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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代理合同(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出口代理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出口代理合同(15篇)

出口代理合同1

甲方(出口貨物供貨人):XXXXXXXXX

乙方(出口代理人):XXXXXXXXX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協議的訂立: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

1、品名:XXXXXXXXX

2、數量:XXXXXXXXX

3、質量:XXXXXXXXX

4、規格:XXXXXXXXX

5、包裝:

6、成交條件: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在XXXXXXXXX網上交易平臺上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為準。

(二)代理協議的形式: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含傳真),否則不發生效力。

(三)甲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瞭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的義務:

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

(1)接受乙方現採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乙方代表甲方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乙方。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2、出口貨物:

(1)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並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檔案。

(3)在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XXXXXXXXX。

3、費用:

(1)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並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XXXXXXXXX%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後XXXXXXXXX日內交付。

(二)乙方義務:

1、對外成交後,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並對外議付。

3、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後,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由於甲方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稅、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負責。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需向乙方給付總貨款XXXXXXXXX%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乙方的損失,甲方還需向乙方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乙方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第四條 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附加條款: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出口代理合同2

甲方:

乙方:

代理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口,達成如下協議:

合同號: 合同總金額:

一、甲方盡力協助乙方對外簽訂出口合同,甲方須審慎地和進口商商定合同條款。在確定具體條款內容後,要求乙方按此條款與進口商簽訂出口合同。

二、委託內容:

1、委託出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

商品名稱:

牌號:

規格:

數量:

2、委託出口商品的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

單價:

支付方式:不可撤消、可轉讓的、90天遠期信用證

3、委託出口商品交貨、運輸要求:

交貨期:

三、甲方確定的供貨商為

四、甲方同意由乙方同供貨方直接簽訂購貨合同,供貨方將按購貨合同要求把貨物交到乙方指定地點。

五、乙方須克盡職責地完成所有制單(報關單、形式發票等)、及報關工作,並負責租船、通知買方辦理保險。甲方負責貨物的國內運輸,並全程配合乙方完成報關、交貨手續,直至乙方取得貨運提單。

六、甲方要求進口商開立信用證時註明甲方為第一受益人,乙方為第二受益人。並且只有乙方有權向議付行議付。甲方應盡力要求進口商將開立信用證的受益人直接指定為乙方。

七、在收到信用證的同時甲方支付 %的履約保證金,並經乙方賬戶轉付進口商。

八、乙方收到確認無誤的信用證後必須保證在 30 個銀行工作日內按照信用證金額的 70-80% 比例完成打包貸款。貸款款項用於支付貨款,貸款利息由甲方承擔。備貨所需的餘款由甲方首先以定金或者預付款的形式直接支付給供貨方,甲方在實際向供貨方付款後,應該要求供貨方出具此款系付乙方與其所簽訂的供貨合同項下貨物的部分貨款的證明檔案並提交給乙方,以證明甲方完成全部貨款的付款義務。甲方應協助乙方取得供貨方全額的增值稅發票。

九、由甲方承諾由其 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對打包貸款的銀行為乙方提供銀行認可的反擔保。

十、乙方如果在正本信用證被銀行正式確認接受後 30 天內無法完成打包貸款,應該按照合同金額的 2.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費用的收取和分擔:乙方按照合同金額的 % 向甲方收取代理費。本合同履行所產生的所有直接費用及相關必要費用(報關費、檢驗費、運費、銀行正常手續費等)均由甲方承擔,由甲方直接支付。其它額外費用由乙方告知甲方同意後,由甲方負擔。甲方FOB交貨後同意由乙方出面辦理押匯,押匯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二、乙方在收到全額的增值稅發票和所有退稅有關單據後 個月內辦妥出口退稅。

十三、乙方結匯後在三個銀行工作日內將扣除貸款、甲方應承擔的費用,以及乙方應收取的 % 代理費後即時付給甲方。出口退稅款到帳後即付甲方。

十四、甲方應該確保乙方與進口商簽訂合同的真實性和可履行性,如乙方確有可靠證據證明或甲方、進口商的行為足以引起乙方對合同真實性的合理懷疑,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因甲方的過錯對進口商的資信缺乏必要的瞭解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困難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必須承擔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五、合同糾紛:

1、如屬甲方責任造成涉外合同不能履約,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如屬外方(進口商)責任,甲方應在索賠期內提交正式的書面索賠檔案,索賠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3、無論屬外方(進口商)還是甲方責任,合同未能執行的,乙方不收取代理費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六、本合同所產生之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以補充協議書或合同附件等形式予以補正。

十八、本合同生效之前提條件:乙方法定代表人按照乙方和通知行簽訂的協議規定的程式簽字確認所收到的信用證是符合要求的,是可接受的,經銀行押密後通知甲方該信用證即為有效,本合同自此時發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各執三份。

甲 方: 乙 方:

籤 章: 籤 章:

日 期: 日期:

出口代理合同3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絡電話:

傳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絡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內或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部分或全部國內或國際航線的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甲方託運貨物應當真實合法,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拒絕受託代理危險品或出運國、中轉國、運抵國法律、法規禁止、限制運輸的商品的運輸業務。

第三條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製作航空貨運單(附件),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出運地、始發港、運抵港、最終目的地、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並送交或傳真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交給乙方的運輸標誌(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名稱、參考號碼(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件數。

第五條乙方應根據甲方航空貨運單的委託要求,及時辦理訂艙、收貨、發貨、制單、報關、報檢、裝板、交接、倉儲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全部業務或其中的部分業務。

第六條航空運輸過程中,允許航空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甲方保證航空貨運單上所填寫貨物品名和貨物申明價值與實際交運貨物品名和貨物實際價值完全一致,並對所填航空貨物運單及相關運輸檔案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第八條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20元(國內航線)/國際20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九條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修改運單中有關專案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_____小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對於甲方的此類要求應儘量滿足,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對未能滿足甲方此類要求承擔任何責任和賠償。

