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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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企業經營合同4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經營合同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推薦】企業經營合同4篇
企業經營合同 篇1

甲方(委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

1、 年 月 日, 公司(即甲方,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通過《關於 的決議》,決定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託管經營。

2、乙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 公司,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獨立法人資格和權利,願意接受甲方委託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託管經營。

為進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實現公司跨越發展,甲方同意授權乙方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託管經營。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協商一致,就公司託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託管標的

1.1 本協議項下託管標的名稱為: ,成立於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註冊資本: ,企業性質: ,經營範圍: 。

1.2 根據《 審計報告》的記載,截止到? 年?月?日,公司總資產為人民幣? 萬元、總負債為人民幣? 萬元、所有者權益(淨資產)為人民幣??萬元;職工人數為?人,其中離退休人員? 人。

第二條 託管期限

本協議項下乙方對公司的託管經營期限為 年,自乙方整體接管公司之日起算。

第三條 託管事項

3.1 本協議託管經營期限內,乙方全面負責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或業務)。具體包括:

3.1.1 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司董事會決議;

3.1.2 擬訂、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1.3 擬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1.4 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3.1.5 公司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3.2 乙方託管經營期間,公司的產權隸屬關係保持不變,公司資產依法歸公司所有。

第四條 託管經營目標

4.1 乙方承諾:在乙方託管經營期內,公司淨資產應保持不低於 萬元,稅後利潤年平均增長率不低於: ,負債率小於 。

4.2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乙方應組成不少於 人的託管組,具體負責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工作。乙方託管組人員名單應當報公司董事會備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接收。

4.3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乙方應當向公司董事會提交企業託管經營方案。託管經營方案經公司董事會審批同意後,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 託管經營擔保

5.1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 )的託管經營保證金(或由國有或股份制商業銀行省級分行出具的擔保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 )的履約銀行保函),作為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義務的擔保。

5.2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託管經營保證金中扣收違約金或要求擔保銀行在擔保金額範圍內支付違約金。

5.3 託管經營期限屆滿或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應當將扣除違約金後的託管經營保證金餘額或履約銀行保函返還乙方。

第六條 託管費用及支付

6.1 本協議項下託管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

6.2 甲方分 期支付託管費用,其中第一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

第七條 甲方(董事會)的權利和義務

7.1 甲方依法對公司資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7.2 對乙方提出的公司年度經營計劃、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享有審查、否決權。

7.3 有權對乙方的託管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7.4 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目標考核,有權委託專業機構對乙方的託管經營活動進行審計、評估等。

7.5 有權任命公司主要財務負責人,公司會計部門直接對公司董事會負責。

7.6 負責辦理本協議項下公司託管事宜的審批手續,確保乙方託管經營合法、有效。

7.7 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託管費用。

7.8 按照本協議約定協助乙方組織、協調有關託管經營工作。

7.9 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接管公司,有權以公司名義開展對外經營活動。

8.2 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組織、實施公司的生產、經營及管理活動。

8.3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託管費用。

8.4 應當確保公司資產實現保值增值,保證託管經營目標的實現。

8.5 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項檔案、資料,託管經營期滿後按照本協議約定移交甲方。

8.6 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稅務等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依法納稅。

8.7 嚴格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8.8 乙方應按季度向甲方董事會提交財務、業務報表和甲方要求提交的其它資料,定期報告 公司經營情況。

8.9 接受公司董事會的監督、檢查與質詢,按照董事會的要求進行整改。

8.10 未經公司董事會書面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贈與、轉讓、質押、抵押等任何方式處分公司財產。

8.11 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託管經營義務,不得部分或全部將公司交由他人託管經營。

8.12 不得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託管公司同類的業務。

第九條 託管事項的交接

9.1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甲方負責擬訂企業託管移交清單,向乙方移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章及其它印鑑、銀行帳號、管理檔案、人事檔案、業務檔案、技術資料、財務賬冊、資產憑證等全部公司經營管理資料。

9.2 企業移交工作完成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企業託管移交清單進行簽章確認,乙方實際接管公司。

9.3 乙方託管經營期滿前 日內,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委託專業機構對公司進行財務審計。甲、乙雙方依據專業機構的審計報告制定移交方案。

