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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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範文集合9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代理合同範文集合9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二.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對提供的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承擔責任。

2、甲方要購買代理記賬所需的憑證、賬簿、納稅申報表、會計報表等必須的財務用品,費用由委託方支付,該費用不屬於支付的代理記賬的報酬中。

3、為保證乙方記帳、報稅工作的順利完成,甲方應於每月30日前(一般納稅人於次月15日前)將本月會計做帳所需完整、有效的原始票據及資料提供乙方;

4、甲方應保證移交給乙方的所有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會計資料不真實,不完整,不及時而引起的多納稅、少納稅、漏納稅、遲納稅及相關部門的處罰,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5、甲方的經營地址、開戶銀行、法人、聯絡人、聯絡電話等發生變更,應及時將變更後的詳細情況通知乙方,由於甲方變更未及時通知乙方延誤了正常報稅及相關工作,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6、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基本報酬___元。不屬於代理記賬的範圍的事項如果需要乙方代理需要另外支付報酬。

(二)乙方義務

1.遵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會計準則,依法履行會計代理的職責。

2.稽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

3.經委託代理記賬單位簽名後,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向稅務部門定期提供申報的納稅資料以及其他稅務資料。

4.對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5.對委託方指使授意做出不符合國家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的要求可以拒絕。

6.對不符合會計做賬要求的憑證票據等可以拒收並退回,並說明原因。

三.代理記賬的報酬在每___的申報工作完成後支付,不得拖欠和拒付。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經合同雙方簽署後生效,本合同有效期暫為 __年,從合同簽字之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續簽合同。合同條款如果有變更由合同雙方協商。

五.簽約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移交保管銷燬財務資料和檔案。

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承擔違約責任,其他事項可以經合同

雙方協商確定。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在雙方共同遵守《會計法》、《稅法》及各項經濟法規的前提下,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財務工作,在平等互惠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以滋共同遵守:

一、雙方商定在甲方年營業額_____萬元以下,代理費為_____元/月。超過_____萬元,每超過一個_____萬元,每月另加_____元,年末一次結清。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將經營中的財務資訊準確全面的提交給乙方,並接受乙方的會計專業指導,在具體經營過程中有疑問應及時與乙方指定的責任會計溝通。

2.按照合同約定的代理費標準按時支付酬金,支付時間為每月會計及稅務報表作出後。年度提成在每年的年度財務決算報表作出後。

3.甲方因故須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財務交接準備工作。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承諾,用正版安易財務軟體為乙方作帳,恪守會計準則及職業道德,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2.認真履行會計職責,及時準確的做出財務報表,按時報稅。

3.接受甲方的監督,在甲方經營過程中遇到會計方面的疑難問題,應及時予以解答。

4.負責甲方的工商、稅務年檢的財務協助工作,配合稅務稽查,協調企業與稅務的關係。

5.對財務工作中出現的疑難問題應及時通報甲方,在取得協商一致的意見後,進行帳務處理。

6.合同終止時按規範做好財務交接工作。

四、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滿如繼續委託代理財務工作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不另籤合同。

2.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新辦企業在辦理稅務登記手續期間按一個月支付代理費。

4.非新辦企業,在交接財務手續時由乙方對其以前的財務帳目進行清理,清理所發生的費用及產生的工作量的收費雙方另行商定。

5.財務作帳所發生的材料及其它財務耗材,由甲方承擔。

6.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法院裁判。

甲方: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

代理合同 篇3

新的合同法中,首次寫入了委託合同與行紀合同。這既是對我國合同制度的一種創新,又是對我國民商事代理制度的有益補充與完善。本文擬從對代理制度的不同設計的比較分析入手,提出對我國代理制度設計的一管之見。

