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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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服務合同13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會議服務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會議服務合同13篇

會議服務合同 篇1

合同主辦單位: (甲方)

接待單位: (乙方)

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會議接待的有關規定和 《 內蒙古自治區本級會議政府採購定點接待協議 》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會議及接待事項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接待服務的範圍:

1.會議名稱: 會議時間: 天;人數: 人 2.住宿費: 元 單人間 間,單價: 元; 標準間 間,單價: 元; 三人間 間,單價: 元; 套間 間,單價: 元; 3.伙食費: 元,人均每人每天價 元: 4.會議室租用費: 元 (大會議室: 個 天;小會議室 個 x 天) 5.交通費: 元 6.其他(明細) 元 合計: 元

第二條 乙方應執行投標承諾書的`內容,為會議主辦、承辦單單位提供優質服務。

第三條 乙方對違規、違法的不合理要求予以拒絕。並及時報告自治區政府採購中心;

第四條 乙方負責解決和處理會議及接待過程中發生的技術故障和有關服務的現場投訴;

第五條 乙方在會議接待服務過程中,接受會議主辦、承辦單位和自治區採購中心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按《 內蒙古自治區本級會議政府採購定點接待協議 》規定的結算方式結算會議費;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自治區政府採購中心提出書面報告,由自治區政府採購中心進行協調處理;也可向自治區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第八條

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內容如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本協議一式三份,會議主辦單位、接待單位、自治區政府採購中心(由會議接待單位報送)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會議主辦單位: 會議定點接待單位:地 址: 地 點: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會議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召開“ ”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定於20xx年12月6日為甲方組織本次會議。並提供相關的配套服務(包含會議代表的接送、會議室租賃、會議裝置租賃、用餐、住宿等)。

2. 甲方向乙方支付會議組織服務費用共計:59500元 (大寫:伍萬玖仟伍百元整)

3.甲方20xx年12月8日前向乙方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費用。

第二條 合作期限

會議時間:自 20xx年12月5日至20xx年12月7日止。(以實際發生為準)。 乙方在有效期限內安排好會議所需的全套服務,甲方未按照乙方服務內容執行的,視為合同已執行。

第三條 保密條款

任何一方對於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的祕密資訊(如技術祕密、客戶資源等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保密義務並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除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因工作需要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財務顧問、審計機構、法律顧問提供或公開外,在未經對方同意時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向社會公開。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1、因甲方原因單方面取消會議,視為違約,乙方無需退還甲方已支付的.任何費用。

2、因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北京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五條 其他

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有進一步合作意向,可於任何時間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其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蓋章後即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授權代表:

20xx年12月6日 20xx

乙方:北京銀盈通管理諮詢 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年12月6日

會議服務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甲 方: 乙 方: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展臺的製作、搭建、護展、撤展等工作。

第一條:委託製作內容附圖紙及圖紙編號:( )

1. 參展單位名稱:2. 展 會 名 稱:3. 展 出 時 間:4. 布 展 地 點:

5. 展區 位編號:(附展場平面圖)

6. 展 場 限 高:

7. 設 計 高 度:

8. 布 展 時 間:9.撤 展 時 間:第二條:製作週期

10. 製作週期為本合同簽定之日起於 年 月日前完成總體的施工。

第三條:製作要求

11. 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製作部分和搭建部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時間,若甲方追加專案或變更設計,必須在合理的情況下,可協商解決。

12. 以向乙方提交最終簽字效果圖或施工圖為準,雙方不得隨意更改變動。

13. 以安全、牢固、符合設計作為製作質量標準,如甲方提供圖紙,以圖紙註明的質量要求為準。

14. 甲方提供圖紙如不附合展場要求的,由甲方自負。

15. 製作搭建完成品為合同第一條第二條及所附圖紙規定的內容。

16. 甲方中途驗收進度質量,乙方應指派專案經理到場積極配合,遠端客戶,不方便現場驗收的,公司可用數碼照片按時傳送製做過程或啟動工廠的視訊連線線上檢視,保證甲方監控工期進度。

第四條:雙方責任

17. 乙方不得無故拖延工期或終止施工,不得以任何合同以外的不正當的`藉口,向甲方追加不相關的費用。

18. 乙方應對搭建的展臺在展期內負責各方面維護。

19. 甲方應在有效時間內向乙方提供設計製作所需要的各項文字及圖片資料,資料應與合同簽定的圖紙相附,超出合同約定,視為增項。乙方不為甲方所提供的展出圖片、文字及內容負責。

20. 甲方所提供的設計乙方不為設計的智慧財產權負責。

21. 甲方應負責乙方展臺搭建所需進場手續及費用的按時辦理,派專人到現場確認搭建位置及展臺擺放方向,如甲方不能及時到達辦理,應提前在合同附加條款內註明雙方約定。

22. 乙方必須在規定的布展時間內完成,布展期間禁止增加工程量或變換材料,因甲方增項變更設計,因此帶來的布展時間延長,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負,同時向乙方支付加班所需的各項費用。

23. 因甲方造成的原因、組展單位原因不能按時布展或造成搭建時間延長、誤展、棄展,或展期推移,乙方不負責,繼續執行原合同。並由甲方支付存放保管的相關費用。

第五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24. 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款額人民幣(大寫).

