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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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代理合同集錦七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代理合同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代理合同集錦七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促進甲乙雙方的商務合作,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生產的 酒系列____________省區域總代理商事宜,現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義務、區域和代理期限、許可權:

(1)總代理區域: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區域及經甲方許可的其他區域總代理商,負責甲方的 酒系列該區域的所有業務。在乙方遵守本協議各項條款並完成相應銷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該區域設立同類或類似的總代理商,甲方已設立的經銷商移交乙方統一管理。

(2)甲方授權乙方代理甲方的產品:本合同書列明的甲方所生產的 酒系列及甲方今後所生產的酒類產品。

(3)乙方代理銷售的時效期限:從合同簽定之日內 _________年內,即 ________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起到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4)乙方總代理銷售的區域:

A、在該區域內發展分銷商或服務商,或自行建立銷售網路

B、銷售甲方規定的 酒系列及甲方今後所生產的酒類產品。

(5)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工作(銷售、市場、廣告、服務、質量等)作出評價和投訴。

(6) 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乙方銷售區域內的終端意向客戶的詢價等重要資訊,並保證不遺漏、不報價、及時轉告乙方。

(7)甲方嚴格控制跨區域竄貨,維護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須按實際情況填寫《代理商註冊登記表》,表中內容發生變更時須書面通知甲方備案;

(9)乙方積極開拓甲方產品在當地的市場,並逐步提高甲方產品在該地區的市場佔有率。

(10)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保障雙方的長期利益,共同維護代理產品在當地的聲譽。

(11)乙方應及時同甲方結清貨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時供貨給乙方,並保質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區竄貨,甲方會及時通告乙方區域範圍的代理商情況,避免竄貨。

(13)為樹立雙方的良好形象和維護乙方及終端使用者的利益,乙方應逐步建立系統的商務體系,並對下級經銷商給予技術支援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訓體系。

(14)在開展業務過程中,乙方應忠實於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保證各種宣傳準確無誤,不得任意誇大和捏造,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場形象,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二、甲方的職責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企業以及產品的各種證書,例如:營業執照、國、地稅務登記證書(副本)、註冊商標證書影印件等(上述影印件應加蓋甲方公章)作為備份檔案,並對以上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確保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後服務。

(2)在代理區域內,則甲方不再在該區域設立第二家任何級別的代理,只幫助乙方在當地設立次級分銷渠道。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所設立代理的營業額支付違約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損失的仍負有賠償義務(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損失、調查費、律師費等)。

(3)甲方保證該區域內的所有甲方產品均由乙方統一銷售,甲方應嚴格控制跨區域竄貨或自行向該區域銷售,否則乙方要求甲方按照竄貨或自行向該區域銷售的營業額支付違約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損失的仍負有賠償義務(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損失、調查費、律師費等)。

(4)在給代理商供貨當中保證其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損失、調查費、律師費等)。

(5)甲方應保證提供給乙方的所有產品均自主享有智慧財產權等權利,不存在其他爭議,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損失、調查費、律師費等)

(6)根據自身產品成本及市場情況及時提高產品質量及價效比,向乙方提供優質經濟的產品。承諾統一調整價格。

(7)保證向乙方免費提供技術支援,培訓乙方的市場人員和技術人員,協助乙方拓展市場,根據當地市場情況提供必要的宣傳支援,並努力做好產品售後服務工作;

(8)負責協調跨地區各代理商之間的關係,做好市場維護工作,及時處理代理商的投訴;

(9)在本協議規定的乙方總代理區域內開行業大型展覽會時(指甲方每年扶持乙方的大型行業展覽會),免費為乙方及其代理區域內的地級、次級代理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場指導和培訓。

(10)如因甲方產品在銷售地不能很好的適應時,乙方應及時將問題反饋給甲方,甲方應儘快改進,以適應市場需求。

(11)確保提供給乙方的產品質量合格、符合國家檢驗標準。

三、 經營指標考核和扶持政策

(1)甲方以後推出新產品(以甲方公佈為準)時,乙方可以在釋出之日起一個月內,以優惠價格(總代理價________ %)一次性購買每品牌不超過_________、總金額不超過 ________ 萬元的樣品。已經代理的達不到甲方規定最低銷售金額度的,不享受 此項待遇。

(2)甲方產品的制定價格釋出權在甲方,甲、乙雙方有責任對價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導銷售價格制定本地區的批發和零售價格。

(3)甲方產品的制定價格釋出權在甲方,甲、乙雙方有責任對價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導銷售價格制定本地區的批發和零售價格。

四、關於《區域總代理商授權書》

(1)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向乙方開具有效的《區域總代理商授權書》,該授權書向客戶宣示乙方總代理資格許可權,以便乙方開展工作。

(2)乙方出現違法經營或嚴重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總代理商資格。

(3) 區域總代理授權書是本協議附件之一,是本協議的必要生效條件。

五、產品價格、結算及交貨

(1) 甲方和乙方的結算以區域總代理價格為依據。

(2) 詳附總代理商價格體系一份。

(3) 甲方執行款到發貨原則,本合同發生的支付均通過銀行帳號進行。

(4) 貨款由乙方直接匯到甲方指定賬戶,不得將現金或無公司名稱的支票交給甲方業務人員,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發貨。同時,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常備貨,當月銷量超過 __________萬元以上時應提前 天儘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準備。

