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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合同範文彙編7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林地承包合同範文彙編7篇

林地承包合同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檔案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稅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合同範本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山林的管理,並充分開發、利用本村的山林資源,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將下述山林承包給乙方。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頂頭鋪山界:東至冷水山,西至山腳老路,南至大安源山,北至大安源山。

二、承包期限和承包費用

1、承包期限為*拾年,即從20xx年3月1日到20xx 年2月29日;

2、承包費用為叄仟壹佰貳拾元整(¥:3120元),合同簽字生效後,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費。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第一款中的兩處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間一切山林權屬糾紛甲方應協助解決。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災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經營權流轉,流轉所取得的全部收入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對所承包林區有自主經營管理,不受他人干涉的權利。

2、乙方應按期一次性繳清承包費用。

3、乙方應當按照有關政策 和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管理所承包的林地。

4、承包年限內,乙方須保留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佈均勻,如若支數不足,乙方須按當年的市場價給予賠償。

5、頂頭鋪全面為雷達財、雷卸根叄人,林水根叄人,共拾叄人的山。

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同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生效後,**年3月1日甲乙雙方簽訂之合同自動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會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3月1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以及簡稱“甲方”)

乙方: (以及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指定地塊的林地除草承包事項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所屬指定地塊林地位於:工作承包給乙方。

二、乙方工作內容:西域集團院內草坪割草

三、乙方就該上述工作應該在 雙方約定時間 前完成(因自然災害等因素不能施工的時間除外)。

四、質量要求和驗收標準:

1、清除的雜草、灌木等距地面高度不超過cm。

五、質量不合格的處罰措施:

1、無故延遲工期的,按照未完工地塊合同總價款的30%扣除。

2、施工不符合標準的,甲方同意乙方返工1次。

六、生產工具

1、乙方自備除草機(配件、油料、運輸、修理等由乙方負責)。

七、割草時間:一年共計 次,分別為:因草長勢情況不一,再做其他調整。

八、承包價格

1、承包價格按照每除草一次 元;一年共割草: 次;共計: 元。

2、該價格中包括:乙方除草人員工資、勞動保險、勞動機具購置費(除甲方提供外機具)、管理費、利潤、交通費、人身意外傷害、第三方損害賠償等一切費用。乙方承包期間造成自身和他人(他物)損害(傷害)的,均由乙方負責(後附測算方案)

3、乙方自行組織勞務人員。

九、付款方式

1、以甲方指定的該地塊為單位,經甲方驗收合格,雙方負責人確認即付款。

2、甲方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款。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無償提供綠化使用的水電,並提供貯物室、辦公室各一間供乙方放置綠化器械、材料等物品及員工工作期間休息之用(如有條件,甲方可再為乙方免費提供員工宿舍一間).

2.負責派員監督乙方承包範圍內的綠化服務質量,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以便處理。對乙方合理之工作協助、要求及建議,甲方應予全力支援;

3.如遇特殊綠化工作需求時,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員進行綠化工作;

5.有權制定相應之管理措施,以引導乙方按照合同及其它雙方議定要求運作。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嚴格按照雙方所共同制定各項作業標準,指派具有相應的從業人員為小區提供專業綠化服務,並嚴格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管理,承擔所有安全生產責任。遵守甲方所訂規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和秩序,愛護甲方的財產,維護甲方良好的形象。對有違法亂紀或違反廠區各項規定的乙方員工,乙方須予以嚴肅處理。

2.按照甲乙雙方協商人數 3-5 人(為了保證現場的品質,必要時乙方須增派人手),選派素質良好、服務熱情、形象健康之專業人員(包括常駐現場負責人)進駐現場工作。指定現場主管人員,具體安排及全面督導日常綠化服務工作,巡檢(分自檢和參與甲方聯檢)現場綠化情況,及時處理甲方投訴,並保持與甲方相關負責人的日常聯絡,以便於工作配合與協調;現場服務人員應滿足如下條件:

3.乙方在進場前,向甲方提交專案月綠化用品和用具總清單、員工綠化用具和用

7.負責承擔乙方員工之保險、工資、勞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費用,管理好員工

並嚴格要求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一切公共設施,損壞物品照價賠償。

8.乙方自行負責承包業務所需之全部裝置、工具、綠化材料、及綠化保養技術,按合同規定的綠化範圍和工作要求,高質量完成各項工作,並嚴守有關安全作業規定,乙方員工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9.乙方公司派駐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統一身著乙方作業工作服、佩帶工作證(加蓋乙方公章),著裝整齊有序,嚴格遵守甲方之相關管理規定,在工作時間內不得隨意離開其工作崗位;非工作時間不得在甲方管理區域內逗留;