25. 支付次數(三次)第一次:支付時間:簽定合同三日內支付

第二次:搭建好驗收完畢後二次付款元。

26.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在有效的時間內支付款項,如遇尾款數額較大或逢週日或跨行匯款應提前辦理支付或改變付款方式,但必須保證款項按時到賬。

27. 甲方款項匯出後必須將匯款憑據用傳真發給乙方確認。乙方收到憑據後應先以收款收據回執,全額款項到賬,乙方必須出據合法有效票據。

28. 會展中心收取的各項由甲方支付。乙方不負責辦理。

第六條:雙方違約責任

29. 合同簽訂後,如乙方終止合作,或未按時搭建造成甲方無法參展應退還預付款並按合同總金額賠償。

30. 如果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付清款項,製作期間,允許乙方工期順延,展覽期間乙方有權撤回展具,甲方要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31. 雙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義務,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保留追究對方賠償損失的法律權利。

32. 如向乙方租用展具電漿,燈具、桌椅等(除耗品外),參展過程中造成損毀,應負責向乙方按原價值賠償。

33.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及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如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34.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責任,可協商解決或依據《合同法》的相關條款解決。本合同及附件(包括效果圖、施工圖)一式兩套,甲乙雙方各持一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附加條款

1. 乙方開戶銀行:2. 乙方公司帳號:

甲 方(印籤):乙 方(印籤):

法人代表(印籤): 法人代表(印籤):

年月日

會議服務合同 篇4

專案名稱: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 國道322線全州至桂林段路面中修工程No1專案施工組織管理的技術服務,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按照工程專案管理的要求,受“國道322線全州至桂林段路面中修工程No1專案經理部”(甲方)委託,由“北京三鑫路橋路用瀝青技術有限公司”(乙方)承擔“廣西國道322線全州至桂林段路面中修工程No1專案施工組織管理”技術服務工作。

1、服務內容

1) 編寫“廣西國道322線全州至桂林段路面中修工程No1專案施工組織管理”施工組織方案,20___年1月完成;

2) 選派專案執行人員40人,包括:經理1人、副經理1人、材料實驗員2人、財務人員1人、後勤保障人員15人、操作工人20人;

3) 負責組建專案部,各項規章制度建立、上牆;

4) 負責專案實施所需要的基質瀝青、乳化瀝青、各類石料的購買聯絡和進場準備;

5)負責施工所需的各類輔助機械裝置,包括:路面銑刨機、乳化瀝青灑布機、瀝青混合料裝置、瀝青混合料運輸裝置、瀝青混凝土攤鋪裝置、膠輪壓路機、光輪壓路機等機械裝置的租賃聯絡和管理;

6) 負責施工期間的燃料採購和準備,包括:機械所需燃油、再生裝置所需丙烷、生活用車用油等;

7) 負責施工組織管理,包括組織施工輔助人員,負責人員管理、

交通管制、安全防護等;

8) 負責施工期間的放樣測量,作好施工記錄,負責準備工程交工竣工所需資料;

9) 在施工期間,負責財務管理,提供專職的財務人員負責材料採購和管理,負責工程款的結算與支付,負責房屋、水、電及生活管理;

10) 在施工期間,負責與業主、駐地監理、材料供應商、地方人員的協調與管理。

2、服務方式

由甲方委託乙方負責該專案的人員組織、施工組織和後勤保障。

3、要求

按照《公路工程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公路路面再生利用技術規範》要求組織施工,做到人員裝置齊全、技術準備充分、進度安排合理、安全服務保障、工程質量優良。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___ 甲方:

1、落實專案計劃和經費,成立領導組,指定負責人;

2、負責專案技術工作,完成混合料實驗,提供施工技術配方;

3、提供現場實驗裝置和人員,負責質量檢驗;

4、提供專業人員指導現場施工;

5、編制工程預算,指定會計人員,負責專案經費控制。

___ 乙方:

1、成立工作組,指定負責人;

2、編寫施工組織計劃;

3、負責各類機械、材料、燃料、車輛的聯絡和租賃;

4、負責施工期間的安全管理,提供保障系統;

5、負責資料整理,協調地方關係。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本合同自20___年1月1日至20___年12月31日

履行地點:廣西桂林G322全州至桂林中修工程路段

履行方式:工程施工組織服務。

四、實施計劃

1、組建專案組,完成專案前期準備工作:20年 1 月 1 日 – 20___年 3 月 14 日

2、銑刨加鋪路段施工工作:20___年 3 月 15 日 – 20___年4 月 30日

3、熱再生施工路段施工工作:20___年 5 月 1 日 – 20___年6 月 31日

4、資料總結及專案竣工驗收:20___年 7 月 1 日 – 20___年12 月 31日

五、驗收標準和方式

按照《公路工程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公路路面再生利用技術規範》要求,由業主方組織驗收。在合同服務專案內發現質量缺陷的,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採取補救措施。

六、合同金額及其支付方式

1、合同金額

本專案合同為總包乾費用,費用總額為:捌拾肆萬元整(84萬元)。

2、支付方式和時間:

1) 20___年3月15日,合同簽訂後,施工裝置進場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30%,即:24萬元;

2) 20___年4月30日,完成銑刨加鋪路段施工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30%,即:24萬元;

3) 20___年8月30日,完成專案驗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40%,即:36 萬元。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造成違約,均需向對方賠償違約金5萬元。

2、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義務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合同價款,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和解或調解不成,可採取仲裁或按司法程式解決。雙方同意由 地方 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

該專案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所提供的檔案和資料僅限於雙方所屬的單位和相關人員使用,不能向其它方複製和資料印發。

本合同一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會議服務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鑑於:

甲方擬聘請乙方完成“人才尋訪服務委託登記表”所述服務事項,乙方同意提供該等服務。經友好協商,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雙方達成如下合同(“本合同”):

