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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承包經營合同合集八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承包經營合同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實用】承包經營合同合集八篇

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保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依法履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土地概況

本幅土面積 畝,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承包經營權年限 年,目前還有 年。

第二條 流轉方式

甲方採取 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第三條 流轉期限

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流轉價款及付款方式

1、流轉土地價款總計 元(摺合每畝 元)。

2、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 元。

3、其餘款項乙方同意每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 元。

4、如遇國家徵收、徵用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乙方相應損失經雙方協商確認後從補償款中扣除。

第五條 土地交付與回收

1、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

2、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回甲方。

3、本土地流轉合同終止後,原土地上新建附著建築物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① 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② 歸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補償乙方;

③ 由乙方按時拆除,恢復原貌。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和補償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協助和監督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 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土地,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不得將該土地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再流轉。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流轉的土地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置權。

2、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用及補償費用,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該土地流轉。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不按約定履行義務一方視為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轄區的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 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各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頁,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更好地搞好富林果園場的經營管理,甲方將位於平洋縣五里鄉苗香村大田組的富林果園場承包給乙方經營,經甲、乙雙方商定,現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平洋縣五里鄉苗香村大田組的富林果園場(面積40畝)承包給乙方經營,承包期限為五年,即從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止。

二、雙方商定:五年的總承包租金為壹萬玖仟元(19000.00元),即:前三年每年3000元,後兩年每年5000元,租金按年支付,每年乙方在賣楊梅結束後將租金交給甲方。

三、 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果園場內的各種管理設施,如房屋、圈舍、電視設施、自來水設施、潛水泵、打藥機械、粉碎脫粒機、傢俱、農具等,並經常做好維修,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

四、如果乙方需要改造果園場內的水、電、路設施,甲方協助乙方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五、如果果園場出現邊界糾紛,由甲方出面協調解決。

六、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必須認真管理好場內的各種果樹,如果出現損壞,乙方須及時購苗補植。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果樹損害的(如發生大面積病蟲害、火災、人為損壞果樹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出現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冰雹、地質災害)造成的果樹損害,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承包經營合同 篇3

編 號: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姓名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方式:

為加強企業管理和規範運輸行為,在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路運輸行業管理的前提下,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經營承包車輛

1、車輛湘KY使用權歸乙方,甲方提供至 客運線路牌給乙方使用,

2、汽車牌證及其它營運手續齊全,符合車輛行駛、運營的相關安全標準和技術標準。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限

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壹年。

第三條 合作經營承包方式

1、乙方必須以甲方名義購車上戶和辦理營運手續,由乙方承包、甲方所經營管理的公路旅客運輸,但所需資金由乙方負責。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經省、市交管部門核發的客運線路從事公路旅客運輸,(必要時甲方可根據經營狀況及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客運線路作出調整)。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公路客運的全過程中,服從甲方的各項管理並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條 承包期內乙方應向甲方繳納的單車費用

1、每月向甲方交納企業管理費200元。

2、每月交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稅費、規費、保險費等費用由甲方按實收 取,代收代繳。

3、有關費用的其他約定: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必須一次性向甲方交納承包經營合同履約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5000元整(大寫:伍千元),合同終止三個月後,在無任何經濟和法律糾紛的前提下,無息退還乙方。

(2)各種費用的計算期以該車上戶日或轉入日算起至本合同終止之日止,期間不間斷。因國家或政府有關部門提高收費標準和新增收費專案,乙方向甲方交納的費用則作相應調整。

(3)甲方有權規定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的保險機構對承包車輛進行及時足額的辦理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保值不低於 20萬元整,承運人責任險保值不低於50萬元整,其保費由乙方承擔。重大事故保險公司理賠後,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未及時按甲方規定續保,乙方必須停止車輛執行,否則,乙方要承擔事故全部費用及違約責任,且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承包經營權。

(4)交納費用的時間為每月的26至28日,所交費用為次月的費用。如遇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5)甲方為辦理承包車輛的交通肇事、治安、違章、臨時性事務等所需支出及有關部門應收取的其它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享有對合作經營車輛進行經營管理的權利,合同終止,車輛戶籍權及經營證照歸甲方所有。