(6)乙方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下達進貨計劃,應寫明產品型號、數量加蓋公章和訂貨人簽名後傳真給甲方,甲方收到後予以回覆確認,並將匯款憑證傳真到甲方,甲方(可根據乙方需求分批)按約定將貨物發往乙方指定地點。

(7) 貨物運輸本著快捷、節儉原則,乙方委託甲方初選、實際考查,最後確定承運商。產品運費、保險費由 方負責。

(8) 產品在運輸途中出現損壞,由乙方負責向承運方索賠,甲方應積極協助處理。

(9) 貨到乙方指定地點後,由乙方負責驗收。乙方在指定地點提貨時,須當場驗收合格後再提。貨物有損壞時,甲方協助乙方與運輸公司交涉追討相關損失,如果是產品本身質量問題,甲方負責保修,乙方對保修後產品不滿意可以換貨,換貨後,依然達不到使用者使用要求的,可以退貨。乙方在提貨後,及時清點貨物品種和數量,如與訂貨清單不符,甲方負責換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承擔。

六、 售後服務條款

(1)具體的售前、售後服務機制,並指定專人負責。

(2) 甲方按照甲方負責和義務的規定提供相關的服務。

(3) 關於換貨:乙方收到的換貨合格產品更換隻限定在三個月內進貨總值的 %以內,外包括包裝與產品外觀的損壞。

七、市場支援及獎勵

1、乙方在____________區域內開設的所有直營及加盟專賣店的宣傳噴繪、門頭燈箱噴繪等宣傳品,由甲方提供。除此之外,甲方應負責按比例向乙方提供宣傳單頁、按實際布點數量提供海報、宣傳冊,宣傳光碟母盤、現場展示等宣傳物料。

2. 乙方有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申請甲方在本代理區域內給予每季度一次特別優惠總代理價格的權利(用來做部分因為價格問題而擱置下來的單子),該部分數量不超過每季度總銷量的 _________ %。乙方有根據當地市場競爭對手條件每年申請一次特價促銷的權利,具體數量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一般不超過 )。

3. 乙方在取得大型集團或者團體數量較大的定單時,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和終端客戶要求重新設計外型等。額外費用超過該筆定單總定貨額的________ %(即 %以內全部由甲方承擔)時,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________ %,甲方承擔________ %。

4.甲方取得乙方全部首批代理產品款 ________ 萬元後,甲方在15日內,傳送完所有業務操作的培訓檔案和系統的營銷策劃檔案給乙方。

5. 其它有關市場支援及獎勵的政策在實際操作中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6.乙方取得甲方在該地區該品牌的獨家總代理資格後,甲方要在15日內將該地區過去的市場情況給乙方移交清楚,甲方尊重乙方對該區域市場過去客戶的處置權,但是,為了保證平穩過渡保證業務的延續性,乙方要儘量保證老客戶不流失,並且儘量利用地利條件幫助這些老客戶把業務做好。對一些歷史遺留客戶,乙方不可以只揀便宜不管售後,應該和甲方協商維持好客戶關係。原則上,乙方為了維護歷史遺留問題而發生經濟上的損失時,這些損失全部由甲方及時據實100%補償給乙方,前提是乙方處置前必須先和甲方備案,不能先斬後奏。如果該區域不存在遺留問題,甲方則不需要向乙方移交和說明。該工作統一由甲方客服檔案中心處置並且提供給乙方服務性說明。

7.雙方約定:只要乙方是甲方合格的 廣東省獨家總代理商:

(Ⅰ)乙方可以在__________省目前甲方尚未設定總代理的任何城市設立銷售網點,此類網點一律從乙方提貨。

(Ⅱ)乙方在該區域開展覽會期間,可以和外省或__________省以外任何地區的意向代理(或者銷售商)簽約,發展銷售網點,許可權同上條約定。

(Ⅲ)乙方在處__________省以外任何城市設立獨家代理商或者辦事處,需向甲方一次性訂購 萬元的首批貨物,而且要在甲方備案,合同內容需要經過甲方同意,甲方在合約有效期間也不得再在此地設立任何級別的代理。

八、保密條款

(Ⅰ) 本協議所涉及的各種檔案,協議本身、技術資料、價格、圖表等影響到雙方利 益,技術、商業祕密,雙方均應嚴格保密,未經雙方書面認可不得向第三者洩密。

(Ⅱ) 乙方在業務活動中,牽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樣有保密的義務.