第十條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按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航班/日期除有特別約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運人承諾的貨物承運航班與日期,未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因此受損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不應超過貨物的運輸費用的100%。

第十三條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承運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協助甲方向承運人提出索賠。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貨物在乙方掌管期間毀損、滅失的,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於不可抗力或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或者是由於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因貨物運輸引起的任何索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再給予乙方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書面報告且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暫扣運費。

第十六條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調整。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經雙方協商,可自行決定該合同的延長或終止。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附件:航空貨運單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出口代理合同4

甲方: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___(自然人)

一、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無償提供出口業務及法律法規諮詢;按時提供全套公司單證;在乙方指定地點辦理海關、商檢備案手續。

4、甲方保證維護乙方的商業祕密。並通過自己的渠道協助乙方擴大業務。

5、甲方保證乙方運用資金的安全,承諾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資金往來,並在安全收匯後2——3個工作日,按照當日牌價結算人民幣貨款給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產廠商。甲方保證乙方的利潤所得,並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責任義務:

1、遵守法律和國家外貿、外匯、海關方面的政策。

2、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式。

3、自行承擔自身業務的所有費用。

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相關出貨資料必需真實,有效,並具有合法性。

5、單單結匯。乙方願意支付甲方每筆轉帳金額的千分之_(rmb),但每票不低於(rmb)_佰元整,不高於(rmb)_仟元整做為手續費,如在轉帳過程當中(非甲方操做失誤)產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三、法律責任:雙方必需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在乙方提出書面請求並提供費用協助下,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四、其它事項: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該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備註: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當中,若對本協議上述條款有不同的見解和異議,需經雙方協商研究同意後方能夠進行修改和補充。

甲方:___乙方: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簽字)

法人代表:___身份證號: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5

甲方 ( 受託方 ) :

乙方 ( 委託方 ) :

一、經友好協商,乙方委託甲方代理出口下列商品:

二、交貨要求: ⑴ 交貨期限:

⑵ 交貨地點: (乙方必須在交貨時隨附各種有關單據,詳見乙方義務4) ⑶ 交貨方式:

三、代理出口貨款及代理手續費用按以下的方式支付:

甲方在全額收匯後,先扣除銀行費用、出口運保費等甲方以外單位收取的各項費用後,按照實際收匯金額扣除美金運費以1(美元): (人民幣)的比例向乙方結算, (注: 結匯暫按本合同前述約定的結算價計算; 如實際結匯日因匯率變動導致甲方損失,則該損失由乙方承擔,雙方可對結算比例作相應的調整), 並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代理費。

四、本合同系甲、乙依據我國外貿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簽訂,甲方據此以自己名義與外商簽訂出口合同。 五、雙方權利、義務

(一) 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乙方授權範圍以自己名義對外簽訂出口合同。

2.以出口合同為準確認代理出口貨物之規格、包裝、數量及價格等。 3.如需實質性修改或變更出口合同,需經乙方書面確認。

4.辦理出口許可證、負責催證、租船、訂艙、保險、制單和結匯。

5.負責辦理出口報關,並可根據“特別約定”辦理有關商檢、單證繕制、退稅申報或其他手續。在乙方辦理退稅等手續時,甲方應予以配合,在合理的期限內提供必要的材料和資訊。

6.出口合同付款方式為信用證的,甲方負責稽核信用證條款,並及時將信用證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備貨發運。

7.根據乙方提供的資料繕制託運單據,辦理託運手續,並及時將託運情況、交貨時間、地點通知乙方。如由乙方安排託運,則乙方應在出運後二個月內將外匯核銷單等單據交甲方,且保證上述資料的合法、準確、完整和真實。

8.收匯後將結匯款在扣除所有費用後,及時匯給乙方。

9.甲方就整個代理出口事項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委託,但可就代理中單個事務委託專業公司履行。 10.如遇乙方產品在外國因質量問題被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早日準備應訴。 11.由於國際市場變化而未能簽訂出口合同的,本協議自行終止,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2.因不可抗力,外商或乙方違約等非甲方原因,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甲方免責,但應根據乙方的書面委託及有效證據對外索賠及理賠,並將程序及時通報乙方,轉付委託索賠所得款項,如乙方不願對外索賠或規定期限內不提供費用及協助,甲方可自行承擔費用和風險對外索賠,由此產生的損益由甲方自行承擔。

13.承擔因違反本合同規定造成的損失和對外責任。

(二) 乙方權利、義務:

1.接受與甲方協商確定的出口合同的固定條款,以出口合同為準確認代理出口貨物之規格、包裝、數量及價格等,保證貨物數量、質量、包裝、交貨期符合出口合同的規定,並對由於上述原因所引起的後果及有關貨物及其包裝所包含的智慧財產權問題承擔全部責任。

2.根據出口合同組織生產,按時、按質、按量將貨物交到約定地點。

3.提供正確的資料,給予甲方合理的時間製作出口單證、安排託運,承擔由於資料錯誤引起的後果。 4.提供完整準確的交貨單、裝箱單、廠驗證或換證憑單、出口包裝證明等必備單據。 5.負責辦理退稅等手續,有關貨物出運等方面可在“特別約定”中另行規定。

6.及時支付運費、倉租、寄樣、裝卸雜費、報關、商檢、衛檢、各類出口許可證、產地證等甲方以外單位收取的費用,承擔結匯過程及信用證修改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如不能及時支付,甲方有權停止執行代理,所產生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如委託甲方代理出口商品配額或許可證商品,除另有約定,乙方應提供批准通知或許可證並承擔費用。乙方應給與甲方合理期限辦理轉讓手續。

8.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及其他相關費用,若國外客戶是乙方指定,因外商的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9.發生對外理賠或索賠時,應及時書面委託甲方提供有效證據及預支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出國費用、律師費、仲裁或訴訟費等),並承擔理陪、索賠後果及因自身不作為(包括不委託、不付費、不提供證據及協助等)導致的一切後果。

10.乙方違約時,應償付甲方墊付的費用、利息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律師費、仲裁或訴訟費、拍賣費等費用),支付代理手續費及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責任.

