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土地承包合同範文錦集7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土地承包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土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土地____畝、每畝承包費____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
本合同將收取土地承包押金____元整,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元、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誠信,可續保,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結算方式
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水費、地皮費及鄉政府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種子補貼費,地畝補貼等政府補貼的優惠政策由甲方享有。
七、違約責任
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兩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土地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租地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將土地 _______畝轉租給乙方種植使用,甲乙雙方特制訂以下約定:
1.土地租用期限為 ____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賃期內甲、乙雙方不得一方私自違約,如違約承擔經濟損失(每畝違約金____元)。
2.租金每年每畝地從___元,每年的租金在____前交清,最多期限___日內。承包期內,根據市場行情,該承包土地的租金另算。
3.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得挖沙、土,破壞地形、地貌,乙方在承租期內,甲方不得過問乙方的生產經營,從事的行業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如承包到期後,乙方把該土地恢復原貌。
4.土地的所有權永遠歸甲方所有,在承包期內如遇到國家徵地、煤礦塌方或其他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土地賠償款歸甲方所有,地面附著物及相關經濟損失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如有異議,由當地司法機關處理。
6.土地承包到期後,如甲方再出租土地,同等價格乙方具有優先租用權。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4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規定,甲方將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況
承包土地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面積________畝,四至界限為________。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為年(注:“四荒”地承包期不得超過_________年,機動地承包期不得超過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方應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承包價款、付款方式和時間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乙方應於當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以貨幣方式向甲方付清。
(1)採取實物折值計算承包金。每畝地年承包金相當於_________斤小麥(或玉米、稻穀等)的價值,年總承包金相當於 斤小麥(玉米、稻穀等)。單位價格按交款年中級質量國家收購價格計算。
(2)採取浮動方式。第一年每畝地承包金______________元,總承包金______________元。以後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為基數,每年上浮遞增_________%。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於從事種植業、林果業、畜牧業等農業用途。對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築物,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按集體土地利用規劃進行治理綠化,每年治理綠化面積不少於_____畝。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依照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務。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產品。
2.享有在剩餘承包期內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3.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4.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按約定向發包方繳納承包金。
6.服從甲方對村內公共事務的管理和協調。
七、承包土地流轉
乙方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方可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合同應報甲方備案。採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轉的,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實際經營土地者的權利義務,由乙方依據本合同另行約定。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違約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甲方勸阻無效可依法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乙方不按約定繳納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擔應繳資金_____‰的滯納金;
逾期個月不繳納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5.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對違約行為有處理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其它約定
1.國家有關土地的補貼以及政策調整帶來的土地直接收益歸方享有;經依法批准的徵收、佔用承包地和規劃調整佔用承包地不屬於違約,徵地補償歸甲方享有,但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在相關資金中給乙方相應補償。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項處理:(1)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_____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坐落在 ,面積 畝的土地(良田)承包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承包期限三年(自20xx年1月4日至20xx年11月30日),承包金每年每畝660元整,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付款方式為每年1月10日前付清當年租金。
第二條:承包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的權利,並接受發包方依法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承包期內,乙方承擔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不改變農田現狀。
第四條:承包期內,乙方承包甲方的農田各項政策性補貼歸甲方所有,乙方做好配合。
第五條:承包期最後一年,乙方不得種植午季作物,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予任何補償。
第六條:承包期滿,乙方應保證承包的土地達到承包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第七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鎮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乙方在簽訂合同時繳納保證金壹萬元整,保證金抵交最後一年承包款。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和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執一份。
發包方(甲方)簽字蓋章:
承包方(乙方)簽字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年1月4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6
甲方:XXXX
乙方:XXXX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20xx年3月16日訂立土地承包合同,根據乙方要求,雙方就該合同有關事宜經共同協商,達成合同變更協議條款如下:
一、乙方承諾給甲方承包期沼氣使用費每畝補償500元,84.735畝土地總計人民幣42367.5元整,並於本協議簽訂當日一次性付清。
二、 原合同期限變更為:承包期為20年。即20xx年3月16日開始至20xx年3月15日止。合同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由乙方優先租賃,並於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由甲乙雙方協商後簽訂繼續租賃合同。
三、其它條款仍按原合同執行。
四、本協議系甲乙雙方自願訂立,願自覺遵守履行。否則,願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
五、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由司法所、村委會存檔。注:因甲方戶多,本協議由村委會負責影印好發放到甲方各戶。
甲 方: 乙 方:
監督單位: 見證單位:
20xx年9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