九、法律效力

1、甲乙雙方若發現對方的行為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商業道德和法律規範或損害對方利益時,可以書面形式終止本協議的效力;

2、甲方對乙方的代理授權期滿後,本協議自行終止,但是乙方有優先續簽權;

3、雙方因有關業務方面聯絡的各種書信、傳真件等文字材料,均為有效檔案,發件方對其負法律責任;

4、本協議內容僅限甲、乙雙方按法規要求使用及閱讀,禁止甲、乙雙方向無關聯單位及個人傳播,一經發現,由過錯方承擔相應的法律及經濟責任;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6、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有效)。到期終止後,如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可以續簽。

7、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雙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責。但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0天內,向對方說明理由並提供相關的證明檔案。

8、協議生效:

(Ⅰ)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由乙方支付首批提貨款,甲方開具區域總代理商授權書及相關檔案之日起生效。

(Ⅱ) 本協議的所有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9、其它約定事項:

(Ⅰ) 未經雙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不得將自己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第三方。

(Ⅱ) 雙方相互之間做出的任何承諾,均應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方為有效。

10、協議附件清單:

附件1、區域總代理商價格體系 附件2、書 附件3、定貨清單 附件4、甲方資證檔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地 址: 地 址:

公 章 公 章

日 期: 日 期:

代理合同 篇2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內或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部分或全部國內或國際航線的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 甲方託運貨物應當真實合法,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拒絕受託代理危險品或出運國、中轉國、運抵國法律、法規禁止、限制運輸的商品的運輸業務。

第三條 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製作航空貨運單(附件),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出運地、始發港、運抵港、最終目的地、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並送交或傳真給乙方。

第四條 甲方交給乙方的運輸標誌(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名稱、參考號碼(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件數。

第五條 乙方應根據甲方航空貨運單的委託要求,及時辦理訂艙、收貨、發貨、制單、報關、報檢、裝板、交接、倉儲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全部業務或其中的部分業務。

第六條 航空運輸過程中,允許航空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甲方保證航空貨運單上所填寫貨物品名和貨物申明價值與實際交運貨物品名和貨物實際價值完全一致,並對所填航空貨物運單及相關運輸檔案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第八條 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_________ 元(國內航線)/國際_________ 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九條 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修改運單中有關專案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_________小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對於甲方的此類要求應儘量滿足,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對未能滿足甲方此類要求承擔任何責任和賠償。

第十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按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航班/日期除有特別約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運人承諾的貨物承運航班與日期,未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因此受損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不應超過貨物的運輸費用的100%。

第十三條 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承運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協助甲方向承運人提出索賠。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貨物在乙方掌管期間毀損、滅失的,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於不可抗力或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或者是由於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因貨物運輸引起的任何索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再給予乙方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書面報告且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暫扣運費。

第十六條 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調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經雙方協商,可自行決定該合同的延長或終止。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1.本合同文字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字,合同條款為提示性條款,供民用航空貨運代理合同雙方當事人參照使用。

2.本合同所稱託運人是指為運輸貨物與承運人訂立合同,並在航空貨運單或者貨物記錄上署名的人;代理人是指在航空貨物運輸中,經授權代表承運人的任何人;承運人是指包括接受託運人填開的航空貨運單或者儲存貨物記錄的航空承運人和運送或者從事承運貨物或者提供貨運其他服務的所有航空承運人;航空貨運單是指託運人或者託運人委託承運人填制的,託運人和承運人之間為在承運人的航線上承運貨物所訂立合同的證據。

3.航空貨運單應當作為本合同文字的附件。

4.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示範文字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位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5.為更好地維護各方當事人的權益,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嚴密。訂立具體條款,需要約定的必須表述清楚,無須約定的須載明本合同不涉及此條款或本合同對此條款無須約定。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瀋陽博學教育科技開發中心

乙方:

甲乙雙方就合作開展“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註釋1)的使用和推廣應用,共同發動企業,組織和個人使用“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進行學習的事宜進行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方作為代理商,開展“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業務,雙方達成並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1.乙方成為代理商的基本條件

乙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乙方須瞭解並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pp教育”產品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資訊。甲方對提出經銷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稽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商資格。

  2.甲方權利義務

2.1甲方負責“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產品的正常運作,為乙方發展的使用者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援(如軟體升級,修正錯誤,線上技術支援等),但不包括乙方責任的內容;對於甲方產品的本身質量問題引起的故障,由甲方進行免費升級維護。

2.2甲方為乙方及其發展的使用者提供免費培訓。

2.3甲方負責制定相關的資費標準和服務標準。

2.4甲方持續完善代理商服務系統,以更方便和支援乙方開展代理商業務。

2.5甲方持有“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的全部所有權。

  3.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向客戶提供“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的內容及使用方法,提供客戶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經銷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聲譽。

3.2乙方承諾不以低於甲方給予其的零售價發展客戶,與其它代理商進行不正當競爭,也不從事其他損害有損甲方利益的活動。乙方違反此義務時,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同時,乙方違反此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3乙方在申請“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新使用者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有關協議的各項規定,在使用其他收費服務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相關服務條款的規定。

3.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屆時有效的價格標準為所選擇的服務付款,並及時為所選擇的“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到期使用者續費,甲方不負有提前通知的義務。乙方未及時為其到期使用者續費造成使用者名稱被刪除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3.5乙方應對甲方明確

提示為保密資料的資訊給予保密。

3.6乙方可以使用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及課程編碼學習法名義開拓市常

  4.付款/結算條款/與代理商級別

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系統”),具體內容及服務如下:

獨家代理:

4.1、乙方向甲方交納獨家代理費元(人民幣大寫),乙方成為省市區縣鎮獨家代理商。享有該地區獨家代理權。甲方向乙方提供由甲方自主研發的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萬,乙方銷售額向甲方返款30%。在兩個月內,應乙方要求中,甲方可以無條件將代理費退還給乙方。乙方需將甲方所鋪的貨返回給甲方。(見附件1)

