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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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轉讓合同範文集合八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轉讓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熱門】轉讓合同範文集合八篇

轉讓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第一條甲、乙方的義務

1、1甲、乙方保證其擁有全權(包括一切必要的公司內部授權)簽訂本合同並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1、2甲、乙方同意採取積極行動,以促使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事宜的順利完成。

1、3本合同生效後即構成對甲、乙方合法有效的約束;甲、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面、及時履行有關義務。

1、4甲、乙應積極配合丙方與質權人接洽,並儘快達成解除質押的有關約定,保證本合同項下股權的順利轉讓。

1、5甲、乙方保證其提供給丙方的檔案中未有對與本合同有關的重大事實的錯誤陳述、重大遺漏或重大誤導。

1、6在本協議簽署後至股權轉讓全部完成前,甲、乙方應保障本合同標的__________股權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在丙方履約的前提下,未獲丙方書面同意前,甲、乙方應保證其與質權人不將上述股權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給除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7丙方在將要匯出各期轉讓價款前七個工作日前書面通知甲、乙方,並簽訂每期轉讓的協議,甲、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提供整套解除質押所需材料,並補足向銀行解除質押所需要的差額資金;當丙方人員向銀行解付自帶匯票並支付到甲方在質押銀行所開設的帳戶內時,甲、乙應交付丙方所付資金對應的股權解除質押和辦理股權過戶所需要的全部檔案,並協助丙方辦理過戶手續。

1、8本合同標的股權對應的銀行貸款的利息由甲、乙全額承擔。

1、9如甲、乙方的上述保證與事實不符或甲、乙方違反上述保證給丙方造成任何損失,甲、乙方將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丙方的義務

2、1丙方保證其擁有全權(包括一切必要的公司的內部授權)簽訂本合同並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2本合同生效後即構成對丙方合法有效的約束;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面、及時履行有關義務。

2、3丙方保證其提供給甲、乙方的檔案中未有對與本合同有關的重大事實的錯誤陳述、重大遺漏或重大誤導。

2、4如丙方的上述保證與事實不符或丙方違反上述保證給甲、乙方造成任何損失,丙方將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5丙方保證將按本合同規定及時履行有關付款和資訊披露義務。

第三條股權過戶方式

3、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過戶轉讓__________萬股;

3、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批過戶__________萬股,每批過戶不少於__________萬股,具體過戶時間由丙方確定,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乙方,並另行簽訂每期股權轉讓的協議;

3、3就每期過戶的股權和每期支付的轉讓款,甲或乙方與丙方(或與質押銀行)將按本協議確定的原則,分別簽訂每期股權轉讓的協議,以便各方履行;

3、4如果丙方能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四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轉讓款,則甲、乙方按每股_____元人民幣轉讓全部_____萬股股權。

第四條轉讓價款的支付

4、1本次股權轉讓(分期轉讓)的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萬元。

4、2本協議生效後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向甲、乙方匯出定金人民幣_____萬元;其中:付給甲方_____萬元,乙方_____萬元。

4、3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甲、乙、丙方將簽訂首期轉讓的萬股的協議,並按本協議和首期轉讓協議的約定支付股權轉讓款和進行股權交割。

4、4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丙方按每次交割過戶股權數量支付相應價款,甲、乙方切實保證丙方受讓股權的過戶後,丙方所支付的定金_____萬元衝減最後一期轉讓價款申的等額部分。

4、5在各期股權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前,丙方匯入甲、乙方指定帳戶的價款應首先用於償還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本金,直至股權質押項下貸款本金清償完畢為止。

4、6如果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四十五個工作日內,決定在首期轉讓款和定金的基礎上,補足全部轉讓款,則丙方只須支付總額為___萬元的轉讓款,已支付的定金和_____萬股中多支付的每股_____元人民幣應衝抵等額的轉讓款。

4、7甲、乙方在收到丙方文付的`每期轉讓款後,應協助丙方辦理股權過戶的有關手續。

4、8本次股權轉讓所涉費用(如印花稅、過戶費)由甲、乙方和丙方各承擔_____%;其餘稅、費由甲、乙、丙方依法各自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非因不可抗力或經雙方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應承擔對方為履行本合同義務而發生的一切費用並賠償經濟損失。

