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農村土地合同模板錦集7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農村土地合同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農村土地合同 篇1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土地型別)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___ ______, 西至:___ ___ _________, 北至:_____ _________, 南至:____ __ _________。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經果林種植和養殖及相關農業科技開發、推廣、培訓、服務。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額交納承包經營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五、 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範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並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汙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並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採伐期、或因採伐指標等限制未能採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採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併。
8.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五、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並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六、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遼源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發包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農村土地合同 篇2徵用地單位:福鼎市點頭鎮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人:詹照育 職務:鎮長
被徵用地單位:點頭鎮龍田村委會 (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人:李國瑜 職務:村主任
被徵用戶:
根據點頭鎮總體建設規劃,為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提高土地資源的利用率,加大城鎮建設力度,加快集鎮建設步伐,促進地方經濟發展,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受福鼎市人民政府委託,擬徵用乙方部分農地。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原則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同意甲方徵用座落在點頭鎮龍田村柘頭洋的水田、農地摺合 畝,作為點頭鎮工業建設及公共建設用地。該地四至: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詳見徵地平面圖)。
二、按國家徵地有關規定,甲方應一次性付給乙方水田按每畝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計肆萬伍千元,青苗補償費:每畝叄千元,其他農作物另定。
三、房屋及墳墓的搬遷賠償標準參照福鼎市規定標準執行。
四、水田徵十留一作為徵地戶安置留用地。
五、違約責任:
1、該地的.補償費、安置費及青苗補償費,甲方負責於 年 月 日,一次性付給乙方。
2、該地被徵用後,乙方應理順與各生產隊所徵用的的徵地關係,按期將被徵用的土地交付甲方。
3、被徵用土地及其地面上的房屋等附屬物存在的權屬爭議,由乙方負責處理,與甲方無涉。
4、為體現徵地的公平、公正的原則,鎮政府鄭重承諾,如徵地付款時或今後出現價格不平等,由鎮政府負責補平差價。
六、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及被徵用戶各執一份。
甲方:點頭鎮人民政府 乙方:點頭鎮龍田村村委會
代表人: 代表人:
被徵用戶: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3甲方:茶陵縣國土資源局
乙方:茶陵縣農村信用社聯社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資源”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置換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置換地塊概況
1、甲方在茶陵大道旁,衡炎高速互通口對面有一地塊,面積47446.3平方米。
2、現甲方願意將該地塊,面積為11492.53平方米的土地與乙方位於茶陵大道與茶鄉路交界處,面積為13322平方米的土地進行置換。
3、甲乙雙方自願置換原屬於對方的土地。
二、違約責任
1、乙方將其原地塊的國土手續交還國土部門,再辦理土地權屬事宜。
2、本協議為雙方自願的原則下籤署,協議簽訂之日生效,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將位於茶陵大道旁,衡炎高速互通口對面地塊的11492.53平方米土地歸乙方所有。乙方位於茶陵大道與茶鄉路交界處,面積為13322平方米的土地歸甲方所有,雙方以後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況。
三、其他
1、本次土地置換應遵循相應的法律、法規。
2、甲乙雙方的土地置換應以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議上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20xx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4發包方:東遼縣泉太鎮新農村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泉太鎮新農村一組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土地型別)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東起: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經果林種植和養殖及相關農業科技開發、推廣、培訓、服務。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_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額交納承包經營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五、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範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並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汙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並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
農村土地合同 篇5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徵用甲方土地畝為乙方建設所用。現經過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地塊的位置和麵積
1、徵用(收)甲方地塊(以下簡稱該地塊)位於,四至為:東至、西至、南至、北至,具體位置和四至詳見附件。
上述地塊總面積為畝。
2、該地塊的集體土地所有權現屬於甲方,擬用於乙方開發建設專案所用。
第二條土地補償費
1、補償費標準:每畝元人民幣。
2、補償費總額:按土地面積畝,每畝元計算,補償費總額為萬元。
第三條土地補償費的支付
乙方按本協議約定的土地徵用補償標準,已經一次性給付原承包人補償費,並簽訂了使用權永久轉讓協議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簽字生效,即表示甲方同意乙方的徵用方案,沒有異議。
2、合同生效後,該地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改變土地的用途,乙方所用甲方的該宗土地按照其申請的並經國家審批的土地用途使用。
3、土地徵用後,甲方不得無故阻止、破壞、干擾乙方的改造、修建等正常施工。
4、若甲方違反合同,除全額退還乙方支付的費用外,另賠償給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土地補償款之外的其他補償款。
6、未盡事宜甲方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訂立補充協議。
第五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解決。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同意簽字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6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 畝、每畝承包費 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誠信,可續保,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7甲方:xx村民委員會
乙方:xxx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以西與村xx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xx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xx年x月x日起至二oxx 年x月x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xx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