一、我國原有代理制度簡介

我國原有的代理法律制度基本上沿用了大陸法的傳統。大陸法在代理制度中對於代理人、本人與第三人的關係上十分強調“名義”標準,並特別強調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為時須以本人的名義,這就是所謂的直接代理。而對於既不披露本人姓名、名稱,又不表明自己的代理身份,僅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的活動就不能被視為嚴格意義上的代理,這種情況被稱為間接代理,在實踐中被稱為行紀。由此來對照我國的立法,民法通則第六十三條只規定了直接代理。《外貿代理暫行規定》中調整的代理,除了直接代理外,還有基本類似於大陸法上的間接代理(行紀)。但這一部門規章難以有效彌補我國的代理法律體系的不足,且適用範圍較窄,具有較強的部門保護主義色彩

二、合同法對代理制度的改進與缺憾

合同法進一步完善了代理制度的基本理論框架。在委託合同一章中明確規定了委託人、受託人的權利義務,並以第四百零二條、四百零三條及第二十二章構建了基本完善的間接代理法律體系。因此,以委託合同對代理關係中的內部關係加以調整,以民法通則中代理一節對代理的外部關係進行規定,並以合同法第二十二章的行紀合同對間接代理制度進行了明確,從而健全了我國的代理制度。

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四百零三條的規定,可以說是對我國代理制度的一個較大的改進。該條之規定突破了大陸法僵化的間接代理制度,以全新的姿態借鑑了英美不公開本人身份代理制度。英美的代理制度認為,代理人與本人的行為並無差異,究竟是以誰的名義訂立合同不能成為劃分代理的標準。相反,普通法從適應商業現實需求的立場出發,以由誰承擔合同責任為標準來對代理進行劃分,分為:1.由本人承擔責任的代理;2.由代理人承擔責任的代理,即指代理人不公開本人的身份,也不表明其代理人身份,而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交易的情形。

我們可以看出:第一種情形與大陸法上的直接代理基本吻合,而第二種情形與間接代理類似。但在本人與第三人的關係上,二者有很大的分歧。大陸法認為,在間接代理中,既然代理人是合同的當事人,則合同的權利、義務應當由其先為承受,而後再根據委託合同中的約定將權利、義務轉移給本人承受。若本人想向第三人直接提出請求,則須由代理人進行合同變更與轉讓,使本人成為合同的當事人後,本人方可向第三人直接提出有關請求。英美普通法系在這一問題上仍基於商業便利,肯定了在排除一些不公平的情形下,本人可以直接介入代理人代其簽訂的合同,直接向第三人行使請求權,如有必要可向第三人起訴。而作為介入權的必然結果,第三人如發現了本人的存在則享有選擇權,即可以在代理人與本人中挑選承擔合同責任的人,而一旦選定即不可更改。可見,普通法系的規定比大陸法系更有靈活性。

英美法的這一作法逐漸受到越來越多的青睞,《國際貨物銷售代理公約》已拋棄了大陸法系的“名義”標準,而更多地採用了英美法的觀點。且在第13條第2款規定,當代理人

因第三人不履行或其它理由未履行其對本人義務的,本人可以對第三人要求代理人代表本人取得的權利;當代理人無法履行其對第三人的義務時,第三人發現了不公開的本人後,可以直接向本人行使其從代理人那裡取得的權利。(這一款的規定是針對第13條第1款規定的不公開本人的代理)

我國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規定:“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託人的授權範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係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託人和第三人。”第四百零三條規定:“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時,第三人不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係的,受託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對委託人不履行義務,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披露第三人,受託人因此可以行使受託人對第三人的權利。”“受託人因委託人的原因對第三人不履行義務,受託人應當向第三人披露委託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選擇受託人或者委託人作為相對人主張其權利,但第三人不得變更選定的相對人。”很明顯,新合同法中對於委託合同的規定已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大陸法系的限制,類似於英美法的不公開本人身份的代理。但在第四百零三條賦予當事人以介入權、選擇權時作出了比普通法更為嚴格的限制,即須有本人或第三人違約時,方可行使權利。因此,第四百零三條的兩款規定雖然從形式上類似“不公開本人身份代理”制度,但其在實施上只是一種違約救濟制度,是以間接代理而獨立成為一種新型的代理種類。這一規定與《國際貨物銷售代理公約》的規定極為近似,都是作為一種救濟制度而存在,但又比“公約”規定得嚴,因為公約規定的介入權與選擇權的行使條件除第三人、本人單方違約外,還包括代理人違約、代理人破產發生履行不能及出現不可抗力、情事變更的情形,基本上將各種履行障礙均予以了概括。筆者認為,對選擇權和介入權的限制條件可作如下概括:

1.當代理人不認真履行代理職責以至嚴重危及本人預期利益,經本人指正仍不改正者;或代理人因第三人原因無法向本人履約或基於其它原因而無法履約的,本人可以向第三人行使代理人對第三人的權利,但如果該權利的行使違反了合同中的預設或明示條件時除外。

2.當代理人未履行或無法履行其對第三人的義務時,第三人發現本人後,第三人因此可以選擇代理人或本人作為相對人主張權利。但一經選定即不得變更。

另外,合同法第二十二章專門規定了行紀合同。重點對行紀人不同於一般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做了規定:1.行紀人支出的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由其負擔;2.行紀人可以充當第三人,即進行自己代理,但必須買入時有市場定價且未違反委託人的意思表示;3.明確規定行紀人作為當事人直接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第三人發生違約的情形使委託人受到損害的,由行紀人承擔責任(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一條規定:“第三人不履行義務致使委託人受到損害的,行紀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行紀人與委託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而據四百零三條之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本人可以繞過代理人直接向第三人請求損害賠償。因此,在行紀合同中立法排除了本人的介入權,這是立法者對商事代理特殊性的認同。商事代理中的代理人(如行紀人)都具有較強的專業知識,有豐富的市場交易經驗,且通常以法人而非自然人來充當代理人,有雄厚的財力與良好的信譽,並且以抽取一定比例擁金為代理的最終目的。因此,商事代理的代理人比一般的民事代理人具有絕對的優勢,相應地,其擔負的責任也必然多於民事代理人,因此,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條之規定具有相當的科學性。但也應看到,第四百一十四條在對行紀合

同界定時,將行紀人所代理的行為定義為“貿易活動”不準確。通過上文分析,這裡的貿易活動即指商事活動、商行為,將一個日常生活用語作為一個立法檔案的用詞,是不準確的,加之沒有專門的商事基本法,普通當事人很難區分一般的民事代理人收取一定費用從事一定經濟活動與這裡的行紀人的行為的不同,也很容易造成適用法律上的矛盾。這可以說是行紀合同中的一個缺憾。

三、結論

鑑於合同法對於諸如介入權、選擇權的行使條件、行紀與一般民事代理的衝突等問題的解決、處理仍有不盡人意之處,在現有的立法體系下,希望能通過恰當的立法、司法解釋來加以彌補,以更好地發揮新合同法的效用。但從長遠來看,為適應世界範圍內的商事代理立法專門化的趨勢(不僅傳統的大陸法國家對商事代理專門立法,就連英、美等國也都先後制定了《商人代理法》、《特別公司》等商事代理專門法),因此,在今後的立法規劃及法學研究中應加強對商事代理、商行為乃至商法典獨立性、特殊性的研究,適當時考慮制定我國的特別代理專門立法。與此同時,在制定我國的民法典的同時,也應考慮對代理制度基本理念及其體系的重新定位與安排,使之真正成為統帥民、商事各領域的“基本法”。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友好的協商如下協議,以示雙方信守。

一、代理地區經營許可權

1)甲方同意將優美康品牌在網路經銷權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轉讓,乙方未經甲方授權同意不得跨越許可權範圍以外的地方銷售優美康品牌,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區授權他人經銷同品牌產品。

3)甲方對乙方訂最低銷售數_________元/每月,並於三個月對乙方考核一次,對完不成指標的代理商,公司有權取消其代理權。

二、保證金(代理金)

1)甲乙雙方於簽約後,乙方必須三天內將保證金及貨品預付款匯到甲方指定銀行帳號,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內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帳上,即作為乙方自動放棄,同時甲方有權取消本合同。代理經營應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元,貨品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元

