙方應各自履行職責義務,如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出現問題或發生損失由各自承擔責任。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與甲方出具的擔保函同時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進口協議15

協議編號:

日期:

委託方:

代理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委託方與代理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代理進口商品訂立如下協議:

一. 委託進口貨物內容

二.委託方對代理方的授權範圍:

1. 授權代理方根據雙方確定的進口合同主要條款與外商簽約;

2. 授權代理方在委託方違約時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貨物(詳細內容見本合同

本協議規定所做的一切代理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3. 外商由委託方指定(或提供),委託方應自行對該外商資信和產品質量負責,無條件接受代理方根據代理協議進口的貨物,並保證貨單相符、單單相符、單證齊備;

4. 自行承擔進口關稅、產品增值稅和進口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5. 委託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和/或本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條件的,委託方無權要求代理方退還已經支付的開證保證金。與此同時,委託方還應償付代理方為其墊付的所有費用(含以月息 %的標準計算的利息等),支付違約金等,並承擔代理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6. 委託方除按銀行要求支付 %開證保證金外,還應為代理方開證信用額度的 %部份提供擔保。

7.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可以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委託方應該和代理方一起與外商共同交涉,免除代理方對外商的責任。如因此造成代理方損失,委託方應承擔代理方的相關費用以及其它損失。

8. 當外商違約時,如委託方提出索賠的,應在索賠期內向代理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件,

預支付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委託方不承擔索賠費用或不提供必要協助的.,均視為委託方放棄索賠。

(二)代理方責任

1. 依據本協議的規定與外商洽談、簽訂、履行合同;

2. 在收到委託方 %保證金後開出即期信用證(或者其它方式的付款);

3. 若因外商或承運人原因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或無法全面履行的,代理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或按本協議規定代表委託方對外索賠,並實時向委託方通報相關情況。

四.結算方式及期限

1. 委託方須在信用證付款日到期日前五日內將其餘 %貨款以付匯當日銀行外匯牌價計算將貨款轉入代理方指定賬戶,在此之前物權屬於代理方;

2. 在貨物進口報關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報關費、批文費、報檢費、倉儲費、銀行費用等均由委託方自行承擔並即時支付。如實際由代理方代墊的,委託方須在報關完畢後立即付還代理方;

3. 代理費按海關認可總金額的 %計算,委託方應在報關完畢立即支付。

五.違約責任

若委託方無法及時付款或不付款(含關稅、增值稅)而發生糾紛,或貨物滯留碼頭(倉庫)產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委託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支付一切費用及賠償一切損失)。

六.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七.因執行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雙方均可以向代理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TAG標籤:代理 協議 進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