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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合作合同(精選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運輸合作合同(精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運輸合作合同(精選5篇)

  運輸合作合同1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為促進雙方長期運輸合作事宜的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誠信原則,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運輸標的:每批次貨物名稱、規格、件數等以託運方銷售清單為準。

第二條 運輸及結算:運費價格以每立方米______________元為計算依據,具體標準如下:

以上報價不含送貨費,如需送貨,另行協商。(如一次發貨量超過______立方米,承運方負責送貨,收貨運費結算方式以由承運方憑發貨單到託運方按次結算。

第三條 每批欠貨物運輸期限為發貨後天內到達目的地並交付指定收貨人。非人為因素(如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逾期到達雙方另行協商。

第四條 接貨方法:由託運方送至承運指定地點,如需上門提貨雙方另行協商。

承運方接收貨物時,應仔細檢查貨物是否齊全完好,如於清單不符或有問題的承運方應當當場拒絕運輸。

第五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託運方發往上述區域的貨物有承運方託運;託運方有權利在貨物運到目的地前向承運方提出變更目的地的要求(所產生費用雙方另行協商);承運方在規定期內將貨物安全完好地運到指定地點並交給收貨人。貨物逾期到達的,託運方有權按逾期到達貨值的日萬分之一要求承運方承擔違約金,因此導致客戶退貨的往返運費由承運方承擔;運輸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承擔因此給託運方造成的相應損失用;

第六條 合同期間: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計_______年。雙方於期滿時若無提出異議繼續發貨的,本合同繼續有效,自動逐年延長。

第七條 合同期內每批次運輸爭議以合同條款為準,如發生糾紛,由託運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合作合同2

甲方:

身份證號碼:住址:

電話(手機):

乙方:

身份證號碼:住址:

電話(手機):

鑑於乙方擁有良好的資本運作能力,甲方擁有豐富的社會資源和成熟的專案管理經驗。根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購買兩輛四橋大貨車開展運輸經營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事項

1、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以乙方購買的兩輛 牌型號四橋大貨車開展貨物運輸業務,甲、乙雙方共同分配運輸業務收益的形式,實現甲、乙雙方預期的投資收益。

2、乙方以貸款的形式取得兩輛 牌型號四橋大貨車,並以乙方名義辦理車輛手續,乙方應保證所購買車輛價格不得高於同品牌同型號汽車市場的平均價格,或購買汽車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實施。

3、乙方將所購買汽車交給甲方,同時乙方將汽車購買合同、汽車貸款手續、首付款支付手續、汽車行駛證、保險單據、車船購置稅、車船使用稅稅證明交給甲方,雙方辦理交接手續。

二、出資比例約定及經營收益分配

1、乙方以貸款購買的兩輛汽車作為合作投資,甲方利用其社會資源、發揮市場開拓能力,開展運輸經營業務;甲方經營收入在扣除經營成本後的利潤(虧損),甲、乙雙方分別按20%和80%分配(承擔);在乙方收回全部汽車投資後,每月的經營利潤(虧損)雙方平均分配(承擔),每月結算一次。

2、甲方應為車輛購買毀損保險和人員傷亡保險作為經營成本支出。

3、經營期間,如果發生車輛交通事故導致車輛損壞或毀損、人員傷亡,造成損失的由甲乙雙方按投資比例共同承擔。

4、在乙方收回汽車投資後,如雙方協議終止合作合同或車輛因事故損壞不能再執行,終止合同的,轉讓出售車輛後所得的利潤雙方按投資比例分配。

三、終止協議的約定

1、經營期間,因不可抗力造成車輛損毀等,不能再執行的或者經營出現連續三個月虧損的,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

2、由於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終止執行協議,違約方按本協議履行賠償責任。

3、由雙方確認的因素造成甲方無法實施經營活動,仍可能構成終止本協議的理由。

四、不可抗力因素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預見,或者雖可以預見,但不可避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一切事件。此種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颱風等自然災害以及火災、爆炸、事故、戰爭、x動、起義、兵變、社會動亂或動盪、破壞活動、政府限制煤炭經營或任何其他類似的或不同的偶發事件。

2、如發生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協議時,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應終止協議,履約期限按上述中止時間自動延長,不承擔違約責任。

