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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運輸合同彙總6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運輸合同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選運輸合同彙總6篇

運輸合同 篇1

託運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合同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某某高速公路建設工程專案某某標段土方運輸作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運輸任務

由乙方負責某某高速公路建設工程專案某某標段土方運輸作業任務,乙方承擔的運輸量按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實際運輸數量計算。

甲方將根據工程專案所確定的作業時間、作業地點、工作面、工程進度和運輸數量的要求,對乙方運輸任務進行統一分配、管理、排程和指揮,乙方必須服從。

第二條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運輸起止地

起始地: 到達地:

第四條 運輸車輛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運輸車輛: 輛,車輛牌號: ,行駛證號: ,載重量: 噸。車輛需配備防塵、防拋灑裝置。

第五條 運費結算

運費按 元/噸*公里計算。

因本合同土方運輸所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支付的運費,乙方應出具運輸費發票。

按月結算。於每月五日前對上一月運費進行結算支付。

第六條 運輸質量和安全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進度、作業時間、工作面、運輸起止地和運輸數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燃油供應

乙方運輸車輛所需燃油按照國家定價由甲方提供,燃油費由乙方承擔,由甲方從乙方運費中扣留支付。

第八條 合同保證金

為保證本合同的順利履行,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 萬元人民幣(¥: 元)。上述保證金收取後由甲方出具保證金收據。

合同期限屆滿後,上述保證金由甲方予以返還(從中應予扣留支付的違約金和其他費用除外)。

第九條 運輸管理

1、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排程和指揮,嚴格遵守施工現場交通規則,積極維護施工現場交通秩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運輸過程中,運輸車輛不得對周邊造成揚塵汙染、路面汙染和噪聲汙染。

2、乙方應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3、乙方的食宿和車輛停放場地由乙方負責,費用自理。

4、乙方運輸的土方在經過甲方指定地磅的計量後,計入乙方日常運輸臺賬。日常運輸臺賬由甲、乙雙方指定經辦人員共同簽字確認。上述臺賬的運輸數量和運輸里程記錄為甲、乙雙方日後運費結算的基準和依據。

5、乙方運輸車輛的運輸作業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建立按時作業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因車輛檢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確需暫停運輸作業的,應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方可暫停運輸作業。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除法律規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約定解除事項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終止本合同義務的履行。否則,守約方可以要求對方繼續履行本合同。並且,甲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終止合同義務的履行的,須返還乙方合同保證金;乙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終止合同義務的履行的,已交合同保證金將不予返回。

2、合同雙方均不得采用虛假記錄、虛假計量或其他方法在運輸數量上弄虛作假。否則,除虛假部分的運輸數量不得作為運費計算依據外,還須按虛假部分運輸數量的運費的拾倍計算違約方應予承擔的違約金。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乙方運費。否則,除及時支付乙方運費外,還須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標準向乙方支付未結算部分運費的利息。利息計算時間自甲方違約付款之日起至欠款實際支付清結之日止。

4、乙方運輸車輛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時間內進入施工現場,開展運輸作業,不得延誤。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5、合同期限屆滿後,乙方的運輸車輛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時間內撤出施工現場,不得延誤。否則,乙方所交合同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6、乙方對自己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當具有合法的所有權,車輛已取得國家道路營運和土方施工的許可權,並已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購齊有關車輛保險。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7、乙方運輸車輛不服從甲方的統一分配、管理、排程和指揮,妨礙施工現場交通運輸秩序的,按每查處一次處以違約金伍佰元人民幣(¥:500元)的標準,由甲方從乙方的運費或合同保證金中扣留支付。

8、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按照甲方的指令要求,定點裝卸,不得亂裝、亂卸。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非定點裝載部分的運輸量不予結算,從乙方運輸臺賬中剔除;如屬非定點解除安裝的,還須由乙方負責將非定點解除安裝部分的土方進行清理,裝運至指定地點解除安裝。

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如發生三車次以上(含三車次)非定點裝載違約行為的,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乙方每發生非定點裝載一次,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以外,甲方還有權按500元/車次的標準對乙方處以違約金。該違約金可從乙方的運費或合同保證金中扣留支付。

9、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燃油,乙方必須保證用於本合同土方運輸任務,不得另作其他用途。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的燃油供應。

10、乙方運輸車輛非經甲方批准,擅自停止運輸作業時間累計達48個小時以上(含48小時)的,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未結算部分運費將不再結算支付,乙方所交合同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11、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作業中造成周邊環境揚塵汙染、路面汙染或噪聲汙染,被有關部門處以行政罰款的,由乙方承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追償時可從乙方的運費或合同保證金中扣留支付。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合同爭議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式解決。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合同經合同雙方或其簽約代表簽署後生效。一式兩份,由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託運方(簽字): 承運方(簽字):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住 所:長沙市雨花區 號 住 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車隊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