1、服務事項以及履行日期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人力資源顧問,協助甲方完成以下事宜(“服務事項”):

1.1乙方為甲方提供獵頭人才訪尋服務,主要包括:

1.1.1訪尋、甄選符合甲方崗位要求的人才候選人;

1職位名稱: ( )人數: 名

1.1.2代表甲方與所甄選的人才候選人進行聯絡接觸;

1.1.3及時向甲方推薦人才候選人和彙報人才甄選的進展情況;

1.1.4按甲方的建議,統籌安排和協調本次高階人才訪尋的全過程;

1.1.5協助甲方對人才候選人進行面試;

1.1.6協助甲方確定的人才人選與原單位的離職和進入甲方崗位;

1.1.7 提供人才入職後的跟蹤訪問服務;

2、對甲方應提供檔案資料方面的約定

2.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如下的檔案資料:在乙方執行訪尋人才事項過程中所需的商業情況及必要的檔案資料。這些檔案資料是指:在人才訪尋過程中必須履行的手續中所需的一些檔案資料,這些必須履行的手續都已經過乙方及甲方的同意。

2.2乙方所需的檔案資料內容為附件“人才尋訪服務委託登記表”中由甲方登記並蓋章確認的資訊。

3、服務條款

3.1甲方保證安排專人配合乙方開展委託專案的服務;

3.2甲方保證乙方為甲方服務過程中提供的所有檔案資料和人才資訊不轉送或洩露給其他單位;

3.3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在委託有效期內完成1.1中1.1.1—1.1.7所示的服務事項;

3.4乙方保證將甲方提供的聘用要求,如實轉告給適合的人才候選人,保證符合聘用要求應聘者瞭解自己的工作環境和地點;

3.5乙方承諾在人選被甲方錄用之日起壹年內,不得主動將乙方的員工作為候選人推薦給其他公司。

4、服務收費標準及付款方式

對於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收費標準及付款方式,雙方都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4.1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1.1條款所述的.事項服務,對於事項服務,甲方將會以擬聘崗位前期委託服務費( +後續服務佣金<每個崗位每人>的支付方式支付給乙方服務合同款。後續服務佣金以簽訂的上崗合同為準

具體支付方式為:

(1)根據雙方當事人的充分溝通,服務合同簽定三個工作日甲方向乙方預付尋訪委託(大寫)給乙方,作為乙方尋訪人才的前期部分費用支出。

(2)剩餘費用支付方式:甲方每確定一個乙方為甲方推薦的候選人,此候選人與甲方簽定用工協議後的五個自然日內,甲方將後續服務佣金用全部付清(大寫),共計個崗位,若甲方每逾期支付一個崗位的佣金,則按顧問費總額和逾期天數每天回收5‰滯納金

4.2雙方都同意,若甲方對乙方推薦人選的實際錄用多於委託招聘人數,按實際所聘人員人數每人年薪20%的標準追加服務費。

4.3雙方都同意,若甲方聘用乙方推薦的人選在試用期兩個月內離開甲方單位,甲方已付上崗服務費,此時將就此職位繼續提供新人選,並不再重複收取上崗費。

4.4雙方都同意,在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如果甲方是通過乙方獲取的人選資訊而繞過乙方私下與人才候選人聯絡並確定聘請意向,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人選符合崗位年薪20%標準的服務費。

4.5甲方同意,擬招聘崗位服務合同結束,乙方向甲方推薦的其它人選自面試之日起一年內任何時間被甲方聘用,甲方將按所聘人選年薪的支付推薦費用給乙方。

5、一般條款

5.1甲乙雙方約定,簽署此合同之日起的三個月年內為合同有效期(與“人才訪尋服務委託登記表”中委託期限時間相同)

5.2如因乙方的重大過失或者故意,嚴重影響甲方聘用人才活動的順利進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在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的情況下,乙方承擔的賠償責任應限於乙方根據本合同已經向甲方收取的服務費用。

5.3此服務合同按雙方單位蓋章、代表簽字簽署日期開始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合同簽署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4如法庭決定此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規定無效或不合適,本合同的其它所有條款不應受影響,都應正常地發揮它的法律作用。

5.5此服務合同與人才訪尋服務委託登記表是甲方與乙方就此次人才訪尋事項的唯一有效檔案,乙方與甲方間就此事的所有其它討論、商談都不發生法律效用,它們都將被此合同的條款所取代。如簽署此合同者中任何一方撤消或其它原因不存在,此合同中的所有條款、規定所得到的任何利益將由此簽署者的資產執行者,或管理者,或接受者,或繼承者,或被贈者處理。

6服務費用及服務費用支付方式:

6.1甲方共向乙方支付的前期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 )

6.2服務費由北京數字英才科技有限公司收取,並在收款後提供發票;

6.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甲方應該在協議約定期限內用支票、現金或轉帳方式支付;如甲方採用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可支付到乙方下面帳戶: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付款日期為 年 月 日之前或者甲方通過郵局匯款至:

地址:

郵編:

公司:

匯款後請把匯款憑證傳真給乙方,乙方確認後即時為甲方提供服務。

甲方如在合同簽訂後及乙方提供服務前因自身原因取消服務,須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 %作為違約金;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會議服務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章服務範圍

第一條甲方營業種類系提供視訊會議網路聯機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

第二條乙方需具備連結本服務兩端之資料專線,其頻寬需符合甲方所規定之最低要求;乙方若使用甲方之資料專線,有關該資料專線之權利義務,依該資料專線相關合約之約定;其它相關裝置,如視訊會議軟體、硬體,依乙方與裝置廠商之其它相關合約約定辦理。