4.2、代理商可以在授權區域招經銷商也可以直接採取連鎖經營。訂購產品名錄見附件4

4.3、可以使用課程編碼學習法開辦輔導班,公司提供技術與平臺,該項服務免費。

4.4、如乙方採用課程編碼學習法對學生進行輔導,甲方為乙方提供開辦輔導班所需要的各類輔助服務,如制定學習方案、提供階段試卷等。

4.5甲、乙雙方須遵守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協議(見附件2)。

4.6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務(見附件3)。

4.7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將按照總公司規定的全國統一價格銷售。

  5.違約責任

5.1乙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2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交費標準和服務標準提供服務,付款不及時等)造成使用者爭議,由乙方負責。

5.3如因甲方技術原因給“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產品使用者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6.免責條款

6.1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甲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援時,不視作甲方違約,乙方對此表示認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且無法避免的客觀事件,如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諸如海底光纜受撞船事件的影響而損壞,通訊線路或伺服器發生超出甲方防範與預見能力的故障等類似事件。

6.2甲方在進行“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伺服器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乙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甲方違約。

  7.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7.3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被撤消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式,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分立或與第三方合併等不在此列;

7.4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7.5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6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8.附則

8.1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並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列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8.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瀋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慣例。

8.3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由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由雙方另籤新合同。

8.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8.5雙方未盡事宜可增加附頁,法律效應等同於主頁。

  《簽字頁》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電話:024-86280355乙方電話:

公司地址:瀋陽市皇姑區崇山中路63號地址:

穗港馨都大廈1602室

郵編:110032郵編:

註釋1:“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課程編碼學習法”為瀋陽博學教育科技開發中心開發推出的第四代學習方式,會員可以在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平臺進行學習。

  附件1

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獨家代理協議

  一、獨家代理方式

省會城市獨家代理費5萬元,甲方給乙方鋪50萬元的貨(學習卡)。

市級獨家代理費2萬元,甲方給乙方鋪20萬元的貨(學習卡)。

縣級獨家代理費1萬元,甲方給乙方鋪10萬元的貨(學習卡)。

鎮級獨家代理費5000千元,甲方給乙方鋪5萬元的貨(學習卡)。

乙方每銷售一張卡,給甲方返點30%。

  二、應乙方要求,在兩個月內,甲方可以無條件將代理費退還給乙方。乙方需將甲方所鋪的貨返回給甲方。

  三、乙方在三個月內,銷售額達不到5萬元,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獨家代理商資格。甲方需退還乙方獨家代

理費,乙方將甲方所鋪的貨返回給甲方。

  附件2

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產權協議

甲方:瀋陽博學教育科技開發中心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使用甲方‘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課程編碼學習法’產權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所使用‘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課程編碼學習法’的產權歸甲方所有。

2.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出租或許可其他機構或個人使用‘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

3.不得以甲方未授權的方式對‘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課程編碼學習法’進行復制、解密。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利用‘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的全部或部分製作、銷售任何形式的軟體。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轉讓‘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的代理權。

5.乙方若違反本協議上述規定或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均將被視為違約或侵權,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代理合同’,收回乙方代理權,不退已支付的服務費用。並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要求本單位人員在使用該系統時遵守上述規定,限制或禁止違反者再次使用,並協助甲方追究其法律責任。

7.‘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合同’期滿後,乙方仍可繼續代理本系統。除遵守國家相關法律和法規外,乙方必須無限期遵守本協議以上各項條款。

  附件3

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服務條款

瀋陽博學教育科技開發中心(合同甲方)按本附件規定,向用戶(合同乙方)提供技術服務。

  一.服務方式;

1.在合同期內,進行網路以及電話諮詢

2.公司對給乙方傳送相關資料;包括產品宣傳資料的電子版和培訓文稿。

  二.服務標準;

1.公司為使用者提供服務,保障使用者對產品的正常使用。使用者可以根據實際要求,通過電話諮詢、郵件諮詢和網路服務等服務方式來獲取相應的服務內容。

2.上門服務:乙方支付服務費用後,上門服務包括上門培訓、上門回訪和系統維護等服務形式;遼寧省以內地區,3天內解決;遼寧省以外(不設分公司或事務所)地區,如果乙方要求進行上門服務,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服務費用以及是否進行上門服務。

3.電話諮詢:本公司設有服務電話(4006161516),為使用者提供國家法定工作日的12小時電話諮詢服務。電話諮詢即時響應,1小時內解決。

4.郵件諮詢:公司客戶服務設有郵件服務郵箱(),使用者諮詢郵件3小時內答覆。

5.定期回訪:公司每月向用戶提供一次電話回訪服務。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濟友好協商,就為乙方提供代理記賬和納稅申報服務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服務範圍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單據,資料,代乙方辦理日常會計核算業務,登記明細賬及總賬,編制和報送會計報表,定期編制向稅務機關提供的稅務資料,幫助乙方建賬建制,幫助出納員編制銀行調節表。

二、服務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至為甲方為乙方的服務期限(本合同最短簽訂期限為六個月)。

三、甲方責任和義務

1、根據乙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稽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等,並負責妥善保管好乙方的相關財務單據,原始憑證和資料等,稅務機關召開會議,培訓等事務,除規定必由法人代表到場外,均由代理財務人員參加,並及時將會議或培訓內容轉達乙方。