乙方負責運輸:

運輸地:

要求乙方車輛:

部 (解放、東風王平頭、斯太爾);

車箱長5.3米、車箱寬2.3米、車箱高1.4米

運距:公里 運費: 元/

結算方式:按車次結算,24小時結算一次(以現金方式結算)

此協議雙方認同,在約定時間內於年月日乙方將施工車輛安排到現暢

甲方負責聯絡住宿地方,乙方車隊自己交房租。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專案收取合理的管理費:工程總費用的 %

違約罰金:乙方車隊按約定到達後甲方如無工程安排,違約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每車500元/天。乙方車隊沒按約定到達工地並施工,違約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500元/天。

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定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3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稽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 裝運時間: 年 月 日

簽發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裝運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發貨人: 承運人:

託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公平誠信共同發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 義務和責任,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工程(裝車)地點:

二、工程內容:乙方裝運車輛必須滿足甲方施工要求,用自卸式汽車(裝載容積程裝車地點運至甲方指定的卸土場地。乙方組織車輛運輸經營,自負盈虧。計劃安排 輛以上良好汽車施工,進場時必須到位 輛。

三、工程量:暫定合同期限為 。如果甲方違約工程量以下每輛支付5000元一臺給乙方作為賠償。

四、工程期限:乙方進場地後必須秉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完成甲方的土石運輸任務,直到工程合同方量完成為止。如未告知甲方,自行離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每臺車5000元作為甲方的損失。

五、運輸價格:從工地(裝車)地點至卸土場地,按 /車輛起步價,每公里(每立方米)加元人民幣。

六、結算價格為雙方協商確定價格為準,結算方式為 結算,保證在將乙方的運輸票據上交後的下午,24小時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量的款項,如違反合同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責任

1、甲方按雙方約定的結算方式:按量及時結算,若有拖欠,乙方有權停工,並由甲方補償乙方,支付每天每臺車5000元/天作為誤工費,直到甲方支付清拖欠的運輸和誤工費,乙方才正常開工。

2、如甲方不能保證正常動工(除如遇到暴雨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政府行為除外)使乙方停工,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運輸車輛誤工費500元整/天(甲方在天氣允許的條件下每個月必須保證乙方有25天的正常工作日),24小時作業,每15小時為一個正常工作日。

3、運輸車輛自工地至倒料場的運輸路線,所涉及到的超重,若遇國土局、路政、交警、環衛、村民委員會、城管等部門的相關事宜及社會關係等,均由甲方負責。

4、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必須保證第二天正常運輸工作,如兩天內甲方無法安排開工,甲方均按每臺車停車一天補償臺班費500元給乙方車輛(隊自角災害和暴雨天氣影響外)

八、乙方責任

1、乙方在施工現場工作中,做到文明施工,禁止在施工工地惹是生非,車輛裝滿土石料自行蓋好車輛。

2、乙方要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安排,遵守甲方及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安排損傷規程,杜絕酒後行車,嚴禁違章作業,由於乙方違章作業而引起的各種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3、乙方負責人需組建一組車輛管理班子,文明施工,進場前車輛和管理人員列表冊報甲方備案和班裡相關手續等。

4、工程運輸過程中所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冒險的施工安排。

六、其他事項

1、雙方約定:甲方要求乙方在簽字合同後按甲方通知為準調進 輛,根據實際情況雙方協商是否加派車輛。

2、雙方約定:在雙方合作期間,乙方必須按照合同完成甲方的運輸量,如乙方違約則賠償甲方每臺車5000元作為賠償。

3、如發現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或駕駛員有不正當交易而損害任何一方的'利益,則違約方必須向受害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4、合同的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時,雙方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事,協商無效則由當地仲裁機構仲裁。

5、乙方車輛只負責運輸。

6、計方量方式:以每臺車實際運輸方量作為每臺車最終結算方量。

7、如乙方在施工期間違約,甲方有權扣留現場施工車輛作為對甲方經濟損失的賠償抵押物。

8、乙方車輛應先向甲方提供車輛相關證件,便於輸車輛通行證,在施工期間如發現乙方車輛因無事生端,自行到他人工地進行運輸,經發現,每臺車罰款人民幣5000元,甲方指定施工的除外。

九、合同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若需補充條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簽字蓋手印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 表: 代 表:

身份證: 身份證:

電 話: 電 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5

甲方(委託方):深圳市萬港物流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甲乙雙方承諾確保按此協議執行。