2)甲乙雙方於本合同到期時,乙方不再續簽:依據本合同之第八款規定辦理,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責任前提下,將無息退還乙方保證金,時間為30天。餘款處理:以當季等值貨品相抵之辦法辦理。

三、甲方責任

1)負責設計,提供裝修圖紙(設計費用以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計

2)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為其營業人員安排培訓指導,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以成本價提供乙方模特兒,衣架,包裝袋,燈箱片,海報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責任

1)裝修:根據甲方提供設計方案及陳列規劃,定製道具,對店鋪或櫃位進行全方位的裝潢,並達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遞至甲方公司),費用乙方負責。

2)通訊:乙方必須提供給甲方詳細的通訊地址,本人身份證影印件,電話,傳真,聯絡人,並提供專賣店與專櫃的具體詳細地址與聯絡電話。

3)有效證明:乙方必須提供甲方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明覆印件。乙方經營地必須懸掛標示_________品牌於明顯位置。乙方店鋪內不得銷售其他品牌服飾。

4)每星期一乙方應將上個星期的銷售情況報表傳真至甲方,以便甲方瞭解市場資訊銷售動態。

5)乙方銷售須依照甲方商品之牌價為基準,不得更換或塗改甲方商品之標示牌標籤。

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設計或仿製,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並且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及定金。

7)乙方不得洩露甲方之營業,管理等商業機密資料予第三者,如

8)由於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貨品延期的,甲方即視為乙方認可該批貨品發貨有效期將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貨(該批貨取消換貨率)。

五、結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貨與追加,必須款到發貨,由甲方協助代為發貨。甲方有權不接受電話等其他形式的口頭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單,追加有效期為:公司接到追加單之日起,二十天內有效,如需延長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貨折扣為相關商品零售價的_________%(以上價格為不含稅價格)。

3)乙方配貨換貨率為_________%,追加商品換貨率_________%。

4)甲乙雙方終止協議後乙方不得將存貨退回,且甲方不負責所有之經營管理的投入費用。

六、供貨方式(訂單加配貨制)

1)訂單制:甲方在每年開立二次展示會,供乙方下單訂貨或配貨,甲方根據乙方訂單數量及付款情況供貨。

2)配貨制:甲方按乙方需求配給乙方當季所未訂新款,配法基數為:_________。

3)增補新款:在經營活動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據流行趨勢的變化和市場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統一配貨,配貨基數為_____。(同上第二條)

4)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而擅自取消所訂貨品或配貨,否則扣除保證定金及定金。

七、退換貨方式

1)質量問題:乙方收貨後,如發現質量問題,以傳真格式三天內通知公司業務部,如當時不通知則視為正品,如有損壞公司概不負責。並在10天內返回(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甲方應予無條件換貨。

2)串號問題:乙方收貨後在三天內提出異議,逾期甲方有權不受理。

3)退換:乙方可以在合同約定的退換率內調貨(在非質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碼累計不得超過5件)。期限一個月(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返回的貨品必須完好無損(含吊牌)無汙漬,不影響貨品的再銷售否則甲方有權不受理。

八、違約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條款,如任何一方違約,則違約方必須賠付另一方保證金的全額作為違約款。

2)除合同中有關合同終止條款外,任何一方若無正當理由而任意終止合同時,則違約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證金款的全額違約金。

九、合同終止

乙方如有下述條件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於經營期中,有損甲方名譽,信用與經濟等行為者。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跨區域經營。

3)乙方因經營不善,導致歇業,停業,合併與轉讓等行為者。

4)合同期屆滿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如乙方在簽約後一個月之內,在代理地區未能發展行為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代理優先權

乙方如達成本合同各項規定與目標時,在同等條件之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利。

十一、爭議解決

1)本合同如有未盡之處,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如涉及訴訟,雙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為第一管轄法院審理。