3、如果不可抗力發生或影響的時間連續超過三個月以上,任何一方有權要求終止本協議項下有關各方的義務。

五、爭議解決

任何因本協議引起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則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事項,提交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並按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在仲裁期間,除提交仲裁事項所涉及的合同義務外,甲乙雙方繼續履行其按照本協議之約定,承擔其他的合同義務。

六、其他

1、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補充、變更,須經專案投資雙方協商一致後,採用書面形式確認,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後生效。

2、除本協議另有明確規定外,本協議規定的各種權利及補救措施與法律規定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相互之間是相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3、本協議簽署之後,根據本協議規定形成、簽署、附加的一切協議、檔案、授權、報告、清單、認可、承諾和放棄都構成對本協議的附加,並與本協議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4、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運輸合作合同3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本著相互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甲方貨物的相關事項簽訂如下貨物運輸合同:

一、合作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工作。乙方根據甲方要求,負責自甲方指定地點提貨並在規定時間內送達甲方指定目的地,甲方按照約定標準向乙方支付物流費用。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工作流程

1、甲方根據商品配送計劃,不定期向乙方下達配車計劃表,並及時通知乙方。

2、乙方在收到甲方配送通知後,在約定的時間內準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乙方負責貨物裝車前的複核及貨物在車廂內的碼放工作。貨物裝車後,乙方在甲方的相關配送單據上簽字。配送相關單據必須由乙方公司授權司機簽字,否則甲方視為無效單據。

3、乙方按甲方要求在裝車後24小時內無條件送達配送單所指定的目的地。

4、乙方到達目標地點後,按驗收人員指定的卸貨位置卸貨。驗收人員發現貨物有殘缺的,乙方按商品零售價格現場現金補足,並要求驗收人員在物流配送單上簽字,加蓋收貨單位商品配送專用章確認。

5、乙方須在裝車48小時內將配送完的物流配送單交回給甲方,並確保資訊的真實、有效性,回單不得丟失、損壞,塗改無效。

6、乙方在執行配送任務的過程中,如遇突發事件應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告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溝通協調及時解決現場問題。

7、乙方在服務配送工作過程中必須無條件遵守執行中石化及甲方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五、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裝車後24小時內把貨物配送到指定的地點,在配送出庫後48小時內把有效的配送單交回甲方。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車主、司機、車輛相關有效證件的原件及影印件。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配送過程中出現的貨物損失由乙方按照中石化易捷便利店商品零售價全額賠償。

(4)無正當理由,甲方應按照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運費。

(5)甲方有權根據外部因素變化,調整運費結算標準。甲方運費標準調整的,甲方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雙方共同確認後,於次月開始執行。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具備合法身份證、駕駛證、上崗證、車輛營運證、行駛證、車輛保險等相關物流運輸經營資質證件材料,乙方應將以上證件影印件交甲方備案存檔,乙方車輛應符合甲方的配送要求。

(2)乙方應為車輛購買第三方責任險、貨物營運險,其中第三方責任險不得低於100萬、貨物營運險不得少於30萬。

(3)乙方在接收甲方貨物時,應對貨物數量、保質期、包裝、規格等相關商品資訊進行現場確認。對超出保質期1/3時間以上、表面有損壞的商品及不符合配送要求的貨物,可現場拒收;出車後及商品驗收前在途出現的貨物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應確保配送資訊準確率、配送及時率、及時回單率達100%;錯送率、丟失率等為0%。

(5)乙方在到達交貨地點2小時之前須通知接貨人員(即接貨的加油站便利店人員),以便做好接貨準備。乙方在搬運過程中要輕拿輕放,杜絕野蠻裝卸。

(6)配送過程中除雙方約定的運費外,其他運輸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燃油費、卸車費、車輛修理費、保險費、罰款、過路過橋費、事故費、民事賠償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配送運輸過程中因車輛發生意外導致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等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7)乙方應針對貨物、車輛、人員的在途安全均採取有效的措施,購置隔離油布、防雨篷布、防盜隨車監控、放滑隔板及足額車輛人員保險。出現貨損、汙染、丟失情況的,由乙方按規定現場買斷。

六、運費標準及結算流程

1、結算依據

(1)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運費必須按照甲方配送系統中的運費標準承諾無條件執行,如遇客觀原因甲方運費標準調整的,甲方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雙方共同確認後,於次月開始執行。