2、定期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負責納稅申報及稅務年檢等工作。

3、為客戶提供會計、稅務等方面的諮詢服務,使客戶在合法合理前提下,享受稅務政策,提高經濟利益。

4、甲方僅對乙方提供的各項原始憑證進行會計核算,保證會計憑證,賬簿及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5、對在執行會計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6、終止合同時有義務與乙方作好賬務交接工作。

四、乙方責任和義務

1、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必須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2、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會計資料應當真實,合法,準確,並應配有專人負責日常收支和原始憑證的保管工作。

3、按照約定收費標準及時足額的支付費用。

4、對甲方退回的要求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及時更正補充。

5、會計憑證、會計報表有雙方約定進行保管。

6、無論是甲方上門服務,還是乙方送到本公司,對所傳遞的原始憑證及相關資料均由雙方簽字確認並按要求於當月25日-30日前交給甲方。

五、收費標準、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服務費為每月人民幣元,耗材費為每半年80元。

2、支付方式

(1)月付須在甲方到乙方收取原始會計資料時支付當月服務費;

(2)年付須在甲乙雙方鑑定合同後一週內將服務費一次性付清。

六、違約及懲罰

1、雙方應緊密配合,信守合同,若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其原始憑證,造成的繳稅申報延誤,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反之,由甲方原因導致的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2、若乙方已經聯絡兩個月拖欠服務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責任有乙方承擔。

3、若乙方已經享受甲方的免費稅務登記服務,且合同執行未滿6個月而解除的,乙方應支付稅務登記的成本費用:小規模納稅人為元,一般納稅人為:元。

七、其他

1、本合同書期滿前,雙方不提出終止時,合同將自動延長,延長期為本合同第二條所確定的時間。

2、如服務範圍超出本合同約定或業務量明顯超出預期,甲方應酌情增加服務費。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鑑字蓋章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代理合同 篇5

訂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登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登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商品價格

一、商品的價格:

進貨價格:乙方以□1.出廠價□2.批發價□3.供貨價,並給予單面折扣_________%為甲方的進貨價格,食品代理商合同範本。

售貨價格:由甲方參考乙方提供的建議零售價及市場價格自行決定。

二、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蓋有乙方公司公章的商品報價單。乙方若調高商品價格,必須提前5日向甲方發出書面的“商品報價變更通知單”通知甲方,並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按新的商品報價單執行,否則甲方仍然有權按原商品報價單約定的價格向乙方發出訂貨單訂貨,乙方仍然有義務按原商品報價單約定的價格向甲方供貨。

三、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蓋有乙方公司公章的生鮮食品報價單。乙方若調高商品價格的,必須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發出書面的商品報價變更通知單通知甲方,並經訂貨書面確認後方可按新的商品報價單執行,否則甲方仍然有權按原商品報價單約定的價格向乙方發出定貨單訂貨,乙方仍然有義務按原商品報價約定的價格向甲方供貨。

四、乙方保證不得以高於其向_________地區同等級超市出售的商品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商品。如果乙方比其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報價單更低的價格或更優惠的條件向_________同等級超市出售同種商品的,則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出售給_________同等級超市同種商品的價格之最低者,相應調低向乙方所下訂貨單上的商品價格,並據此計算向乙方支付貨款的金額,對於已支付的貨款,則由乙方退還由於上述價格差異而多支付的貨款給甲方,或者由甲方從尚未支付的其他貨款中扣除。

第二條 訂貨

一、甲方將根據乙方提供的商品報價資訊,就每一個特定商品的訂貨提交訂貨單,訂貨單上明確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包裝,價格,交貨地點,交貨時間等條款。

二、甲方有權在訂貨單發出後的3個工作日內撤回或修訂訂單。

三、乙方收到訂貨單後,若對訂貨單上的價格,數量等條款有異議,應於收到訂貨單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未書面通知的則視為完全同意訂貨單的條款。

第三條 商品要求

甲方向乙方採購的商品包括該商品本身以及該商品的包裝,簡介,使用方法說明書,警示說明書,保證(修)書,售後服務卡等其他有關資料和該類商品所須之隨附義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及其銷售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家,地區,行業標準及雙方確認的其他標準或樣品,完全符合本合同以及甲方提交的訂單要求,並保證:

一、產品質量

1.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危險,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2.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效能,對產品存在使用效能的瑕疵作出說明。

3.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廣告,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二、產品或者產品包裝上的標識真實,並符合下列要求:

1.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合同範本《食品代理商合同範本》。

2.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

3.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稱和含量的用中文相應予以標明。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

4.限期使用的產品,在顯著位置清晰的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有警示標誌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三、乙方保證不存在以下欺詐行為

1.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2.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

3.偽造商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等質量標誌。

4.銷售的商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

四、乙方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嚴重缺陷,即使正確使用或者接受服務仍然可能對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保證立即告知甲方,並採取防止危害的措施。

五、乙方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資訊真實,沒有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沒有釋出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行為。

六、乙方提供的食品符合衛生標準,提供的專供嬰幼兒的主,輔食品符合營養,衛生標準,提供的食品新增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裝置以及洗滌劑,消毒劑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規定。