11.由於外商或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收匯逾期未核銷,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乙方必須予以賠償。

12.乙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出口合同的,免除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日起15天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

13.出口合同簽訂前,乙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應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如只規定了定價原則而沒有規定具

六、有關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上海仲裁委員會地址:上海市威海路755號23樓。郵編:20xx41,電話:021-52920xx2,傳真: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 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特別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6

委託人(甲方):住所:營業執照註冊號: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代理人(乙方):住所:營業執照註冊號: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專案)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為明確各自權利與義務,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並保證依約履行。

一、委託代理事項乙方接受委託,為甲方辦理貨物(進)出口手續,所有(進)出口貨物均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許可經營的範圍之內。甲方委託乙方以___________(甲方乙方雙方)名義簽訂外貿合同,(進)出口下列貨物: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代理許可權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授權範圍內實施外貿代理行為,乙方接受委託,負責對外聯絡、對外簽訂和協助甲方執行貨物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外貿合同)。外貿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將外貿合同文字提交給甲方審查,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以___________名義簽訂外貿合同。

三、委託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如專案需要辦理__________(進口出口)許可,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所需相應單據、檔案。

2、甲方應在實際進(出)口之前將進口詳細計劃告知乙方。並提供產品的品名、數量、重量、價格、產地、貿易國等,以便乙方及時開始準備工作。甲方應保證上述資料完整準確,並做到單貨相符、單單相符、單證相符。若因甲方提供資訊有誤或延遲而造成額外費用,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做好通關手續,隨時提供海關所需資料,並提供必要協助。

4、有權參加商務談判,對合同價款和合同條款進行確認。

5、有權對外貿合同文字進行審查,並對外貿合同文字提出修改意見,對合同的技術部分內容負責。

6、對於涉外索賠,應提交必要的索賠檔案,並積極協助乙方及時對外索賠。

7、按照本合同約定和乙方資金使用計劃向乙方支付貨款、代理費及其他款項,並辦理財務結算。風險提示:

建議雙方明確好代理條件,如果對代理條件要求較為嚴格的,建議可以對代理條件進行明細;如果有相關資質資訊,可以作為合同附件;避免一方存在資訊不真實,或者資質授權過期等情況,容易引代理糾紛。

涉及到代理條件變更,最好可以有具體的應對措施。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按時完成代理工作,以___________名義簽訂並履行外貿合同。

2、根據甲方的要求,對外發出正式詢價或招標檔案,組織和安排對外交流、談判、簽約工作,技術交流除外。

3、負責辦理與專案有關的外商來華邀請電函,協助辦理外商來華簽證手續。協助甲方辦理甲方本專案出國團組的出國手續。

4、負責外貿合同中商務部分談判,向甲方如實提供市場行情、客戶情況等有關經營資訊,與甲方共同協商談判策略,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簽訂外貿合同。

5、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到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專案所需的各種手續,包括不限於申請、登記、備案、許可。

6、外貿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情況,會同甲方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

7、在外貿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導致外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遲履行的,乙方負責按照外貿合同的有關約定,及時處理有關爭議和對外索賠,或採取甲方可接受的其它補救措施。

8、收到甲方按照乙方資金使用計劃支付的相關款項後及時辦理對外付款或按外貿合同催款,按照約定和甲方辦理財務結算,辦理清關、提運、保險、商檢、入庫以及國內外運輸等事宜。

六、貨款、費用及結算

1、外貿合同項下價款,乙方應於每筆付款事項前____日向甲方發出資金使用計劃,甲方確認無誤後將每筆支付款的配套人民幣(匯率暫按__________計算,實際匯率按購XX銀行公佈的匯率牌價多退少補)匯到乙方的開戶行賬號。乙方負責在收到上述款項後的____日內,辦理稅務證明、購匯和按外貿合同約定及時對外付匯,並在貨物清關後____日內向甲方開具發票,海關完稅憑證和國外發票的正本,以便甲方辦理入庫驗收及財務核銷。

2、外貿合同項下價款,乙方按收(匯)款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匯率基準價結成人民幣,扣除相應代理費和其它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並在收到後____日內將價款轉付給甲方。

3、代理費按進口合同金額的______%收取。若不足人民幣_________元,則按人民幣_________元收取。

4、在通關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倉費、法定商檢費、查驗費、保險費、運雜費等,以海關、商檢、船務、運輸公司開據的發票為準,由乙方按實際發生數與甲方結算。風險提示:

建議違約責任具體明確,比如: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怎樣之類的條款,儘量要避免籠統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並且,可以根據際情況來規定違約賠償金的數額。此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或過低,過高可能面臨著違約訴求不被支援的風險,過低則不利於守約方,因此,建議諮詢專業律師進行商榷。

七、違約責任如果本合同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任一條款、或者以其他方式違反本合同,該方應向另一方承擔應履行不能或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所有因此履行不能或違約而造成的間接或偶然損害或損失應排除在外。本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守約方對違約方的其他任何權利不受影響。

八、不可抗力條款因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時,根據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合同一方的責任。

九、適用法律本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在雙方友好協商未果時直接適用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十、爭議的解決有關本合同及其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積極、友好地協商解決。如果在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該爭議的存在後____日內協商不成的,應將該合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依該仲裁機構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十一、其他

1、由雙方在合作過程中達成的其他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後即成為本合同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在中國法律所許可的範圍內,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合同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對其權利的放棄。其行使單項或部分權利也不得排除對權利將來的行使。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7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出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總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海關法》等報關規定,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2、甲乙雙方就執行本出口代理合同下述第二條規定的出口專案建立代理關係,由甲方根據乙方的委託實施出口代理行為

3、如乙方有需要,經雙方協商,甲方可提供乙方物流及資金流等有償供應鏈服務。物流服務指甲方可提供貨物代採購、通關、境內外運輸、倉儲、配送等;資金流服務指甲方可提供的代付貨款、代收貨款、代繳關稅、代繳(退)增值稅及或預先墊付前述資金的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第二條委託事項