(2)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各項費用,並按國家規定上交各種費用。

(3)有權根據國家政策法規對本合同有關約定進行調整和修改;有權監督乙方及其聘用人員遵章守紀,依法經營;有權對乙方及其聘用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交通行業管理規定,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損害甲方信譽的行為提出整改並按甲方的相關管理規定進行經濟制裁等處罰。因乙方的行為,損害甲方利益或信譽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因交通肇事、違章扣車(證)、脫班、治安處罰等造成車輛停運、罰款、經濟賠償等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若甲方對外承擔責任後,有

權向乙方追償,並加收5%的信譽賠償金。

(5)承包期間如政策或經營需要,由甲方按需添臵車輛附屬設施,乙方必須支付添臵的設施費用和安裝費用,乙方不得自行添臵。

2.甲方的義務:

(1)傳達貫徹市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精神,組織評先創優活動。

(2)組織交通法規、安全技術學習。

(3)建立駕駛員、車輛的安全技術檔案。

(4)協助乙方調處交通事故和營運糾紛。

(5)安排車輛、駕駛員年度檢審。

(6)組織辦理合同期內客運車輛的營運手續。

(7)根據國家的政策法規規定,選擇有利於營運車輛利益的險種,統一辦理車輛的保險。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有權依據本合同取得其合法經營收入。

(2)自覺遵守營運線路和各站點、所在地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維護甲方的信譽,做到安全生產、優質服務、依法經營。

(3)乙方須確保車輛行車安全,加強車輛日常維護,保持車況良好,妥善保管各類營運證件(牌、照),如發生損壞或遺失,相關損失費及罰款由乙方承擔。

(4)除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外,乙方無違約行為,不得終止本合同或轉讓承包經營車輛。

(5)甲方應提供車輛經營、排程、安全管理、站點協調、營收結算等多方位服務,協助乙方作好車輛年檢、證照年審、車輛保險、事故處理等工作。

2、乙方的義務

(1)駕駛人必須參加從業資格培訓學習,獲得《從業資格證》方能上崗。

(2)在承包期內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格執行政府對營運車輛管理的規定,嚴格履行甲方的規章管理制度。依法經營、熱情服務,並自覺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社會的監督,不得有違法、違規行為,否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3)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每月向甲方交清各項費用,並承擔其它相關費用。

(4)必須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學習,自覺維護甲方的形象,維護甲 方和乘客的利益。

(5)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及承包經營車輛轉讓、租賃、抵押或設定他項權利,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另行發包,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特殊情況需要轉包的,乙方應寫出書面報告,經甲方同意,交納20xx元的安全服務轉包費,辦理有關手續之後,方可轉包。

(6)乙方必須保持車身整潔,不得擅自在車身上亂貼異物。

第六條:車輛事故營運的處理

1、發生事故或營運糾紛,由乙方負責墊付醫療費、維修費等所需預支的費用以及處理事故所需的全部費用。

2、發生事故或營運糾紛,乙方應及時報告甲方,甲方應積極主動根據乙方的申請,及時到達事故現場,做好協助處理工作。

3、如因事故或營運糾紛釀成訴訟,致甲方應訴時,乙方需負擔甲方的訴訟費、交通費等全部費用,並對法院的判決、裁定履行全部義務。如因上訴原因法院或仲裁等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甲方承擔責任時,甲方有權依此向乙方追償相應的損失。

4、乙方不得因事故、營運糾紛或交通管制而少繳、緩繳應上繳的所有費用。

5.發生交通事故後,需向保險公司索賠的,由甲方負責與保險公司聯絡。乙方應及時把索賠材料交甲方,由甲方統一向保險公司索賠。如乙方不及時交索賠材料,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己負責。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如有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不得拖欠應交甲方費用,如逾期未繳納,甲方按拖欠額每日加收5%的違約金。

3、不論何種理由和原因,、停運、聚眾上訪等均視為乙方嚴重違約行為,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4、如因乙方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嚴重違規經營行為,造成甲方線路牌被行業主管部門登出的後果,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同時,車輛殘值歸甲方所有。

5、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將出租車轉包給他人經營,甲方有權解除

合同,收回車輛和牌證。未辦理過戶手續期間發生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 責。

6、乙方未經甲方批准,擅自請人代營,第一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0元,第二次支付違約金400元,第三次支付違約金800元,第四次則解除合 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和牌證。乙方所請代營人所發生的一切責任概由乙方負責。

7、乙方將承包車輛私自用於抵押、質押、變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和牌證,造成損失概由乙方承擔,並支付違約金5000元元給甲方。

