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經營合同範文6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夥經營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合夥經營合同 篇1合夥人:(甲) 女(簡稱甲方)
現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 女(簡稱乙方)
現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一、甲乙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協議如下:
二、甲乙兩方合夥經營 品牌女裝,總投資為 萬元,甲出資 萬元,乙出資 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房租、裝修費、貨款、僱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議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的投資款必須到位,到位後投資款打到新辦理銀行卡上,交由 方管理。
三、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守法經營繳納相關稅費,擔任企業法人代表。企業名稱為"太平XX品牌女裝",並以此名義繳納相關費用;對外行使所有經營行為。經營管理過程中若出現需法人承擔責任等情況或因此產生相關費用等問題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四、本合同企業經營期限為3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6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五、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分工核算:由雙方協商分工,甲方負責電子管理及營運模式,乙方負責管理賬目,管賬人員按月進行經營核算,公開賬目並出具財務核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並留存。每月30日為簽字日,順延7日之日不籤則視為認可。
2、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季度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在季度末雙方核算無誤認可後進行均分,如需將其中的部分利潤用作再投資,由雙方商定。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服裝成本、房租、裝修、員工、水、電、營業稅等所有支出後,是為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均攤(如:包含僱員費用、水費、電費、營業稅等)。
5、前期考察所產生的費用(包括車費、住宿、吃飯)均屬於投資費用當中。
六、在經營期間,沒有回本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如個人經濟出現問題或其他原因需用錢,可以私下商議,但決不能挪用店內錢財,若違約,對店內造成的所有損失要負上全部責任及法律責任。
七、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薦清算人,並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門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清算時,牆面、地面、屋頂等附著不可拆卸的部分不予作價,不參與分配)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形成文字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本協議雙方簽字(或蓋X)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 (簽字蓋X) 年 月 日
合夥人: (簽字蓋X)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合同 篇2合夥人甲 姓名: 合夥人乙 姓名: 合夥雙方本著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內容
雙方自願合夥組建經營政和縣聖巨集陶瓷店,該店所有資產均屬合夥雙方共同所有,約定投資份額各佔投資總額的50%。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聖巨集陶瓷店,經營地點為政和縣南大街商住樓25號店面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建材,陶瓷,潔具用品零售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5年,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合夥期滿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出資。合夥人陳顯強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250000.00元,享有50%的股份;合夥人楊愛芳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250000.00元,享有50%的股份。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20xx年5月15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500000.00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退夥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二)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合夥人或他人可以退夥、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退夥、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合夥人簽名(蓋章):
乙合夥人簽名(蓋章):
簽名時間:20xx年 5 月 1 日
合夥經營合同 篇3甲方:
乙方:
雙方經反覆協商一致,為了“和氣生財,互惠互利,雙方共贏”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 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合同)書,雙方同意在租賃店鋪作為開設美容院場地。
二、 雙方協商確定,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半身緣美容店”,總投資實際資金為 萬元,甲出資 萬元,乙出資 萬元。年終分紅甲按照投資總額的 / ,即 %,乙分紅按照 / ,即 %。總之,年終甲按照 分之 分紅,乙按照 分之 分紅。
三、本合夥美容店經營期限為 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雙方自願辦理有關手續。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店鋪(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等相關手續登記。
四、雙方協商確定的職責:
甲方作為投資主體出現,負責管理和外圍事務,包括辦證與外商、半生緣總部洽談業務,與 聯絡,都要主動出現,行使老闆的權利和義務;平時一般不住在店鋪裡,上班是坐在前臺處理接待任務,安排美容師為客人服務,或跟那些等待的客人聊聊天宣傳美容知識;也要打電話聯絡客戶,還有處理相關財務,收錢,過賬、繳款等日常事務;負責招聘美容技師的把關等事務等。
乙方負責會計記賬事務,充當本店的店長,負責安排外派或者是聘請來的技師參與美容,負責帶領新手學藝,清理採購產品清單,看護本美容院;晚上一般都住在店鋪裡,防止產品被盜,一般不宜透露自己已經入股,對美容技師要嚴格管理,強調技師整齊劃一,手法到位;提醒其他美容師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注重平時的技師培訓等工作;有空閒也要打電話聯絡客戶,主動與客戶交流等;每天上午在別人上班時間,要帶領美容師穿好整齊劃一的衣服在外面做早操,或者主動與客人打招呼等;在平時沒有事情做的時候,負責帶領團隊去各地花園或者商場裡發放傳單等。
五、 雙方協商確定:
1、義務,雙方任何一方有空就去菜場購食品菜餚,回來如果有時間要及時做飯,不存在推諉;當然做飯也可以輪流做飯或購菜等;有客人過來諮詢美容要熱情接待,遇到特殊事情都有義務先處理好事情再跟對方報告。平時雙休日是客人來體驗最多的時間,任何人不得遲到,乙方住在店鋪裡,晚上十一點關門,有客人做美容必須推遲關門,臨睡覺前要打掃好店內衛生,第二天不得遲於九點半開門;甲方上午不得遲於十一點到崗,下午下班可以在學生放學之前離開,如果生意好,客源多,平時雙休日或者學生放假儘量住在店鋪裡。
2、利益,雙方暫時不領取工資,等到賺到更多的錢,也就是賬上有儲備的 萬元,能基本交齊一年租金之後,雙方就可以領取基本工資。甲方每月領取 元,乙方每月領取元。到了年底根據所賺錢的總數,甲乙雙方按照比例領取分紅。分紅的前提是賬上必須有 萬元的鋪底資金。
3、權利,甲、乙方如果能做美容,洗臉、按摩、吹頭髮、減肥等工作都有提成;如果甲方不是以技師出現,基礎工資可以提高。雙方有責勸告或者提醒對方出現的錯誤,有事情一定要好好商量,不得把話濫在肚子裡。美容店就是自己的家。本著把美容店做大做強的原則,一定要和氣生財。將來的理想是雙方合夥再開幾家美容加盟店。目前是創業階段,只能本著節約開支,事事處處要以節約為本。