1、標的:乙方委託甲方代理從口岸出口等產品。出口貨物的價格必須符合海關對完稅價格的規定。

2、乙方應在貨物出口前3個工作日將《委託出口確認單》、發票和箱單交給甲方,列明每批出口貨物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出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要求的交貨期、收貨方名稱等內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出口報關運作方式為:一般貿易方式,報關為單抬頭方式,即出口經營單位、發貨單位為甲方。

4、如果需要,甲方將根據本合同及《委託出口確認單》以自己或者以其他方式與乙方簽訂採購合同及與乙方指定客戶簽訂銷售合同。乙方同意,前述合同的簽訂並不改變雙方的委託關係,且甲方有權與乙方指定客戶修改或變更銷售合同。

第三條出口報關

1、乙方負責將每批貨物的出貨清單、價格和數量等資料經乙方相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於出口前3個工作日交甲方,以便甲方辦理貨物出口的審批手續和做出口報關的準備工作。

2、乙方保證報關貨物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出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等有關資訊的真實、準確,否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負責,並應賠償甲方的任何損失和遭受的處罰。

3、如出口貨物屬法定商檢產品,則在貨物出運前,乙方須在當地商檢部門自行辦理出口商檢手續。或委託甲方協助辦理。

4、乙方應及時滿足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有關出口產品所需的相關資訊。乙方須如實提供與合同所述標的一致的貨物及真實、有效的相關資料和資訊,否則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5、貨物交付甲方後25日內,乙方應將貨物的增值稅發票原件交給甲方。乙方保證不得多開、重開增值稅發票等違法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情形及在開具增值稅發票後又將發票作廢等行為,否則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及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甲方在收到依本合同乙方應支付的各項款項及應提供的報關所需的資料、檔案、資訊後,即開始辦理產品出口的審批手續和報關。貨物清關後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客戶及時安排接貨。

7、貨物出口環節的關稅、增值稅(如有)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貨物運輸、倉儲

1、乙方負責將貨物發運至由甲方指定的倉庫地點,並承擔將貨物交給甲方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和風險。

2、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出口貨物後,甲方負責安排出口貨物的倉儲、裝船等貨運事宜。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出口貨物收匯及出口退稅

1、乙方保證向境外客戶提供的收款資料中收款方為甲方,且在貨物出口後(以出口貨物報關單海關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45天內,甲方收妥境外客戶應付的全部外匯貨款。甲方在收到全額外匯貨款後即按本條第5款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人民幣貨款。

2、甲方代理出口的過程中,如果出現乙方不出貨給甲方,或乙方的境外客戶取消交易,或乙方境外客戶收到貨後不給乙方貨款,或外匯在外匯管理局規定的核銷期限內沒及時收回等情形,則乙方仍應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務費及相關的費用,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3、乙方保證提供的退稅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如因退稅資料引起的全部責任,概由乙方負責。

4、經雙方同意,由甲方享有本協議項下的出口退稅款。但甲方應按本條第5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退稅款等額款項。

5、a.如在甲方報關之前,收到乙方境外客戶匯入的定金部分,甲方以銀行結匯當天匯率結算後,扣除全額代理費後,可根據乙方指示將餘額全數打入乙方指定賬戶。b.在甲方報關出口後,乙方憑開具的符合當批貨物報關情況的合法增值稅專用發票原件(如品名,數量等必須於報關單資訊相符,增值稅發票原件包括髮票聯和抵扣聯),經甲方核對無誤,同時乙方境外客戶全額貨款到位,且報關核銷單已退回甲方後,於5個工作日之內向乙方支付當批貨物貨款及墊付出口退稅款;前述應付款項具體計算公式為:

應付貨款餘額=匯率x外匯貨款+出口退稅款-(代理費+費用+稅款)

c.若應付貨款餘額部分,乙方無法提供相應增值稅發票或者任何可抵扣發票情況下,甲方扣除對應金額6%後,將剩餘款項匯至乙方指定賬戶。

6、如因非甲方原因致使甲方無法按時正常進行退稅的(雙方確定在本合同下,退稅申報的正常期限為自貨物出口報關日起45天內,如國家有新的規定且時間較前述期間短的,則以國家的新規定為準),乙方應向甲方返還墊付的稅額,並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且甲方有權暫扣後期出口貨物的稅款,待甲方實際收到相應出口退稅款後7個工作日內支付。

7、本合同履行期間,涉及匯率結算時,雙方協商匯率為:美金貨款結匯當日銀行外匯牌價。乙方應自行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匯率變動風險。

8、如果國家的出口退稅政策較雙方簽訂合同時及乙方委託甲方出口貨物時出現變化,以致甲方的收益水平降低的,雙方應及時進行相應的調整,以保障甲方的收益水平不變,且對於退稅率發生變化後收到的外匯款項,由甲方按照新的退稅率標準支付人民幣款項給乙方。

9、如已退稅款因各種原因被有關機關要求退回的,乙方應於接到甲方的通知後三日內將應退回金額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代理手續費和其他相關費用的支付和匯率結算

1、代理服務費

甲方收取的代理服務費=0.1x出口美元報關金額數(即乙方每出口一美元貨物向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為0.1元人民幣);

代理費不包括報關費,每單出口貨物代理服務費的最低收費不低於人民幣150元。乙方其他應承擔的費用包括內陸運輸費用、提貨費、裝卸費、商檢費、檔案費、通關查車費用等,前述費用按乙方實際發生的費用結算。

2、代理服務費用、稅款及乙方應承擔費用的支付

代理服務費用、甲方代墊付的稅款(如有)及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如有),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的約定支付。雙方同意,如果甲方無法於貨物出口後45日內收取外匯貨款及辦理出口退稅的資料等的,乙方應於前述時間屆滿次日向甲方支付本款所述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另行協商。

