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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招標代理合同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招標代理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推薦】招標代理合同

招標代理合同1

合同編號:125553

甲方:(委託人)河北XX公司

乙方:(被委託人)河北XX公司

甲方作為____市____區南花園商貿區金世界專案的開發建設單位,乙方作為具有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代理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工程建設專案招標委託代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1.工程建設專案概況如下:

專案名稱:____市____區南花園商貿區金世界專案拆遷B區。

專案地點:____市____區南小街以西,木利街以東,裕園廣場規劃路以北,永安XX以南。

專案內容:商品樓及回遷樓。

專案規模:建築面積約10萬平方米。

總投資:約30000萬元。

2.委託範圍

2.1委託代理招(議)標範圍:

本專案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重點裝置和材料採購。

2.2委託代理的工作內容:

(1)代擬發包方案,辦理專案登記;

(2)編制工程招標方案,釋出招標公告;

(3)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並負責編制資格預審檔案;

(4)對投標人有關資質證件,社會信譽及工作質量、能力和其他內容考察;

(5)組織評審機構,按評審標準和辦法確定資格預審合格單位,併發放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

(6)編制招標檔案,並辦理招標檔案的備案工作;

(7)編制工程量清單;

(8)根據甲方委託編制標底並負責保密;

(9)組織投標人現場踏勘、對招標檔案答疑及補充。並做好會議紀要,作為招標檔案組成部分在規定時間內發至各投標人;

(10)組織開標、評標;

1、協助甲方組織召開定標會議,發放中標及未中標通知書;

2、草擬工程合同,可參與承包合同的簽訂,根據招標檔案及中標人在投標檔案中明確的各項承諾,組織關於合同條件各項談判;

3、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將代理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種原始記錄,系列檔案及時裝訂、整理、存檔並報工程招投標督管理機構備案;

4、將所有備案資料在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通過,完成承包合同的備案;

5、與發包有關的其他事宜;

3.代理費用的負擔及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依據,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4.甲方的權利

4.1甲方有權確定招(議)標形式及方式。

4.2甲方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有權確定乙方的具體工作內容。

4.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交招(議)標代理工作階段性的工作報告,及招標備案資料。

4.4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招(議)標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不稱職的工作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5甲方可自行編制標底,也可委託乙方負責編制標底。

4.6甲方有權審閱乙方編制的招(議)標檔案,並提出修改意見。

4.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招(議)標代理前對其所要進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詳細的計劃,包括:招(議)標工作的組織、招(議)標工作的人員安排、招(議)標工作的進度安排、招(議)標工作的階段性會議、向甲方應作的階段性彙報,並有權要求乙方嚴格按計劃進行招標代理活動。

4.8在出現非正常情況或重大問題時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彙報,而不是自行決定。

4.9在代理業務中,乙方應充分聽取甲方的意見和要求,並且將甲方意見和要求深入地貫徹到招(議)標檔案及代理工作中,以確保完全實現甲方的委託意願。乙方同時保證代理工作的合法有效。

4.10如果乙方的工作成果未實現甲方在本熱門合同樣書.9中的合同目的,或者是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以及洩露招標的祕

密,給招標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投標活動正常進行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索取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11自擬定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檔案必須經甲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5.甲方義務

5.1專案招標前甲方根據招標工作的實際需要向乙方提供完整、正確的基礎資料、相關檔案及便利條件(包括:資金來源、報建手續、場地條件等)。

5.2甲方授權熟悉本專案情況的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絡。

6.甲方的責任

6.1甲方按雙方商定的內容、時間向乙方提交基礎資料及相關檔案和要求,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和時限性負責。

6.2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導致乙方不能收到應得代理費,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索賠。

7.乙方權利

7.1在審查投標人資質中,遵照招(議)標檔案的規定及甲方的授權,有權提出對投標人的投標資格進行確認與否的建議。

7.2對甲方要求的投資、質量、工期目標內容有進行改進的建議權。

7.3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專案的招標工作。

8.乙方義務

8.1針對甲方的委託,乙方應成立專門的招標代理專案組,並

任命經甲方認可的具有工程建設類執業註冊資格(高階職稱)的專業人員為專案組組長,專職負責甲方委託專案的招標代理工作。並將專案組組成人員情況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作為合同的附件。

8.2在代理招標中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宣傳解釋國家、省、市有關招標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證招標投標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合法性。

8.3在履行甲方委託工作期內,乙方應運用合理的專業技能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嚴格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關於招標人的各項義務,公正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8.4乙方應積極協調甲方做好招(議)標前期的準備工作,提供有關諮詢服務,並嚴格履行招(議)標工作的'全部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議)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8.5乙方應對招(議)標工程的各種資料、資料嚴格保密,不得接受與此專案有關的投標諮詢。

8.6乙方不得與被代理招(議)標工程的投標人有隸屬關係或著其他利益關係。乙方的工作人員如與本專案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乙方不得參與任何可能與甲方利益相沖突的活動。

9.乙方的責任

9.1按時完成甲方委託的招(議)標工作內容,對招(議)標有關的各項資料、技術經濟分析結論等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9.2在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要求終止代理工作,或解除合同,

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9.3乙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因乙方過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當事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甲方及其他當事人進行賠償。

9.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投標單位的回扣,不得接受投標單位的任何禮品及宴請。

10.招標代理業務時限

自勘察設計招標至拆遷B區整體工程驗收投入使用。

1.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其他

2.1投標擔保要求

乙方需在招(議)標檔案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擔保,投標擔保可採用投標保函或者投標保證金的方式,具體方式和數額由甲方在招(議)標工作開展前確定。

2.2完成招標代理工作中費用承擔的約定:

合同生效期間發生的通知費、打字影印費、會務費、專家評審費(包括外埠專家的差旅費、住宿費)及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3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自身過錯而導致的工程專案不可實施,或本合同無法執行時,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有權終止合同。1

2.4根據《招標投標法》之規定須重新開展招(議)標代理工作時,乙方不再重複收取代理費。

2.5補充條款: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合同文字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________年____月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地址:電話:傳真: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

招標代理合同2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為順利完成 (專案名稱) 專案的招標工作,甲方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招標投標活動的若干意見》,已通過代理方式確定乙方為該專案的招標代理機構,代理具體招標事宜。為規範招標代理服務,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組成本合同協議的檔案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協議書的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不得與本合同已規定的條款相牴觸或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只能就本合同未盡事宜作出約定,否則該補充條款無效);

二、委託代理範圍和具體代理內容

招標範圍:招標代理機構負責按招標人的要求並結合現行有關規定完成本專案的 (委託範圍)等全部招標代理業務。 工作內容:該專案要求招標內容的全部招標工作,包括:招標公告的釋出;招標檔案的編制、印刷和發售;投標檔案的收取;組織招標檔案的評審;組織開標會議、清標及評標會議;組織進行合同談判並向中標人發中標通知書;按照業主要求的格式和份數準備合同協議書、廉政合同、安全生產合同。

三、代理期限

乙方的代理期限為:自本合同備案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委託代理範圍內的事項止。

四、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⑴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專案的相關審批手續,包括招標方案的核準手續; ⑵ 向乙方提供有關招標的相關檔案和資料,以及專案內容和籌備情況;

⑶ 與乙方共同商定招標有關事宜,並密切配合乙方開展招標工作;

⑷ 對乙方擬定的招標公告及編制的招標檔案予以稽核和認可;

⑸ 授權由乙方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⑹ 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評標報告和推薦中標候選人的情況,依法確定中標人(或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簽訂招標專案的承包(或供貨)合同;

⑺ 根據招標代理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

⑻ 接受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⑴ 擬定招標工作計劃,向招標人提供招標前期政策法規諮詢,保證招標程式的合理合法;

⑵ 在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維護招標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⑶ 乙方及附屬機構保證不參與本專案任何標段的投標,也不為其他任何投標單位提供諮詢服務;

⑷ 嚴格按照招標方案核准部門核准的招標方案進行招標,認真履行代理職責,未經原招標方案核准部門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⑸ 保證代理人員及時到位服務,不得更換比選申請檔案中載明的代理服務人員,更不得非法轉讓委託事項;

⑹ 在甲方提供有關技術資料的基礎上編制招標檔案,經甲方審查同意後,報送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備案後印刷發售;

⑺ 負責釋出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函。凡是公開招標的,必須在國家和省發改委依法指定的媒介釋出招標公告和中標公示;

⑻ 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如有)和預備會議(如有)負責招標檔案的修改、澄清等工作;

⑼ 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從《河北省統一評標專家庫》中抽取評標專家,開標前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履行告知義務,接受依法實施的開標、評標全過程監督;

⑽ 負責組織和主持有關開標會、評標會等活動,並承擔有關會務費、專家評審費、差旅費等;

⑾ 在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完成評標報告的基礎上,負責將評標結果提交甲方,由甲方依法確定中標人;

⑿ 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邀請其在規定時間內和招標人簽訂合同,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⒀ 委託事項全部完成後,負責向甲方提供本次招標的完整檔案資料,並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報送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⒁ 遵守職業道德規範,保守招標活動中的各項祕密,自覺接受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有關部門因監督事項要求提供有關資料的,應當積極提供;

⒂ 收取約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費。

五、招標代理服務費

1.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按照20xx年10月15日國家計委印發的《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xx]1980號)之附件《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收取代理費;

2.代理招標專案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乙雙方約定,招標代理服務費由招標人支付。

4.因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造成招標、評標、中標無效的,招標代理費不予支付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解除代理關係,並及時報原招標方案核准部門備案:

⑴ 因不可抗力致使委託招標的專案不可能實現的;

⑵ 委託招標的專案被國家有關行政審批部門依法撤銷的;

⑶ 任何一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的;

⑷ 在招標代理過程中,乙方被有關部門取消代理資格或被市場禁入的;

⑸ 乙方被有關部門降級而不具有承擔本專案相應資質的;

⑹ 有證據證明乙方損害招標人利益或給招標人的合法權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除上述6種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2.合同終止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根據履行情況和解除原因,無過錯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3.合同終止後,有未完成的招標事項的,甲方將重新確定招標代理機構,乙方不得再參加該專案的代理。

七、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因甲方違約而導致雙方合同解除的,如果招標代理服務費已支付了,則無權收回;如果尚未支付,則由甲方按約定的代理服務費全額賠償乙方。

2.因乙方違約而導致雙方合同解除的,如果乙方已收取了代理服務費,應雙倍返還給甲方;如果乙方尚未收取,則按約定的代理服務費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的違法行為而受到行政處罰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雙方都有違約行為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4.甲方和乙方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調解。

5.如通過上述辦法不能解決糾紛,雙方同意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方式解決爭議。

6.在糾紛解決過程中,除受爭議影響的部分外,本協議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以可以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但補充條款不得與本合同已規定的事項相牴觸或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2.合同的生效: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報經招標方案核准部門備案後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向招標方案核准部門備案一份。如雙方發生爭議,以向招標方案核准部門備案的一份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代理合同3

甲方(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招標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專案)的招標委託事宜,經甲乙兩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1、甲乙兩方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建立委託代理關係,遵守和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條例和法規,以保證招標工作的順利完成。

2、甲乙兩方承諾本著對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負責的原則,為保證專案設計的質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努力,確保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本專案的設計招標工作。