第一條 合作範圍

1、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上海至目的地南京地區的貨物(金龍魚食用油)運輸業務。

2、具體貨物的託運內容,以出貨時甲方簽註的《派車單》為準。

第二條 服務要求

1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運力及車輛資源用於甲方貨物的運輸,承運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長途運輸的安全要求。

2乙方及乙方相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及甲方客戶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的各項工作。

3乙方需全力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及收貨人將貨物送達目的地。

3.1 司機與車輛:

(1)承運車輛的司機須有五年以上實際駕齡,且無任何不良記錄;

(2)承運車輛司機須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駕駛證、司機上崗證、行駛證、營運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路費、保險卡,對於所派遣的承運車輛上述證件不齊全或有偽造的,甲方有權處以每車¥500.00元的罰款。

3.2業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負責提前用傳真或E-mail方式向乙方發出《派車單》,通知乙方安排運輸事宜,

乙方應在當日予以確認答覆。如情況緊急,甲方可以直接電話通知乙方,乙方須在得到電話通知後一小時內答覆,甲方必須後補《派車單》。

(2)乙方接到甲方託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內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派車輛,如由此產生費用的增加,此增加的費用由乙方完全承擔。

3.3裝貨的要示:

(1)按照甲方指定的裝貨時間到達倉庫,如乙方在8小時內無車到場裝貨,則甲方向乙方收取誤時費人民幣伍佰元(¥500元/次,甲方直接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之貨物的品種、數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對於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書面明確。

(3)裝車完畢,必須作好貨物的防損工作。

(4)裝車完畢,必須當場和甲方或甲方客戶辦理貨物移交手續,自此乙方承擔該批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

3.4運輸:

(1)確保裝完貨物的車輛及時發車。

(2)按照預定、常規的交通路線行車。

(3)不得違章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4)乙方在承運作業中,原則上不準再另配載其他貨物,途中不許換車,確因特殊原因需另配其他公司的貨物隨車同行或換車,必須經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5)乙方必須確保所承運貨物的安全,確實做好防火、防晒、防盜、防潮等工作。如出現被盜、丟失、雨淋、暴晒、損壞事故,乙方必須負經濟賠償或法律責任,按貨物價格2倍予以處罰賠償(賠款可在運費中扣除)。

(6)乙方必須保養好車輛及要求司機注意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並全力負責準時無誤的把貨物送至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手中。

(7)乙方在承運途中遇到意外事故導致不能準時把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手中時,必須立即打電話通知甲方和收貨人,不得拖延時間,否則甲方則追究由此而帶來的相關損失的責任。

(8)乙方在承運途中發生意外事故,導致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通知甲方並報當地公安交通部門及當地保險公司並保護好現場及貨物,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導致貨物損失,乙方負全部經濟或法律責任。

(9)如乙方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調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票或收據由乙方負責承擔。

(10)貨物從裝車後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溼、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3.5卸貨:

(1)將貨物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24小時按人民幣500元罰款。該罰按時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確保收貨人的身份準確無誤;

(3)核實收貨人後,協助收貨人卸貨,並在場監督,對於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並予當場賠付清潔。

(4)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出具正式的收貨證明或在收貨單上加蓋收貨專用章及收貨人簽名。

3.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15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30日的回單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由甲方登記安排清款。

(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甲方有權延遲支付運費,並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簽收單單據丟失或塗改或損毀,一律不予結算當次運費,並罰款500元/單。

3.7資訊反饋:

(1)乙方必須保證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在途資訊的真實、可靠性;

(2)任何異常情況出現時,必須於1小時之內,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

(3)乙方確保其作業人員的通訊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絡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

(4)乙方未能達到服務要求的,甲方有權隨時單方面解除此項協議,不屬於違約;對於乙方未按此服務要求履行工作造成甲方損失的,一切責任由乙方無條件承擔。

第三條 運輸價格

1、運輸價格:按雙方確定的附件《價格表》執行,如附件中未列明地區的運價,以雙方操作

前確認的價格執行。

2、收費內容:該價目表所指價格為甲方應付乙方的運輸費用,運輸途中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

負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甲方客戶追加任何額外的費用;

3、價格時效:價目表所述價格的時效與本合同一致,雙方在合同期間,如因政策等原因引起市場運價的大幅度調整,乙方需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甲方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答覆,在甲方未做答覆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