七、乙方提供的商品沒有侵犯他人專利以及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等侵犯他人專利權。

八、乙方提供的商品沒有侵犯他人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

九、進口商品:

1.乙方提供的進口商品,必須向甲方提供中國________出入境檢疫局出具的監管證,同時提供海關衛生檢測合格證明及商檢報告

2.乙方必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衛生證書,且每批次商品應當有對應的衛生附表。

3.每個最小包裝上必須貼上進口商品衛生監督檢驗標誌(CIO標誌),並按國家相關規定在商品包裝上貼有詳細的產品中文說明、代理商名稱、地址及電話。

十、乙方提供的商品產地若屬__________________以外地區,除向甲方提供當地相關證明、檢測報告外,還須向甲方提供進京銷售證明及_________市相關檢測單位的檢測報告。

十一、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應當印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條形碼及中文標識。且乙方將商品傳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前,商品外包裝上已印好或貼上符合國家規定的可用條形碼及中文標識,若乙方將商品傳送到甲方指定地點時未能完成上述工作的,則甲方有權拒絕收貨。

十二、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清潔,整齊,包裝完好,適宜銷售,送貨時不得有任何包裝破損或潮溼,變色,凡有保質期的商品如果保質期大於六個月的,乙方商品送達甲方指定收貨地時其商品保質期距到期日的時限不得少於保質期規定的一半,否則甲方有權拒收,如果商品保質期小於六個月,則不應少於其保質期的三分之二,否則甲方有權拒收。

十三、乙方因違反以上第一款至第十款的承諾而侵犯消費者的人身與財產安全、知情權,消費者因購買,使用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商品收到人身,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權益損害而向甲方要求賠償的,甲方賠償後,有權向乙方追償。甲方追償的金額包括:

(1)甲方賠償給消費者的全部金額

(2)甲方因賠償事件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商品修理費,退還商品運輸費,鑑定部門的鑑定費,檢驗檢疫部門的檢驗費,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交通費。

(3)甲方所支付資金的利息,利息的起算時間從每一筆資金支出的當天算起,利率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300%計算。如果因此而影響甲方的商業信譽,導致甲方的客流量減少,銷售額下降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賠償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十四、乙方因違反本條第三,六,七,八,九,十款的承諾,導致其提供給甲方的商品被國家執法部門扣留,查封,沒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已支付的貨款,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所有貨款,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損失。

十五、甲方有權對提供生鮮食品的乙方的衛生情況,運輸條件,產品質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如果乙方的食品生產經營過程,食品新增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具,裝置等不符合法定以及雙方約定的食品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十六、如乙方有違反上述所做的承諾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所有貨款,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損失。

第四條 送貨原則

一、乙方嚴格按甲方提交的定貨單確定的商品名稱,數量,規格,包裝,地點,按時向甲方送貨。

二、乙方在向甲方交貨時要攜帶甲方提交過的訂貨單以及與之相對應的乙方送貨單。甲方收貨部門驗貨後,向乙方出具“甲方訂貨單的第四聯”,並在乙方送貨單上簽字蓋章,並留存上述底單備查。如果訂貨單與送貨單的“數量”等專案不一致,則以訂貨單的為準。儘管甲方收貨部門在乙方的送貨單上簽字蓋章,但是這並不表明甲方對送貨單上的“單價”及“金額”的確認,而只是對送貨單上的“數量”等條款的確認,乙方不得將送貨單上的金額作為向甲方結算貨款的依據,也不得將送貨單上的金額作為向甲方主張其他權利的依據。送貨單上所列商品的單價以與之相對應的訂貨單價作為該商品的單價。

代理合同 篇6

訂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登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登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商品價格

一、商品的價格:

進貨價格:乙方以□1.出廠價□2.批發價□3.供貨價,並給予單面折扣_________%為甲方的進貨價格,食品代理商合同範本。

售貨價格:由甲方參考乙方提供的建議零售價及市場價格自行決定。

二、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蓋有乙方公司公章的商品報價單。乙方若調高商品價格,必須提前5日向甲方發出書面的“商品報價變更通知單”通知甲方,並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按新的商品報價單執行,否則甲方仍然有權按原商品報價單約定的價格向乙方發出訂貨單訂貨,乙方仍然有義務按原商品報價單約定的價格向甲方供貨。

三、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蓋有乙方公司公章的生鮮食品報價單。乙方若調高商品價格的,必須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發出書面的商品報價變更通知單通知甲方,並經訂貨書面確認後方可按新的商品報價單執行,否則甲方仍然有權按原商品報價單約定的價格向乙方發出定貨單訂貨,乙方仍然有義務按原商品報價約定的價格向甲方供貨。

四、乙方保證不得以高於其向_________地區同等級超市出售的商品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商品。如果乙方比其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報價單更低的價格或更優惠的條件向_________同等級超市出售同種商品的,則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出售給_________同等級超市同種商品的價格之最低者,相應調低向乙方所下訂貨單上的商品價格,並據此計算向乙方支付貨款的金額,對於已支付的貨款,則由乙方退還由於上述價格差異而多支付的貨款給甲方,或者由甲方從尚未支付的`其他貨款中扣除。