(2)甲乙雙方簽字確認的《物流配送運單》作為雙方對賬依據。

(3)甲方財務稽核乙方各類結賬單據,向乙方出具付款通知單。甲方的《付款通知單》為乙方與甲方當月運費結算的`唯一有效憑證。

2、運費支付的條件

(1)乙方在規定時間內將甲方商品準確無誤送達指定的地點。

(2)乙方回單準確、及時,回單上要求填寫的資訊準確無誤。

(3)乙方配送相關單據上的簽字均為本人或授權人簽字。

(4)乙方結算賬號為乙方唯一授權指定收款賬號。

(5)乙方需要根據甲方財務出具的付款通知單向甲方提供合規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3、支付流程

乙方於每月15日前彙總上月配送單據並向甲方提交運費結算申請。甲方核實乙方上月度《物流配送運單》的完整性和準確性,結合乙方物流配送服務質量考核結果,扣除相應考核扣款及違約金後,由甲方財務出具付款通知單,乙方核實無誤後開具正規物流發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物流發票後於該月30日前將乙方運費結清。

4、乙方收款賬號資訊

收款人(戶名):

收款賬號:

開戶行名稱:

此賬號作為乙方唯一指定付款賬號,如遇變更,乙方提交書面申請,經甲方稽核通過後,於次月開始執行。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配送費,逾期支付超過60個工作日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雙方清算債權債務,合同終止。

2、乙方應將配送貨物按時送到便利店,每逾期一次,甲方將扣除當月運費的20%作為違約賠償,逾期達到三次,甲方有權利單方解除協議。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客戶拒收的,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及相關責任。

3、因乙方不提前通知門店或不安排隨車卸貨人員的,扣罰20%運費作為違約賠償。

4、在配送過程中乙方必須對商品質量、數量進行全程監控,不得在配送途中擅自開啟包裝完整的貨物或打有封籤的週轉箱,保證拆零週轉箱鉛封和整件商品包裝箱封條完好無損。發生商品損壞、缺失等現象以及因包裝開箱或不完整造成加油站拒收時,由乙方當即按中石化便利店零售價購買受損或缺失商品,對不按規定執行(或白條抵庫)的當事人將以商品零售價的十倍進行進行賠償。

5、乙方在合同期內同意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不服從統一管理視同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

6、乙方為甲方運輸商品時嚴禁委託第三方轉運,嚴禁轉包,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當月運費的50%作為違約賠償,累計超過兩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合同的解除與續約

1、除因一方原因導致單方解除合同外,甲乙雙方若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同意後,清算債權債務,本合同終止。

2、本合同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簽約權。期限屆滿前15日,雙方可協商續簽事宜。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身份證、駕駛證、上崗證、車輛營運證、行駛證、車輛保險等相關物流運輸經營資質證件材料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並於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資質證件材料後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作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裝置),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貨物於天內集中於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5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3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絡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當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作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輸的50%計,全船運費為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籤間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份,交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帳號:

年 月 日

  運輸合作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指定GEP(上海)貨物委託乙方代理收貨進保稅區及港口代辦轉運等一系列報關、報檢、運輸、代運分撥等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在每批貨物到港前一天向乙方提供已由收貨人簽章好的正確、完整的船運單證(即B/L海運提單及報關單證),雙方確定專人交接並紀錄時間。

2、甲方委託乙方清關,應提供正確、完整的報關單據,內容包括與船運單證相符的貨物中文品名、稅則號碼、數量、金額、重量等。如有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立即解決。

3、甲方應協助乙方及時解決換取港區提單過程中所有發生的問題。

4、甲方委託乙方代辦商檢,應提供正確的外商投資財產價值鑑定申請單及上海市外商投資企業進口物資審批表等檔案,以利於乙方及時辦理商檢並進行報關。

5、甲方所委託的貨物應以出口標準妥善包裝,應適應長途海運和內陸運輸,任何由於甲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任何由於乙方操作不當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原則上,甲方對每批貨物的操作要求中,運輸計劃需在作業前一天12小時前,收發貨指令至少在作業前2個小時以書面傳真形式通知乙方落實,特殊情況下,乙方應盡力配合處理。

二、乙方職責

1、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正本海運提單後到船公司(或代理)調換港區提貨單,如遇到問題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絡並解決。