3、如下費用,乙方於接到甲方通知後二個工作日內支付給甲方:

(1)若貨物出口後,出現海關對乙方貨物的商品編號重新歸類和貨價重新核定等原因而導致增加的出口環節關稅、增值稅和其他相關款項均由乙方承擔。

(2)在通關過程中,如因乙方及乙方貨物的任何責任造成壓車、退港等情況發生,壓車、退港等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此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充分賠償。

出口代理合同8

甲 方:

地 址:

電 話:

聯絡人:

乙 方:

地 址:

電 話:

聯絡人:

甲乙雙方就蘇州甲乙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委託蘇州大華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代理甲方的進出口貿易的貨運事宜,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並簽訂下列協議:

1. 甲方義務與責任:

1.1甲方委託乙方為其進出口貨運代理;

1.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書面進出口委託書,以便乙方訂取艙位,同時甲方應在報關前及時將貨物及相關單證送至乙方所指定的口岸倉庫;貨物如需由乙方提貨,甲方需提前通知並承擔相應的提貨費用;甲方應及時提供書面進出口報關委託書及相關單證以利乙方及時完成進出口報關。

1.3甲方應盡一切可能準時提供內容完整、準確的報關所需的檔案、單證、貨品以利於乙方的進出口報關,如因甲方的延誤而導致貨物無法如期登機上船出口或無法正常進口,一切責任應由甲方自行承擔;

1.4甲方應確認所提供的檔案、單證、貨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律法規所許可,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規定必須提供出口許可證明的貨物的出口應提供相應的出口許可證明,否則因此而引起的法律後果須由甲方自行承擔;

1.5甲方應對進出口貨物進行完全符合倉儲保管和運輸要求的包裝,否則應對在倉儲和運輸過程中由於貨物包裝的原因而引起的貨損承擔責任;

1.6乙方在提貨、報關和運輸過程中所遇到問題和困難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1.7甲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支付在處理甲方貨物過程中所產生的進出口相關費用。

2. 乙方義務與責任:

2.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負責承擔甲方委託貨物的進出口事宜;

2.2 乙方人員對由於實施本合同而接觸的甲方的檔案和資訊資料予以妥善保管並承擔保密的義務;

2.3乙方應制定一套有效的安保規範措施,以確保甲方貨物的安全;貨物於陸上運輸、倉儲、搬運的過程中,乙方應確保貨物的完整,因船公司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船期延誤或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並協助解決。

2.4乙方需及時向航空公司和船公司定取艙位,安排出口報關並與航空公司和船公司交接已獲准出口的貨物。

2.5如果是門到門服務,乙方應負責安排出口貨物到達目的港後的清關及派送工作,非門到門服務,乙方應負責做好貨物交接工作。

2.6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交甲方進出口貨物後所需的提單(提單開船後24小時)、退單(上海清關報關後30天之內,轉關報關14天之內,特殊單證特殊處理)。

3. 費用及結算方式:

3.1乙方按照本協議所附報價單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

3.2 乙方結算週期為每月1日至每月末,乙方應在下個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結算清單及發票,甲方應在收到上述請款單後的60日內向乙方付款,如不付乙方有權進行扣單處理,並保留才取進一步措施。

3.3 乙方替甲方墊付的稅金及到付運費,原則上不墊付,若墊付稅金及到付運費,甲方在收到相關費用單證三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支付給乙方。

4. 修改與補充:

4.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並經雙方各自授權的代表正式簽署生效;

4.2 在修改或補充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之前,仍需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

5. 生效與終止:

5.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5.2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到期後若雙方無終止合同的意向,本合同將自動延長1年;

5.3本合同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應該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6. 其他:

6.1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分中文版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6.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

7. 附件:

委託費用表(報價表)

甲方: 乙方:蘇州大華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出口代理合同9

甲 方: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絡電話: 傳真:

銀行賬戶 :

乙 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絡電話: 傳真:

銀行賬戶 :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代理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代理甲方辦理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於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具體的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4、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船公司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於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載入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於確實無法載入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註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註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於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對於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____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8、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甲方應於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賬戶支付運費。如標註的運費單價有誤或者甲方與船公司之間訂有優惠運價,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註的運費基價。

9、對於其他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和運費支付的最後期限,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賬戶支付運費。

10、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船公司墊付有關運費。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乙方所墊付的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因乙方計算錯誤而多墊付的部分除外。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對於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賬單後___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有關部門墊付相應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賬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將乙方墊付的費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對於乙方的代理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賬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3、對於第8、9、10、11、12條所涉及的各項費用,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以包乾費用的形式支付。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相應調整包乾費率。

14、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未結清所有乙方墊付的費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簽發了提單,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5、乙方在代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並對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於《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上海國際航運仲裁院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9、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出口代理合同10

甲方: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為了加強雙方的合作,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代理國際貨物運輸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國際貨物運輸、進出口訂艙、通關等代理服務,具體包括:

1、委託乙方將貨物從貨物所在國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2、委託乙方對貨物在貨物所在國提供通關服務。

3、委託乙方代理的其他服務

具體以甲方向乙方進行委託,提供委託書。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甲方享有獲取貨物的免費跟蹤,查詢,索取簽收記錄的權利。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甲方貨物丟失,損毀等情況下,甲方在收到貨物後30天內提出異議,有提出索賠的權利.。

2、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依照協議收取全部代理費用的權利。乙方有檢查貨物的合法性及包裝的權利。若甲方稱量填寫重量有誤,乙方有權更正。

3、甲方的義務:

在發貨前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乙方到指定地點提取貨物,或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在約定的時間內備好貨物及資料.包括:妥善做好貨物的內外包裝;詳細的貨物託運書並宣告貨物價值;按協議及時支付乙方運費。

4、乙方的義務:

接到通知後,及時上門提取甲方發運的貨物,或在甲方送貨上門時,作好接貨工作。及時操作貨物,安全,及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接受甲方的電話查詢,及時檢視電腦系統,並給出貨物跟蹤資訊。對有問題事宜,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跟蹤處理直至問題解決。

