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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租賃合同集合10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租賃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選】租賃合同集合10篇

租賃合同 篇1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裝置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衝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援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租賃合同 篇2

合同登記編號:□□-□-□□-□□□□□□-□□□

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之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守。

1、房屋基本情況

1.1、甲方將坐落於省市區路房屋(以下簡稱“租賃房屋”)出租給乙方。租賃房屋具體情況如下(請在“□”處以打“√”方式勾選,下同):

1.2、租賃房屋內現有設施、裝置詳見“附件: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

2、租賃期限、用途

2.1、租賃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賃期限屆滿後,如乙方未提出不再續租的,租賃期限順延,並由雙方另行簽訂續租合同。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租賃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2、用途: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作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用途,若需改變,須事先經甲方同意,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辦理報批手續。

2.3、優先續租權:租賃期限屆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權。

3、裝飾裝修及維修

3.1、裝飾裝修: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有權在不改變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對租賃房屋進行裝飾裝修。乙方保證裝飾裝修的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3.2、維修:租賃期內,租賃房屋的維修責任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主動對租賃房屋進行檢修的,應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乙方對租賃房屋進行檢修、維修,乙方積極配合。如乙方因房屋質量問題向甲方發出維修通知的,甲方應於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檢修、維修。如甲方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維修義務的,乙方有權自行安排維修,所有維修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從租金中直接扣除。

3.3、因維修租賃物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賃期限。

4、租金及支付

4.1、租金:租賃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人民幣元),每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人民幣元)。租賃期限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提高租金,否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2、裝修免租期:甲方向乙方提供天的裝修免租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免租期內,甲方不收取租金。

4.3、支付週期:□按月支付 □按季度支付 √□每半年支付 □按年支付 □其他。每個支付週期開始後個工作日內,乙方收到發票後,向甲方支付租金。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收到發票後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因開具發票所產生的稅金由方承擔。

4.4、支付方式:本合同項下所有款項按照以下第 (2) 種方式支付:

(1)電匯: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所有款項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2)其他:。

5、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保證金:租賃房屋的保證金為人民幣元整(小寫:人民幣元),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交付給甲方。甲方應同時開具提等額、正規收據(如本合同系續簽,乙方已支付保證金的,則不再支付)。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終止,乙方結清租金和第4.2條約定的其他費用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全額返還保證金。

5.2、其他費用:租賃期間內,方負責支付①物業管理費;②水費;③電費;④煤氣費;⑤電話費;⑥有線電視費;⑦其他:。如政府有關部門收取前述費用之外的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6、特別約定

6.1、轉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租賃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2、抵押: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房屋未設定抵押,或者抵押未到期,或者抵押債務已清償,甲方保證不會因為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而影響乙方租賃權的行使。

7、合同解除和終止

7.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按照月租金的倍支付違約金。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擅自將租賃房屋轉租、轉讓給第三人;

(2)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用途,損害房屋結構;

(3)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4)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支付租金超過日(不含)。

7.2、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形,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照月租金的倍支付違約金。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租賃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2)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3)租賃房屋非甲方所有,屬甲方轉租的;

(4)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於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定情況的;

(5)甲方逾期交付租賃房屋超過日(不含);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3、非因乙方過錯導致本合同終止的,甲方應合同終止後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租金的剩餘部分和全額保證金。

8、違約責任

8.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按照月租金的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8.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月租金的1%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最高數額不超過月租金的貳倍。

8.3、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交付租賃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月租金的1%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最高數額不超過月租金的貳倍。

8.4、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6.2條的約定,影響乙方租賃權的行使,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月租金的3倍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的,由甲方另行賠償。損失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裝修損失、營業損失、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交通費等所有損失與費用。

8.5、本條約定的上述違約責任可以合併適用。履約一方向違約一方主張本條約定的一項或者多項違約責任,不代表放棄對其他違約責任的主張。

8.6、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無效,或者本合同被解除或者終止,不影響本條規定的違約責任繼續有效適用。