二、委託範圍

1、委託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職責

(1)向國家有關部門辦理專案審批手續。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專案的背景情況、專案批准檔案(影印件)和專案招標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圖紙等。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專案所需資金落實情況的證明。

(4)協助乙方進行有關招標檔案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參與標前答疑會和開標大會。

(6)組建評標委員會。

(7)根據乙方發出的'中標通知書,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2、乙方職責

(1)在甲方委託的招標範圍內,組織招標工作。

(2)負責招標檔案的編制。

(3)招標檔案的印刷和發售。

(4)編寫和刊登本專案的招標公告。

(5)澄清投標人提出的有關招標檔案中的問題。必要時,修改招標檔案。

(6)組織現場勘察和標前答疑會。

(7)接收投標檔案、組織和主持開標,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將開標記錄報送有關主管部門。

(8)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與甲方共同研究確定評標委員會的人員組成。評標委員會中技術及經濟專家由業主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從當地政府專家庫(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9)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通知中標人與甲方簽訂合同。

(10)整理招標、評標檔案交甲方存檔。

3、共同責任

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招標活動進行過程中和招標完成後,甲乙兩方均有責任對對方的有關商業和技術祕密保密。

四、費用

1、甲乙甲乙兩方各自承擔招標過程中自己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乙方直接向中標方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人民幣)。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在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________%的代理費用作為本專案招標的前期費用,待整個招標結束後,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餘的全部代理費。

3、乙方按有關規定收取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具體金額在招標檔案中確定),並在招標完成後按有關規定負責退回給投標單位(不計利息)。

五、保密

有關購買招標檔案的潛在投標人名單,投標檔案的審查、澄清、評估、比較,以及有關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給任一投標人或與上述工作無關的人員。

六、協議書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協議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經甲乙兩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未盡事項,由甲乙兩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頒佈新的法律或規定與本協議相矛盾,以國家法律規定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代理合同4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公章)(甲方)

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_________ 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委託方將_________________專案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1、招標代理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檔案(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檔案);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專案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編制的建設專案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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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_________ (大寫 ),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 _________ (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賬,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收費標準:_________________按國家計委計價格[20__]1980號)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法人單位(公章)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招標代理合同5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工程建設專案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檔案

承擔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後生效。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l.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招標代理合同:委託人將工程建設專案招標工作委託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託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託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於各類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4委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專案招標委託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託人接受的具有建設專案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指受託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專案:指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務: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專案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託人和受託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範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託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託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於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檔案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檔案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人將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託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託人聯絡,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託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範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託人同意並取得經濟效益,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託人負有對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託人的有關損失。

5.受託人的義務

5.1受託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範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諮詢服務;

(3)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援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託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託人所出具有關資料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託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專案中委託招標範圍之內的相關的投諮詢業務。

5.5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智慧財產權應屬受託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託人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託人

同意,受託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託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洩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洩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託人的有關損失。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託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託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檔案,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託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託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受託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受託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託人補足材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智慧財產權,委託人,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時間。

8.2受託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託人同意後,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託人與受託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託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後10日內,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不少於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託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託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託人。

9.2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的招標代理工作範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專案,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託代理報酬應由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託人支付;或受託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

(3)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人賠償受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受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專案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洩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託人賠償委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託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託人造成損失,受託人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向委託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委託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託人收到受託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於7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受託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託人在收到受託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7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受託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委託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式向受託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委託人原因,使得受託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及時通知受託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託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後,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於任何後續新頒佈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全部委託招標代理業務,且委託人或中標人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後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託人應付給受託人已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委託人和受託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託人和受託人各執一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採用的文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

4.2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_____________。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與受託人聯絡的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託人的義務

5.1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5.2受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招標工作的程式寫明每項工作的具體內容和時間)_____________;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擔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應由受託人支付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的權利:

(8)委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的權利:

(7)受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金額或收取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幣種:______________ 匯率: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9.1預付委託代理費用額度(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

9.3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______________;

9.4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______________;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本合同關於委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

(2)委託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委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本合同關於受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

(2)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專案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洩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不應洩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_________;

(4)雙方約定的受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

12.爭議

12.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6.合同份數

16.2 雙方約定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託人_______份,受託人_______份。

17.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代理合同6

(以下簡稱甲方)委託 (以下簡稱乙方)承擔下列專案的服務招標代理。為明確雙方的責任與權利,經詳細協商,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 建設專案概況:

1.1 專案名稱:

1.2 服務地點:

2. 服務內容:

2.1 服務招標代理。

3. 雙方責任:

3.1 甲方責任

3.1.1 辦理前期的各種申報及審批手續。

3.1.2 按時提供足夠的工程技術資料給乙方製作招標檔案。

3.1.3 甲方必須指派一位充分了解本專案情況的代表,迅速地解答問題及提供資料給乙方及投標單位。

3.1.4 按照合同金額及支付方式,向乙方交付酬金。

3.2 乙方責任

3.2.1 代理甲方編制招標檔案等招標事宜中的一切檔案、表格;

3.2.2 釋出招標檔案,主持開標及評標會議;

3.2.3 填報相關資料,由甲方發出中標通知書;

3.2.4 為甲方編制設計合同;

3.2.5 為甲方詳細解釋招標代理的具體程式及操作步驟。

4. 酬金:

代理酬金:一筆算人民幣伍仟元整。

5. 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專案招標服務並提交招標過程資料後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6. 合約有效期

本合約有效期自20_年04月至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為止。本合同規定的服務專案,在發展過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雙方不可控制的原因,需中斷合約或延長合約時,乙方為此專案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屬乙方原因,則乙方為此專案開支的費用由乙方自負。

7. 違約責任

7.1倘若任何一方不按本合約履行義務,另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其違約內容,如該違約事項繼續發生,則14天后可以書面通知違約方終止合約。合約終止後,違約方必須負責因其違約使合同終止而引致對方的`損失。

