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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二手車買賣合同集合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二手車買賣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實用的二手車買賣合同集合5篇

二手車買賣合同 篇1

______(下稱賣方)與______(下稱買方)就有關___(船名)船的買賣事宜達成協議,於____年__月__日正式訂立本合同。

船級:_____________。

建造年份及廠家:_______年由______船廠建造。

懸掛旗幟:________。呼號:_______。

登記號:_______。登記地點:______。

登記噸位:________。

本合同的條款如下:

1、船價

船價為__________。

2、保證金

為了確保全合同的嚴格履行,買方應在合同簽訂日後的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金額佔買價百分之十保證金。該保證金應存入____銀行所開立的買賣雙方的共同帳戶上,如有利息應歸買方。開立保證金帳戶的費用應由買賣雙方均等負擔。

3、付款

在船舶移交時,上述買價應由___銀行以___支付給____銀行。

該買價不負擔銀行手續費。上述付款不行遲於移交工作已準備就緒及賣方已給予買方書面或電傳通知後的三個銀行工作日。

4、船舶檢查

買方有權查閱船上的船級記錄,並在___(時間)內宣佈是否予以承認。賣方應在____(地方)為買方安排船舶檢查。

買方不得因船舶檢查而延誤船期,否則,買方應向賣方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買方在檢查處於漂浮狀態的船舶時,不可將其拆解開,也不可給賣方造成費用上的負擔。在檢查過程中,船舶的輪機日誌和航海日誌應提供給買方查閱。經檢查,憑賣方在船舶漂浮檢查後四十八小時內收到買方的書面或電傳通知為準,一旦船舶獲得認可,賣買關係即告確立。賣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買方關於船舶船級記錄的認可通知,保證金應立即釋放,本合同宣告無效。

5、交船時間和地點

船舶應在___進行交接。

移交時間/解除合同日期:___年__月__日。

賣方應及時地將船舶動態、船舶預計進塢時間和地點告知買方。

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宣告無效,保證金應立即釋放給買方。6。進塢

為了便於船舶的移交,賣方應將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幹船塢內,由船級社檢驗船底及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或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有斷裂、損壞或缺陷,以致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則上述缺點應由賣方自費修復直至___1)對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滿意為止2)。

船舶在塢期間,在買方或船級社代表的要求下,賣方應安排抽出尾軸。倘若尾軸完全毀壞或發現有缺陷,以致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則賣方應自費將其新換或修復直至

船級社完全滿意為止。

尾軸的抽出和換新之費用由買方承擔,除非尾軸的抽出(無論損壞與否)、換新或修復系出於船級社的要求,在該情況下,上述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軸上述斷裂、損壞或缺陷,或者船級社有抽出尾軸之要求(無論損壞與否),則與船舶進出塢有關的費用包括船塢費的驗船師費均應由賣方承擔。在任何其它情況下,上述費用應由買方承擔。

船級社引入幹船塢的費用和將船舶由幹船塢移至交船地的費用均應由賣方承擔。7。備件/燃料等

船舶包括屬於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應由賣主移交給買方。所有備件和備用裝置包括備用尾軸和備用螺旋槳,凡是在船舶檢查時屬於船舶的物品,無論是否曾使用過,是否在船上,都應成為買方的財產。但是,正在訂購的備件不包括在內,倘若發生轉運費用問題,則轉運費用應由買方承擔。賣方不需要對交船前已經從後備庫中取出用於替換的備件包括備用尾軸和備用螺旋槳進行補充,但是,被替換下的物件應成為買方財產。無線電裝置、導航裝置包括在本售賣中,無須另外付款,只要它們確係賣方財產。

賣方有權將印有賣方旗幟或名字的陶器、盤子、刀叉餐具、亞麻織品和其它物品拿上岸,只要賣方用沒有標記的類似物品替代之。屬於賣方專用的船上圖書、資料表格等不包括在內,賣方不予以補償。船長、高階船員和普通船員的私人行李包括日用品儲藏箱以及下列物品均不包括在本售賣中:______、┅┅等。

船上剩餘的燃料、未使用的潤滑油、備用品和伙食應由買方接收並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場價格付款。

本條款下的付款時間、地點和幣制與買價的支付相同。

8、文字

作為對買方支付買價的交換,賣方應向買方提交合法的船舶售賣讓證明書,證明該船沒有任何債務、海上留置權以及其它債務之牽連,經公證機關認可,並由____出具船舶無債務證書。交船時,賣方應登出船舶登記,並向買方提交船舶登出證書、保證金及買價與保證金之差額連同前述第七條的付款將一併交付賣方。

交船時,賣方應將船上的全部船級證書及全部圖紙交給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將其擁有的其它技術檔案迅速交給買方。航海日誌應由賣方收存,但買方有影印的權力。

