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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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勞動合同4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4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華】勞動合同4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

鑑於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係,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鄭重宣告如下:

甲方宣告如下:

1、甲方為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擁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甲方已將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確認已經被明確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被告知內容的明確含義。

3、甲方已將現行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崗位職責、工作流程等管理檔案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確認已經被明確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被告知內容的明確含義。

乙方宣告如下:

1、乙方在年齡、性別、身體狀況、身份等方面均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者必須具備的條件以及本崗位勞動者必須具備的條件。

2、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建立勞動關係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學歷證、簡歷)、資訊的真實性,合法性。

3、乙方保證其簽訂本合同時無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並且也沒有傳染病病原攜帶者未治癒或者存在傳染可能性的情況。

4、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競業限制等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關係,

5、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6、乙方有違反宣告1-4條之一的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此支付的招聘費、培訓費、仲裁訴訟費、律師費),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情況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情況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高學歷:_________

最高學歷畢業院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或者其他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時失效。

雙方確定本合同生效日為甲方依據本合同用工起始日,乙方應於合同生效當日到甲方上崗,否則甲方有權按照相關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予以處理。

三、工作任務

第四條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為:。

第五條確定工作任務完成的標準: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標準全部達到時/其中一項達到時(選擇適用)視為工作任務完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六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安排,從事__________崗位工作。

工作內容詳見合同附件1《崗位說明書》,乙方應根據崗位職責和 工作要求求等內容開展工作,如不能達到相應的崗位工作要求,視為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接受培訓或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本勞動合 同。

第七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不超過3個月內或雙方商定的期限),但甲方需在期限屆滿後或臨時 工作結束後及時將乙方調整回原來崗位工作。乙方承諾同意並服從甲方的臨時工作安排。乙方從事甲方臨時安排的工作期間的報酬按原崗位/臨時崗位(選擇適用) 標準執行。

第八條根據崗位工作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為:基本工作地點和其他完成工作必須的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

1、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工時制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乙方主動加班須按照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式報批,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十二條甲方在下列節假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但乙方因私請假期間,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適用以下第種工資計發方式:

a.基本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

b.崗位工資制:乙方的月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

c.計件工資制: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d.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甲方依據績效工資考核結果確定乙方每月的績效工資。

e.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左右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最晚不超過當月月底。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可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出勤情況、工作崗位的變更以及其他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情形作相應變動。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事宜。/因乙方不願甲方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甲方將應繳社會保險費加入乙方工資由其自行繳納。(選擇適用)

第十八條乙方應將辦理社會保險必需的資料及時交付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社會保險不能及時繳納的,由乙方承擔相應後果。。

第十九條乙方按甲方規章制度中確定的標準享受福利待遇。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條甲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操作規程、工作流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對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二十一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根據崗位實際情況及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甲方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九、保密協議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因乙方洩密給甲方造成損 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以及因商業祕密洩漏造成業務量減少,經營困難等狀況形成的其他損失)。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否則甲方有權按照勞 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三款規定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損失賠償額相當於乙方因上述行為取得的收入或者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的損失(包括預期利潤 損失)。

(選擇適用)乙方不論何種原因離職,離職後兩年內不得到與甲方同行業企業就職或自辦與甲方同行業企業,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補償金元。乙方違反此條約定應退還甲方支付的補償金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就保密和競業限制有其他協議的,應同時遵守該協議。

十、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均應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 篇2

編號:

甲方:

乙方: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委託代理人 戶籍所在地地址在淄居住地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簽訂類別為 勞動合同。⑴新訂、⑵續訂

第二條 本合同為 的勞動合同 。⑴固定期限、⑵無固定期限、⑶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 )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上工作。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⑴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每天工作

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⑵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七條 甲方應按照規定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甲方按規定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或者乙方不能按規定休息休假的,甲方應按照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元(或)。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參加並繳納社會保險。其中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患病、非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期間的待遇,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為無毒無害工作(或者為有一定毒素的工作崗位,容易產生 危害)。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照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第十五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或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條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對乙方違章違紀行為,應當進行批評教育,可以按照法定程式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可以予以拒絕。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與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第二十條 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需安排加班的,甲方應按照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第二十一條 乙方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書由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三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書,至少儲存兩年備查。