7.2倘若專案為貸款專案,因貸款協議沒有執行,或國家計劃專案,因故停建緩延,則本合約終止。而甲方必須對乙方直至終止日期前提供的服務支付費用並就乙方未完成服務的已投入部份,給予補償。

8. 其他事項

8.1 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需要,經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

8.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有分歧意見時,儘量採取協商解決,仍不能一致時,可報請建設主管部門協調;經協調仍不能一致的,請當地仲裁機關或法院解決。

8.3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全部費用結清後自然失效。

8.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代理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委託人(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_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劃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標代理業務服務類別

a類:工程勘察招標代理;

b類:工程設計招標代理;

c類:工程監理招標代理;

d類:工程施工總承包招標代理;

e類:工程施工專業分包招標代理;

f類:工程施工勞務分包招標代理;

g類:建築材料或裝置招標代理。

h類:工程標底編制;

i類:其它類。

三、招標代理服務範圍和內容

1.服務範圍:

2.服務內容:

□釋出招標公告

□編制招標檔案(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檔案、標底及工程量清單)

□審查投標人資格

□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並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定標

□協調合同的簽訂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酬金

1.本次招標代理服務酬金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招標代理服務合同酬金計算方法:

(1)按深圳市有關檔案執行;

(2)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酬金不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其它費用(如交易中心服務費、評標專家費、評標專家交通費、標底審查費、廣告費等)

3.出售招標檔案的費用:按照國家規定並經雙方協商一致,出售招標檔案的工本費歸代理人所有。

4.招標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本合同通用條件;

5.其他檔案。

六、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中約定範圍內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服務。

七、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幣種、方式、期限向代理人支付酬金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八、代理人在履行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委託人不得對代理人提出任何違反招標投標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行業標準、規範等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三份。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代理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專用條件另有規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通用條件: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招標代理的需要訂立的,通用於建設工程招標代理的條件。

2.專用條件:指委託人與代理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招標代理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對通用條件做出的補充、修改或具體規定的條件。

3.“委託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委託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4.“代理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承擔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第三人”指除委託人和代理人以外與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如投標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裝置供應單位、施工單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等)。

6.合同酬金:指委託人依據合同應向代理人支付的費用總額。

7.招標代理期限:指委託人、代理人在合同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招標代理業務的天數。

8.圖紙:指委託人提供給代理人滿足於本工程招標需要的圖紙(包括計算書、配套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

9.書面形式:指合同以及根據合同發出的包括電傳、傳真、電子郵件或手寫、打英影印的各種通知書、任命書、委託書、備忘錄、會議紀要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0.索賠:指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對於並非自己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依據合同或法律,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者合同期限順延等其他要求。

11.違約責任:指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依據合同或法律所應承擔的責任。

12.“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合同檔案和解釋順序

1.除非專用條件另有規定,本合同組成檔案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書;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3)專用條件;

(4)通用條件;

(5)其他檔案。

第三條圖紙:

1.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代理人提供圖紙。委託人在合同中對圖紙有保密要求的,委託人應採取相應保密措施;代理人在約定的期限內負有保密義務。

2.代理人不經過委託人同意,不得將圖紙轉給第三方。

第四條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約定的部門規章、有關工程標底的計價辦法和規定以及專案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五條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字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字為準

二、代理人的義務

第六條向委託人提供與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招標代理工作計劃、招標檔案等,並按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範圍實施招標代理業務。

第七條在工程招標過程中,代理人有義務向委託人解釋有關招標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以保證招標工作的合法性。

第八條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完成招標內容。對招標中各項計算資料、技術分析結論等的科學性、準確性負責。

第九條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代理人對招標工程的各種資料、資料應嚴格保密,不得接受與本工程有關的投標諮詢。

第十條對委託人委託代理的事項,代理人應合理運用專業技能為委託人提供諮詢服務,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招標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託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招標代理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通用條件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代理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十二條代理人依據合同和法律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三、委託人的義務

第十三條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代理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十四條委託人應儘可能向代理人提供便利條件,以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

第十五條依據合同約定支付合同酬金;如因非代理人直接原因造成招標失敗的,委託人應支付代理人已完工作的服務費用,具體費用由專用條款約定。

第十六條委託人應當在合同約定的內容、時間內,提供與本專案招標代理業務有關計劃立項、規劃許可證明、資金到位證明等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第十七條委託人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就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委託人應對代理人完成的招標檔案(包括資格預審檔案、清單、標底、答疑紀要等)進行確認。

第十八條委託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的代表保持與代理人聯絡,代表委託人負責及時處理各種問題。

第十九條委託人依據合同和法律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代理人的權利

第二十條委託人在委託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授予代理人以下權利:

1.代理人在招標代理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代理人在招標代理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詢。

3.代理人在招標代理過程中,有對工程現場踏勘的權利和參與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合同的訂立。

4.代理人有權闡述對工程投資計劃、質量與工期要求等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5.代理人依據合同規定的數額、期限和方式獲得酬金。

6.代理人對招標檔案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在本工程中使用和複製的權利。

7.代理人有權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等的要求。

8.代理人依據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權利。

五、委託人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委託人有下列權利:

1.委託人有權向代理人詢問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託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託人有足夠的理由認定招標代理專業人員不按招標代理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招標代理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委託人在招標過程中有權審閱代理人編制的招標檔案,並可以提出不違反任何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章、相關檔案的修改意見。

5.委託人有權依據合同檢查、監督代理人工作,並要求代理人提交代理業務工作總結

6.委託人依據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權利。

六、代理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代理人的責任期即工程招標代理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代理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合同約定的期限,雙方應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期限和有效期。