9、不可抗力

9.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在5日內將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詳情及有關證明檔案送達對方。未盡本條約定的通知義務的一方,不得以不可抗力為由主張減輕、免除違約責任或者解除合同。

9.2、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甲乙雙方應協商尋求合理的解決辦法,並盡一切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產生的後果。未盡本款約定義務的一方,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9.3、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洪水、火災等自然災害,戰爭、罷工和政府行為。

10、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或者由第三人調解。如甲乙雙方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均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提交至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1.1、其他

11.1、合同簽訂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房屋所有人身份證影印件或營業執照影印件。

11.2、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以及合同終止後,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11.3、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變更。前述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經甲乙雙方蓋章之後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章部分)

甲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賬 號:

稅 號:

郵寄地址:

電 話:

傳 真:

日 期: 年月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賬 號: 稅 號: 郵寄地址: 電 話: 傳 真: 日 期: 年 月日

租賃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經過租賃經營指導小組和答辯委員會的答辯審查,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決定將_________租賃給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個人經營,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租賃期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為_________廠長,具有法人代表資格。

3.乙方需請兩名保證人,共同以個人財產作為抵押,其中乙方為_________元,保證人共為_________元。乙方及保證人用以抵押的個人財產經甲方和公證處共同調查並登記造冊後,在租賃期內不得轉移或變賣。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_________擁有完全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包括機構設定、人員配備、行政幹部任免、規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分配形式、生產經營方式的確定等。

(2)依法有權從事多種經營並決定其經營方向。

(3)有權按照有關政策和規定對職工進行表彰、獎勵和處分、辭退等獎懲處理。

(4)有權按政策規定招收租賃期內有關的臨時合同工。

(5)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令和法規;接受主管部門的領導和綜合部門的指導、監督;自覺接受企業黨組織和職代會的監督,保證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權益;定期向職代會彙報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6)對企業的財產、必須進行社會保險;要按國家規定標準提取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維修和更新裝置、房產。合同履行期滿,要按固定資產清單如數返還,並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_________%以上。

(7)按規定交納個人所得稅。

5.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2)甲方應積極支援乙方行使正當職權,幫助、指導乙方依法管理和經營企業。

6.租賃經營的分配:

(1)_________應照章納稅,並按規定繳納能源交通基金。

(2)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基數租金_________元,當_________鋼球廠年實現利潤大於租賃的基數利潤時,以下形式確定數額繳納租金:

基數利潤×利率=基數租金

租賃年度實現利潤

租金=基數租金=-----------

租賃基數利潤

當_________年實現利潤小於租賃基數利潤時,按規定的基數租金_________元繳納,不足部分由承租人和保證人用個人資產抵補。

(3)甲方收到租金後,應按有關規定全部返給_________作為企業留利。

(4)乙方對本企業的留利必須合理使用,_________作為企業發展基金,_________作為福利基金。

(5)_________的盈利,按規定交納所得稅後,按稅後利潤提_________%作為乙方個人收入,乙方從租賃收入中除按規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外,每年應提留_________%作為風險基金;乙方每年從個人收入中扣除租金、風險基金後,其餘全部為自己個人所得,對保證人的獲利額,由乙方與保證人議定並從乙方個人所得中分給。

(6)租賃期間停發乙方的工資和獎金(保留原工資級別,如遇調整工資,可按規定給予調整級,但不發薪金)乙方可按每月預支生活費用,數額可略高於其原來工資和資金之和,但最高不得超過原工資和與獎金之和的二倍。

(7)乙方提留的風險基金應存入_________,並按銀行存款利率計息,存入企業期間可用於生產經營,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後由乙方全部(含利息)提走。

(8)_________的租賃年度實現利潤,除按規定交納所得稅、租金及支付乙方個人收入外,其餘部分為企業留利基金,核定_________基數留利基金為_________元,租賃期間企業留利基金應逐年增長,如達不到基數留利基金_________元時,乙方應用私人財產賠償減少額的_________%。

7.甲乙雙方對_________要遵守如下經濟政策:

(1)按集體企業管理,並按集體企業徵收工商所得稅和獎金稅。

(2)以企業_________年工資總額_________元,產品銷售收入_________元(即百元銷售收入的工資含量_________元)為基數,各租賃年內職工工資總額隨銷售收入的增減而浮動,只要人均利潤、上交利稅和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高於工資增長幅度,允許職工工資(含獎金,計件超額工資)據實列支,計入成本,因國家統一調整職工工資而需增加的工資總額另行增補。

(3)用自有資金進行技術改造,專案投產後的新增利潤一年內由企業留用,經財稅部門批准還可適當延長留用期;用貸款進行技術改造,允許用新增利潤稅前還款,還貸後,企業可按核定的比例提留福利基金。將自有資金與貸款合併使用所獲得的新增利潤,按自有資金所佔比例提留給企業,繼續用於技術改造。

(4)以前年度應該歸還的技術貸款,在租賃期內逐年歸還,因歸還技術貸款而減少的利潤允許提取福利基金,由於歸貸而減少的利潤均不影響乙方的提成基數,其資金來源應由增提的福利基金支付。

(5)因生產經營需要對房屋進行改造,只要投資額和麵積沒有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免徵建築稅。

(6)乙方除交納租金外,不再交納承包費。

8.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非法干預對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2)乙方若不能按本合同規定如期如數繳納租金,其不足部分由乙方和保證人用個人的抵押財產抵補。抵補原則為:①先乙方後保證人;②據低補數額需要,對保證人按登記財產賠盡為止;③要保證乙方個人及家庭必需的生活費;④抵補不夠部分由乙方同甲方簽訂債務合同,經公證處公證生效。

9.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均不得隨意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2)因國家政策的變化或自然災害的影響,致使租賃經營無法按本合同規定執行時,甲乙雙方均有權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3)因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或其它原因損害了甲方的利益,或因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嚴重干擾乙方生產經營自主權,致使乙方無法自主經營,合法收入得不到保證,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4)如乙方發生意外而無力執行合同時,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5)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由甲乙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並經公證處認可方為有效。若雙方達不成協議,經公證處調解無效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判決。

10.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簽字,並需經公證處公證後方可生效。

11.本合同公證費用由_________支付。

1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隨時協商解決。

13.本合同正本六份,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和公證處各一份;副本九份,報市經委、市體改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審計局、市勞動局、市工商銀行、_________區稅務局、人行_________辦各一份備案。

出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4

違約行為是合同法律風險最主要的體現方式。一方當事人有違約行為,會給另一方當事人帶來履行合同的不便,也會造成另一方當事人的經濟損失。違約行為除了通過合同條款加以事先規制之外,更主要是通過損害賠償的方式進行彌補,讓守約方獲得相應的利益以彌補受到的損失,不能讓違約方因為違約行為而獲得利益,因此需要對違約和損害賠償進行簡單的介紹。

1、違約的條件。

違約的條件比較簡單,就是合同的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不履行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情形。與侵權行為不同的是,違約行為不需要考慮當事人是不是在主觀上具有過錯,究竟是故意還是過失;只要在客觀上有違反合同的行為,即可以認為產生了違約。

具體到租賃合同,出租人方面主要的違約形式有:不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租賃房屋、提供租賃房屋的條件與合同約定不一致、未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未對房屋正常使用的損害提供維修服務、擅自將已經租賃的房屋再租給其他人等等;承租人方面主要的違約行為有:不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數量支付租金、押金或者保證金等財物、不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房屋、未經出租人許可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合同到期後拒不按照約定將房屋交換出租人等。

2、違約損害賠償的方式。

違約後一般可以採取的損害賠償的方式主要有下列幾種。

(1)實際履行、繼續履行。

也就是違約方在客觀上仍然存在繼續履行合同的條件、守約方也願意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直至將合同按照約定全部履行完畢為止。相比較其他違約損害賠償的方式而言,實際履行的成本較少,法律依據也比較明確,較少發生爭議的機率,所以在實踐中發生違約損害賠償案件,法院也會要求當事人首先採取實際履行的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2)採取補救措施、恢復原狀。