5、2如因不可抗力導致股權轉讓失敗(無論首期或其餘各期),甲、乙方應在收到款項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定金和當期價款(如已支付)返還給丙方,本協議或分期協議終止執行;協議已履行完畢的部分,各方不予返還。

5、3如因甲、乙方過錯導致股權轉讓(無論首期或其餘各期)失敗,甲、乙方應向丙方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經濟損失;具體計算方法為:賠償金額=未過戶的股權數額×l元/股。

5、4如因丙方過錯導致股權轉讓失敗,丙方不得要求甲、乙方返還定金並應賠償甲、乙方經濟損失,具體計算方法為:賠償金額=未過戶的股權數額×l元/股。

5、5如守約方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金額時,上述約定不妨礙守約方向違約方行使要求除賠償違約金之外,補足其實際損失的權利。

第六條股權的託管

6、1在本協議簽訂的同時,甲、乙方向丙方書面承諾將首期轉讓的_____萬股股權之外的共計_____萬股股權,委託丙方或丙方指定的第三方管理,託管期限自本協認簽署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6、2託管期內,丙方的託管許可權為除有限制的最後處置權以外的全部許可權,包括但不限於收益權(含紅利、送股和轉贈股本等)表塊權、提名權、提案權等。

6、3託管期間,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約的有關規定,並不得使用於損害甲、乙方合法權益的行動中;如丙方違反前述託管使用權的規定和約定,甲、乙方有權提出終止股權託管,並要求丙方賠償甲、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6、4託管股權數量依股權過戶交割行為的實施而等額減少。

第七條合同的效力

7、1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7、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

7、3本合同一式九份,協議各方各持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保密義務

甲、乙、丙各方對本協議所涉事項承擔同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許可不得擅自將有關資訊、資料披露給第三方

(根據法律要求履行必要的資訊披露義務除外);如因違反本保密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予以賠償。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協議各方應以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股權過戶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

轉讓合同 篇2

出讓人(甲方):身份證號:

受讓人(乙方):身份證號: 見證人(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應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前提下,訂立本協議條款,以協議

條款為準,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其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廉租房一套轉讓給乙方,房屋坐落在 ,面積為 ㎡,以¥元(大寫:元整)的價位轉讓於乙方。

二、付款方式為本協議簽訂當日由乙方一次性將上述房屋轉讓款支付於甲方。

三、本協議簽訂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產權登記及過戶條件。待更名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房屋的.一切產權歸乙方所有。

四、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再將用該房屋與第三方訂立出租、買賣或轉讓協議。該房屋沒有更名過戶到乙方名下之前乙方也不得與第三方訂立出租、買賣或轉讓協議。

五、本協議簽訂後在房屋更名過戶前甲方對乙方只轉讓對該房屋的使用(居住)權,待該房屋更名過戶到乙方名下後,甲方對該房屋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買賣、佔用等所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六、本協議簽訂後該房屋產生的稅費、手續費、管理費、使用費、維修費、公正費及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房屋未過戶期間,房屋入住手續或其他政策性問題,甲方應授權委託乙方全權辦理並向乙方提供相關所需資料(身份證,戶口本,授權委託函)。

八、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不得悔約。任何一方違約,均需向對方支付按照違約當月市場評估房價返還所有房款及10萬元(人民幣)違約金。

九、本協議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生效說明,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見證方(簽字或蓋章):

聯絡電話:

見證日期:

轉讓合同 篇3

出讓方: (以下稱甲方)

現住址:

受讓方: (以下稱乙方)

現住址:

甲、 乙雙方就裝載機轉讓一事,根據《合同法》、《物權法》及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自願簽訂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 轉讓裝載機概況

型號: 新舊程度:

所有權歸屬:

二、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裝載機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壹拾肆萬貳仟元整(小寫:1420x.00元整)。

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將全部轉讓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二、 雙方約定事項

1、甲方保證所轉讓裝置歸自己所有,與他人無爭議。

2、本協議簽訂之日前與裝置有關的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再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甲方確保所轉讓裝置無抵押、擔保。如本協議生效後發現有抵押、擔保情形,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保留向甲方追償因此造成的損失的權力。

三、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且各自履行完應承擔責任時開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合同 篇4

出賣方: 公司(以下稱甲方)

買受方: 公司(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舊裝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標的物