9、債務

賣方保證在交船時船舶沒有任何債務、海上留置權以及其它債務之牽連。交船前,倘若發生任何有關所售船舶的索賠要求,賣方必須擔義務保護買方使其免受由於上述索賠所造成的損失。

10、稅款

任何與懸掛買方旗幟的船舶之購買和登記有關的稅款、費用以及其它開支應由買方承擔;與賣方登出船舶登記有關的類似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11、交船條件

賣方應對屬於船舶一切的物品承擔風險和費用直至船舶移交給買方為止,但須以本合同的條款為限。船舶應按其接受檢查時的狀況移交,自然損耗除外。

船舶應按現有船級移交,船級上不得有船級社的批註。交船前,賣方應將其所知的'任何有關問題告知船級社。否則,一經船級社獲悉,將取消船級或在船級上另加批註。

12、船名與標記

船舶移交時,買方應負責更換船名和煙囪標記

13。買方違約責任

倘若買方未能按前述規定支付保證金,賣方有權取消合同,並對所造成的損失和涉及的

全部費用及其按年利率12%計算的利息提出索賠。

倘若買方未能按前述規定支付買價,賣方有權取消合同,保證金及其利息收入應歸賣方所有。若保證金尚不足以彌補賣方的損失,賣方則有權繼續要求對其損失和費用及其按年利率12%計算的利息進行賠償。

14。賣方違約責任

倘若賣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續或未將一切屬於船舶的物品移交給買方,買方有權取消合同,全部保證金包括按年利率12%計算的利息應退還給買方。賣方應就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續或未將一切屬於船舶的物品移交給買方而給買方靠成的損失予以適當補償,如果證實確係賣方過失所致。

15、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上如發生糾紛,則應在___按___(國)3)的有關法律進行仲裁,或由雙方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仲裁解決。

倘若買賣雙方未能就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達成一致則糾紛應由三名仲裁人仲裁解決,雙方各指派一名,第三名由__4)指派。

倘若一仲裁人拒絕受理或不能履行其職責,則其指派方應另行指派一名仲裁人替代之。倘若一方在另一方指派仲裁人後兩週內仍未指派出仲裁人(無論是初始仲裁人還是替代仲裁人),且指派方已向未指派方發出了有關提醒指派仲裁人的信函、電報或電傳,則在指派方的請求下,指派第三名仲裁人的一方也應代表未指派方指派一名仲裁人。___仲裁法庭的仲裁為終結仲裁,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必要時,該仲裁可與法院的判決一樣,由法院和其它主管當局強制執行。本合同以服從仲裁所在國的法律為前提。

甲方:乙方:日期:

二手車買賣合同 篇2

為了明確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願同意簽定以下協議(賣車方簡稱甲方,買車方簡稱乙方):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一、甲方有一臺 出售,車號為 :車架子號為 ,發動機號 ,車體乙方願意接收,擬定價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

二、隨車證件:(有證打“√”,無證打“×”)

1、行駛證( )2、附加費證( )3、交強險( )4、機動車登記證書( )。

2、甲方保證此車手續真實有效,不是套牌車及一證兩車,發動機和車架號碼必須與檔案相符(無權、債務、抵押)盜搶及交通事故、糾紛,如有不實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該車在 年 月 日時以前發生一切事宜(違章、違法)行為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該車 年 月 日時以後發生的一切事宜(違章、違法)行為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本次交易純屬甲、乙雙方自願,如乙方需要辦理變更手續(提檔、過戶),甲方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費用 方承擔。

七、其它:

八、甲方雙方 錢、車交付兩清,不再另立字據。

簽字後此協議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以示信守。

甲方(賣方)簽字: 電話:

乙方(買方)簽字: 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時籤

二手車買賣合同 篇3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天津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舊機動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賣人依法出售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車輛牌號 津證件種類 證件號碼 廠牌、型號 顏 色 車輛型別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 行使里程km

車輛使用性質:□私人 □公務車 □計程車 □租賃車 □其他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舊機動車的價格為(不含稅費)、(人民幣/大寫) 元買受人應於 年月日在 (地點)同出賣人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現金 □支票 □匯票 □舊機動車抵扣部分新車款項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日向出賣人支付車款的 %。

出賣人應在收到車款後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受人在3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

第三條: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出賣人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出賣人保證向買受人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受人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出賣人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出賣人收取車款後,出具收款憑證。

5、買受人應持有效證件與出賣人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7、在出賣人舊車交付之日以前所發生的任何形式的交通違章由出賣人全部承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出賣人應承擔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2、出賣人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款總