第二十三條代理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工程招標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得超過工程招標代理合同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四條代理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按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應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五條代理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七、委託人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委託人應當履行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代理人所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七條代理人在履行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過程中由於委託人的主觀干預,所造成的損失及責任應當由委託人承擔。

第二十八條委託人如果向代理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代理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八、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由於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代理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託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代理人由於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三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四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代理人原因,委託人提前解除合同,委託人應視代理工作完成情況,給予代理人賠償。賠償數額按專用條件約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應給予委託人賠償。賠償數額按專用條件約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颶風、地震、洪水、政策變化或其他非當事人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災等造成招標代理工作中止或暫停等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將情況儘快通知另一方,並應儘量減少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三十七條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對方可在約定的時間內採用書面形式向違約人提出索賠。

第三十八條雙方實際、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九條雙方就合同解除協商一致或者依據約定或法律合同解除條件成熟時,本合同終止。

九、代理業務的酬金

第四十條正常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工程招標代理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一條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工程招標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代理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四十二條如果委託人對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專案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代理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專案的支付。

第四十三條支付工程招標代理酬金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十、其他

第四十四條因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需要,代理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託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託人負責。

第四十五條代理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代理人承擔;在委託的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範圍以外或委託人有特殊要求時,經委託人認可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四十六條除委託人書面同意外,代理人及代理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招標代理專案有關的任何報酬。在合同期限屆滿前,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代理人為履行合同義務而發生的費用,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由代理人承擔。

第四十八條如果代理人就委託代理的工程向委託人提出建議,由此委託人獲得或增加了經濟效益,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方式給予代理人獎勵費用。

第四十九條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十條本合同任何檔案內容的修改或補充,均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加以確認,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一條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2專用條款

第三條委託人應提供給代理人_________套圖紙。提供圖紙的時間:_________天。

第四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工程標底計價辦法和規定:

1.法律、法規、部門規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標準、規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標底計價辦法和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除使用漢語語言文字外,還使用語言文字。兩種語言文字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當不同語言文字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字為準。

第六條

1.代理人應給委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人指派_________負責本專案的招標代理業務,其主要職責: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委託人應給代理人提供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資料:_________;提供資料的時間:_______天。

第十七條委託人應在_________日內對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

第十八條委託人授權_________為本招標代理業務代表,其主要職責: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代理人原因,委託人提前解除合同,委託人應視代理工作完成情況,給予代理人不低於合同酬金20%的賠償。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賠償金: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應給予委託人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合同酬金(扣除稅金)。代理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賠償金: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代理人的正常服務酬金:合同簽訂後_______天內向代理人支付合同酬金總額的_________%作為預付款,當工作量完成_______%時,支付酬金_______元,剩餘部分酬金待發出中標通知書後_______天內一次付清。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_________________。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三條雙方同意用(幣種)____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____匯率計付。

第四十八條如果代理人就委託代理的工程向委託人提出建議,由此委託人獲得或增加了經濟效益,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方式給予代理人不低於委託人獲得或增加經濟效益的20%作為獎勵費用。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獎勵費用:_______

第五十一條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託人與代理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_________仲裁;

3.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招標代理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就 專案(詳見附表)組織招標工作,預算金額 元。乙方願接受甲方的委託,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國家的有關法規組織招標。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的責任

(1)甲方指定一位負責人作為甲方的全權代表,代表甲方聯絡和 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

(2)向乙方提供招標所需的有關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

(3)負責稽核招標檔案。招標檔案經甲方稽核後,方可對外 發售;

(4)監督招標過程;

(5)與乙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

(6)根據乙方提供的評標報告,確定中標人;

(7)對評標內容保密;

(8)與中標人 簽訂合同。

2、乙方的責任

(1)授權並指定一位專案負責人,全權代表乙方聯絡和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接受和簽收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

(2)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負責編制、印刷、發售、解釋招標檔案;

(3)刊登招標通告,發投標邀請函;

(4)落實開 標和評標地點等有關的`招標事務;

(5)提供專家庫,與甲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

(6)審查投標人資格;

(7)與甲方協商確定開標程式。組織開標大 會;

(8)組織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負責安排評標活動的有關事宜;

(9)根據評標委員會的評標結論,向甲方提交評標報告;

(10)根據甲方的定標意見,向 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落標人發出《落標通知書》;

(11)負責處理投標人有關招投標的問題;

(12)根據甲方的要求,協助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遇到 的問題。

3、工作原則甲乙雙方本著密切協作、精心組織、保證質量、按期完成的原則、開展各項工作。

4、有關費用問題乙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向中標人收 取招標服務費,同時承擔招標所需的全部費用。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專案聯絡人情況:

甲方全權代表 乙方全權代表

姓名: 姓名:

職務: 職務: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附表(裝置清單)

招標代理合同9

甲方(委託單位):

乙方(招標機構):

委 託 時 間 :

委 託 地 點 :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專案)的招標委託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1、雙方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建立委託代理關係,遵守和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條例和法規,以保證招標工作的順利完成。

2、雙方承諾本著對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負責的原則,為保證專案設計的質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努力,確保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本專案的設計招標工作。

二、委託範圍:

1、委託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委託內容: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職責:

(1)向國家有關部門辦理專案審批手續。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專案的背景情況、專案批准檔案(影印件)和專案招標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圖紙等。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專案所需資金落實情況的證明。

(4)協助乙方進行有關招標檔案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參與標前答疑會和開標大會。

(6)組建評標委員會。

(7)根據乙方發出的中標通知書,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2、乙方職責:

(1)在甲方委託的招標範圍內,組織招標工作。

(2)負責招標檔案的編制。

(3)招標檔案的印刷和發售。

(4)編寫和刊登本專案的招標公告。

(5)澄清投標人提出的有關招標檔案中的問題。必要時,修改招標檔案。

(6)組織現場勘察和標前答疑會。

(7)接收投標檔案、組織和主持開標,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將開標記錄報送有關主管部門。

