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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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編號樣本

勞動合同書編號樣本1

甲方:

勞動合同書編號樣本

乙方:

一、合作方式:

甲方(______裝飾公司)所簽定裝飾工程由乙方進行施工。甲方應保證乙方的工程量,乙方應如期保持保量的完成。

二:甲方要求:

1、要求乙方遵守公司規章制度,遵守公司領導安排,如不遵守按工程部處罰條款進行處罰,所有施工安全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在規定的工期內按質按量的完成甲方的工程,如超期,每超一天按工程款的2%賠償甲方。

3、施工期內乙方應注意安全,甲方一律不承擔安全方面的責任。

4、乙方必須保守公司商業祕密。

5、乙方在現場施工期間必須聽從甲方施工監理安排工作時間和其他事宜。服從公司派單。

三、乙方義務:

1、乙方遵守公司規章制度,遵守公司領導安排,如不遵守按工程部處罰條款進行處罰,所有施工安全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施工完成合格的情況下保證資金的支付,工程上有難度的問題公司應配合工程部及時解決。

五、所有詳盡的標準、制度,請參照公司(質量驗收標準、員工處罰例、財務制度),違者自行負責。

六、乙方出現一切事故與本公司無關(買保險除外)

七、每一位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必須穿規定的工作服,工地上禁止地上有菸斗,工地上嚴禁大聲喧譁,嚴禁講粗話,凡發現一次;罰款20——100元。

八、任何施工人員嚴禁與客戶發生爭吵,嚴禁向客戶借錢,嚴禁向客戶索要任何東西,此種情況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情節嚴重的直接開除不用。

九、工地上特殊情況通知下一小時內必須無條件趕到,否則罰款200——500元。

十、必須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編號樣本2

發包方:___________建築施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公司《關於工程專案勞務承包管理暫行規定》。甲方決定將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工程專案部的勞務分包給乙方,為規範管理,明確職責,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勞務施工專案內容範圍如下: 該工程專案施工藍圖中所有磚、石砌築及抹灰分項工程;鋼筋製作、綁紮分項工程;模板製作、安裝分項工程;腳手架搭設作業。

二、本合同期限: 從_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止。

三、工程質量標準: 所有分項工程質量確保優良

四、勞務管理費的上繳及付款方式: 1、上繳標準:該工程專案勞務管理費為人民幣壹拾萬元整,由乙方上繳,如乙方能達到按該專案部與建設方所簽訂的合同中的質量、進度要求,則甲方按管理費的____%返回乙方作為獎勵。 付款方式:上繳勞務管理費按兩次付清,即主體完工前付50%,裝修完工前付50%。

五、乙方的職責 1、乙方提供相關的證件及資質,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勞務糾紛及工傷事故。

六、乙方的職責: 1、全面履行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與_________________-建築施工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專案施工合同。並承擔該合同條款中乙方應承擔的全部責任與義務。 2、確保所有分項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達到專案部與建設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如達不到則按管理費的50%進行處罰。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可另簽訂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經雙方簽字生效,至工程完工,雙方結清勞務管理費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編號樣本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僱傭乙方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僱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僱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受僱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四條 乙方每週工作時間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 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及乙方檔案,均由乙方原單位保管繳納。

第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11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_______元/月或按董事會擬定的標準額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為轉正後的80%-90%或雙方約定 .甲乙雙方對勞務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一條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務僱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資訊與相關證明,並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 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後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範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 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專案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專案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五) 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 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按照《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員工手冊》中的離職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第十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 《保密協議》;

附件二 《崗位職責書》;

附件三 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及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編號樣本4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編號樣本5

甲方:中國建築裝飾工程公司直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首圖東路5號御景園1號樓1a室

負責人:

乙方: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中國建築裝飾工程公司直屬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在平等基礎上友好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1.合同期限

1.1雙方同意訂立年期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終止。

1.2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工作內容

2.1甲方依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工作。

2.2乙方應完成的工作標準在《崗位聘用協議書》中約定。

2.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3.1甲方按照實際工作需要和崗位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配備必要工作裝置,並提供保障乙方健康和安全的工作場所。