禁運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法律規定禁止運輸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液體,有毒,易燃,易爆,腐蝕性或其它任何危險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貨物途經國或目的地國家禁止運輸或進口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如盜版,侵權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國海關禁止出口的物品.若甲方託運任何禁運品,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負.包括運費,退運費用,訴訟費,律師費,沒收貨物,罰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三、甲乙雙方承認並遵守以下條款:

重點宣告:

1、甲方因發現託運的貨物有損毀或遺失的,乙方對此有過錯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因此所帶來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貨物本身價值、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如因甲方過錯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履行委託事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等。

2、若甲方託運貨物需要保險,需要特別宣告,並另付費用。

3、甲方須繳付因通關所造成的倉儲費,商檢費等海關所收費用。

4、對於確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誤貨物運輸,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貨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嘯,罷工等)造成延誤的事實,並爭取有效措施努力補救.

四、費用標準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的各項費用標準以每月報價確認為準。

2、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上述費用標準,但應當提前通知乙方。

3、每票貨物操作完畢後,甲方應自收到乙方提供的與貨物有關的各項費用金額之日起7日內予以書面確認,如甲方對上述費用金額有異議,應當書面向乙方提出,逾期確認,視為甲方認可乙方的費用金額;

4、費用結算方式

經雙方商定,採用以下(2)結算方式

(1)票結。單票操作完成後3天內,乙方將所有已確認費用郵件或傳真的`方式傳送給甲方,甲方應在2天內支付給乙方。

(2)月結。單月票量如超過5單及以上,且月總費用不超過5萬人民幣或1萬美金,可採用月結方式

每月5日前,乙方將上月1日至30日(以到達目的地入倉的時間計算)產生的費用明細以郵件或傳真的方式傳送給甲方,甲方應當在當月10日前向乙方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權收取逾期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總費用超過月結限額,則乙方在費用達到限額時向甲方提供賬單並按照票結時效結算。

五、業務聯絡方式

甲方:

姓名:郵箱:

傳真:電話:

乙方:

姓名:郵箱:

傳真:電話:

出口代理合同11

協議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與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有關海運、空運、海運聯運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方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內容如下:

一、委託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委託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於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業務。

二、責任與範圍

2.1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並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應提供給甲方有關出口報關資料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單證,包括:發票、裝箱單、報關單、報關委託書、手冊、貿易合同、商檢證明書、許可證等正確無誤、完整、合法的檔案。

2.3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須及時將貨物出口託運單傳真或送交甲方,託運單上須加蓋乙方訂艙公章,並標明乙方公司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絡人。貨物出口託運單內容應包含所託貨物正確的:中英文品名、體積、重量、件數、目的港、裝船日期、運費條款、運費價格及其它要求(如:對發票開具的付款人名稱或出口貨物及單證處理的特別要求)及協議編號(否則,喪失本協議內容所規定的權利)。如上述內容乙方託運單中未確切詳細的註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後果由乙方承擔。

2.4 乙方若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在訂艙託運單中應明確註明運價及與船公司的合同編號,否則甲方不承擔運費誤差責任。

2.5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託貨物出口的範圍可包括:訂艙、報關、報檢、報驗、裝箱、簽發提單及核銷退稅單證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貨物在中轉港或目的港的情況。正常情況下,乙方可於開航日約30天后向甲方領取核銷、退稅單證。單證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遲於一年內向甲方領取。

2.6 乙方所委託出運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貴重物品、屍體、骨灰和活動物的運輸。如乙方違反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項損失。

2.7 乙方訂艙內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訂艙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與甲方操作人員書面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要求。

2.8 如發現乙方報關單證的品名、體積、重量、件數有誤或與實際不符,甲方有責任於貨物進港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須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內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貨物按原計劃出運。

2.9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的情況,乙方付費是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原運費以目的港丈量標準重新計算,多退少補。若貨物沿未裝箱、進港,乙方可到甲方倉庫復量。為儘量減少和避免貨物在進入甲方倉庫後產生不必要的問題,甲乙雙方遵守如下規定:乙方安排專人或司機全權代表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將貨物送至甲方倉庫,甲方倉庫負責及時安排卸貨,根據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貨物體積、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並出具倉庫受貨回執。如發覺貨物體積、重量與進倉通知書有明顯差異,或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應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對於較可能發生爭議的貨物,如布匹、捆紮、草包、及不規則外包裝的貨物。雙方應在當場確認。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筆貨物進倉,乙方應提供進倉通知書、貨物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規格等資料要求甲方分貨。如一切分貨資料正確,由甲方人為失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2.10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費用。如有超收,甲方應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額。

2.11 乙方必須在協議規定付費時間的前一週內與甲方將應付運費金額及發票確認完畢,且需依開航日期,循續依時付清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暫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單證及貨物,至乙方依時、依序結清應付費用。如乙方要求更改發票內容,須在船開後一週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後,須將更改發票交還甲方。如更改內容涉及運費條款或其它內容,可能給甲方及其國外代理造成運費困難或爭議的,甲方有權拒絕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運費條款,而造成甲方國內外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並於本協議所定費用付款內結清。

三、運價

3.1 拼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拼箱報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於甲方。

3.2 整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整箱報價及生效日期或乙方與船公司的協議運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於甲方。

3.3 運價生效日期均以開航日期為依據。

3.4 空運、海運聯運運費根據具體情況,共同商定。

四、付款條件

4.1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費用。

(1)見款放單

(2)同城託收

(3)備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2 對選擇同城託收方式結算費用的,乙方同意_________天期限結算,選擇同城託收或備用金方式結算費用的雙方再簽定有關結算協議

4.3 美金運費,甲方不接受美金現金形式付款。

4.4 銀行匯款手續費及匯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擔。

4.5 乙方同意由甲方報關,當票貨物核銷單作為抵押,乙方向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後還於乙方。