六、甲乙雙方經營的美容店是共同承租的,其費用納入成本積累,如果資金短缺,也是共同承擔出資再增加成本,不得依靠任何一方。
七、支付方式:辦理銀行開卡機,必須有公用的賬號,如果不申請公用賬號,必須有記賬本隨時查閱,賬務必須在雙方合夥面前做到日清月結,大家心裡有底。
八、違約責任:雙方好說好算,如果有一方在合約期間,提出辭職或者另謀高就,自動放棄者,在合約期內不準收回任何成本。如果本店有相應的債務,則按照分紅比例負擔。如果有外債償還,必須還清債務之後方可離開,如果離開時沒有適當的資金還清,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比例債務部分。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中介人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甲乙某一方如果轉讓,只能按實際注入資金轉讓;即使增值,也只能按照投入的實際資金漲或者跌而轉讓。
十一、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按照當時店鋪增值或者是減值的價格,預估成本後,再接納第三者入股。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十三、 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可以在下面簽字有效。本協議一式三份可受法律保護。
甲方: (簽章或者按手印)
乙方:(簽章或者按手印)
中介人:(簽章或者按手印)
合同簽訂地點: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同二
訂立合同各合夥人:
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__,住址____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10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月1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
1、合夥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
(其它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1、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其它。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而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1份,送_______各存1份。
合夥人:_______(蓋章)
合夥人:_______(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
合夥經營合同 篇4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培訓機構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合夥人甲: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合夥人乙: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教育培訓市場現有資源優勢,共同經營一家培訓機構,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企業概況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機構名稱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範圍包括為針對開展的學生傳統課程、特色課程及各種集訓。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以及期限
甲方___________(姓名) 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
乙方___________(姓名) 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乙方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獎金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主要是上課老師的工資,按課時()分配。招生老師,按照約定提成比例()分配。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第一部分: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部分: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
當然退夥是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除名退夥也稱開除退夥,是指在合夥人出現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夥人決議將該合夥人除名。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三部分: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部分: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第二部分:合夥人的義務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夥期限屆滿;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銷;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 聯絡方式
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 聯絡方式
附身份證影印件
簽約日: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合同 篇5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協議簽約地點:
一、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 專案合夥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二、合夥經營範圍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乙方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雙方的出資應於 年 月 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並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雙方方出資合計 元(大寫 元),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甲方享有 % 盈餘,乙方享有 % 盈餘。 債務承擔:由雙方合夥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 % 債務,乙方承擔 % 債務。
六、入夥、退夥與出資轉讓
入夥:承認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退貨:不可在合夥不利時要求退夥;任一方若退夥,應在 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並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七、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甲擁有許可權: 義務: 乙擁有許可權: 義務: 甲乙雙方工作中不得越權操作,且應認真履行應盡義務。
八、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九、合夥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其他未盡事宜,本著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並進行補充、完善。
十三、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a: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b: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c: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d: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營班子(a、b、c、d)
為共同發展,股東a、b、c、d在設立________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基礎上,決定同時聘請以a為主組建的經營班子營運________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為進一步規範公司股東和經營班子的權利、義務,甲方和乙達成如下協議:
一、 公司的運營模式
1.1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負責制。
1.2 公司的經營班子是指總經理以及總經理提名董事會聘任的副總經理。具體是指a、b、c、d.