價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受人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出賣人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4、出賣人未按照約定日期內交付車輛的,逾期每日按車款總價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天津仲裁委員會汽車流通行業工作站仲裁;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受人(簽章):出賣人(簽章):

日期:日期:

地址:住所:

電話:電話: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文字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的示範文字,供當事人約定使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出賣委託人(以下簡稱出賣人),是指委託居間人出賣二手車的當事人。

本合同所稱的買受委託人(以下簡稱買受人),是指委託居間人買入二手車的當事人。

三、出賣人必須擁有出賣車輛的所有權

或處置權。屬國有資產的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鑑定評估,並持有本單位或上級單位出具的資產處理證明。

四、本合同簽訂前,應當充分了解本合同的有關內容、瞭解與核對合同的條款、履行合同的時間、支付佣金的方式和數額、違約責任的承擔、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等。

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供車輛的使用、修理、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海關監管、交納稅費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實情況和資訊。

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前,應當仔細瞭解、查驗二手車的車況、有關車輛的證明檔案及瞭解各項服務內容等。

五、本合同示範文字自20xx年9月1日起使用,今後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續使用。

六、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本合同,天津市汽車流通行業協會對本合同進行日常的管理和領取。

二手車買賣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簽約地址: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目的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二手車買賣和完成其它服務事項,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當事人及車輛情況

(一)甲方基本情況:

1.單位程式碼證號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身份證號碼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2.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二)乙方基本情況:

1.單位程式碼證號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身份證號碼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2.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三)車輛基本情況:

車輛牌號 滬 車輛型別

廠牌、型號 顏 色

初次登記日期 登記證號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碼

行使里程 km 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

車輛年檢簽證有效期至 年 月 排放標準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證號 (徵稅、免稅)。

車船使用稅納稅記錄卡繳付截止期

車輛養路費交訖截止期 年 月(證號 )

車輛保險險種

保險有效期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配 置

其它情況

第三條 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其中包含車輛、備胎以及 等款項。

過戶手續費約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由 承擔(以實際發生費用為準支付)。

第四條 定金和價款的支付、過戶手續、車輛交付

(一)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按車價款 %(≤20%)人民幣 元(大寫 元)作為定金支付給甲方。

(二)車輛在過戶、轉籍手續完成前,選擇以下第( )項方式使用和保管:

1.繼續由甲方使用和保管。

2.交由乙方使用和保管。

(三) 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將本車辦理過戶/轉籍所需的有關證件原件及影印件交付給 方(做好籤收手續),由 方負責辦理手續; 方為二手車經銷企業時,由 方負責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四)自過戶、轉籍手續完成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車價款人民 元(大寫 元),同時 方付清過戶手續費。支付方式:(現金/轉帳)。

(五)如由甲方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應於收到全部車價款之日起 日內將有關證件交給乙方;如車輛由甲方使用和保管的應於收到全部車價款之日起 日內將車輛交給乙方(交付地點 )。

(六)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承諾出賣車輛不存在任何權屬上的法律問題和尚未處理完畢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應提供車輛的使用、維修、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海關監管、交納稅費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實情況和資訊。

(二)甲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還應向乙方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承諾。

(三)對轉出本市的車輛,乙方應瞭解、確認買受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四)雙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供各類證明、證件並確保真實有效。

(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3款,致使車輛不能過戶、轉籍,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違約的,甲方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乙方違約的,則乙方無權要求返回定金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二)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4款,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的,應按延期天數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天人民幣 元。

(三)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5款,甲方延期交付過戶、轉籍的有關證件或車輛的,應按延期天數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人民幣 元。

(四)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無條件接受退回的車輛並退回乙方全部車款,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五)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車輛價款的 %(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並繼續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承諾。

(六)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3款,致使車輛不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的`,本合同解除,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並賠償甲方相應經濟損失。

(七)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4款,致使出讓車輛不能過戶、轉籍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支付人民幣 元給守約方,守約方另有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八)

第七條 風險承擔

本合同簽訂後,車輛在過戶、轉籍手續完成並實際交付前:

(一)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擔風險責任。

(二)乙方使用和保管的,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關行業組織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它

(一)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二)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提供的其它書面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車交易市場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二手車買賣合同 篇5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行使公里數:_________;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出租、□租賃、□非營運、□其他;車輛上(是/否)存在抵押權,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1、車款為(不含稅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買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待辦理完過戶手續後再即時支付剩餘車款。

2、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______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方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_________。

3、相關檔案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付憑證、□銷售舊機動車委託書、_________。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第三條

1、該車在20年月日時分以前發生一切交通事故、經濟糾紛、法律責任均由原車主或轉讓人負責,該車在20年月日時分以後發生一切交通事故、經濟糾紛、法律責任均由承買人負責

2、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備案機關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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