十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為______年,期滿自動失效。合同期滿前30天內雙方可協商續約事宜,並續簽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終止代理關係,需提前30天書面向甲方提出。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公司蓋章後,乙方保證金和貨品預付款到達甲方帳號上方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_________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________,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二、雙方責任義務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與外方商定所有合同條款,並對合同的全部內容與交貨內容負責。

2、及時向乙方支付定金及xx。定金為合同總金額的25%,於雙方協議簽訂三日內支付,其餘75%xx由甲方工廠擔保,並於信用證開出後十天內付清,擔保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按時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比例為合同金額的3%,於協議簽訂三日內支付。

4、預付港口一切費用(報關,接貨,滯報,滯箱費等),預計為________元(根據實際費用結算金額,多退少補)。支付銀行利息(__________個月,金額為_________)及銀行費用。

5、保證該票貨物進口加工後以__________公司名義再出口,詳見雙方出口代理協議。

(二)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外銷合同條款對外簽約,詳見________合同。

2、負責辦理進料加工手冊及其他相關手續。

3、負責代理甲方辦理報關,接貨等手續。

4、及時將有關單據轉交甲方。

5、如果發生索賠等積極糾紛,乙方可在甲方委託下,代辦有關涉外手續。

三、甲乙雙方應各自履行職責義務,如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出現問題或發生損失由各自承擔責任。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與甲方出具的擔保函同時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6

根據《**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託,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

二、人事代理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間,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提前中止合同。要求提前中止合同的一方,需補償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合同期限屆滿,要求終止合同的一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未通知,則視為本合同自動延續至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之日止。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為依據, 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務: 1.辦理人事關係轉移; 2.代辦專業技術人員中高階職稱申報審批; 3.代繳各項社會保險; 4.出具代理人員工齡證明; 5.代辦勞動手冊、視作繳費年限核定; 6.代辦外地人才引進; 7.辦理應屆畢業生集體戶口掛靠; 8.代理人員黨組織關係掛靠; 9.人事檔案管理; 10.應屆大中專畢業生人事代理; 11.首次就業成人教育畢業生人事代理; 12.出具與檔案材料相關證明; 13.有關人事政策諮詢。

(二)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收取乙方人事代理服務費(與檔案管理費語義完全相同) 元/年/人,乙方應在每年十二月底前付清當年費用。

(三)甲方辦理乙方人員因公出國政審、大中專畢業生首次定職等其他人事代理服務按國家與本市有關規定另行收費。

(四)合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為乙方人員辦理轉檔或個人人事代理等服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允許任何單位(司法機關依法執行公務除外)或個人(包括甲方與乙方員工在內)借閱或查閱乙方人員檔案。

(五)合同期間,因甲方原因導致的檔案材料缺損或遺失,由甲方按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在移交委託代理人員檔案時應按甲方要求補全檔案材料與用工手續,因乙方原因導致檔案材料與用工手續不全,由此引起的有關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二)合同期間,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期繳納代理服務費,每遲延一日,甲方有權按照遲延支付的代理服務費的萬分之五/日收取滯納金。

(三)乙方委託代理人員如有增減或其他變化,應在變化發生當月以書面通知告知甲方。

(四)乙方委託甲方的各種單項人事代理服務,除代理服務費外,具體協作事項甲方應按有關政策規定及與乙方簽訂的單項人事代理服務合同要求辦理。

(五)乙方如須增減人事代理服務專案,應與甲方協商並簽訂有關補充條款。

(六)合同期間,甲方如未按合同要求為乙方提供服務,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補償或賠償要求。

五、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市人才服務中心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代理合同 篇7

甲、乙雙方於 年___ 月____日,就乙方承接甲方區域銷售總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優勢互補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簽定本區域銷售總代理合同書,具體條款如下:

一、地區總代理的確認

經雙方確認:甲方開發生產的系列產品有廣闊的市場潛力和發展前景。

(1) 甲方授予乙方區域的銷售總代理權,由其全權負責該地區的銷售和售後服務。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權後,甲方要保證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脫。