8、乙方不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學習,每缺席一次支付違約金50元。

9、乙方擅自改變車身顏色、車身標識、車身廣告,應立即改正,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xx元,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承包車輛和牌證。

10、乙方不按時交納合同中規定的費用或違反甲方的相關管理制度時,甲方立即收回車輛,每次收取500元扣車費。停運期間和各項費用不減免,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11、如遇不可抗力如戰爭、自然災害等原因,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在關經濟責任可依法處理,但當事人必須盡力避免損失的擴大,未盡力的要對放大的損失負責賠償。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乙主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車輛,車輛牌照和營運證件, 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1、因違法或其他原因被吊扣駕駛證執照一個月以上;

2、因違法或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勞動教養處罰的;

3、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給企業和社會造成嚴重影響和損失;

4、經催繳連續三個月未繳清當月費用;

5、累計欠費金額達到當月應繳納的費用;

6、經查證確實給甲方信譽造成重大損害,如中央、省級有關新聞單位點名批評一次或市級以上新聞單位點名批評二次以上(含二次);

7、不通過正當渠道反映意見和要求,煽動、組織、聚眾鬧事或集結上訪停運;

8、不服從甲方管理,採取謾罵、歐打、威脅、恐嚇甲方管理人員。

承包經營合同 篇4

甲方(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家庭住址:

為加快畜牧業發展,提高保護和建設草原的積極性,不斷提高草原生產力,增加草地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黑龍江省草原條例》、《黑龍江省農村合作經濟承包合同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

二、承包草原面積、地點: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義務

1、保護乙方合法的經營權、產品處置權、收益權、承包權。

2、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保護乙方合法的草原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

3、在草原承包經營期內,不得擅自對乙方使用的草原進行調

整。確需適當調整的,甲方應考慮優先收回、調整承包草場中的零散、低產地塊,並按草原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程式辦理。

4、保護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承包期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發包給乙方。

6、為乙方開具草原承包費均收據,作為乙方義務完成的憑證。

7、雙方簽署本合同後的9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督促相關職能部門依法登記造冊並向乙方頒發草原承包經營權證。

(二) 甲方的權利

1、收取乙方的草原承包費。

2、如果乙方沒有按時繳納承包費,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草原及草原承包經營權證,並終止合同。

3、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草原。

4、監督乙方履行改良建設草原義務,保證草原牧草產量逐步提高。

5、制止乙方破壞草原資源及草原保護設施的行為。

四、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承包草原的生產、管理、經營自主權。

2、依法享有承包草原產品處置的權利。

3、承包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對該承包草原的優先承包權。

4、承包經營權受到侵害時有要求賠償損失及尋求司法救濟的

權利。

5、承包草原被徵用、使用、佔用時,有依法獲得補償的權利。

(二) 乙方的義務

1、承包者應全面履行承包合同。

2、所承包草原只用於放牧、採草、改良種植多年生牧草,不得擅自改變草原用途。破壞草原植被、非法改變草原用途、非法進行草原流轉、不履行草原改良建設義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甲方同時可以解除合同。

3、不得擅自轉讓、轉賣或轉包承包的草原。如果在草場建設臨時設施,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實施。

4、每年1月30日前向甲方按每公頃30元交納草原承包費,草原面積5萬公頃,每年承包費共計金額150萬元。

5、服從區、鄉草原改良建設統一規劃。依法按時繳納草原承包費,每年的1月30日為最後繳納期限,未按期交納草原承包費的,以日為單位,按照承包費總額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可解除合同。

6、接受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和培訓。

7、按規定接受承包費的調整。承包期內,如果適用的法律強制設定承包草場的最低承包費,本協議將適用法定的最低承包費。如果法定的最低承包費高於本協議約定的承包費,甲方將通過補貼、返還等方式確保乙方屆時實際承擔的承包費不高於本協議約

定的承包費標準。

8、如國家和集體建設等需要依法徵用或使用乙方承包的草原,乙方應服從國家的規定,不服從國家建設需要徵用、使用、佔用草原,不服從政府的禁牧、休牧命令及草原改良建設計劃,給國家造成損失的,依法負責賠償。

9、國家投資建設的草原保護和基礎建設設施遭到人為破壞的,無法找到破壞人或破壞人無力賠償的,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或者負責賠償。