(8)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與甲方共同研究確定評標委員會的人員組成。評標委員會中技術及經濟專家由業主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從當地政府專家庫(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9)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通知中標人與甲方簽訂合同。

(10) 整理招標、評標檔案交甲方存檔。

3、共同責任

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招標活動進行過程中和招標完成後,雙方均有責任對對方的有關商業和技術祕密保密。

四、費用

1、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招標過程中自己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乙方直接向中標方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78000元(七萬八千元人民幣)。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在5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40%的代理費用作為本專案招標的前期費用,待整個招標結束後,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餘的全部代理費。

3、乙方按有關規定收取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具體金額在招標檔案中確定),並在招標完成後按有關規定負責退回給投標單位(不計利息)。

五、保密:

有關購買招標檔案的潛在投標人名單,投標檔案的審查、澄清、評估、比較,以及有關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給任一投標人或與上述工作無關的人員。

六、協議書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協議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頒佈新的法律或規定與本協議相矛盾,以國家法律規定為準。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 話: 電話:

傳 真: 傳真: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招標代理合同10

委託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 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於20xx年 2 月 28 日在成都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建設專案概況

1、招標人名稱:光大銀行成都分行

2、專案名稱: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3、建設地點: 成都市小天竺街7號

4、招標範圍: 室內裝飾裝修

5、招標規模:900平方米

6、招標方式:邀請招標

7、指定聯絡人:

姓名: 路傑 職務: 技術職稱:

二、代理人概況

1、代理機構名稱:四川精正建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2、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劉華娟 技術職稱: 工程師

身份證號:

(2)姓名: 金文技術職稱: 工程師

身份證號:

(3)姓名: 技術職稱:

身份證號:

三、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為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建設專案的招標代理人,承擔工程的招標工作。

四、委託範圍

委託範圍如下□中劃√者:

其他事項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招標代理服務費:按中標價的0.8%取費。

2、支付方式

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後 5 日內預付合同價的 50 %,中標通知書發出後 5 日內按中標金額結算,餘款一次付清。

六、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

(1) 按合同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檔案,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委託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准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2)向代理人提供滿足完成代理招標業務的全部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代理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根據需要,作好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託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2、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向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

(4)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法定的招標程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援和配合;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資料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後 15 日內,向委託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專案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8)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9)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洩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檔案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託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後方能變更。

4、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金額退還委託人。委託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的工作計算)金額支付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則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十、其它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代理合同11

工程名稱: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下簡稱委託人)與(以下簡稱代理人)就工程的招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專案審批檔案:

3、資金來源:

4、工程規模:

5、結構形式:

6、總投資額:

二、委託範圍

1、委託代理招標內容(有委託的在□中打√,並說明具體內容):□勘察設計,具體包括:

施工,具體包括:____

監理,具體包括:_____

裝置,具體包括:____

材料,具體包括:___

2、委託代理範圍內單項合同估算價:___

3、委託代理的事項(有委託的在□中打√):___

代擬發包方案;

釋出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檔案;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編制招標檔案;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工程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與發包有關的其它事宜:

三、委託人權利

1、委託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委託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託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式並經確認,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託人義務

1、委託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專案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檔案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託人應當在1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作為委託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託代理諮詢專案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託人應當書面提前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6、委託人不得洩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資訊。

7、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並在簽訂合同後提交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

8、承擔由於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9、委託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讓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0、委託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專案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如委託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託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除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及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由委託人蓋章簽字,中標通知書再加蓋代理人公章外,自擬定發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檔案均只需由代理人蓋章簽字。

六、代理人義務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授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洩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資訊。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資料引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專案組,並任命為專案組組長,負責該專案招標代理工作。專案組組成人員情況見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稅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譭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七、代理費

1、根據國家現行取費政策,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中標人按國家發改委計價格[20xx]1980號《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收費標準,向招標代理機構支付中標服務費。

2、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採用以下方式。

(1)由委託人支付。

(2)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

採用第(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檔案必須寫明,幷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3、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時間:領取中標通知書前一次付清。

八、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__年__月__日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__年___月__日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結束時間相應延長;代理結束以完時間為準。

九、爭議解決

1、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託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爭議或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文字

雙方約定合同一式3份,雙方各執1份,報招投標監督機構1份。

委託人(公章):_____ 被委託人(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

開戶:______ 開戶:_____

帳號:_____ 帳號: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代理合同12

委託人:

受託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

工程名稱:

地點:

規模:

招標範圍:

總投資額: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為專案的招標代理機構,具體工作內容以委託人實際委託內容為準。

三、合同價款

1.代理報酬費用為。

四、組成本合同的檔案: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xx年x月x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此下無正文。

委託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帳號:

受託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帳號: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招標代理合同:委託人將工程建設專案招標工作委託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託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託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於各類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

1.4委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專案招標委託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託人接受的具有建設專案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指受託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專案:指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務: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專案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託人和受託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範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託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託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於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檔案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檔案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人將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託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託人聯絡,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託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範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託人同意並取得經濟效益,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託人負有對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託人的有關損失。

5、受託人的義務

5.1受託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範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人員擔任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的姓名、技術職稱、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諮詢服務;

(3)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援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託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託人所出具有關資料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託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專案中委託招標範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5.5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智慧財產權應屬受託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託人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託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洩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洩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託人的有關損失。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託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託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檔案,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託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託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受託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受託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託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智慧財產權,委託人僅有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8.2受託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託人同意後,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所發生的其它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中標單位支付。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託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後10日內,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不少於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甲方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託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託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託人。

9.2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的招標代理工作範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專案,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託代理報酬應由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託人支付;或受託人按照約定直接向甲方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