4.6 在付款期限內,若乙方累計運費美金或人民幣或二者共計超過人民幣_________(美金匯率8.3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協議終止

5.1 如乙方未按本協議內容準時付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並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及國內、外貨物直至乙運費結清。

5.2 乙方30日內未向甲方訂艙,則本協議即自動終止。乙方訂艙即採用付款後領取提單的方式。

5.3 乙方欲終止本協議,應電話確認及書面通知甲方財務部,七日後協議即自動終止。

5.4 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然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的雙方應履行 尚未履行的義務與責任。

六、協議修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內容未經雙方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七、法律與仲裁

7.1 本協議不適用於個人、個體經營單位。

7.2 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據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應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7.3 本協議所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7.4 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先行協商,協商無效以法律程式照章辦理。

7.5 本協議甲方接受《siffa代理業務標準交易條款》的約束作為其質量體系中手控的外來檔案和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八、帳號

甲方:收貨人、收帳款號及開戶行 乙方:收貨人、收貨帳號及開戶行

九、協議生效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應結清所有與甲方簽約前已發生的費用後,本協議方可執行。

9.2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日起,以1年為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9.3 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並且違約放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特別宣告

10.1 甲方絕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訂艙,乙方保證所託貨物絕不屬於危險品。如果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不論其託運單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國內外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 乙方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期後再行安排訂艙出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的責任。

10.3 貨物出運後,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中轉港、運輸方式,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其相關費用乙方未預先支付於甲方前,甲方有權暫不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的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0.4 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後,逾時未提貨者,目的港產生的運費及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承擔,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及運費。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電話:_________ 電話:$$$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附件

附乙方訂艙專用章式樣;

附乙方領單印簽章或是指定人員:_________

附乙方工商營業執照影印件乙方外貿經營批准證書影印件加蓋公章:_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1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浙江省xxx對外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就甲方委託乙方出口代理事項,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一,甲,乙雙方職責及費用劃分;

(1)甲方負責聯絡外商,落實定單,備貨,商檢,向乙方提供商檢預

(2)甲方承擔代理過程中的所有費用(儲運,訂艙,報關,商檢,手續費,銀行費用等)。

(3)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資料,辦理訂船(艙),報關,託運,結匯手續。

二,代理費:

乙方收取甲方代理費按實到美元1美元收取0.1元人民幣代理費。

三,收匯風險:

(1)本業務系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口,故因外商資信,貨物品質或貨期不符外商要求等原因而引起外商拒付或索賠以及提貨後不付款,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相關全部費用。

(2)外商不履行外銷合同的義務,甲方應委託乙方對外商提起索賠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乙方應積極配合。

四,貨款支付:乙方收到國外客戶貨款後,憑甲方出具的合法增值稅發票,在三天內結清。乙方收到國外客戶預付貨款後可支付工廠70﹪預付款。

五,退稅風險:

(1)如由甲方指定貨運公司出運貨物,出口報關單和核銷單應及時退回,如不能及時退回而造成退稅損失由甲方承擔。

(2)如稅務局在退稅調查過程中發現甲方稅務問題導致乙方不能退稅,該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3)甲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無資訊或不及時開具等原因造成不能退稅的,該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應及時將資訊反饋給甲方,以便甲方進行及時補救)

六,如甲方委託乙方出口的商品與國家有關管理限制和海關審價衝突等原因,造成不能出口,該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對委託乙方或用乙方合同紙等與客商簽署的銷售合同內的條款內容負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書籤定後,如出現的收購合同,則僅供商檢之用。發生爭議一本協議為準。

九,本協議若發生爭議,根據外經貿部一九九一年第1號令《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協調,仲裁。

十,其他條款協定: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出口代理合同13

委託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委託代理進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諮共同遵守:

一、委託代理進口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等:

1、名稱:

2、數量:

3、單價:

4、生產場地:

5、規格:

6、型號:

7、付款方式:

8、其他:如成份、含量、顏色、款式等。

二、代理方權利義務

1、以代理方的名義對外簽約,並及時將合同副本送交委託方。進口合同已經由委託方確認。因進口合同及其附件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託方承擔。

2、代委託方辦理有關貨物到港後的報關、報檢等進口手續。並及時通知委託方貨物到港時間,配合委託方做好進口商品的商檢、提貨工作。

3、在執行合同中,隨時向委託方通報情況,及時解決問題。

4、因委託方原因致使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並享有對貨物的處置權,委託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5、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如委託方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進口合同,積極協助委託方對外索賠,委託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並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戶。若委託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託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並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

三、委託方權利義務

1、保證所委託進口的貨物符合國家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所委託進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的智慧財產權,否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2、負責提供進口貨物的詳細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商品檢驗等技術指標,對委託進口的貨物品質及數量負全部責任。委託方不得因進口貨物的質量或數量等問題而拒不付款提貨或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有關義務。

3、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等具體業務。

4、未經代理方同意,委託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後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5、委託方應在代理方通知後_____日內提貨。委託方需分批提貨的,應在____________前提貨完畢。

6、承擔因委託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7、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8、承擔因政策和匯率風險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責任。

9、負責所有的碼頭、運輸及倉儲費用。

四、財務結算

1、委託方應在對外合同簽訂前將_____%的預付款劃至代理方帳戶,代理方在未收到此預付款前,不對外簽訂合同。預付款只能衝抵最後一批貨款。若市場價格跌幅過大,代理方可以要求委託方在提貨前追加相應金額的預付款。

2、本協議所涉匯率暫按_______計,如實際對外付款當日銀行匯率發生變化,以實際匯率為準,多退少補。

3、代理進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均由委託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託方須按代理方要求將各類進口稅費在發生前匯入代理方指定帳戶。若因海關審價需補交有關稅費,則無論報關前後,委託方應在海關發出通知後三日內將補交稅費付至代理方帳戶,若委託方遲延支付,則代理方有權在代繳後向其追索有關稅費及違約金。

