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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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集錦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勞動合同書(集錦15篇)

勞動合同書1

勞動合同書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聯絡方式: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住 址:

郵政編碼: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勞動合同書。

一、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型別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_。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_____。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合同範本《勞動合同書》。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書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 所:

性 質:

法定代表(主要負責人):

電話號碼: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 別: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

電話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項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1—3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位工作,乙方工作地點為本幼兒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乙方每週工作五天,工作時間參照具體作息時間表。

第四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生活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重視乙方在園內的安全。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

第九條:乙方試用期滿後,乙方的工資標準為/月。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績效工資:領導力與執行力 元/月,班級管理 元/月,遵守園規/月,業務考核(包括教學質量獎,含備課) 元/月。 目標獎:安全獎 元/月,滿勤獎 元/月,出勤獎元/月,家長評價獎/月,班級效益、貢獻獎元/月。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勞動紀律,履行崗位職責,全心全意為幼兒服務。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要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並寫出書面辭職報告,否則作違約處理。

第十二條:甲方繼續聘用乙方,應續簽勞動合同。

七、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乙方須嚴格遵守園紀、園規,並按本幼兒園教職員工獎懲方案執行獎懲。

2、各教職員工簽訂本合同後,需交納押金800元/人,如

無違約,合同期滿後退還,如續簽可不退(雙方自願)。如違約扣除乙方所交押金。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仔細閱讀,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

名稱:_____

地址: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

有限公司: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備註 無

乙方(勞動者)簡明情況

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

照片:

民族: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

籍貫: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職稱或技術等級:________

技術專長: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 ________年,自________ 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試用期從自________ 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為 ,工作地點為 ,因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崗位(工種)以及工作地點。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 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八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 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具體標準工資為 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2。甲方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專案,機構調整撤併等。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 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並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二條 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

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聯絡方式(電話):________

簽訂日期: xxxx年xx 月xx 日

乙方(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聯絡方式(電話):________

簽訂日期: xxx年 xxx月xx日

勞動合同書4

單位名稱(甲方)甘肅燁宇輝測繪有限公司

職工姓名(乙方)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甘肅燁宇輝測繪有限公司

所有制性質:私營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

現住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月)。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從事工種。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以及不低於國家規定應配給的勞動防護用品。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小時工時制,按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l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合同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企業的規定發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不得低於山西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五、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增強主人翁意識,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做好工作,完成勞動任務。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為乙方繳納勞動保險費。乙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勞動保險費。

2、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各種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產假等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七、教育和培訓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職業技術及上崗前培訓。

2、乙方應刻苦鑽研業務,達到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技術等級標準,持證上崗。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須為甲方服務年,否則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支付甲方培訓費。

八、合同的終止、變更、解除和續訂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執行。如雙方同意續訂,應提前一個月辦理續訂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則本合同視為自動續訂,並應補辦續訂手續。

2、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1)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甲乙雙方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

(4)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6、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4)依法服兵役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九、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乙方:日期:

勞動合同書5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 方 :______

文化程度 :______

性 別 :______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或委託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XX編碼 :______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 :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

本合同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排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 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 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 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四十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 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 (蓋 章) 乙方:______ (籤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 (簽章)

鑑證時間: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勞動合同書使用說明

第一條1款從"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中選擇一項。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規定了具體明確的起始日期和終止日期和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沒有規定具體明確的有效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以完成一項工作和工程確定為合同起始和終止的期限。

第一條2款的生效日期可以遲於本合同簽訂日期或與其相同。試用期含在合同期內,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一條3款填寫內容和1款對應:固定期限合同填寫合同"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合同填寫本合同"在規定終止合同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終止;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填寫該項工作完成標準。

第二條填寫乙方擔任的"崗位或工種名稱"。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崗位要求應使用書面形式說明或簽訂崗位協議書。