第二條 訂貨

一、甲方將根據乙方提供的商品報價資訊,就每一個特定商品的訂貨提交訂貨單,訂貨單上明確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包裝,價格,交貨地點,交貨時間等條款。

二、甲方有權在訂貨單發出後的3個工作日內撤回或修訂訂單。

三、乙方收到訂貨單後,若對訂貨單上的價格,數量等條款有異議,應於收到訂貨單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未書面通知的則視為完全同意訂貨單的條款。

第三條 商品要求

甲方向乙方採購的商品包括該商品本身以及該商品的包裝,簡介,使用方法說明書,警示說明書,保證(修)書,售後服務卡等其他有關資料和該類商品所須之隨附義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及其銷售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家,地區,行業標準及雙方確認的其他標準或樣品,完全符合本合同以及甲方提交的訂單要求,並保證:

一、產品質量

1.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危險,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2.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效能,對產品存在使用效能的瑕疵作出說明。

3.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廣告,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二、產品或者產品包裝上的標識真實,並符合下列要求:

1.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合同範本《食品代理商合同範本》。

2.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

3.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稱和含量的用中文相應予以標明。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

4.限期使用的產品,在顯著位置清晰的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有警示標誌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三、乙方保證不存在以下欺詐行為

1.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2.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

3.偽造商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等質量標誌。

4.銷售的商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

四、乙方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嚴重缺陷,即使正確使用或者接受服務仍然可能對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保證立即告知甲方,並採取防止危害的措施。

五、乙方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資訊真實,沒有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沒有釋出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行為。

六、乙方提供的食品符合衛生標準,提供的專供嬰幼兒的主,輔食品符合營養,衛生標準,提供的食品新增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裝置以及洗滌劑,消毒劑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規定。

七、乙方提供的商品沒有侵犯他人專利以及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等侵犯他人專利權。

八、乙方提供的商品沒有侵犯他人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

九、進口商品:

1.乙方提供的進口商品,必須向甲方提供中國________出入境檢疫局出具的監管證,同時提供海關衛生檢測合格證明及商檢報告

2.乙方必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衛生證書,且每批次商品應當有對應的衛生附表。

3.每個最小包裝上必須貼上進口商品衛生監督檢驗標誌(CIO標誌),並按國家相關規定在商品包裝上貼有詳細的產品中文說明、代理商名稱、地址及電話。

十、乙方提供的商品產地若屬__________________以外地區,除向甲方提供當地相關證明、檢測報告外,還須向甲方提供進京銷售證明及_________市相關檢測單位的檢測報告。

十一、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應當印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條形碼及中文標識。且乙方將商品傳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前,商品外包裝上已印好或貼上符合國家規定的可用條形碼及中文標識,若乙方將商品傳送到甲方指定地點時未能完成上述工作的,則甲方有權拒絕收貨。

十二、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清潔,整齊,包裝完好,適宜銷售,送貨時不得有任何包裝破損或潮溼,變色,凡有保質期的商品如果保質期大於六個月的,乙方商品送達甲方指定收貨地時其商品保質期距到期日的時限不得少於保質期規定的一半,否則甲方有權拒收,如果商品保質期小於六個月,則不應少於其保質期的三分之二,否則甲方有權拒收。

十三、乙方因違反以上第一款至第十款的承諾而侵犯消費者的人身與財產安全、知情權,消費者因購買,使用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商品收到人身,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權益損害而向甲方要求賠償的,甲方賠償後,有權向乙方追償。甲方追償的金額包括:

(1)甲方賠償給消費者的全部金額

(2)甲方因賠償事件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商品修理費,退還商品運輸費,鑑定部門的鑑定費,檢驗檢疫部門的檢驗費,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交通費。

(3)甲方所支付資金的利息,利息的起算時間從每一筆資金支出的當天算起,利率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300%計算。如果因此而影響甲方的商業信譽,導致甲方的客流量減少,銷售額下降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賠償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十四、乙方因違反本條第三,六,七,八,九,十款的承諾,導致其提供給甲方的商品被國家執法部門扣留,查封,沒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已支付的貨款,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所有貨款,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損失。

十五、甲方有權對提供生鮮食品的乙方的衛生情況,運輸條件,產品質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如果乙方的食品生產經營過程,食品新增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具,裝置等不符合法定以及雙方約定的食品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十六、如乙方有違反上述所做的承諾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所有貨款,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損失。

第四條 送貨原則

一、乙方嚴格按甲方提交的定貨單確定的商品名稱,數量,規格,包裝,地點,按時向甲方送貨。

二、乙方在向甲方交貨時要攜帶甲方提交過的訂貨單以及與之相對應的乙方送貨單。甲方收貨部門驗貨後,向乙方出具“甲方訂貨單的第四聯”,並在乙方送貨單上簽字蓋章,並留存上述底單備查。如果訂貨單與送貨單的“數量”等專案不一致,則以訂貨單的為準。儘管甲方收貨部門在乙方的送貨單上簽字蓋章,但是這並不表明甲方對送貨單上的“單價”及“金額”的確認,而只是對送貨單上的“數量”等條款的確認,乙方不得將送貨單上的金額作為向甲方結算貨款的依據,也不得將送貨單上的金額作為向甲方主張其他權利的依據。送貨單上所列商品的單價以與之相對應的訂貨單價作為該商品的單價。