二、乙方承諾

(1) 乙方接受甲方授權後,將集中力量,儘快地在所代理的區域內建立起有效的銷售。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權後,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下訂單。每一份訂單的貨物規格為一種至數種,每種規格產品的訂貨數量要達到甲方的要求

三、代理保證

(1)如果出現乙方代理商在甲方拿貨的現象,甲方必須賠償乙方損失,並立即把代理商還給乙方

(2)乙方的總代理權只在授權地區生效,不能在其他已授權的地區擾亂市場,否則,將取消其代理資格。

(3)乙方在代理期間,若自動放棄代理權,或無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關要求,甲方均有權終止本代理合同,在該地區另尋代理商。

代理合同 篇8

乙方經對甲方之經營理念、產品情形、營銷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並表示認同接受,同時結合自身條件、可發展空間、當地市場資源等多方面的商業環境,提出v&v品牌產品區域總代理申請,經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特約定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總則

1、甲、乙雙方都是獨立自主、互惠互利的合法經營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隸屬、投資、僱傭、承包關係代理商其員工不是甲方的員工,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為獨立經濟實體,自負盈虧,獨立核算,自覺維護總部權益,服從總部的統一佈局和管理,切實強化區域市場建設與管理,業務上接受總部督察和指導;

3、甲、乙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規定的各項法規,守法經營;

4、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約束和保護

第二條:代理經營區域、代理經營期限

1、乙方代理經營區域範圍是 省 市 ,乙方只能在此區域內經營銷售或從事代理業務,乙方未取得本合同之外的書面許可,不能以任何形式跨區域經營;

2、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a、品牌字號形象標識;

b、營運和促銷方案;

c、形象識別cts系統;

d、統一的廣告資源和廣告效應;

以上經營技術資產乙方只能分享使用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國內市場的開發、推廣及廣告宣傳;

2、同意乙方無償使用提供的經營技術資產;

3、負責產品按時、按量的供應;按進貨比例免費提供相關海報、展架等宣傳資料;

4、根據全國各地市市場變化、發展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配備方案,甲方有建議權和參考權;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商品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和指導;

6、甲方對乙方實施代理價供貨原則,以統一的《供貨價格表》為準(見附表1、2)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區域壟斷經營權

代理商正式確立後,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在其區域發展代理商、直營專賣店;

2、返利權

甲方按季度執行返利,凡每季度完成 萬元銷售任務的,甲方給予 %的季度返利獎,完成全年任務後再給予 %的年終獎;

3、價格自治權

代理商可制定自己區域內指定價格10%-20%的浮動供貨價格,定價原則須書面報請總部備案後實施;

4、區域招商自治權

乙方不得以收取代理費為目的,須加強區域市場的維護與管理,最終以銷售產品為目標,為幫助代理商快速實現資金回籠,代理商須自己釋出廣告招商和通過總部的統一廣告招商,其招商政策享有高度自治權乙方的招商政策、營運政策須書面報請甲方備案後實施;

5、商品配送權

代理商有權要求總部按市場需要及時、快速、準確進行商品配送,無特殊情況乙方匯款到後五個工作日內發貨,甲方新款產品允許乙方的優先供應,並於十個工作日內發貨;

6、乙方發展加盟店或區域代理商時,須與加盟店或區域代理簽訂合同書(包括合同書的變更、終止、解除等其它補充條款等文字均應一式叄份),將其中一份在簽訂後7日內快遞總部存檔備案;

7、乙方負責乙方和乙方發展的代理商、加盟店,每月底須向甲方提供營運報表和財務報表資料,以提升甲方整體管理水平;

8、甲方對乙方返利以簽約之日起按季度,年終結算,優惠讓利部分每次兌現

第六條:其它補充規定

1、乙方招商時可收取代理商的代理費,但不得以收取此費用為目的;

2、乙方只能在其區域內從事代理業務和經營銷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區域經營銷售;

3、在乙方簽定本合同前,甲方已在其區域內發展了代理商,乙方必須保障其和甲方簽定的合同權益

第七條:購貨、換貨、退貨原則

1、代理商應提前一週將購、換貨計劃以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告知甲方,為避免配送延誤,乙方應同時以電話方式通知甲方收取傳真及電子郵件;