第三條乙方若有特殊需求或交易條件未載明於本契約中,則應與甲方另行簽定其它契約。

第四條本服務限制條件如下:

一、透過ip連結方式上網進行視訊會議。

二、本服務透過網際網路(internet)進行視訊會議,在傳輸品質上與一般傳統視訊會議傳輸方式不同,現階段依網路傳輸影像品質為主。

三、若透過其它電信資料專線進行之視訊會議,本服務無法保障其傳輸品質。

第二章申請程式

第五條乙方辦理申請手續時,不得以二個以上名稱登記,且應將乙方名稱及其代表人之全名據實填寫於申請書,並簽名或加蓋與乙方名稱文字相同之印章。除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得以正式公文替代外,另應檢附下列證件:

一、自然人:身份證明檔案。

二、法人及非法人團體、商號:

(一)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執照與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其它足為相同證明之檔案。

(二)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檔案。

第六條乙方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者,申請時應檢附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該同意書並應載明“乙方如積欠甲方費用時,法定代理人願負連帶清償責任”。

第七條乙方委託代理人辦理申請時,除須檢附前條證明檔案外,該代理人並應出示身分證正本及已得合法授權之資料或檔案供甲方核對。代理人代辦之行為,其效力及於乙方,由乙方負履行契約責任。

第八條本服務之使用權利人,以申請書內所載乙方之名稱為準。

第九條乙方若因欠費拆機,而於欠費尚未清償前,申裝或申請異動時,甲方得要求其清償欠費後,再予辦理。

第十條本服務於線路暨裝置安裝完成,並確定可進行視訊會議聯機時開始視為服務開始日。惟乙方若申請甲方之資料傳輸服務,有關乙方端內部網路之佈線及相關設定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應於甲方開始安裝前完成該佈線及相關設定;於此情形,本服務於線路安裝完成且裝置廠商安裝視訊會議相關軟硬體完成,確定可進行視訊會議聯機之服務時視為服務開始日。本服務所連結之計算機裝置以一臺為限;若需連結一臺以上,則需另行提出申請。

第三章異動程式

第十一條乙方申請本服務之異動事項,除應依甲方營業規章之各項規定辦理外,另需填寫異動申請書。

第十二條乙方如有異動事項應辦理登記而未辦理者,經甲方發現並通知限期補辦手續後,逾期仍未辦理者,甲方即得暫停提供本服務,俟乙方補辦完成後再予恢復服務,惟乙方若租用甲方之電信資料專線者,暫停服務期間之電路月租費仍應照繳。

第十三條若乙方租用本服務之主體不變,而僅更改乙方名稱或其代表人或電信使用單位有異動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檔案向甲方申請更名。

第十四條以自然人名義租用本服務,原租用人死亡,而由其法定繼承人繼續租用者,準用更名之規定。

第四章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乙方租用本服務,需繳納視訊快遞服務費。乙方應依甲方公佈之收費標準,於繳費通知單所定之期限內繳納全部費用。

第十六條乙方租用本服務以第十條所定之服務開始日為起租日,並自當日開始計費。乙方租用本服務期間至少為三個月。終止服務當月之月租費按日收費,其日租費以月租費除以當月日數計算之。

第十七條乙方因欠費或違反法令致遭停止通訊,其停止通訊期間,仍應繳付本服務月租費。

第十八條乙方申請於非營業時間配合施工裝設者,應另加收“非營業時間施工費”。

第十九條乙方申請之本服務如因種類變更、裝置更換或其它異動事項致當月之月租費或其它費用發生增減時,按異動前後之日數分別計算各項費用。

第二十條甲方因障礙派員查修,如發現系乙方自備裝置之障礙者,得向乙方收取使用者自備終端裝置障礙檢查費。

第二十一條乙方若租用甲方電路而申請電路移設時,甲方如因新址缺乏機線無法實時供移時,應將原因通知乙方,由乙方辦理原址線路免費暫拆手續。

第二十二條本服務維修之收費標準及服務時間依使用手冊所定者為準,惟甲方有權隨時修改之。

第二十三條本服務之上、下行速率係指線上傳輸速率(linerate),亦即最高可能之資訊傳輸速率(datarate)乙方申請更改前項上、下行速率設定時,應繳納異動設定費。

第二十四條乙方溢繳或重繳之費用,甲方得於通知乙方後充抵次月應付之費用,如乙方不同意充抵,甲方應於乙方以書面告知不同意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如乙方終止租用本服務時,其溢繳或重繳之費用於充抵應付費用後仍有餘額時,甲方應於終止租用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提出異議並申訴者外,應依甲方寄發之繳費通知單所定之期限,繳納全部費用。逾期未繳清者,甲方得通知暫停提供本服務。經再限期催繳,逾期仍未繳清者,甲方得徑行終止提供本服務。甲方如因乙方未繳費而停止本服務,應於乙方繳清全部費用並通知甲方後,二十四小時內恢復通訊。

第二十六條乙方對各項應繳付費用如有異議並提出申訴者,甲方在未查明責任歸屬前,暫緩催費或停止通訊。

第二十七條乙方繳納之各項費用,均由甲方制發收據或發票交乙方收執;如有遺失,乙方得出具切結書申請補發繳費證明書。

所有以甲方名義寄發之通知或收據,皆需有甲方之圖章始生效力。乙方如無法提出已繳費之相關單據時,是否繳費均以甲方帳務系統內之紀錄為準。

第五章特別權利義務條款

第二十八條申請書填表人應就其於申請書中所填之相關資料及所檢附或出示之檔案、資料或證明等之真實性及正確性負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乙方租用本服務如用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電信內容為營業者,甲方得停止其使用。