1.3 公司的股東與經營班子稅後利潤的分成按下列方式操作:
1.3.1 依法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和任意公積金後的稅後利潤餘額,股東享有________%,經營班子享有30%;
1.3.2 公司設立後三年內,股東按1.3.1 分得的________%部分金額按股東出資比例全部轉增註冊資本,經營班子按1.3.1 分得的________%部分中,不少於________%必須轉增註冊資本,另剩餘的不多於________%可提取現金,作為經營班子獎勵;
1.3.3 公司股東必須以股東會形式形成決議以確保經營班子和股東應得利潤轉增註冊資本後獲得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批准,相應的公司章程的修改,股東的增加和變更也必須於每個會計年度終了之日起二十日內修改執行完畢。
1.4 凡股東會按未通過1.3.3 決議的,本協議可代替作為股東會決議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相應的公司章程修改、股東的增加和變更。
二、 公司經營班子中總經理的特別許可權
2.1 為維護公司的穩定和促進公司的健康發展,公司經營班子中總經理除享有法律、法規和章程規定的許可權外,還可根據如下條款行使總經理特別職權:
2.1.1 總經理審批費用開支時,凡單筆費用開支在不高於公司註冊資金總額________%的幅度內,有權自主決定;
2.1.2 總經理審批費用開支時,凡單筆費用開支在超過公司註冊資金總額________%但低於公司註冊資金總額________%的幅度時,應在獲得董事長同意後方可審批決定;
2.1.3 總經理審批費用開支時,凡單筆費用開支在超過公司註冊資本金總額5%的情況下,在獲得董事會同意後方可審批決定。
三、 其它條款
3.1 在聘任期內,公司不得無故解聘總經理、副經理。若需解聘總經理、副經理,需經董事會3/4以上董事同意。
3.2 凡公司經營性虧損造成公司淨資產減少________%時,總經理必須及時通知董事長召集董事予以討論,並制定經營補救方案。
3.3 公司經營班子有義務和責任全力維護股東資產的保值與增值,公司股東必須保證公司經營班子的正常運作。
3.4 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致同意提交XX市仲裁委員會通過仲裁解決。
3.5 本協議一式捌份,甲方股東各執一份,乙方經營班子成員每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6 本協議經甲、乙方簽字後在公司成立後即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經營班子簽名:
a :_____________ a :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
d :_____________ d :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各合夥方自願合夥經營×××(專案名稱),總投資為×萬元。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合夥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合夥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經營合同 篇6合夥人:甲(姓名)______,性別__,×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性別__,×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丙(姓名)______,性別__,×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淘寶網店百樂家居,主要經營保溫飯盒保溫杯、等。
第二條 總投資為十五萬元,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產品實物作為出資,出資額十五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100%;
乙方以技術作為出資,丙方以技術作為出資。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店鋪。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2年。
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
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地點:
篇三:三方專案合作協議書範本
專案合作協議由:專案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經營餐館專案,總投資為45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
第二條 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
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餐館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 每年餐館總銷售利潤進行分配或再投資,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權按出資比例多少來界定。
第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叄份,合夥人各一份。
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負責餐館的管理及日常事務。
薪酬為底薪 元+ % 利潤提成,經營期間乙、丙兩方均有權瞭解餐館的賬務及經營情況。
第九條 本協議有效期:只要三方繼續合作,本協議持續生效。
第十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須提前一個月向其他兩方提出,退出金額按退出時餐館資產比例來返還,返還期限不超過 天。
第十二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3、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餐館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乙方:(簽章)
地址:
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