10、承包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五、甲、乙雙方協商的其他條款

1、愛輝區政府提供草場資源,基本按每頭產奶牛配套不少於1公頃草原,根據專案飼養規模和發展實際核准後分期提供。草場使用期限為50年,並核發草原承包經營權證。期滿後,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優先再發包給企業。首期提供約5萬公頃草場資源,作為專案發展的前期基礎。到20xx年末,企業奶牛存欄未達到5萬頭,區政府有權無償收回已發給企業的草原和草原承包經營權證,並按實際存欄規模重新核發。

2、為了扶持企業前期發展,承包期內,前6個公曆年度,企業先繳納草原承包費,區政府將採取靈活的財政支援,將企業繳納的承包費100%返還中興牧業;之後的5個公曆年度的承包費50%返還企業,並於每年度第1個月內支付;之後的承包期內,每年度的第1個月內支付當年度承包費。

承包經營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為提高磚廠生產質量,以達到雙方共贏的目的,在雙方完全自願的情況下,特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將能正常運轉的磚廠成套裝置及場地設施(詳見財產清單)租賃給乙方,經乙方驗收合格後交予乙方。

2、生產線管理,甲方有權監督,但不能影響乙方正常生產及管理工作。

3、廠外一切事務均由甲方負責處理承擔。

4、甲方負責成品磚銷售,不得耽誤乙方生產,否則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甲方負責墊付乙方生產期間所需費用煤電、油料、人工工資及其它材料費,需按時到位。

6、甲方每月收清乙方所生產的合格成品磚,並算清付給乙方磚款,不得拖欠。

7、工人保險費由甲方負責承擔。

8、若有自然災害造成土坯損失,乙方承擔50萬塊以內,超出50萬塊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

9、取土后土地平整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生產線管理,保質保量生產,所生產磚必須達到國家標準,如出現質量缺陷不能出售由乙方全權負責

處理並承擔相應損失。

2、乙方負責招收生產線所需技術工和普通職工,並確保正常生產。

3、乙方負責生產質量和技術管理,確保國家技術要求。

4、乙方在確保質量和技術基礎上完成甲方所定的年產量: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生產 萬成品磚,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生產萬成品磚。

5、在甲方正常提供場地及原材料所需款項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停產,如果擅自停工、停產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承包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磚廠所有的生產裝置、設施交於乙方生產使用、管理。

2、甲、乙雙方協商承包合同價格為乙方交予甲方每塊成品磚付給乙方0.16元(壹角陸分),價格在合同期間不能變動,甲方所付給乙方的每塊成品磚0.16元(壹角陸分)包括生產所需的煤電、油料、人工工資及其它材料費。

3、甲方在當年12月30日前算清當年的盈虧明細賬,並現金付給乙方有盈利部分,不得拖欠。

4、甲乙雙方協商訂此勞務合同期限為年,即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乙方必須愛護裝置,在合同期滿交還給甲方的裝置必須能正常運轉,損壞的裝置必須維修好交予甲方。

四、安全生產責任

1、乙方確保安全用電、依法用電,安全生產。

2、乙方應積極實施本磚廠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

度。

3、廠內職工日常事務由乙方負責人處理,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由甲、乙雙方出面協調處理,不得互相推託,否則造成不良後果,由推託方承擔(甲方承擔60%,乙方承擔40%),(工人廠外發生事故,由工人自己承擔)。

4、甲、乙雙方應協調搞好民族團結。

五、法定保障

1、本磚廠勞務承包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2、乙方交押金10000元(壹萬元整),合同期滿,甲方退給乙方,每年開工押15天工人工資,合同期滿甲方退給乙方15天工人工資。

3、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否則違約方賠償守約方違約金100000元(壹拾萬元整)。

4、甲方負責付找工人費用伍萬元,在當年年底結算時付清。

六、如果乙方紅磚質量達不到國家標準,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月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為對員工餐廳綜合管理,提高員工膳食標準,經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意員工餐廳由乙方承包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及經營範圍

承包經營甲方員工餐廳,負責供應甲方員工(早、中、晚、夜宵、通宵)。在確保上述就餐正常供應後,可根據員工需要和能力許可,兼營小炒,承接接待餐業務,菸酒飲料等零售。嚴禁在食堂區域內(包括宿舍)進行非法經營活動和其它用途。

二、承包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止,有效期為 年。合同期滿後雙方要求續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三、餐費標準:

甲方食堂餐費標準按每人每天單價計:

高層人員、管理人員、普通人員、其他人員。

四、場地使用及相關費用

1、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廚房場地和用具的使用權。進場前甲方負責將基礎設施裝修完畢或破損部分及用品一次性維修保養完成後交付乙方使用。上述物品經清點(按清單雙方簽名)後交付乙方使用,若雙方終止合同後,乙方應將上述物品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自然損耗除外)。

2、承包期內,食堂內的用具維修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承包區內外的設施維修整改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需要新增或更新廚房裝置用具,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添置費用由甲方負責(添入物品清單內)。

3、承包期內,甲方負責水電費,乙方負責餐廳衛生費、燃氣費及其它費用。

4、乙方對餐廳負全部責任,所有衛生條件必須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標準,因違反有關部門衛生管理辦法而遭到處罰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5、如乙方要佔用甲方廠區承包區以外的其它地方擴大經營,乙方需向甲方提出正式書面申請需徵得甲方同意,由甲方審訂批准。

五、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同時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2、甲方對乙方的採購、配菜、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食品衛生、環境衛生等方面進行監督,並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3、甲方應協助乙方維持就餐秩序,並加強就餐員工的素質教育與訓練。

4、員工憑就餐券或其它方式(就餐卡、簽名、刷卡等)用餐,甲方應提前告知乙方就餐的人數,如遇加班、放長假等非正常因素必須提前一天通知。

5、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治安、消防等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處罰乙方工作人員的違紀行為。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食堂的經營管理,具體包括人員配備、採購、製作、廚房、餐廳的環境等管理事項。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禁止供應未經衛生防疫部門檢查的各類食品和三無調味品。

3、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將每天食品留樣24小時,以便發生事故追查原因。

4、由於乙方所提供的食品不潔給甲方員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後果的,必須承擔相關費用以及法律責任。

5、乙方人員必須每天做好廚房、餐廳等所有工作場地的衛生,嚴禁進入甲方的辦公、生產和工作場地,違者按甲方的《廠紀廠規》處理。

6、餐廳工作人員一律憑健康證上崗,並每半年統一體檢一次,無健康證一律不得上崗。

7、乙方必須提前一週將選單給甲方管理人員稽核,經核准後在餐廳內公佈。

8、廚房和餐廳的殘渣剩飯由乙方負責處理,但不得扔在廠區內。

9、如市場物價上漲過高,造成乙方在連續二個月虧損的情況下,有權向甲方提出增加伙食費用,甲方應儘快進行市場調查,若情況屬實,應適當增加伙食費用。

10、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時,乙方不承擔甲方房產和設施的經濟損失。

11、乙方必須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

六、結算方式

乙方每月將上月餐費開具正規發票送交甲方財務,甲方以月結 天的形式通過銀行匯款方式支付乙方伙食費(乙方須提供抬頭)。

七、違約責任

1、經營期間,雙方不得擅自中斷合同,單方無正當理由提出解除合約,需經雙方協商後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按上月營業額補償對方。

2、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時或不充足供應職工膳食。

3、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應膳食,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八、仲裁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述審理。

九、本合同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力效力。

十、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十一、附件《 》與本合同一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7

杭州**酒店有限公司 甲方與乙方就杭州**酒店康樂中心承包經營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承包經營協議如下,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將位於XX市**路 號杭州**酒店的裙房四樓康樂中心,面積共計 平方米,整體承包給乙方負責經營。

二、該承包場地乙方的承包經營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注:裝修期**天不計承包費)。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對外發包,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上述承包場地的承包經營費每年為人民幣***萬元整。該費用每年分兩次支付,即在**月**日前,**月**日前(按此類推),乙方必須全額付清每半年 **萬元整。 上述承包金乙方須按時支付。若有逾期,則乙方應承擔應付款每日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至付清日止。若逾期 60 天以上,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乙方除需付清協議終止日前應付承包金及滯納金外,還應承擔年總承包金 10%的違約金。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累計三次無正當理由逾期支付承包金,則甲方亦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乙方除需付清協議終止日前應付承包金及滯納金外,也應承擔年總承包10%的違約金。 上述因乙方違約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在承包場地內的一切裝飾物品甲方均不予折價。