前項情形於乙方將本服務提供他人使用者亦適用之。

第三十條甲方對因提供服務所知悉之乙方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乙方要求查閱其本身資料,或有下列符合計算機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三條及其它相關法令規定之情形,並以正式公文載明理由及依據所為之查詢外,甲方不得對第三人揭露前開資料:

一、司法機關、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二、其它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並有正當理由者。

三、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構)為緊急救助所需者。

前項第三款情形,如情況緊急,得先為查詢,再以正式公文後補之。

第六章契約之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乙方如欲終止本服務,應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向甲方辦理書面終止租用手續,並於預定終止租用日三日前提出申請及繳清所有費用。

第三十二條乙方如違反本契約之任一約定或其它法令相關規定時,甲方得視情形於通知乙方後暫停提供本服務,至乙方改善違約情況時為止。

第三十三條乙方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契約之權利及義務轉讓予第三人,如有違反,甲方得終止本契約。

第三十四條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提出異議或申訴者外,如逾期未繳納,經甲方限期催繳,逾期仍未繳納者,視為乙方自行終止租用,甲方得徑行終止提供本服務。

第三十五條本契約如有變更或修正,於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後,視為契約之一部分。

第三十六條本契約之任何通知如須以書面為之者,應以親自送交或郵寄方式寄至他方載於本契約之地址。

雙方地址若有變更,應立即通知他方,否則對他方不生效力。

第三十七條甲方如欲暫停或終止全部或一部之營業時,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六個月報請交通部核准,並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三個月通知乙方,請乙方至甲方處辦理終止租用之手續,如有溢繳費用,甲方無息退還之。

第三十八條甲方如經主管機關撤銷特許執照時,本契約即失其效力。甲方應於收受主管機關撤銷特許執照之正式書面通知日起七日內刊登新聞紙公告,並請乙方於二個月內至甲方處辦理無息退還其溢繳費用或繳納其應繳費用之手續。

第七章申訴服務

第三十九條乙方如不滿意甲方提供之服務,除可撥甲方之服務專線外,亦可至甲方服務中心請求處理,甲方將視實際情形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甲方服務專線: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視訊會議裝置由裝置廠商提供乙方相關服務。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因本契約條款涉訟時,係爭金額如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之小額訴訟金額者,雙方合意以___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四十二條本契約條款如有未盡事宜,乙方同意遵守相關法令及甲方營業規章之規定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權代表(簽字)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視訊快遞服務申請/異動書

本申請書於下列申請日起,依本公司網站所刊登之服務契約即予生效,立約人為____公司(契約內為甲方)及下方使用者名稱稱(契約內為乙方),其使用者名稱稱及其它相關申請資料記錄於下表內:

■□個人使用者□營利事業單位□非營利事業單位□其它:

■□新申裝□舊使用者異動資料□暫停服務□恢復服務□終止服務□其它:

申請日期:__年__月__日

使用者編號:____

使用者基本資料

使用者名稱稱: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_________

生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mail: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戶籍/公司地址:_________(縣市)_________(鄉鎮市區)_________(路街)段_________巷_________號_________樓之

帳單地址: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

_________(縣市)_________(鄉鎮市區)_________(路街)_________段_________巷_________號_________樓之

發票抬頭:□同用戶名稱□其它

企業負責人:_________

行業別: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

企業連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分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行動電話:e—mail:

申請服務明細

視訊快遞裝置:□廠牌:_________□型號:_________

裝置總類:□桌上型(廠牌:_________型號:_________)□會議型(廠牌:_________型號:_________)

聯機資料:□____線路新申請使用者□____線路既有使用者□其它

連線頻寬

□super link固接專線服務□512k □t1 □e1 □t3()mb

(建議客戶至少申請adsl上行512k之線路)

□super band極速寬頻上網 □super com plus(1536k/512k)

(其它線路使用者請填寫)

ip分發:子網掩碼:通訊匣:

(____既有使用者及其它線路使用者請填寫,若為____線路新申請使用者則由____填寫)

作業系統:□win95 □win98 □win98se □winXXtm

音效卡:□有□無

(桌上型須由使用者自備音效卡,音效卡為視訊快遞服務基本配備,請示先安裝)

備註

指定專用章

被指定人

專案代號:

專案條款:

以下列印章作為與貴公司間往來之專用章

□就本服務相關之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服務之增加、變更、終止等。

□本服務以外之他項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該項服務之增加、變更、終止等,均同意蓋用本專用章即生法律之效力。

由下列之人員全權代理與貴公司間:

□本服務相關之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服務之增加、變更、終止等。

□本服務以外之他項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該項服務之增加、變更、終止等。

姓名: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蓋大小章/機關使用者蓋關防及主管章

經銷商蓋印

____公司內部作業

本人特此宣告本人除已詳閱服務契約,並同意接受及遵守該契約之內容外,本申請書之填載均為真實,茲授權貴公司向有關單位核對該等資料,並同意貴公司得依法令之規定蒐集、計算機處理、國際傳遞本人之個人資料及利用該資料作為包括但不限於行政研究、應收帳款委外處理、宣傳推廣、寄送消費資訊、與他公司作聯合促銷等用途。

業務程式碼:_________

主管:_________

經辦:_________

附記:_________

會議服務合同 篇7

專案名稱:委託人(甲方):受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 國道322線全州至桂林段路面中修工程No1專案施工組織管理 的技術服務,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按照工程專案管理的要求,受“國道322線全州至桂林段路面中修工程No1專案經理部”(甲方)委託,由“北京三鑫路橋路用瀝青技術有限公司”(乙方)承擔“廣西國道322線全州至桂林段路面中修工程No1專案施工組織管理”技術服務工作。