(3)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人賠償受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託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2受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專案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洩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託人賠償委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託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託人造成損失,受託人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向委託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委託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託人收到受託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於7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受託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託人在收到受託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7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受託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委託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式向受託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協商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委託人原因,使得受託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及時通知受託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託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後,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於任何後續新頒佈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全部委託招標代理業務,且委託人或甲方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後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託人應付給受託人己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委託人和受託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肆份,其中:委託人肆份,受託人貳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1.1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執行通用條款第2.1條,但2.1條檔案如內容存在衝突的,以簽訂時間在後的為準,如無法確定簽署時間的,以2.1條所列檔案排序在前的為準。

2、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2.1語言文字

本合同採用的文字為:中文

2.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專案施工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專案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工程建設專案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的規定、津政令第30號《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規定》、《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等與招標投標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及天津市相關規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3、委託人的義務

3.1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

3.2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無約定;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無約定;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無約定;

(4)指定的與受託人聯絡的人員

姓名:

職務:

職稱:

電話: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無約定;

(7)應盡的其他義務:無約定;

4、受託人的義務

4.1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姓名:

電話號碼:

4.2受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照委託人認可的招標檔案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招標工作。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同時下列服務由受託人組織實施:

1、根據委託方提供的資料編制招標公告、招標檔案、評標辦法、招標程式;

2、釋出招標公告;出售招標檔案及有關資料,收取投標保證金;

3、組織踏勘現場、召開答疑會議和編寫答疑紀要,完成備案及發放工作;

4、按照《招標代理管理辦法》的規定,組建評標委員會;

5、接收投標檔案、主持開標會議;

6、組織評標會議,編寫招標情況報告;

7、刊登中標公示,填寫、發放中標通知書;

(3)應盡的其他義務:。

5、委託人的權利

5.1委託人擁有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利確定資格預審檔案或招標檔案等招標過程檔案中的全部條款,如專案名稱、工程承包方式、標段劃分;委託人指定分包的專案;專案的開竣工時間和工期;圖紙押金金額及返還時間;評標辦法的確定;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及時間,保脩金數額;結算方式;投標保證金的金額;履約保函的金額;工期獎罰規定;招標組織機構成員組成,評標專家的確定等。

(2)委託人有權利要求受託人在招標代理前對其所要進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詳細的計劃,包括

①招標工作的組織;

②招標工作的人員安排;

③招標工作的進度安排;

④招標工作階段性會議、向委託人應作的階段性彙報以及里程碑時點的安排;

⑤招標工作的風險管理等等,並有權要求受託人嚴格按計劃進行招標代理活動。

(3)委託人有權利要求受託人在出現非正常情況或重大問題時及時向委託人彙報,而不是自行決定等。其他內容執行通用條款第6.1條第(1)款至第(7)款的約定。

5.2委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無約定。

6、受託人的權利

6.1受託人擁有的權利:執行通用條款第7.1條第(1)款至第(6)款。

6.2受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受託人可向投標人收取出售資格預審檔案或者招標檔案的工本費,則不得再要求委託人無償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費用。受託人收取工本費的,應向投標人開具相應收據或發票。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7、委託代理報酬

7.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

代理服務費的金額或收取比例:

代理報酬的幣種:人民幣匯率: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由中標單位支付;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中標通知書發放完畢後三十日內由中標單位一次性付清招標代理報酬。

8、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8.1預付委託代理費用為x/元整

8.2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雙方無約定。

8.3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雙方無約定。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9、違約

9.1本合同關於委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無約定;

(2)委託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無約定;

(3)雙方約定的委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無約定;

9.2本合同關於受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因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的有關招標諮詢服務有誤而造成委託人損失,並支付代理報酬的3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

(2)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專案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受託人須承擔因未告知委託人其經營的或參與經營的諮詢公司或者下屬諮詢公司,委託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委託該諮詢公司承擔相關諮詢業務造成的相關責任,均由受託人全部承擔,並支付代理報酬的3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洩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不應洩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應支付代理報酬的7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且承擔委託人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4)雙方約定的受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受託人未按委託人要求完成本協議項下相關代理工作,造成招標工作中斷、暫停、終止,或者因受託人過錯,造成本工程招標工作出現瑕疵,受託人應賠償委託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2、受託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包括投標單位)所提出的問題不能按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受託人應承擔責任,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由於受託人不當代理或無權代理而使委託人遭受損失的,受託人應當予以賠償;

4、受託人因違反國家及天津市相關規定超額收取出售資格預審檔案或者招標檔案的工本費、圖紙押金等費用造成的投訴、違規等損失,受託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其他受託方違約責任,受託方應賠償委託人相應損失的情形。

10、爭議

10.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1、合同份數

11.1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肆份,其中:委託人肆份,受託人貳份。

12、補充條款:

12.1該專案招標代理期間不得更換投標檔案中的招標工程師,專案招標代理過程中,如連續兩次不能及時響應委託人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更換招標代理公司。

12.2本合同未明確約定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委託人:

受託人:

簽約日期:

招標代理合同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1、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2、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次招標範圍: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檔案(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檔案);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專案資金來源證明等。

2、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編制的建設專案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元(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付款方式為____(現金或轉賬),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委託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託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式並經確認,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六、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專案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檔案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託人應當在____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____作為委託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託代理諮詢專案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託人應當書面提前____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6、委託人不得洩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資訊。

7、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並在簽訂合同後提交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

8、承擔由於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9、委託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在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0、委託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

七、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專案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如委託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託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除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及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由委託人蓋章簽字,中標通知書再加蓋代理人公章外,自擬定發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檔案均只需由代理人蓋章簽字。

八、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授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洩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資訊。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資料引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專案組,並任命____為專案組組長,負責該專案招標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稅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譭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九、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委託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份,報招標管理機構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託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招標代理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____專案(以下簡稱本專案)的招標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____總則