10.乙方工作人員在進入放置或張貼有甲方規章制度、資訊資料等檔案的辦公場所、培訓室等房間進行室內綠化時,不得翻閱上述資料,如因特殊原因獲悉上述資訊,應嚴守祕密,不得向外傳閱;

11.未經甲方許可,乙方及其員工不得擅自為甲方客戶提供綠化外的其他服務,不得介紹他人為甲方客戶提供其他服務,不得有拾荒等其他未經允許的行為;

13.如遇有關部門的工作檢查,乙方必須配合搞好綠化工作並保證檢查合格;

15、若因乙方工作人員過錯,導致本小區內受有任何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事件,乙方須對此承擔賠償責任;

十、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任務(包括中途主動退出)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退場,因此而發生的承包費用按照乙方已經實際完成任務的 70%結算。

2、由於乙方原因超界施工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或簽字): 乙方(蓋章或簽字):

簽約時間: 年月日

簽約地點:

林地承包合同 篇4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______村______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範圍

(詳見合同簽訂後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___年共計金額為______萬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範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後,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範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於管理。

七、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____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並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5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負責人:

身份證號:

住所: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為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帶動農民增收致富,實現地方經濟和企業共同發展,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推動下,乙方決定以可裡村委會為核心區域投資開發集低產林改造、種養殖經營、生態農業及生態旅遊等於一體的森林資源綜合開發專案。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協商,甲方自願將其集體山林、已分到各農戶山林(商品林)聯合整體轉讓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林地

(宗地一):甲方將承包經營的林地轉讓給乙方,坐落: 勤豐 (鎮) 可裡 村委會 組,名稱(小地名): ,面積________畝,林權證號: ,宗地編號: 。

宗地四至

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山林轉讓期限:60年,自 年 月 日至________年 月 日。

三、山林轉讓費及付款方式:

山林轉讓期60 年,轉讓費260元/畝,合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在10日內按甲方實際轉讓畝數一次性付清甲方的全部林地轉讓費。

四、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轉讓後,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受讓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後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二)辦理林權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辦理。

(三)在乙方開發專案啟動時,甲方享有勞務輸出優先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用工可以優先考慮安排甲方的勞力;但甲方要教育管理好村民,做好村民的協調工作,維護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和正當的權益,要負責乙方用水、用電、通訊和交通等專案建設的相關協調工作。但乙方不能佔用甲方現有的水和設施取用水,乙方根據專案規劃逐年開發,在開發過程中,根據公司經營情況應積極支援當地公益事業和地方經濟發展。

(四)在本合同約定的山林轉讓期間,乙方有權行使對山林的佔有、使用、收益、處置、抵押林地及相關開發專案,但要按合同約定向甲方足額交納山林轉讓費。

(五)在山林轉讓期內,乙方允許甲方在轉讓山林區域內合理放牧,但甲方的放牧等不得對造成對乙方山林的毀壞,不得損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六)在轉讓期內,凡屬於國家政策規定補給甲方林地的款項歸甲方所有,乙方爭取到的專案優惠政策和扶持資金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專案建設需徵佔用林地,甲方必須協調和支援,並協助乙方辦理徵佔用的相關手續;乙方投資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上附著物及其他涉及專案開發中的補償、補助屬乙方所有。

(七)甲方村民除每年度護林防火期限外,可適量在雙方指定的期間、區域進行自用燒柴砍伐(間砍),房屋修補所用木材,但不準進行商品性採伐和銷售。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許他人在轉讓標的物的範圍內開荒、採石等破壞林地資源的活動。乙方允許甲方村民採摘乙方受讓林地範圍內的野生菌,但因乙方生產經營,專案建設確定的區域除外。

(八)甲方可以在原有墓地進行民間埋葬活動,但不允許在乙方開發區內進行埋葬活動

(九)如乙方開發需修道路,由乙方投資,所佔用土地由甲方無償提供。

(十)在合同約定的山林轉讓期間,乙方有權行使對山林的經營管理和開發利用。

(十一)乙方享有山林自主經營權,在合同約定範圍內自主經營管理、自主開發山林,自主開展專案建設和營運的各項活動。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乙方在開展專案建設,開發山林中不得損害村民利益。

(十二)轉讓期間,、甲方有責任對山林進行管護及森林防火工作,專案建設由乙方自主投資,享有因此帶來的全部利益,並承擔相應法律性、政策性和經濟性風險。

(十三)轉讓期間,乙方在山林及山林地上投資形成的資產所有權歸乙方。在轉讓期間由於較大矛盾和糾紛造成合同提前終止的,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不再享有完全的資產處置權;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按市場價格補償乙方;由於國家及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享有受償權。