第四條4款從"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中選擇一種。

定時工作制是指對於職責範圍可以用固定工作時數限制的乙方實行的工作時間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是指對於職責範圍不能受工作時數限制的乙方實行的工作時間制度。

第九條1款中"每月 ________日"填寫甲方發放工資日期。

第十二條中的社會保險在本市實行統籌的有養老、失業保險和大病醫療,其他社會保險按國家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填寫規定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檔案的名稱。

第十五條乙方的福利待遇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中的"客觀情況"指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一條2款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可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等有關法規認定。3款的"重大損害"由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來規定。4款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指被人民檢察院免於起訴的;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三十二條免於刑事處分的。

第二十二條2款的"不能勝任工作"指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中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

第二十三條中的"法定整頓期間"指依據《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的破產程式進入整頓期間。"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根據北京市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認定。

第二十五條填寫適用的檔名稱。

第三十五條填寫受理勞動爭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名稱。

第四十條填寫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等檔案的名稱。

其他注意事項:

1.當事人對本合同所列的條款需要補充完善的和當事人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可在相應條款後寫明。

2.本合同範本僅供用人單位制訂勞動合同書時參考;

3.勞動合同應使用鋼筆或毛筆填寫,不得隨意塗改。

勞動合同書6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乙方(勞動者)

姓名:

甲乙雙方為建立和諧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同意招收乙方為本單位員工,乙方願意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並接受甲方用工履行勞動義務。

乙方應該符合甲方錄用人員的共性條件:

(一)誠實信用, 現實表現較好,無不良社會記錄;

(二)技能符合崗位要求,能勝任本崗位工作;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能夠按照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應該符合甲方錄用人員的個性條件,由甲方根據乙方的崗位確定,並告知乙方。

第二條 甲乙雙方基本情況:

(一) 甲方基本情況:

名稱: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甲方應將有關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勞動報酬、甲方勞動規章制度的主要內容,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向乙方提供招聘簡章或向乙方口頭告知。乙方在本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視同已接受甲方告知的上述情況。

(二) 乙方基本情況:

姓名:_____性別:_____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證件號碼: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 _郵政編碼:

勞動合同書7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

性別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

第四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或者通過協商以附件形式約定。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8

委託單位:合肥江淮混凝土製品有限責任公司 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廬江縣湧泉深井工程隊 簡稱乙方

一、工程概況

甲方需要水井壹口,委託乙方承建本次物探找水,鑽釓成井工程,經雙方有好商定,簽定以下條款:

二、工程內容

1、鑽機井壹口,單井深度220米,單井日出水量(24小時)120噸,(不包水質)

2、乙方包工包料;(井內一切材料,不包括井內水泵)。

3、成井管徑0至80米為Φ165毫米,80至以下為Φ114毫米焊接鋼管。

三、計費方法

1、物探單井費 元,累計 元整。

2、鑽井費每米380元,總造價按實際深度均價計費。

四、甲方責任

1、保證三通一平,並承擔起所發生的費用。

2、在施工過程中,派專人協助一切有關事宜。

3、給乙方人員解決食宿方便,單伙食費由乙方自理。

五、乙方責任

1、按規範進行施工,確保水井質量。

2、工程結束後,向甲方提交成井報告一份。

3、安全問題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六、付款方式

1、物探人員裝置進場,甲方應付清物探費。

2、乙方人員裝置進場,甲方應預付給乙方工程備料款叄萬元整。(單井)

3、餘款待工程結束驗收合格,一次性付清總工程款。

4、若日出水量達不到合同要求,餘款拒付。

七、雙方違約

1、從合同簽訂日起,雙方應共同遵守,若單方違約,應賠償對方違約金貳萬整。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從簽訂日起到工程結束工程款付清即終止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9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簡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條變更、解除和終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個工作日連續加點不得超過三小時。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工資標準、形式及調資辦法按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執行;