四、乙方在支付第一次承包金時,附帶支付甲方押金**萬元,共計人民幣 *****元整。否則,參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款執行。該押金作為乙方在承包期內的保證。在合同履行期內出現本協議規定的該由乙方支付而乙方未予支付的情形下,甲方可以從該押金中扣除,事後乙方應予以補足至**萬元。承包結束或協議終止後,甲方應將該押金本金退還給乙方(該押金不計息)

五、乙方在承包場所內,只得以經營桑拿、足浴二項,不得擅自更改。若 2 需調整,則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可單方終止本協議的履行,已收承包金不予退還,並由乙方承擔****元人民幣的違約金。但當乙方在正常經營時連續 月虧損,且乙方書面提出申請調整經營內容的,甲方應當同意。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以將承包場地或專案,部分或全部以各種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承包期間乙方自購裝置的維修、維護由乙方自行負責。因承包場地本身的原因引起的維修、維護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七、承包協議因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而導致甲方單方終止協議,應允許乙方申辯,如果乙方違約事實確實存在,自甲方書面通知終止日始,甲方有權對承包場地停水、停電。由此而導致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八、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於****年**月**日之前提供全部場地給乙方,協助乙方辦理各用工手續,但職工工資、福利、工傷及各類保險、待遇等均與乙方產生聯絡,並由乙方自理支付相關費用。由於用工等問題而導致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負責。

2.為乙方提供洗滌服務,所產生的相關費用(明確一下)由乙方負責。

3.甲方為承包場地供水、供電及冷暖氣。甲方為此獨立予以安裝電、水錶計量。乙方按實際用量計算費用在供水、供電部門要求交費之時由甲方通知一次性足額交予甲方(注:計算標準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的標準)。若超過通知30 日未予足額付清,甲方可予以停水停電。停水停電措施可延續至付清時止;並承擔欠款1%的違約金。由此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負。若停水停電後30 日內仍未予以支付,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

4.在康樂中心發生異常事件、突發緊急事件時,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維持秩序。

5.為乙方免費提供有線電視埠一門,電話介面****門(不開通長話),電話費用在電信部門規定交付的時間由乙方依甲方通知交甲方,逾期約定等同本條第三款之約定。

6.乙方為正常經營所需的合法證照,由甲方提供,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並提供一定的營業發票,因乙方經營所發生的稅費均由乙方承付。

7.甲方因乙方經營之需,同意通往康樂中心四樓門不予封閉。

8.乙方人員到甲方經營場地消費,住宿按掛牌對價優惠,餐飲按對外價8.5 3 折優惠,(不含酒水、海鮮)其它消費不予折扣。(乙方消費以 簽字有效)

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依物價部門相關規定確定服務價格,並依法報物價部門備案認可。

2.康樂中心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必須合法經營,因物價、勞動、消防、公安、衛生防疫、城管、工商等相關行政部門因乙方的原因作出行政處罰的,所產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違法經營而導致被相關職能部門查封經營場地(不包括治安罰款,停業整頓),甲方可單方終止本協議,已付承包金不予退還,還應承擔年總承包金10%違約金。

4.康樂中心員工服飾由乙方自行設計製作,但樣式須經甲方認可,產生費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以該場地或承包經營權對外抵押、擔保等,否則終止本協議,終止後果等同第三條。所產生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自負。

6.甲方客人憑有效住宿憑證至康樂中心消費,享受八折優惠。甲方內部招待(明確含義)需乙方優惠的, 乙方給予六折折扣但只限 人次以內。

7.住店客人在乙方處消費如簽單掛帳交甲方代收程式如下: a.乙方如碰到住店客人簽單由甲方收銀代收時,首先應打電話詢問,並報出消費金額徵得甲方收銀的同意。(收銀應檢視電腦是否有酒店消費額充足的情況下才準同意)後把客人簽名及寫明房號的前提下當即送收銀處書面確認,以免逃帳現象出現。 b.乙方客人簽單應填明借方傳票,寫明消費內容、金額、客人簽名等,交收銀處,收銀員簽名收下一聯留底,並及時輸入電腦,每班結束交財務辦公室。 c.月終乙方根據借方傳票總數與甲方財務核對,甲方代收的金額可作應收乙方款項的衝抵。 d.乙方可以決定要否給住宿客人簽單,對此甲方應做好解釋工作。

8.乙方不得在甲方的大堂、電梯口、電梯內、樓層做廣告張貼宣傳資料,但在合同期內甲方又同意的除外。甲方同意乙方在四樓衛生間門口做吊頂式指引 4 牌,指引牌的格式、美觀程式需徵得甲方認可。

