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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進出口貿易合同4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進出口貿易合同4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華】進出口貿易合同4篇

進出口貿易合同 篇1

合同號碼:

日 期: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數 量:噸

(換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進行)

三、規 格: 指 標 項 目 試 驗 方 法

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價 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 貨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噸

第2季度 噸

第3季度 噸

第4季度 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中國青島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國港口。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 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 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 據: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註: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 買 方:

地址:北京西郊二里溝 地 址:

進出口貿易合同 篇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購進貨物: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

第二條 貨物數量:

第三條 貨物單價:

第四條 買賣貨物總值:

第五條 貨物裝運期限:

第六條 貨物裝運口岸:

第七條 目的口岸:

第八條 貨物保險:由甲方按發票金額 %投保。

第九條 付款條件:乙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甲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 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 天在中國到期。

第十條 單據:甲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①載運船隻由甲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②甲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乙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乙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甲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甲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乙方。

第十三條 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的,甲方不負責任。但甲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以掛號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檔案。

第十四條 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約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 備註:

甲方(蓋章):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進出口貿易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本進出口代理合同由上述各方於××××年××月××日在××市訂立。

鑑於:

1、甲方決定獨家發起,採取社會募集的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並將股份公司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乙方為經甲方批准設立的股份公司籌委會。在股份公司籌建期間,由乙方代表股份公司辦理與股份公司設立、股票發行與上市有關的一切事宜。

3、甲方有權在核定的經營範圍內代理其集團成員的進出口業務。

4、股份公司成立後,將成為集團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在進出口方面的業務將由甲方代理。

5、甲、乙雙方同意,自股份公司依法設立之日,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所享有及承擔的一切權利和義務,均自動轉由股份公司享有和承擔,本合同的乙方即為股份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本著“平等、自願、互利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代理許可權:

1、甲方確認,甲方經主管部門批准,具備代理乙方進出口業務的權利。

2、甲方同意在其進出口許可權許可範圍內,代理乙方辦理生產經營中所需之進出口{業務,以便乙方進口維持其生產所必需的物品,並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出口。

第二條代理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協助股份公司辦理進出口批文;負責對外談判,代表股份公司對外簽約;負責對i外執行合同,包括對外開證、結算、結匯、對外索賠等,並隨時向股份公司通報情況;負責提供外方及國內有關部門的資料、單據以便股份公司及時做財務處理。

2、股份公司的權利、義務:

負責進出口專案的全部技術問題,包括裝置、原材料的選型、驗收;負責簽署技l術附件;協助甲方對外進行談判,在價格、運輸、保險、索賠等方面提出參考意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進行收付款、驗收等工作;負責進出口貨物的境內運輸、保險等事宜;除按照進出口合同規定,及時進行收付款外,還需及時支付報關、商檢代理費等費用。

第三條代理費用:

本著對內優惠的原則,在外經貿部規定標準的基礎上,下調百分之××至百分之××。

第四條特惠條件:

除代理費優惠外,甲方將利用自身在銀行的信譽,為股份公司提供資信擔保,減少股份公司抵押款的數額,減少利息支出,加快資金週轉。

第五條期限:

本合同規定之進出口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至乙方獲得獨立之進出口權之日即告終止。

第六條代理事項: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負責辦理一切有關乙方進出口所必需的報關、清關手續痴及檔案,並儘量協助乙方取得有關的進出口批文。

第七條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約定,或無故終止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

3、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略)

第八條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進出口代理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進出口貿易合同 篇4

賣 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 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

(2)數量

(3)單價

(4)總值

包裝及嘜頭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

賣方有權在3%以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或大捆500-1000千克內多裝或少裝

按f.o.b.計算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檔案。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註:

賣方:__(蓋章)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簽字) 代表人: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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