9.4 託管經營期限屆滿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企業託管經營終結確認書》,乙方結束並退出對公司的託管經營。

第十條 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

10.1 根據《 公司債務處置方案》,乙方接管前的公司債務由公司自行承擔。

10.2 本協議託管經營期間,乙方應採取有力措施、積極追償公司債權,債權回收所得歸公司所有。

10.3 乙方因履行託管經營義務形成的債務,由公司承擔。但因乙方過錯等原因形成的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

第十一條公司勞動、人事管理

第十一條 公司勞動、人事管理

11.1 經公司董事會批准,乙方有權根據業務發展情況決定公司崗位設定及人員配備。

11.2 乙方應依法進行勞動、人事管理,確保公司職工隊伍的穩定;未經公司董事會批准,不得隨意解聘公司職工。

11.3 本協議託管經營期限內,未經公司董事會批准,乙方不得擅自變更公司員工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

11.4 乙方應當依法為公司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按時繳納各項社保費用。

11.5 乙方派駐的託管組人員的工資等勞動報酬由乙方自行支付,不得納入公司職工工資管理;

第十二條 重大事項的通知

12.1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2.1.1 乙方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絡方式等發生變更;

12.1.2 乙方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股東變動;

12.1.3 乙方發生改制、重組、合併、分立等重大事項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12.1.4 乙方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12.2 上述情形影響乙方實施託管經營的,乙方應當妥善落實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責任並向甲方提交具體方案。

第十三條 甲方的陳述和宣告

13.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檔案、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13.2 本協議項下的託管經營已經獲得必要的內部授權,並按照法定程式履行了必要的審批手續,乙方依據本協議享有的託管經營權真實、合法、有效。

13.3 甲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的陳述和宣告

14.1 乙方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且乙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協議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權。

14.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檔案、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14.3 乙方保證在託管經營期內忠實、勤勉的履行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義務。

14.4 本協議項下乙方的一切義務對其繼承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併、改組、更改名稱等後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式及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影響。

第十五條 保密義務

15.1 甲、乙雙方對因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將前述商業祕密公開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15.2 上述保密責任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有關商業祕密成為公開資訊時止。

第十六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6.1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16.2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可以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須簽署書面協議。

16.3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6.3.1 乙方逾期30日以上仍未足額提交託管經營擔保的;

16.3.2 擅自處置公司資產或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的;

16.3.3 部分或全部將公司交由他人託管經營的;

16.3.4 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約定的託管經營目標的;

16.3.5 乙方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16.3.6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16.4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6.4.1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將公司交付乙方託管經營;

16.4.2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足額支付託管費用。

16.5 本協議提前終止的,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九條的約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7.1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7.2 甲方逾期未將公司交由乙方託管經營的,應當按照託管費用總額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3 甲方逾期未支付託管費用的,應當按照逾期託管費用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4 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約定的託管經營目標的,應按照託管費用總額10%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7.5 乙方逾期未將公司移交甲方的,應當按照託管費用總額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6 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18.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第 方式解決:

18.1.1 由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按照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18.1.2 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18.2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十九條 附則

19.1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附件。

19.2 本合同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 本協議任何條款或任何部分的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不影響本協議任何其它條款或部分的效力或可強制執行性。

19.4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及乙方足額提交託管經營擔保之日起生效。

19.5 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公司董事會決議

2、公司財務審計報告

3、企業託管經營方案

4、乙方託管組名單

5、企業託管移交清單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經營合同 篇2

合同號碼: 20xx0428

合同簽訂日期:20xx0428

合同簽訂地:江蘇省XX市 XX公司辦公室

出租人:XX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江蘇省XX市XX路8號

郵政編碼:224XXX

法定代表人:XXX

電 話: XXX

開戶銀行:XXX

帳 號:XXX

傳 真:XXX

承租人: XX(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XXX

郵政編碼:XXX

法定代表人:XXX

電 話:XXX

開戶銀行:XXX

帳 號:XXX

傳 真:XXXX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經營租賃合同。

第一條 租賃資產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將甲方全部賬面資產(見附表01表所記載的資產組,以下簡稱租賃資產),採取經營租賃的方式,對乙方進行出租。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資產。

