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

當前位置 /首頁/範文/合同協議/列表

勞動合同9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合同9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1、根據有關規定, 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 共同執行。

2、本協議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工作任務: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3。2 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 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 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 勞動報酬:

按計件生產,多勞多得,少勞少得,無固定工資;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

5 勞動紀律:

5。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 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6 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 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 由於生產工作需要, 在雙方同意條件下, 可續簽協議, 並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 經雙方協商同意, 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並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 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 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 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 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 侵害乙方合法合同範本權益的。

6。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 均應提前 30天通知對方。

7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 給對方成經濟損失, 應視其後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 協議如有未盡事宜, 凡屬國家有規定的, 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 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如不能解決,可以由三都縣中和鎮法院進行仲裁。

9 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實 際 經 營 地 郵編 勞動保障證號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 聯絡部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出 生 年 月 在本單位工作起始時間 居民身份證號 勞動保障卡號 戶 籍 所 在 地 郵編 實 際 居 住 地郵編 職業資格證書名稱及等級 就業登記證號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履行,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履行,至 工作完成時止,並以 為該工作任務完成並終止合同的標準。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乙方應履行本崗位的工作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2、工作地點:南京市,如乙方崗位為經營或工程管理則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出差或派駐工程現場,隨著甲方經營範圍的擴大,甲方在與乙方協商一致後,可委派乙方至其他城市工作。

3、甲方根據經營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身體狀況等因素,可依法合理變更本條中規定的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制定或變更,以甲方實時釋出的通知為準。每天的勞動時間不包括午餐和休息時間。

2、甲方可根據部分崗位特徵、業務狀況,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所在崗位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則本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自動變更為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可依法支付超時工作的勞動報酬,或給予調休。加班須根據相關規定辦理加班申請手續。

4、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申請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後,加班報酬依照相關法律執行。

5、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具體休息休假辦法和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乙方正常出勤並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後,有權獲得勞動報酬。

甲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基本工資為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乙方的績效工資與其工作數量、工作質量、服務水平、出勤率等績效掛鉤,具體辦法以甲方出臺的績效管理相關規定為準,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制定、修改、完善或廢止績效管理相關制度。其中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 元。

2、甲方發薪期為次月中旬。甲方有合理解釋遲延支付勞動報酬的,不屬於拖欠乙方工資。工資支付方式按照甲方規定執行。乙方對當月工資數額有異議的,應在當月工資轉入其銀行帳戶或簽收現金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對當月工資數額的認可。

3、本條第一款所列乙方的收入為稅前收入,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4、甲方有權根據自身經營狀況、經濟效益及乙方的業務能力、績效情況、崗位、地點變化等對乙方的勞動報酬進行合理調整,包括提高或降低,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決定。

5、乙方自願遵守甲方頒佈實施的薪資制度的規定。甲方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通過民主程式制定、調整薪資制度,乙方自願遵守、服從。

五、社會保險

1、甲方應按照國家和江蘇省南京市有關規定,按比例為乙方繳納社會統籌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乙方也應當按比例繳納其應承擔的部分,並由甲方在工資內代扣。乙方保證其將及時向甲方遞交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如因乙方遲延遞交而造成的任何後果,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因病或非因公負傷期間待遇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執行。

3、乙方因工負傷及女職工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等待遇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執行。

4、甲方將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結合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向乙方支付或調整其他補貼及福利費用。具體標準由甲方制定。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為生標準的工作環境,確保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將按照國家及地方政府的相關規定,積極採取職業病防護措施,確保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

七、其他約定條款

1、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試用期考核。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1)偽造學歷、證書與工作經歷的;(2)個人簡歷、應聘登記表、人事資料卡所列內容與自然情況不符的;(3)經體檢發現患有傳染性、不可治癒以及嚴重疾病的;

(4)器官殘缺或肢體殘缺的,以及填寫虛假體檢資訊的;(5)不能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或經試用期考核成績不合格的;(6)拒絕接受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的;(7)非因工傷無法在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8)有任何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規定行為的;(9)其他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形。

因乙方隱瞞與原單位的勞動關係或競業限制規定而給甲方帶來損失的,乙方應全額賠償。

2、培訓服務期:乙方由甲方出資進行培訓的,雙方可依法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培訓和服務期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

3、保密和競業限制: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的義務。乙方的保密範圍、競業限制的範圍、區域、期限、經濟補償等內容參照甲方頒佈的《公司保密制度》的規定及雙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規定。乙方自願遵守甲方頒佈的《公司保密制度》的規定。