具體到租賃合同來說,可以要求出租人儘快將房屋存在的缺陷修復、將原先已經中斷的水電煤供應恢復、通過自購建材將房屋已經受到毀損的部分儘快恢復原狀;可以要求承租人另行尋找租賃房屋、繼續經營以減少實際損失、適當減少房屋租金,等等。採取補救措施主要是為了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不恰當擴大。

(3)賠償損失。

這是最常見的違約損害賠償方式。主要有:

①違約金。

根據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如發生違約情形,違約方需要向守約方承擔一定的金錢賠償。違約金只有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才能要求賠償。違約金兼有補償實際損失和懲罰違約行為的雙重屬性;如果當事人約定了違約金,但數額不足以賠償實際損失的,在支付違約金之後還應當賠償實際損失;如果當事人並沒有因為違約行為受到損失,但約定了違約金的,也應該承擔違約金。違約金約定的數額過高或者過低的,在訴至法院後可以請求法院予以適當調高或者調低。違約金過高予以調低的,一般認為最高數額應為實際損失的30%。

②實際損失。

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兩部分。直接損失是指由於對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當事人現有財產的減損滅失和支付費用的增加。例如:因承租人不恰當使用房屋導致房屋結構發生變形,出租人緊急聘請工人對房屋進行維修加固,但只修復了一部分,還有一部分無法修復。在這裡,房屋結構無法修復的部分就是出租人現有財產的減損滅失;該修理費根據法律應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墊付的修理人工費就是支付費用的增加。直接損失是現實的財產損失,一般是比較容易確定的。間接損失則比較難以理解,它是指合同在全面和適當履行之後可以實現和取得的財產利益。一般來說,間接損失一般是指可得利益的損失,或者說是利潤的損失。比如說,承租人獲得租賃房屋後經出租人許可又轉租他人,承租人因此而獲得的利益即為可得利益。如果發生損失,則為間接損失。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間接損失的賠償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這些規定比較疑難,大家只要知道要賠償間接損失或者可得利益損失這些概念就可以了。

③約定賠償計算方式。

這又是合同法賦予我們的強大武器。由於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是一件較為複雜的事,如果雙方當事人能夠在合同中事先對可能發生的違約行為作一大概的估計,並對違約賠償計算方式作一較為詳細和明確的約定,則在事後進行損害賠償工作時無疑具有相當的便利性。

④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的合理費用。

在違約行為發生後,雙方均應當採取適當措施方式防止損失的擴大。一方或者雙方不採取適當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對於損失擴大的部分,當事人無權要求損害賠償。對於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可以由違約方承擔。

租賃合同 篇5

房屋租賃合同必備條款:

1、當事人姓名或名稱及住所。

當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對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須是房地產的合法產權人;對於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來講,如果是當地居民,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如果是外來居民,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及公安部門發的暫住證;企業事業單位須持有《營業執照》;非企事業單位的其他組織如機關、團體、部隊等須有縣以上民政部門批准設立的有效證件。房地產租賃當事人必須符合上述資格限制,才能簽訂租賃合同。

2、標的物,即租賃的房屋。

在合同中須寫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積、範圍、裝修及設施狀況。對承租人而言,租房的目的是利用房屋的使用價值或是用於居住或是用於商業目的,因此房屋處於適用的狀態是對房屋的最基本要求之一,所以簽訂合同時必須說明房產交付使用時的基本狀況,這是一旦房屋不符合使用要求而發生糾紛時區分雙方責任的前提。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內的毀損或第三人侵害以致妨礙了承租人依約使用房屋時,出租人還有義務修繕房屋,這些補救措施的標準通常應為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狀況。

3、租賃用途。

即承租人租賃房屋的目的。租賃用途一旦定明,則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同時,明確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後,只要承租人依約用房,則正常範圍內出現的房屋磨損,出租人不得要求賠償。由於租賃用途不同,房屋的租賃價格也會不同,所以,租賃用途對於雙方當事人來說,也是必須定清寫明的問題。

4、租賃期限。

寫清租賃期限的意義是:

(1)期限屆滿,承租人有義務將原房屋退還出租人;