2、乙方可要求甲方代辦託運,款到發貨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詳細地址和要求以汽車零擔快運、鐵路快運或空客快運,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對代理商實施退、換貨政策,代理商需要調換產品,應在進貨2個月內換取同類產品,換貨率不超過其當批進貨總額的5%,如超過2個月概不辦理凡非甲方原因造成貨品不良品質(損壞、汙染、洗滌、穿著等)影響產品再次銷售,甲方不予退換如果乙方因特殊原因不想再代理經營需要退貨,雙方協商後甲方給予收回,退、換貨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4、代理商也可提供詳細地址要求總部直接代發貨至零售商客戶

第八條:合同的違約責任和其它

1、在合同期內每月完成 萬元的代理定額,前期開拓市場可放寬至三個月完成 萬元,以後隔月未完成合同定額,按放棄代理資格處理;(注:當月超額進貨部分可以向後月分攤,後月超出部分不能向前月分攤)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約應按合同約定向對方賠償違約金;

3、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為因素影響合同執行,向另一方提交合同無法履行的`書面報告,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合同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續約,應在合同期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簽申請,免收任何費用,若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代理權終身享用;

5、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應本著協商的精神解決

第九條:其他事項

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協議為準;

2、乙方款到甲方帳戶合同正式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4、從簽定之日起既具有法律效應;

5、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主管: 手機:

地址:

公章: 簽字:

代理合同 篇9

授權 甲方授權乙方作為“廣教網”在___________省(地區、市)的市場代理,代理資格及授權為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合作內容: 1. 甲方為乙方提供“廣教網”遠端教育資源系統,整套衛星資源接收裝置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整套衛星接收系統裝置詳見附件一) 2.&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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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業代理合同 01-16 11:27 27 KB 10

茲委任___貿易有限公司為____地區___修理及銷售之代理商。第二條 代理商之職責 第三條 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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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合同 01-16 11:16 24 KB 9

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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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就合作開展Internet使用和推廣應用,共同發動企業、組織和個人上網建站事宜進行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申請、虛擬主機及其他相關業務,雙方達成並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1. 甲方成為代理的基本條件

甲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須瞭解網際網路、計算機相關服務,具備提供相關服務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並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產品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資訊。乙方對提出代理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稽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資格。

2. 甲方權利義務

2.1 甲方向客戶提供域名申請、虛擬主機及其它相關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聲譽。

2.2 甲方確保自己及客戶的網站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和法規,甲方違反此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3 甲方承諾不以低於乙方給予其的代理價發展客戶,與乙方進行不正當競爭,也不從事其他有損乙方利益的活動。甲方違反此義務時,乙方有權自行決定提高乙方的代理價格或取消乙方的代理資格;同時,甲方違反此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4 甲方須詳細閱讀並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下同)上釋出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內容,並嚴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託業務時,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規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資料資料並按正確步驟進行。甲方有義務定期瀏覽乙方網站,以及時瞭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變動。

2.5 甲方在申請各類域名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有關的域名申請協議的各項規定,在租用虛擬主機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虛擬主機租用合同的各項規定,在使用其他收費服務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相關服務條款的規定。

2.6 甲方應按乙方制定的屆時有效的價格標準為所選擇的服務付款,並及時為所代理的域名及虛擬主機續費,乙方不負有提前通知的義務。甲方未按時付款或未及時續費造成域名被刪除、虛擬主機被關閉或資料庫被刪除的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2.7 甲方應對乙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資訊給予保密。

2.8 甲方將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 乙方權利義務

3.1 乙方以線上申請系統方式為甲方提供國際域名申請服務,並盡力使該申請系統有效執行。

3.2 乙方按甲方定製的服務規格為甲方提供虛擬主機服務,並按虛擬主機租用合同規定的義務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援。

3.3 乙方按甲方定製的其他收費服務的規格為甲方提供服務,並按有關服務條款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援。