(一)生產及辦公、生活用地

包括生產車間、倉儲用地等可使用土地面積平方米,辦公室間,職工宿舍 套。

(二)生產裝置

租賃現有甲方可使用的生產裝置、倉庫及附屬設施。見清單。

(三)配套水、電、網、話設施

乙方承租甲方可使用的現有供水、供電、通訊、網路等基礎設施,包括600KVA變壓器一臺。

第二條 租賃期限、用途

租賃期間為5年,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x日止。租賃資產租賃給乙方作生產經營,乙方不得改作其他用途。

租賃期滿,甲方收回租賃資產,乙方應如期交還。

第三條 租金

考慮乙方前期開發費用較高和市場逐步提升的情況,租金採取逐年遞增的方式,根據乙方的承受能力和市場銷售情況,每年議定一次。20xx年度租金定義 萬元,每月15日結付。

鑑於經營租賃的性質,乙方先交付甲方保證金50萬元。

第四條 租賃資產的交付

所有租賃資產,乙方按照資產接收清單,以XXX公司所在地作為交付地點,由甲方向乙方交付。甲方資產如有欠款未付,仍然由甲方償付,任何與資產所有權相關的欠款或產權糾紛均與乙方無關。

在交接租賃資產時,雙方在交接資產清單上簽字確認。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簽訂本協議,本協議生效後即受其約束;

2、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3、甲方承諾,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未在租賃資產上設定任何擔保物權或者其他權利限制;在本協議的租賃期限內,將不在租賃資產上設定任何擔保權或者其他權利限制;

4、甲方保證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租賃資產處於良好的可適用狀態;

5、甲方承諾並保證,不干預乙方對租賃資產的正常使用,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

6、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所租賃資產的使用,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賃資產非正常性損壞,甲方有權利索要賠償。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簽訂本協議,本協議生效後即受其約束;

2、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如第三人對租賃資產主張權利,致使乙方不能對租賃資產使用、收益的,乙方有權要求減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3、乙方承諾,不利用租賃資產進行非法活動;

4、乙方負責維護、檢修、保養租賃資產,資產增值部分歸乙方所有;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對租賃資產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以及進行技術改造或工藝路線調整,因此而增加的資產歸乙方所有;

5、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或者租賃資產的性質使用租賃資產受到損耗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租賃資產質量問題的處理

甲乙雙方是同一股東的關聯方,租賃過程中的所有問題都可以友好協商解決。原則上,乙方一次性按收全部資產,此後發生的資產瑕疵或裝置修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租賃資產的管理、使用和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可完全使用租賃資產。

2.乙方除非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資產遷離現有場所,不得轉讓給第三者或允許他人使用。

3.租賃資產在管理、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包括國家新開徵的一切稅種應交納的稅款),由乙方負擔(甲方對租金繳納的營業稅和全部利潤應納的所得稅除外)。

4、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損壞租賃資產,合理正常使用裝置,加強裝置保養;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或裝修,需經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得拆除和損壞,乙方對租賃房屋資產的修理及添置物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九條 租賃資產的滅失及毀損

在合同履行期間,租賃資產滅失及毀損風險,由乙方承擔(但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如租賃資產滅失或毀損,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負擔一切費用:

(1)將租賃資產復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狀態。

(2)更換與租賃資產同等狀態、效能的物件。

第十條 保險

租賃資產,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租賃資產投保,並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金額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所定損失金的金額。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處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規定其他義務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時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

(2)強行收回租賃資產,並由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2.雖然甲方採取前款(1)、(2)項的措施,但並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3.在租賃資產交付之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也應負責賠償。

4.乙方如發生關閉、停業、合併、分立等情況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提供有關證明檔案,如上述情況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方有權採取本條第1款的措施,並要求乙方及擔保人對甲方由此而發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租賃期間,租賃資產不屬於承租方破產清算的範圍。

企業經營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1.租賃房屋(場所)坐落在市 區路 號 ,名稱是 ,該商鋪用於經營用途。