(2)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住宅的,應當有"必須收回"的理由,並且徵得承租人的同意,賠償承租人的損失,做好承租人住宅安置工作;

(3)因買賣、贈與或繼承而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如原租賃合同未到期,則原合同對承租人與新房主繼續有效;

(4)承租人為一人時,如其在租期內死亡,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合同繼續履行,辦理更名手續。

5、租金及交付方法。

私有房屋租賃,由租賃雙方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標準,協商議定;沒有規定租金標準的,由租賃雙方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實際水平協商議定,不得任意抬高。

租金的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還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體日期也應在合同中明確。

6、修繕責任。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項義務,指的是出租人在整個出租期間對房屋有進行必要修繕的義務。所謂必要即指:房屋必須使承租人能夠依雙方約定使用並收益。修繕的範圍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屬設施,以及其他屬於出租人修繕範圍的裝置。共有房屋的修繕應由房屋共有人共同負責,合理分擔修繕費用,不得互相推諉。承租人應協助出租人檢查、修繕所承租的房屋。出租人確實無力修繕的,可與承租人協商,由承租人墊款修繕;出租人如不在本市或拖延不修的,經所在地房管部門勘察,確需修繕的,可由承租人代修。修房的'墊款和代修的費用,可以抵扣房屋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變更與解除合同的條件。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房屋租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的法定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1)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8、轉租的約定;

9、違約責任。

什麼情況下出租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在租賃期限內,承租人有下列行為,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3)承租人累計六個月不交租金的。

20xx教室租賃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現就租用______________學校教室簽署以下合同:

一、甲方將______________教室有償租用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辦理租用手續時要交納租借押金______元。乙方為______________學校所屬部門時,押金從部門業務費中暫扣。

三、甲方權利、責任、義務:

1.甲方按照規定時間將指定教室租用給乙方,保證教室正常使用及環境整潔。

2.甲方嚴格按《______________學校租用教室管理辦法》對乙方進行管理。

四、乙方權利、責任、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______________學校租用教室管理辦法》。

2.乙方按照《______________學校租用教室申請表》規定時間使用指定教室。

3.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應遵守《教室規則》。

4.乙方在教室內不得舉辦任何未在《______________學校租用教室申請表》中規定的活動。

5.乙方對教室的裝置要愛護使用,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時,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費用從押金中扣除。扣除押金數額由甲方確定。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將教室轉借或轉讓、轉租他人使用。如甲方發現乙方將教室轉借、轉讓或轉租,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乙方使用教室並扣除乙方全部押金。

7.如遇學校的教育教學等工作與租用教室使用時間發生衝突,資產與後勤管理處將通知租用方對租用時間作適當調整,乙方應積極配合。

8.乙方在未辦理借用手續擅自使用教室內的多媒體裝置或因使用教室和教學裝置而對正常教學造成影響時,一律按教學事故進行處理;情節嚴重或影響重大者,將追究當事人責任,報學校進行處罰。

五、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經雙方簽字後具有同等的效力。

六、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 ,建築面積 。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不得轉租。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一年 人民幣。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租金按年結算。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

第八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裝置,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九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物業費;

2、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專案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3、房屋及屋內設施由於乙方使用或損壞造成的維修費用。

第十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 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7

出租人: 合同編號: 承租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一、租賃房屋坐落在 、間數 、建築面積 、房屋質量 。

二、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三、租金(大寫):

四、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五、承租人負責支付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

六、租賃房屋的用途:

七、租賃房屋的維修: 出租人維修的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 承租人維修的範圍及費用負擔:

八、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範圍是: 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

九、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十、定金(大寫) 元。承租人在 前交給出租人。

十一、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

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分批准,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十二、有以下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延遲交付出租房屋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十二、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

十三、違約責任: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滯納金。

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壞的,應付賠償責任。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 )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 )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乙方:年月日:

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鋼板租賃,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鋼板型材租賃合同。 一、施工地點,乙方承建二、甲方出租鋼板規格為/塊,三、租賃單價/塊每天,吊裝費1-10塊每次工程,租用甲方鋼板,僅用於道路鋪設。 乙方租賃鋼板 收費叄佰元,11-20塊每次收費陸佰元,以此類推。乙方自提,使用結束後歸還到乙方倉庫。