1、服務內容

1) 編寫“廣西國道322線全州至桂林段路面中修工程No1專案施工組織管理”施工組織方案,20xx年1月完成;

2) 選派專案執行人員40人,包括:經理1人、副經理1人、材料實驗員2人、財務人員1人、後勤保障人員15人、操作工人20人;

3) 負責組建專案部,各項規章制度建立、上牆;

4) 負責專案實施所需要的基質瀝青、乳化瀝青、各類石料的購買聯絡和進場準備;

5) 負責施工所需的各類輔助機械裝置,包括:路面銑刨機、乳化瀝青灑布機、瀝青混合料裝置、瀝青混合料運輸裝置、瀝青混凝土攤鋪裝置、膠輪壓路機、光輪壓路機等機械裝置的'租賃聯絡和管理;

6) 負責施工期間的燃料採購和準備,包括:機械所需燃油、再生裝置所需丙烷、生活用車用油等;

7) 負責施工組織管理,包括組織施工輔助人員,負責人員管理、交通管制、安全防護等;

8) 負責施工期間的放樣測量,作好施工記錄,負責準備工程交工竣工所需資料;

9) 在施工期間,負責財務管理,提供專職的財務人員負責材料採購和管理,負責工程款的結算與支付,負責房屋、水、電及生活管理;

10) 在施工期間,負責與業主、駐地監理、材料供應商、地方人員的協調與管理。

2、服務方式

由甲方委託乙方負責該專案的人員組織、施工組織和後勤保障。

3、要求

按照《公路工程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公路路面再生利用技術規範》要求組織施工,做到人員裝置齊全、技術準備充分、進度安排合理、安全服務保障、工程質量優良。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xx 甲方:

1、落實專案計劃和經費,成立領導組,指定負責人;

2、負責專案技術工作,完成混合料實驗,提供施工技術配方;

3、提供現場實驗裝置和人員,負責質量檢驗;

4、提供專業人員指導現場施工;

5、編制工程預算,指定會計人員,負責專案經費控制。

xx 乙方:

1、成立工作組,指定負責人;

2、編寫施工組織計劃;

3、負責各類機械、材料、燃料、車輛的聯絡和租賃;

4、負責施工期間的安全管理,提供保障系統;

5、負責資料整理,協調地方關係。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履行地點:廣西桂林G322全州至桂林中修工程路段

履行方式:工程施工組織服務。

四、實施計劃

1、組建專案組,完成專案前期準備工作:20年 1 月 1 日 - 20xx年 3 月 14 日

2、銑刨加鋪路段施工工作:20xx年 3 月 15 日 - 20xx年4 月 30日

3、熱再生施工路段施工工作:20xx年 5 月 1 日 - 20xx年6 月 31日

4、資料總結及專案竣工驗收:20xx年 7 月 1 日 - 20xx年12 月 31日

五、驗收標準和方式

按照《公路工程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公路路面再生利用技術規範》要求,由業主方組織驗收。在合同服務專案內發現質量缺陷的,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採取補救措施。

六、合同金額及其支付方式

1、合同金額

本專案合同為總包乾費用,費用總額為:捌拾肆萬元整(84萬元)。

2、支付方式和時間:

1) 20xx年3月15日,合同簽訂後,施工裝置進場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30%,即:24萬元;

2) 20xx年4月30日,完成銑刨加鋪路段施工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30%,即:24萬元;

3) 20xx年8月30日,完成專案驗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40%,即:36 萬元。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造成違約,均需向對方賠償違約金5萬元。

2、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義務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合同價款,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和解或調解不成,可採取仲裁或按司法程式解決。雙方同意由 地方 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

該專案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所提供的檔案和資料僅限於雙方所屬的單位和相關人員使用,不能向其它方複製和資料印發。

本合同一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 方: 乙 方:

xx年xx月xx日:

會議服務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友好協商,乙方同意承接甲方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期間的會議服務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一、甲、乙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 甲方

1) 會議承辦期間,在方便甲方工作的前提下,統一服從乙方安排;

2) 提供會議室、住宿、用餐標準。有權根據當時具體情況向乙方提出調整餐標;

3) 按合同要求,支付由乙方墊付的場地租賃費、交通費、住宿費、餐費等。

2. 乙方

1) 負責提供不少於人的會議室;

2) 負責聯絡會議住宿,確保會議期間人的住宿要求;

3) 負責聯絡用餐場所、訂餐,正餐每餐桌;

4) 負責參會人員接站工作;

5) 乙方向甲方提供會務發票;

6)提供會議場地,保證會議場地裝置能正常使用。

二、費用及付款方式

1. 費用

場地租賃費: 元;

交通費: 元;

住宿費: 元;

餐費: 元;

其他: 元;

合計: 元(大寫:)。

2. 支付方式

1) 乙方按甲方要求承辦規定的服務專案和標準向甲方提供會議承接服務,甲方支付場地租賃費、交通費、住宿費、餐費等總費用為 元,大寫: 。會議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供 元會務費發票後,甲方向乙方電匯 元,大寫: 。

2) 在會議結束後用總額減去已開發票總額的剩餘費用金額發票後,電匯支付剩餘費用。

三、違約責任

1. 合同履行各個階段過程中,甲方若延誤付款時間及數額,每天按合同總金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服務專案(用餐、住宿、用車、會議場所、會議過程服用),每個環節按合同總額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 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即產生法律效力,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觀非人力因素(如自然災害等)外,均不得更改。