2.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企業工資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及經營指標變化、經濟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業工資分配製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國家、盛市規定發給乙方停工工資或生活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為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為合同制職工的,原符合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本企業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國家、盛市有關規定,給予女職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經確定的供養直系親屬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盛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由甲方按國家及本市規定分別發放。

(六)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盛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並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保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_________),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5.經優化勞動組合組合不上,按政府有關規定可以辭退的;

6.其他符合國家、盛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6.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四)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6.符合國家、盛市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的第(五)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上大學、中專、技工學校學習等)沒達到(培訓合同)要求或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3.擔任國家重點科研專案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國家規定的違紀辭退、除名、開除等情況外,甲乙雙方終止、解除、續訂本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如原為本企業固定職工轉為全員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緩三至六個月時間辦理有關手續:在此期間乙方有接收單位的,甲方應當按乙方原身份為其辦理調動手續。緩辦手續期間,停止享受企業的一切工資、勞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屬違紀辭退、除名、開除者外)時,甲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按乙方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的生活補助費,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月生活補助費計算標準是乙方離崗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0%。因乙方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應按規定發給醫療補助費(計算標準與前述生活費計算標準相同)。但乙方按第(十三)款辦理調動手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和醫療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訂培訓合同並相應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六)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七)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應按規定向對方做出賠償。乙方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或住房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十一、調解和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

十三、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盛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10

甲方:

乙方:

簽定日期: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

註冊地址:

乙方:

文化程度: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年月日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聯絡電話: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街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北京市勞動合同的相關政策、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月,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並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規;

(二)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終止同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三)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四)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牟取經濟利益;不得洩露甲方任何有關管理、技術性或商業情報,如:甲方的管理制度(規定)、會計資料、薪金福利資料、經營開發資訊、客戶資料、檔案資料及來源等;

(五)在受聘甲方期間不得從事第二職業。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但因工作及職責需要,對部分職位實行不定時工時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的職位實行工時制。

第五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須遵守國家及甲方的有關規定。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條: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根據甲方薪酬制度,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標準不低於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乙方在試用(見習)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一條: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五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與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就勞動合同解除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的,本合同終止。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而無需賠償或補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在聘用過程中被證明提供重大不實宣告及檔案;

(二)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公司頒佈的規章制度、行為準則;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榮譽及利益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四)違反國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規,被依法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

(五)接受與甲方業務相關聯的公司或個人、以任何形式給予的利益或好處;

(六)洩露甲方商業機密及任何有關管理、技術性或商業情報;(七)在受聘甲方期間從事第二職業。

第二十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第二十一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終止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終止本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復員、專業退伍軍人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五)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至少提前30日(特殊職務要求提前6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辦理有關交接工作。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有一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即自然終止。

第二十六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退休、離休、退職或者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法和解除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賠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二)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一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與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滿半年而不滿一年的按一年,不滿半年的按半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經濟責任:

(一)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二)違約金:

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繳納標準=上年度本人月工資總額的20%*合同未滿的累計月份。

(三)招收費用的賠償:

由甲方出資招收的人員,在合同期限尚未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甲方繳納錄用費;

費用標準為,以甲方出資的費用為基數,自乙方報到之日起,按在甲方工作每滿一年減交20%計算。

(四)培訓費用的賠償:

乙方在甲方參加學歷教育、外派、脫產學習等培訓的人員,在合同期限尚未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甲方繳納培訓費。

繳納標準以甲方出資的費用為基數,自培訓結束之日起,按在到甲方工作每滿一年減交20%計算;

甲乙雙方簽訂培訓協議的,按培訓協議中規定的賠償標準計算。

(五)經濟損失賠償費

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到其他單位工作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追究乙方責任。

因乙方洩露甲方商業機密並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按損失數額如數賠償。

乙方因個人原因,損壞甲方裝置、儀器、儀表及工具的,需交納經濟損失賠償費。

因乙方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並掌握商業機密的人員,三年內不能從事其原性質的工作。如違反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依法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九、合同爭議處理及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五條:甲方有關管理制度及規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有權修改有關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的管理制度的修訂須經總經理辦公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生效。