2、遇到貨物必須商檢時,乙方在接到甲方合格的申報單等單證後代理甲方申報商檢。

3、乙方在接到甲方齊全的報關材料後繕制報關單並負責報關,如遇到倉單錯誤並負責解決。

4、對於甲方委託的保稅區海關報關業務,乙方在正常情況下非法檢貨物在船到後四天內予以完成清關、送貨等服務,對法檢進口裝置在船到後五天內予以完成清關、送貨等服務,如有特殊情況發生,甲乙雙方應積極協調及時解決。

5、乙方負責報關後辦理有關港區提貨手續,同時安排集卡到港區提箱至甲方指定地點。

6、乙方負責對海關事物提供必要的詳盡諮詢服務。

7、乙方原則上不負責墊付操作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墊付FOB條款海運費。

8、若貨物至乙方倉庫後應通知甲方派人到現場驗收並拆箱入庫(貨物的外包裝、件數等以上海外輪代理理貨公司出具的證明為準)。

9、貨物經甲方驗收入庫後應有乙方負責妥善保管,不得損壞、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開包或開箱,在保管期內,如果貨出保稅區倉庫相關服務價格

1、出區徵稅報關費(不含墊付關稅) 如品名超過9個加收打單費50元/張出口或手冊報關費出口港區拆關封報關

2、出口集裝箱運費(外高橋—港區) 550元/20’ 830元/40’

3、燻蒸費

三、作業確認規定

1、書面確認是雙方公司具體操作人員所具有的權利,也是應盡的義務,無論哪一方提出對某項操作要求書面確認時,另一方都必須相應,否則提出方有權停止相關操作程序,直到獲得書面確認。

2、新發展物流公司客戶服務部在每月7號、18號(逢雙休日或節假日往後順延)開兩次賬單到CRC Shipping部門。CRC相關部門在十天核心對完賬單後,每月月底書面通知新發展物流公司開發票,在核對過程中,CRC相關部門有權對賬單中的任何一個費用專案提出查詢,新發展物流公司必須無條件配合,如新發展物流公司無充分證據證明任何一個費用專案的正確性,CRC有權對此專案拒付,但不影響其他費用的正常確認。費用賬單一經CRC確認,新發展物流公司將不再承擔查詢賬單及其相關單據的義務。

3、對於超期費的事宜,新發展物流公司必須先行向CRC進行書面確認,否則CRC有權拒付。CRC在收到新發展物流公司確認單6個工作日內必須給於明確的答覆,否則新發展物流公司視為CRC自動確認。至於目前還存在一些超期費用的問題,只要是非我方原因造成的超期,客觀事實清楚的,CRC必須全部確認。

4、為了在今後核對帳單中提高效率,以及單證的準確性,經徵詢新發展物流公司財務部以及新發展物流公司供應商意見和可操作性,決定代收代付的費用今後一律開“新發展物流代GE”或“新發展物流代CRC”,新發展物流公司憑影印件向CRC報銷。

5、關於費用超期問題,只要在整票業務操作完畢後(尤指PC粉落箱)2個月內結算,都應是合理正常。但如有意外情況逾期,則需雙方書面確認為準,憑確認單結算。在今後具體操作過程中,凡是合同中沒有列明的費用專案,當以雙方經辦人員書面確認為準,憑確認單結算。

四、費用結算程式

1、乙方負責每週對已完成作業的專案按提單號開具發票,並分別列明海運進、出口或空運進、出口發票清單每週五交於甲方專人核對,每月3日前將前一月操作費用清單交甲方,額外費用(指超期費,修箱費等)另計,甲方核對後乙方開具發票。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發票的一個月內付清發票所列款項,付款時應傳真乙方付款憑證。

2、對乙方開具操作費用如由實報實銷部分需附有關發票並註明費用標準。甲方稽核時如有異議,應及時與乙方專人聯絡解決,如乙方發票開具錯誤,應由乙方立即到甲方領取該發票並保證在第二天將正確發票送至甲方專人。

3、對乙方應甲方要求支付的費用則按第二條的七款執行。

4、由於甲、乙雙方的一方未能執行以上費用結算規定,責任方按發生額每月度以1%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或滯納金以示公允。

五、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政策因素髮生費用變化,雙方本著友好協作精神妥善處理。

六、本協議的任何修正須經雙方書面以備忘錄形式同意方為有效,修正部分作為本協議的補充。

七、附件一、二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7月1日起生效,一式兩分,效力相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有效期一年,到期後甲乙雙方若無異議則本協議自動延期一年。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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