第二條 裝置資料

甲方向乙方儘可能提供現有的裝置圖紙等技術資料。

第三條 裝置驗收

1,乙方應於雙方在合同簽字蓋章後日內先行驗收裝置,並在裝置驗收單證上簽字,以示符合乙方質量要求。

2,乙方驗收認可後,雙方將上述裝置進行封存。

3,乙方在裝置驗收單上簽字無異議後,若在接受後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甲方概不對上述裝置承擔質量瑕疵責任。

第四條 裝置交付

1,甲方於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裝置款後 日內向乙方交付已驗收的裝置。

2,裝置交付地址:上海市閔行區三魯路原甲方工廠內。

3,雙方應在交付裝置清單上簽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裝置。

第五條 付款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經另一方同意,並承擔合同總價的20%的約定損失賠償責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額的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三十日,視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應向甲方承擔約定損失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它約定條款

第八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處理爭議。

第九條 本合同在乙方對上述裝置先行驗收合格並在驗收單上簽字之時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方:

買受方:

日期:

轉讓合同 篇5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地址: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地址:

中介方(丙方):

鑑於:

加油站(以下簡稱“加油站”)系甲方所有,由甲方個人投資成立,加油站全部整體資產屬甲方所有,並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願意將加油站及與此相關的合法權益(以下統稱“整體資產”)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出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

本協議項下的甲乙雙方轉讓標的為xx加油站全部及其整體資產【包括但不限於:有形固定資產(房權證中房字第001376號房屋所有權證下全部房產及房屋內的裝修和配套設施、中方國用出20xx字第61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下全部土地以及加油站所屬土地範圍內的其他建(構)築物、加油機、油罐等配套設施裝置)、無形資產(營業執照、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危險化學品經營證書)等】(具體見附件一《加油站全部整體資產清單》)。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人民幣大寫 元(¥元)的價格將其所有的第一條約定的加油站全部及其整體資產轉讓給乙方。

2、為保證本協議項下甲方、乙方交易的安全性,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應丙方認可採取以下付款方式:

(1)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乙方支付人民幣800萬元轉讓款至中介人丙方賬戶(本賬戶由丙方及乙方實施共管),由丙方在收到轉讓款後當日將其中100萬元立即付至甲方指定賬戶,作為本協議項下甲方收取的轉讓定金。

(2)甲方將中方縣新懷加油站的.工商登

記(含經營業主、工商營業執照等)辦至乙方名下後 日內,由丙方將轉讓款600萬元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

(3)甲、乙雙方共同辦妥第一條約定的加油站其它資產的過戶和交接手續後 日內,由丙方將剩餘轉讓款100萬元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

(4)甲方指定賬戶是指:

戶 名:

賬 號:

開戶行:

第三條 各方權利義務。

1、甲方須在本協議簽訂後確認乙方的800萬元轉讓款已付至丙方賬戶並收到100萬轉讓定金後 日內將加油站整體資產【有形固定資產(房權證中房字第001376號房屋所有權證下全部房產、中方國用20xx字第出61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下全部土地)、無形資產(營業執照、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危險化學品經營證書)】全部過戶至乙方名下。

2、涉及本合同項下的資產轉讓、受讓事項所產生的稅、費,國家有明確規定應由轉讓方或受讓方繳納的,由各方自行繳納與負擔;國家沒有規定或規定不明確的,甲乙雙方平攤。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將加油站轉讓款及時足額支付至丙方賬戶。

4、乙方在履行付款義務後,有權對受讓的加油站進行裝修,裝修規模由甲方自行決定,與甲方不干預,裝修費由乙方承擔。

5、丙方必須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中介責任。在付款條件成就時及時支付相應款項,不得挪用、侵吞甲乙雙方的加油站轉讓款。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各方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必須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否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停止違約行為並採取補救措施;或直接單方面解除協議並要求違約方支付 元作為違約金。

2、甲方保證對加油站整體資產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保證在加油站及其整體資產上未設定抵押、質押等擔保,保證資產未被查封,保證該加油站沒有未清償的債務,保證資產不受任何第三方之追索,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如果乙方受讓後,承擔了加油站受讓前發生的、應由甲方及其前手承擔的法律責任,甲方應雙倍賠償乙方承擔的經濟損失。為此,甲方在簽訂本協議

