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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物業服務合同四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物業服務合同4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熱門】物業服務合同四篇

物業服務合同 篇1

甲方(業主大會):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業主大會)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裝置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託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汙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汙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案使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車位權屬系業主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元/個·月標準或按佔地面積(包括公攤面積)_____元/平方米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或開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裝置設施進行經營(如:設定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甲方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歸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的規定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3.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審批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專案和使用預算,負責組織對物業設施、裝置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5.定期聽取乙方關於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並定期向業主公佈報告;

6.代表本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為;

9.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雙方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0.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配合做好相關業主的工作,並協助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4.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係;

5.負責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續籌;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專案,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7.根據甲方授權,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8.根據甲方授權,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9.根據甲方授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10.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專案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專案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裝置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十九條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第七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屆滿前三個月內,甲方作出續聘或選聘的決定,在甲方與續聘或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專案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業服務合同無法正常履行;

3.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的,經業主大會決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物業管理活動無法正常開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在辦理交接期間,乙方應維護本物業小區正常的生活秩序,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支付費用。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裝置質量損害,達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並由乙方按多收費用的3倍標準給予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標準賠償損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的(除排危搶險情形以外,乙方應事先通知業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的障礙和損失。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的效力及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三十二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_______方式解決:

1.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人民法院訴訟。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物業服務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市區路(街道)號;佔地面積:平方米;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物業型別:(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和公共環境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清潔衛生。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物業服務合同範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第五條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項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項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元,由甲方負責在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元,按下列第項執行: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項執行:

第七條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法人代表: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年月日

物業服務合同 篇3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提供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型別:

坐落位置:

佔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

總棟數:

總戶數:

物業區域四至:

東至:;南至:;

西至:;北至:。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1,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2)

第二條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負責物業服務用房的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得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的用途。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號樓][幢][座]單元層號;地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號][幢][座]單元層號。其中: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號樓][幢][座]單元層號。(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人員配置及有關約定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包括: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3);

(二)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裝置明細見附件4);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九)。

第四條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見附件5)。

第五條乙方應確定本物業服務專案負責人專案負責人變更的,應及時通知業主委員會,並向專案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報備(專案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見附件6)。

第六條本物業服務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七條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元/平方米·月;

[別墅]: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元/平方米·月;

[會所]:元/月·平方米;

[其它]: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物業服務費調整方式。自年月起,每年按照(遞增或減少)的標準調整。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經營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一)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

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單方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專案。

包乾制服務費不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二)酬金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物業服務費為交納費用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主要用於物業服務成本和乙方的酬金支出。

物業服務費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2.乙方採取以下第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按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

(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按%的比例提取。

3.物業服務費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4.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並按[半年][年]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費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費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三)其他經營方式

第八條業主按[月][季度][半年][年]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

業主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物業服務費,逾期不支付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支付。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支付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支付責任。

業主轉讓物業時未結清轉讓之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與受讓方書面約定交費責任。

第九條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條乙方對業主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第十一條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按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車輛停放收費包含車位(庫)租金和泊車服務費,按以下方式和標準收取:

(一)車位租金標準

1.汽車

露天車位: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元/個·月;

2.摩托車:元/個·月;

3.電動車:元/個·月;

4.自行車:元/個·月。

車位使用人應按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臨時停放車位租金。

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乙方按車位租金%的比例提取管理服務費,用於車位出租、租金收取及租金管理人工、稅費等支出。管理服務費用在返還甲方前從收取的車位租金中扣除。

物業服務合同 篇4

甲方:

負責人:

地 址: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 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_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座落位置: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

(二)物業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六)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七)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其他費用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在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規定分攤。

第四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物業費的收取及支付方式

1、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甲方應在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2、採取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完稅發票。

3、乙方賬號:

開戶行:

開戶名:

第六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並且甲方使用的,甲方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二)停車場屬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甲方有優先使用權,甲方使用的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並且甲方使用的,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上述費用按 (月/季度/年)向乙方繳納,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規完稅發票。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供電、供水、供暖相關約定

1、供電收費標準:根據西安市有關規定,電費為 元/度,由乙方統一向供電局購電,遇有電價調整按調整後電價執行。甲方用電將採取預購電的方式到乙方財務購電,方可供電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時購電造成甲方無電可用,同時甲方因沒電造成停業事故,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停電三日以上乙方將參照合同執行。

乙方負責用電線路及設施的日常管理,承擔違規用電所引發的一切損失和責任。不得擅自改變線路、用電負荷、電錶及開關等配置。

2、 供水收費標準:根據甲方經營專案和西安市相關規定標準,由乙方按 元/立方米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水費。遇有水價調整和甲方經營專案變化,收費標準相應調整。因本物業實行先購水卡後供水的方式,甲方應預購水後方可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時供水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供暖方式及收費標準:供暖方式為非地採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費;供暖方式為地採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費。

收費時間: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前交清全部供暖費。供暖期為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監督乙方的服務質量,並且提出服務改進意見等。

(二)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 個月公佈一次按實結算專案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負責每月進行用水、用電部位巡檢、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負責預售電、水卡;負責用電的技術指導;在保證服務區域正常用電的前提下,負責向甲方供電;負責與供電局協調有關用電事宜;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 倍返還。

3、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4、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日期繳納物業費,逾期繳納的,每延遲一日,按照欠繳額的千分之 繳納滯納金。

5、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 2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 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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