2.承租面積為 平方米,承租面積按商鋪的建築面積計算。若乙方對上述承租面積有異議,雙方可在商鋪現場直接測定,如達不成一致意見,雙方可另行共同委託測繪機構進行測繪,測繪費用由提出異議方承擔,承租面積最終以測繪機構的測定資料為準。

3. 本合同租賃物還包括附屬的裝置設施:合格的消防設施、正常使用的供水供電系統、 光纖(免費提供管井至乙方租賃區域)、有線電視線路和電話線路(接駁至乙方租賃區域)合格並正常使用的自動扶梯(共用)、合格並正常使用的貨梯(共用)、合格並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調系統。

  第二條

1. 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證書編號:】。

2.甲方保證其為租賃場地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有權對租賃場地房屋進行出租。甲方須向乙方出示土地使用權證(或房地產權證)等證明其有出租權的相關檔案,並提供影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辦理營業執照等手續需提供土地使用權證等證明檔案的,甲方須給予配合並及時提供。甲方資料每逾期一日提供,免租期相應順延一日。至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雙倍返還乙方已付的費用外,還應負責賠償乙方損失。

3.本合同簽署時,租賃場地及房物若存在抵押、擔保,或者並司法、行政機關查封、凍結等情形的,甲方須明確告知乙方,告知方式為在本合同補充條款寫明。租賃期間,發生前述情形的,甲方須書面告知乙方。

4.因權屬瑕疵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須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交屋時,保證該址無其他營業登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符合合同項下交付標準的租賃物交付給乙方,具體以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物交付確認書為準

2.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共計 年月,自交付房屋後起算日(非乙方原因導致裝修工期延長的該裝修免租期還相應順延)為免租裝修期(免付租金、物業管理費、裝修保證金以及裝修垃圾清運費等一切費用)。若乙方於免租裝修期結束之前完成裝修工程,則不論乙方是否進行經營活動,乙方依然只需於起租日開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3.如在租賃期內,甲方正式對外宣佈的開業日,甲方的開業商鋪未達到租賃面積的70%(含),甲方不得收取乙方租金以及物業服務費等費用

。若甲方的整體招商及經營情況對乙方有極大的影響,連續三個月或是累計六個月低於70%的,雙方需協商協商重新確定租賃費用,如達不成一致,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如不認可一方提出的空臵資料,甲方應提供證據證明,否則,視為認可乙方提出的空臵事實。

4. 租賃期限內租賃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不影響本合同效力。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租賃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須徵求乙方的同意(乙方在此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甲方應告知乙方有關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租賃房屋的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甲方,享有本合同項下甲方的權利,承擔本合同項下甲方承擔的義務。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賃場地單位租金按每平方米每月 元計算,月租為¥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面上調租金。 月租金總包括不限於物業管理費及推廣宣傳費、停車場費、設施費用、房產稅、出租所得稅及附加費、水電錶立戶費以及所有相關雜費、稅費等費用。由於甲方出租房屋和收取租金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應當由甲方自行承擔。

2.乙方每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應於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後2個工作日內出具相應發票,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提供發票,則乙方有權順延之後各月租金支付時間,直至甲方提供發票時止。

  第五條 定金(或押金)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日內須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幣(大寫)作為定金(或押金)。甲方應在收到乙方上述租賃保證金的同時向乙方開具收款收據。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或因其他原因提前終止的,三日之內退回乙方,逾期退還,甲方還應按同期貸款利息支付乙方滯納金;乙方由權主張期根據本合同應付的費用,從該保證金直接抵扣。

  第六條 其他費用

2.甲方應負責一切按國家有關規定應由業主負責繳納的費用及稅項(包括但不限於土地使用費等) ,乙方按該物業實際耗電量(以獨立電錶顯示為準)及電力部門收費標準繳付電費,乙方按租賃物業實際耗水量(以獨立水錶顯示為準)及自來水公司的收費標準繳付水費。除以上費用外,另外涉及其他配套設施如寬頻、有線電視等相關費用,乙方自理。由甲方代收代付的款項,甲方出具稅務專用收據