的同時,願意提供經乙方認可的第三方(吳長雲,身份證號碼:)為其提供連帶責任保證,該第三方以甲方連帶責任保證人的身份在本協議中籤字(蓋章)確認。

3、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4、如由於甲方單方面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辦理加油站主體資格、證照手續、所有資產的變更登記,或者致使乙方無法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或因加油站轉讓前的糾紛導致乙方無法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且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返還的雙倍定金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行予以賠償。

5、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遭遇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協議無法按時履行或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甲、乙雙方應解除合同,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第六條 其它事項。

1、附件一《加油站全部整體資產清單》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2、在辦理加油站交接時,甲方應如實、完整地提供所有涉及企業的有關資產、裝置、財務資料、人員資訊、權證資料、印章等。

3、加油站及其整體資產、證照手續全部過戶至乙方名下及甲方收到全部轉讓款後本協議履行完畢。

4、本協議的條款內容及協議任何一方提供的與本協議有關的非公開的商業資訊或技術資訊(以下統稱保密資訊),只能由本協議各方及其相關人員使用。未經本協議雙方或提供方的書面同意,協議各方及知悉保密資訊的人員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除,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長沙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生效條件

1、本協議書經甲乙丙三方及擔保人簽字後生效。

2、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保證人各執一份。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中介方(丙方):

甲方連帶責任保證人:年日 月

轉讓合同 篇6

一、引言

近年來,城市化建設程序不斷加快,隨之而來的城市房地產行業迅速崛起、房價飛漲,一些居民對昂貴的城市房價望而卻步,因此紛紛購買價格相對較低的小產權房。但是,由於法律對小產權房轉讓行為無明確的規定,導致在實務過程中學者們對轉讓合同效力與責任等問題產生重大分歧。本文則是在通過對國家現有法律的有關規定及學者觀點進行梳理的基礎上,對小產權房轉讓的合同效力與責任做一個比較全面的分析。

二、小產權房的概念

我國農村土地歸農村集體組織所有,但這種所有權是有限的,體現在農村土地的買賣必須經過地方政府批准,這就限制了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直接流轉。而地方政府通常為獲取高額的利潤將農村集體所有制土地高價拍賣給開發商,而此時,作為相關利害關係人的農民不願意利益只被政府壟斷,而是私下聯絡開發商在集體所有土地上蓋房進行售賣,所得遠遠大於政府的徵地補償。這就是小產權房出現的根源。而這種未經規劃、也未繳納相關費用就在農村集體所有地上建造並銷售的房子,就是人們約定俗成的“小產權房”。由此也不難看出,“小產權房”並不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內涵與外延十分模糊,並且它的存在還是對我國現行土地管理法的一種挑釁。國家出臺的相關政策對小產權房有相關定義,小產權房是指在未經規劃、未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僅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產權證書,其獲得產權不是完整合法的產權。[1]除此之外,該且該類房屋的交易合同在房管局也不會備案。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不難看出,小產權房雖然產權不完整,並且風險隱患大,但它以低廉的價格迎合了工薪階層的現實生活需要,因此小產權房存在著大量現實的購買群。此外,根據法律規定,農民在農村集體所有的宅基地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進行交易的。這些模糊不清相互衝突的法律規定進一步導致了小產權房建設的泛濫,小產權房也在合法與非法之間打擦邊球。

三、小產權房轉讓的合同效力

( 一) 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轉讓合同的效力

從目前學者對小產權房的理論研究來看,對於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法律效力,目前學界有三種觀點: 有效說、無效說和部分有效說。[2]筆者贊同認定轉讓合同為有效,理由如下:

第一,公平正義原則。國家規定農村土地由農村集體組織所有,體現了國家對弱勢群體的一種保護傾向。農村宅用地制度作為集體經濟組織對其集體內部成員的一項福利性措施,向外流轉違反公平原則,造成集體資產的流失。但在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並不會造成集體資產的一種流失,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農民處理自己合法有效財產的權利,既保障了交易自由,又沒有違背制度設計的初衷。

第 二,增加農民的收益。小產權房本身存在的產權不完整,交易風險大等特點決定了要對小產權房的交易進行嚴格管理。要有不慎,其無須交易會導致房地產交易的混亂及管理困難,各方利益保護處於失控狀態。但是,從另外一角度來看,禁止小產權房在集體組織內部之間的買賣違反了公平的原則,目前農民可以佔有和使用土地,卻沒有相應的處分權,造成他們無法像城鎮居民那樣獲得房屋升值所帶來的利益,這勢必會造成農民利益的損失。因此,認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房屋交易行為有效,在農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進行一種有序規範交易,這些成員都能收穫房產所帶來的利益,增加農民的收入,實現雙贏。