三、乙方應按訂單按時交貨。乙方如要求變更送貨期,應至少提前3天向甲方提交書面要求,

代理合同 篇7

編號:產總代第號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由甲方指定乙方為“”系列產品在地區獨家銷售全權代表。雙方根據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締結和履行產品銷售合同及其他涉及產品銷售的相關事宜。

第一條 乙方許可權

乙方負責甲方所生產的””系列產品在 地區的銷售管理,許可權包括:

(一)指定分經銷人、建立銷售網路;

(二)進行廣告宣傳和其他促銷活動;

(三)參加本地區各展覽會和交易會;

(四)乙方在地區內銷售產品有權代表甲方簽署銷售合同,並協助甲方履行所有的銷售合同;

(五)乙方負責地區的市場調查、客戶意見反饋等市場資訊工作,並定期向甲方報告;

(六)乙方負責產品的售後服務,向消費者提供因質量問題而帶來的更換事宜,處理產品質量引起的糾紛;

(七)其他由甲方授權乙方從事經銷的許可權。

第二條 乙方專營權

(一)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為其在地區的產品銷售。

(二)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轉讓地區總經銷權。

(三)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銷售與甲方相競爭的廠商代理相同或相近似的產品。

第三條 乙方的職責

(一)為維護雙方的利益,努力盡責地履行委託事項,審慎地行使經銷許可權。

(二)應把產品儲存完好不得丟失和破損, 因質量問題更換下來的產品如數交予甲方, 銷售每個產品都登記存檔,接受甲方的監督。

(三)儲存與委託業務有關的決議、賬冊、通訊等重要商業檔案,如有損壞或丟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有效地監督分乙方的工作,協調分乙方之間的衝突,統一地區內的產品銷售條件。

(五)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產品銷售價格,不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或變相提升、降低產品的市場零售價。

(六)應保持系列產品在地區的銷售成績,具體為每月銷售產品件。

(七)必須向甲方提供全年和季度產品銷售計劃,明確告之銷售網路。

(八)每批訂購產品前天向甲方報產品型號、數量並預交20%貨款, 乙方驗貨簽收後付餘下的80%貨款。

(九)乙方不得跨地區銷售。

(十)在本協議執行中或執行完畢,都必須保護甲方的智慧財產權、商標等,不向任何方洩露產品的情報,保守商業祕密。

(十一)乙方負責辦理產品銷售地區的產品質量保證保險事宜,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遵守國家相關法制,法規按章納稅。

第四條 甲方的職責

(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提供真實的產品宣傳資料,並及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資訊。

(二)必須按照乙方提供的銷售計劃組織生產,保證按期供貨, 產品的效能和技術指標必須達到如下條件:

1、“”系列產品的主要效能及用途是:

2、該產品的主要技術指標:

①;

②;

③。

3、甲方必須保證產品的質量,乙方自訂購之日起一年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免費更換。(質量問題的確認需由甲方、乙方、使用者會同市質檢部門共同辦理。更換辦法是乙方集中統一更換)。

4、甲方在廣告策劃、銷售條件、合同履行方式等方面,積極配合乙方,在乙方就有關業務問題提出要求時,甲方應明確予以指示。

5、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產品使用說明。

第五條 獎懲

(一)乙方按照銷售合同規定,如期完成了銷售量,甲方獎勵乙方規定銷售量的%;超過規定銷售量,則獎勵多銷出部分的%。獎品為甲方產品。

(二)甲方不能按銷售合同規定全部提供產品,缺少部分的營業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不能按銷售合同規定完成銷售數量,缺少部分的營業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期限

(一)本經銷協議有效期為年。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經銷甲方的產品,需重新簽訂協議。

(二)本協議期滿後,甲方如需繼續聘請“”系列產品在地區的總代理,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聘請乙方。

第七條 終止

(一)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期滿前六個月均有權終止本協議,但應提前60日通知另一方。

(二)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或義務時,甲方須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30天內,如置之不理,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三)當期滿或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持有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票據、備忘錄、記錄稿件和其他檔案交還甲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本協議執行中,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協議終止,乙方應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甲方損失。

甲方的損失計算機公式為:

(協議有效期內應銷售總量-協議有效期內已銷售數量)×(甲方單個產品的價格-成本)

(二)本協議執行中,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協議終止,甲方應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乙方損失。

乙方的損失計算公式為:

(協議有效期內應供產品總量-已供數量)×(銷售價-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產品價格)

(三)因乙方原因使本協議終止,乙方在協議終止後的年內都不得經銷與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產品;因甲方原因使本協議終止的,乙方在協議終止後的年內不得經銷與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產品。

第九條 適用的法制

本協議的一切條款,按中國現行有關法制、法令和條例執行。在本協議生效之後,由於國家頒佈新的法制、法令、條例,或對原有的進行了修改,致使甲方或乙方的經濟利益發生變化,應及時協商,並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調整,以維護各方的正常經濟利益。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在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此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協商解決。

若協商不能解決,可進行調解,如調解無效時,就仲裁程式仲裁。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甲方和乙方都有約束力。

第本協議的仲裁機構為:仲裁委員會。

第十一條 其他

(一)甲方允許乙方在接到樣品後有一個月的試用期。

(二)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代表法人(簽字): 代表法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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