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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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合同範文彙編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智慧財產權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智慧財產權合同範文彙編5篇

智慧財產權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接受方)

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許可方和接受方已就接受方向許可方購買_________系統簽訂了購買合同;鑑於本合同所指明的若干計算機軟體作為許可方按購買合同所提供的__________ 系統的一部分或者與之一起使用的情況下, 許可方應將該軟體許可接受方使用;鑑於許可方有權授予本合同所規定的許可;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購買合同是指許可方與接受方於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就接受方向許可方購買___________系統簽訂的合同。

1.2 許可方是指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1.3 接受方是指 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1.4 系統是指購買合同規定的,接受方向許可方購買的___________ 系統。

1.5 程式是指構成接受方購買的_______ 系統的_______控制系統的程式。

1.6 專有資料是指由許可方提供的,與程式有關的檔案、資料、技術指標。

1.7 合同生效日是指雙方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許可方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向接受方授予使用__________ 系統程式的許可,而接受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同意接受該許可。按本合同許可的程式如下:(應加入該程式的內容、執行的環境以及應具備的功能)

2.2 許可方授予接受方使用該程式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許可方負責向接受方提供該程式的專有資料,專有資料包括以下幾項:a: 份使用者指南;b: 份操作手冊和安裝指南。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________個工作日內接受方應向許可方支付合同價格_____%的預付金;其餘_____%的貨款在接受方收到許可方的商業發票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3.2 合同金額共計為______________人民幣。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金額,通過接受方開戶行及賬號____ 和許可方開戶行及賬號_______進行支付。

4.2 按照合同規定,在__________系統驗收合格後,許可方應立即開具商業發票並先行傳真給接受方,接受方在收到許可方開具的商業發票後三個工作日內,應將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額支付給許可方。

第五條 專有資料的交付改進

5.1 許可方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接受方提供專有資料。交付方式為郵政特快專遞或航空快遞。目的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如果許可方提供的專有資料有丟失、損壞和/或不完整,許可方在收到接受方的書面通知後____天內,免費將專有資料重寄或補發給接受方。

5.3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許可方對程式如有改進和發展,應免費向接受方提供與此相關的更新後的程式和專有資料。

第六條 安裝與驗收

6.1 許可方應協助接受方完成該程式的安裝。若接受方要求許可方派技術人員現場協助安裝,則許可方應提供此項服務;接受方應負責許可方所派技術人員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費用。 6.2 軟體安裝執行後,雙方按說明書中所規定的技術指標對執行情況進行驗收。接受方應將簽收的合格證明傳真給許可方。

第七條 使用、複製、轉讓及透露限制

7.1 接受方只可將程式用於許可方按購買合同條款提供作為________系統一部分的計算機;如果 ___________系統計算機因為發生故障不能操作,或在進行保養性維修、工程設計變更、特製件或模型變換期間不能操作,則也可將程式用在接受方的備用計算機上,直到__________系統控制用計算機修復到操作狀態為止。接受方只能將程式用於直接的內部操作方面,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程式供給他人使用。

7.2 接受方不得複製程式或其任何部分,但接受方只是為了備份、存檔和將程式置於適宜執行狀況,可以複製程式。所有經允許的複製件,都要清楚地標上與原先供給接受方的程式相同的、關關於許可方所有權或版權的限制說明。經允許的複製件應以安全的方式予以儲存。

7.3 除非經許可方事先以書面方式同意,接受方不得出售、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程式。

7.4 接受方不得將程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給第三方和接受方沒有必要授權其在業務中使用程式從任何僱員。接受方應採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步驟,保證不會將程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第八條 侵權和保證

8.1 許可方保證其有權授予在本合同中所授予的許可。如果在執行合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如果在訴訟或仲裁中被判為構成侵權,程式的使用被禁止,許可方可以自行承擔費用承擔以下任何一項:

a.替換或修改程式,使之不再構成侵權,並在實質上用同樣的質量進行同樣的服務;

b.在程式退還許可方之後退還接受方使用費,但要從中扣除使用、損壞和陳舊的折舊費。許可方在採取上述措施後,不能免除其承擔的其他賠償責任。但許可方對基於以下其中一項的任何版權侵權所提出的請求不負責任。

c.接受方自行修改程式,或程式沒有在指定的工作環境中使用;

d.在____________系統之外的系統使用程式。

8.2 許可方保證程式在規定的操作環境中的使用能夠符合合同第二條的指標要求。許可方不保證任何程式的不中斷或無差錯執行。自系統驗收之日起,保修期為____年。許可方保證在該期間內免費修理、更換並重新安裝程式中任何有瑕疵的部分。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9.1 在合同到期後,接受方可以書面通知許可方終止本合同,並免除其在合同項下的義務。

9.2 如果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在給予了書面通知和合理的時間予以糾正,而仍不改正的,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

9.3 如果合同終止後,合同中的條款按其性質仍應有效的,許可方和接受方仍應遵守。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10.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____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0.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________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字。並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12.2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_____年。

12.3 本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檔案,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4 本合同一式兩份。

合同雙方的法定住址如下:

a.接受方:____________ b. 許可方: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智慧財產權合同 篇2

甲 方:

地 址:

電 話: 負責人或聯絡人:

乙 方:

地 址:

電 話: 網址: 服務監督:

為使甲方的技術成果得到充分的法律保護,通過甲、乙雙方共同工作,為甲方建立並完善專利體系,提高企業的無形資產價值和產品競爭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定如下合作協議:

  一、 代理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甲方的專利申請等智慧財產權的相關事宜。乙方接受甲方聘用,並竭誠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專利等相關智慧財產權服務。

□發明專利申請 □實用新型申請 □外觀設計申請 □變更 □複審 □答辯 □無效宣告 □pct

專利名稱: 申請人: 申請號/專利號:

  二、 雙方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 積極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正常開展工作所需的有關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和完全技術內容,並對所提供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2) 為乙方專利代理人提供應有的工作便利。

(3) 向乙方支付專利代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2、乙方的義務

(1) 指導並協助甲方確定專利申請專案,並代理甲方的專利申請,保證專利申請質量。

(2) 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技術內容、圖紙等涉密資料要嚴格保密(包括網路、郵件、書面的方式轉交的內容),妥善存檔,不得以任何理由外洩,由此給甲方帶來的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3) 對乙方代理人為甲方撰寫的非用文書,乙方應採取完全銷燬的辦法給予銷燬。

(4) 乙方代理人所書寫的使用文書應以加密的方式遞閱甲方或上報國家有關審查部門。

(5) 向甲方提出其他涉及專利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 專利檔案撰寫及提交程式

(1) 乙方應在將甲方提供的技術說明書及有關材料交與乙方起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專利檔案初稿的撰寫,對需要甲方補充資料的,應在甲方補充資料後 3個工作日內完成專利檔案撰寫。對個別較複雜的案件,專利檔案準備時間可適當延長。

(2) 乙方在完成專利檔案初稿後,應及時交甲方確認。甲方認為應該修改的,乙方應按甲方的意見進行修改,每次修改不得超過五個工作日。

(3) 乙方撰寫的專利檔案需經甲方確認後才能向有關部門提交,甲方確認以甲方指定技術人員簽字為準。

  四、 費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1) 費用標準(rmb 單位:件):

a:申請費(含規費):共 件,其中: ;

b:國內專利檢索費: 國外專利檢索費(指定國家):

c:維持費、登記費、印刷等費共: ;

d:年費根據國家規定的標準支付;其他費用支付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

費用合計: 萬 千 百 拾 元整; 人民幣小寫:

(2) 付款方式:先付,一次性付款,付款之日為正式代理之日。

(3) 專利諮詢、提供建議及各項知識協助工作不另行收費。

(4)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規費和專利代理費後,一般情況一週內提供相關撰寫文書,半月內提供受理通知書,經甲方同意,乙方也可代為保管專利檔案。

  五、 違約責任

(1) 在專利申請過程中,如果出現“官方審查意見”或“駁回”等有時限要求的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以電話及傳真件為據),因審查未通過導致申請失效,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對“官方審查意見”不做出回覆而使申請失效的,乙方不承擔責任。若因乙方工作失誤未及時通知甲方而導致申請失效,乙方應退還甲方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

智慧財產權合同 篇3

發明專利、商標以及工業品外觀設計等方面組成工業產權。工業產權包括專利、商標、服務標誌、廠商名稱、原產地名稱、制止不正當競爭,以及植物新品種權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今天小編將與大家分享:智慧財產權共享相關合同範本。以下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智慧財產權共享合同

甲方、乙方共同申請________________專案,對將來專案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智慧財產權協商以下智慧財產權共享協議:

1.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範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智慧財產權歸各方獨自所有。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智慧財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宣告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各方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祕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為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專案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專案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 篇4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貨物的名稱、數量及價格:見附件

二、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參照IBM公司的相關產品技術標準

三、接貨單位(人)

賣方指定本合同項下的貨物的接貨單位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四、聯絡人: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貨的時間及地點、方式及相關費用的承擔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費用:由方承擔

六、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元;

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交貨當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額即:元。

八、貨物的驗收

自產品交貨後三日內,買方應依照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對產品的質量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應即向賣方提出書面異議,並在提出書面異議後三日內向賣方提供有關技術部門的檢測報告。賣方應在接到異議及檢測報告後及時進行修理或更換,直至驗收合格。在產品交付後三日內,賣方未收到異議或雖收到異議但未在指定期限內收到檢測報告的,視為產品通過驗收。

九、接收與異議

如買方指定由接貨單位(人)接收貨物,則買方同意對接貨單位提出的接收、拒收、書面拒收意見等行為負責。

採用送貨上門和自提方式交貨的,在交付產品時,接貨單位(人)應對產品品牌、規格型號、數量是否符合合同規定進行檢查;對於符合合同規定的,接貨單位(人)應當簽收。對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買方可以拒收,並書面說明拒收的理由。對於以送貨上門方式交貨,買方依照約定拒收的產品,需要由買方保管的,買方應負責保管。

採用代辦託運方式交貨的,買方對產品、規格型號、數量有異議的,應自產品運到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

買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上述拒收或異議屬於賣方責任的,由賣方負責更換或補齊。

十、合同的生效和變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在合同執行期內,買賣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確需變更合同,需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並就變更事項達成一致意見,方可變更。如若雙方就變更事項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提議變更方仍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否則視為違約。

十三、爭議的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如若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意一方均可向賣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他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及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日內支付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 篇5

聘請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檔案;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檔案;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檔案;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型別的重大專案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裝置過程中涉及智慧財產權的技術改造專案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體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體程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體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絡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檔案和資料等。

第4條 智慧財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智慧財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影,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資訊,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檔案、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檔案,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資訊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洩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