5. 本合同在執行時如需增加內容,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質量保證備忘作為附件;附件與原合同一併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6. 合同條款中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甲方:(蓋章)

  地址: 電話: 聯絡人: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地址: 電話: 聯絡人:日期: 年 月 日 開戶行:

  賬號:

會議服務合同 篇9

主辦方:

承辦方:

本次會議的主辦方與承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通過相關法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後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主辦方委託承辦方進行會議服務的內容如下:

⒈會議地點:張家界

⒉參加總人數: 150人。

第二條會議服務的時間及接待要求:

⒈會議時間:從 年3月27日8時至 年3月31日12時止

⒉服務要求:

⑴承辦方負責會議場地、酒店、餐飲等所有事項

⑵附加條款:無

第三條會議服務結算方式:

⒈合同金額人民幣:40000元(大寫:肆萬整)

⒉在承辦方根據合同規定完成會議服務且服務無爭議,將發票(及其影印件)交由主辦方簽字蓋章後,按實際發生額及時支付給張家界銀河商務會議展覽公司。

第四條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⒈發生不可抗力;

⒉政治、法律因素

第五條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⒈主辦方無理拒絕按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時間在承辦方召開會議,主辦方承擔違約責任,同時支付給承辦方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⒉承辦方無理拒絕主辦方按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時間在承辦方召開會議,承辦方承擔違約責任,同時支付給主辦方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⒊其他約定: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1種方式處理:

⒈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⒉依法向主辦方所在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主辦、承辦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經主辦、承辦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內容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九條本合同所附之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主辦方: 承辦方:

(公章) (公章)

會議服務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安排有關20xx 會議(活動),乙方接受委託。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達成如下協議:

一、基本情況

1、會議(活動)時間: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

2、活動安排:由雙方另行商定並由授權代表蓋章,作為本協議附件。

3、活動人數: 人(具體人數按照實際人數計算)。

4、活動地點:

二、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和安排本次 活動(會議),包括活動的日程安排、與會人員的交通、食宿、接送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服務專案,具體內容可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方案,經雙方授權代表蓋章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雙方應嚴格執行。

三、費用

此次會議單人活動費為人民幣 元/人,甲方為本次服務須向乙方支付會議(活動)費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費用明細見行程表。本協議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幣 元, 20xx年 月 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筆款項 元人民幣;本委託事項履行完畢後,乙方提交實際費用明細表,甲方在收到費用明細表後五個工作日內將剩餘款項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在收到每筆款項後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出具發票。會議(活動)期間,應甲方要求或客觀情況變化,在不增加乙方損失的情況下,上述費用因會議(活動)有增加或減少時,應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認可,甲乙雙方按照實際發生金額結算。如果該項變化要求給乙方造成損失,或者乙方提出該項變化給甲方造成損失,並且該項損失無法挽回時,提出方應當對此損失予以賠償。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甲方的要求事先提交本次商務(會議)活動安排方案,並取得甲方授權代表的同意;如甲方在上述方案確定後提出取消或增加等更改服務專案的要求,乙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積極配合妥善解決。若該等取消或變更產生實際損失時,則該損失由甲方承擔。

2.完成甲方要求及前款方案確定的.事項、任務和標準;如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前款方案要求,乙方應向甲方退還未提供服務部分的費用。

3.為保障參加人員在會議(活動)期間的安全,為參加活動的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事宜。

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五、甲方的義務

1.事先明確對活動安排的要求,及時稽核乙方提交的安排方案,併為乙方組織安排本次商務會議(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

2.對參加會議(活動)人員應盡到管理職責。因非乙方原因,參加會議(活動)人員的行為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損失時,應當先行履行賠付義務。

3.按照約定支付活動費用。否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遲延支付費用 的違約金,同時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六、協議的變更

1. 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協議條款或轉讓協議項下權利義務,但乙方為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需要將部分工作委託第三方完成的不在此限。

2. 一方在取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後變更協議內容的,應當確保另一方的權利不會受到損害;因該變更行為而增加的費用由提出一方承擔,造成另一方損害的,應當給予充分補償。

七、第三方責任

對由於航班延誤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甲方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前款所述的乙方委託的第三方,不包含負責運輸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從居住地(或出發地)到會議(活動)地,以及從會議(活動)地返回居住地(或出發地)的航空、鐵路、輪船及其長途汽車的承運人,乙方只是代購此項運輸的相關運輸服務,不產生委託的法律後果。若因提供此項服務的承運人的責任,造成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人身、財產損失時,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應當依據相關運輸票據向責任人及相關保險機構行使賠償主張,乙方不負任何賠償義務。

八、補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後,守約方應當積極採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沒有及時採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賠償。

九、免責條款

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十、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約定

1、成團人數為參考人數,具體旅遊者人數按照甲方提供的名單人數計算,但甲方最遲不能晚於 20xx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人員名單。

2、活動費用單價為固定價格,即 元人民幣/人;暫估總費用為

元(具體金額按照實 際人數*固定單價的方法進行核算)。

3、如遇到住宿需要住單人房間,每個住單間者需要補 元/人的住宿差價;

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協議的執行簽訂補充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檔案,該補充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檔案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雙方應當履行。補充協議可以由雙方授權代表或會議(活動)負責人簽署。

本協議自雙方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之前甲乙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檔案內容與本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會議服務合同 篇11

編號:

主辦方(甲方): 承辦方(乙方):