  第七條 甲方維修責任

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另有約定外,該房屋的維修保養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若甲方拒不履行維修保養責任的,乙方有權另行委託他人代為維修或保養,但一切相關的費用以及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消防

1.甲方應確保租賃物符合國家和當地現行的消防法規的要求,滿足一次建築消防驗收標準並取得消防稽核意見書、消防驗收合格證及第三方檢測報告。

2.若由於建築物主體或甲方主系統原因導致乙方消防二次裝修報驗無法通過的,由甲方負責整改,費用由甲方承擔。若甲方無法在乙方開業前一個月整改到位,或整改後建築物主體以及主系統仍未通過消防驗收致使乙方消防二次報驗無法通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乙方所有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開業延遲、行政處罰等);如乙方未提出解除合同,亦不妨礙其要求甲方賠償實際損失。

3.乙方在裝修、消防報審或日常經營期間,甲方應確保消防設施器材符合上述標準以及與乙方商鋪內消防裝置相連的主系統能正常執行的,甲方均須按上述標準在乙方及時報修後的合理期限內進行修復或補充,否則,乙方可在書面通知甲方後墊資進行修復或補充。乙方墊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給乙方,但乙方須提供費用清單和票據。

4.甲方應協助乙方進行商場裝修和開業(使用)消防驗收工作,甲方

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的手續材料。甲方消防驗收和年檢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應積極配合。

5.租賃期內,消防部門如對租賃物內甲方提供的消防裝置設施提出整改要求,甲方需按消防部門的要求進行整改;如因乙方自行增加的消防設施被消防部門要求整改的,由乙方進行整改。任何一方不按時進行整改的,另一方均有權墊資進行整改,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6.租賃期內,甲方負責提供消防設施器材的維保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但乙方原因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的除外),乙方裝修添臵的消防器材的維保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水電

1.甲方確保租賃物有正式的供電供水服務,確保租賃物獲得供電部門提供的KW的正式用電功率並設臵開關和配電箱。甲方確保租賃物總進水口直徑不少於 CM,水壓正常,確保水電能滿足乙方商鋪的需要。租賃物層配電箱前供電設施和供水計量表前的供水設施由甲方負責維護。

2.甲方負責在乙方進場裝修前按乙方要求將電源接至租賃區域提供給乙方獨立使用的配電櫃內,進行配電櫃的電量配臵。甲方確保乙方可以獨立控制租賃物的總電源,確保租賃範圍的配電櫃以及主電纜符合國家電氣使用標準及合同約定的電量提供要求,並處於正常完好的使用狀態。

3.甲方負責在租賃物交付前為乙方租賃部分單獨安裝水電錶,乙方按該水電錶的計量數字向甲方交納水電費。

4. 甲方負責在乙方進場裝修前將供水管道接到租賃物提供一個接駁點(具體接駁點位臵雙方另行協商),確保交付乙方使用時處於完好狀態,確保上下水管道的暢通,汙水處理等裝置的設臵符合環保部門的相關要求。

  第十條附屬設施裝置

1.甲方應在交付租賃物時保證貨梯的完好且能正常使用,自動手扶梯在乙方開業時能正常使用,並通過當地有關部門的驗收。甲方應提供有關部門的驗收合格證明和當年度的年檢證明。

2.甲方確保租賃物有可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調系統,甲方負責該系統的維保責任,確保該系統符合國家和當地的標準,能滿足乙方正常經營的需要。

3.租賃期間,甲方提供中央空調系統的正常執行和維保,空調末端的維保由乙方負責。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

1.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應與乙方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對租賃物的物業服務事宜進行明確。甲方對物業服務公司履行本合同及物業服務合同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確保租賃物系合法建築物,沒有被查封、凍結,產權清晰沒有爭議。共有權人(如有)同意出租。甲方確保其已取得了租賃物以及附屬場地、附屬裝置設施全部的、合法的、沒有任何異議的出租權利,如由於該產權爭議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則乙方有權在書面通知甲方後,有權暫停支付租金。如乙方恢復正常營業後需立即支付租金。房屋未被登記為其他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場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從事經營活動時對消防條件的要求;

2.在承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乙方租賃物內停水、停電、停中央空調等措施,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停業期間的直接損失。