四、租賃費從發放之日起計算,到入庫之日止,無論颳風下雨,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賃天數不足5天按5天計算租費。租賃天數超過40天需結清前一個月租賃費。逾期加收全部租金與費用總額的20%違約金。

五、乙方按每塊鋼板元繳納押金給甲方,乙方還貨時,鋼板驗收後無損壞、無短少、無不能修復的,在結賬時衝抵租賃費,反之由乙方照價賠償。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七、本鋼板型材租賃合同壹式貳份,鋼板型材租賃合同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後生效。關於時效甲、乙雙方就本鋼板型材租賃合同特別約定,乙方在還清租賃物資、付清甲方全部租金和費用後失效。

甲方簽字(章): 乙方簽字(章):

乙方擔保單位(個人): 乙方手機號碼: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9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甲乙雙方的協商,就有關事宜達成此協議,具體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方租用乙方所有的鉤機一臺,在位於 使用,租憑期限從年月日起。

二、租金計算方式:

三、在簽訂此協議之日起:甲方租賃期間如因生產或其它原因造成鉤機被有關部門扣留,甲方應及時將車輛取出,所需的機關費用均由甲方自行負擔,車輛被扣期間,甲方仍應按

四、鉤機進現場,甲方應向乙方付萬元訂金。

五、每天工作完畢,甲方應即時結算當日費用。不可託欠。

六、如果工作現場因某種原因(如地質、道路運輸等)使工作不能正常進行,超過2日,乙方可自動退出。終止合同。

七、在履行此協議期間,鉤機司機的食宿費用均由甲方負擔,如此車輛發生故障由乙方負擔。

此租賃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此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一, 承租地點,數量

工地名稱:地 點:

甲方因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高空電動作業吊籃暫定 臺,乙方必須提供質量合格的電動吊籃及相關配件、安全繩、安全鎖等,並且保證在施工當地有相應的備案證明等材料,以滿足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租賃數量根據施工進度確定,在甲乙雙方確認數量後,乙方在三天內組織吊籃進場或者退場。

二、運輸費用

吊籃進出場搬運費,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三、安裝拆卸由乙方負責吊籃的安裝拆卸及進出場的裝卸車,並負責安裝調式的技術指導工作且乙方不收取任何安裝拆卸費。吊籃安裝完畢後,必須交付甲方調式確認,方可使用。甲方操作工人在使用吊籃之前,乙方必須對甲方操作工人進行吊籃正確操作及安全教育培訓,並表明每臺吊籃的限載。

四、吊籃的進退場驗收

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吊籃進退場時,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乙方必須指定一名現場負責人便於與甲方聯絡。

3,甲乙雙方必須進行吊籃進退場驗收,驗收在甲乙雙方人員共同參與下進行,驗收完畢後雙方代表在《租賃吊籃收發清單》上簽字確認。

4、吊籃歸還時,甲方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磨損以及因乙方人員維修造成的吊籃及配件的損耗,形變不計

五. 吊籃在使用期間,乙方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籃進行保養、維護服務,若吊籃出現故障,而乙方人員不在現場,無法提供維修服務,從通知乙方人員起算二小時,該臺吊籃的日租金扣除,由甲方管理人員計入施工日記,作為結算支付租金的依據。

六. 吊籃使用過程中,由吊籃裝置原因所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以及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亡事故,以及造成的經濟損失,經政府相關部門認定責任,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七. 甲方對於吊籃具有使用權和管理權,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現場管理。 甲方對現場安全工作負有管理責任,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安全管理,乙方現場工作人員不能服從安全管理,甲方要求乙方人員加以改正,並及時通知乙方單位。

八. 甲方人員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對裝置維修、拆除零件、移動,若吊籃需要移位,則乙方專業人員必須到現場全程進行指導,並確認吊籃的安全可靠。

九.合同解除、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2、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本著互相體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在甲方所管轄區法院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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