4、委託方應於提貨前結清所有貨款,並且不遲於代理人對外付款日。

5、代理方按進口合同總金額的______%收取代理費_______元。委託方應於___________前將代理手續費一次性付給代理方。

6、若委託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時履行付款義務,應承擔日萬分之四的違約金,且委託方在未履行完付款義務前,不得提貨。委託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不能及時結清貨款或不提貨,代理方無需通知委託方而享有對貨物的處置權,由此產生的損失由委託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而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六、爭議解決方式

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

七、委託方或代理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10日內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代理方與外商交涉,免除代理方對外商的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雙方日後可再行協商。

九、其它條款

委託方:

代理方:

協議編號: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14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代理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代理甲方辦理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於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具體的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4.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船公司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於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載入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於確實無法載入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註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註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於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對於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般______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8.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甲方應於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

如標註的運費單價有誤或者甲方與船公司之間訂有優惠運價,甲方應於上述期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註的運費基價。

9.對於其他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和運費支付的最後期限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

10.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船公司墊付有關運費。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乙方所墊付的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因乙方計算錯誤而多墊付的部分除外。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對於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___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有關部門墊付相應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將乙方墊付的費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對於乙方的代理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3.對於第8、9、10,11、12條所涉及的各項費用,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以包乾費用的形式支付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相應調整包乾費率。

14.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未結清所有乙方墊付的費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簽發了提單,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5.乙方在代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並對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於《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9.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15

出口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做好出口創匯工作,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擁有的出口客戶和渠道與甲方進行出口業務合作,乙方承諾其擁有的出口客戶和渠道沒有侵犯第三者的權益,進行的出口業務內容合法,無欺詐等行為,否則乙方承擔最終的全部法律責任;

2.合作關係存在的時候,乙方作為甲方的業務辦事處或業務部對外從事出口業務並承擔規定的義務;

3.合作關係存在的時候,乙方以甲方名義從事出口業務必須遵循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4.合作關係存在的時候,甲方應對乙方的客戶資料進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戶資源開展與乙方業務相關的業務;

5.甲方負責報關、報驗、制單結匯等工作;

二、出口指標和相關考核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

2.乙方承諾完成年出口任務_______萬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額每美元收取代理費_______元人民幣;或按等值的代理費進行買斷,買斷比例為1美元:______人民幣,採取買斷式,乙方必須提供足額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

三、基本規定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的標準合同格式負責對外簽訂的出口合同的簽訂;

2.按照甲方標準合同格式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代理簽訂的出口合同;

3.負責報關、報驗、投保、結匯以及有關檔案的申領(應由乙方提供的檔案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時、準確;

4.按照代理簽訂的出口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供貨單位結算貨款;

5.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向乙方分配其應得的利潤。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業務操作的有關規定負責對外的磋商;

2.按照簽訂的出口合同的有關規定負責出口貨物的質量監督和把關工作,督促有關供貨單位按時、按質交貨並對有關供貨方的質量承擔擔保連帶責任;

3.及時向甲方提供與出口業務有關的檔案或單據;

4.負責出口貨物的安全收匯並對延遲收匯和不能收匯以及不能按時收匯核銷承擔全部的責任;

5.乙方應負責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退稅檔案的按時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應負責逾期賬款的催收工作並承擔國外客戶的理賠工作。

7.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從甲方得到應分配的利潤。

(三)業務操作的具體規定

1.由乙方具體負責出口業務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對外簽訂簽訂的出口合同須以甲方名義並使用甲方的標準簽訂的出口合同格式。

2.簽訂的出口合同的賣方和/或信用證的受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在T/T匯款的情況下,應要求客戶在匯款單上註明簽訂的出口合同號碼。

3.及時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有關合同,合同中應對質量條款和具體的技術指標做重點規定特別是必須明確應在收到國外的貨款後才能支付供貨方貨款或類似的條款;上述合同簽訂後,甲方應給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關係存在的時候,甲方先行預付部分資金或墊付費用及預先墊付的退稅等應按實收取財務利息, 預先墊付的退稅利息按照財務利息(5.75‰)/月息× _______個月收取;

5.甲方應認真製作有關的出運、報關、報驗和結匯單據,做到“準確、完整、無誤”;同時,應積極協作乙方及時申領和寄送有關檔案;

6.貨物須擔保出運或單據須擔保結匯,乙方須及時和客戶聯絡並向甲方提供客戶同意貨物擔保出運或接受單據不符並擔保付款的書面檔案;

7.合作關係存在的時候,在貨物按期、按質出運的情況下甲方應按照代理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有關供貨單位進行結算;

貨款的結算時間如下:收到國外貨款日後_____個工作日內(節假日例外);貨款結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貨物必須已經出運;

B.貨款結算的基本檔案必須齊全,貨款結算的基本檔案包括:出口發票/增值稅發票/專用繳款書/提單副本;

C.有關票據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包括票據表面完整);

D.結算的的數量、金額必須與出運的貨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條件下,貨款必須已經收匯;

貨款的支付:增值稅發票、專用繳款書須符合開票資料的要求,有關開票資料將另行通知;如因業務需要,應開具發票企業的要求,須將貨款付給其他企業的,必須有開具發票的企業填寫代付委託書,並加蓋企業公章;貨款支付時,如受款單位與甲方存在欠款的,應按實扣回;

8.每筆出口貿易如有客戶佣金部分,應在收到全部貨款後及時支付給客戶。

9.乙方應承擔有關業務項下產生的費用如:結匯費用、國外運費、保險費、內陸費用、核銷費、郵電費用、集港費用、銀行利息等。

(四)利益結算與分配:乙方的利潤和甲方代理費每筆結清並在該筆業務完全操作完成後(如安全結匯/費用清楚/單證票據齊全/退稅核銷檔案按期退回等)_____天進行分配;利潤分配時如乙方以前的業務中存在逾期帳款、庫存或存在其他損失,應按實計入費用並在利潤分配時從其利潤中扣減;利潤分配時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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