3. 甲方確保不堵塞租賃物的所有入口、公共通道,以及該物業所有的公共設施,包括自動扶梯、客貨梯等在乙方營業時間內始終處於便捷、通暢的使用狀態。

4.租賃期限內,甲方確保租賃房屋的主體結構、樓梯、樓板和牆體的承重,樓板屋面和牆體的防水性,線路的安全性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否則,由於上述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責任。甲方應負責對該房屋所在的建築物內的共用地方及其共用設施進行日常維修、保養,並保證其始終處於正常運作狀態。

5.乙方有權在租賃房屋外牆等適當地點懸掛廣告物及安裝室外機。且甲方應協助乙方取得租賃屋外牆及其他適當地點懸掛廣告物及安裝室外機全部所需稽核,批准。

6.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應提前 個月通知乙方;

7.甲方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8.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或自行經營與乙方經營範圍相近或業態相同性質的企業或個人進場經營,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十倍的合同保證金的違約金。

9.租賃期間,甲方

企業經營合同 篇4

為深化企業改革,探索搞活商業企業的新路子,調動經營者和職工的積極性,和平商場實行“百元利潤計酬”的企業經營責任制。

瀋陽商業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決定聘任xxx同志(以下簡稱乙方)經營瀋陽市和平商場。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特制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瀋陽市和平商場委託給乙方經營,經營期為4年。自 1987年1月l日起至1990年12月31日止。

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為瀋陽市和平商場經營者,是企業的法人代表,擁有充分的企業經營、機構設定、人事安排的自主權;自有資金支配權;企業內部收人分配形式和辦法決定權;在保證企業資產的完整和增值的前提下,有對閒置資產的出租和處理權,但必須報甲方備案。

三、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完成本合同的各專案標(略)。

四、乙方在經營期間,在保證實現合同規定的逐年增長的上交利潤指標的前提下,實行取消工資、獎金、企業按利潤、商品部按毛利、職工按銷售額定計酬率的“百元利潤計酬”分配辦法。

1.在經營期間,企業實現基期利潤國家按現行稅率徵所得稅 55%,增長利潤的所得稅減為35%,其餘65%部分留給企業,原則上用於發展生產和集體福利。

2.由於獎金在稅前列支,將原核定的調節稅率24%調整為 31.1%;二步利改稅核定的利潤基數和超基數利潤的調節稅仍按3:7 分成的辦法不變。

3.實行工資總額同利潤掛鉤,基期利潤部分按24.56%,超基期利潤部分按17.19%的定率(即1:0.7)作為職工計酬額提取。

4.乙方完成或超過利潤目標,按不同檔次發給個人收人。(略)五、經營者在經營期間內完不成合同目標,按下列規定處罰:

1當年完不成合同利潤目標,扣罰經營者全年個人收人的50% 2完成當年合同利潤目標,其他三項指標每少完成一項,扣罰經營者個人收人的1/4。

3經營者連續兩年完不成合同利潤目標,扣罰其第二年的全部個人收人,發給基本生活費每月50元。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並撤銷委託經營證書,另行安排工作。

4乙方在經營期間,由於重大決策失誤,或重大過失,給企業和國家造成重大損失,要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5.經營期滿,有問題商品佔庫存的比重超過8%時,每增加 1%,扣罰經營者個人全年收人的20%

6.企業在1988年底要實現服務質量分類分級管理的一類企業,每延緩一年,扣罰經營者個人全年收人的30%

六、由於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確需變更合同時,雙方可協商修訂合同或作出補充規定,經公證後,具有法律效力。

七、乙方由於意外原因,不能繼續經營本企業,提出申請後,經甲方會同財政等有關部門檢查確認後方可終止合同。

八、經營期滿,由甲方對乙方的經營進行評價,稽核企業的資產增值,評審結果作為對乙方的考核依據。

九、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如甲方隨意變更或中止合同,造成乙方不能繼續經營,由企業按乙方的基本工資發至合同期滿。如乙方隨意變更或中止合同,甲方有權扣回乙方經營期間內得到的全部個人收人。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瀋陽市財政局會籤和履行公證手續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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