3.4 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價格,並將在網站上及時公佈或通過電子郵件通知甲方變更後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價格資訊。更新後的各種資訊自公佈於乙方網站或通過電子郵件通知之時起生效,非特殊情況上述變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將甲方的名稱出現在乙方的媒體廣告中。

3.6 乙方持續完善代理服務系統,以更方便和支援甲方開展代理業務。

3.7 乙方視必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4. 相互關係

甲方與乙方是相互獨立的締約人,本協議並不能解釋為任何一方是另一方的合夥人、合資企業、委託人或代理人,或建立了任何形式的合法聯盟或聯營。本協議的名稱和標題僅為便於閱讀之目的,不包含任何實質意義,尤其是“代理”一詞,在任何時候與任何場合都不得理解為甲方為乙方的代理人。

除了本協議中已表達的之外,每一方都有獨立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均不得將其債務強加於另一方或影響已賦予另一方的權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為引起第三方訴訟、索賠,均由該方獨立承擔責任。

5. 付款/結算條款

5.1 甲方成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資金限額是3000元人民幣,甲方在向乙方委託首次業務之前,須將至少3000元人民幣以有效方式匯至乙方在網站上指定的銀行帳號,之後發生的業務逐筆從其中扣除。

5.2 乙方的自動系統逐筆結算甲方的委託業務並從預付款中自動扣除,甲方自行查詢餘額並保證其餘額足以支付下一筆委託業務。

5.3 若甲方連續三個月不發生業務,則乙方有權將其級別由代理降為直接客戶,甲方降級後發生的業務按直接客戶的價格標準計費,但合同解除時甲方帳戶中的餘額按本合同5.5條的規定處理。

5.4 乙方按要求為甲方開具發票(發票總金額不超過甲方所匯的實際金額)並以掛號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記的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為客戶分別開票等),須在匯款傳真件上詳細說明。

5.5 合同終止時,如果甲方實際發生業務的金額已超出人民幣3000元,則乙方如數退還甲方帳戶中的餘額;如果甲方實際發生業務的金額未達到人民幣3000元,則乙方扣除包含實際發生業務金額在內共3000元人民幣的款項後,剩餘部分退還甲方。

6. 違約責任

6.1 虛擬主機:甲方向乙方租用虛擬主機期間,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戶網站無法訪問,乙方承諾補償甲方以宕機時間乘以2倍甲方已付相關時段費用的賠款。由於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支付的空間租用費。由於甲方或甲方客戶違反規定使用虛擬主機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6.2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申請成功的域名丟失或被刪除,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為該域名支付的域名申請費。因甲方或甲方客戶原因造成申請成功的域名丟失或被刪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6.3 其他收費服務: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製的其他收費服務的,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為該收費服務支付的費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戶原因造成該收費服務無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6.4 除經乙方認可並授予信用額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時交納費用時即視為違約,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託的業務並有權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虛擬主機的使用權,直至取消乙方代理資格。乙方違反其他依據本合同應當承擔的義務,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7.免責條款

7.1 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援時,不視作乙方違約,甲方對此表示認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且無法避免的客觀事件,如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諸如海底光纜受撞船事件的影響而損壞,通訊線路或伺服器發生超出乙方防範與預見能力的故障等類似事件。

7.2 乙方在進行虛擬主機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甲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此類情況每月不得超過三次,每次不超過2小時。

8.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8.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8.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8.3 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被撤消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式,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分立或與第三方合併等不在此列;

8.4 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8.5 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8.6 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9.附則

9.1 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並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列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9.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慣例。

9.3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則雙方另籤新合同。上述情況下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9.4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單位代理蓋 章): 聯 系 人:

授權代表簽字(單位代理): 聯絡電話: :

聯絡地址: 傳 真:

本人簽名(個人代理):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個人代理): 電子郵件:

網 址: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科技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

電話:***-******** 傳 真:***-********

地址:**市**路南三段24號4樓 郵 編: ******

電子郵件:swb@*******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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