9.乙方所有管理員及員工上、下班進出應走西樓員工通道。

10.乙方的車輛及康樂中心消費的客人車輛應服從保安的指揮及管理。

11.乙方的一切管理員及員工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如不準上大樓衛生間、走大廳、上二樓、大樓內不準大聲喧譁、吵鬧等。乙方不得違反消防規定,在承包場所明火燒飯菜、使用電爐等。一經發現,即予沒收,並每次扣違約金 200 元。

12.乙方應做好服務及衛生工作,如出現客人投訴,反映服務上的問題及發生價格上的事,一切責任自負。甲方協助處理出現的一切合理費用由乙方負責。衛生檢查發生衛生檢查部門因乙方承包的康樂中心開出的處罰單由乙方負責支付。

13.客房內,甲方同意放乙方的宣傳冊,但宣傳冊的內容及式樣應徵得甲方認可。

14.康樂中心服務人員不得進入酒店客房服務,否則一切相關責任均由乙方承擔。違反規定進入客房服務時,乙方承付每次二百元的違約金。

十、本承包期結束後,若承包人因任何因素不再續包,則在該承包場地的一切裝飾、裝置、設施、電器等由乙方折價給甲方,對此雙方可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乙方不得拆除破壞。承包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合同範本

十一、本協議簽署後,雙方不得無故不履行協議。雙方如果某一方無故提前解除協議或某種原因使得另一方不能經營,賠償如下:離協議期結束1-5 個月賠償對方三個月的承包租金;6 個月至一年賠償對方6 個月的承包租金;13 個月 -2 年賠償一年承包租金;25 個月-3 年可賠償2 年承包租金。

十二、甲方給予乙方50 天裝修期,裝修期免收承包費(裝修期從甲方交付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承包期乙方對外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均與甲方無涉。

十四、當乙方出現重大虧損,確定無力繼續承包經營,在乙方提出書面申請時,甲方應當給予諒解,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不負違約責任。 5 十五、四樓桑拿隔壁衛生間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該衛生間的衛生、維護由甲方負責。

十六、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簽訂時,乙方預付甲方定金 萬元,該定金可充作承包金。

年 月 日

為了充分發揮商業工作促進生產,引導生產,保障供應,繁榮經濟的作用,搞好_________回收和供應工作,支援“四化”建設,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聯合經營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聯合經營單位:

_________物資回收公司(_________商店)稱 (甲方)

_________路街道辦事處稱 (乙方)

第二條 聯合經營企業名稱:

_________市物資回收公司_________路_________聯合經營店

第三條 組織領導:

甲方出_________名,乙方出_________名(各街道辦事處出_________名),組成聯營企業經營管理委員會,設正主任一名,付主任若干名,委員會的職責是:

1.對聯營店實行領導和監督。

2.決定聯營店正、付經理及主要人員的選配和調整。

3.研究決定聯營企業的重大經營問題。

4.聯營店的正、付經理均由乙方擔任。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工作職責:

甲方:

1.根據業務經營的需要,提供_________專項經營的流動資金。

2.掌握經營政策和價格政策。

3.進行日常業務輔導。

乙方:

1.全面負責回收網點,存放貨場和各種加工運輸工具的安排。

2.合理調整和使用人員。

3.組織好日常購銷業務工作。

第五條 經營範圍:

1.有權接收規定劃區內代購點和自營戶的收購業務。

2.有權經營地區的購銷業務。

3.經過批准,有權與省內外開展舊_________的經營業務。

4.認真貫徹執行合同法,對外簽訂的合同,須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簽證後生效。

5._________.

第六條 價格許可權:

1.聯營企業成立物價評議小組,在市物資回收公司物價科的管理指導下進行工作。

2.執行全市統一規定的收購價、交換價、銷售價。

3.在執行統一銷售價的基礎上,聯營店可根據市場的行情變化和地區差價,有權在不超過_________的浮動範圍內,自行調整價格。

4.在_________地區開展業務,應服從當地價格管理,不得采取高價吸引開展業務。

5.市區不得采取違犯統一價格的手段,吸引代購點和自營戶的回收業務。

第七條 財務管理

1.建立完整的財務核算制度。

2.按照上級規定,按月、季度編報進、銷、費用、利潤、計劃,報有關領導部門。

3.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按國家財稅部門規定,支付各項費用。

4.帳目清楚,核算準確。

5.定期向管理委員會提報工作情況資料。

第八條 人員及盈虧分配:

1.聯營店的工作人員,要本著精簡節約的原則從實際出發,合理定員。如業務發生變化需要增加時,必須管理委員會批准,原則上從待業青年中挑選。

2.甲方派駐聯營店的輔導員,其工資和一切待遇,仍由甲方負責,派駐人員,不得從聯營店索取額外利益。

3.聯營店工作人員平均每人月工資不得超出_________元,要根據任務輕重,貢獻大小,確定合理差距。

4.聯營店的工作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工作情況需要參照國營企業標準執行。

5.聯營店不執行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條例,工作人員發生意外工傷,聯營店要負責查明原因,提出初步意見報請聯營企業委員會研究經上級批准,做一次性處理。費用從利潤中按_________比例甲乙分擔。

6.聯營店實行每月結算一次,經營利潤所獲純利,採取按季統算的辦法,實行_________分成,即乙方分_________成,甲方分_________成,利潤分成後,雙方各自按上級規定繳納所得稅和利潤上交。 如因形式變化及政策性原因發生正當虧損,甲乙雙方按上述利潤分成比例分擔。

7.聯營店只負責與日常經營商品有關的直接費用、間接費用以及管理委員會核定的行政辦公費用。如果發現任意擴大開支、亂攤費用的時候,除按規定扣回,並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8.未經管理委員會批准的經營,發生違犯市場管理和價格政策所造成的損失,由從事經營方和直接負責人負責,不能從費用中列支。

9.聯營企業只負責管理委員會批准在本企業從事經營工作人員基本工資和國家規定的獎勵標準,其他獎金和報酬均由乙方自行從分得的利潤中解決,不列聯營企業費用支出。

10.聯營店在經營中發生的商事糾紛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聯營企業負責。

第九條 甲乙雙方聯營時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雙方都同意繼續聯營,須另立聯營合同,或延期執行原合同條款。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變更合同條款,必須在兩個月以前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同意後執行,不經雙方同意,均不得單方違約。 否則,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意見一時不能統一,可報請簽證機關裁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簽章後,經雙方上級批准和合同管理機關簽證之日起生效,並按規定辦理工商企業登記,領取營業執照,以及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企業終止聯營後,庫存商品均按帳目數量、金額,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送交有關部門備查。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管部門(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8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形式

上繳利潤定額包乾,超額全留,不足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三、上繳利潤定額及期限

1.乙方每月上繳給甲方的利潤定額為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將前半年的利潤 元先行支付

給甲方,並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分三次將每次的利潤________元支付給甲方。

四、甲方發包的經營條件

1.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________營業執照及相關證件;

2.甲方提供約________平方米的經營用房,由甲方安裝水錶、電錶,________________設施由乙方自理。

五、乙方承包的經營義務

1.乙方承諾在 ________________經營範圍內合法經營;

2.乙方每兩個月一次向甲方繳納水電費;

3.乙方按法律及政策的規定按時納稅並上繳工商管理費等有關行政規費;

4.乙方的合法經營不受甲方非法干涉,在承包經營期間________________公章由甲方保管,乙方在經營中使用公章須經甲方稽核;

5.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向甲方繳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元;

6.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的債權由乙方享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的終止與續約

承包經營期滿後,雙方簽定的承包經營合同自行終止。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經營, 需在經營期滿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另行簽定承包經營合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七、合同終止後的處理

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撤除已有的裝修(包括乙方自行的裝修),維持營業用房的現狀,營業用房內的餘貨及流動裝置歸乙方所有,並在合同終止後兩日內搬離,與甲方辦妥營業用房及營業執照等有關證件的交接手續,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將__________元保證金歸還乙方。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上繳利潤,每日按應繳額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______天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通知後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並賠償甲方____元的經濟損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繳納水電費,每日按應繳額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______天,甲方有權停止供電供水,逾期_____天,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乙方收到甲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通知後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並賠償甲方___元的經濟損失;

3.乙方非法經營、不按時納稅等行為所引起的一切行政處罰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4.承包經營期間,任何一方單方提出提前終止合同,需提前三個月與對方協商,經得對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合同,雙方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並賠償對方經濟損失________________元;

1/2 ,

5.合同終止後乙方擅自拆除已有裝修,應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經營期間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繳納首期利潤及保證金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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