3.2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能、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3.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4.1甲方根據行業特點,安排乙方實行標準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4.2乙方執行工作制,每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以適當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或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4.3乙方從事現場施工的,由於工作性質特殊,需要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4.4乙方工資待遇按照甲方相關制度執行。乙方工資元/月(試用期工資待遇按80發放),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執行工資標準。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4.5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5.勞動紀律

5.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5.2甲方的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屬企業機密,乙方須嚴格保密。

5.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批評、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6.甲方義務

6.1對乙方進行法規、安全規程以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培訓。

6.2對乙方進行崗位知識與技能培訓。

6.3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7.乙方義務

7.1服從甲方作出的工作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甲方交付的各項任務。

7.2在受聘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兼任甲方安排的工作以外的任何其他職務;不得在甲方安排的工作時間從事與甲方安排的工作無關的任何活動。

7.3乙方在工作時間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金、資料及技術條件所完成的各項智力成果(包括檔案、方案、文字資料、專利和著作權等)歸甲方所有。

7.4甲方可隨時要求乙方交還受聘期間有關甲方經營活動的全部檔案。

7.5在受聘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從事任何與甲方有競爭性的活動,不得從事任何有損甲方聲譽、形象的活動。

7.6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8.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定

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1)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或廢止的。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8.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被公安機關收容教育或勞動教養的。

(6)乙方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30日以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合理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崗位聘用期滿或因乙方不服從甲方安排而須解除勞動合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合同變更達成協議的。

(5)甲方經營狀況發生重大困難,在向工會說明情況並聽取意見,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

8.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隨時要求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

(2)甲方違法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8.5乙方自行要求辭職的,應提

前30天以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9.違約責任

9.1甲方無故不支付乙方報酬的,除支付乙方應得工資外,須加付乙方工資的25作為違約金。

9.2乙方擅自離職,須承擔如下賠償責任:

(1)甲方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給甲方經營活動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各種培訓費用。

(4)乙方洩露甲方商業祕密而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10.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調解無效時,仲裁機構為北京市海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11.其他

13.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3.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12.雙方約定的其它事務:

甲方:中國建築裝飾工程公司直屬分公司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書編號樣本6

甲方: 地址: 郵編: 乙方: 地址: 郵編: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船員服務於甲方“ ”輪事宜,經友好協商,一致確認按下列條款履行本合同。

一、船員配備

(一) 乙方派遣的船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按交通運輸部JT20xx-93《海船船員體檢要求》的標準體檢合格; 2. 符合STCW78/95公約中關於船員有效證書和安全值班的要求; 3. 持有主管當局規定的適合從事遠洋運輸業務相應的各種有效證件; 4. 所有船員均須具備甲方認可的海上任職資歷,並能勝任甲方船舶的工作要求;

5. 接船船長、輪機長、大副、電機員必須具有新造散貨船接船經驗,其他重要職務船員(水手長、機匠長以上)原則上應具有同樣經驗;必須保證至少兩名駕駛員持有效GMDSS操作員證書;機匠或水手中至少保證有一名持有效焊工證且能熟練操作的兼職銅匠。

(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保證所有與派遣船員任職有關的證書有效、齊全、真實、合法。

(三)甲方將實施相對固定的船員板塊管理。甲、乙雙方共同研究確定板塊內船員,已確定人員原則上只在板塊內進行調換。

(四)甲方應與船員及時簽署僱傭協議,乙方派遣船員的派遣期限具體根據甲方與船員之間的僱傭協議確定。

二、船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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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船舶主要技術資料》,並確保該船已經有權檢驗機構及相關主管機構認定處於正常適航狀態,懸掛 國國旗。

(二)甲方要對船員進行SMS培訓。乙方須按甲方要求的時間計劃,分期分批派員到船,儘快熟悉本船的技術特點,按照計劃完成接船任務。

(三) 乙方派到甲方船上任職的船長或大副須有經過ISPS規則培訓的證書和相關記錄。且在甲方船上任職期間,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體系檔案、船舶保安計劃等相關規定管理船舶、人員及貨物等。