甲方頒佈的《公司保密制度》及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為本合同附件。

4、其他(補充保險、福利待遇等)約定:

(1)乙方實際居住地是甲方在特殊情況下(比如乙方拒絕簽收甲方相關文書時)的送達地址,如甲方按照上述地址送達文書,郵件被退回即視為乙方簽收,該地址任何人簽收視為乙方簽收,合同期內如果乙方送達地址發生變更應該在變更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2)乙方承諾: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乙方與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存在勞動關係,沒有受競業限制約束,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與乙方有關的一切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簡歷、學歷證書、資質證書等都是真實有效的。如乙方違反上述承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賠償第三方的費用等。

(3)乙方自願遵守甲方頒佈實施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規定。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考勤、休假制度》、《員工獎懲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績效管理制度》、《工資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員工手冊》、甲乙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確認,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過程中甲方已經向乙方明示其工作性質(普通工種、特殊工種、有毒有害工種)。

5、本合同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續簽或終止合同的,本合同期限自動延續三個月。

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九、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叄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乙方檔案存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簽訂勞動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項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電話要知道,這些資訊可以通過上網查詢工商登記資訊獲取,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如標準工資是多少?有沒有獎金?獎金是根據什麼標準發放的?這些資料一定要在合同中體現,不要輕信老闆的口頭承諾。

4、關於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法律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是無效的,試用期結束就要求勞動者走人是耍賴;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得無理由解除勞動關係;除非勞動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才能走人。

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戶中。有的單位採取扣發員工一個月工資的方式拴住勞動者,這種行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勞動合同終止後,用人單位拒絕提供被扣發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6、勞動者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有的勞動者為多掙錢,默認了企業要求嚴重超時的加班加點,這是違反勞動法的,現在越來越多的工資爭議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環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學性的製革、製鞋行業企業,還有機械加工行業可能給工人帶來的機械性傷害的工作環境,都要在合同中對環境危害可能造成的傷害明確表達出來。

7、社會保險約定。有的企業以“不辦社保可以多領工資”的說法,來誤導勞動者主動選擇放棄社保。律師提醒勞動者:對於社保問題要有長遠的考慮,工作時間越長,這個問題就越大,它涉及到養老的問題;一旦發生工傷意外等,最快速的解決方式是先通過勞動者購買的社會保險,快速選擇走工傷保險補助的綠色通道救死扶傷。因而,有了社保就等於有了保障。

8、不要籤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業為應付檢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讓勞動者簽名、按手印,走一個過場,勞動者也不拿合同當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沒有蓋章。一旦發生勞動爭議,這類合同是無效的,同時,勞動者的維權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約定了不合法的內容,如女職工不得結婚生育、因工負傷的“工傷自理”,要求勞動者簽訂生死契約等,這些條款在法律上無效,勞動者可以拒籤。

10、勞動合同蓋章後,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要各保管一份。勞動合同是發生勞動爭議時,勞資雙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憑證。在辦理的工傷案件時,因勞動者手頭沒有勞動合同,在要求用人單位賠償遭到拒絕的案例不在少數。有的企業在合同簽訂後,把兩份合同都收走,發生爭議時,勞動者手裡沒有合同,單位可以不承認有此人。

此外,即使有勞動合同,仍要儲存好能夠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資條、入職面試字條、工作證件、體檢表格、單位簽字等。”

勞動合同中需要明確約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以免在出現相關糾紛時,沒有相關的依據可供參考。勞動合同的簽訂需要注意很多細節,稍不留意可能會使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關於勞動合同的內容和勞動合同的期限你需要了解的,可以諮詢網站的律師。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____,法定代表人____,乙方____,工種崗位____。

為充分調動和發揮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確保崗位生產任務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根據甲(指簽約的班組、工段、車間或科室負責人)乙(指車間、分廠或部室的行政負責人)鑑證,甲、乙雙方簽訂崗位勞動合同,該合同自籤之日起生效。

合同崗位:

合同期限為 年從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籤雙方及鑑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 (籤)

乙方 (籤)

鑑證人 (籤)

__年__月__日

崗位職責及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核獎勵內容及解除合同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5

很多勞動者都知道,勞動者基於欺詐或者受到脅迫而簽訂的勞動合同屬於無效合同。該法律要點來源於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注意這裡的勞動合同不僅指勞動合同文字,還包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的補償協議、變更協議、勞動合同的各類附件等。

實務中存在不少勞動者被欺詐或者脅迫而認可勞動合同的某項約定的情況。但遺憾的是不少勞動者並未能成功通過勞動仲裁或訴訟程式將該類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相關條款認定無效。究其原因,往往問題出在勞動者無法舉證證明自己簽訂勞動合同時受到欺詐或者脅迫。那麼勞動者究竟如何舉證才能實現自己簽約時受到欺詐或者脅迫呢?