(十四)轉讓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山林轉讓續期的優先權。山林續期的價格、範圍等由雙方另行協商。若不能續期,乙方要將已開發利用的山林地(已徵土地除外)完成更新改造後歸還甲方。

(十五)為了實現林地的統一開發,甲方剩餘的山林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乙方開發需要徵佔這部分山林地時,甲方應予以支援,具體條件雙方另行商定。

在林地承包後,不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如:大面積採伐等)。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

1.合同簽訂後,甲方不轉讓此山林給乙方,由甲方按本合同總金額的兩倍賠償乙方。

2.甲方在乙方專案建設期間單方面終止合同,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全部經濟損失。

(二)乙方違約

1.乙方不受讓本合同約定的山林,所交轉讓費不退,全部歸甲方所有。

2.乙方在專案建設期間單方面終止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林地轉讓的憑證,與林權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受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的影響。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報政府機關批准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提請楚雄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甲方所在村委會、鎮林業站、鎮政府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籤於

林地承包合同 篇6

立合同雙方: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甲方依法將_____________________集體所有的林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收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簽定本合同。

  一、承包地點及面積

  二、承包期限

林地承包期限為500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對乙方承包的山林的經營、管理、收益有監督權。

2、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所有權。

3、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收取林地使用費。

(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保障和扶持林業穩定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林區基礎設施建設。

2、協助政府兌現在林業開發方面給予乙方的優惠政策。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及時調處山林糾紛。

4、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生產自主權、經營收益權。

5、負責制定林地使用費使用管理辦法。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享受林業生產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理權和受益權。享受政府、集體提供的生產保護措施,生產經營服務和公共福利。

2、有權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各級政府的林業開發優惠政策。

3、有權拒絕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額外的不合理負擔。

4、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林木經營權,可以依法繼承和流轉。不願繼續承包經營的,可交回甲方另行處置。

5、因國家、集體建設等需要,依法徵用或佔用乙方承包林地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二)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拋荒,不得掠奪性經營,未經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2、依法流轉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完善流轉合同,辦理變更手續。

3、依法管理和保護森林資源,努力提高林地產出率,依法採伐林木,並按照林業部門的規劃要求,及時進行跡地更新。

4、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或佔用承包經營林地的,乙方應當積極予以配合。

  五、附則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和乙方戶主的變更影響合同效力。

2、合同在履行當中發生爭議糾紛,雙方應主動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雙方均可向上級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業站一份。

4、在承包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補充規定,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戶主)代表:(簽章)

法定代表人

林業站: (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7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為了開發利用林地資源,發揮林地的經濟效益,經甲方村民代表討論通過,甲方願意將屬於甲方的 林地發包給乙方開發經營種植柑桔、速生豐產樹等。現經甲方、乙方充分協商,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的 林地面積約為 畝,承包租金為每年每畝 元。

二、承包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

三、承包款及支付辦法:甲方每一年的林地承包款一共為 元。乙方每 年付一次款,即每一次應付 元。

四、在承包期限內:

(1)乙方享有全部承包經營權,乙方享有林地資源的開發利用權,種植管理收益,甲方不得干擾破壞乙方的生產,未徵得乙方同意不準任保單位或個人進入承包林地砍伐、放牧等。

(2)乙方為了生產,生活需要,可以在承包的林地範圍內建設各種生產、生活設施,甲方不得干涉破壞,如有發現甲方有意搗亂的要負全責。

(3)乙方承包的林地發生權屬爭議的,甲方負責調處糾紛,並明確分界,如乙方承包的林地面積因權屬爭議有減少,甲方應當減少部分的面積數量對乙方投資費用和預期的正常收益作出經濟賠償給乙方,如國家需要徵用的,按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4)甲方允許乙方將本林地的承包經營權轉包。轉讓給他人,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但本合同各項條款不變,承包期限不變,由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條款。

(5)如乙方必要經甲方小路運輸,甲方應無償提供土地築路,路面不少於貳米伍拾公分(2.5米)寬。

(6)如果有群眾進入乙方承包的林地亂砍亂伐,侵害乙方的經營權益的,甲方村幹部必需協助處理。

五、承包期滿,乙方要按時將承包的土地,果樹一併無償交回甲方,乙方不得毀壞,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繼續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六、違約責任:如果有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由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加倍賠償。

(1)如甲方中途無故解除合同,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則要甲方賠償乙方承包期內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甲方要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對承包土地的經營權,不得在土地上從事種植等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否則要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3)乙方放棄對林地不管理在一年以上,也不交承包款的,視乙方自動棄包,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果樹、木及其他設施,合同解除。

七、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在承包期內,不論管理體制,行政區域,人事變動,本合同效力不變。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