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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土地租賃合同4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土地租賃合同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必備】土地租賃合同4篇

土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村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安市 村

出租方代表: 職務: 聯絡電話:

承租方:陝西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承租方代表: 職務: 聯絡電話:

為加快農業科技推廣,發展農村經濟,經甲方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租賃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為了維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農村土地租賃合同書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租賃土地面積、位臵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集體所有位於大壟山的面積 畝(具體面積、位臵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土地方位東至路為界,南至村莊為界,西至五隊田為界,北至渠道為界。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油橄欖等農作物種植

2.承租形式:租賃

三、土地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30年,租賃期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土地承租金基礎價每畝每年人民幣250元,每五年遞增一次,每次遞增每畝50元,以此類推。

2、該土地的承租金交付方式:第一期的承租金(即20xx年6月

1日至20xx年5月31日)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必須於合同籤

訂後五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以後的28年的承租金按先交款後經營的原則每年支付,乙方於每年的1月1日前向甲方全額交納下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承租的土地擁有所有權。

2、對乙方的經營情況有監督檢查權,對乙方的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有糾正制止權,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5、承租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臵補助費。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但不包括生產用房及水池、苗圃等。

3、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準荒蕪,不搞破壞性、掠奪性經營。不得違反有關土地管理的其他規定。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5、承租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6、在承租期內乙方可以轉租,合同性質條款內容不變。乙方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轉租手續,轉租的第三方必須完全承擔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不得對抗本合同,並進行合同變更。承(轉)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承(轉)租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租賃。

7、按時向甲方交付承租金和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繳納各項稅金。租賃期內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

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本土地租賃合同自行解除。雙方當事人就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達成書面協議的,應報古市鎮人民政府備案。因土地租賃經營發生糾紛,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松陽縣人民法院起訴。

八、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乙方不按期交納承租金,每天按所欠承租金的0.5向甲方

支付滯納金。超過30天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

以賠償。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伍萬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出租方一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承租土地並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乙方對土地進行再轉租,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出租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若不繼續承租的,乙方對土地進行重要(大)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能拆除而不影響承租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承租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適當經濟補償。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備案各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村村民委員會 浙江 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20xx年 3月 16 日

簽訂地點: 會議室

鑑證機關:(章) 鑑證日期:

土地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地塊位於 (詳見《土地使用證》附件),面積為 平方米(合 畝),其宗地位置與四址範圍如甲,乙雙方確認的`附圖所示。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出租地塊用途為 .乙方承租後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變更用途,須經甲方及當地建設規劃主管部門同意,甲乙雙方協商調整年租金後,向 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用途變更手續。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的年租金為每平方米元人民幣,年租金總額為 元人民幣。乙方應於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按時繳納年租金。首次年租金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 天內繳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計收,超過半年的按全年計收。

乙方不按時支付年租金的,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付款額的 向甲方交納滯納金。超過六個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權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

第五條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甲乙雙方應向

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甲方領取土地使用權出租許可證,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

第六條 土地使用權租金的調整,每隔年調整一次,每次調整幅度為百分之 .租金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乙方應按新的標準繳納年租金。

第七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租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轉租,抵押。如需轉租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雙方簽訂轉租合同後到國土資源局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 乙方在接受租賃場地移交手續後,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移動。界樁遭受損壞或移動應及時報告甲方重新埋設,測繪費和界樁費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 乙方在租賃場地上需要新建,擴建或翻建建築物,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規定辦理有關報批手續,雙方應簽訂土地租賃期滿後承租方新建建築物的處置協議。

第十條 土地租賃期滿,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國土資源局交還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辦理土地使用權租賃登出登記手續。對該地塊內乙方投資建設的建築物,附著物,應按雙方簽訂的處置協議,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的60天內處置完畢,逾期未處置完畢的,由 國土資源局向乙方發出書面處置通知。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的,須在期滿前六個月內向甲方提交續租申請,由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向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續租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因提前終止經營等原因,需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總額的違約賠償金。

第十二條 依據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體非農業建設用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因國家和農村集體社會公共利益需要,集體土地所有權者報經國土資源局稽核和 人民政府批准後,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者根據土地利用現狀,給予承租方相應的補償。

第十三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租賃地塊所屬轄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等,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報人民政府批准後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一份交國土資源局存檔。

第十七條 本合同於年 月 日在 簽訂。

第十八條 本合同為列印版本,除簽字蓋章部分外,其他手寫內容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電傳: 電傳: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戶名稱: 帳戶名稱:

帳號: 帳號:

土地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地區優勢和資源優勢,改善當地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位於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該村村民所有的,位於土地租賃給乙方作為

二、。經甲乙雙方測量,乙方租賃的土地共計

三、租期為年 月日止;合同期滿如乙方繼續經營,應續延此合同,續延期限為

四、租金計算辦法:每畝每年200元,大寫貳佰元整(人民幣)。

五、付款方式:每兩年付一次,作為土地租賃費;先付款後使用土地。

六、甲方收取租金後應當按相關規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當而引起甲方與村民的矛盾與乙方無關,由此影響了乙方的生產經營,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甲方租賃給乙方使用的土地,甲方應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八、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九、在租賃期內,涉及乙方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涉及該地農、牧、林等方面的稅費由甲方承擔。土地租賃合同十、乙方租賃使用過程中需經過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無償通行權,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負責解決。 十一、乙方有權在所租賃的土地上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或其它綜合開發利用等。乙方開發利用租賃土地除按本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納費用。

十二、在合同期內乙方因經營需要需轉租這塊土地的,乙方有權自行轉讓,所有收益款項歸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如在租賃期內,遇有政府對該土地徵收、徵用行為時,土地附作物賠償費由乙所有,土地賠償由甲方享有。

十四、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到甲、乙雙方合同目的實現的,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應交租金到期後超過三個月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經濟損失自負;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影響到乙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如當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限制乙方對該土地的使用而無法繼續經營等其它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固定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平合理協商補償

事宜。但乙方所種植的樹木所有權仍歸乙方,如歸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對價。

十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納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額每日收取的違約金;

2、如甲方違反約定義務,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此違約金不能彌補乙方的損失,需另行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或由乙方委託有評估資質的中價機構評估,其評估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並報寶慶鄉人民政府、保和村兩委備案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附:1、平面圖一份; 2、村(組)民自願租賃承諾書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土地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路____號的____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務必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忙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帶給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帶給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裝置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裝置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狀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職責,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裝置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九、租賃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為____元,由乙方於每年____月____日交納給甲方。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都市計畫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職責。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或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狀況。

參考條款:甲方收取租金時務必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能夠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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