本次會議的主辦方(下稱甲方)與承辦方(下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通過相關法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後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信守。第一條 甲乙雙方進行會議服務的內容如下:

1、 會議名稱:《“駕馭時代,快捷商機”客戶推廣會》

2、 參加人數:預定200人

第二條 會議服務時間、地點及服務要求:

1、會議時間:從 20_年11月8日13時30分始至20_年11月8 日16時30 分止。

2、會議地點:上海市汶水東路670號105室

3、服務要求:

(1)會議的各項服務要求以附件提供的具體內容為準(詳見附件1)。

(2)附加條款:無 第三條 會議服務結算方式:

1、合同金額:人民幣 69492元(陸萬玖仟肆佰玖拾貳元整)。

2、在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完成會議服務且服務無爭議後,將發票交由甲方簽字蓋章後,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及時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 雙方約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 發生不可抗力(如火災、洪水、爆炸等);

2、 本合同與國家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相牴觸的; 第五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時間在乙方召開會議,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同時支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20%的違約金;

2、 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時間在乙方召開會議,乙方承擔違約

責任,同時支付給甲方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

3、 其它約定:無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調解解決。協商 調解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會議主辦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任何內容如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會議服務合同 篇12

學術會議承接服務合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友好協商,乙方同意承接甲方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期間的會議服務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一、甲、乙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 甲方

1) 會議承辦期間,在方便甲方工作的前提下,統一服從乙方安排;

2) 提供會議室、住宿、用餐標準。有權根據當時具體情況向乙方提出調整餐標;

3) 按合同要求,支付由乙方墊付的場地租賃費、交通費、住宿費、餐費等。

2. 乙方

1) 負責提供不少於人的會議室;

2) 負責聯絡會議住宿,確保會議期間人的住宿要求;

3) 負責聯絡用餐場所、訂餐,正餐每餐桌;

4) 負責參會人員接站工作;

5) 乙方向甲方提供會務發票;

6)提供會議場地,保證會議場地裝置能正常使用。

二、費用及付款方式

1. 費用

場地租賃費: 元;

交通費: 元;

住宿費: 元;

餐費: 元;

其他: 元;

合計: 元(大寫:)。

2. 支付方式

1) 乙方按甲方要求承辦規定的服務專案和標準向甲方提供會議承接服務,甲方支付場地租賃費、交通費、住宿費、餐費等總費用為 元,大寫: 。會議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供 元會務費發票後,甲方向乙方電匯 元,大寫: 。

2) 在會議結束後用總額減去已開發票總額的剩餘費用金額發票後,電匯支付剩餘費用。

三、違約責任

1. 合同履行各個階段過程中,甲方若延誤付款時間及數額,每天按合同總金

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服務專案(用餐、住宿、用車、會議場所、會議過

程服用),每個環節按合同總額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 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即產生法律效力,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觀非人力

因素(如自然災害等)外,均不得更改。

5. 本合同在執行時如需增加內容,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質量保證備忘作為附

件;附件與原合同一併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6. 合同條款中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

裁決。

甲方:(蓋章)

地址: 電話: 聯絡人: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地址: 電話: 聯絡人:日期: 年 月 日 開戶行:

賬號:

會議服務合同 篇13

甲方: 會務主辦公司

乙方: 會務服務公司

就 專案,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定此會務服務合同,具體協議內容如下:

一、此次活動所需提供會務服務專案的時間及會務費:

1、裝置清單及費用明細詳見:附件《 會務服務公司報價單》

2、甲方會場佈置使用時間為 日。

3、金額總計(含稅):人民幣 小寫: ¥元。

二、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裝置安裝地點及配合乙方順利進入場地並順利展開工作所需的基本條件(如:乙方進入的工作場地的出入相關證件,工作時間的安排等)。

(2)提供所需製作的電子檔案確認。

(3)保證會務合同款項按時支付。

2、乙方責任:

(1) 年 月 日 時進入現場佈置,下午 時之前完成佈置。現場實際效果與效果圖要基本一致。

(2)負責所簽定合同專案按時完成並保證裝置的正常工作。

(3)負責裝置的運輸、安裝、拆卸等相關工作。

(4)積極配合甲方完成本次活動,不出現因技術問題帶來的意外情況。

(5)不破壞損壞會場硬體設施、裝置。

(6)負責佈置會場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3、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各自責任同時,全力配合對方工作確保本次活動順利完成。

(2)甲乙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的變動資訊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根據變動提供詳細資訊及建議可行性解決方案。

(3)由於政治,軍事,經濟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因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均可免除責任;但在不可抗力事由消除後,雙方應友好協商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義務。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紀守法,如有違法行為則由違法方承擔全部責任,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或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此會務合同。若甲方無故終止本協議,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無故終止本協議或沒有履行完成本合同項下的乙方責任,除退還甲方支付的押金外,乙方還需將本合同總金額的5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乙方應就不足部分補足賠償;

3、若乙方破壞損壞會場硬體設施、裝置,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付款方式:

1.會務費合同全款(含稅)共計人民幣 元整。甲方應於簽署此會務費合同合同當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作為押金,乙方在收到該押金後應向甲方出具相應金額的收據。在活動結束後乙方同時開具發票,經甲方確認無誤,在收到發票後20日內以銀行電匯形式支付全額款項共計人民幣 元整,乙方收到款項後[2]日內,全額退還甲方押金 元整。

2.結算方式:銀行電匯

五、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

此會務服務合同如出現合同糾紛,雙方需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需進行友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此會務服務合同原件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自儲存一份。本合同附件《 會務服務公司報價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甲方負責人簽章: 乙方負責人簽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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