十、其他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北京市的相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書11

甲方:

乙方:

由於乙方個人原因使雙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

1、甲乙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將於 20xx 年 月 日解除。

2、甲乙雙方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互不承擔其他責任,互不履行勞動合同中其他條款。

3、本協議既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協議文字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 簽字(蓋章):日期:

勞動合同書1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乙方為本單位職工。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即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限為______月。試用期內如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乙方接受甲方安排的以下生產(工作)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根據國家和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工資、獎金、津貼制度,確定乙方勞動報酬形式,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經協商擬支付乙方:_________。並根據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情況,以及本單位經濟效益狀況和物價變化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勞動報酬,改善乙方的生活福利待遇。

四、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產生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應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雙方認為需要訂明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乙雙方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擁有以下基本權利:

1.根據本單位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和適當調整乙方生產(工作)任務;

2.依據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乙方行為規範,並監督其實施;

3.對違反本單位規章的乙方依法給予處罰;

4.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乙方擁有以下基本權利:

1.依法享有政治權利,學習政治文化和業務技術,參加甲方組織的專業技術培訓;

2.在國家規定的安全和衛生標準條件下從事勞動,用人單位勞動條件惡劣,嚴重違反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乙方可以拒絕履行本合同;

3.按照個人的能力以及勞動的數量、質量領取勞動報酬;

4.參加本單位民主管理和參加黨、團、工會組織以及參軍等;

5.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對乙方進行遵紀守法、職業道德、安全生產等教育和技術業務培訓;

2.根據法律、法規以及集體勞動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法定安全衛生標準的生產(工作)條件;

3.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和保障乙方享有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4.對乙方以禮相待,不得采取有損其人格尊嚴的行為;

5.應將本單位所制定的各種勞動行為規範,於乙方上崗前以書面形式發給;

6.支援本單位工會組織的正常活動;

7.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應提供給乙方一份證明書。

(四)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1.按照本合同規定,自覺地進行工作,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和保守本單位生產(工作)或業務祕密;

3.嚴格按照生產規程和安全規程進行生產(工作);

4.愛護裝置和工具,並對所使用的裝置和工具進行必要的維護與保養。

七、甲方在合同期間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甲乙雙方應按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工傷、醫療、疾病、生育、失業等)。

八、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和女工孕期、產假、哺乳期等,以及疾病、傷亡等有關保險福利待遇。

九、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執行。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國家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解除合同的,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甲乙雙方情況的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乙方被勞教或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十、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通過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協商調解,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應當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當事人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年 月 日

乙方(蓋章)年 月

日鑑證單位(蓋章)年 月 日

備註:

說明:備註欄可作為續訂合同期限與更改合同條款之用,並加蓋鑑證章。

勞動合同書13

甲方:

乙方:

性別:

現在住址: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條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 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 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及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第四條 根據甲方日常管理及業務拓展等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種和崗位、薪資。

三、 勞動紀律

第五條 甲方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公司各項具體規章制度。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經濟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的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保健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等,具體內容如下:

(一)提供必要的勞動場所和裝置;

(二)發放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三)對女職工和特殊職工按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五、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 根據行業特點,由甲乙雙方協商具體的工作日和休息日。在國家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調休。

六、 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應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積極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 第十一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包括下列內容:

(一)基本工資 元/月。

(二)職務工資 元/月。

(三)午餐補貼 元/月。

(四)交通費補貼 元/月。

(五)全勤獎元/月。

(六)社保 元/月。

(七)提成或獎金(按甲方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不得無故剋扣、拖欠乙方工資,否則甲方除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外,並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10%的經濟補償金。甲方因工作需要須乙方在特定節假日加班或值班的,應按照國家標準發放乙方加班費或值班費。