1、甲方委託乙方作為本專案的招標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

2、雙方應認真貫徹國家的各項方針和政策,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商業慣例。

3、雙方應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做好本專案的招標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為乙方開展代理業務提供方便。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並以其專業知識和商務經驗做好本專案的招標代理工作,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____委託招標專案的工程概況、總投資額

1、專案名稱:

2、專案地點:

3、總投資額:

4、計劃採購金額:

第三條、____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對招標專案的真實性及合法性、資金落實情況負責。在招標工作開始前,向乙方提交委託招標專案的批准檔案(專案審批、核准和/或備案檔案),確定招標方式並落實資金來源,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資金來源的相關證明檔案。

如確定本次招標採用邀請招標方式,需向乙方提供潛在投標人名單。(適用於邀請招標的情形)

2、根據專案實施進度的要求,向乙方提出具體招標任務和計劃。如需要,負責在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完成註冊手續。

3、組織編寫並向乙方提供資格預審檔案和/或招標檔案的技術部分(包括並不限於採購標的、投標人資質要求、裝置選型、工藝流程、技術規格、技術指標等詳細具體的技術要求。下同)並對資格預審檔案和/或招標檔案技術部分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總體編制質量負責;審定乙方提交的資格預審檔案和/或招標檔案的彙總稿。

4、在資格預審公告和/或招標公告發布前30天,負責向乙方提供公告所需要的資料。

5、負責答覆或澄清投標人提出的對資格預審檔案和/或招標檔案技術部分的問題;如需要,負責對檔案技術部分進行修改並將修改檔案交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

6、負責在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或以其他方式選定評標專家,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並承擔相關費用。

7、參加組織開標工作。負責組織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評標工作;如需要,負責澄清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評標過程中所發現的技術問題。審定資格預審和/或評標結果並負責編寫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技術部分。

8、如需要,參加國家評標委員會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審定會議,並向國家評標委員會詳細介紹資格預審和/或評標情況。(適用於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情形)

9、就國家主管部門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提出的技術問題作出答覆。

10、根據中標結果與中標人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條、____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甲方確定的招標方式,在甲方委託的招標範圍內組織招標工作,編制招標計劃和進度。

根據甲方要求,向潛在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適用於邀請招標的情況)

2、負責編寫資格預審檔案和/或招標檔案的商務部分,並負責彙總成完整的資格預審檔案和/或招標檔案交由甲方審定。

3、負責聯絡刊登資格預審公告和/或招標公告,印刷、裝訂、發售資格預審檔案和/或招標檔案。

4、如需要,負責答覆或澄清投標人就資格預審檔案和/或招標檔案商務部分提出的問題。如需要,對資格預審檔案和/或招標檔案商務部分進行修改並負責將修改部分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

5、接收投標人的資格預審申請檔案和/或投標檔案。

6、負責組織和主持開標工作,參加組織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評標工作;如需要,負責邀請有關投標人進行書面澄清。負責編寫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商務部分並彙總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交甲方核定。

7、如需要,負責通知投標人延長投標和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

8、如需要,聯絡召開國家評標委員會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審定會議(適用於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情形)。將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報送國家主管部門。

9、對於國家主管部門就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提出的問題,負責與甲方商定意見並作出答覆。

10、根據甲方確定的評審結果和/或評標結果,向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人發出資審合格通知,邀請資審合格的申請人購買招標檔案,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

11、如需要,負責在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完成招標專案的建檔、招標檔案備案、招標公告發布、評標結果公示、質疑處理等相關程式。

12、負責整理招標、評標過程的有關檔案,並向甲方移交有關檔案。

第五條、____代理報酬

1、本合同規定的代理報酬不包括處理招標階段的訴訟所需的費用。

選擇一(適用於委託人支付代理報酬的情形)

甲方同意在乙方向中標商發出中標通知書後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中標金額的_____%作為乙方辦理前述事項的代理報酬。

選擇二(適用於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情形)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甲乙雙方同意在招標檔案中明確約定,乙方有權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後____天內向中標人收取中標金額__%作為乙方辦理前述事項的代理報酬。

如果中標人沒有按照招標檔案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報酬,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中標人應支付的代理報酬。

2、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本合同解除或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相應的代理報酬。因辦理委託事項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____違約和索賠

甲乙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應根據法律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合同一方因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受損失方可向違約方提出索賠。

第七條、____爭議的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

第八條、____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至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本合同的終止不影響甲乙雙方之間對未了債務的追償和清算。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須經雙方授權代表協商一致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甲乙雙方對訂立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得的另一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4、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稱、地址、開戶銀行、銀行賬號時均應及時通知

對方。

第九條、____乙方專案負責人情況

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可自行更換專案負責人,但需及時通知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招標代理合同15

委託方(甲方):x

代理方(乙方):x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xx

2.招標範圍:xx

3.建設地點:xx

4.工程規模:xx

5.工程投資額:x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准文號及時間:xxxx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xxxx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xx

2.計價方式:xx

3.評標辦法:xx

四、代理業務範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檔案;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書的受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資料引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五、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內辦理委託專案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六、委託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檔案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稽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絡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x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並在簽定合同後7日內提交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託代理資質專案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七、委託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有權參加委託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瞭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並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八、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託方向委託方收取中標價的x%或人民幣(大寫)xxx代理諮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含甲方繳納的釋出媒體資訊服務費;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不含甲方繳納的釋出媒體資訊服務費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諮詢服務費於:

本協議簽訂後,委託人先預付x%餘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委託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一週內付清:

姓名:xxx 職務:xxxx

九、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諮詢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xx份,甲方xx份,乙方xx份,招標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甲方(公章):x 乙方(公章):x

法定代表人(簽字):x 法定代表人(簽字):x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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