一、先弄清欺詐或脅迫的法律內涵

如果連欺詐或脅迫的基本法律內涵都沒有搞清,將無法準確舉證自己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受到了欺詐或者脅迫。欺詐在法律上指的是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就勞動合同的簽訂而言,用人單位故意隱瞞或者虛構勞動合同的簽約條件的行為構成欺詐。例如,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聲稱其為具有某項特殊資質的企業或某知名企業的子公司,但勞動者簽約後才發現其並不具有該特殊資質或合某知名企業並無控股關係。此時用人單位的行為即屬於隱瞞自己實際經營情況的欺詐行為。

脅迫指的是當事人以某種不利後果的可能到來要挾對方當事人做出不利於己方的意思表示的行為。實務中此種情況一般發生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續簽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的補充協議過程中。用人單位對規章制度實施調整,要求勞動者確認同意。如果勞動者拒絕簽字,則對勞動者實施績效扣罰、辭退等處理。這種以不良後果要挾勞動者的行為已經構成脅迫。

二、如何舉證簽訂合同時受到了欺詐或者脅迫

明確了欺詐和脅迫的法律內涵,我們在取證證明用人單位欺詐或脅迫勞動者方面就有了基本的方向。依據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當事人對於欺詐、脅迫、惡意串通事實的證明,以及對於口頭遺囑或贈與事實的證明,人民法院確信該待證事實存在的可能效能夠排除合理懷疑的,應當認定該事實存在。

基於上述規定,法院在確定是否採信勞動者所舉證的欺詐或者脅迫證據方面持的是寬容態度。即,勞動者所進行的上述證據只要能夠按照日常生活法則,具有一定的可信性,可以排除合理懷疑的,則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下面我們結合欺詐和脅迫的特點提供如下操作要點:

(一)如何取證籤勞動合同時受到欺詐

關於欺詐的取證勞動者要儘可能做到視角前移。所謂視角前移指的是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洽談勞動合同時就要考慮對用人單位欺詐簽約的風險防範。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在洽談合同重要內容的事項時,要注意留取一定的證據。這些重要事項包括:用人單位基本情況、薪資、考勤等方面的事項。

勞動者對於已經存在入職意向,但尚未入職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對其招聘中的各項承諾及與用人單位代表的溝通記錄進行取證儲存。這些取證儲存包括:招聘資訊的截圖、微信溝通記錄的截圖收藏、重要談話的錄音儲存、offer郵件的線上儲存等。

如果勞動者入職時未來得及進行上述取證,則需要在發現自己受到欺詐後,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之前先進行涉欺詐事項的溝通及錄音取證或者微信等溝通記錄取證。勞動者注意這個過程的錄音要注重明確以下四點:

1.溝通者身份;

2.詢問當時用人單位的實際承諾及當前承諾發生變化的原因;

3.明確自己入職時就是為了用人單位的承諾而來,但現在發現與事實不符;

4.詢問用人單位的.計劃如何處理這種差異。

勞動者進行上述溝通時要注意措辭,不要引起用人單位代表的警覺導致無法完成相應取證。

(二)如何取證受到了脅迫而實施勞動合同的簽訂

此項取證,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操作最為便捷。勞動者可以取證詢問用人單位代表,並指出不能接受的條款。勞動者詢問如果不願意認可該條款可能導致的後果。用人單位代表如果能夠明確,則可以作為證據。用人單位代表如果故意不明確,勞動者可以採取適當的引導,讓其說出相應的不良後果。當然上述證據最終能否作為證明脅迫類證據,還要考慮用人單位代表對於不良後果的具體表述。但先進行證據內容的獲取是能夠對其法律評價的前提。

文圖無關

對於脅迫事項具有緊急性的,勞動者可以暫時停止簽訂。例如,在某勞動爭議案件中,某用人單位為不讓張某續簽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故意讓張某當場作出是否同意續簽的決定,並在意向決定書上簽字。而意向決定書及擬續簽的勞動合同文字多達十幾頁。張某提出看完相關內容並認真考慮後再簽字。但用人單位代表提出,張某必須在十分鐘內完成簽字,不做出決定書意見將不準離開辦公室。張某無奈選擇了報警。報警理由為自己因被單位脅迫簽訂勞動合同,而被限制人身自由。