( 二) 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合同的效力

對於向集體組織以外的人員出售小產權房的案例,在實踐中普遍認定合同無效。如李玉蘭訴馬海濤一案中,法院判決雙方所簽訂的小產權買賣合同無效。其中一個理由為: 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村集體組織對其成員的一種福利,具有身份利益。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權取得或變相取得。[3]筆者持合同無效論,原因如下:

第一,我國“房隨地走、地隨房走”之原則的限制。若允許城鎮居民購買小產權房,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該城鎮居民同時也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權。這就與我國禁止農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的規定相違背與衝突。我國《物權法》第146 條規定說明對房地產所有權進行轉讓時,房產下的土地所有權同時轉讓,當然,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買賣也適用此項規定。但是,對於小產權房的轉讓,從法律角度來看,城市居民根本就無法獲得完整的土地的所有權,這樣就會形成房地分離的狀態,比較容易產生法律糾紛。[4]

第二,《房屋登記辦法》第八十七條規定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得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同時,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禁止轉讓不具有完整權屬證書進行轉移登記的住房。由此可以看出,轉讓的房產必須是依法登記且具備相關權利證書。而小產權房由於產權的不完整性,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僅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產權證書,所以不能進行轉讓,故合同因為標的不能而無效。[5]小產權房無法登記、無法轉讓,合同的目的自始至終無法實現,自然導致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

第三,我國法律、行政法規並未對小產權房作出明確規定,在無法可依的情況下,應依據國家的政策和檔案對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效力進行認定有無。為了保證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的有序管理,國務院相關政策規定不允許農村宅基地轉讓,由此可見,國家明令禁止城鎮居民購買農村的宅基地,因此,對於集體組織以外的城鎮居民來說,其小產權買賣合同歸於無效。20xx 年12 月,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釋出通知堅決遏制違法建售“小產權房”行為,這是對小產權管制的最新政策出臺,也意味著國家對向非農村集體組織成員轉讓的小產權房加強了管制,雖沒有具體的規定,我們可以預測未來小產權房的合法化之路困難重重。

四、小產權房轉讓合同之無效責任

實踐中,關於小產權房的交易層出不窮,小產權房合同或被確定為無效,那麼,此類合同一旦被確定為無效,雙方的利益如何協調,法律後果如何承擔,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何恢復到原有狀態,都值得深入探討。

( 一) 對現存財產的處理

《合同法》相關規定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因合同發生的財產轉移應恢復到原有之狀態。基於雙方合同而為之給付應當予以返還。但是這裡必須考慮到產權房買賣的特殊性有可能在合同被確定無效之前,房屋的原有之狀態就已經發生了改變。

1. 作為合同標的的房屋仍然存在。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買受人歸還房屋,出賣人返還買受人支付的價款。關於房屋改造附加的開支,雙方協議決定,由出賣人給予特定的經濟補償或不影響使用價值的情況下由買受人拆除帶走。

2. 作為合同標的的房屋被拆除重建或添建。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消滅物權的,自行為成就時生效。這就必然導致原來的房屋不存在,既合同標的滅失,而現行建造的房屋由於事實行為由現行物權人享有。那麼,值得思考的是,現在合同在標的已滅失的`情況下被確定為無效,買受人返還原有合同標的已經為不可能,若此時對出賣人進行補償,是否意味著買受人可以取得重建的房屋及房屋附著著的土地使用權? 但這種補償的限額又是一個大難題,若買受人需要返還的是原有房屋的價款,但加上新建房屋的開支,就已經遠遠超過了返還財產的數額,違背了公平交易原則。筆者認為解決這個問題,可以應當參照《合同法》規定的無權處分的合同經追認後有效,意思就是說,若賣方追認買方重建或新建行為的合法性,那麼由賣方取得建築物的所有權,並對買方給予合理補償。這就有效協調了買賣雙方的利益。