九、其他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中乙方的各項待遇如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勞動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新規定相悖,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勞動合同正式文字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增加以下內容:。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根據需要可另行簽訂的培訓服務協議、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本合同書的附件如下: 。

甲方(公 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 元。

乙方月工資為 元。

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

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

勞動合同 篇4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特定工作任務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第二條 崗位及職責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作,擔任_________職務。

2、乙方須按照甲方崗位工作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包括指令性工作任務、日常性工作任務、臨時性工作任務等。

3、乙方須接受甲方委託代理人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保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保護、職業衛生規定的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工作條件和工作場所,保障乙方在工作時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四條 工作紀律和保密工作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單位的保密規定,維護甲方智慧財產權、技術祕密、經濟利益等合法權益。如違反規定造成甲方損失時,要依照甲方的章程、紀律等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紀律處分和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並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 工作報酬

甲方以按勞分配和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原則,根據國家對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和標準,按照工作責任、工作量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付給乙方工作報酬。

在合同簽定時的工作報酬為_________.

今後工作報酬和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發生變化時,乙方有權享受變化後的相應的工作報酬、津貼和補貼。

甲方要及時合理地支付給乙方工作報酬,包括規定的各種津貼和補貼。

第六條 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金。其中應由乙方按規定繳納的個人部分,由甲方按月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日、公休假日、因公負傷、致殘和死亡,非因公負傷、患病和女職工保護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的住房待遇,按照甲方公示的有關規定執行。

4、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退(離)休制度,乙方符合退休條件的,即辦理退休手續,並享受相應待遇。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續簽

1、因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依照法律、法規、政策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內違反甲方的工作紀律,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在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5)未經甲方同意在外兼職,嚴重影響本職工作,或嚴重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

(6)在聘期內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xx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7)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8)符合其他法定事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然不合格的;

(3)合同簽訂後,簽訂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因法定的原因被撤消或解散的,甲方應在被撤消或解散前與乙方辦妥解聘手續。

4、在聘用期內乙方被開除或自動離職,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患職業病或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進入刑事訴訟程式尚未作出結論期間的;

(6)有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6、乙方因公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終結,經有關部門確認不同程度喪失工作能力的,按以下辦法辦理:

(1)完全和嚴重喪失工作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2)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聘用合同解除與否,由甲方與乙方商定;

(3)國家另有規定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向甲方遞交書面報告: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需離崗學習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8、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保證在不損害雙方利益的前提下,對履行合同的善後事宜做出妥善處理。

9、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在工作期間得知的國家和單位機密或技術祕密、商業祕密的義務。

1o、合同期滿後,需要續簽的可以續簽。續簽合同在本合同期滿30日前辦理。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1、2、3、4、5、6、

第九條 違約責任、經濟補償和生活補助

1、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條款規定,應付對方違約金,主約金數額由雙方在本合同第八條中約定。一方造成對方經濟損鄉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的,甲乙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同第八條中約定培訓後的服務期限與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沒有約定,乙方在培訓後服務期未滿5年提出解8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培訓違約金。培訓違約金按每服務一年{j去培訓費總額的20%支付。若甲方在培訓後服務期未滿5年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支付培訓違約金。

3、下列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實際工作年限,按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給予經濟補償。

工作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2)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仍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調整到新崗位後考核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併、撤消,不能安置乙方到相應單位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4、解除合同的乙方失業救濟,在已開展失業保險的地區,按當地失業保險規定辦理。未開展失業保險的地區,由甲方根據當地政府規定的職工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月發給生活補助費。甲方對乙方的生活補助費的發放不超過24個月。如乙方在領取生活補助費期間被其他單位聘用,甲方從乙方被其他單位聘用的第2個月起不再發給生活補助費。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1)出境或出國定居的;

(2)受勞動教養或被判處xx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3)國家另有規定的。

6、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2項解除合同的,不予以經濟補償。

第十條 人事爭議處理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後應協商解決。

經雙方協商或主管部門調解不能解決的,可以按國家人事部《人事爭議處理暫行規定》和《貴州省人事爭議仲裁辦法》規定,向同級政府人事部門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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