(四) 乙方所派船員應按甲方規定對裝置進行操作和維護,發現不符合規定的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委託公司報告並報送甲方。甲方應為乙方所派船員在船開展維修保養提供必要的條件。

三、船員調配管理

(一) 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現有在船和後備船員作為甲方接受乙方派遣船員的基礎。在船船員職務提升,需憑船舶推薦信,經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同意後可接任高一級職務。上述船員需調整時,經雙方協商,由甲方在乙方船員中挑選合適船員作替補;若乙方因特殊情況需適當調整板塊骨幹船員,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二) 船員調配程式採取填表預配和稽核的辦法。乙方至少提前10個工作日將預派的和預公休的船員名單報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稽核,若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提出調整意見,乙方應根據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的建議及時調整配員,並經甲方同意。

(三) 船員應按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要求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在國內港口(不含港、澳、臺地區)上船交接班,避免發生因調配疏忽造成船員未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接班。若因船期發生變化或改靠它港,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指示船員返家或留駐某地待命或趕赴它港上船,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標準按甲方規定執行。

(四) 船舶增減人員或定編髮生變化需經甲方同意。若船員漏船,乙方應儘快補員,以確保正常營運。

(五) 船員在船服務期內,因病、傷、殘、亡等原因需要更換時,須經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同意並改派與合同簽定時雙方確認的同等素質船員,所發生更換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船員管理和教育

(一) 船員派出前的管理教育工作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加強對船員派出前的教育及派出後的跟蹤管理。對抵國內港口的甲方船舶,乙方應適當派員上船瞭解情況,及時處理船員管理中出現的問題,並做好船員的思想工作。

(二) 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應被視為甲方僱員,在船應服從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管理,嚴格執行甲方建立的安全檢查管理體系的相關要求,不得以任何藉口消極怠工或拒絕工作,影響正常營運。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有權派員上船檢查船員在安全生產、維修保養及遵紀守法等各方面的工作;有權按其體系檔案規定對船員的職責履行情況、業務技術能力等進行檢查、考核和跟蹤指導。

(三) 乙方船員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船員如有違紀違規者,甲方或船長應提出事實根據,形成書面調查報告後通知乙方, 甲乙雙方及時磋商尋求一致的調整解決辦法。

(四) 乙方船員因倒賣、吸毒、販毒、賭博等及其他違反港口法規而被罰款,責任和費用均由船員本人負責。

(五) 甲乙雙方賦予船舶領導充分的船員管理許可權,支援其工作。船舶領導應以身作則、認真負責、大膽管理、監督落實船員的崗位職責,不得放棄管理責任。

(六)甲乙雙方應加強聯絡,交換意見,及時通報船舶動態和船員管理情況,全面瞭解船員思想情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員管理工作。

五、船員的各種保險和勞動保護

(一) 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棉衣、雨衣、雨鞋、工作手套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負責發放。勞保用品的使用管理應遵守其有關規定。

(二) 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應負責為乙方船員向保險機構投保。

(三) 乙方船員在船工作期間,發生傷、病、殘、亡,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負責向保險機構索賠。從保險機構得到的傷、亡賠償金(包括事故處理費及相關善後處理費用),需扣除甲方代墊的相關費用。如乙方船員所得理賠額高於現行有效的中國及事故發生地國家相關法規及司法解釋規定的理賠標準,則甲方或甲

方委託公司不再承擔經濟及社會責任。

六、船舶航行區域

如船舶即將進入或已經進入保險人規定的戰爭或戰爭危險區域、高危傳染病疫區時,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應為船員投保特別險並應儘快通知乙方和船員,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教育和說服船員服從排程。

七、合同的終止和仲裁及修改或補充

(一)若因不可抗力而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有責任協助乙方將船員安全遣返。

(二)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解約的,應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另一方。

(三)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無法通過協商解決的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年。期滿前3個月雙方均未提出終止本合同的,合同期再自動順延 年,以此類推。派遣費用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配員情況另行商定並自首批船員登船之日起計算。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華洋海事中心 代表: 代表:

(簽章) (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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