( 二) 損失賠償

下面探討損失賠償的過錯責任。合同法將過錯分為雙方均有過錯及單方過錯的情況。

1. 雙方均有過錯

合同法明確規定,雙方都存在過錯的情況,按照各自的過錯責任向對方進行賠償。在小產權房買賣合同中,一方明知不能買而買,另一方明知不能賣而賣,雙方都存在過錯。在實踐中,對小產權房買賣雙方的過錯認定上一般認為賣方承擔主要責任,買放承擔次要責任。原因在於,賣方一般為開發商或者某組織,處於優勢地位,在出賣前有義務熟知國家對小產權房的政策,明知政策不允許出賣但為了追求高額利益依然加以銷售出賣,後又由於拆遷等賠償款的利益驅動主張合同無效; 而買方雖也應知國家政策不允許買賣,但他畢竟支付了全額價款,財產利益減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認為其處於弱勢地位,所以認定其承擔次要責任。

小產權買賣雙方承擔的賠償責任是締約過失責任。其成立要件包括義務的違反、存在利益損失、因果關係等。其賠償範圍主要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買方的直接損失是籌房款的相關利息以及促使合同達成所支付的其他費用,間接損失主要是城市房價上漲的差額損失。而賣方的損失就遠遠低於買方的損失了,相對於賣方而言,由於房屋的自然屬性,其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都遠遠低於買方。並且賣方之所以在之後主張合同無效通常是由於高額的拆遷款,因此,通常在實踐中存在這樣一種不公平現象: 買方利益受損大,賣方受損小,反而還會由於自己的不誠信而獲利[6]。

買賣雙方都存在過錯,那麼雙方均承擔賠償責任。確認小產權買賣合同無效後,應採取的措施為: 恢復原狀,即房款返還和房屋歸還。但是實踐中總是會出現難以真正恢復原狀的情況。

2. 單方過錯的情況

一方存在過錯時一般是由於賣方故意隱瞞事實真相使得買房陷入錯誤認識而購買房屋。根據相關規定在賣方提供虛假檔案促進合同達成的情況下,可要求雙倍賠償。適用雙倍賠償的條件如下: 第一,賣方是不具有農村集體組織形式的性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其次,買買方不知合同標的之房屋是集體組織性質; 第三,賣方故意隱瞞未取得或虛假提供虛假預售許可證明。最後,對該條款,法院的適用以當事人提出申請為前提,不得主動適用。

五、結語

小產權房的存在目前難以得到法律認可,但卻有很多合理之處,因此屢禁不止。目前小產權房在全國範圍內大量出現。小產權房的出現有利有弊,一方面,它解決了一部分人的住房問題,並且使得農民從自己的土地上獲得相應的權利。另一方面,它會造成我國土地資源更加緊張,擾亂房產市場的秩序。在法律上明確小產權房轉讓合同的效力與責任,有利於有效解決實踐交易中的紛爭。

轉讓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 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訂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建築地址:

甲乙將其所有的位於杭州市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 使用。

二、 房屋面積:

1、 甲方對其所出租的房屋擁有合法出租權且無爭議。

2、 該房屋的建築面積為。

三、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甲方應於 年月日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四、 預付金:

1、乙方應付的押金為人民幣元整(乙於月日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合同執行日起自動轉為房屋第一年租金,第一年租金餘額為( )。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自租期開始之前如甲方違約,則上述預付金由甲方雙倍返還乙方,如乙方違約則預付金由甲方沒收。

五、租金:

1、數額:

雙方約定第一年租金為人民幣萬元整,先付壹拾萬元整,餘款柒萬元於20xx年4月1日付清,第二年租金為人民幣 萬元整,

第三年租金為人民幣 萬元整,第四年租金為人民幣萬元整。(以上租金均為稅後租金)。乙方以 甲方指定銀行名稱:

銀行賬號:收 款 人:

2、支付方式:

租金按一年為一期支付,首期租金於 。以後每期租金支付時間為上期租金到期前支付。甲方收到租金後開具收款收據給予乙方。

3、如乙方逾期後仍未支付後一期房屋租金給甲方,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該房屋。

六、其他費用:

1、租賃期內的水、電、通訊等費用由承擔,並按單如期繳納。

2、物業管理贊由承擔,並按單如期繳納。

七、甲方保證以下的責任:

1、甲方保證上訴房屋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2、甲方須按時將房屋及刖屬設施交付乙方使用,並確保水、電、通訊的正常使用,以及房屋內外結構、設施等處於良好使用狀態。

3、甲方提供的房屋設施如因質量原因,自然損害而愛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並承擔有關的費用。