第四條 費用結算

1、乙方需於每月的前5個工作日內,將上月運費月結單及相關單據(簽收單,回執、各項票據),交予甲方,甲方核對無誤後予以確認,運輸費用必須開具統一的《運輸發票》或代理運輸發票。{此運價不需開具運輸發票。}說明:一種開發票,一種不需開發票要區別對待簽定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運輸發票或代理運輸發票並稽核無誤後安排請款, 跨二個月25日為結算日, 7天內付款(逢節假日順延)。(例如:4月份完成的,於7月25日結清,以此類推)

3、付款方式:支票、銀行電匯、匯票。

第五條 損失賠償

1、由於乙方之服務質量造成甲方客戶對甲方的懲罰性罰款時,該款項一律由乙方承擔;}

2、貨物承運期間,對於單車或單票貨物價值在5萬以上的,為控制風險,統一由甲方按貨

物全值代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保險,貨物出現任何損失或意外時,乙方只負責承擔①、不

在保險範圍之內②、保險免賠部分的損失,但如乙方未能按保險要求及時提供理賠單據時,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對於由甲方統一辦理的保險,保險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保險費用由甲方先墊付,乙方承擔的保險費從甲方應付乙方的運輸費用中予以直接扣除;

4、貨物承運期間,對於單車貨物價值在5萬以內的,貨物的一切風險責任均由乙方全額承擔,在貨物出現任何意外時,乙方必須於20天內無條件賠付甲方;}

5、貨物出現意外時,甲方及甲方客戶有權對乙方資產及乙方車輛予以無條件扣押,以候處理。

第六條 履約風險保證金

1、為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在本合同簽定之時,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 。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履行其職責或履行過程中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直接從該履約風險押金中扣除;

3、該風險保證金在合同終止,雙方結帳時予以統一清算,並於15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結清;

4、履約風險押金不計利息。

5、乙方不得在運作過程中洩露甲方任何商業祕密,否則要全額沒收風險保證金。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對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造成對方一切經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全額賠償。

2、因乙方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產生收貨單位拒收貨物或退貨,所有產生的費用及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因延誤、貨損賠償或結算等情況甲乙雙方發生爭議,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扣壓甲方的貨物,乙方如強行扣壓貨物不按合同條款規定交貨,造成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並付諸法律程式予以解決。

第八條、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如出現此種情況,乙方將承擔該貨物價值2倍的責任賠償;

第九條 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至 20xx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後作為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4、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爭議由甲方(深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深圳市萬港物流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車輛運輸合同範本運輸合同範本

運輸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貨物出運三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託運計劃。即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後傳真給乙方,並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 甲方負責貨物裝箱、計數及施封,並如實填寫《集裝箱貨物裝箱單》,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唯一憑證。如鉛封完好,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 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乙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 甲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如下限重:(21.5噸/20‘,26噸/40’),否則, 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後,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並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目的港免費堆存期為 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碼頭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 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發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後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7. 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須向乙方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後,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訂艙等,並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車計劃,以便甲方準備貨物裝箱等事宜。

2. 在起運港cfs(碼頭場內裝箱)條款下,由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把貨物送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如甲方自行監裝,因裝箱不當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 乙方根據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及《集裝箱貨物裝箱單》交承運人制作有關運輸單證;貨物裝船後,乙方可為甲方代辦運單及相關單證並把運單及有關單證郵寄或傳真給甲方。

4. 船舶開航後,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預計貨物可以到達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貨物跟蹤表》。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前24小時,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應向甲方收貨人發出電話通知或傳真《到貨通知書》,並在貨物抵港後根據《貨物託運單》明示地址及時送抵收貨人倉庫。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船舶班期,並徵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三、費用結算:

1. 費用結算方式:

(1)半月結:每月5號前付清上月16號—上月最後一天的所有費用,每月20日前付清當月1號—15號的所有費用。

(2)月結:每月五號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2. 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對於半月結或月結的客戶,如該客戶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其半月結或月結的費用結算方式,並對其採取預付方式結算費用。

4. 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到我司銀行賬號為準。

5. 結算採取先收款後開發票的原則。

四、保險條款

(一)貨物的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只負責協助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但不負賠償責任。

(二)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為貨物申報價值的 )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乙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乙方不負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貨物申報價值,同時需扣除絕對免賠額,絕對免賠額為1000元或定損金額的 5%,兩者以高者為準。發生貨損時,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必須立即要求停止裝卸),並通知乙方及保險公司到現場查證並開始取證以便理賠。如貨物裝卸完畢,運輸工具撤離後,再向乙方索賠,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為或過失;(2)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3)起運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4)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引起的損失;(5)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或民眾騷動人員直接引起的損失;(6)因罷工、停工、工潮或民眾騷動所間接引起的損失;(7)因任何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動機直接引起的損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則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貨損貨差由甲方自負。

五、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託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檔案。

2. 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後執行。

3.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 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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