證明用人單位實施脅迫的其他取證方法要結合個案進行確定。對於勞動者而言要提升自己的被脅迫風險防範意識,不要盲目服從用人單位在要求籤署此類法律檔案時的任何催促式逼迫。

三、提升法律理性,謹慎確認涉勞動合同檔案

任何取證都不及勞動者在簽約前的謹慎更為重要。如果勞動者基於謹慎而未簽訂某項涉勞動合同檔案,則相應的不利後果也就不會發生。建議在外打工的勞動者,包括在高樓大廈裡的職業經理人或者建築工地上揮灑汗水的農民工朋友,在用人單位讓你簽署任何檔案之前,先給出自己不少於一分鐘的思考時間,再確定落筆。

勞動合同 篇6

1、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

2、不簽訂勞動合同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獲得雙倍賠償?

勞動者同意並且積極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公司拒絕簽訂;

未簽訂合同的情形發生在20xx年2月1日以後;

並且從進入公司滿一個月以後即第二個月開始計算。

3、勞動者不與公司簽訂合同

公司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才需要承擔支付每月2倍工資。

如果是勞動者故意或者不願意與公司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的,不適用改條款。

職工故意或者不願意簽訂勞工合同,則不能獲得2倍工資。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賠償還需要確定是哪一方主體沒有履行簽訂勞動合同的義務。從上面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結果其實就是兩種,要麼是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要麼視為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關於勞動合同的其他內容你需要了解的,可以諮詢網站獲得解答。

勞動合同 篇7

上海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甲方):

地 址 (甲方):

職 工(乙方):

使 用 說 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上海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字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勞動合同參考文字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十、本文字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型別: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人: 電話: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型別為:____,合同範本《上海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 。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____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 。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 。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編輯

勞動合同 篇8

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

單位:延邊新華印刷廠

根據吉林省《國營企業全員勞動合同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延邊新華印刷廠法人代表與__________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個月。

二、試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個月。

三、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週一休制。

2.鉛印、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華泰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並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製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並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四、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釋出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五、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 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裝置、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六、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_______級_______月_______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_______月_______元。

第二年_______月_______元。

第三年_______月_______元。

3.轉正後工資:______________元。

4.定級後工資:______________元。

5.調資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

6.保險福利待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並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行。

七、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八、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②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後,仍不改正的。

③職工被除名、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④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⑤經有關部門批准企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②企業不能按照勞 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③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④經批准出國或赴港、澳、臺定居的。

⑤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由企業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②在企業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後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裡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其他事項

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產生的勞動爭議,首先由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對調解不服的,由縣以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勞動合同 篇9

未籤勞動合同必須支付雙倍工資嗎?目前不管是未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都在瞭解這方面的內容,這是與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的事情。

雙倍工資,就是兩倍工資、二倍工資的意思,是《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的。主要是在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時的規定,中國人喜歡把二倍說成雙倍,如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的雙倍賠償。

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於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應以相對應的月份的應得工資為準合同期滿不續簽合同勞動者可獲補償

好多勞動者諮詢,勞動合同到期了,單位通知不續簽了,雙方解除勞動關係,由於是合同到期使合同終止,所以單位沒有過錯,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那麼勞動者到底能不能得到補償呢?答案是肯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九十七條 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在合同期滿後不續簽,勞動者都能拿到經濟補償,但是有一種情況例外:單位在維持、提高待遇的情況下跟你續簽,而你仍不同意續簽的。這項新的補償的計算開始時間為20xx年1月1日,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計算,每工作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不滿6個月的按照半個月工資計算勞動者自己主動辭職,是否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當勞動者主動離職的理由正當時,勞動者是可以得到經濟補償的,那麼什麼是理由是正當的呢? 勞動合同法是有具體規定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所以一般勞動者辭職時所寫的理由是很重要的,首先要考慮是不是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況。有的法院或仲裁委是需要勞動者來證明離職理由的,所以要注意保留證據。

綜上可知,由於未籤勞動合同既有可能是勞動者的原因,也有可以是因為單位想要逃避對勞動者的義務,所以此時並非必然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往往是在因為單位原因而未籤勞動合同的時候,才需要向相關勞動者支付2倍工資。

TAG標籤: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