4、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該房屋。否則承擔乙方的裝修費用及其它損失。

5、如乙方違反或任期1個月未付房屋租金,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並收回房屋,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乙方保證並承擔以下責任:

1、在入租時檢查甲方所配備的設施是否完好。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負責修復和配置。

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破壞承擔房屋整體格局的情況下進行適當及裝修。

3、乙方須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等其他各項應付費用。

4、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承擔的房屋轉租或分組給第三方,如需要轉租需經甲方同意乙方可轉租。未經同意轉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條件收回該房屋(經房東同意,乙方可以轉租、轉讓此房屋)。

5、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合法使用承擔的房屋,不得擅自變更使用性質。

6、如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損毀,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九、合同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1、乙方在租賃期滿後,如需續租,應提前通知對方,且在同等條件下享有有優先租賃權,續租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立即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任意終止,如一方擅自終止合同則視其為違約,賠償另一方因此所造成的各項損失(包括裝潢費用、設施費用及其他損失),同時按未履行合同部分的租金額三倍支付違約金。

十、違約處理:

凡在執行本合同或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簽字蓋章

後生效。

甲方(出租方):

簽署:

手機:

日期:

乙方(承租方): 簽署: 手機: 日期:

轉讓合同 篇8

出賣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茲為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轉讓經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介紹各方面同意議定轉讓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願將其獨資設置於________市____區________路____號________工廠及廠內裝置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詳細如後附加稅轉讓標示記載)全部出賣與乙方而乙方願依約付價承買。

第二條 本件轉讓價金經雙方協議分別訂定如下:

(一)廠房連同附屬建築物全部議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廠房連同附屬物件全部議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發電機議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

(四)廠內水電設施工費補貼金議定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

共計價金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前項價金於契約訂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與甲方,經居間人等見證之下甲方親自點收足訖並以價金項下蓋章為據而不另立收據。

第三條 甲方授受前條價金同日由甲方會同乙方及保證人、居間人至契約第一條所載工廠地址,將工廠建築物(包括所著門窗戶、扇廠、內隔屏、添造物、電氣、自來水設施等在內)及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全部逐件驗對交乙方前去營業收益納課清楚。

第四條 甲方對於轉讓標的物交付同時已告知乙方並經乙方驗明所接交的標的物理學件以為完整確認,交無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後乙方不得主張標的物件的瑕疵為由,向甲方請求減少價金而退還部分價金等情況。

第五條 甲方於契約成立同日將出賣工廠的工商登記證(字號)及________政府的商業營業登記證(字號),並其他有關證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義變更或繼受的手續。

第六條 本件轉讓成立後甲方對於轉讓標的.工廠建築物應備齊有關產權登記檔案於乙方,指定日時會同向管轄地產事務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或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房捐納稅義務人變更手續的義務。倘若手續上應另出立字據,或需要甲方的籤蓋等時;甲方應無條件應付,不得刁難推諉或藉故

向乙方要求補貼加價等情況。

第七條 本件轉讓標的物於甲方保證為自己所有,確與他人毫無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後如有人第三人出為異議或發生故障時,甲方自應出來抵禦並據理排除一切障礙,絕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虧損。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件轉讓標的物全部所有權並無與他人經過訂立轉讓契約及抵押權典權、質權等他項權利的設定,抑或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無訛。

第九條 如於甲方違反前二條契約條件之一時,乙方除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行使其權利外,並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丙方願與乙方負連帶履行債務的責任非至乙方的債務完全履行後丙方的保證責任不歸消滅。

第十條 本件轉讓標的物及工廠有關營業水電以及人事費或應繳稅捐工會費,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後則歸乙方負責繳納。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負責完納,否則甲方應賠償因此致乙方受損害的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自本轉讓契約訂立日起,不得借用________廠號或以該廠關係任何名份對外交涉事宜。若甲方違背前項約定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得請求損害賠償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 甲方出賣工廠以前廠方有對內外未清的債權債務,乙方不為承擔或受讓,該項債權債務仍由甲方取得或償還。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該項債權,否則甲方得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 本件轉讓費用議定負擔如下:

(一)本轉讓契約印花及公證費增值稅均由甲方負擔。

(二)本轉讓工廠建築物產權移轉登記及工廠名義變更登記諸費用則歸乙方負擔。 第十四條 本件轉讓嗣後不論任何理由於一方不得解除契約或主張買回等情況。 第十五條 本件轉讓標的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 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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