七、 職業培訓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培訓費由甲方單方或協商共同承擔。 第十三條 乙方從事普通工種的,上崗前須經過教育和培訓,從事特種行業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行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甲方同意,乙方應當按照未滿合同的服務年限,在離開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補償培訓費。

八、 處分與獎勵

第十五條 乙方在勞動工作過程中,提出對甲方發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議,甲方可給予乙方表揚或經濟獎勵。

第十六條 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貫表現積極、屢創佳績,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獎勵。 第十七條 甲方可以隨時口頭或書面提出對乙方工作失誤的處罰決定。

第十八條 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公司機密和客戶資料給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種處罰,並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九條 由公司到相關部門辦理國家規定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職工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 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條 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終止。 在合同屆滿三十日前續簽用工合同的,按新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三)洩露甲方機密資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損失;

(四)因自身原因被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

(六)患病或非因工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三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不按勞動合同確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勞動屆滿,或依法終止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他相關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二十五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或經營情況發生嚴重困難,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後,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及賠償

第二十六條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須承擔勞動合同終止的過錯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如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或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辭退或開除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補償,乙方因上列行為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如合同期滿乙方提出離職的,按甲方離職規定,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批准後,將工作交接至甲方滿意後方可離開,否則應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通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保守商業祕密及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 下列各項甲方的諮詢或文書屬於甲方的商業機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並執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則按相關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商業機密:甲方營銷、策略、計劃、財務報表、人事檔案、薪資及聘錄記錄、會計資料、庫存管理、客戶名單、電腦程式及資料庫、員工培訓資料及公司規章、手冊等,以上商業機密不論以書面、圖示或電腦磁碟等形式均屬之。

第三十條 對於負責或經理、主管(主辦)以上業務的崗位人員,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一個月內,甲方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

十三、智慧財產權歸屬

第三十一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任務需要和利用工作條件所創造的智慧財產權由甲方享有,但甲方應給予乙方獎勵。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14

甲方(用人單位):

代表人(負責人): 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用工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用工期:甲、乙雙方同意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用工期滿,根據本企業生產需要甲、乙雙方同意可續簽用工合同。

二、用工內容和用工地點

1、乙方的崗位(工種)為 。

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3、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經乙方同意。

三、工作和休假時間

1、工作時間,每日工作 小時制,每月工作 天,每週休息 天。

2、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乙方認可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3、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等。

四、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月計酬 元/月(不得低於所轄區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3、工資的發放以貨幣現金形式支付;甲方每月 日發放 (當月/上月)工資給乙方。

4、甲方因生產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元/小時;法定假加班應按《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假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免費提供乙方生活住房、膳食(包吃包住)。

3、甲方按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員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從事違法行為和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損害甲方利益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不予經濟補償乙方。

6、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關停、撤銷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七、調解和仲裁:雙方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申請仲裁。

八、其他

1、乙方因自身行為原因造成傷、亡損害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甲方視情可施行救濟。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雙方另行商議。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15

勞動合同書(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監製

勞動保障諮詢電話:1233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經濟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及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基本情況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新疆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街道(鄉鎮)____________

三、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對乙方提出的工作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五、工作時間

第七條 甲乙雙方協商確認按以下__________條款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__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__________至周__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

每週周__________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__班_____________運轉工作制。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第九條 甲方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加點工作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徵得工會和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必須支付加班工資。

甲方部分工作崗位需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行政部門稽核批准後方能實行。

第十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每月_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以下_________條款確定: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_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定額,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制定釋出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人工成本資訊等制度,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 (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當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或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第十五條 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並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八條 甲方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第十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_______(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第二十條 甲方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九、競業保密限制和培訓服務約定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以下___________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協議(競業保密限制協議為本合同附件)。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培訓服務約定協議為本合同附件)

十、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二、三、四、五、六款)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證明書,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乙方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後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合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使用說明

一、甲方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乙方親自簽字或蓋章,並加蓋甲方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甲方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勞動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三種。甲方部分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需經勞動行政部門稽核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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